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24-07-11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精选11篇)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本系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安全稳定的系统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保障有力。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及基层各单位负责人。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新媒体,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手机微信、微博进行宣传,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引导,墙报专刊进行解疑释惑等。

(三)线索摸排,掌握情况。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本系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深入走访群众,收集线索。二是要集中研制深挖,对涉黑涉恶线索梳理、并分析。

(四)突出重点,依法打击。1.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2.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3.彻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初):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四)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此次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县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设施工过程中,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教育服务方面,学校商店、食堂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保险购买、教辅资料征订黑恶势力渗透、强买强卖现象。

(六)在办学办园方面,黑恶势力渗透、强制参与办学办园现象。

(七)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下旬)。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各校(园)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底)。要对各校(园)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4篇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到年底在XXX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侦办一批重大黑恶犯案件,摧毁一批重大黑恶犯罪团伙,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常良好的社会洽安环境。[文章-http:///找文章,到]

二、组织领导

XX、XXXXX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委办副主任、政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政法委副书、人大内司工委主任、审鼓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委会主任、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人事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交通局副局长、文化局副局长、建设局副局长、国土局副局长、广电局副局长、工商局副局长、安监局副局长等到局级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政委担任,公安刑侦大队长任副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

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

争深入开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X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X月X曰至X月X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到民警、各乡镇街道和直有关部门要启动专项斗争,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调查摸底,摸清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澄清涉黑涉恶案件和满员底数;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为度,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去。

第二阶段:X月X曰至X月X日侦查破案、打击处理。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加强督办和深挖,全力攻克难关,适时组织搜捕,加大办案力度,及时审结、判决黑恶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三阶段:X月X曰至X月X日完善机制、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平安创建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法机关和成员单位具体抓的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加强扫黑除恶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建设,落实扫黑除恶保障措施,严格对打黑育进行督查考核,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一批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涉恶涉枪犯罪在我们这里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恶势力严重危害社会洽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我们必须乘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平争的强劲东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务必保持清醒头,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入民群众安全感

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X委的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斗争取得实效。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5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2018年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2018年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6篇

一、精准排查线索

(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深挖细查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不放过每一条问题线索。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毛家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布公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综治办

完成时限:2018年4月,长期坚持

(四)严格做好检举举报受理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精准实施打击

(一)加强与公安、综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每月通报涉黑涉恶腐败相关问题情况,分析工作形势,会商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建立线索互通反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做到纪法衔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精准督办督查

(一)针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采取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既深挖包庇纵容、沆瀣一气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镇纪委要坚持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长期坚持

(二)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案件查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采取重点查办方式加大办案力度。

责任主体: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精准追责问责

(一)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认真整改,系统治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督促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强化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三)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视不够、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推动工作不力、应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后压案不报的,导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案件查办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梳理、剖析典型案例,编辑制作警示教材或警示教育片并组织观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其所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干部要当场做检查,让每一名同志都受到教育。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精准信息报送

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工作推进中,如果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信息或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情况,及时上报。

责任主体:镇纪委、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7篇

以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慈利的要求,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常良好的社会洽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全高林同志任组长,武装部长卓丛涛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规划,成员有民政所、司法所、综治办、政法办、党政办、国土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检查。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0744-3222001,联络员郑杰。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6月18至6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张贴扫黑除恶横幅、标语,努力营造浓厚的黑除恶专项行动氛围。

第二阶段: 6月21日至7月20日摸排阶段,深入调查摸底,摸清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澄清涉黑涉恶案件和满员底数;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为度,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去。

第三阶段: 7月21日至12月集中打击处理阶段,侦查破案、打击处理。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加强督办和深挖,全力攻克难关,适时组织搜捕,加大办案力度,及时审结、判决黑恶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平安创建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法机关和成员单位具体抓的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加强扫黑除恶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建设,落实扫黑除恶保障措施,严格对打黑育进行督查考核、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涉恶涉枪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洽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我们必须坚决打击,还要精心组织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斗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这这次专项斗争重的打击的主要对象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办威胁滋扰等手段,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流氓恶势力;二是黄、赌、毒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三是非法制贩和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力具的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四是以抢劫、盗窃为重点,严重影响、破坏社会秩序的车匪路霸、村痞、地霸和地方恶势力等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

(三)采取与村签订责任状形式,形成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格局,严防涉黑涉恶势力的存在。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8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按照党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市委、市法院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正高效有序地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腐败犯罪,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忠实履责,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为我区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防结合,严防坐大成势。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将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贯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分别在全国、全国法院、全省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根据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2.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要经法院党组研究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解决,案件审理情况理进度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文件的要求及时通报。

3.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乔国栋任组长,其他分管刑事、审监、执行、纪检、调研、办公室、法警队、政工科等院领导为副组长,刑庭、法警队及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庭长曲士光担任办公室主任,刑法警队队长张俊彪、调研室主任衡娜蕾担任副主任,刑庭干警王诗琪担任联络员。

(二)恪守法律原则,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1.依法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严格把握缓刑的适用条件。要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活动,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对于黑恶势力的漏罪漏犯,要保持执法尺度的前后统一,体现从严惩处精神。

2.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的范围,突出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十类黑恐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3.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法院系统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职务多高,都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政干部违法违纪线索。

4.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有效扩大打击力度和效果。同时,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原则,不得人为改变法定证明标准和法定认定标准,使案件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找高。要加快办案节奏,严格执行审限要求。

5.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等法定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的,可以依法酌情从宽处理。对于那些虽然参与实施了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但系未成年人或者是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6.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辩护代理各项执业权利。

(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

1.加强对本院近年来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了解正在侦办或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数量,做好受理准备工作。对于案件突然增量较大的地区,要商请检察机关合理安排起诉时间,避免出现集中起诉现象,影响案件审判质效。

2.建立涉黑恶势力犯罪台账制度(见附表),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重大敏感案件随时报告。将本院审理的黑恶势犯罪案件及其“保护伞”案件,在受理、审结案件4日内分别将起诉书副本和判决书或裁定书副本,报送市法院扫黑办备案。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等信息,由专人及时收集上报,确保随有随报、随用随得。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准确掌握辖区内案件情况和审理进度,根据案件台账定期清查,督促审限内结案。对于超过六个月未能审结的案件,应当逐案分析原因并加强督办指导。相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法院扫黑办。

3.树牢“一盘棋”思想,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要在党委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共同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必要时,可以提前介入为侦查、起诉工作提供适当指导,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

(四)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案件质量

1.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精干力量承担审判任务。充分发挥一审的基础作用,不能降低工作要求,不能松懈大意,不能有依赖思想。与公安、检察机关等统一行动思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2.加强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司法解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政法机关联合或单独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有效加强扫黑除恶能力建设。

(五)积极营造氛围,落实普法责任

1.在党委指导下,有计划、分批次地做好重大典型案件、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宣传报道,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公开案件事实、释法析理、答疑解惑等方式,还原真相,消除误解,增强司法公信力。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9篇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陈育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民办科、学前科、职成科、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管理科,严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1.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3.体罚、、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4.教育体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5.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7.干扰教育体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8.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9.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10.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12.与教育体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措施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等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开展。

(一)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家校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要认真排查12项涉校重点内容,同时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二)推进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在平安创建的基础上,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大安全观,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安保队伍建设,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与zd、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各种涉校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三是落实法制副校长机制。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办公会,指导学校安全法制和扫黑除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考核体系。专项斗争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足额保障专项斗争所需经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第10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方案

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区委文件精神,特拟定如下法制宣传工作方案,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决策,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采取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中心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各处室应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全过程。要结合自己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法制宣传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

办公室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为契机,把宪法、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形式。组织各处室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板报、法制漫画或的宣传评比活动;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组织全校教职工向基层组织和群众大量散发相关法制宣传资料,并及时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教务处要针对不同班次设置法制课程,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勇于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责任感。

办公室要做好各处室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处室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的主动性、积极性。

东营区委党校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第11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2013 号)《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0〕4 号)以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 XX、平安 XX 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洽市各项部署,针对我乡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乡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则,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洽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通过 3 年集中攻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干部队伍自

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且最深恶痛绝、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聚焦中省明确规定的“十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以及在扶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

力;

(七)在酒店、歌厅、茶房、网吧、发廊、洗浴中心等场所参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20 年,我乡在围绕打击“十类黑恶势力”基础上,强化打击以下“七类黑恶势力”: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二)工程建设领域:恶意非法阻工、拒不兑现民工工资、蓄意煽动闹事的重点挑头人员,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的黑恶势力;

(三)道路运输领域:在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场所非法拉客、载客,无证经营的黑恶势力;

(四)信访领域:煽动、串联、胁迫、教唆、诱使信访人或筹集资金、提供条件帮助信访人釆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组织人员非访,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和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的牵头人员或黑恶势力;

(五)在医院、学校设灵堂、打砸财物、恶意滞留、阻碍

就学就医、殴打工作人员等,严重妨碍医疗教学秩序,扩大事端、造成负面影响的黑恶势力。

三、工作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力争 5 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前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取得扫黑除恶初步成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建设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信访秩序得到切实规范,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巩固提升阶段(2020 年)

巩固工作成果,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继续深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着眼长效、健全机制阶段(2020 年)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动员,形成浓厚氛围

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乡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

(二)坚持依法严惩,尽快形成压倒性态势

1.全面摸排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査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联系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大情报、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在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中排查线索;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排查移交重点行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依法从严惩处。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1 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派出所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

(三)坚持综合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驻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要充分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队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办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

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适时开展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体居民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派出所、金城市监所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会同乡综治办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管控、帮教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等要做好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与就业保障工作,把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笼络、教唆、利用;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健全滚动排查整洽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公安派出所与特勤中队武装巡逻等治

安防控机制。

(三)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乡纪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要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要坚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抓早抓小,乡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间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执纪审查。乡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线索管理专门台账,加强督办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要逐案筛查,循线深挖,不放过任何线索。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拓展“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千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组织处

理或纪律处分。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每年扩增一批先进支部、提升一批中间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要求其限期调整、配齐配强;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要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对“村霸”、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改观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对整改提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责成限期转化。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选人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人员进入村“三委”班子。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于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实施基层党建质

量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

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砑究部署,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黑恶线索发现移交和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规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乡党委将组织专门的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0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最新 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平安办、省扫黑办《平安 xx建设宣传工作方案》《2020 年扫黑除恶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省厅《2020 年平安交通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

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 xx 的决定》,省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厅“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决胜扫黑除恶、助力全面小康”工作主题,加大公司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妥善化解各类矛 盾纠纷,坚决整治各种乱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丰富载体,精准宣传 1.宣传____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部署、新要求。

2.宣传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持续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取得的显著成效。

3.宣传各公司、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突出成效等,从中发现典型,树立行业典型。同时,深入宣传行业整治行业乱象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源头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办法做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基层推广。

4.各公司、各部门要拓展宣传报道思路,强化精品意识,把握好时效度,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法律政策等,注重趣味性、生动性,讲述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传播党的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充分利用好媒体各类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不断加强行业扫黑除恶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组织,深度宣传 1.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利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栏,编发我公司扫黑除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保持一定篇幅的稿件,充分展示我公司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展厅、进车间”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的辐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活动,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报道,有理有据解疑释

惑,以案示警,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

四、工作要求 1.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各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宣传工作。

2.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策划,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坚持让事实说话,让典型说话、让群众说话,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和报道载体,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对行业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要慎重把握,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2020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____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____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____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

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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