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2024-06-20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精选6篇)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第1篇

一、引言

与国外对财务风险预警的研究相比,国内的相关研究起步比较晚。国内的预警研究主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内的财务风险预警研究与国外研究一样,也主要集中于建立数学模型方面,从定量的角度进行实证分析判断,同时建立判别模型或逻辑回归模型。高雷(20xx)等人采用该方法对华能国际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研究。在文中他指出从上市公司入手,逐步建立适合于我国的财务风险预警模型是一个比较好的过渡。韩彦峰、王娟娟(20xx)运用功效系数法对餐饮业进行财务风险预警研究。他们得出结论对于企业成长过程中具有的周期性波动没有考虑,文中所出现的数值一般是企业处于成熟期的数值,一旦企业不处于成熟期阶段,而正处在成长周期中的另外阶段,则对模型中的数值标准要进行适当调整。孙红梅、黄开欣(20xx)运用功效系数法对纺织服装行业ST公司进行财务风险预警研究,服装纺织企业普遍处在预警的财务风险状态下,这是该行业普遍存在的行业特点和特性决定的。

二、对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预警的思路

为了解并及时预测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推动我国基础化工行业的发展,本文采用了26个样本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利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财务预警分析,构建起财务预警模型。

(一)建立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的模型 本文构建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模型,主要通过综合评价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财务预警,考虑到预警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国家财政部在20xx年颁布的《企业经营绩效评价体系》中的权威权重和参考满意值和标准值。本文基于行业特点并根据层次分析法来确定财务风险评价指标的权重,盈利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0.168,销售利润率0.084,成本费用利润率0.084,总资产报酬率0.084;营运能力:总资产周转率0.054,流动资产周转率0.054,应收账款周转率0.018,存货周转率0.018,资产损失率0.036;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0.066,流动比率0.044,速动比率0.044,现金流动负债比率0.044,长期资产适合率0.022;成长能力:销售增长率0.09,总资产扩张率0.09。

(二)功效系数法在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中的预警

计算基础化工行业处于整个石油产业链中游部分,主要从原油和原油冶炼品中合成的一些化工产品以及其他化工合成产品,这一部分涉及的子行业较多,本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划分标准将整个基础化工行业分为一下6个子行业,每个子行业选取一个代表公司,有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业的烟台万华,化学纤维制造业的S仪化,化学农药业的新安股份,化学肥料业的盐湖股份,橡胶制造业的双钱股份,塑料制造业的金发科技。根据功效系数法,针对所选定的每个评价指标的满意值(或其上、下限)和不允许值(或其上、下限),设计并计算各指标的单项功效系数,再根据各指标对企业安全的重要程度(各指标的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或加权几何平均的.方法得到其平均数,即为该公司的综合功效系数,根据综合功效系数的大小即可进行警情预报,警情程度可分为五个等级,巨警、重警、中警、轻警、无警。其中,基础化工企业财务预警指标标准值如下,并分为四大类,极大型变量:净资产收益率,满意值(8.615),不允许值(0);销售利润率,满意值(2.145),不允许值(0);流动资产周转率,满意值(346.38),不允许值(173.19);总资产报酬率,满意值(3.565),不允许值(0);总资产周转率,满意值(128),不允许值(64);应收账款周转率,满意值(59.5875),不允许值(29.79375);成本费用利润率,满意值(3.455),不允许值(0);总资产扩张率,满意值(19.59),不允许值(0);存货周转率,满意值(7.245),不允许值(3.6225);销售增长率,满意值(16.89),不允许值(0)。稳定型变量:流动比率,满意值(1.17),不允许值上限(2.34),不允许值下限(0.585);速动比率,满意值(0.768),不允许值上限(1.536),不允许值下限(0.384)。极小型变量:资产损失率。区间型变量: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满意值(18.045),满意值上限(21.654),满意值下限(14.436),不允许值上限(36.09),不允许值下限(9.0225);资产负债率,满意值(55.465),满意值上限(66.558),满意值下限(44.372),不允许值上限(110.93),不允许值下限(27.7325);长期资产适合率,满意值(1.23),满意值上限(1.48),满意值下限(0.99),不允许值上限(2.46),不允许值下限(0.62)。根据本文实证分析中所选取的16个财务预警指标,对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指标进行计算,得到该行业的满意值、不允许值等,16个指标分为极大型变量、稳定型变量、极小型变量和区间型变量,对上述四类变量分别设计单项功效系数如下:极大型变量:[(实际值-不允许值)/(满意值-不允许值)]×40+60(实际值<满意值)100(实际值≥满意值)稳定型变量:[(上限的不允许值-实际值)/(上限的不允许值-满意值)]×40+60(实际值<满意值)[(实际值-下限的不允许值)/(满意值-下限的不允许值)]×40+60(实际值≥满意值)极小型变量:[(不允许值-实际值)/(不允许值-满意值)]×40+60(实际值<满意值)100(实际值≥满意值)区间型变量:[(上限的不允许值-实际值)/(上限的不允许值-满意值上限值)]×40+60(实际值<上限值)100(下限值≤实际值≤上限值)[(实际值-下限的不允许值)/(满意值下限值-下限的不允许值)]×40+60(实际值≥下限值)综合功效系数=Σ(单项功效系数×该指标的权数)/权数总和。

(三)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警度的判断结果

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20xx年度综合功效系数计算结果如下:烟台万华74.41分,S仪化77.90分,新安股份75.43分,盐湖股份74.24分,双钱股份74.96分,金发科技67.16分。根据警限综合功效系数说明,得出烟台万华轻警,S仪化轻警,新安股份轻警,盐湖股份轻警,双钱股份轻警,金发科技中警。同时选取了子行业中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中的20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澄星股份73.60分,轻警;路翔股份75.46分,轻警;六国化工75.10分,轻警;蓝帆股份73.49分,轻警;沙隆达A74.65分,轻警;兴发集团75.18分,轻警;新开源86.00分,无警;中核钛白75.84分,轻警;司尔特81.17分,轻警;德美化工87.08分,无警;华邦颖泰74.77分,轻警;联化科技76.59分,轻警;扬农化工82.88分,轻警;ST明科75.55分,轻警;*ST祥龙71.19分,轻警;*ST河化74.91分,轻警;*ST黄海75.04分,轻警;*ST南化73.72分,轻警;*ST川化75.57分,轻警;宝莫股份123.02分,无警。

三、对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的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模型的有效性将本文的评价结果与中国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竞争力报告20xx年的结果进行了对比,本文的评价结果和中国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竞争力报的研究结果基本吻合,说明运用功效系数法来评价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状况是有效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状况评价的准确性。值得说明的是,本文的结论是根据上市公司所得来的,没有考虑行业内其他非上市公司的情况。另外,本文仅仅是提供了一种财务预警模型,企业应该通过财务预警的过程和结果,发现财务危机形成的原因,并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降低企业的风险和损失,同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第2篇

(一)研究假设

基于掏空理论,杰森、拉波塔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将资产或者利润转移以获取个人利益的的经济行为,通过发行股票降低股东权益、内幕交易、出售资产等方式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这种掏空行为存在于具有终极控制权的上市公司中,并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由于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性质的终极控制人,其掏空动机不同,对财务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本文按照终极控制人的性质将上市公司分为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政府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民营上市公司。很多研究表明,由于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比政府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控制链条更长,因此,财务风险更高,而民营上市公司的控制人“掏空”动机往往更强,并且民营控制人常常面临融资困难、经营约束等。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H1:农业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偏离度和财务风险成正比。H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中,民营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最高,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较高,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较低。

(二)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披露较晚,本文选取了20xx-沪市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共77家公司,其中,1个20xx年上市的公司,4个20xx年上市的公司,最终得到225个样本数据。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原始数据由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基本数据计算,然后采用SPSS19.0进行统计分析。

(三)建立模型

1.财务风险的度量关于衡量财务风险的计算方法有很多,为了更准确全面的反映企业的财务风险,本文参考杨淑娥(20xx)的Y指数进行计算,Y指数越低表明企业的财务风险越高,反之则越低。另外,本文采用蒙特卡洛的VaR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Var=-μR+Zα×σR其中,表示样本公司股票收益率的均值,σR表示样本公司股票收益率的标准差,Zα表示显著性水平为α的`临界值,本文选择95%的置信水平,Zα=1.65。本文从数据库获得20xx-20样本公司的每日收盘价(Pt),利用收盘价格计算股票的日对数收益率Rt=ln(Pt+1)-ln(Pt)。2.解释变量(1)两权偏离度。即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度,本文用CV和(V-C)来度量偏离度;

(2)终极控制人的类型。由于本文将终极控制人分为了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民营控制的上市公司,因此,设计了两个虚拟变量Owner1和Owner2来表示。具体的变量定义如表1表示。3.控制变量(1)公司规模(Size):很多研究表示,公司规模与财务风险存在正相关的关系,本文以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公司的规模大小。(2)固定资产比率(Am):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比例越高,则企业的流动性越差,因此,财务风险相对较高,所以本文用固定资产净额/总资产来度量固定资产比率。(3)盈利能力(RoA):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债务风险较小,可以使企业处在良性运转中,所以相对来说财务风险较小。本文用净利润/总资产余额来度量盈利能力。(4)成长性(Growth):本文用(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度量企业的成长性,成长越快的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会越大,反之,稳定的成长性可以使企业处在较小的风险中。

二、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在表2中,CV表示两权偏离的绝对程度,(V-C)表示两权偏离的相对程度,CV均值分别是0.8559,(V-C)的均值是4.9877,说明在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中,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存在着明显偏离。财务预警指数Y的均值是0.1189,VaR的均值为0.0528,表示样本公司的财务风险较高。表3是对不同性质的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绝对偏离度和相对偏离度以及财务风险指数Y和VaR进行了对比。比较发现,民营控制的两权偏离度最高,地方政府的两权偏离度较高,中央政府的终极控制人最低。这也说明,在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中,地方控制人的“掏空”动机比中央政府控制人要强,且民营控制人的“掏空”动机最强。通过Y指数的比较,发现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司Y指数最高,地方政府控制的次之,民营控制的上市公司最低。从VaR指标来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营控制的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指数逐渐升高,表明财务风险逐渐变大,假设得到验证。

(二)回归结果分析

表4中,分别用Y和VaR作为因变量,CV和(V-C)做解释变量,用来度量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偏离度。从回归结果来看,四个方程总体上均显著,当Y做因变量时,CV与(V-C)的系数分别是0.359和-0.304,且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表明偏离度越高,财务风险也越大,假设1得到验证。Control1的系数分别为-0.604和-0.611,均为负,在5%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中,民营控制的财务风险比地方政府控制的高,Control2的系数分别为0.361和0.356,均为正,说明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显著低于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所以假设2得到了验证。当因变量为VaR时,CV与(V-C)的系数分别是0.271和-0.242,且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Control1的系数均为正,Control1的系数均为负,也表明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最低,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较高,民营控制的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最高,假设同样得到验证。

三、结论

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第3篇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 股权结构不合理

纵览世界范围内公司, 股权结构无外乎两种模式:一是股权相对集中模式, 以日、德为代表;二是股权分散模式, 以英、美为代表。股权结构决定了有关各方在订立契约时的力量对比, 是影响公司各方面代理机制的根本因素。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结构相当复杂, 股权过度集中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 且普遍呈现出明显的“一股独大”特征。据统计, 截止2012年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953家, 占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8.5%, 占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1.4%。照理, 掌握控制权的股东处于公司代理链的最初环节, 具有最强的进行公司财务治理的动机。然而, 由于我国国有股股东身份不明确, 股权的行使只能由其代理人来实施, 他们与真正的所有者 (国家) 的利益不一致, 并不能从国有股的控制中获得相应的现金流权利。相反, 由于缺乏对管理者的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经营好坏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挂上钩, 导致不少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责任和诚信义务的意识淡薄, 甚至在管理与经营上存在过失行为, 这样也很容易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败德行为”。

(二) 独立董事形同虚设

独立董事, 顾名思义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独立立场的董事, 也称外部董事或社会董事。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灵魂, 具体体现在独立董事是公司及其相关者各方的“利益无关者”, 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发表个人看法。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初衷是制衡上市公司大小股东利益。然而就目前现状来讲, 我国独立董事存在的问题令人堪忧。一是独立董事作为中小股东利益代理人的独立性遭到质疑。在上市公司, 大股东的天然权重优势, 小股东是没法抗衡的, 即便网络公投、累积提名。再者, 大股东初始投资时出资最重, 而出资后释放控制权、弱化发言权是大股东难以接受了, 大股东无利可图了, 更不会有热情为企业整体利益操劳、顺便为小股东造福的。所以独立董事的选举难免为大股东所决定,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无法担负起代表中小股东的社会责任。同时, 在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之间所存在的法律形式上的代理关系而实质上的“虚拟”代理关系也很难以保证独立董事的“诚信和勤勉义务”。二是独立董事是公司及其相关者各方的“利益无关者”。从“经济人”的视角出发, 利益无关者很难从“切身利益”上考虑并维护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里大多仍是第一大股东说了算。三是与公司内部人比较, 独立董事在有关公司的专业知识和信息资源占有上明显地处于劣势地位, 难以挑战处于信息控制地位的内部董事和管理层。同时, 独立董事报酬机制的设计也难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他们在决策中也只能扮演附庸的角色, 也就是只能听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决策意见。理论上来讲, 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减少企业一系列契约中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 但由于独立董事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同样是建立在委托—代理模式之上,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三) 监事会职能严重虚化

为了保证董事和经理正当和诚信地履行职责, 公司治理结构中专设了监事会,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和经理人员的活动, 如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和经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据中国证券时报统计, 8成以上监事未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 98%的监事会未曾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这从侧面说明了监事会还不能代表全体股东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职能形同虚设。从主观上说, 一是由于监事会独立性差, 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能。监事的选任基本由控股股东决定, 缺少中小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代表。职工代表虽然可以代表职工利益, 但职工毕竟是公司的员工, 在工作中听命于董事长或总经理, 自己只是执行者, 因此,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敢说“不”的。二是监事会和董事会虽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但在实践中, 监事会的法律地位根本无法得到保障。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实际影响力与控制力远远弱于董事会成员、甚至高管人员, 因此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三是缺乏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监事缺乏勤勉尽责的动力和压力。

(四) 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对经理层的激励结构较单一, 激励方式缺乏多样化。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报酬形式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 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较少, 由此造成经营者注重短期行为而忽视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即便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也很难达到理想效果, 因为就股权激励来说, 完善的资本市场无疑是及其必要的, 否则股票的价值无法合理评价和兑现。而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 投机之风盛行,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与经营业绩严重脱钩, 甚至经营者为了抬高股价, 利用信息不对称, 通过操纵会计行为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从而直接影响到报表所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再者, 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也相当不到位。在英国和美国主要依靠资本市场上的接管和兼并来控制公司, 而就我国而言, 由于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不大, 二级市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作用十分有限, 我国上市公司之间的兼并与收购更多的是一种行政撮合或是短期炒作行为, 与公司业绩关联度较低, 难以形成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同时, 我国对企业家的选拔、任用还基本上采用非市场选择的方式而确定, 上市公司总经理多由大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拔委派, 并不是由董事会聘请到具有能力和责任心的职业经理人取代现有低效能的经理层, 为此, 难以对现有的经理层形成压力和有效的监督, 这也使得我国经理人市场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约束机制失去了应有的效用。由此可见,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考虑我国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等制度环境, 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的合理设计来得到有效解决。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创新机制的设计

(一) 财务决策创新机制设计———建立共同决策机制下的董事会制度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体, 而财务又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财务治理的本质就是从各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 以财务视角为端点, 利用各种财务契约工具, 形成一定的财务治理机制 (包括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来调和企业内外部的各类契约关系。在财务决策机制中, 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决策主体的问题。理论上来讲, 应当选择那些受决策影响最大的财务主体充当决策主体, 因为这样的决策权配置能够使其外部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这种机制也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责、权、利在财务主体之间对应的机制。基于这种决策思想, 财务决策主体应该是股东大会。因为公司由股东所拥有, 公司的最终目标便是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一定程度上体现为股东价值最大化。从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 一直盛行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财务事项, 董事会和管理层只是一个执行者的状况。这种财务决策权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股东至上”的思想。但从20世纪90年代起, 股东大会逐渐认识到了将财务决策权集于自身的局限性, 因为它违背了专业化管理和两权分离的时代变化。股东作为公司最大的利益相关者, 向公司投入了物资资本, 但股东并不一定具有作出正确重大财务决策所需的能力和知识, 且由于股权分散化, 股东的意见很可能趋于不一致。因此, 将决策权分配给他们对他们自身利益的保障来说并非是最好的选择。可能存在更好的选择是:把决策权交给另一类财务主体, 他们在财务决策时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也可能根本不受影响, 但是他们拥有更多适合该项决策所需的能力和知识。而那些受影响最大的财务主体为了减少财务决策外部性可能对其造成的损失, 只需加大激励和监督的力度即可。只要激励成本与监督成本之和不大于增加的决策利益与减少的决策成本之和, 那么, 这种决策权安排就是有效的。基于这种认识, 股东会逐步将权力下移给董事会和经理层, 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财务财务事项, 经理层决定公司日常财务决策, 并期望通过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他们进行制约与监督来保证公司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这种安排在理论上是非常可行的, 但是, 由于我国较为特殊的公司治理环境, 导致了这种制度安排并不有效。正如前文所述,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形同“花瓶”, 监事会职能严重虚化, 根本无法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 从而导致由控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的权力至高无上, 缺乏制衡的力量, 出现了诸如像内部人控制、接二连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重大财务决策屡屡失败等一系列现象。针对此, 笔者认为, 基于这种怪象, 我国应建立由利益相关者代表共同决策机制下的董事会制度。一是扩大董事会成员的来源, 让它既包括大股东利益代表、中小股东利益代表、经理层利益代表, 也包括员工利益代表、债权人利益代表、商业伙伴利益代表、政府及公共利益代表等。这种多元化的董事会结构, 形成多种利益代表的相互制衡, 有利于弱化大股东与经理层联盟及其控制势力, 创造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的条件, 使企业财务决策权得到真正有效地行使。二是限制大股东在独立董事聘任上的垄断权, 而采取董事会负责推荐两名以上候选人, 由中小股东投票决定, 避免被监督者聘请监督者, 由此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更好发挥其职能。三是董事会应更多地关注和支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工作, 让独董拥有更多权力, 最好也拥有提名权与解聘权。总之, 权力一定要有制衡, 而且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监督, 对财务决策权更应如此, 这种思想不应该被抛弃, 建立共同决策机制下的董事会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二) 财务激励创新机制设计———建立法定保底数+不封顶的利润分成合成的薪酬激励机制

为了促进公司的财务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的利益相一致, 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是有必要的。激励契约是现代财务契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委托人通过采用激励机制以诱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行事。激励机制有多种, 包括薪酬激励机制、职位消费激励机制、期权激励机制和声誉激励机制等, 其中薪酬激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激励方式之一。激励性薪酬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 对减少代理成本和激励公司高级经理层对股东勤勉尽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然而,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薪酬激励普遍存在的问题有薪酬结构不合理, 形式不灵活, 股权激励力度不足等。一方面,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结构单一, 缺乏长期激励手段, 高管人员持股较少, 且比例不断下降;另一方面, 据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业绩指标与薪酬没有明显相关性。那么, 如何制定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以便更好的将高级管理者的个人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使高管层的经营目标和公司的发展目标趋同。笔者认为, 高管们的薪酬应该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法定的保底数, 另一部分是不封顶的利润分成。法定的保底数就是高管们为上市公司服务的劳务报酬, 或者叫津贴, 其上限由法律规定。这一部分费用可以列入企业成本, 列支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通过。除此之外, 高管们不应当再从上市公司支取任何薪酬。他们的主要收入, 应当是从上市公司分得的利润。分析董事会成员的构成, 大体上有这样几类, 一是民营企业家, 他们本人持有上市公司的大量股份, 除了可以从上市公司支取一定金额的劳务报酬之外, 不应当再从企业支取薪酬, 他们的主要收入应当是从上市公司分得的利润。第二类是国有企业派出的代表, 我国大量的上市公司都属于这一类。对上市公司来说, 他们是老板, 不应当再从上市公司支取工资, 对国有企业来说, 他们是雇员, 到上市公司是为派出单位工作, 派出单位应当向他们支付薪酬, 支付的最好方式是现在流行的所谓股权激励, 具体数量应当由双方约定。当然, 为了使股权激励方式起到作用, 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对持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约束机制, 同时建立起完善的惩罚机制、退出机制以及二次激励等制度。第三类是独立董事, 他们不具有任何股权背景, 他们可以享受固定津贴, 不应当再从上市公司支取工资, 法律应当限制其兼任独立董事的数量, 并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至于在设计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时, 必须考虑使经营者的行为长期化。要达到这一目的, 关键是使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长期的收益水平联系起来, 而不只是与企业当年的收益相联系。为此, 可以采用固定津贴+股权激励的方式。由此, 在董事会成员、经理层、上市公司和股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既相互促进, 又相互制衡。这样才能将派出单位、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

(三) 财务监督约束创新机制设计———建立监事会主导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共同监督约束体系

我国监事会与董事会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导致了监事会的尴尬境地。事实上, 有不少上市公司的监事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不知情, 只是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而已。笔者认为: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是监事会有效行使权利的关键所在。一方面, 为严防大股东利用“一股独大”操纵监事会, 在监事会中增加代表少数股东利益的监事名额以及代表债权人利益的监事名额, 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监事会结构。各种利益代表之间相互制衡, 可以弱化大股东的控制实力。另一方面, 可以像引入独立董事改造董事会结构一样, 也可以引入独立监事改造监事会结构。规定监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的独立监事, 独立监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常驻企业, 且监事会主席应由独立监事担任。独立监事是监事会制度的核心, 为使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必须对独立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和设计对等机制。一方面, 对独立监事的专业任职资格必须有明确的规定。独立监事应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 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 应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以确保独立监事勤勉尽责的为公司服务。比如可以对独立监事采取一些长期性的报酬机制, 要求独立监事拿真金白银出来, 购买他所在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样独立监事就和他所在的上市公司的利益有一定的相关性, 尤其是让独立监事与中小股东有相同的利益诉求, 当独立监事发现公司大股东掏空公司时, 独立监事就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与此同时, 还应扩大监事会的权限, 包括赋予监事会审查议案权和代表诉讼权、以及有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以维护审计的公允性, 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同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以保证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功能真正落实。最后, 对于监事不力行为, 加大惩罚力度, 除可能受到中小股东的诉讼外, 还应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外部监督约束则可以从完善经理人市场、独立审计约束、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约束、债权人约束、市场体系约束、政府监管等多方面进行。

三、结论

针对我国的上市公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笔者试图将其与与公司财务治理结合起来研究, 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创新机制的设计, 包括财务决策机制设计、财务激励机制设计和财务约束机制设计三个方面。财务决策机制设计, 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共同决策机制下的董事会制度, 这也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而提出的观点。但实际上, 企业所有权作为契约不完全的产物, 其本质是一种剩余要求权, 如果每一个产权主体都应有份, 企业的所有权将成为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份的公共蛋糕, 这将容易形成“公地的悲剧”。财务薪酬激励中的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已兴起, 但能否适合中国的市场环境还有待考证。财务约束机制中, 监事会的独立性重构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牵涉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修订、政治体制改革和意识观念的转变, 改革的难度很大。最后, 任何一个稳态的结构必须是相互制衡的, 我国的上市公司常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说明存在制度缺失和结构缺陷, 有些不是上市公司内部可以解决的, 需要通过完善法制环境和加强监管来加以解决。

摘要:我上市公司出现一系列问题, 有其自身的原因, 也与当前我国特定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密切相关。设计、形成有效的财务治理机制, 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适度的调节和控制, 是当前上市公司财务治理追求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可以从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财务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出发, 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 逐步确立出资人、董事会和经理人在财务决策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形成科学有效的财务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最终实现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

关键词:财务契约,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罗飞、王竹泉:《论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策机制》, 《财经论丛》2003年第3期。

[2]谭少华:《契约论视角下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研究》,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3]李芸达、张洪艳:《财务决策权的制度安排及我国企业的现实选择》, 《会计研究》2008年第10期。

揭露上市公司财务舞弊 第4篇

徐武杰,男,硕士在读,上海大学,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

摘要:部分上市公司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操纵利润并虚构财务报表,致使证券市场财务舞弊案频发。本文通过揭露新中基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总结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舞弊;虚假交易;利润;舞弊手段

一、财务舞弊概述

财务舞弊是公司内部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为了谋个人私利的最大化,蓄意隐藏真实的财务数据,用不实、错误的财务报告欺瞒投资者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也越来越多。这些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无疑都对投资人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损失,更有可能由此而对中国资本市场和政府监管机制丧失信心。前有南纺股份财务舞弊事件震惊金融界,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中基的财务舞弊事件有一次让广大投资者心寒。

二、新中基公司简介

新中基是一家国有资产相对控股公司,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59万元。

其业务范围集中于番茄种植、生产、加工、贸易、科研开发,主要产品是番茄酱。新中基的董事会秘书2014年接受采访时还透露,目前新中基的生产规模位居国内第二位、世界第三位。新中基生产的番茄酱90%用于出口,产品销往世界近100个国家和地区,新中基生产的大包番茄酱已经占领欧洲市场,其份额足足有20%,小包装的番茄酱也在非洲市场占有45%的份额。

三、新中基财务舞弊事件

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料到,新中基这样一家资本雄厚、市场广阔的企业会财务舞弊,但是事实往往让人瞠目结舌。

从2006年开始,为了掩饰公司严重亏损这一事实,新中基连续六年财务舞弊,虚增收入和成本,不同程度虚增、虚减利润,粉饰报表。

2006年1月,在时任新中基董事长刘一的指使下,总会计师吴光成等人参与了这一历时六年的财务舞弊。2006年,新中基隐蔽使地用自有资金,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晟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晟中表面上与新中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其业务与财务实际上完全由新中基控制。天津晟中成立后,即开始协助新中基的业务造假。天津晟中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再销售给新中基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07年,刘一找到曾任新中基销售负责人、已辞职独立经商的吴新安,请其帮忙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之后再卖给天津中辰。2007年至2010年间,吴新安控制的新疆豪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给新中基的财务造假再添一层面纱,其从天津晟中采购成品番茄酱,加上税费及“好处费”后,再转手全部销售给新中基子公司天津中辰。这一切表象下的实际情况是,新中基利用了新疆豪客走一个形式上的业务流程,然而货物基本不动,却可以虚增经营收入和利润。

通过2006~2007年连续的造假,新中基累计虚增利润11亿元。维持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遮掩。公司虚增的利润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减下去,只有再次舞弊虚减利润,为填平此前两年的业绩造假,该公司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平账,在2008~2011年虚减利润11亿元。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监管部门的极力追索之下,这笔巨额的糊涂账最终还是现了原形。

四、财务舞弊手段甄别

除了新中基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可谓层出不穷。在现有的财务核算体制下,追根究底,其常用手段无外乎几种。其中“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正是本文中提到的新中基运用的手段,通过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之间的虚假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从而影响各年度利润。

刘斌(2013)根据Wind数据库收集了 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名录,遴选了55家样本公司,对其舞弊手段进行了统计分类,得出了每种舞弊手段的出现频次。如表1所示:

五、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实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对于如何识别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应当由政府给予支持。这时候应当适时出台强势措施,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无论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我认为应当包括如下几点。

1、加強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

审计机构在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机制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效力。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有权接触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对于舞弊行为的发现和断定有着强有力的优势。政府是否能够有效的监督和支持审计机构进行严格的审计,对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揭露有着最明显的扼杀效果。从行业上看,审计师的审计职能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因为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方面没有适当的话语权,从而使得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落了空。政府应当极力避免这种行为。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的良好发展离不开企业严谨、健康、合法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需要设有运转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及时发现企业现存的管理、财务和运营上的漏洞。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一则可以加强内部审计职能;二则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3、加大公司违规成本

建立完善有效的惩戒机制。正如上文所述,新中基财务舞弊数额巨大,性质严重,达到了刑事处罚的标准,但是仍未被司法部门起诉。

针对这样的现象就要政府出台更有利的惩戒措施,使得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变得不可承受;更要加强违规被惩处的强制性,使得所有违规的企业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梁小红 林舒航.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经济学视角分析与治理[J].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总第109期):25-30.

[2]刘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及识别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3]赵剑楠.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年3月.

会计研究论文:上市公司财务论文 第5篇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数目逐步增加,上市公司作为现代化企业的代表,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的财务支持,使它们快速地发展,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却能看到不少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导致一批亏损的企业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这反映出一些上市公司并没有建立起有效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在20xx年对478家资产规模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的一个访问发现,仅有18%的中高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危机识别能力,而超过七成的人仅具备对危机识别的较低能力,现代企业面对的财务风险却不断地多样化和复杂化,危害程度不断地加深。因此,通过早期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来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的危害度,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二、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类别

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系统,首先需要对现有的财务风险进行分类总结,典型的财务风险包括:筹资和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收益分配风险、公司外部风险以及财务实务风险。一是筹资其中一个渠道是借入资金,当公司经营亏损导致无法还本付息时,需要筹借更高代价的资金,严重时甚至导致倒闭;另一个渠道是所有者投资,这种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需承担收益风险,但当经营业绩不佳时,则会令投资者失去信心从而影响进一步的筹资,影响公司发展。当公司的投资项目时,由于市场调研失误、项目执行错误、资源投入不合理、交易过度等原因,导致不能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时,就可能导致严重的财务风险,如20xx年中航油则因为衍生品交易巨亏而申请破产保护令。二是当公司不合理的控制产能,通过赊销来扩大销量,导致应收账款规模过大或是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时,会导致现金流的缺乏甚至资金链的断裂。三是在股利分配决策过程中,需要确定企业的税后利润用于支付股利和支持在投资的比率,一旦没有合理的分配,则影响着未来的筹资或者企业的持续经营。四是当公司担保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还款付息时,公司需要付连带责任;当外部汇率剧烈波动时,公司以外币计算的资产与负债价值也会有很大的变化,如今年发生的卢布下跌。连带责任风险和外汇风险是现今主要的外部风险。五是由于公司的内部财务制度不合理,财务处理方法失误以及内部控制的缺失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20xx年安然公司因财务处理不当而最终破产。

三、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方法建议

最有效率的财务风险识别方式就是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和相关信息,识别并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程度,从而提前改进财务制度和控制资金流动,规避或降低损失。当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报被出具了不发表意见、保留审计意见或怀疑意见时,应该研究公司会计方法的选择是否夸大了资产和收入等等,尤其是对存货的计价、收入费用的确认方法以及折旧提取过程需要倍加注意,并注意现金流所反映的真实情况。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应该定时评估财务的状况去调整公司的经营,通过调整筹资、经营生产活动、销售过程、存货周期等等的管理,是公司的财务状况维持正常,当发现筹资成本上升、经营收入未达预期、股利分配过高或过低,或销售回收资金延期等等风险时,应该及时和财务人员沟通并预测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其会导致的最严重后果。在为其他企业进行担保时,公司应组织财务人员和专业人员对被担保公司进行理性的审查,避免因为管理人员主观的原因轻易为企业进行担保。相关人员应该详尽地评估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水平、商业信誉、还款能力等等。在形成担保关系后,相关人员需要定期地对担保企业进行评估,当发现风险时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并做好使用抗辩权、追索权和免责规定的评估。当公司由于对外的经济和贸易而存在以外币计价的财产和负债时,财务人员也应该关注外汇汇率的波动,遇到以某些以外币计价资产或负债金额数目较大,或是该种外币汇率风险较大时,应评估损失的可能性并考虑使用选用如远期外汇合同等外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外汇风险,管理人员也应该再订立相关合同式尽量采用对公司有利的货币计价。如果公司有控股的子公司,在分析财务信息时则应该先合并报表,使管理人员清楚公司整体真正的财务状况,对相应的财务信息进行季度或者年度的对比,通过对比发现变动较大的项目;同时,财务人员应该观测各种财务比率的变动,常见的有:一是流动性比率:流动与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期、存货周转期;二是负债比率:总资产负债率、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长期负债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三是获利能力比例:总资本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长期资金报酬率、销售净利润率等等,当发现某项目年度变化过大或某种比率出现异常时,应该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管理层,让公司可以及时地调整筹资、投资活动、销售以及经营,使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另外,为了获取清晰的财务信息,财务人员应该在报表附注中清楚说明采用的会计方法如合并、存货、折旧、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所得税、股票计划、债务与借款安排等等,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评估所采用的会计方法是否能合理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方法变更,需要向管理人员解释不同会计方法会导致的财务结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应该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保证财务信息的有效性,此外,为了避免人生操作的失误或者员工由于利益关系的故意隐瞒,公司应该通过信息化系统,建立相应的业务逻辑以自动发现财务信息的异常,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更新和丰富系统的业务逻辑,尽量涵盖新增的财务风险范围。

四、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论文提纲 第6篇

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关于2010年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若干分析

目录

摘要:

财务报表分析的概念。文章结合上市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及之前的财务报表,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基本信息分析、计算,说明原因和得出相应的结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该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方面进行原因分析和结果预测,据分析结果做出某些必要的调整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指标、经营情况

引言:

对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单介绍;公司的发展状况;对该公司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方面的相关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正文部分:

一、纵向分析公司财务和经营能力

(一)、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运用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包括营运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进行计算,以此来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2.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运用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率、营运资金的比率)进行计算,以此来分析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

(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体现了企业运用其所支配的经济资源,对该公司将运用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来进行分析。

(三)、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运用企业经营能力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进行计算,以此来分析公司的营运能力。

二、纵向分析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

了解公司自身的发展情况,同时也要与市场上同行业进行比较,估计该公司在该行业所处的地位。以该公司和其他公司进行横向比较,评价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

三、财务报表综合分析

采用杜邦分析方法分析:

(一)、杜邦分析法和杜邦分析图

(二)、对杜邦图的分析

1.图中各财务指标之间的关系;

2.杜邦分析图提供了下列主要的财务指标关系的信息;

(三)、用杜邦分析法对焦作万方进行财务综合分

四、总结

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公司的报表)作分析,了解到财务报表到底包括了哪些信息,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通过杜邦分析方法来获得财务信息,动态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借助财务报表分析出来的结论,评估公司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并为预防和减小风险做出决策。

参考文献:正略钧策管理咨询

作者:苏李

新编财务报表分析(第三版)作者:刘章胜

赵红英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附表

郭老师:

上一篇:《天气》教学设计下一篇:《班主任工作漫谈》读后感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