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流程

2024-09-21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流程(精选5篇)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1篇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2合同;

5(二)受理: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四)配租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合同。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组合安置,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石家庄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248套,今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并全部开工,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00套。公租房何时能够投入使用并开始接受申请将视工程进度情况而定。

-管理: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选定住房

;

(提供原件核查);

(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后,与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置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在当地政府的监管下,由单位自行组织。

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实现良性循环。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在市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由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扣除应收房租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承租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2篇

2、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石家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外来工怎样申请公租房 第3篇

《办法》明确,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最近几年,我国各地尽管也出台了相关具体的管理办法和通知,但是,此次住建部出台的《办法》,各地还需要相应的细则对接。

北京:

针对来京务工人员,北京市在2011年颁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于2011年即开始实施。在细则中,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请条件规定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

广州:

广州两年前公布过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相关条例至今一直未出台,具体时间仍未确定。广州公租房重点优先解决本地人“内夹心层”(不够资格申请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士)住房难问题。与此同时,外来人口也可申请,但具体“门槛”细则仍在商榷中,要求最基本需“留穗一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但最终上限仍在商榷,收入门槛等其他问题尚在研究中。而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租房,有望向外来打工一族敞开。

广州公租房租金补助细则可能从原方案的“参照周边房租打折”改为“按市场价收租,但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一定比例住房补贴”。(工人日报社赵剑影)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指南 第4篇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二)街(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配租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四、复核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实行年度复核制度。由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由民政部门对收入进行核定。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查。

五、抽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资料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结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留存。

六、信息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保障家庭信息未发生变动不得随意修改。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在哪里?

1、概念不同

廉租房是指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它肯定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政府或机构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公家的。

2、收入标准的限定不同

廉租房: 1人户申请廉租住房的准入标准主要是看收入低于既定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既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对象不同

廉租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

4、申请条件不一样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如果有户口迁入的,必须居住2年以上。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5篇

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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