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24-07-05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精选6篇)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1篇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 作 汇 报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今年,在上级各部门、各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按照中央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廉政为民思想,提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制订举措、求真务实等方面狠下功夫,带动全体教师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优化队伍、强化管理,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出现了新局面。一年来,我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近年来,我们围绕“管好权,管好事,管好人”的工作思路,在抓好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立足于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约束人。为此,我校建有《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办公费用开支的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多种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关于违反常规教学管理事项的处罚规定》、《教 师 奖 惩 制 度》、《教科研室工作制

度》、《教师素质目标要求及考评办法》、《校园十佳教师评选细则》、《组织公开课和教学经验交流制度》、《教学反馈和家长参与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务处常规教学管理策略》等多种学校教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来规范个人行为。

2.抓好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整风运动。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向来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以来,我们继续组织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知识测试,开展了“创和谐校园,树教师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当自己的日子过,当自己的孩子教、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全体教师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有所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激发,为我校取得优异成绩创造了良好的思想条件。

3.抓各种措施的落实,务求实际效果。

组织领导到位。调整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学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把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纳入全校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工作之中。

学习贯彻到位。学校多次召开班子联席会议,认真学习

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方法。

任务细化到位。我校及时学习了《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在我校常抓不懈,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4.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室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收费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各项收费与期末代办费结算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各类费用报销和费用收发工作。实行政府采购。对大宗办公用品等实行招标制度、购物款帐户支付。教师成绩评比、评先树优公开,资金审批公开。对大笔款项、重大开支由校务会讨论通过,同时规定要符合财务制度,手续齐备,各个时期的收入、开支状况定期向公布。重要事情集体讨论制定,不搞一言堂、一支笔。

5.聘请党风、校风、教风监督员。聘请离退休老教师、老干部、局督导室、学生家长等同志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及校风、教风建设监督员,校领导定期走访他们,认真听取他们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更是经常联系,通过他们多方听取社会意见,坚持每月一小结,每学期一总结的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四好活动为载体,以树立良好的领导班子形象,形成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核心为目标。一是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做到班子成员步调一致,团结统一。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做到“四重四不”,即:“重民主,不搞独断;重团结,不搞窝里反;重大局,不争权夺利;重配合,不各行其是”。做到重大问题及时通气,决策之前预先通气,带全局性的工作主动通气,常规工作定期通气。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良好局面。由于领导班子“五官端正”,即心不散、耳不偏、腿不懒、嘴不馋、手不长,赢得了职工的信赖。

二、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1、领导班子带头,保证学习实践活动整体联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陈校长、孟校长率先垂范,狠抓落实,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进行教学教研工作,带头开展集体备课,带头举行公开示范课,为党员干部和全校教师树立了榜样。全校教师贯彻 “科学、规范、精细、高效”的基本思路,突出补校特色,强化德育,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成人、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突出工作重点,保证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送学上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规定书目、文件选编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做到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质量的四落实。

3、贯彻群众路线,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群众参与。坚持把凝聚群众、形成共识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和任

务。在全校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活动,活动期间向全校教师征求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的方针策略。经过这个活动我校建立了互敬、互爱、民主的师生关系,互助、互学、友善的同学关系,乐学、善思、进取、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生深切体会到校园生活、学习的美好,使和谐的校园成为学生的乐园

三、存在的不足和明年工作打算

总的来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是明显的。学校学习风气浓,实践效果好,形成了“科学、规范、精细、高效”的基本思路和良好的校风、民主的教风、浓厚的学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了积极和谐的校园氛围,美化了学生的心灵,激发了学生学习的激情,达到一种无声教育的效应,实现环境育人的目的。

当然,在党风廉政各项制度上仍有不健全的地方,需要完善制度、细化要求、规范操作;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方式方法上,如何更生动活泼,更有针对性,也有待于我们去摸索、去总结、去提高。

明年的打算是:积极当好党组参谋,苦练内功,抓好自身建设,同时协助抓好以下5方面工作:

1.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服务于中心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继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用以指导我们的行动。

2.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切入点。紧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建设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运用警示手段,防微杜渐,确保无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发生。

3.加强制度建设。对我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根据情况变化,该补充的补充,该删除的删除,该重订的重订,力求使有关制度更加切合临烟实际,更加完善,更有管束力。

4.加强依法治教、校务公开工作。在依法治国的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在法制化建设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强调依法治教是十分的很必要和迫切。因此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教师的业务素质培训制度,特别是注意自学制度的建立和知识更新培训的完善。

5.及时总结,早作计划。适时召开一次党组会,对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总结,搞好这方面工作的表彰奖励。同时研究制订下一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早打算、早部署,使明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1.3.3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2篇

遵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崔明

去年以来,遵化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工作规划》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落实重点任务为抓手,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着眼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们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任务来抓,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同经济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了责任明晰、分工具体、严密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去年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分工》、《2010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和《关于建立党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了每一位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各位常委和副市长以及责任单位,都根据自身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去年12月份,市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写出了书面报告,强化了乡科级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加强责任考核。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搞测评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对分管部门、系统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四是实施责任追究。进一步重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分管领域出现重大事故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眼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积极探索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教育制度。实施“三纳入一考试”,即将反腐倡廉理论和党政纪条规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纳入领导干部讲党课,对拟提拔乡科级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2010年,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3次;市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1次;在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中,均专门安排反腐倡廉课程,讲解反腐倡廉知识;对去年以来拟提拔的55 名科级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提高了新任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为主题,以廉政使者活动为载体,组织召开了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廉政论坛和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愚公颂”大型文艺演出和廉政书画摄影评展活动。有效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的增强,提高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了廉政文化精品村50个,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和示范学校。

二是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二三百”活动,把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向深入。“一”是在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一个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察于一体的网上监控系统。“二”是创建电视台“政务公开频道”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两个动态公开平台。“三”是创建 “三个模式”,包括扩权市政府本级权力监控模式、农村权力监控模式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权力监控模式。“百”就是开展政府机关百名中层干部晒权活动,选择政府部门34个重点窗口单位184名中层干部为评议对象,将其工作职权、服务承诺和监督办法公之于众,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评议打分,并实行后三位淘汰制,收到明显成效。

三是深入推进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唐山市的统一部署,消减行政审批事项186项,消减比例为36.25%;实行企业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并做好跟踪督导、适时调度、服务到底,共为企业解决融资、项目选址等8大类200多个问题;开通企业注册登记、房屋交易、项目审批包办三条“绿色服务通道”,对涉及的所有事项全部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了61.5%;全面落实并联审批、超时默许和归并职能三项制度改革,行政效率大幅提升。创新农村“三资”监管机制。在全面落实村级财务乡代管的基础上,以强化农村财务监管为突破口,严格农村财务审批、制表、张贴、公开、备案等关键环节,对财务管理混乱的26个村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根治。盯住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这个“焦点”,在乡镇建立资产资源交易站,农村集体工程建设、资产转让和大额采购项目全部进站公开交易,对全市涉及1.2亿元资金的862宗交易进行了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了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任务、阶段目标、工作原则,对2007年以来开工建设的财政投资工程逐一进行了清理摸底,登记造册,并认真查找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出让、设计施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相关手续,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

四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办案工作重点,建立落实四项办案机制,即市纪委机关与各纪工委、各乡镇纪委间的纵向联动办案机制,与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间的横向协调办案机制,并强化检查室与审理室间的跨科室协作办案机制,对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实行“兵团式”办案模式,促进了案件的迅速突破,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着眼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执政基础、推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活化载体,不断改进机关和行业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保持了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干事、创业、为民”的浓厚氛围。一是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我为干部作风建设献一策”的民意调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民主恳谈会、“政务广场”听证质询会议等多种形式,征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44条,有效增强了作风建设的针对性。二是坚持服务基层,深入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活动。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市四大班子成员带头分包重点项目,并严格落实挂帐督办、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项目代理等一系列制度,把全体干部推上项目建设第一线,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市政府确定了24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有效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台为民服务的政策性规定5项,便民利民措施25项,累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586个,为企业解决难题77件。三是坚决纠风治乱,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活动。在执纪执法、综合管理、社会服务三大类45个窗口单位开展了“集中整顿月”活动,对这些单位实施高标准、大密度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4个窗口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开展了农村财务公开、教育招生、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新农合资金的管理使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六个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了行业不正之风。四是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十个严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压缩办公经费、严格公车配备、严禁新建或装修办公用房、控制参观考察活动等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实行了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和干部挂牌上岗制度。同时狠抓督导整治,强化随机检查和暗访,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作风建设纪律的行为严肃查纠。自活动开展以来,组织了6轮全市性督导活动,对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向7个单位下达了《效能监察建议书》,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作风的转变。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在今后5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或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和条例。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各省(区、市)、市(地、州、盟)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禁中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制定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审判职责,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加强出入境管理和经济侦查等相关工作。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做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国际执法合作、司法协助和涉案人员外逃预警、遣返、引渡,以及涉案资产追回等工作机制,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交流。

(五)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八、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健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处在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位置,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负有重要责任,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以此推动面上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监督检查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中央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工作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3篇

关键词:惩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求, 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形势和任务,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惩防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整体推进。

一、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是第一道防线。要采取多种形式,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一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 他们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 影响甚至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 形成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优秀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 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邓小平曾说过“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 妨碍甚至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他认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坏的制度使好人于坏事, 好的制度使坏人干不成坏事。所以, 从根本上反腐防腐, 还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一) 制定制度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

要在制度建设时, 认真分析、调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掌握腐败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要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统一起来, 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反腐做法,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

(二) 制定制度要以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为核心。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既相互适应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规范化管理, 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 严格监督反腐制度的执行。

再好的制度, 不去执行, 也会形同虚设, 各级党政领导要狠抓贯彻落实, 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 甚至破坏制度的现象。

三、建立完善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 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现实中存在大量腐败现象, 都与缺乏监督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使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一是对权力授予过程进行监督。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 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要对权力运行结果加强监督。要建立问责制, 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要形成监督的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作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加大惩处力度,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中指出, “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惩治腐败, 必须从严。惩治有力, 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严格依法惩治腐败, 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现实需要。运用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引以为戒, 颇具震慑力, 达到“查办一个案件, 教育一大批”的效果。

一是要以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为重点, 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 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等案件。

二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证、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严格执纪, 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4篇

系统构建腐败风险管理机制

腐败风险管理是借鉴和应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健全腐败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处置等管理机制,从而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的工作模式。实施腐败风险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全面查找腐败风险点,深入进行各种腐败风险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并针对风险点和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类腐败的风险,从而全面防控各种腐败风险。一是腐败风险识别。全面、系统地查找腐败的风险点,可以帮助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范围内的员工识别腐败风险,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各风险点的连结,帮助企业形成一张自上而下、覆盖各层面、各领域、各环节的防控网。这其中又应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用人管理等等关键环节加以查找,把腐败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扎根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和日常运营中来。二是腐败风险预测。从岗位到流程再到单位,查准查全查深廉洁风险,对这些信息加以科学地分析和研究,依据风险评估标准,可以预测并确定腐败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影响程度的大小,即预测腐败风险发生的频度和强度,从而确定腐败风险等级和治理规划,进而明确相应的管理层次和工作力度。另一方面,依据腐败风险等级设定的参数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概率,可以预测未来腐败发生的特点、领域,从而确定防范措施的选择。腐败风险预测,使惩防体系建设的关口前移,既考虑到企业当前存在的腐败风险,又超前性地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避免了腐败风险问题遗漏。通过预测腐败行为的发展走向,从而有效地帮助我们调整反腐倡廉的政策和措施。三是腐败风险控制。通过风险预测评估,制定风险防控的应对措施,明确企业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审计部门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廉促绩。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岗位制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步步设防的立体式内部控制网络,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领导人员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把有限的反腐资源向高风险的岗位倾斜和集中,更加有效率地规避风险、治理腐败。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机制

通过不断地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以严密规范的制度机制体系来管权、管事、管人,才能有效地对各类风险加以防范。一是建立内控制度体系。要高度重视内控体系的建立,实现战略、职能、职责、岗位、制度、流程的合理循环,力求做到每项工作不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每一岗位工作人员能按制度确立的职责、程序自主完成每项工作任务,使全部的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均处在合规管理、制约受控状态。二是完善廉洁从业制度。推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内容进行提炼,形成廉洁从业规范,要求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公开承诺,有诺必践。完善对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对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员工的民主评议。实现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动态管理,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及时对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废止。三是完善效能监察制度。将效能监察作为查找问题、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特别是要围绕采购、计划投资、工程建设、物资管理、市场营销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领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每年可统一立项1~2个效能监察项目,并通过科学运用效能监察成果,不断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四是深化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研究探索对经理人员业绩进行考评的具体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集中化管理、专业化运营、信息化控制,不断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效规范运转。

深入完善廉洁从业教育机制

把握廉洁教育的特点规律,建设好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制度,不断增强公司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一是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以全局的胸襟把企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置于国有企业快速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中,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教育对象,确定宣传教育主题和宣教内容。二是把握时机,提高及时性。在一些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特别时机,如在重大项目招标、采购时,重要工作岗位变动之前、违规违纪问题暴露之时等等,及时在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队伍中开展提醒预防教育。三是适应形势,注重创新性。创新教育方法,引入娱乐化、信息化、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手段,以丰富的载体、风格、形式,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更加贴近时代、贴近实际、充满活力,使人们从心理上、情感上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感染,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虚功实做,加强实效性。必须把工作落实到细节上、具体上,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持之以恒,立足长远。如,可将某个月作为每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教育。

全面形成权力制衡制约机制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就要求国有企业要在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础上,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于某一人。一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衡。建立“一把手”有限授权机制,应着重把行政主要领导的资金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纳入“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范围,同时,实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监察共同把关的会审会签制度。二是完善民主决策。将民主集中制广泛运用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建立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公开决策内容,在程序各环节尽可能扩大公开程度,广泛听取民意和专家意见,提供给决策者参考。增加决策选项,对诸如投资、人事等选择性决策问题要提供尽可能多的选项。科学规定讨论表态顺序,对于决策结果,不涉及保密的,实现决策信息公开,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三是强化流程控制。企业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需要着力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基本环节打造覆盖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控制链,进一步建立健全保证制度严格执行的具体制度和实施细则,以更加严明和更有刚性的制度来防止决策被歪曲、篡改、滥用。四是加强跟踪检查。切实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特别重大的决策事项,要一对一定期检查,力求通过对企业的原始会议记录、决策相关资料等进行具体监督检查,并做出评价。对企业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上查找原因、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推动整改。

形成多维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在国有企业腐败惩防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完善的监督机制是预防和发现腐败的前提和基础,而要在公司内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一是监督工作要形成整体合力。作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不仅要接受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的还要接受来自独立董事、资本市场、投资机构和投资者的监督、检查和来访,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只有发挥好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市场监督的整体合力,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不同角度、不同方式的全面监督,才能把监督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二是改进监督约束机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纪检部门的共同职责,但绝不能是纪检监察一家的职能。因此,应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警示教育、监督和惩处,并且工作的重点是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同级党政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有效操作规则和实施程序;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在廉政问题上拥有最终否决权,对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违规、违反程序的行为拥有中止招标采购权。进一步延伸监督制度的触角,对领导人员的个人经济状况应该做到完全公开化、透明化,并作为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廉的法定内容。改变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依附、受制关系,建立以系统为主的人、财、物独立分级管理体系。三是要提高信息化监督手段。通过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平台,最大程度地实现网上项目审批、网上公开公示等,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使制度建设逐步由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通过打造企业电子工作平台,实施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对重要行政权力的运行实施监控、监督,可以有效地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建立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促进廉政信息化建设。通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时收集、记录、上报廉情信息,对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不规范、苗头性、倾向性的行为和动向等信息进行归类和管理,及时提出针对性的预警措施,明确改进重点,跟踪整改情况。

积极构建惩前毖后惩治机制

在企业中建立完善的腐败惩治机制,对腐败行为严厉惩处,加大腐败的风险和成本,对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将使想腐败的人无法心存侥幸,不敢腐败。一是要建立健全及时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腐败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对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在新形势下,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和处理;加强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与巡视、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使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二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工作中管理软弱涣散的“好人主义”,严打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才能消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使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三是加强案件成果运用。把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问题运用于制度建设之中,从发生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纪检组)

2008-201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5篇

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学习《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情况的报告

近日,县委下发了县委常委会学习《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会议

纪要,我乡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做好实施

工作。

一、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县委常

委会学习《工作规划》会议纪要要求,乡党委及时和

县纪委联系,要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学习读本,并召开党委会

议进行学习讨论,明确了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严格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党委书记负总责,领导

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

行党政齐抓共管。

三、做好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狠抓工作实效。完

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乡纪委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议定出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出了具体安排,即将形成正式文件进行下发。同时要求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问题,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方法,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张卜乡委员会

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6篇

张高丽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说,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板块化布局、系统化构建、网络化联动、信息化支撑的途径和方法,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健全党内监督,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搞好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各区县互看互比互学,每年到兄弟省区市学习考察。协调各方,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作用。做好民族、宗教、侨务、港澳和对台工作。抓班子带队伍,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在干中锻炼、考察、培养和使用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比例,提前实现中央的目标要求,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工程。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社会公众对反腐败工作认可度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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