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2024-07-25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精选11篇)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1篇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乡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为目的,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形象,实现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公开”

工作有效开展。

为切实加强对“三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三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真正保证政府权力的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乡“三公开”工作领导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曾龙伟同志任组长,负责“三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乡纪委书记方成武任副组长,直接负责“三公开”工作的进展,成员有严琨、严显呈、邓声勇、王天武、吴桂华、詹富联。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严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公开”日常事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实施,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确保各项公开内容的适时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政务公开

适时公开国家有关政策,特别是对惠农政策,加大公开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晓率达100%,让老百姓知道哪些是

自己应得的权益,哪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特别是人口与计生工作政策方面,落实得更加到位。年终考核时我乡的人口与计生工作由去年的全县倒数跃到今年的第十名,人口与计生工作成绩的极大提高利益于“三公开”工作中,对计生奖优免补政策的全面公开,同时在财政收支、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批、征地政策和人民群众要求多项等的公开,极大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展,使政府的各项职能工作得到充分发挥,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全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村务公开

根据“三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乡对辖区10个行政村,要求做好村务公开,各村按乡政府的统一要求对村委会任期目标和计划、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干部报酬、民主评议、集体资产、平安建设、农村补贴、新农合等12项内容进行全面公开,确保辖区群众的知情,通过不同形式、不同阶段对公开内容的适

时公开,让老百姓明白自己村里的事务,真正达到了村民自治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各项事务极大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收入,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创新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间,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地得到宣传。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全乡采取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办公室,网站公开,公议、文件公开等形式,全乡共出信息公开专栏10期,村级公开专栏112,网上公开信息30余条,文件、会议公开信息共12件。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性质实行定期、周期、临时公开等形式。通过创新公开形式和时期使我乡“三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确保政府各项信息的及时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全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严格执行“三公开”工作要求,保证“三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达到目的。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乡的“三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规范化、多样化、程序化、社会化有条不紊地开展,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我乡“三公开”工作取得初步实效。通过“三公开”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机关政策和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三公开”工作,缓解了政群矛盾,密切政群关系,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我乡“三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信息公开栏目不规范,内容有偏移,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下一步我乡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三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三公开”工作的积极作用,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形象,全面促进我乡小康和

谐社会的建设。

乡“三公开”办公室

12月1日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2篇

2014年,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乡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做法:

1、信息公开组织建设逐步加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因人员变动。本单位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2014年,我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此外,我乡在门户网站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3、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人员分配等事项均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会议的安排、报告等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年终各个站办所和个人的工作总结及年初的工作计划也长期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4、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乡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大力推行报纸、网络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我乡主动公开其单位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5、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乡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建立了林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乡2014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更新信息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0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除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乡还采用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公开数42条。二是通过开化新闻网、《今日开化》等平台以简报的形式公开,公开数1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手机软件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数12条。

三、政府工作人员配备和信息工作投入情况

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乡党政办综合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本乡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3篇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政府之间的和谐,就是要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当前,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制的基础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各种政策文件,都反复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提出了政务公开、透明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事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民主形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实现依法行政;二是有利于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避免行政行为暗箱操作,填补权力运行机制中的漏洞,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机会;三是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四是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汶川地震发生在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信息的公开是这次地震报道的一个显著特点。与以往强化信息控制的做法有所不同,国务院每天公布关于震灾的伤亡数字、救援进展等各方面的情况,民众可以通过媒体随时获得有关灾区的各种信息,包括对地震预报的质疑、学校房屋质量的责难、救助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尽管不占主导地位,还是允许存在。社会恐慌的真正根源来自信息的不确定和不平衡,此次大地震中虽然伤亡十分严重,但社会上基本没有多少谣言传播,全国团结一心抗震救灾,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了良好的正面效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手段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逐步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年度报告、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为了保证主动公开的要求能够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全面。要认真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二要准确。对《条例》实施前形成的信息要抓紧清理,确认能否公开;对《条例》实施后形成的信息,要进行能否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按程序进行准确性审核。三要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办理。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依申请公开是对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政府信息量大面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条例》也做了规定。《条例》的规定原则性强,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是要把好申请和受理关。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要认真受理。要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和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二是要把好办理和答复关。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要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严格按程序审批。

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条例》从我国实际出发,根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经验,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信息。因此,公开与保密审查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开是为了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保密则是为了防止因公开不当而影响安全和稳定,根本出发点是让人民群众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内行使知情权。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当行政部门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保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是加强信息载体建设机制。要充分发挥网站作用,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心的事项。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是做好信息公开的重要基础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强,要求高,任务重。办公室一定要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和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和落实工作经费,要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和“谁制定,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室,甚至人头上。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系统上下级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经费、设备等问题。业务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技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当前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加强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要把《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机关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4篇

一、不容乐观的现状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三重职责:一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政府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履行此项职能,也有少数基层政府指定设在监察部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或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此项职能。二是承担着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任。三是承担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身政府信息的义务。但从《条例》施行近两年的实践来看(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各级政府网站),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总体情况均不理想。从31个省级政府和366个地级市政府(含省级辖区)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大致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多数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政府办公厅(室),这在省级政府办公厅中尤为突出;在中国软件产品中心发布的2009年政府网站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不少政府办公厅也未主动公开自身信息,不能不说是遗憾。二是以政府代替办公厅(室),点开部门网站的政府办公厅(室)就是政府主网页,如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目录实质是河北省政府(除办公厅的职责、领导及人员分工外)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相当部分有政府办公厅(室)的名录,但信息公开不全,只公布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四是少数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由于缺少规范,栏目设置不一,信息量差异很大。求同存异,共同的目录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栏目;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于业务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内容的把握上。如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包括十二项之多: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察、信息新闻、电子政务、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对外经济协作、行政服务、大型活动和应急管理;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只有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公告三个子栏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则包括了民生信息、社会管理和人事信息等政府本级信息;河北邯郸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包括了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府大事记等方面。

二、规范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具体设想

如前所述,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职责,不仅要承担起本级政府和指导面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职责,而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无愧于《条例》赋予的使命。从全国各省和部分地级市已公布的政府办公厅(室)“三定”规定来看,在省、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均强化了政府办公厅(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这无疑是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福音。尽管各地情况不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但在保留一定自主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应“上交”政府的四项工作

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能看,下面四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工作应上调到政府层级中去。一是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当然要剔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内部管理的文件。二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实际从事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尽管省级和地县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相应的政府应急委的办事机构,但从《条例》的要求看,其主要内容应纳入政府级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具体负责的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重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同样应放在政府层面主动公开。四是电子政务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的电子政务因涉及到各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和力量整合等,而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办公自动化和政府网站建设,故应放置到政府层面。

(二)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根据《条例》,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共性职能和部分地区成功实践提出共性栏目设置规范,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子栏目进行适当增加或删除。以地级市为例,市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1.机构设置概况

⑴机构职能(“三定”规定);

⑵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⑶内设机构(应公布联系电话和负责人);

⑷下属单位(如有)。

2.政策法规(只放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职能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相关的内容)

⑴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

⑵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条例》、**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

⑶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规章);

⑷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

⑸政策法规解读。

3.业务工作(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增或减子栏目)

⑴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等);

⑵工作简报(如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和督查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简报、调研资料等;如内容较多可分别单列子栏目如公文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调研工作等);

⑶领导讲话(只放办公厅(室)领导涉及办公厅(室)职能等方面的讲话);

⑷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小结;办公厅室业务工作专题总结);

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⑹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

⑺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工作;

⑻其他业务工作。

4.其他

⑴其他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①加强自身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文件;

②各类动态政府信息;

③其他类;

⑵资料下载

①政府办公厅(室)使用的A4通用模板和方正字库;

②政府办公厅(室)公文受理名单等等;

③友情链接(可直接点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内其他城市政府办公厅(室)、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

三、加强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特别是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作为协助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要把本级政府、面上指导和本办政府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班子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更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负责、有责任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和发布同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按照《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错误信息澄清、对外发布协调、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生成、制作、保密审查、发布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法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处置,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取信于社会和公众。如为保证各类文件的及时有效公开,有效的做法是在发文稿纸上增设“可否公开”、“在何种载体上公开”等栏目,在文稿起草、审核阶段就同步考虑公开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批准可按保密审查的要求设计相关表式,以便及时运转和明晰责任。

(三)加大考核和督查。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其内设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按月或季公布信息提供和录用情况,年终与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差。二要发挥督查、责任追究的效应。对接近《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处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及时提醒,发生3次及以上超限的应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应予责任追究。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青阳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厅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科室(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镇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利用政府机关搬迁契机,完善了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拓展行政服务大厅的功能,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还建立了政务信息宣传角,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52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3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每月出版一期《今日青阳》报纸、每周编播一期《今日青阳》新闻并利用黄金时间滚动播出,一年来共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5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1500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若干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部分科室(部门)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打造阳关政府、法制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穿越小说网 http://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和回复举报投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7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公开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2014﹞1号)、《XX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蒲政办﹝2014﹞1号)文件精神,大塘镇对20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报告。报告内容为我镇从201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载体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人员几个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党政办为中心,各村(社区)以及镇政府各办公室为一体的宣传网络。镇上成立了以镇长殷仕良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陶勇同志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公开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491条(其中镇上6109条)。其中概况信息2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0.14%;计划总结信息数量2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0.18%;工作动态信息563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36.40%;人事信息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0.07%;财政信息12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0.8%,其他信息70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4.58%;各村(社区)共公开各类公开资料867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55.60%。(二)公开形式

由于基础条件限制,我镇信息公开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单位网站,从单位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工作信息和我镇子网站其他内容,网页向群众公开,及时发布政府的工作动态及政府文件和宣传资料。通过网站共公开信息6109条。二是通过公开栏,全镇共设置公开栏15个,通过公开栏向群众公开一些涉农政策,以及一些款项公示。例如将粮食直补款项和能繁母猪补助款进行公示,通过公开栏共公开信息41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开通了与群众互动平台,群众可以通过三种渠道与政府进行信息互动,一是通过向我镇流动服务队队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二是通过镇便民中心群众意见簿向政府反映申请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公开电话88633115直接向镇政府反映。

四、载体建设情况

一年来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公众查询19640人次,查询信息数量9566条;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全年共接待公众查询数量1500余人次,查询数量1044条;其中开设政务微博4个(两个社区各一个,党委政府两个)共公开政府信息1526条,真正做到了便民,2013年全年我镇没有受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有关政策和制度来开展工作。对原则上要进行公示的内容全部公示到位,一年来没有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保障经费情况(一)机构人员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以党政办为中心,各部门以及各村为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其中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7人。(二)经费情况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数为8.6万元,一是设施设备费用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纸张、维修打印机等;二是资料印刷1.5万元,主要用于复印、制作标语等;三是业务培训费用0.6万元,主要是对镇、村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四是其他费用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附加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2、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3、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大塘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探索 第8篇

健全公开机制, 增强主动性。针对文秘工作中存在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推进积极性不高等现状, 我办强化组织领导,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努力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文秘人员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一是及时会办研究。主任办公会议定期会办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在办公室年度工作例会、月度处室负责人会议上, 相关领导多次强调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为期一年的办公室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 对文秘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 进一步增强了文秘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成立专门处室。改变在《条例》实施初期指定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的精力难集中、重点难突出等不足, 新设立新闻联络处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 落实2名专职人员,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创造了条件。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出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 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秘人员履职范围, 明确对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 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并按季通报, 以有力地督查促进文秘人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公开流程, 增强规范性。科学制定工作流程, 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包括登记、保密审查、网上发布、向“两馆”移交纸质文本等多个环节, 稍有纰漏, 就会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带来负面影响。我办从制定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入手, 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在填写公开登记表时, 着重把握内容概述和索引号的规范, 内容概述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描述信息的大体内容, 使查询者能够迅速“对号入座”, 也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完整编制打下了基础;在保密审查时, 坚持“一事一审”, 一律先由产生信息的处室初审, 再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复核, 最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在网上发布时, 由生成或保存信息的处室负责跟踪, 认真校对拟发布上网的内容, 并签字确认, 确保最终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时, 明确专人负责, 每月报送一次, 并完善交接手续。

缩短公开周期, 增强时效性。政府信息发布、更新速度快慢与否, 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公信力和实际效果的标志之一。我办加大工作力度, 狠抓及时公开。一是确立更高的时间标准。规定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比《条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了一半, 为实现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时间前移提供了保障。二是限定严格的时间节点。将10个工作日分解成登记、编号、信息电子内容收集、公开等4个步骤, 分别限定办理最长时间, 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有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简化公开的审批环节。重新印制拟文稿纸, 将公开属性纳入公文流转程序, 在公文审签的同时即明确该公文能否公开, 比以往公文在下发后再决定公开属性的“两步走”缩短了时间, 提高了效率。

明确公开主体, 增强全面性。深化、优化公开内容, 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难题, 也是我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方面, 确立所有处室都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确保自身直接产生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 把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政府重点工作、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政府人事任免、规划、政府应急管理等规定的公开范围, 分解到各处室, 职责明确到具体人, 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文秘人员日常工作“无缝对接”, 从源头上保证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一条龙”。另一方面, 坚持与部门齐抓共管, 确保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对物价、社会保障、住房、就业、医疗、教育、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城乡建设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 我办牵头设立共建平台, 明确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我办对应处室共同负责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督办, 切实把“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精神和“谁制作谁公开, 谁保存谁公开”的公开原则落到实处, 以责任主体的全方位落实来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 第9篇

条例》(以下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杭州市也相应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政府信息考核工作,较好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为建设一个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保障公民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从贯彻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公开标准还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现阶段目标是什么,最终目标是什么,信息应当公开什么,公开到哪种程度算“公开”,哪些信息公开可能会涉及社会稳定等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只是笼统地要求能公开的都要公开,操作性不强。

二是责任主体还需明晰。杭州市目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内容混淆,政府信息公开名录和部门信息公开名录都是一样要求,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没有根据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和明确要求。从重大决策发布渠道上来看,信息公开的重点应在政府办公厅,但从目前的实践看,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反而滞后于部门信息公开,或简单地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导致各部门公开的信息不一致。

三是目录编制不成体系。由于职能不清,标准不科学,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混乱、数据杂乱。从内容上看,当年度新出台的政策性的文件名录不突出,而多夹杂事务性的文件内容;有的只能看到当年政策名录,看不到历年政策名录;有的年年印发文件,但没有明确相关文件的废止时间。从分类上看,应由市政府编制的目录却编进了部门的目录,不应该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工作动态、新闻性活动也纳入了目录;有的历年编过的目录当年又编一次。从编制方式上,有的采用Excel一年一编,需要下载查阅,不能直接在网页上显示;有的信息归类混乱,主题词不突出,无法查询。

四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政府公报发行不广,报刊电视宣传政策性解读不够,政府网站影响还不大,政府信息交换平台不畅,群众到档案馆、图书馆查询信息的意识还不强,市民仍然习惯到政府部门查询有关事项。另外,在现行规定公开信息答复方式的要求上刚性较强,不利于实施,如无法做到无偿提供规划文本、图纸等复印件,即使有偿提供,也存在收费价格和提供主体等问题。

五是公开与保密界定不明。有的主张凡不是“国家秘密”的都应当及时公开,公民应有知情权,不应将单位秘密列入国家秘密范围;有的主张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未出台的政策信息、单位秘密或涉及相关信息的都应纳入“保密”范围,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但是,杭州市信息办和保密委对此却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有的信息本身不是秘密,但会涉及当事人的信息,公开后会涉及政府的一些内部工作。此外,“内部秘密”何时不是秘密,多长时间后合适公布,仍无人界定,也很难“一刀切”。

六是网站建设水平不高。政府网站建设虽然已有10多年的历史,但由于建设标准不高、定位不确定、平台技术不统一,总体水平仍不能满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如,搜索功能不够,系统不能支持;有的网上办事等互动栏目形式大于实际需求;政府网站与部门子网站之间链接不够;市政府网站与部门网站之间技术不能共享等。

七是保障力量不足。目前,负责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和考核的部门是市政府信息中心,各部门信息公开基本交下属信息中心承办。考虑到审稿的保密要求,具体编发都由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人手严重不足,特别是在哪些信息可公开,哪些不可公开的问题上缺少专职人员把关。这也是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目录不齐全的主要原因。在遇到具体问题依申请时,一般都由办公室人员进行协调处理,花费精力太大。此外,由于信息公开不当要追求当事人责任,让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压力很大,这就导致政府信息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现象屡屡出现。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表象上看有多方面原因,但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造成的,包括多头管理协调不够,规划目标不明确,信息公开标准不清,政府网站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等。

一、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加入WTO组织向世界作出的一个承诺,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阳光政府,推进国家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被媒体誉为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政府信息化工作是社会信息化的龙头,可以推动国民经济的信息化,提高生产力;政府信息化可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的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政府信息化可以有效防止政府官员腐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但从实际情况看,包括国家部委在内的各级政府都还没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备。一些干部的思想重保密轻公开;地方政府也没有制订可操作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发展目标、实施方案;许多重大决策没有经过听证咨询等必须程序,即使有的履行了“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也还没有达到“能公开”、“接受市民咨询问责”的程度。相反,人民群众依法问政的意识和行为却越来越强。如厦门市PX化工项目搬迁、广东番禺市垃圾焚烧厂项目等,或多或少都暴露出政府主要官员民主意识、公开意识不强,还停留在“自行拍板”的决策阶段;城市管理直接影响市民工作生活,涉及诸多利益群体,在评选满意单位中,城管部门一直徘徊在后几位,尽管有工作性质等因素,但也有工作方法的问题。因此,建立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落实“四问四权”,推进城管工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

目前,在市级层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模式是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市信息办牵头提出信息公开要求,具体由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秘书处)牵头组织实施核发信息,下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

实际中,市信息办侧重抓全市的信息化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研究不够,指导不够,也没有统一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目标、公开标准、公开目录等,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又难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

杭州市信息办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市保密委的要求是“秘密或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公开”,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是“什么信息能公开由各部门自行把握”。三个部门不同的工作要求体现了政出多门、政务与技术结合不紧、标准不一等问题,最终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实施。

因此,要加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整合力量,统一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市信息办负责技术保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二是要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应结合实际,做到逐步有序推开,经过几年努力达到一个目标。从当前情况看,应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政府网站建设技术标准,出台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近年内信息公开要求(含事业单位)等等。三是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人、财保障。从实际工作和发展趋势看,公开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保密审查要求越来越高,信息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一般的信息中心技术人员难以替代政府部门的工作;部门信息把关是市政府信息的前置关口。因此,要建立政务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公开信息专职人员;要完善政府信息交换平台和政府网站建设。同时,还要将政府网站更新和维护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和部门预算。

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从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获知信息方式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政府网站、媒体报道、政府公报、信访投诉、热线电话、档案查询等。从市民应用效率看,政府网站是首选,占56.14%;报刊电视媒体解读次之,占23%;信访投诉部门查询占9%;档案查询占5%;政府公报占3%;其他方式占4%。

一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调查情况看,除正式文件、政府公报外,市民最认可政府网站发布的数据,他们对政府网站发布的错误信息会较真,而对媒体的宣传一笑了之。因此,要加强网站建设,加大投入,优化网站栏目设计,使之不断适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增强及时性、针对性、便民性;要完善政府信息目录分类,特别是明确哪些是政策性信息,哪些是工作动态信息;要完善信息查询功能,引导市民查询;要完善网上办事内容和方式,强化政府网站实际互动功能;要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机制,征求市民意见,及时公布实事工程和人事招聘信息;要整合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资源,信息量不大的、民生关系不密切的事业单位可不建子网站。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总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是当前信息公开中最大的问题,而且政府网站与部门网站技术支撑共享、明细分工上存在不足。要统一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界面,各部门对口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各项信息有系统地公开。为使相关栏目切合实际,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规划总栏目,主要职能部门设计分栏目。如财政信息栏目由财政部门牵头,城市管理栏目由城管部门牵头,社会保障信息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在信息公布时,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职能分类上报对口信息。如行政支出栏目公开,现在是由各部门独立填写,总支出数与市政府公布口径不统一,也不规范。实行统一设计后,由财政局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和执行的总盘子,其他市直部门按分项填报部门项目开支,这样既能避免重复问题,又能起到监督作用。三要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平台。目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部门向档案馆、图书馆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但全市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有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反而是增加了部门的工作量,导致文件满天飞,政府内网通道堵塞,实际效率低下。因此,要完善政府党政办公系统,专设一个政府信息公开交换平台,以便档案馆、图书馆、信访局、热线电话以及其他市直各部门查阅,共享政府信息资源,以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完善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目前政府公报只公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他部门的一些政策性包括试点性的政策文件并没有纳入;一些服务窗口没有设置政府公报供市民查询。因此,要扩大政府公报公布的信息范围,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民生的重要决策,包括部门出台的措施,都要予以公布;要及时公布废止信息,且每年出一个合订本;要确保市民在各信访部门、部门服务办事大厅窗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都能查询政府公报,减少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量。五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背景和緣由,正确解读政策法规的内涵,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相关政策,增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新政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有关政策要以政府有关部门解读为准,不能片面解读或人为制造新闻热点,以致政策不能有效实施。

四、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

目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比较笼统,内容不具体,导致出现一些问题。因此,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研究。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市信息办、市保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接,联合出台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包括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办法、当前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等。条件不成熟的可先试行,待时机成熟时再修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二要重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前,法学研究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以及当事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认定不一,特别是依申请信息公开标准。有的认为当事人提出信息公开依申请后,机关部门只要依法电话、邮件告知其在网上公开了相关内容,或让其查阅相关资料,就应当视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其行政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外,其他都不应强求机关一定要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有的认为必须要提供书面文件包括历年的文件或者是复印件;有的还要求提供规划文本和图集;有的甚至是在政府网站公开了,还要求提供文件复印件;等等。现行规定在公开信息答复方式要求上比较刚性,机关部门无法做到无偿提供规划文本、图纸等复印件,特别是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许可或人事等问题。由于没有标准细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工作秩序,应该加以明确和规范。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衍生问题的研究。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衍生问题增多,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大量增加,应当高度重视。市民提出信息公开依申请,不公开就违法,如果遇到诉讼就要败诉;公开则政府形象大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除思想认识、具体政务没有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外,亟需研究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价格和实施主体,研究政府决策程序合法性和政策合理性、公平性带来的社会性问题等。如,部门行政开支和“三公”消费问题;政府和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特事特办”问题;部门信息统一口径准确性问题;政府决策程序公开公平和行政效率问题;政府公开的信息资讯给行政相对人投资影响问题等。四要建立政府公开信息校核机制。非统计部门公开的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关系民生利益的信息由部门直接公布也不妥,必须建立政府信息校核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和统计标准;信息要有可比性,并由一个部门公布;公布的同时也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既提高信息的准确度,也便于市民理解。如,经济信息要经过发改委、市经委、统计、财税等部门校核;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经市建委、城管、环保、统计及水业集团等相关部门校核。

乡镇政府三公开工作总结 第10篇

县政府信息中心: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为了构建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我镇根据《AH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XX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XX镇信息公开公开评议办法》、《XX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这些制度的出台,不仅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而且为此项工作走上常规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制度保障。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内容及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所有已公开信息均由信息提供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在审核人审查后,报镇主管领导批准,并将保密审查记录保存备案。

3、已上网信息清查情况。我镇经过认真、细致地自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共计公开政府信息47条,发现涉密文件资料0条,所公开事项内容均符合《AH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4、XX镇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分工情况。

分管负责人:

审核人:

具体发布人:

XX镇人民政府

乡镇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第11篇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13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为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13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政治处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信息维护人员要在拓宽信息渠道、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服务群众等方面下功夫,按照综合性、经验性、时效性、多样性、便民性、服务性的要求,力求所发布的信息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出本地区公安工作动态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更新及时

(一)加大对公安门户网站的投入,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一是规范网站维护管理。我局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按照规范的信息报送程序、报送方式及报送最新、最真实工作资料的要求,经专人审核后上传到网站上,切实做到了涉密资料不上网,上网资料不涉密。二是积极探索网上公安建设工作。我局将群众普遍关心的户政、消防、交管、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办事流程、审批时效、审批依据等方面的资料均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三是更新网站信息,完善网站内容。网站管理人员能及时将我局工作动态信息通过信息审批程序后上传本网站,并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扩宽信息公开面,极大地推动了我局的电子政务工作,也使得我局的官方网站在群众中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四是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建设。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公布内容进行严格自查审核,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积极构建政务服务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群众快捷查询。(二)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信息公开

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警种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和查询服务,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增进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通过各种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其他媒体形式,进一步扩大公安宣传工作阵地,搭建警民沟通的新渠道,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违法犯罪。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案件,实现了无举报、无投诉和无失泄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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