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2024-07-25

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精选6篇)

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第1篇

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党的十五大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自觉依法行政。”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面对着8亿多的农民群众,在乡镇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各地乡镇对依法行政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并已初见成效:逐步由行政命令转向依法行政,由依“权”办事转向依“法”办事;“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做法大为改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也大为减少。但是,政府违法行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率仍相当高,行政工作的内容和对象的广泛性与行政法定职权的有限性的矛盾相当突出。我认为,必须在思想观念、执法环境、执法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

一、依法行政必须更新观念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基层政府的根本要求,只有做到依法行政,才能确保政令畅通,才能保证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无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看,还是从当前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状况和面临的新形势看,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乡镇依法行政的认识,坚持全面地、努力地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一是观念要更新。要正确认识依法行政的真实含义,摒弃依法行政就是设法找出法律依据来“治民”的错误认识;摒弃行政诉讼制度是削弱政府的领导,不利于乡镇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的错误思想;摒弃乡镇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量大,用法律手段不如用行政命令来得快的错误做法;摒弃“七法八法,搞得我没有办法”的错误观念。把依法行政的侧重点放在“治吏”上,确立依照法律授权开展行政行为的观念。

二是知识要更新。要进一步强化乡镇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此,要给乡镇干部创造法律学习的条件,必要的工具书发给每个干部,供其自学。以考促学,学用结合。培训不要停留在启蒙式,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就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性的培训,尤其是环保、土管、水利、林业等实体法及行政处罚、复议、诉讼等程序法的培训。还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审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操作性强的实践技能培训,积极促使乡镇干部在思想上和具体工作中,从依行政命令办事向依法办事转变。

三是方法要更新。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乡镇干部是乡镇建设的领头雁,是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践者。对此,一是自己必须自觉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为群众作出表率;二是要善于用各种法律、法规来引导群众的行为;三是在处理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时,必须善于用好各种法律法规。当前,尤其在处理村级财务管理、社会治安、群众上访、山林

权属纠纷等问题时,乡镇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而且要做到程序合法。

二、依法行政必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乡镇依法行政的前提和重要基础,而法制环境的建立,不但要求乡镇自身严格依法办事,而且需要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配合,需要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的支持。这也是当前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制约乡镇依法行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些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分解和布置任务时,为简便往往很少考虑法定程序和法律后果,对乡镇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少,业务指导不力,而乡镇因其法定职权非常有限,使乡镇政府陷于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执法的境地,这样乡镇工作也就被迫或自觉不自觉地做着许多与依法行政相悖的工作。二是有的部门对其直接行使的管理权,缺少与乡镇沟通,其行政处罚行为与乡镇的行政管理相脱离,乡镇“看到的管不到”,部门“管到的看不到”。三是法院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数量较大,一般也只能象征性地执行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件,一部分案件久拖不决,这样不但影响了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信心,客观上也助长了违法行为的产生蔓延。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上下配合,支持乡镇依法行政。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在布置行政工作和分解任务时,应首先考虑其工作内容是否属于乡镇政府的法定职权,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执法主体不是乡镇的,不要让乡镇政府为难。不能以行政命令逼迫乡镇用违法的手段去完成收费、收税任务。上级政府部门在明确乡镇政府工作内容后,部门可以规定乡镇工作的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对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解释和指导,协助乡镇政府调处各种纠纷和违法行为,并及时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行动支持乡镇依法行政,必要时可将部分行政管理权依法委托给乡镇,使部门与乡镇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从而改变“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状况。另外,人民法院要加大行政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力度,支持乡镇依法行政。

二是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行为。乡镇政府要根据乡镇工作的特点和执法侧重点,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便于实际操作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土管、计生等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避免滥行政、乱行政和怠于行政等情况出现。同时,要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人员,做到明确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范围与内容,明确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完善整个执法程序、执法体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对执法人员出现的违法执法和不作为等,按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严肃查处。还要把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考核项目,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要明确,项目要细化、量化,并具可操作性,做到考而有据,责、绩结合,以考核促提高,以考核促深化,使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到位,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更不能“错位”。

三是加强普法,提高公民守法意识。民主法制要求公民不但要有较高民主意识与维权意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遵纪守法意识。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墙报宣传

栏、典型案例剖析、召开执法现场会等形式宣传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以实带虚,以虚促实,让群众知法懂法,进而守法。

三、依法行政必须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

随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乡镇政府行政工作日益繁重,乡镇的法定职权有限性与人民群众要求依法办事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不加以改进,势必影响乡镇依法行政的进程,因此,探讨加强乡镇执法职能,已成为当前推动乡镇依法行政的又一重要课题。一是适当扩大乡镇法定职权。现有的很多法律规定执法主体是县以上的政府和部门,乡镇缺乏执法主体资格,要通过立法扩大乡镇职能或通过合法的形式向乡镇放权。二是走综合执法的新路子。适当合并乡镇,相对集中执法人员,由政法干部、乡镇司法员、法制员及专业人员等组成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三是转变执法机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必须实现政企分开,对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不要管,这样也有利于乡镇精减人员,减轻农民负担。四是依德治“吏”。依法行政的进程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干部和执法人员素质。因此,要通过机构改革,优化乡镇执法人员的结构,择优录用,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对违法执法、胡作非为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同时,必须把依法治“吏”和以德治“吏”相结合,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面对众多的法律条文和棘手的实际问题能有机结合,迎刃则解。

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第2篇

清涧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

2010年,我县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而言:

一、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

2010年,我县法制办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方面,已经通过政府文件要求全县每个行政单位都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岗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绩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同时加强了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法制办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制度进行了两次检查

二、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方面

下发清政办发[2009]53号文件,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正式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活动,将我县下廿里铺乡、宽州镇、折家坪镇三个乡镇和计生局、卫生局、审计局、国土局四个单位列为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在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方面

建立了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日常执法行为的动态化监督检查力度。

四、在法制办其他工作的完成方面

重视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此外还举办了县级领导集体学法讲座、县政府科级领导依法行政培训会,组织全县65名干部进行了执法资格证考试。

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信息。

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违法建筑拆除、公路建设拆迁、城市改造拆迁遗留问题的研究处理,以及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共计20余件,参与配合信访维稳、退耕还林、创卫、土地、城建等其它主体工作,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作出行政确权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

成绩永远属于过去,今年,我县将一如既往、坚持不懈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更好、更高水平迈进。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注重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干部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严格执法,依法进行管理和开展工作,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制度的完善,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等

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注意对县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三、增强体制创新,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权限,建立责任政府。改革行政管理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政府科学、顺畅运作的体制和机制,防止决策失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让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谈谈乡镇政府依法行政 第3篇

关键词: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 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务, 依法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依法行政的范围, 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 其核心是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的需要, 更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但是, 政府尤其是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地方,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依然有着诸多障碍。

一、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障碍

乡镇是中国由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单位。一般为县政府所在地或工商业贸易活动为主的小城镇居民点, 相当于乡一级政权。由于历史原因, 存在许多政府依法行政的障碍:

第一, 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高。造成我国基层政府中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 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 这是我国建立法治政府的一大重要障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我国执行行政职能的基本主体, 如果不解决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那么依法治国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第二, 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民众作为行政执法的土壤, 他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可以直接影响行政执法, 意识强则促进依法行政, 反之, 则放纵违法行政。而在我国, 民众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 在很多百姓的头脑中, 还很难找到“法律”两个字。在面对执法时, 他们不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权利, 也不知道将如何补救自己受到侵害的权利, 这无疑为违法行政提供了温床。

第三, 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乏力。从理论上讲, 我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体系是相当完备的, 有党委, 上级政府、人大、政协、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等多种监督部门。这些主体中监察部门是专门的监督部门, 但监察部门往往又同时是党的监察机关, 从某种程度上讲, 使得其监察职能弱化。而且, 《行政监察法》并没有规定对违法行政监督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给违法行政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再加上行政工作的繁多与违法行政的隐蔽, 监督乏力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四, 用人制度的缺陷为违法行政提供了温床。我国的用人制度主要是“选举制”和“任命制”, 而“选举制”也带有“任命制”的精神内核。在具体操作中, 往往是领导者个人以组织的名义决定个人的政治前途。这种用人制度就容易促使执法者为迎合领导意愿违法办理“人情案”和“关系案”, 从而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带来了诸多障碍。第五, 宗派及黑恶势力的干扰与基层政府权威的弱化。近些年来, 宗派及黑恶势力的发展较为猖獗。这些势力将触角伸向党、政、军等国家机关, 织结成一个个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宗派等黑恶势力称霸一方, 欺压百姓, 藐视政府, 干扰政府的工作。在宗派等黑恶势力发展的同时, 其背后往往有某些政府部门人员的支持, 使得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执法的力度得不到加强, 政府部门的威信受损。在宗派等黑恶势力强化和政府权威弱化的情况下, 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不敢依法行政, 近些年来派出所等政府机关被冲击, 公安干警被黑恶势力殴打等事例便是明证。

除了以上依法行政的主要障碍之外, 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依法行政的因素, 如基层政府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够;各部门将自我利益看得高于全局和长远利益等。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法与措施

(一) 推进依法行政的方法

创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依法行政至关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责任在政府, 关键在领导。乡镇政府各部门都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宏伟目标, 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整个过程, 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基础性工作、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二是要科学规划, 精心组织, 认真实施《纲要》;三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四是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五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六是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七是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管制约, 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人, 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切实负起责任, 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贯彻执行《纲要》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二) 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

胡锦涛曾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 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 都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人大监督以及各方面的监督,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政府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如何推进依法行政, 我认为应该采用如下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1. 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首先, 对新进入国家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严把“进口关”, 除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招考外, 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其次, 对在职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系统培训, 建立起以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为主体的依法行政培训体系, 并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再次, 严格施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没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最后, 要畅通“出口关”, 对不愿留在行政执法队伍中的和经过两次以上培训仍拿不到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则可以采取自愿和强制的方法使其离开行政执法队伍。

2. 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应该讲, 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民众的整体素质包括法律意识相应地提高了。但是, 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及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想方设法来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为依法行政创造外部环境。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有如下办法:

一是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对基本的法律知识, 可采用黑板报、墙报、广告牌、横幅、条幅的形式像做广告一样进行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成立专业法律知识宣讲团, 通过电视或面对面地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并解决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政府每年组织几次村民代表和居民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竞赛, 其产生的影响绝不是培训本身学员学到了多少东西, 而是政府在倡导什么。三是要成立专业的面向百姓的法律援助与咨询中心, 对百姓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经常的免费援助, 设立热线电话。

3. 完善监督制度

多头监督导致监督不力, 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这一制度。除原来可以进行监督的主体仍可进行监督外, 我们必须明确专职的监督部门———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要对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并做到奖惩分明。鉴于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存在责权脱节现象, 可以考虑在《监察法》中增加对依法行政监督不力应负的法律责任。

另外, 要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汇报制度, 各单位和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情况定期向上级和监察部门汇报。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在年终作出总结和鉴定, 并有相应的奖惩。

4. 改革用人制度

现行用人制度容易形成下级盲从上级, 甚至违法乱纪以博取领导欢心的局面。改革用人制度就是主要让老百姓来决定官员的去留升降, 让服务对象来给服务者打分。具体做法可以是:党委或政府决定提拔或任命人员时, 提出较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后由老百姓和服务对象决定人员, 对于老百姓和服务对象选出的人员, 只要不存在明显的问题, 就可以放心使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公职人员能够相对勤政廉洁与他们奉行的由服务对象决定人选的制度是直接相关的, 其成功经验我们当然可以借鉴。

5. 加强政府权威

近些年来, 从中央到地方查处贪污腐败的力度加大了, 效果也较为明显, 但仍需要继续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于比较盛行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 应下大力气惩治, 对问题存在多、反映强烈的单位及人员要进行坚决的惩处, 促使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不敢冒头, 将国家各机关和部门转到亲民爱民的轨道上来, 进而回归政府权威。对于宗派等黑恶势力, 首先要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束, 将黑恶势力与国家机器剥离开来。然后, 对黑恶势力进行决不手软的打击。只有消灭了宗派等黑恶势力, 正义才能得以伸张, 依法行政才能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

总之, 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工作是高度重视的, 相对于此种要求而言, 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量是不够的, 这需要引起基层政府的重视, 也需要法律工作者更加努力的摇旗呐喊和工作, 为这一系统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尽到自己的责任。现代法治理念告诉我们, 法治国家的政府是一个责任的政府、服务的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讲, 依法治国重在依法行政。正是基于此, 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依法行政问题更是意义重大。

努力推进语文课改 第4篇

一、对“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解

所谓“以学生发展为本”就是把每一个学生当作教育的目的,确立和尊重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的个性特点,让学校的一切活动都为满足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并为此设计学校的课程体系,设计培养模式,设计学校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努力造就学生全面而和谐的素质和鲜明的个性。

以学生发展为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涵义:学生的发展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全体学生的发展而不是部分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只重其智力的片面发展,是指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可持续的终身发展而不是只局限在学校当前的发展,是指学生有个性的发展而不是全部学生同一个模式的发展。从现代化教育的内容上看,应当是“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教育方针将其确定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则是全面发展。而在应试教育的阴影笼罩下,大多数学生是片面发展。认知与品德、情感相脱离,有才无德;动脑与动手能力相分割,也就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对立;学校教育与社区进步相脱节,封闭式的教育难免培养出“书呆子”。教育内容的优化,是先进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课程、教材乃至教法、教育渠道等方面的反映。以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本,要开齐学科,上满课时,配全教师,选足教材,用活教法。社会是新活的,教材是呆板的,为了弥补教材的不足,要有理、有序、有效地引导学生到社区中学习新科技、新事物,吸纳新信息。课堂教学中不仅传递知识,而且更要注重情感、品德、能力诸多素质的培养。

二、课改的核心理念就是“以学生发展为本”,这就要求教师摒弃旧的学生观,形成新的学生观

承认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应坚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是可以获得成功的;承认学生是独特的人,他们不是单纯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承认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教师不可以不顾他们的具体情况、条件和要求任意塑造和支配;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任何人不能代替他们读书、求知,不能代替他们进步。这样一种合乎时代要求的乐观的人性化的学生观,要求教师要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认识学生,要多几种标准来评价学生。学校的教育如能以每位学生的全面、全程、个性发展为本,则学生就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未来,成为社会进步的希望。

三、从轻“情感熏陶”到“知”“情”统一,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标准》的一个基本理念

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就是要既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又要注重培养和提高人文素养。探究性学习作为一种实际活动,它的主旨应该在于让全体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以求能自动产生一系列问题,引起深入研究。因此,它强调的是认知与情感的统一。同时,对于教学过程本身来说,它作为一个特殊实践认知过程,师生双方都是带着自己主观心理感受和情感体验来认知和理解教材的,它也应是一个认知与情感相统一的过程。

总之,我认为,语文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复杂的关系,它们之间并不只是存在一种完全对立的、绝对排斥的、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应该是对立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只要认识对头,采用的方法得当,它们完全可以达到互补的效果。所以,学会用系统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待语文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关系,是我们推进新课程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乡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xx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为实现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镇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制度,学法4次以上。

2、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工作,实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登记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1、完善镇政府决策议事规则,并认真贯彻实施。一是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逐步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三是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收支预决算方案、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由镇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建立和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听证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建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监督主体、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使行政决策监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3、完善并实施对以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事先审核制度,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有效。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听取和采纳意见反馈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将废止或修订情况向社会公布。

3、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中做到有错必纠,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达到100%。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确定国土资源所、城建所等两个单位为重点联系单位,典型带动,全面推进。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规则,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2、继续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努力拓展规范领域。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同时向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领域拓展。结合省、市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部门执法工作实际,细化、明确合理的执法尺度。通过抽查案卷等,对已实施基准制度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裁量权的随意性,使行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遵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巩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推行,积极探索在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领域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方法和程序,逐步形成评查标准、方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方位地推进行政机关各项行政行为的依法行政,加强对各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4、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告知行政执法主体,及时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微机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合格率100%。

5、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实现权利与责任挂钩。制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坚持对行政执法的平时抽查和年末检查,依法行政考评结果每年予以通报。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采用调解方式化解林地、土地权属等纠纷。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时答辩,积极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裁决,自觉履行。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逐步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健全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机制。

3、加强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

努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 第6篇

——红寺堡中学依法治校汇报材料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现就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如下:

二、具体措施及做法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有力突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地位 自2006年“五五”普法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规划。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依法治校工作。

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查落实等。法制办公室的设置,推进了依法治校,实现了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解决了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聘请红寺堡检察院控审科科长杨迎春为我校法制副校长。

2、依法建制,以制治校,规范学校管理

为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提供理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规范合理的原则,对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编印了《红寺堡中学制度汇编》,使学校的各项制度更加趋于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人文化。学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3、实行民主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为使学校的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完善了校务委员会、党支部、工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学校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等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而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更是成为教职工当家作主、依法维权的大会,深受教职工的肯定和欢迎。

坚持开门办学,积极吸纳社区、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始终坚持校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以校务公开栏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将学校各项工作情况和涉及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定期召开家长会、发放家长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保证联络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架起了沟通互助的桥梁。

4、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标准,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并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无乱补课、随意停课调课、无乱征订、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教师自评、互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规范的办学行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文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我校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并在教学楼及围栏撰写了标语。

5、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处处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科研条件,多次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与培训,积极为教师的发展搭建平台。对教师的年终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严格遵循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整个评定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开展了一系列的师德教育 活动,全校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树立了良好师德形象。

为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并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增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不间断的对师生进行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演练。仅5.12地震演练共进行4次。

6、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建立了教师学法制度和普法考试制度,制定了教师学法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并定期参加法律知识考核,教职工的年度学法参考率和普法合格率均为100%。

把学生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计划,做到课时、教材、师资、考核“四落实”,保证了学生法制教育的学习效果。

充分发挥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共同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指导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坚持“十个一”法制活动。

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师生以发放宣传材料、文艺表演、开辟法制专栏、办法制报等形式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

7、彰显校园民主法治文化建设

在努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我们充分重视校园的法治文化建设。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各班黑板报开设了法律常识专栏,制作了法制知识、活动专题展板,购置了大量的通用法律法规用书及学生普法图书,供广大师生借阅使用,满足了学校法制工作的需求。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手抄报”、“法律知识演讲比赛”和观看法制影片等多样的活动,为我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取得的成绩

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学校的管理水平,规范了办学行为,促进了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2006年被评为开发区普法先进为集体,学校英语组承担了国家级、市级课题,并取得好的成绩。

四、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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