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4-09-06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选10篇)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1篇

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研究生录取事宜。

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由以导师为主体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按复试前所确定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及操作规范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一般按照1:1.5左右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2.复试考生首先在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按研究生学院规定和专业要求加试两门科目(详见学院通知)。

(四)评分标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英语笔试成绩按试卷评分标准评定。

五、复试程序

1.面试小组组长向所在小组考生说明面试有关事项。

2.考生按分组(每组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抽取一道讨论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5分钟准备,20分钟讨论)。

3.面试教师就考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交换看法,独立对考生综合素质项目进行评估。4.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每人一般在10分钟以内),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试,然后面试教师就考生表现交换看法,并独立给考生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试项目进行评估。

5.面试结束,各复试小组组长将面试考核表(签名)交给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6.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计复试成绩,并按研究生学院相关安排开展后续工作。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 其中,各项折合为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5)×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5)×40%+(英语水平口试成绩×5)×20%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3月26日14:30-17:00复试考生报到,地点:商学院科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西208),电话:86503732。

3月27日14:00开始,复试考生参加面试,地点详见四

(一)。

3月19日~4月4日上班时间,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空腹抽血化验时间为每日早晨8:00,体检费53元。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2篇

只为一次考上研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专业科研能力的考试。为全面考察考生业务水平,保证复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7〕25号)以及《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斌

副组长:徐晓云

成员:杨仁海 向异之 张柱红 马美湖 潘思轶熊善柏 陈福生 何慧 马爱民

秘书:苏铮

(二)复试小组

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5个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10-11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名。

复试小组职责: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的面试组织;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阳光招生

天任启航考研 http:///)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符合我院四条调剂原天任启航考研 http:///)

(四)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复试申诉电话:027-87282112

(五)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对新聘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天任启航考研 http://

启航考研

只为一次考上研

相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要求相同;学位授予要求相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除此之外,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与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相同。

(七)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天任启航考研 http://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3篇

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为华

成员:校研究生院、校纪检办负责人、各招研学院负责人。

招研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自行划定分数线须事先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五)调剂程序:

1.3月23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招研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研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2.面试程序、评分参考(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2)面试评分参考:(100分)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会计专硕、审计专硕、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占比,单项成绩可查询)占录取总成绩的25%-30%。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8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7日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同时在3月27日-30日进行复试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日前结束。

招研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分专业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七、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4篇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规定进行,组成院长任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复试工作。

在复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各专业均组成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教师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各专业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能力,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能力。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70分。面试70分中,外语水平考核占10分。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的复试时间笔试为3月17日上午,面试为3月18日上午,其他专业复试均在3月17日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见《2013年南开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请艺术类考生自带画图工具,此外艺术设计考生需自带图板。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系统做复试身份确认,按照惯例,我院不再公布复试考生名单,也不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文学院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5篇

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二级硕士点进行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

2.各二级硕士点导师组长具体负责该点的复试工作,组织并实施好笔试科目的命题、阅卷等工作。各点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至少由3名本点导师组成;设面试小组组长1人,原则上由导师组组长或教授担任;面试小组设秘书1人(可由面试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

三、复试时间

各二级硕士点可根据考生(含调剂)生源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确定复试时间。

四、复试条件

考生(含调剂)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试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机械工程(学术)、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及相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与技术管理、生态、环境工程等专业。

五、复试的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1.复试内容包括笔试(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综合面试两部分。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分,面试占70分。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实验技能或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口语,具体分值见《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

2.总成绩≧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政审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另外对于同等学历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注意事项

1.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4.面试小组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材料由面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研究生部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3份)、《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6篇

只为一次考上研

北航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一、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http:///)或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登录相关学院网站查看、查询。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及照顾政策才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需于3月9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关于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2、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http:///apply/cjcx/)查询下载并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http:///home/newdetail/post/362/)。

10、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http:///)办理向校外招生单位的调剂。

未达到教育部调剂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或者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一律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四、工作日程

各学院3月中下旬确定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学生名单,并组织考生复试。

五、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2317637、010-82338830、010-82837456 电子邮箱: yzb@buaa.edu.cn、jwxf@buaa.edu.cn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7篇

[摘要]2018考研复试调剂工作已经开始,相信很多同学都很关心考研院校的复试指导信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备考复试的同学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的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希望对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依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可以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向下调整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时,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含推免、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下同)与实际录取人数之比不小于1.2;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原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

(一)基本要求

复试是保证录取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主要手段。各招生学院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确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两类考生分别复试,复试结果分别单独排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应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专业以外的知识积累、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考生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

1.加强复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设有组长。复试、考核小组由坚持原则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2.加强对复试人员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统筹规划,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以质量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原因、结果等要素,制定科学、统筹、规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复试工作流程。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动态和有效信息,增强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页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须在本单位布告栏或网站进行公布。在公布考生相关信息时,要注意避免出现考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通信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复试对象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各种考试方式考生(含二志愿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并做好有关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招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积极做好二志愿优秀生源的调剂工作,并根据《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调剂要求。

(五)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要创新考核模式,选择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考生面试期间,复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考生现场发挥的事件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7)面试环节全程要录像,要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被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各招生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各招生学院须详细记录面谈内容,并做好留存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为准)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是否加试以《关于对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核。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考其他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加试。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笔试成绩权重,Z为复试面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Z=1,X、Y、Z权重数值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八)复试考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以便导师和考生之间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申请并获得“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支持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录取的“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的 “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3)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四)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就业。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各招生学院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字〔2006〕86号)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复查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应公开的招生重要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准确、规范、及时、充分的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参加复试的考生对象与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学院,其组织的复试录取工作一律无效。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严肃纪律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复试、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工作负责。

(二)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要求严格按本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尤其是《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五)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学院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与公正。

九、其他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申诉渠道

电话: 0931-8912440

传真: 0931-8912440

信箱: yzb@lzu.edu.cn

部门: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19室

邮编: 730000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8篇

通知

根据学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要求,数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复试原则:我们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老师一定要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遵守各项纪律,加强服务意识,给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创造良好的复试环境。

一、领导小组

组长:韩友发84258626(办)

组员:王炜 王晶昕 刘淑俊 孙效斌 各位导师。

秘书:曹禺(84258356、82159743)

二、资格审查(时间: 4月14日7:30—9:20)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数理化楼A区217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

科期间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两年以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4)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注:复试费200元交到学校计财处(时间11日——13日)。

三、外语测试(听力和笔试)

1、时间:4月14日下午13:00——14:50(12:40进入考场)。

2、地点:数理化楼A213、A210.四、心理健康测试时间:4月14日15:00——16:00,地点:数理化大楼A317.注:各位考生在4月14日上午体检结束后(建议13日体检结束),请马上到数学学院报到,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课复试安排和记分方法

1、专业课程复试笔试时间:2011年4月14日上午9:30:00—11:30.复试笔试科目(闭卷,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

(1)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不包括金融数学方向)和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常微分方程

(2)计算数学专业:计算方法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学科教学论(包括教育硕士):高等数学(一元微积分和线性代数)

(5)金融数学:财务管理

(6)数学史:数学史

(7)会计学:管理学

2、专业课程笔试地点:

应用数学专业(包括金融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南院数理化大楼A21

3其它专业:南院数理化大楼A210

3、面试内容:

(1)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一段讲课内容(大学某门课程的内容),时间为20分钟;

(2)时间:4月15日8:20——14:00(地点面试前公布)。

1.专业课复试记分办法:满分13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30分。

2.专科毕业的考生,4月15日下午(14:30—19:00)进行加试,科目是:复变函数和抽象代数,每科100分。

六、有关体检、交费方式、录取方法等内容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复试通知。

七、学院将在近期公布2012年导师简介,望考生注意查看数学学院网页。

八、数学学院的考生在数学学院网上下载专业申请表(专业课笔试前我们将介绍如何填申请表),用B5纸打印,并且于4月15日面试结束后将填好的表交给院办曹禺。

数学学院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9篇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4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请上线考生务必在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工学院一楼行政办公室(101室)办理复试手续。3月21日下午3点在研究生院1-204室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告知大会。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笔试:

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3月22日下午-3月23日全天

面试地点:化工学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化工大楼101室)

二、成绩计算方法: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三、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四、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1308

五、举报受理渠道:028-85405222

六、温馨提示:

外地考生从火车北站下车可乘坐公交55或34路到磨子桥站下,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省体育馆站下车转乘27路(坐2站路)到磨子桥站下。从川大北门进校右边为化工学院大楼。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烟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10篇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办法。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生源较好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全面工作,制订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5、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6、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培养单位对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等额或差额复试方案(差额比例一般在120%左右)。各单位需提前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3、培养单位在学校复试方案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复试办法需提前公示。

4、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若干人组成。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总体复试工作应于4月中旬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需在培养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并由培养单位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笔试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和评卷,由培养单位组织考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进入培养单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条件许可应将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复试中进行外语笔试考试的专业,外语考试满分100分,由笔试折算成绩70分及口语和听力测试30分构成,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复试中不进行外语笔试的专业,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外语科目总成绩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复试笔试或复试用书的专业可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其他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3、政治理论笔试

依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3条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组织该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考试。政治理论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应组织由培养单位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拟采取两种方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网上测试。要求培养单位自备机房,保证一人一机,且能登录互联网。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电子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

(2)题卡测试。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6、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和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除上述4个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复试成绩仅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7、其他要求

根据学科培养的侧重点及方式的不同,理工科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在复试中进行专业课的实验考核。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标准按统考生标准执行。

推荐免试考生应于2014年4月到我校参加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思想品德考核。

五、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7~4月11上午8:00~10: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6、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体检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下午体检者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电话:024-62202421.七、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辽宁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合格考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培养单位调剂名额。

2、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3、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并在本单位内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4、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培养单位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院批准。被调剂考生初试中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调剂复试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6、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7、各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但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8、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9、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10、对于复试不合格的上线考生,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经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转出。

八、破格复试及录取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应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严格审核、严格把握。

九、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复试通知内容应包括该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口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复试考生名单需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复试通知采用电话通知和本单位网上公告两种方式进行。

十、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拟录取考生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

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77,86981076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上一篇:旅游安全年下一篇:谈初中英语课外活动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