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技能题

2024-07-14

案件查办技能题(精选6篇)

案件查办技能题 第1篇

案件查办技能复习题

第一题: 2010年3月,甲县烟草局查获孙某无烟草零售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案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国产真品卷烟220条,价值8000元。经调查,孙某在案发前已经营卷烟零售业务7个多月,累计销售国产真品卷烟1200余条,价值90000余元。所经营真品卷烟系孙某从其他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由于案情重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甲县烟草局办理相关案件移交手续后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2010年7月,甲县法院以相关罪名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孙某未提出上诉。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当事人孙某构成何种犯罪?请从客观要件方面简述理由。

答: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三要素:a.违反国家规定。b.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c.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

2、甲县烟草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哪些材料?

答: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3、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甲县烟草局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救济措施?

答: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第二题:

请问在对无证运输案件的检查中,可能会发生哪些突发事件,应如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

答:①涉案人员发现执法车辆进行跟踪后,弃车逃跑的,指挥人员应立即安排人员实施跟踪追击,同时控制好涉案车辆;

②涉案人员发现执法车辆拦截后,驾车强行闯关的,指挥人员应提醒驾驶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与其车辆正面发生冲突,要由协助检查的公安部门进行堵截;

③在现场查处过程中,涉案人员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人身构成威胁时,办案人员应齐心合力,并及时报警,保护执法人身安全;

④对办案现场围观人员较多,可能造成混乱的,要加强宣传,并应及时把涉案车辆、人员带离现场。

3、在调查取证方案准备中,如何确定调查人员?

答:①选定调查负责人。要选派政策水平高、熟悉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担任调查负责人。

②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来确定调查人员的数量。案情重大复杂的,调查阵容应大一些,可分若干小组;案情比较简单的,调查人员可以少一些,但不得少于二人。

③合理搭配人员。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特长,来确定调查人员组成。特别重大案件,要请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同志参与调查。

④注意调查人员的回避。在确定调查人员时,与被调查人有近亲属关系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不能参加本案的调查。

4、针对无证运输的调查取证,应采取哪些检查方法?

答:①对涉案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分析,请公安交巡警部门配合,在涉案车辆可能经过的路段进行设伏; ②公安交警部门未参与设伏的,可跟踪违法运输车辆,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在各卡口进行堵截;

③发现涉案车辆后,及时对嫌疑车辆进行跟踪,同时,及时把发现的情况及车辆行驶路线向指挥人员汇报,指挥人员根据车辆运行动态,组织人员堵截;当发现嫌疑车辆,可能驶往外省、市或难以继续跟踪时,应立即通知可能途经的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④对涉案车辆、人员进行控制,同时安排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

⑤调查人员应现场检查确定是否属于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制作现场执法文书,采集视听资料,固定各项证据; ⑥控制好涉案当事人,并进行调查询问;对物流和长途客运的,安排人员对货运、客运车辆老板及驾驶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5、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答:①当事人自备交通工具运输; ②当事人租用他人货运车辆运输; ③委托物流货运公司或长途客运车辆运输。

6、在对无证运输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制定中,应明确哪些重点检查内容? 答:①抓获涉案当事人;

②查获涉案的烟草专卖品和运输车辆; ③固定各类证据。

7、如果经举报的无证运输案件,该案假烟数量较少,运输车辆不经本县运往邻县,应该如何处置利用该情报线索? 答:涉及外地的线索要及时传递给邻县有关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第三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举报的非法生产窝点进行检查。请问:

1、该案件在现场取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一)要在现场逐一对证据的名称、特征、数量等进行登记,数量要大写;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

(三)现场要注意收集涉嫌违法经营的帐册、帐号、记录等原始证据;

(四)尽量在封闭的场所内,由专人进行清点,对涉案物品要进行分类、清点、登记、编号,按顺序装箱、封存;清点的整个过程要进行照相、摄像,并有相应的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

(五)如果无法在现场清点登记而需要转移,必须对证据进行封存,加贴封条,由当事人或证明人签字确认,整个过程进行摄像,人货不能分离,以保证证据不被调换,以示公正。

2、该市局掌握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违法活动线索,应如何处置利用? 答: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3、在此类调查取证方案的制定中,应明确哪些重点检查内容?

答:抓获涉案当事人、查获涉案的烟机设备、烟草制品和各种原料、固定各类证据。

4、针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取证,应采用哪些调查方法?

答:①现场要注意收集注重原始证据,要尽量在封闭的场所内,由专人清点涉案物品,清点的整个过程要进行照相、摄像;

②如果无法在现场清点登记而需要转移,必须对证据进行封存,加贴封条,整个过程进行摄像,人货不能分离。第四题证据审查方面要点:

1、证据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答:⒈整合认证法、⒉资格确认法、⒊对照分析法、⒋询问释疑法 ⒌比较取舍法

2、针对现场检查笔录应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⑴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是否合法;

⑵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是否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⑶笔录上有无篡改或者伪造现象的发生;

⑷现场检查情况,重点记录违法物品、设施所在位置; ⑸现场提取有关物证的名称和数量。

1、鉴定结论进行审查时,应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1)鉴定人是否具备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是否正确、明确、完整。(4)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5)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2、证据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答:(1)整合认证法;(2)资格确认法;(3)对照分析法;(4)询问释疑法;(5)比较取舍法;(6)矛盾排除法。

4、书证的审查方法有哪些?

答:

1、书证的形成过程;

2、书证的内容是否真实;

3、书证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5、物证的审查方法有哪些?

答:

1、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2、物证收集和保管是否依法进行;

3、物证是否真实可靠;

4、物证本身和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性;

5、审查认定物证的证明方式;

6、对物证证明的方式和手段。

6、证人证言的审查方法有哪些?

答:

1、证人的作证能力;

2、证人是否如实提供证言;

3、证人证言的内容;

4、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

5、证人与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7、询问笔录的审查方法有哪些?

答:询问笔录的来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2、是否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一致;

3、是否符合逻辑;

4、询问笔录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只有查明笔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吻合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8、视听资料的审查方法有哪些?

答:视听资料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

2、视听资料的收集过程是否合法;

3、视听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

9、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如果要举行听证会,烟草专卖局应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通知哪些事项?

答:应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并告知其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等权利。

第五题:案件调查(12分)

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卷烟打假专项活动,为预防和解决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发生,该局拟制订一份妥善处置行政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在该预案中:

1. 执法受阻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执法人员的处置程序是什么?(2分)

答案:现场执法人员的处置程序是:一般情况下先报告稽查大队大队长,然后按大队长的要求处置;(0.5分)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县局分管领导并直接报告公安110或公安派驻办公室,(0.5分)同时千方百计控制事态发展;(0.5分)接到指令后,按指令处置。(0.5分)2. 县局分管领导的处置程序是什么?(2分)

答案:县局分管领导的处置程序是: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工作。(1分)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向主要领导报告;(0.5分)得到主要领导指令后,按指令组织实施处置工作。(0.5分)

3. 可以采取哪些现场处置方法?(3分)

答案:现场可以采取的处置方法:(1)以理服人,劝说制止;(1分)(2)避免激化,迂回执法;(1分)(3)把握时机,以快制快。(1分)

4. 在预案中应明确哪些预防措施?(5分)

答案:预案中应明确的预防措施是:

(1)当组织容易引发执法受阻的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时,在制定详细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先期要通过多种渠道摸清当事人的情况,力争整治行动平稳顺利。执法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并事先与公安治安等部门做好沟通,做到有备无患。(1分)

(2)对体弱群体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要区别对待,以教育整改为主,对屡教不改的可减轻处罚。(1分)(3)对初次违章的当事人一般是口头警告或现场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可逐次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制止其再次违章。(1分)

(4)对少数民族人员违章查处时,要以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基本原则。要把握民族政策,谨慎处置,必要时要取得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1分)

(5)违章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示本人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可能危机生命安全的,执法人员要谨慎处置,切不可有过急行为而引发严重后果。(1分)第六题:案件审理(18分)

2007年2月,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城关镇王村一村民出租院发现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查缴假冒中华、红双喜成品卷烟120条(2.4万支),假冒中华、红双喜散支卷烟60箱(约50万支),以及卷烟包装手工器械若干,涉案标值35万元。公安部门当场留置制假嫌疑人张某以及打工者2人。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所查卷烟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由于案情重大,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A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案件答卷手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7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1. 该案应移交哪级公安机关?(2分)

答案:移交给与A市烟草专卖局同级的公安机关。(2分)

2. 移送该案的简要理由?(4分)

答案:从该案查获现场和检测结果看,现场查获的假冒卷烟违法金额达35万元,该案违法事实涉及的情节、后果、金额等涉嫌构成犯罪。(2分)将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可以充分运用刑事制裁手段,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2分)

4. 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A市烟草专卖局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救济措施?(2分)

答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1分)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1分)

第七题:2010年6月20日,甲省A市卢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的情况下,从乙省B市购买违法卷烟85万支,欲运至甲省C市销售,在途经甲省某高速服务区时被查获,经认定,该批卷烟价值人民币362500元。6月22日,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形成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并报领导审批。由于该局局长和副局长均在外地出差,专卖科长遂于6月26日作出批准移送的决定。6月29日,A市烟草专卖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请指出该案在移送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并说明理由。(9分)

答:错误一: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形成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并报领导审批错误。应当指定2名或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

错误2:由于该局局长副局长在外地出差,专卖科长遂于6月26日作出批准移送的决定错误。不能由专卖科长批准,应当由该局局长或主持工作副局长审批;

错误3:专卖科长遂于6月26日作出批准移送时间错误。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该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第八题:

近年来,甲市烟草专卖局坚持把“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突出重点。2010年初,该局接到“12313”举报电话,称该市陈某存在大规模违法经营卷烟行为。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对陈某在该市黄江路附近存放违法卷烟的仓库已基本摸清,查办该案的时机已经成熟,遂向主管副局长汇报,经其同意后,准备组织稽查支队的专卖管理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一个调查组对陈某藏匿违法卷烟的仓库进行检查。请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制订调查取证方案前,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等情况来选定调查组的组织形式,请问组织形式具体包括哪几种类型?本案属于哪些类型?(4分)

答:(1)根据参加办案的机关的多少,(0.5分)可划分为单独式(0.5分)和联合式。(0.5分)(2)从组成结构上,(0.5分)可分为单一式、(0.5分)母子式。(0.5分)本案属于联合式(0.5分)和单一式(0.5分)

2、为确保此次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需制订一份调查取证方案,请问,制订的调查取证方案一般包括哪些内容?(6分)

答: 调查取证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调查组。(1分)(2)调查取证的内容。(1分)(3)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1分)(4)突发情况处置。(1分)(5)纪律要求。(1分)(6)任务完成的时间。(1分)

3、本案属于发生在哪个环节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2分)

答案:本案属于发生在存储(窝点)环节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2分)第九题:案件审理(18分)

2010年4月,甲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进行市场检查时,查获一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案件,在当事人杨某经营场所查缴真品卷烟180条,价值9000元。经调查,杨某在案发前已经营卷烟零售业务6个月,累计销售真品卷烟1000余条,价值70000余元,所经营卷烟系从非正常渠道购进。由于案情重大,涉嫌构成犯罪,甲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0年6月,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杨某未提出上诉。请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当事人杨某构成何种犯罪?请从客观要件方面简述理由。(8分)

答案:构成非法经营罪。(2分)理由:(1)当事人违反了国家规定(或者烟草专卖法规定),(1分)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1分)即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行为(或者答: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行为)。(1分)(2)当事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分)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2分)

2、本案移交公安机关需要哪些材料?

答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每项1分,共5分。)

3、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甲县烟草专卖局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救济措施?(5分)

答案: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1分)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2分)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2分)

第十题:

甲为一个体工商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雇用店员乙经营卷烟。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甲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一宗。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对查获的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对甲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经过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甲供述非法生产卷烟全部由自己进货,乙负责销售。甲的表弟丙听甲说过其经营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并提供了证人证言。甲的邻居丁也证实曾看到过甲经营非法生产卷烟,并向执法人员作证,丙、丁做为证人的主体条件符合要求。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

1、本案的违法主体是谁,为什么?

答:本案的违法主体为甲。因为确定违法主体的基本原则是“谁违法,谁负责”,乙虽然有违法行为,但个体户的从业人员违法,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承担责任。

2、烟草专卖局如果对本案进行处罚,谁应当对违法行为负举证责任?

答:烟草专卖局应当负举证责任。因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3、根据证据的采信规则,本案应当优先采信哪些证据?

答: 勘验笔录优于证人证言,应当优先采信;查获的卷烟优于拍摄的照片,应当优先采信;丁的证人证言优于丙,应当优先采信;甲的陈述优于证人证言,应当优先采信。第十一题:

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王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5次从他人手中购得假烟4576条,其中售出1550条,销售额49400元,获利3100元。2010年10月,王某分两次从他人手中购得假烟3026条(经有关部门鉴定货值金额244760元),在其销售运输的途中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

问题

1、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是构成未遂还是既遂?

答:烟草制品尚未售出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但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既遂和未遂之说。

2、王某触犯刑法哪个罪名?为什么?

答:同时构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和非法经营罪。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都构成本罪。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未销售金额达到定罪标准的3倍以上的,可以依照刑法相应规定以犯罪未遂处理。非法经营罪要求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即可。

3、从犯罪构成进行分析?

答:周某在A县经营一卷烟零售店,张某在B县经营一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0年6月,周某运送真品卷烟350条到B县给张某,总价值65000元。烟草专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在路上张某接货时查获该批卷烟,当场将周某、张某抓获归案。

1、周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构成犯罪,未取得许可,非法经营和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达到五万元以上。

2、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其罪名?为什么?

构成非法经营罪,未取得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达到五万元以上

3、涉及罪名的追诉标准?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第十二题:

2010年5月15日,某县烟草专卖局在一商店内查获红南京2条,软苏烟1.3条。从包装、印刷等情况分析,初步判定这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遂开具证据登记保存单,制作现场《询问笔录》。经询问证实,当事人孙某领有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是孙某为本村居民刘某代卖,孙某不承认为假冒卷烟。县烟草专卖局于5月25日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公开销毁的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于5月30日提起诉讼,理由为认定假冒卷烟行为无效。为确保证据更加充分翔实,6月5日乙县烟草专卖局将卷烟送省烟草质量监测站进行鉴定。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卷烟,系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出具检测报告一份。

1、乙县烟草专卖局对本案进行处罚,谁应当对丁某违法行为负举证责任?理由是什么?

答:县烟草专卖局应当负举证责任。因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2、乙县烟草专卖局在本案的处理中,存在什么问题? 答:(1)对孙某销售的卷烟,未经鉴定,即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公开销毁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2)县烟草专卖局在行政处罚决定后,行政诉讼期间内对卷烟进行鉴定,不但违反证据收集法定程序、不足以证明涉案卷烟为假冒卷烟,而且违反了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原则,其所提供的鉴定报告无效。第十三题:

运输环节调查取证方案的程序是什么?

答:

1、检查前会议:检查出发前,案件调查人员主持召开检查准备会,宣传检查方案,划分检查小组,落实人员人工,强调检查纪律。

2、预计这完成时间:检查时间控制在三个小时之内。

3、检查报告:检查工作结束后,由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在三日内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为检查时间,参检单位、检查方法,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分类汇总数据,检查发现的主要违规问题,现场处理情况及后续建议,执法建议等。

4、调查方案只能在一范围内讨论,征求意见后报专卖管理(支队)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四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县城A零售户出售非法生产卷烟,遂指派执法人员甲、乙(两人均取得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前往调查,两名执法人员出示了检查证件,表明我身份,后在A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烟15条,取得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一份,并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甲、乙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对A进行了询问,A供述了所查获的卷烟为从县城B零售户处购进,共进15条,准备销售但未售出,询问笔录没有经A阅读和确认签字,甲、乙便将其带回,案件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从A记录的销售账册发现,A共购进了20条,已售出5条,遂对A进行了教育,并就进货数量再次对其进行询问,A承认因害怕被处罚说出假话,确实购进20条,已售出5条,办案人员计为,对A第二次笔录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第一次的询问笔录予以舍弃,不作为定案的依据。问

1、本案中执法人员分别取得了哪些证据?

答:现场登记保存的卷烟,非法生产卷烟的销售账册,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问

2、请根据本案,用证据的资格确认法对本案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

答:办案人员收集的证据来源是合法的,执法人员两名以上并取得了专卖执法资格,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合法的,从收集证据的程序来看,执法人员登记保存的卷烟、账册和取得的勘验笔录是符合程序规定,是合法的,询问笔录没有经当事人核对和签字确认,不符合法定程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本案中执法人员在对证据审查的过程中分别使用了何种证据审查方法?

答:将零售户A的第一次询问笔录和账册核对,发现其中的问题,使用了对照分析法,针对非法卷烟进货数量对零售A再次进行询问,辩明真伪,使用了询问释疑法,对零售户A两次询问笔录作为证据使用了比较取舍法。第十五题:

A县烟草专卖局在对张某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案件调查过程中,取得了以下证据,在甲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烟15条,并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为确保配合案件调查,将甲的10条合法卷烟同时予以登记保存,执法现场制作勘验笔录,因考虑到登记保存合法卷烟会激发与当事人矛盾,没有让甲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盖章,执法人员对甲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甲供述购进非法生产烟25条,已销售10条,通过收集甲的销售记录等证据,证明甲仅购进非法生产烟20条,执法人员检查过程进行了录像,为录像的证明力,对甲的辩解及他不利执法人员的部分进行了删减,邻居乙证明甲不仅存在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还销售过走私烟,但乙为精神病人,无法清晰表达自身意志。请根据证据的特性则,对案件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内容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

答:

一、物证本身与案件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本案中登记保存的甲的10条合法卷烟没有关联性,不是本案证据,采取登记保存的措施是错误的;

2、勘验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在笔录上签字盖章,本案中勘验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本案中勘验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当事人陈述(本案的询问笔录)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吻合,本案中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不相吻合,应当进一步查证,仅有当事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根据;

4、视听资料的内容应当真实,不能进行删节、剪接、篡改,本案中被删减的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证人应当具备作证能力,本案中乙为精神病人,不能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其语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案件查办技能题 第2篇

某市烟草专卖局建立的举报人张三电话举报旺莱菜名烟名酒店出售假冒伪劣卷烟,因案情重大而张三举报有时不准,某市烟草专卖局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设计多个问题邀请相关专家反复答询,判断张三的举报有一定可靠性。某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调查取证方案对旺莱菜名烟名酒店的店铺、卷烟仓库进行了侦查,掌握了旺莱菜名烟名酒店部分违法事实,2011年5月18日,某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旺莱菜名烟名酒店的店铺、卷烟仓库进行了检查。在店面查获芙蓉王(硬)2条(统一批发价206,指导零售价240),白沙(精品)10条(统一批发价27,指导零售价80),双喜(硬经典)10条(统一批发价95,指导零售价110),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销售标识;在仓库查获中华(硬)50条(统一批发价360,指导零售价420),玉溪(软)50条(统一批发价190,指导零售价210)。专卖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检查(勘验)笔录,拍摄了现场照片和涉案卷烟照片,整个执法过程全程摄像;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对涉案卷烟、账册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现场进行了抽样。从账册发现旺莱菜名烟名酒店老板汪洋先后三次销售芙蓉王(硬)给王二,2月10 日70条,销售额7000元;3月5日50条,销售额10030元;4月15日60条,销售额12036元。先后两次销售中华(硬)给舶来名烟名酒店刘小,3月10日70条,销售额7000元;4月5日50条,销售额18000 级元;随后,专卖执法人员对王二和刘小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二人证实账册记录属实,且2月10日70条芙蓉王(硬)和3月10日70条中华(硬)为非法生产卷烟,二人均为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专卖执法人员提取了汪洋、王

二、刘小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本案证据。经省烟草局质量鉴别检测机构鉴定,鉴定结论为送检样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某市烟草专卖局本案中使用了那种情报研究方法?该研究方法分那几步进行?(5分)

2、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建立的举报人要注意哪些环节的保密?(5分)

3、本案中的侦查人员若要跟踪、守候犯罪嫌疑人应具备哪些心理品质?(5分)

4、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制定调查取证方案时,应确定为哪个环节的调查取证方案?如何设置突发事件处置方法?(5分)

5、本案王二实施了什么违法行为?如何处罚?(5分)

6、一般的烟草专卖行政违法案件涉案财物应如何处置?(5分)

7、烟草质量监测站的鉴别检验结论有哪几种?(5分)

8、请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对本案证据进行分类?(5分)

9、执法人员应从哪几方面审查本案物证?(5分)

河北省狠抓案件查办工作 第3篇

近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领导小组副组长滕佳材带队对河北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进行督导。督查期间, 滕佳材副局长指出河北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数量少, 专项行动应以流通环节为重点, 严格执法, 狠抓大案要案。

国家总局督查结束后, 省局立即行动, 研究对策, 迅速落实总局领导指导意见, 狠抓大案要案, 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一方面, 立即印发了《关于上报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案件查办情况的函》, 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大案要案查处情况, 进一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力、处罚金额大的重大案件, 要求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对于违法案件不能简单处罚了事, 要进一步深挖违法产品源头, 将案件做大做实。另一方面, 河北省局督办一批大案要案, 以使案件查处工作落到实处。

查办成克杰案件始末 第4篇

那么,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历程和来之不易的经验,未来走向又将如何?

中央纪委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吴振钧日前向本刊讲述了他担任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时,亲身经历的一起重大反腐败斗争——查办成克杰巨额受贿案。

吴振钧于1980年进入中央纪委工作,曾担任中央纪委、监察部副(司)局长,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90年代末,他回到北京,担任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央纪委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纪委、中组部第三巡视组副组长、中央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现任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

30年的纪检监察经历,使他得以亲身参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其中包括80年代初广东沿海查办共和国第一起走私案、90年代的成克杰案等。

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中央确立了标本兼治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由此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一些情节至今仍令人震撼的大案要案陆续浮出水面。

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案。案发时,成克杰已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当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涉案职级最高的反腐败案件。吴振钧时任成克杰案调查组组长。

在总结这起案件时,吴振钧着重提到了管理制度和监督的重要性。他说,成克杰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方面,还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吸取成克杰案的教训,关键在于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而且要通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使这套制度付诸实施。

以下为吴振钧向本刊记者的讲述。

老同事和新任務

1999年4月,由于工作需要,我离开了工作8年之久的海南省监察厅,回到阔别多年的北京平安里西大街41号——官园大院,调任为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委第八室是1993年合署前由原中央纪委五室和原监察部六司合署组建的。中央纪委八个纪检监察室的分工,有着特定的安排:一至四室主要分管国家各部委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至八室负责地方省区市的纪检监察工作,其中八室主要负责联系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等中南六省。

回到中央纪委八室,我这名老兵很快就进入了角色,适应新情况、接受新任务。那时,八室共32人,两位副主任,两位副局级专员,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

中央纪委八室自1998年先后查处了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成克杰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刘知炳等十多起省部级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涉案人员总计达到7000多人,涉及省部级以上干部27人,为国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那时,我们长期出差在外,有时节假日包括春节都回不了家。1999年,全室32人共出差3944天,人均127天。2000年,全室出差4640天,人均149天。2001年达到人均218天。我们有20多人受到表彰及立功。

成克杰和刘知炳案后,专案组全体同志荣获集体一等功,每人有3000元奖金。我们每人拿出1000元通过共青团中央捐赠给北京大学贫困学生。2001年,我们还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查办案件是一场始终贯穿着腐败与反腐败、调查与反调查的尖锐复杂的斗争,要战胜日趋狡猾、诡秘的腐败分子,既要有无私无畏、敢于斗争之“勇气”,更要有讲究策略、善于斗争之“谋略”。成克杰案件的成功查办,就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常委高度重视下,盯住不放的结果。

成克杰特大受贿案是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在尉健行同志的领导下,在祁培文同志的直接指挥下,我们八室调查组全体同志凭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善于斗争的智慧成功突破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调查组就将成克杰利用职权、伙同情妇李平,通过为他人搞项目、批贷款、升官等形式,受贿4100多万元、非法牟利1100多万元的问题全部查清。

对成克杰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是在1999年。而中央纪委做立案前的初查工作,在1997年就开始了。1997年在查办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李某案时,发现一位私企老板涉嫌向成克杰贿送现金问题;1998年,八室的同志曾四下广西暗访,了解到成克杰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一些重要情况,但均因线索过于笼统未能深入。

根据中央纪委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盯住不放,把成克杰作为重点监督注意的对象。1999年1月,中央纪委在查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徐某受贿案时,在押犯原玉林市委书记俞某检举揭发:成克杰在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曾两次向他指令压价,从贵港糖厂要糖7000吨给他人倒卖的重大问题。

成克杰问题由此案发。

从侦办倒卖白糖案开始

从1999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决定,由中央纪委对成克杰涉嫌受贿等问题进行审查开始,查办成克杰一案,大体经历了调查摸底、控人归案、重点突破、外围取证、正面谈话等五个阶段。

我们专案组每个成员,比如张化为、姚增科等同志,在成克杰案件查办过程中斗智斗勇、艰难曲折,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我们运用“长期准备、盯住不放”策略,缜密初查,迂回深入,挖出成克杰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线索。

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明确指示下,对成克杰倒卖白糖问题进行调查。接受命令的调查组开始行动。为了隐蔽行动意图,调查组精心设计了工作方案,分三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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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找贵港糖厂厂长杨某查源头。调查组以企业廉政调查的名义将杨某从上海请回案发地贵港。通过秘密交谈得知,成克杰所要的白糖是由一个叫程某的女人出面,与糖厂签订虚假合同就地倒卖的,此举至少牟利300万元。但并不清楚程某与成克杰是什么关系。

第二步,找程某深追内幕。调查组几经周折找到了程某,她绕来绕去就是不谈“成主任”,苦口婆心的谈话没有收效,调查组东移广东,通过异地谈话,将其突破。据程某交代,倒卖白糖系成克杰情妇所为,她只是从中拿点佣金。李平由此浮出水面。

第三步,多方谈话查内幕。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得知成克杰伙同李平敛财的主要勾结对象是广西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从查清倒卖白糖的问题,到发现成克杰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问题,一步步,一层层地揭开了成克杰腐败的面纱。

关键人物控制归案

当案情明朗后,对于重要的涉案人,必须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做好涉案人的到案工作,是成功查处案件的先决条件。

鉴于李平早已躲逃境外,周坤虽在境内但过早控制会打草惊蛇,不利于李平归案,根据中央纪委领导部署,调查组确定了“利用一个(指程某),控制一个(指周坤),牵住一个(指李平),稳住一个(指成克杰)”的控人归案方案。

第一步,利用程某,控制李平。调查人员行动,尽管煞费苦心,设法隐秘,还是引起了心里发虚的成克杰的察觉和猜疑,坐卧不安的他要求李平“赶快跑,越远越好”。李平随即携巨款出逃香港,办案工作一度陷入进退两难、望“港”兴叹的困境。根据中央纪委领导指示精神,利用程某获取了李平的一些信息,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李平从香港引到澳门,又从澳门带到珠海,一步一步将其控制归案。

第二步,严密布控,及时使周坤到案。在做李平归案工作的同时,为防止周坤外逃,调查组对其采取“围而不打”的策略,请自治区政府向周坤宣布对银兴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要求周积极配合,不要外出。办案人员则隐蔽幕后,静观其变。

周坤朦胧地意识到“来者不善”,表面上对审计人员恭恭敬敬,背地却用金蝉脱壳之计伺机出逃。他一方面大张声势,按正常渠道向自治区政府递交公出香港的申请报告;一方面,又把同样的报告交给早已被买通的内线,办好赴港手续。就在周坤登上飞机欲出逃之时,我们获知这一紧急情况,以审计未果为由,让周坤外逃的企图未能得逞。

从此,周坤一天到晚保镖不离身,高度戒备。李平到案后,控制周坤迫在眉睫。为避免发生意外,我们安排了一位与周坤关系要好的机关干部给其“通风报信”。向来狂妄自负的周坤做梦都没想到,他到约会地点后,面对的是办案人员。关键涉案人归案,初战告捷。

如何打开“总开关”

下一步就是运用“刚柔相济,政策攻心”策略,突破李平、周坤,打开成克杰案件的总开关。

在查办案件的全過程中,面对面审问涉案对象,既是重点,又是难点。没有涉案对象的突破,就难有整个案件的突破,因而谈话策略可称作“办案中的高科技”。

做李平、周坤的到案工作只是手段,突破李平、周坤的口供,弄清成克杰搞钱权交易的内幕才是目的。李平、周坤到案后,我们按照“先取中间(指周坤、李平),再抓两头(指其他涉案人员和成杰克)”的思路,经过精心筹谋,分别与这两个案件关键人物进行谈话,展开了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和耐心的较量。

对于惊恐不定、刚到案的李平,我们做了一个避而不见的“冷处理”。让她摸不着头脑,感到心里没底。面对我们的“冷”,李平反倒“热”了起来,恳求面见办案人员。我们趁热打铁,像剥竹笋一样分五步展开了工作。

第一步,运用模糊语言,突破关于与成克杰两性关系问题的口供。李平为了表现配合调查的诚意,交代了她认为瞒不了、躲不过、讲了也无所谓的她与成克杰的“生活作风”问题,即与成克杰长期非法姘居、并多次商定结婚的详细过程。上述交代对李平来说是投石问路,但对认定成克杰伙同李平的违法犯罪问题来说则是一个要件。

第二步,出示初查证据,突破关于伙同成克杰做生意非法牟利问题的口供。调查组成员适时将有关倒卖白糖的证据抛出。李平感到办案人员手里有“货”,很快交代了她与成克杰强行干预,倒卖白糖、化肥等非法获利1000万元的具体事实。

第三步,宣传坦白从宽政策,突破关于伙同成克杰通过帮他人要项目、搞资金收受巨额贿赂问题的口供。经过进一步询问,李平交代了她通过成克杰帮周坤等人先后搞过八大项目。当我们深追详情时,李平马上恐慌起来,交代问题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经过反复交待政策,李平交代了通过搞项目收取4000余万元好处费的事实真相。

第四步,打消保成克杰的心理,突破关于成克杰通过卖官等形式直接收受贿赂问题的口供。展开进一步询问后,李平的态度急转直下,针对李平想保自己又不忍心彻底出卖成克杰的矛盾心理,我们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平又交代了成克杰通过卖官等形式收受35人共计200多万元现金的问题。

第五步,刨根问底,突破关于与成克杰共同犯罪主观故意问题的口供。针对李平通过成克杰用各种方式非法聚敛的4100多万元的钱财,是李平个人所有,还是与成克杰共有?李平一直含糊其辞,未作出明确回答,这一点恰恰是定性定案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进一步深挖成李二人违纪违法的主观故意,弄清成克杰为这笔赃款究竟是负“滥用职权为情妇谋利”的纪律责任,还是负“伙同情妇谋取钱财”的法律责任。

经过进一步询问李平,我们掌握了从事前共谋,到作案手段合谋,再到赃款支配等多方面认定这4100余万元系成克杰与李平共有的口供,取得了在主观故意方面他们共同密谋的扎实的证据,为日后防止成克杰的狡辩抵赖,追究其法律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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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攻心突破周坤

李平的供述,等于打开了成克杰案件的总开关。但只有突破周坤,才能进一步掌握成克杰巨额受贿问题的罪证。周坤是数十名涉案人员中仅次于李平的二号人物。

突破周坤我们经历了“从柔到刚”再“从刚到柔”的曲折过程。谈话之初,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示之以据,但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周坤都无动于衷,拒不交代实质性的问题。

经反复研究周坤的反调查心理,我们调整了谈话策略:一是从正面询问转向迂回侧击。一段时间内,我们中止与周坤的谈话,组织力量分赴香港、南宁,下“笨功夫”调查周坤本人的违纪违法问题,掌握了周在境内外以虚领奖金、回扣等形式贪污公款300余万元的罪证。这便迫使周坤必须在如实交代问题与拒不交代问题、保自己与保成克杰之间作出选择。

二是从强攻转向智取。针对周坤阅历丰富、喜欢读书、性格狂傲的特点,办案人员把话题转向周坤感兴趣的企业管理、建筑设计、家庭婚姻等方面,“只交流,不交锋”使对抗关系变成对话关系,用知识和人格力量瓦解其意志。

办案人员还特意从书店购买法律书籍让周坤阅读,并请他非常信任的一位法律专家做思想工作,使其对法律规定的宽大政策确信不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50多天的斗智、斗勇、斗耐心,自称“广西不下蛋的铁公鸡”的周坤,终于放弃抵抗,交代了他与成克杰、李平之间一笔笔肮脏的权钱交易。

随着李平、周坤的交代,成克杰的腐败面目开始全面暴露。查案工作也由此变被动为主动,有了两块立于不败的基石。但如果离开大量相关人证、物证、书证支持,成克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么难以认定,要么基础脆弱。为此,办案人员一方面组织力量对35名涉案人进行“双规”谈话,突破涉案问题的口供;另一方面调查收集有关知情人的证言和相关书证。

最终我们运用“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策略,突破35名涉案人,全面掌握成克杰违纪违法问题的证据。

经过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办案人员终于将成克杰违纪违法在时间上涉及七八年,在地域上涉及境内外,在情节上涉及150余人的全部证据获取,并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全面真实反映成克杰权钱交易过程的“证据链”。

给成克杰打的“五张牌”

整个案件的最后环节,就是运用“证据围城,以柔克刚”策略,步步深入,层层剥脱,促使成克杰全面交代问题。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内审外查工作,我们掌握了行贿方面的全部证据,并有了作为共同受贿人李平的交代,后面就如何与成克杰谈话,促使其全面交代问题,就成为关系到案件成败最后一场“背水之战”。

针对成克杰身份、性格、年龄、兴趣、反调查心理等方面的特点,在与其谈话中,我们总体上采取了“用足气势,先易后难,证据围城,以柔克刚”的策略。用形象语言讲的就是打五张牌。

一是慑之以威,打“气势牌”。针对成克杰自恃位高权重狂傲自大的特点,发挥政策、法纪的威慑作用,在气势上占据主动。谈话之初,成克杰多次声称:“我这个委员长能任劳不能任怨,谁要搞得我不舒服走着瞧!”由此我们意识到,要使成克杰交代问题,必须打掉其仰着脖子看天的官架子,使其进入受审查的角色。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成克杰逐渐丢掉侥幸过关的幻想,端正态度,开口交代问题。

二是晓之以理,打“政策牌”。针对成克杰只要能得到从宽处理就不与组织讨价还价的心理,通过讲政治、讲政策,使其从悔恨、恐慌的情绪中走出来,争取走从宽的道路,對组织审查从死顶硬抗逐步转向配合。

三是动之以情,打“李平牌”。针对成克杰“怨恨、报复李平”的心理,我们设法恢复、强化他对李平的感情,使其勇于面对现实,承担法纪责任。通过适时适度地打“李平牌”使成克杰端正态度,承认了伙同李平违纪违法的事实。

四是服之以诚,打“信任牌”。针对成克杰潜意识中“纪委办案就是用牌子压人”的心理,我们特意与成谈论音乐、书法、铁路等他所喜爱的话题,谈论他在广西建桥修路、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绩,用知识和人格的力量转变了他对纪检干部的偏见。成克杰曾多次说:原以为你们要用车轮战熬我,用苦肉计整我,没想到你们这样通情达理,有识有胆。

五是示之以据,打“证据牌”。即用足、用好、用活调查所获取的大量人证、书证,营造一个只有老实交代问题而无逃避退路的“证据围城”。成克杰的身份决定着他不可能像一般涉案人员那样轻易开口交代问题。为此,我们每询问一个问题,都注意吃透案情,充分发挥证据的效力,使成克杰感到询问他的每一个问题都是板上钉钉,不错不冒。他多次心悦诚服地说:“中央纪委办案组做到了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也对我本人负责,我心服口服。”

由于策略正确,方法得当,我们用较短的时间,就顺利完成了与成克杰的谈话、全面核对证据的任务,走完了案件查办一百步里最为关键的一步。在铁的事实面前,成克杰交代了自己伙同李平受贿数千万元的严重问题。

成克杰案警示了什么

不受约束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成克杰违纪违法的事实告诫我们,建立和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对于预防和治理腐败至关重要。作为组织,不仅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节变大惩。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颁布了许多党纪政纪条规,相关法律也逐步完善,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成克杰的腐化堕落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它警示我们,落实好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从严治党中,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大量事实说明,把从严治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抓住了、抓好了,才能在下级、在基层、在群众中有说服力,才能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做好。

成克杰违规批土地、要贷款、批建设工程项目,从中收受巨额贿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制度不到位,权力被滥用。成克杰主持自治区政府工作多年,担任党组书记却没开过几次党组会议,他眼中没有党组织,根本不把民主集中制当回事。

成克杰之所以从一名高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为典型的腐败分子,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领导班子内部组织生活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认真落实,对高层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是导致成克杰蜕化变质的重要原因。

它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给我们以深刻警示:对腐败分子严惩是必要的,但从拒腐防变的角度,必须高度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成克杰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当时党内腐败向纵深发展的前兆。据统计,仅2000年一年,就有1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受到处分。成克杰等大案要案的查处,既说明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说明反腐败斗争之路任重道远。

烟草系统技能鉴定-案件查办 第5篇

第一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卷烟打假专项活动,为预防和解决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发生,该局拟制订一份妥善处置行政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在该预案中:

1.执法受阻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执法人员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2.县局分管领导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3.可以采取哪些现场处置方法?

4.在预案中应明确哪些预防措施?

第二题:

2007年2月,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城关镇王村一村民出租院发现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查缴假冒中华、红双喜成品卷烟120条(2.4万支),假冒中华、红双喜散支卷烟60箱(约50万支),以及卷烟包装手工器械若干,涉案标值35万元。公安部门当场留置制假嫌疑人张某以及打工者2人。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所查卷烟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由于案情重大,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A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案件答卷手

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7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

1.该案应移交哪级公安机关?

2.移送该案的简要理由?

3.A市烟草专卖局办理该案移送手续主要有哪些步骤?

4.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A市烟草专卖局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救济措施?

第三题:

2010年3月15日,某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接举报称,烟贩王某通过汽车运输假烟,大约在3日到达本县境内。该局经过分析认为,因举报人是本局长期培养的举报人,其提供的情况基本属实,为确保此次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制订一份调查取证方案。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在此类调查取证方案的制订中,应明确哪些重点检查内容?

2、针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取证,应采用哪些检查方法?(答出要点即可)

3、如果该案假烟数量较少,运输车辆不经本县运往邻县,应如何处置利用该情报线索?

第四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拟对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件的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举行听证会,该局稽查大队长指定该案两名调查人员中的一人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日期后,在听证会举行5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并告知其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当事人接到通知后,要求将听证日期延期1日,主持人表示同意;在举行听证会3日前,当事人提出因私务繁忙,要求将听证日期再次延期1日,主持人再次同意。听证会公开举行,并制作了听证笔录,笔录中仅有当事人和记录人签字或盖章。请指出该县烟草专卖局在履行听证程序中的错误之处,并提出正确的意见。

第五题:

A 县城区卷烟零售户孙某在2010 年2 月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酒专卖店。A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掌握的信息表明,该店有多次销售假烟的举报投诉记录,并于2010 年6 月3 日受到行政处罚,在其他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中造成了恶劣影响。2011 年8月7日,A 县局稽查大队再次接到举报称孙某在邻省购进了大量假烟,存放在店内的仓库中。稽查大队经请示局领导后,制定了调查取证方案。经调查获取了大量信息,并根据信息内容,初步得出孙某涉及正在调查的“5.13”销售假烟网络案件的结论。

请根据所给数据回答下列问题

1、该情报信息属哪类情报处置利用的方式?专卖稽杳大队应该如何处置?为什么?

2、稽查人员在制定调查取证方案时,应如何确定调查取证内容的先后顺序?

3、稽查人员在制定调查取证方案时,应如何确定调查人员?(第六题:

李某(男、32 岁)在A 县经营一卷烟零售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男、25 岁)在B 县经营一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 年6 月,李某运送卷烟1100 条到B 县给张某,总价值31500 元。B 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张某接货时查获该批卷烟,当场将李某、张某抓获。经调查,张某于2010 年8 月曾因违法经营卷烟被B 县工商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李某曾于2009 年6 月、2010 年7 月被A 县烟草专卖局给予过行政处罚。B 县烟草专卖局及时调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当事人健康情况良好。

请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涉及哪几类证据的审查?审查时分别有哪些注意点?(7 分,答出要点即可)

2、(1)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其涉及哪一个罪名?请从犯罪构成特征方面说明理由。

(2)如不构成犯罪,则请详细说明理由。

案件查办技能题 第6篇

第一题:

2011年10月8日,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线人举报,位于本县经纬路12号的顺发酒行销售假烟,且库房内存有新到的数件非法生产的卷烟。A县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对顺发烟酒行进行检查,在其仓库内发现Y品牌卷烟135条,执法人员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并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发烟酒行法定代表人韩某进行了询问,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韩某称该批卷烟系从外省一地下卷烟厂订购,案发前已售出300余条。A县局对整个检查与询问过程进行了录像。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运回县局后,自行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封存后于次日送甲市烟草质量检测站(该站为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授权机构)检测。10月12日,甲市烟草质量检测站做出了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的鉴定结论。A县局对此有异议,重新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抽样,向省烟草质量检测站申请复检。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共取得了哪些证据?哪些属于实物证据?哪些属于言词证据?(6分)

2.甲市烟草质量检测站是否可以对涉案卷烟进行鉴定?A县局在委托鉴定、复检中存在哪些问题?(7分)

3.鉴定结论除真品卷烟、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外,还有哪些类型?(2分)答题要点:

1.证据有:Y品牌卷烟135条、该批卷烟照片、现场勘验笔录、韩某询问笔录、整个检查与询问过程的录像、甲市烟草质量检测站的鉴定结论。按照教材标准区分实物证和言词证据。

2.可以。经过授权。错误:自行抽样、复检重新抽样、申请复检对象。3.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

第二题:

2012年6月9日,西康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电话举报,举报人称本县唐仁大街12号“一凡名烟名酒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存在售假行为。西康县烟草专卖局指派稽查人员小林、小谭前往调查。小林、小谭在该店仓库内查获了尚未销售的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26条。两人依法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小林、小谭对店主卓某及其雇佣的店员韩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店主卓某称该批卷烟系以200元/条的价格由外地某烟贩子送货上门,案发前已销售53条。韩某也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称其自今年4月以来受雇于卓某销售卷烟,该店月均销售假烟50条左右。临近鲜花店店主吴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称其听韩某说过卓某销售假烟的事。在该店内查获的账册记载,卓某自3月份以来,先后4次购进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150条,购入金额10800元,已销售124条,销售金额22900元。经A市烟草质量检测分站(省烟草质量检测站委托机构)后,出具了该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的鉴定结论。执法人员发现卓某所供述的数量与账册记载不符,遂结合账册记载、韩某及吴某的证言,再次就销售假烟的数量向卓某进行询问。卓某坚称其只销售了53条,执法人员引用账册记载的数据,对卓某进行了驳斥,揭穿了卓某的谎言。为彻底弄清卓某违法经营的数额,执法人员对“一凡名烟名酒店”的财务账目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查账过程中,执法人员就发现的疑点多次对会计张某进行询问;执法人员发现卓某和B市“康康烟酒商店”有业务往来,账目显示卓某曾于今年5月份分三次从该店购进卷烟105条,执法人员到B市“康康烟酒商店”进行调查后查实了这一行为。执法人员还发现卓某曾于C市烟草公司第一自营店一次性购入真品卷烟156条,并就这一情况及时对卓某进行询问,查实了这一行为。

答题要点:

1.请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对先行登记保存的26条非法生产卷烟、卓某称案发前已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数量的询问笔录、韩某提供的证言、吴某提供的证言进行分类。(5分)

2.简要说明执法人员对“一凡名烟名酒店”查账时是如何将查账与其他调查手段相结合的。(6分)

3.卓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具体应当如何处罚?(4分)

1.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分直接和间接证据。

(1)先行登记保存的26条非法生产卷烟属直接证据;

(2)韩某提供的证言属直接证据。

(3)卓某称案发前已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数量的询问笔录属间接证据;

(4)吴某提供的证言属间接证据。

2.(1)执法人员就查账发现的疑点,多次对会计张某进行询问,(1分)体现了查“死账”与查“活账”相结合。

(2)执法人员发现卓某和B市“康康烟酒商店”有业务往来,于是到B市“康康烟酒商店”进行调查核实,查实了这一行为,体现了查账与外调相结合;

(3)执法人员发现卓某曾于C市烟草公司第一自营店一次性购入真品卷烟156条,并就这一情况及时对卓某进行询问,查实这一行为,体现了查账与询问当事人相结合。

3.(1)卓某的行为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2)对卓某的违法行为,应由西康县烟草专卖局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12100元,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2900元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生产的26条Y品牌卷烟公开销毁。

第三题:

汪某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卷烟零售许可证。2011年5月1日,汪某从乙县光明超市一次性购买A品牌国产真品卷烟105条,购入金额11550元,又从一烟贩处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110条,购入金额8250元,并雇杨某用自备的微型面包车运往甲县。杨某提供了4个“甜甜牌”饼干纸箱帮助汪某包装该批卷烟,并主动绕道运输。汪、杨两人在运输该批卷烟途经甲县新华路时被甲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经调查,光明超市持有乙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A品牌卷烟乙县批发价格为100元/条。杨某收取了运输费用220元。甲县烟草专卖局对汪某的商店进行检查,查获尚未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14条和销售账本,记录显示汪某2010年1-4月累计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82条,总进货金额9020元,总销售收入16400元。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对光明超市的违法行为处罚主体是谁,具体应当如何定性处罚?(4分)2.汪某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具体应当如何处罚?(7分)3.杨某构成何种违法行为,为什么?(4分)答题要点:

1.处罚主体是乙县烟草专卖局。结合案例回答无证批发的构成要件和处罚。2.结合案例回答无证运输的构成要件和处罚。

3.结合案例回答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构成要件和处罚。

第四题:

2011年3月1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王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邻市李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处购入真品国产卷烟100条,购入金额5000元,并请李某用自备车将卷烟运往自己店中销售,途中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另据调查,王伟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间,以4000元购入假冒商标卷烟200条,已销售完毕,销售额为10500元。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王伟的行为构成了什么违法行为,请简述理由。(5分)

2、对王伟的行为,依法应当如何处罚?(5分)

3、请确定最高的罚款幅度,计算对王伟的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5分)答题要点:

1.结合案例回答无证运输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构成要件。2.结合案例回答处罚。3.计算处罚幅度。

第五题:

H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本地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H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卷烟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查获了部分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经对该公司法人代表人询问,该公司还有重大嫌疑,需要进一步调查,H市烟草专卖局决定对公司帐证及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彻底查清其违法行为。在查帐过程中发现某些帐务往来不明,遂委托甲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鉴定。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问题:

1、H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收集和审查言词证据时,应当注意些什么?(6分)

2、执法人员在对该商贸有限公司帐证及资料检查前,应当做好哪几项准备工作?(5分)

3、对该公司运用会计鉴定的方式进行调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4分)答题要点:

1、(1)言词证据应尽量及时,直接向有关人员提取;(2)对言词证据提供者的个人品行、一贯表现、智力水平、认识表达能力加以审查;(3)言词证据如果是间接的,应查明来源及传播渠道;(4)审查言词证据的提供者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

2、查帐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五项基本内容:(1)确定查帐目的和任务,明确查帐要证明的问题,拟定查帐方案;(2)选派查帐人员并适当分工;(3)搜集被查企业经营活动资料;(4)了解并分析被查企业的会计制度,制定查帐计划;(5)索取有关帐薄、凭证、报表及合同等书面资料。其中,最主要的是制定查帐计划。

3、运用会计鉴定调查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出具委托鉴定书;(2)列明鉴定事项;(3)注明鉴定时间要求;(4)应委托法定有权鉴定的机构鉴定。

第六题: 案例一:鲁某是Q县卷烟零售户,持有Q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3月1日,鲁某从S县张某处购入真品国产卷烟300条,购入金额2500元,并雇李某用自备车将卷烟运往Q县自己店中销售,途中被Q县烟草专卖局查获。

案例二:2010年2月1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案件,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和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案件承办人员执行处罚决定,将没收的违法所得直接上交单位领导;从罚款中直接支付该案举报费1500元后,其余上缴了国库。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问题:

1、案例一中鲁某2011年3月购入卷烟的行为构成什么违法行为?请分析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6分)

2.请根据案例二,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当事人王某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甲市烟草专卖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5分)

(2)涉案卷烟的保管出库包括哪几种(2分)(3)指出该案对涉案财物处理方式不当之处。(2分)答题要点:

1、鲁某2011年3月购入卷烟的行为,构成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成为无证运输违法行为的主体。(1分)

(2)客观要件。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自运或托运的行为。(1分)(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运输管理制度。(1分)标的是烟草专卖品。(1分)

2、(1)、敦促履行的措施。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申请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鉴别检验出库、发还出库、制定收购出库、销毁出库(3)、不当之处有:第一,将没收的违法所得直接上交单位领导;第二,从罚款中支付该案举报费。

1.第七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王强、张云在市场检查时,在阿旺食杂店发现有两条软白沙卷烟无当地烟草公司销售标识,当事人承认是别人放在店内销售的,王强、张云以某市烟草专卖局名义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按卷烟价值90元的10%罚款9元。王强、张云当场收缴了罚款并出具了财政部门的罚款收据。

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罚款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2、王强、张云可否当场收缴罚款,哪些情形可当场收缴罚款?

3、如果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行使哪些行政强制执行手段? 答题要点: 1.当事人到制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2.可以。回答教材当场收缴罚款的表述。

3.督促履行,每日加处罚款的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题:

2011年3月,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收到线报,不法烟贩李某不定期到该市城区零售户处销售假冒卷烟,初步判断在城区存在一个规模较大的卷烟售假网络。该支队经请示局领导后,派执法人员张某和王某对李某进行跟踪盯梢,搜集相关情报。4月,在摸清卷烟售假网络的基本情况后,甲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售假窝点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假冒卷烟15000条、交易帐册2本,对涉案人员李某等3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对证人赵某等2人收集了证人证言,并委托该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涉案卷烟进行了真伪鉴别,一个重大卷烟售假案件由此告破。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执法人员张某和王某在繁华闹市区对李某进行跟踪盯梢时,应采取哪一种方式进行?(1分)跟踪盯梢的方法有哪些?(2分)

2、案例所取得的证据中,哪些属于言词证据?(3分)

3、对李某等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常用的询问技巧有哪几种?请列举其中4种。(4分)

4、如甲市烟草专卖局对卷烟真伪鉴别结论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5分)答题要点: 答题要点:

1.尾随跟踪。还有交换、接力、迂回跟踪。

2.对涉案人员李某等3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对证人赵某等2人收集了证人证言、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涉案卷烟的鉴定结论。3.回答教材“询问技巧”的原文表述。

4.从申请复检和仲裁性鉴别检验方面回答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九题:

2010年7月15日9时许,甲省乙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吴某正往本市某烟店运送一批违法真品卷烟。该局稽查支队迅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跟踪拦截。吴某发现被跟踪后,立即将车开往甲省丙市,乙市执法人员最后在丙市一小区门口将吴某截获,共查获真品卷烟15.6万支,案值4万元。根据管辖规定,乙市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丙市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丙市烟草专卖局经调查核实后,对吴某处以违法运输卷烟案值50%的罚款,并依法收购违法卷烟。吴某后来了解到,丙市烟草专卖局在对另一起情节相似的袁某违法运输案进行处罚时,仅处以案值25%的罚款,认为对自己的处罚不公平,于是向甲省烟草专卖局进行投诉。甲省烟草专卖局经调查,发现丙市烟草专卖局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建议丙市烟草专卖局加强自由裁量权的约束,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市烟草专卖局向丙市烟草专卖局移送吴某无证运输卷烟案件时,应遵循哪些程序?应移送哪些材料?(8分)

2、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丙市烟草专卖局应如何从完善法制与机制的角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约束?(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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