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腐败范文

2024-06-23

行政腐败范文(精选6篇)

行政腐败 第1篇

材料:中国行政腐败

一.行贿受贿.来自<<民主与法制>>期刊9月下半月:“运作”海伯尔项目侵吞国家巨额财产

2008年7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春原市委书记兼副市长田忠作出一审判决,因“运作”海伯尔项目,侵吞国家财产达400万元,犯贪污罪,又对上司行贿,犯行贿罪,受贿行贿等多项罪名。判无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来自<<民主与法制>>期刊10月上半月:厕所藏钱900万元,迁出重庆第一贪

2008年8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晏大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贿所得账款矛以追缴上缴国库,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重庆建筑公司固某之钱,在招标工程中,晏大彬通过透露标底让该公司揽到工程。他把所得钱藏于厕所内,后被人发现。

3.来自<<法制与新闻>>期刊:中国酒界第一人,“慷公家之慨”

2008年7月24日,中国酒界第一人,先后担任毫川市常委,市政协副主席,59岁的王效金,在安徽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自91年到07年,利用职务之便,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企业收购等方面,“慷公家之慨”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涉嫌非法收受贿赂

二.行政不力,庸人当政,酿成事故

1.来自百度:山西溃坝事件,省长辞职

以山西省长孟学良为首的地方政府对企业违法生产和建库督管不力,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指令不落实,导致山西溃坝事件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由于事故领导责任制,省长孟学良引咎辞职。

2.来自深圳桥报“9.20”特大火灾事故问责处理

龙岗区对“9.20”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深圳市龙岗区作出决定,由于火灾事故地存放烟火,逃生通道狭窄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区政府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是火灾原因之一,对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等人免去职务。

3.来自百度:因三鹿奶粉事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长李长江辞职

以伊利、蒙牛这些国内知名品牌,免检产品。竟是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导致一些婴儿吃了毒奶粉而患肾结石。那些小生命有的病情缠身,不可医治,有的离开人世,国务院总理对此事极为关心,探望生病宝宝,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长李长江为首的官员纷纷引咎辞职

三.政绩工程,行政乱作为

1.来自百度中文摘报:卖税,行政腐败新形势

据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在基层调研发现,一些乡镇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不切实际还逐年增加财税指标,纷纷干起了买税勾当。买方通过填写税票可以增加政绩,卖方把税交给本地政府要百分之百上缴,而交给外地政府优惠多达20%,可谓“双赢”。但这样国家税收和地方政府被疯狂吞食,也严重扭曲干部心态。

2.来自《公共行政学》转载《半月谈》2000年第6期面子工程为何载了面子

号称“中华果都”的江苏某镇,近年来,由于将内部银行,农村合作基金会存款中的大量资金投入到不切实际的小城镇建设上,使本想成为城镇一景的“面子工程”变成了人见人烦的“败笔”,投资数十万元安装的路灯因为没钱买电,只为外地参观者亮过几次。投资上百万元的大观园,便是门可罗雀,严重浪费国家资源,也弄得果园职工负债累累,教师干部工资都不能正常的发放,人们不断上访。

四.权钱交易,买官卖官.来自<<民主与法制>>期刊9月下半月晚节不保的卖官书记

2008年7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春市委书记副市长田忠作出判决,以田忠为首卖官,后称卖官书记,买官卖官,一大批官员纷纷落马

五.乱用职权,以权谋私

来自百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2007年2月,南京市柄霞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私自开挖”,建筑基础施工,覆盖河道违法建设,对上级部门整改通知置若罔闻

六.公款消费,铺张浪费

来自:自己对各种信息总结 名为考察,实为旅游

近日,不少行政单位拿着公家的钱,举着考察学习的大旗,出省、出国旅游观光。一群群“考察团”成了一窝“旅游团”,携带老婆孩子或亲戚朋友,放下自己工作不干,大搞考察学习,在“学习之地”玩得乐不思蜀。视公家的钱如粪土,挥金如土。“考察团”大多以带回给领导或同事的纪念品,为学习的收获,真实令人啼笑皆非。

七.私生活腐烂,严重道德败坏

来自《反贪局专案》“贪官十情人”腐败定律

中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出中纪通[2003]2号通报,指出中国建国以来第一贪,马德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活动,经济上敛钱生活上极度奢侈糜乱,马德与其他贪官不仅比住房、比汽车、还比谁的情人靓、谁的情人浪。

提要:行政腐败现象千奇百怪。贪、贿、庸和懒成了一些官员丢掉性命和乌纱帽的致命弱点。面对腐败横行,国家党政不遗余力坚决打击,自改革开放以来,去得显著成绩。但是面对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治理腐败现象的工序任重而道远。

中国的行政腐败的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惩治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在惩治和预防这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此同时问题依然突出,行政腐败如久治不愈的顽疾,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近几年来,行政腐败层出不穷,花样百出,也有越来越激烈(?)的趋势。从古至今,新中国,当今社会,行政腐败堪称“贪”为首。贪又带出个孪生兄弟“贿”。“贪”“贿”横行上下通吃,行政腐败这块大沼泽地,让一批批贪官污吏越陷越深。中国建国以来第一贪马德,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吉林市原市长田忠“运作”海伯尔项目,侵吞国家财产;重庆第一贪晏大彬厕所藏钱900万元,一副副丑陋的贪相,一笔笔惊人的数目,无不令人瞠目结舌。贪又生出两个畸形的孩子:买官卖官和包养情人。市场经济发展到官场时,官位也可以明码标价了。中国第一卖官书记不靠卖官何以“成就”贪的宏图;晚节不保的吉林市副书记田忠不以卖官何以“成就”晚节不保。贪也罢,卖官也罢。腐败分子的最高做官目标恐怕是去追求奢靡的生活吧。正所谓钱不可以当饭吃,但钱可以买饭吃。小贪官们借公消费公款,大贪官们挖社会主义墙脚,中饱私囊。“贪官十情人”也便成了定律,也时常成为贪官们落马的命脉。当我们人民的公仆向钱低下高贵的头时,也就开始走向了阶下囚的道路。

当一批贪官“壮烈”倒下,又一批庸官“冲锋上阵”,真是前赴后继,中国的腐败战场进入持久战斗阶段,难得糊涂便成就了一批懒官,在其位,不谋其政,酿成事故接二连三。最近发生的山西溃坝事件,省长辞职;“9.20”特大火灾事故,副局长被撤职;三鹿奶粉事件,国家质检局长引咎辞职。一轮新的问责风暴席卷中国官场。我们可能仅仅看到是昔日的高官卷铺盖走人。而在他们无作为的背后,是多少无数的生命在哀嚎(用词不当)。要么是不作为,要么是乱作为,政绩工程屡禁不止。一些乡镇干部为完成上级不切实际的财税指标,政府与企业竟干起了买税卖税的勾当;江苏省中华果园大搞城镇建设,想成为城镇一景的“面子工程”变成了人见人厌的“败笔”;大建写字楼、办公楼、修筑大型文化设施。甚至农村搞些不切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激进官员们的政绩是提高了,可苦了人民,浪费了国家资源。

那些腐败分子们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都是权利给予他们的“力量”。在权利的鼓动下,于是贪了、贿了;于是不做事了,乱做事了;于是以权压人了。官字两张口,古代论“品”,现代论“级”,口越大(级越大),声音就越大,地位重了,谁也不敢挪,谁也挪不动!南京市某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私自开挖河道进行违规建筑,不遵守上级整改的通知,甚至法律法规。正应证了那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面对这些腐败现象,我们的党政思考得很多,也做了一系列努力。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强调,把廉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中共中央也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反腐倡廉体系2008-2001年工作规划》。温家宝也强调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中共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重,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可也说,这一切表明,党和政府已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与此同时,我们的专家学者也不遗余力的研究行政腐败,提出一系列的反腐建议,如行政监督、限制权力、综合调用、权力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等一大批军队“围歼”腐败这个恶魔。用毛主席的话说“十个手指头,七个是好的,只有三个是坏的”。用这种眼光看,我们反腐倡廉还算不失败,毕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香港、台湾、澳门特别行政区,贪污腐败的就那么几个。因此,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能因那些腐败分子的作为,而抹杀了党和政府的的全部政绩。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不畏“权贵”,给腐败分子们“动手术”,根除腐败这个顽疾。我曾听过一个落马的腐败分子说过这样一句话:“贪污者中流行的一个高速公路驾驶论:腐败被抓就像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不可能有车辆就不开车。”由此可见,腐败上升成为一种文化的趋势。中国大地受封建思想渲染许久。自古就缺乏平等观念,现在谈民主,在民主的光环下去监督限制权力,这相当困难,现在人民总体文化不高。现在谈民主,民主与法治,似乎离百姓有点远,因为他们似乎习惯了不平等的生活。人民习惯了被压迫,也就“怪不得”了。有些官员们侵害人民的利益。当务之急我们在官员中应该形成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文化,在人民中形成一种维权,监督意识。让每个人沐浴在反腐倡廉的阳光下。

参考文献: 竺乾威《公共行政学》XX出版社XXXX年X月出版

浦兴祖《代中国政治制度》

《中国行政管理》期刊

《民主与法制》期刊等

《 应用文写作》

百度网中文报等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文传系07级行政管理

评阅意见:

1. 优点:选题列举评价中国行政腐败的现状并探讨其治理对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几部分作业基本符合要求。查找资料的内容很丰富,符合观点和材料一致的要求,来源确定。所写的小论文观点鲜明正确,全文结构基本合理,有的论述具有一定深度。

行政腐败 第2篇

——行政监督机制的漏洞分

发展政治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2012级

10121130118 曾明秀

在纪检、监察、监察这三个部门中,他们对于惩治违法行为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中他们的作用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些部门都是双重领导,既要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知道,又直接隶属于同级领导机关,而且主要是受同级领导机关的领导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无论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国家,都牢牢把握者重要资源的分配,而这些收益的分配都为那些拥有自由决定权的政府官员所控制。而原本用来管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机制却被用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这样就产生了国家管理中出现的一种现象——腐败。腐败的核心表现为权利与金钱的交换。塞缪尔·亨廷顿在其著作《变化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到,腐败的形式大都涉及政治权利与财富的交换。1

腐败在当今社会中已然成为一颗巨大的毒瘤,在社会中不断的扩散,它常常在暗中滋长,等到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晚期了。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中,腐败之风盛行。本来应该用于纾缓贫穷、建立基础产业的金钱,却被官员们用于自己的私人生活中。其实我们看到,很多官员在我们发现他们腐败之前都可以算得上是政府官员的模范,他们总是高唱着廉洁奉公,他们可能在腐败之前都像我们一样嫉恶如仇,对于腐败嗤之以鼻。这样的转变不仅是他们个人的一种悲哀,更是政府制度的一种悲哀,行政监督制度是否完善值得我们思考,为什么官员们还能够在这样的制度中找到漏洞,从而滋生腐败呢?

我们知道,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行政腐败成为了中国一个突出的政治现象。不论是从十八大以前被媒体爆出的“表哥”,“房姐”,还是在十八大以后落马的数位省部级高官,这样的案例在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屡见不鲜,很多人说被曝出的官员腐败只是腐败官员中的极少数,这样的极少数就好像沙粒之于沙漠,那么这样严重的腐败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呢?

1金太军、李雪 卿、叶勤、窦振斌:《行政腐败解读与治理》 2002年7月 258页 在发展中国家,通过个人努力获取财富的机会较为有限,在这样的社会中,政治成为获取财富的一条途径。而在我国,虽然 人们已经有了多种致富途径,但是目前权钱交易仍是这些道路中很有吸引力的一条道路。

在中国,虽然一直强调民主政治体制,但是一直没能够摆脱传统政治体制的阴影,权利过分集中使得腐败问题变得更加猖獗。很多时候,民众参与政治管理的过程受到极大的限制,大众媒体很多都收到政府的直接控制与干预,很少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而在政府内部,中国行政体制中缺乏健全而有效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中国的经济发展很迅速,但是中国的现代政治体制仍在建立与改革过程中,传统的政治体制及其影响依然存在,现代政治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新旧体制的并存和交替造成了制度上的“断层”,从而为腐化行为的蔓延提供了便利条件。中国共产党为了改变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的状况,在80年代就开始的权力下放本来是一件很具有积极性的改进,但是由于相应的调控和监督机制建设没有跟上,从而导致了权力失控现象的产生。而且,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新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完善,而原有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现实相脱离,这样又为某些官员的以权谋私提供了便利。

我们国家的监督机制在理论层面上没有什么错误,但是我们可以发现现行的监督机制还是有很多问题的存在的,例如:体质不顺、政党不分。虽然我们国家的监督种类不少,但是实际效用不大。从表面上看,我们国家的监督种类有人大监督,党内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等,门类可谓不少,但这些监督有多少能到位,我们心中非常清楚。

首先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的实施问题,立法权部门化似乎成了现在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部门立法”中立法者以自己部门的利益为目标,使得各部门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变成了一种立法权的腐败,本来立法任务应当是全国和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的,但是,无论是全国人大或者是地方人大,他们制定法律文件的数量远远不及同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数量。由于现行的正式制文秘助手有就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界限做出明确的划分,更由于人大在行为能力上的欠缺,造成了人大有意无意的把一部分的依法权实际让渡给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大这样的让渡是将自己的权利让给了政府,这样人大对于政府的权力监督作用就在慢慢减弱,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官员的权力腐败。

在纪检、监察、监察这三个部门中,他们对于惩治违法行为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中他们的作用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些部门都是双重领导,既要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知道,又直接隶属于同级领导机关,而且主要是受同级领导机关的领导,缺乏必要的独立性。这样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同级领导人以言代法,干扰办案工作,公职人员在查处案件的时候对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畏首畏尾,不敢认真查处,这样就为官员的腐败披上了一层保护衣。

在监督机制的背后其实隐藏着很多的问题,监督部门即使捕捉到了主要领导干部的腐败信息,在很多情况下,要对这些腐败者进行惩罚还是面对着重重的困难的。举一个例子来说:某局长在一个基建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发生了受贿行为,这个信息被其他竞标者所获悉并向监督部门举报,监督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困境,例如:由于收受贿赂一般都不会留下直接的证据,这是一项技术上的难题,但是重要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既然受贿者能够成为行政部门的“一把手”,那么他就很有可能和本县的某个核心人物建立了一种亲密的私人关系。如果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那么很有可能县长就会跟监督部门打招呼说“这件事情就算了”,为了以防自己部门的不利行为的发生,通常监督部门都不会抗拒这样的要求。这样的司法监督因为司法机关的不独立性而成为了一种浮于表面的工具,作用微乎其微。当谈到群众监督的作用时,我们都认为这一项监督是反腐倡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首要选择,但是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还是那么猖獗,这是因为我国的群众监督乏力。在我国,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淡薄,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对参与政治的要求,而且政府部门没有给群众监督一个很好的平台去让群众反映,没有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来接受群众的监督。而且,很多时候群众的监督没有被提升是因为群众脑中根深蒂固的观点“民与官斗是没有好下场的”,这样的事也确确实实发生过,官员对于群众举报的打击报复使得群众对于监督官员这件事深感痛楚。只有当政府向公众提供关于其行为的信息的时候,这样的制约才能有用。另外,公民们必须拥有方便的申诉途径,同时还要免于受到可能的报复。

在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国家行政权利的引导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权力是把“双刃剑”。当权利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的时候,他就会被滥用,给人民和社会造成危害,而掌握着权利的人最终也会被权力所击倒。其实,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内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等,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但是这些都是没有处置权的监督,而没有处置权的监督对于被监督者来说是很难起到督促作用的,腐败是无法被遏制的。而那些能起到处置作用的监督方式例如上级党政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由于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很不完善,由于监督的全力的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所以他们的监督也往往不能到位。

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行政监督对权利的合理运行是一种保障。在监督的过程中,不应当将各个监督方法分开,应当整合这些监督方式,使各项监督能够步调相同,收到互补,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在政府行政过程中,应当加强其民主化进程,增加政治运作的透明杜,给新闻以更多的自由,为公众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提供更大的制度空间,这样才能保证权利的合理运行,杜绝以权谋私这样的腐败现象。

参考书目 《腐败成因与防治对策——北京市典型案例分析》 罗中敏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1月第一版

2《行政腐败解读与治理》 金太军、李雪 卿、叶勤、窦振斌 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年7月第一版

3《政治之癌——发展中国家腐化问题研究》 何增科 著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8年11月第二版

从腐败谈行政文化创新 第3篇

最近一时期, 政府高官因贪污腐败纷纷落马的事件让我们瞠目结舌之余, 也不由自主地痛定思痛, 长期以来的前“腐”后继, 行政人员肆无忌惮地出租权力以谋取私利, 或弄权以钓誉、钻营以升迁, 到底出自何因?许多人认为当今的腐败是制度性腐败。所谓“制度性腐败”是指由于制度的不完善, 如组织人事制度、公安司法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经济贸易制度、金融信贷制度中的弊端和漏洞, 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因此, 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必须从完善制度着手。

当然, 这是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诱因, 可是问题恰恰在于, 我们今天的制度、现行的体制以及法律的完善程度等硬件与建国初期相比, 或者说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 可谓不可同日而语, 党政机关内的各种具有法定效力的监管条例不可谓不多, 各种监管的执法机构也不可谓不全, 可是为何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为何高官腐败愈演愈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比皆是, 其根源恐怕除了在于制度保证的缺失之外, 还在于人的观念、人的意识, 也就是中国本身的历史传统所形成的文化心理。因此, 中国出现腐败现象的原因, 除了政治制度层面, 笔者认为行政文化领域的影响也至关重要。

二、行政文化的含义与作用

公共行政文化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新环境中, 人们在从事公共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心理、行政思想、行政信念和行政道德的总和。它是公共行政管理之魂, 是指导、规范、约束行政主体或行政客体的动机与行为的内在力量。其核心是长期积淀与行政人员心理结构当中的态度、行为取向、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

众所周知, 文化比起政治、经济等更富有普遍性、继承性和延续性, 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发生广泛的作用。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 无时无刻不在受到社会文化的教化, 影响每个人的思想、情感、价值观等, 制约着每个人在现实中的行为选择。而行政文化不仅具有文化的一般性, 在政治生活中它还具有以下几种功能:

(一) 渲染作用。

合理的行政文化可以通过行政人员与外界的交往, 把优良作风、良好的精神面貌辐射到整个社会, 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由此可见, 行政文化作为行政体系的思维模式、目标导向、约束机制和整合衍射工具, 在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统摄”的作用。

(二) 制约作用。

行政文化一方面通过将共同价值观向行政人员个人价值观内化, 使行政组织在理念上确定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 借助其微妙的作用, 以看不见的形式操纵着行政组织的活动, 规范、指导、约束着行政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 受强有力行政文化影响和熏陶的行政人员, 能够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行为, 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与行政组织保持相同的取向。实质上就是行政文化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内化为行政人员的价值导向, 在此价值观的上指导下规范和约束他们的行为。

(三) 凝聚力作用。

行政人员坚守的价值观和信念表现出强烈的感染力。当一个新的成员加入这个整体时, 通过耳濡目染, 就会自觉地接受行政组织的宗旨和信念, 在潜移默化中为其所同化, 从而自然而然地融合到行政组织中。

(四) 引导作用。

行政文化作为一种共同的价值观, 直接影响着行政目标的确立;同时, 行政文化还能使行政人员、行政组织内部的各种力量在共同价值观的指导下, 引导到一个共同的目标。在笔者看来行政文化的这种作用就相当于企业中的企业文化, 只是由于组织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名称不同罢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必然有着能够使它处于不败之地的卓越文化, 只有所有成员对共同目标的一致认同才能形成凝聚的合力, 带动整个组织的发展。

由此可见, 如果把制度政策看作是防治腐败的硬件, 就可以把行政文化看作遏制腐败的软件。如何才能运用行政文化强大的包容性和辐射力来营造整体良好的行政环境, 是遏制腐败的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完善行政文化遏制腐败的措施

(一) 加强官德教育, 营造官员自律守法的行政文化氛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关键是人, 而行政人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伟大航程中起到的是“舵手”和“引航员”的作用, 这个特定群体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事业的发展成败。因此, 当前应当加强官德教育, 其中应着重加强基本德性教育, 加强常德修养, 使官员普遍具有自律守法意识。首先, 针对我国当前行政机构中一部分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经不起考验, 抵不住诱惑, 把权力商品化等等现象, 要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 建立起以“官德”为核心的自律机制。其次, 针对当前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以及各种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在行政领域的普遍存在, 对传统松散低效的行政文化提出了有力的挑战, 因此, 有必要完善政府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以法制为核心的他律机制。道德虽然可以使人产生良知, 激发人们自觉地去遵守规范, 但是, 由于它是靠人的觉悟起作用, 往往仍具有很大的弹性, 道德约束在巨大的权力利益诱惑下非常容易突破防线。因此, 光靠道德约束也是不够的, 这就需要我们强化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 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切实保护公众公共利益。完善现有的政府管理制度, 建立以法制为核心的他律机制。

(二) 建造公民社会, 形成互动型行政文化氛围。

从建造公民社会入手, 一方面就是要推行参与型行政, 也称为互动型行政, 即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 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 应当广泛吸收社会民众参与其中, 充分尊重个人的自主性、自立性和创造性, 承认私人在行政管理中的一定程度的主体性, 明确私人参与行政的权利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共同创造互动、协调、协商和对话行政的程序和制度。要增加公共权力的曝光度, 减少公众和公职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之所以不全面主要是因为信息输出者和信息接受者在时间滞后和空间上的分割造成的, 这就可能使得腐败人员利用权力控制信息, 保持其腐败行为的隐蔽性。我们通常所说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路灯是最好的警察”就是着重强调了通过增加被查处的风险来防范官员腐败的重要性。通过公众监督权利的制度保障来激励公众自觉监督腐败行为, 才能对腐败官员形成巨大的威慑力, 使其妄图滥用权力时, 会三思而后行。另一方面, 鉴于普通公众监督大都因为缺乏专业知识难以发现官员出现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尽量拓展监督者的有限理性也是十分必要的。应该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 提高民众专业监督的水平和认识问题、发掘问题的敏感度, 从而避免“理性的不对称”, 进而保证公众的权利成为制衡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武器, 限制绝对的权力导致的绝对的腐败。同时现代社会的反腐败斗争中,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不可低估, 如马克思所说“它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 是无处不在的眼睛”。因此, 当前应充分利用日趋成为公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 加强对政府机关及政界要人行为活动的监督。其中可以依据“新闻自由”的原则保证新闻监督的法制化和独立性, 新闻是监督政府的检测器。如果不能够保证新闻媒体的合法地位和独立性, 如果发挥约束职能的主体受到被监督者的重重牵制, 则新闻媒体不仅难以发挥理想的监督作用, 而且其本身对腐败也构成一种纵容。因此, 加强公众的自觉监督意识, 增强新闻媒介的社会责任感从外部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是反腐败斗争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四、结语

“一切政治发展都是以提高政治能力为标志的。”我国腐败问题的社会文化要素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行政文化是一种很抽象的东西, 它通过对人所处的环境、人的行为等方面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约束力。制度管理主要是外在的、硬性的调节;文化管理则是内在的文化自律与软性的文化引导, 文化管理强调心理认同, 强调人的自主意识和主动性, 也就是通过启发人的自觉意识达到自控和自律。对多数人来讲, 由于认同了主流文化, 因此, 文化管理成为非强制性的管理;对于少数未认同主流文化的人来讲, 主流文化一旦形成, 也同样受到这种主流文化氛围、风俗、习惯等非正式规则的约束, 违背这种主流文化的言行是要受到舆论谴责或制度惩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 行政文化同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果解决腐败问题, 也能通过文化的力量发生作用, 通过行政文化的约束力产生强大的精神导向, 让人们明白腐败文化的危害性, 那么某些人在形成腐败心理和腐败行为时, 他们就不再心安理得, 他们就会承担强大的心理压力, 他们会觉得自己与社会格格不入, 只有达到这种境界, 腐败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摘要: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但是与此同时, 腐败犯罪也在这一过程中越来越呈现出多发态势。当前, 腐败的社会化与官员腐败的互动问题;因价值观错位而出现的反腐观念上的困境问题;非法制、非原则的人伦关系造成腐败链问题;官员的腐败心理与腐败行为问题;因市民意识欠发达而未形成普遍的市民意识与反腐败的艰巨性问题, 均与社会文化因素相关联, 与行政文化的错位相关联。因此, 解决腐败问题, 除了需要加强政治制度层面的管理之外, 还需要加强文化层面的管理。

关键词:行政文化,腐败现象,市民社会,制度性腐败

参考文献

[1].许吉.对我国反腐实践的深层思考.延边大学学报, 2006, 6

[2].李思颖.创新行政文化, 推进廉政建设.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6, 2

[3].吴双喜.公民文化的培育与行政腐败治理.社科纵横, 2004, 4

[4].张巧艳.试论新时期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3, 3

[5].于凤政.论我国的腐败社会化倾向.中州学刊, 2002, 1

[6].马镇清.中国公民政治社会化问题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1

行政垄断必然滋生腐败 第4篇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实惠的同时,总感到有一个阴影挥之不去,那就是行政垄断。

电信、铁路、民航、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领域,时时都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甚至蛮横的事情来。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反对意见在强大的行政背景下,总是显得软弱无力。

在当前经济生活中,最严重的腐败形式是什么?是行政垄断。

国情专家胡鞍钢教授的这一观点,得到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实惠的同时,总感到有一个阴影挥之不去,那就是行政垄断。电信、铁路、民航、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领域,时时都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甚至蛮横的事情来。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反对意见在强大的行政背景下,总是显得软弱无力。

有些行政垄断逐渐被打破,随之又产生了新的行政垄断。而凡是这样的垄断,全都有行政权利为之撑腰。本不是行政垄断的部门和行业,只要有机会,也要借助行政力量进行垄断。前几年郑州的“馒头办”事件,就是活典型。本来,馒头加工经营在郑州是竞争行业,政府成立一个专门管理馒头等食品加工销售的机构,是为了规范市场,但“馒头办”很快就垄断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最典型的行政垄断是电信行业。手机双向收费这样的霸道行为,至尽仍在继续。由于小灵通手机对双向收费形成冲击,电信业就极力阻挠其发展。中国电信行业与世界电信业差距非常大,但窝里斗的本事却一点不差。去年有的运营商为争夺业务动起剪刀、砍刀破坏通信电缆,人为堵塞网间通道,使正常通信无法保证,原因只有一个,垄断企业不肯为新兴企业提供通路。手机双向收费问题,群众一直抱怨,据说为保持股价,有关部门还是硬扛着不肯改变。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指出,目前电信业的监管体制改革已与其他方面的改革严重脱节,主要表现在监管部门的职能仍然停留在旧体制的框架下,责权利严重不对称。

经常坐飞机出行的人多遇到这样一个现象,饭没来得及吃,工作未谈完,便急忙赶到机场,广播里却往往通知飞机延误,甚至连原因都不解释,把乘客晾在一边。经济学家萧灼基教授也经常遭遇这一问题,令惜时如金的他感慨万千:我们中国民航20年来发展很快,但是正点率低、误点率高,最近公布正点率为78%,误点率为22%。飞机延误,航空公司会找出很多理由,如气象、机械故障、航班调配、机场航空管制及其他原因,但也有机组人员未到齐等原因,本质上是管理问题,是行政垄断造成的后果。

每年春运中铁路客票涨价问题,也让消费者无可奈何。

行政垄断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进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垄断必然导致腐败。可以说,行政垄断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障碍。

企业改革的深化必然对政府的角色和职能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之间存在矛盾。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地区垄断和行业垄断。根据官方的统计数据计,1998年至2001年之间,中国部分垄断行业收取的各类非法费用高达53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电力、电信等行业的乱收费。而且,在市场越来越对外开放的情形下,各省之间的贸易壁垒仍然非常严重。如何构建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关系已经成为显性问题。现在国家大力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不知道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有多大。

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市场经济作为竞争的经济,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竞争的机制。恰恰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的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某种手段谋求垄断地位。

就在我国现阶段市场不成熟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企业间限制竞争的现象也已频频出现,如联合限价和限制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生产和销售企业联手排除竞争者,有些行业通过联合或组建企业集团甚至发展到少数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

而我国的情况就更复杂。由于我国当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尚未完全转变,来自政府方面行政性限制竞争的力量仍然十分强大,它们对竞争的损害是全局性的。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性限制竞争远比经济性的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从而成为在我国当前建立有效竞争市场模式的主要症结所在。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会破坏和扰乱国家的竞争秩序和经济秩序。特别是限制竞争的行为,因为这往往是一种市场结构性的限制竞争,它们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是长期性的。而取得了垄断地位的企业由于摆脱了竞争的压力,就会丧失创新的动力,不思进取,其结果就会严重妨碍国家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这些事实说明,为了建立一个开放的、竞争性的和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为了给企业创造公平和平等的竞争环境,使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健康和有序地向前发展,我国亟需建立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

在西方工业国家,国家反垄断法律的传统任务是预防市场势力,禁止经济垄断。因为竞争会导致垄断,充分的和不受限制的的合同自由会产生不合理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因此,国家必须在竞争中充当裁判员的角色,规范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以协调竞争者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然而,我国现阶段是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尚不具备成熟的市场条件,特别是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垄断主要地不是来自经济垄断,而是来自旧体制下的行政性垄断。因此,我国的反垄断应当是既反对经济垄断,又反对行政垄断。

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反垄断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起着基本法的作用。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联邦德国,它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它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取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走向。由于它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而市场竞争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配置社会资源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手段,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各种法律制度中,反垄断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例如,政府通过颁布规章或者授权,使个别企业处于人为的竞争优势,就某些产品的生产、销售或者购买处于人为的垄断地位,从而不公平地限制了竞争。由于这种垄断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权力形成的,并依靠行政组织和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和运作的,有着非同寻常的背景和来头,它们在市场的竞争中就可击败任何竞争对手,形成市场势力。因此,行政垄断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是影响最大和危害最甚的限制竞争行为。

当前,行政垄断在我国主要有两种表现。在纵向的行业内,它们表现为行业垄断,如一些集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于一体的“翻牌公司”、承担着管理行业任务的大企业集团以及作为“嫡系”挂靠这个局、那个部而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

在横向的行政区域中,它们表现为地区垄断,或称地方保护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上实行“分灶吃饭”,各地区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地方与地方间的矛盾扩大了,地方保护主义随之也就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些形形色色的行政垄断不仅限制了竞争,保护了落后,严重破坏了我国经济生活中刚刚培育和发展起来的一点点市场机制,使社会资源不能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合理的和优化的配置,而且由于它们是“官商勾结”,在推动价格上涨中较一般经济垄断更加有恃无恐,对社会上的暴利行为和投机行为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社会腐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从“59岁现象”谈行政腐败 第5篇

行政管理专业 胡帅 092916

摘要: “59岁现象”是最近出现频繁的一个词。本文从“59岁现象”为入口去分析行政腐败问题。遏制“59岁现象”既要 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在精神上要贯彻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的原则,同时在制度上也要不断完善关于查处、预防与惩治腐败的相关法律规章,不断地加强权力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关键词:59岁现象;原因;制度

Abstract: “59 phenomenon” is a word of recently appeared frequently.This article talks aims to analyze administrative corruption from the “59 phenomenon”.“59 phenomenon” both must punish in since, more to prevent.In the spirit to implement the “to improve the system for punishing and preventing corruption for strengthening the anti-corruption construction” principle,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system will constantly improve about prevention and punish corruption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stantly strengthen power supervision and internal supervision and the populace to supervise.Key words: 59 phenomenon;reason;system

引言

“59岁现象”是最近出现频繁的一个词。本文从“59岁现象”为入口去分析行政腐败问题。从何为“59岁现象”、及其出现的原因及行政腐败的治理这三个方面去阐述“59岁现象”与行政腐败之间的联系。遏制“59岁现象”既要 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在精神上要贯彻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的原则,同时在制度上也要不断完善关于查处、预防与惩治腐败的相关法律规章,不断地加强权力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

1.59岁现象

最近,武汉大学 59岁的常务副校长及 61 岁的常务副书记因贪污受贿高达数百万元而被捕,正在接受调查 59 岁现象,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讨论 59岁现象,又称最后捞一把现象,是指那些临近退休的老干部们,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趁着手中还有点权,大肆贪污受贿或大力地提拔自己的儿女,亲信担任要职的现象,这些老领导、老干部为国家和社会勤奋工作了一生,做了很多好事,但在即将退下来时,因腐败问题而身败名裂,甚至走上了断头台,不得不引发人们的深思。[1]

2.59岁现象出现的原因

本文主要是从干部们自身的内因及制度这个外因上去分析 “59岁现象”产生的原因。内因包括这四个方面:

2.1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很多官员就是因为抱着这种心态,在临退休时大肆贪污,觉得以后就没机会了,该捞就捞,有些一生成就辉煌的人也是这样,例如,原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就曾说: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 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300 多万美元 褚时健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从 1979年起把一个不知名的玉溪卷烟厂打造成创造利税近千亿元的亚洲第一烟草企业,同时,褚时健也成为了中国烟草大王,并在 1994 年被评为了 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走到了人生的巅峰 本可以荣身而退,成就一生英明,可是他却因贪污174万美元在 71岁时被判无期徒刑 为了达到心理上的平衡,一个成绩卓越的企业家就这样丧失了他的政治和职业前景,实在令人惋惜。

2.2随波逐流

当前,礼尚往来 异化,收 受礼在我们身边不仅蔚然成风,而且俨然成为一种常理和常态在受礼之人眼中,礼是办事,通门路的敲门砖是必然;在一些公职人员看来,礼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权钱交易,权利自肥的必须。在我国,一些官员认为逢年过节上下级送点钱很正常,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被捕后曾说:过年过节下属给上级送钱很正常,都成一种风气了,我也只不过是随波逐流罢了。原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局长被捕后也曾说:有那么多人都在收钱,我收的话应该不会被发现,也没有人来追究,如果不收就会吃亏。

2.3心理落差

在我国最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中,尤其是那些临近退休的高官们,觉得自己为国家辛苦一辈子,退了休就那么点退休金,与自己的贡献不符,心里失衡,所以就趁尚有权力,使劲地捞一笔 这种现象在我国古代就已有记载 北魏名臣张彝,年轻的时候不仅学识渊博,才华横溢,而且为人刚正不阿,善于督察,百官对之敬畏,后又编成五卷 历帝图,但是却在晚年被任命为征西大将军的时候大起豪宅,生活奢侈,对朋友轻视,常常侮辱,结果引起公愤,在 59 岁那年,部下闯进家,小儿子逃跑,大儿子被烧死,自己被打,加之受不了儿子死的打击也一命呜呼,张彝的下场多么可悲,就是因为觉得一生清廉,才发展到丧心病狂的程度,做出有悖以往的事,毁了自己。

2.4碍于情面

有些官员认罪时的借口更是可笑,称因为面子,不得已而为之 原湛江市市委书记被捕后曾说,给我送钱的,都是我的熟人,朋友,都是出于对我和家人的关心 陈同庆认为,朋友的关心如果不收的话就太不近人情了,朋友面子也挂不住陈同庆的朋友不少,而且也都很大方,关心 一下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关心,当然他在朋友们的生意上也没少利用职务之便 “关心 ”他们。[2]

上面讲述的干部们的自身原因,但本人觉得欠完善的制度也是造成“59岁现象”的重要原因。随着行政权力在公共事务方面涉及范围的逐渐加大,造成了其权力地不断膨胀。司法机关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三权分立只是形式上的。司法权从未真正独立过,如果能以司法权钳制行政权,行政腐败将不会如此猖狂。

3.行政腐败的治理

3.1治理行政腐败 ,必须完善反行政腐败立法工作

有关反腐败的法律结构上 ,《刑法 》 规定了 6种基本罪名 ,但比起社会上千奇百怪的腐败现象 ,只能是沧海一粟 ,更何况对于没有达到刑法惩治程度的腐败现象呢 ? 有的腐败分子贪污受贿几百万元 ,证据确凿 ,但坐几年牢就完事了 ,更有甚者还不定罪。所以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反腐法律体系 ,与时俱进。制定行政程序法有利于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 ,促进廉政建设。应该承认 ,腐败的产生与权力缺乏制约有密切的联系 ,但更为重要的是 ,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制度 ,使得腐败象恶性肿瘤一样 ,已经侵蚀着社会结构的每一环节。各国行政程序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设置了公开、时限、顺序、说明理由等制度 ,使得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置于公民及司法机关的监督之下 ,从程序上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滋长。特别是公开制度的建立 ,能够改变以往行政活动的“ 暗箱 ” 操作 ,将行政活动的各领域、各阶段公之于众 ,随时接受各方面监督。[3]

再者,笔者特别指出应针对即将下任的这些老干部们立法。很多干部们在任时勤勤恳恳,课为什么偏偏快下任时就出现了思想问题呢?原因很多,但其中一条便是,他们难以接受人走茶凉的事实。笔者认为因为完善制度,尽量减少老干部们上任下任时产生的心理落差,可以实行反聘老干部们执行监察,督察之职,亦可以组织老干部退休协会以丰富他们的退休生活,让他们觉得虽然退休依然能得到关注与关心。

3.2治理行政腐败 ,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与行政官员的思想意识及人生观有密切联系。我国在公务员伦理道德教育方面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公务员

行为准则仅从思想方面指导公务员要为人民服务,要廉洁奉公,但笔者认为这可能会使公务员不知道到底怎么做才能做到为人民服务,有时一些官员在碰到行政伦理问题时不知道怎么办,而因此陷入道德困境 对此,反腐倡廉,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和全党全社会这一普遍对象,按照因材施教、因类施教的原则在内容上和形式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才会真正起到“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 的作用。笔者认为,我国可在这些方面做一些尝试:

3.2.1.建立专门的行政伦理办公室,完善我国公务员的行为准则体系

建立协调个人 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系统,提高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道德水平

3.2.2.加强行政道德教育,定期举办有专业人员进行的伦理培训

帮助行政人员正确处理面临的利益冲突问题 充分发扬我国优良的传统行政道德,弘扬儒家 民为本,君为轻 的重民思想,使行政人员真正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价值观,以公正、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淡化其权利欲和金钱欲尤其要做好与那些即将退休的行政人员的沟通工作,排除他们的不舍 心里失衡和疑虑等心里障碍,帮助其做好离职准备,使他们能够以正确的心态看待退休,看待自己一生的成就,避免产生59 岁现象。[4]

3.3治理行政腐败,要加大社会对国家权力的制衡

要发挥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将其监督纳入议程,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实实在在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度安排应当是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置于没有直接联系的利益关系中。[5] 最佳策略是处于某种程度的独立关系之中。否则制度约束很容易失去动力,最后流于形式。建立听证会制度,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 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听证制度体现了政府与公众之间权力与权利的平等性, 体现了政府的一切行为, 在本质上都应当是一种受制约的 须为公众认可的行为 这种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 可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在更高程度上确保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化解行政争议, 改善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

其次,公民应广泛参与监督。要想使广大人民群众敢于站出来揭发腐败行为,还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保障,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举报法。最高检察院称中国绝大多数腐败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而不是上级发现,群众举报是中国特色的腐败发现模式,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已经成为反腐败主渠道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举报人致残、致伤案件现在上升到了每年 1200 多件。能否做好对举报渠道的安全保密 能否切实做到保护知情举报人,是知情举报人愿不愿意,敢不敢举报的一个关键所在。群众举报意味着公民权力意识的加强,可这种发现模式并不能在根本上遏制住腐败,真正的根基依然在于行政制度的完善。[6]

结语

“59岁现象”虽然是近些年才出现的问题,但其不仅会使国家财产遭受侵害也会让系统内部风气变坏,因此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更加艰巨,我国在治理腐败上,不仅要从上而下,还要从下而上,建立多层次的腐败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执法严明的机构与体制,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康之.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 陈丽敏.从“59 岁现象”浅谈中国行政腐败治理[J]《传承》.2009 年第 12 期

[3] 李燕华.谈行政腐败的危害及其治理[J] 岱宗学刊.第13卷第4期2009年 12月

[4] 李瑞清,李蓉蓉.中国的行政腐败与制度关系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 卷第4 期2009年8 月

[5] 任桂华.59岁现象-背后的经济学机理[J].企业天地。2000年第3期

关于行政腐败的制度性分析 第6篇

内容摘要:

行政腐败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无疑是个毒瘤,其形成有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因素,而其根源在于制度。本文主要从制度层面对于行政腐败加以分析,分析其成因以及防腐、反腐、治腐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措施。

关键词: 行政腐败制度因素治理

一、行政腐败和制度的范畴

所谓行政腐败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官员,没有正确履行被授予权力相应的职责,为牟取私利或所在小集团的不正当利益,非法用权的行为,其结果是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制度是指在已确定了的规则中包含多方位的制约机制的一种客观存在,当违反它的行为出现后,通过程序化手段就能够予以处罚和补救。在一个体制不完善的社会中,即使有再多的制度,也都是一些临时性的措施或局部起作用的办法。而且,这种孤立单一的制度可能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体制不改革,其他局部制度的作用都只是暂时的。在行政上,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完善必然会出现行政腐败。可以说制度缺陷是产生行政腐败的根本原因。

二、产生行政腐败的制度因素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论述实际上说明一个问题:制度缺陷是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原因。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加德经过对发展中国家腐败问题长达十几年的研究,提出了两个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公式,即: 公式一:腐败条件=垄断权+自由处理权-责任制

公式二:腐败动机=[贿赂-道德损失-被发现和制裁的机会x所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

这两个公式深刻揭示出产生行政腐败现象几个制度制度因素。具体体现在:

1、政治体制不完善的因素

当前我国行政腐败产生的政治体制不完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党政职能交叉重叠,削弱了党的领导。传统的政治体制有其固有的弊端,其中重要的表现就是权力过分集中,尤其是集中在各级党委的手里,以党代政。党政领导体制缺乏权力制约,特别是高官滥用权力的程度大、范围广,这既成为导致腐败的原因,又成为包庇腐败的最佳保护伞,使得大量的腐败现象不能被及时地发现和遏制。第二,政府机构臃肿,过多地干预经济活动,方便了腐败的滋生。干部选拔和考核制度的封闭性导致“任人唯亲”的作法依然存在,造成了政府机构臃肿,关系网繁杂,使腐败行为具有了许多隐匿和逃脱的可能性。第三,人民的政治参与不足,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民主监督制度尚未完善,整体功能没能有效发挥,导致群众监督领导难,下级监督上级难,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等问题,造成了“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的‘虚监’,监而无力的‘弱监’,疏而有漏的‘失监’,内外有别的‘禁监’”使腐败行为肆意蔓延。第四,对于反腐与防腐机制建设的欠缺,也不能不说是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腐败的盛行与对腐败现象的追究制度规范化的欠缺有莫大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廉政建设带有“运动化”色彩,就是把廉政建设当作一种应急措施,常常是当腐败严重到“非抓不可”的时候,才痛下决心,电闪雷鸣般地痛打一阵。这种带有“运动化”色彩的防腐败

形式,只能在短期内收到局部的成效。第五,法律法规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表现为应急性的政策规定多,稳定性、预见性的法规少;单项性政策规定多,系统性、科学性的法规少;原则性的规定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少。法规制度的整体效能较差,致使无法可依,违法不究。

2、经济体制的因素

导致行政腐败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经济结构的变迁:我国正从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的现代经济结构转化。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也得相应地发生变化,政治和经济的推移,会产生不同利益群体在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这其中必然伴随大量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值观念的混乱和伦理道德的失控,腐败现象也应运而生。处于社会转型,新旧体制的并行时期行政不可避免地在政策、管理等方面留有空档和漏洞,客观上为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全能”政府的行为随处可见。加之现行体制下决策者权力较大,对其监督力度不足,尤其是在“双轨制”条件下不平等的市场交易为创租、寻租等行政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3、行政伦理制度的因素

行政伦理作为行政人员遵循的行为规范,也属于制度的范畴。而行政腐败正是违背了权力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行为,属于行政伦理的范畴。因此,从制度的层面,我们可以对行政腐败的原因作如下的伦理分析。由于本质上的经济人的因素使得行政人员按照自己的利益投机行事而不是按照公众的利益行事的机率就大大增加。总之,一方面,公众不仅期望行政人员不仅要科学地行政,而且要有道德地行政,并进一步把这种期待以正式的法律、章程和行为准则的形式明确地制定出来。另一方面,行政人员个人的、家庭的以及非正式关系利益圈的期望、社会风气等,显然要求他们遵循另外一套行为规则,这样非正式制度大行其道,表现为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所谓“为官之道”,行政腐败正是这种“为官之道”的直接产物。

三、从制度建设方面对行政腐败加以治理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因此,治理腐败,首要解决的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问题。解决制度问题,关键是要进行制度方面的改革,进行制度创新。

(一)、改革政党的具体领导方式,加强党自身的廉政建设以及廉洁自律建设

在我们现实的权力运作过程中,还不能走向制度化,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能往往与各级政府的职能相交叉,与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还不能做到各司其职。这样各级党组织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而不能将过多的精力集中于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无力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当然也无暇顾及廉政建设以及廉洁自律建设,腐败蔓延难以避免。为惩治腐败,就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行为;研究新形势下腐败出现的新情况,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使其科学化、民主化

1、建立公正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方面严格整肃,防止和克服在选人用人的主观随意性,要形成集体决定,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表决的干部任用机制,坚决刹住跑官要富、买官卖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应积极改进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减少任命制,扩大选任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按照严格管理权限,实行逐级负责制。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腐败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本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

2、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单位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越长,人事关系越熟,社会关系就越多,各种非正常关系对其权力运行的干扰就越多,滋生腐败现象的客观条件就越多。通过经常调整领导干部的工作地域或工作单位和部门,就可减少各种非正常关系对权力运行的影响。

3、健全行政绩效评估制度

第一,促进行政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第二,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科学的行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第三,不断完善政策和立法健全行政绩效评估制度。第四,行政绩效评估中注重定性与定量方法的有机结合。第五,加强预算管理机制的建设,完善行政绩效评估制度。

(三)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

1、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公共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对各级行政权力机关依法进行制约,这是一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集中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这就需要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履行对公共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同级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要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因自身的人权、财权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而出现“不敢监督,监督不好”的情况。

2、加强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公民权利的监督作用,完善人民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全民教育,普遍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使他们能积极主动地关心政治与行政执行情况,并进一步建立公民监督的奖励、促进机制。另一方面,加强新闻媒体的建设,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媒体是人民的喉舌,要真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说出人民的心里话。

(四)健全腐败惩戒制度和防腐机制

健全腐败惩戒制度首先要构筑严肃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围绕责任主体,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保障,明确责任追究的政策界限,规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激活反腐败主体,使其增强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反腐败制度的有效运行。其次要健全法律制度,重典治吏。历史和现实经验证明,“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至;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因此,反腐败一定要发挥党纪国法的威力,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严惩不贷,以达到“重一奸之罪而上境内之邪”。

反腐败和健全腐败惩戒制度不能取代防腐败,我们还应强化反腐败与防腐败相结合的遏制机制。防腐败则是事前预防性的手段,能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防腐败的功能和作用在于,消除腐败的源头和机会。比如可以建立一种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公职人员的职业选择与他们所认定的价值目标是相一致的,“官本位”的思想在腐败分子中占有重要地位,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足以毁灭其所认定的价值追求,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要从预防犯罪的功利意义考虑,在反腐败中除了应处的政治性处罚外,还要处以资格处罚。世界上一些廉政建设搞得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最主要和最成功的经验,就是有一套对腐败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包括严密的立法、严格的监督、严厉的惩戒等要素。

(五)加强道德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

许多腐败分子的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变开始的,因此可以通过加强一种内化的道德约束机制,通过提高行政人员的个体自身素质来使整个行政人员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加强的道德约束机制,首先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消除不良思想,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其次要进行无私奉献的公仆意识教育,行政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再次是进行依法行政的意识教育,使行政人员自觉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行政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从而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此外再干部选拔和考核的评估过程中,要重视思想教育和政治品德等“软”政绩标准。道德制约机制的建设虽然是一个艰苦过程,但只要真正花狠力气抓了,它的成本与效益比是最大的。

行政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陷,防腐、反腐、治腐的根本措施又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腐败其实就是个复杂的制度现象,而无论是防腐还是反腐以及治腐叶就是复杂制度的制度改革与创新过程。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然要求一个廉洁的政府为之

服务,这需要使制度的规则、制约和惩治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链,才能使这些因素发挥控制行政权力的实际功能。因此我们强调建构制度防腐、制度反腐、制度治腐重要性的同时,还必须加上一句:“所建制度必须形成系统才能是有效的,才可能是治本的。”

参考资料:

[1] 金太军:《行政腐败解读与治理》[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7月

[2] 胡占平主编:《源头治理腐败的理论与实践》[M,]济南出版社,2002年2月

[4] 徐志萍:《对制度反腐的几点思考》[J],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07年9月

[5] 张世洲,谭琦:《论行政腐败的原因及治理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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