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2024-08-13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精选8篇)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1篇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徐遥

领导干部法治水平直接关系权力能否得到正确行使,直接决定依法治国成效和国家的治理水平。笔者认为,真正形成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找法依法的法治思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既具有一定的艰巨性,也有一定的规律性,既要着眼于主观,也要着眼于客观,通过不断扎实的努力和实践,才能逐步形成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事的能力。

着眼于法治信仰。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可以以较快的速度建立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真正的依法治国却是艰难而漫长的。从民国建立到1949年旧政权终结,短短的几十年里,我国制宪活动频率之高,在世界宪政史上亦为罕见。尤其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宪法和宪法草案有10余部之多,事实证明,宪法的制定与真正的推行并不是一回事。法治真正有效地推行,须深深根植于法治精神的普及,根植于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仰。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是法治的灵魂,人们缺乏法治精神、没有法治信仰,社会也就不会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领导干部作为“关键的少数”,是法律制度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崇尚法治、尊重法律,树立法治信仰,是履职的起码要求,更是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纾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才能水到渠成。

着眼于规则和程序意识。提起法治,有不少人直觉认为法治是人治的对立,强调法治就是对人治完全彻底的否定。任何时候,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社会都是人的统治社会,法律是由人来制定的,更是要人来执行的。人治有可能是贤人之治,也可能是庸人之治,甚至还可能是坏人之治。人治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需要通过法律这一工具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予以修正平衡。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是基于规则的确定性和稳定性。所以,规则是法治的载体,法治思维形式上是规则思维,即要将实践证明正确的规则及时上升为法律,并严格遵循现行规则,权力不能突破法律,法律是不能逾越的底线。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为强烈,有时甚至把一分公平看得比几分利益还重,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看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还须切实增强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缺乏程序意识,实质上是缺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领导干部在实践中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按程序办事,不仅有利于工作开展,而且可以减少错误、减少麻烦;不仅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可以让人服气。增强程序意识,要求克服个人的主观随意性和无原则的弹性,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办事,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使工作开展更加阳光透明,从而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着眼于道德基础。法只是生活的一个局部,在法之外还有伦理、道德、文化和习俗以及政策等等,尤其是在生活领域中,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往往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表现为非唯一性、非最佳性和非最终性,因此,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在人类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是只有道德没有法律的,一切社会问题都通过内在自觉和外在习俗就基本上解决了。但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自我意识增强,利益竞争出现,仅靠道德自觉已无法满足社会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社会生活的有序,尤其是对于道德自律意识淡薄的人来说,内在的自我约束已很难奏效,这样就不得不借助外在强制力来迫使其遵循人类的道德要求。可见,法律是以道德补偿和保障的功能出现的。在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里,法治总是以人类的道德正义精神为其存在前提和依据的,而道德也总是以法律规范作为其保障。所谓“礼法结合”“出礼则入于刑”正是说明了这两者的互补共治性质。道德强调内心合理合情,要求人的自律;法律强调行为合法合规,要求国家他律。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没有道德认同的法律是难以持久的。法治国家中,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道德,法律是一部分道德内容的强制版,违反法律就是严重失德,有道德的人一定是守法的人。因此,法治思维本质上是道德思维,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是树立法治思维题中必有之义。

着眼于评价导向。领导干部是不是能够主动学法、深入知法、自觉用法,总之是不是能够主动自觉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还取决于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就要求各级职能部门在考核选拔使用干部时,须严格贯彻法治导向,把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力、能不能遵守纪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依据,对懂规矩、守纪律,法治思维能力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问题,不擅权不谋私,群众公认度高的好干部,给予充分肯定,跟踪培养,提拔重用,对那些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甚至无视法律制度胡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但不能提拔,还应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通过这样的政策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深化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时时处处用法规制度规范言行,使法治思维内化为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到议事决策、工作部署、检查指导、跟踪问效各个环节,切实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着眼于立法质量。讲法治,首先要有法,还要有良法。王安石说过:“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还取决于实践中作决策、办事情能否找到适用的法律依据,能否依据这样的法律真正解决问题,只有有法可依、依法能够妥善解决问题,才能促使干部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在谈到法治建设的问题时指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的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立法质量不高现象并非个案,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比如:立法空白犹多,无法可依的现象依然存在;现行法律可操作性弱、内容过时的现象并不罕见,往往是有法难依;一些法律自颁行以来一直未有修订,有的法律规范甚至成为阻碍改革发展的桎梏;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多,争权诿责的现象较为突出;法律、法规、规章等重复建设、相互打架的问题也不少,执行中让人无所适从,等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直接会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的信任,某种程度上还会造成法治思维能力越强,越无助于正确决策、解决问题、办好事情。

(作者系《党建》杂志社副总编辑)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2篇

(提纲)

覃正爱

一、战略思维在新时期的新定位

1、培养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是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2、善于进行战略思维是适应战略全球化的根本要求。

战略全球化使战略成为一种普遍性范畴。战略环境越来越复杂: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因素越来越多,资源的流动性越来越强,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越来越大,需要上升到一般思维的层面上把握战略

3、善于进行战略思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

4、善于进行战略思维是领导本质的必然要求和更好地履行领导职责的保证。

二、战略思维的内涵、特征与结构

1、战略与战略问题。

2、战略思维的基本内涵。

战略思维,实际上就是领导干部对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策划与指导,尤其是对国际国内若干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所应具备的思维能力、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简言之,战略思维就是一种全局性思维。

3、战略思维的主要特征。

(1)全局性。“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2)长远性。“不谋长远者不足谋一时”。

(3)根本性。“不谋根本者不足谋一事”。

(4)预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4、战略思维的思维结构。

(1)目标与手段的效用性结构。

(2)全局与局部的整体性结构。

(3)现在与未来的预见性和发展性结构。

三、运用战略思维的基本方法

1、定位目标。

定位目标就是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战略目标。

2、采用手段。

目标通过手段实现。

3、驾驭全局。

驾驭全局是从宏观着眼,善于把宏观与微观有机结合起来。

4、战略预见。

战略预见,即思维要有前瞻性。

5、战略创新。

战略创新是最好的战略发展,因为它使战略主体处于最有利的战略格局之中,往往是一种最有效的战略导向。

四、领导干部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的要求与途径

(一)基本要求

1、吃透“三情”。

2、树立四种观念。

3、增强五种能力。

4、掌握好四种方法。

(二)主要途径

1、勤于战略学习。

2、善于战略训练。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3篇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内涵

2010年10月,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的提法则更进一步, 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的要求。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 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和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做出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 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 无论是在决策、执行和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 要做到权力行使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 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 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

二、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

从当前来看,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 有了明显的提高, 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是种种现象也表明, 领导干部, 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法律知识欠缺。一些干部对与本职有关的法律知识有所掌握, 但不全面。部分执法人员, 对业务法的掌握不是十分准确, 存在着执法违法现象。对于一些新修订完善和制定的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好, 有的根本没有学习过。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应该是每个人, 尤其是每名领导干部必须精通的, 但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对宪法相关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掌握得不好, 对相关法律精神的理解存在着偏差。

二是法律意识落后。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观点等等。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不等于就会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培养和锻炼的过程。从当前来看, 还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落后, 导致了想问题、做决策时不会也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机械。干部主观上也想在决策、执法中做到合法合理, 但往往是机械按法律条文办事, 尤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更显现出对法律原则和精神把握不准, 致使决策、执法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尤其是在出现突发性事件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不足就更凸显, 不能做到统筹兼顾, 灵活处置, 以致事态恶化。

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一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法治教育培训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通过多层次、分类别、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了解掌握法律。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 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新颖的培训方式, 使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 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容上, 既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 又要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的学习培养。要强化考核, 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二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要使干部遇事首先能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并加以解决, 使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和行事方式。这其中, 既有干部自身丰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和强烈的法律意识这种内在要求, 更要有一种外在浓厚的实践氛围, 要通过大力宣传表彰、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 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推广其典型经验, 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 同时也要用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干部。

三要改善法治环境。干部能否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关键点在于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大力弘扬法治思想, 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创造有利于干部法治思维形成的社会环境。确立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使监督真正发挥实效, 从外部制度环境上影响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树立法律权威,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不断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 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姜明安.政府官员应具备法治思维[N].人民日报, 2012-03-21, 017版.

[2]赵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如何养成[N].法制日报, 2012-11-14, 4版.

[3]黄立清.党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实证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0.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4篇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理念;法律自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论述的提出,对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更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高度,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决策的新思路。

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一些违法征收土地、违法拆除建筑物,任意侵犯公民正当权利事件,折射出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较为淡薄,这势必影响党的执政水平,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新形势下如何提高领导干部向“法治”思维转变,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的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

一、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增强法治理念

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增强了法治理念,才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当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从而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需要。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领导干部提升其法律素养,增强领导干部正能量,进而使领导干部形成法律信仰,增强法治理念。

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基本理论为主要内容,涉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让领导干部切实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精髓,切实领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离不开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离不开法治思维。以此增强领导干部内心的法律信仰、法律自信,最终在领导干部内心深处形成法治理念。法治理念的最终形成对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法治方式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群众利益为中心,责任与监督并重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权干预决策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有的领导干部遇到应该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却运用非法律手段解决,如用行政手段干预来解决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法律不熟悉、不了解执法程序,不能严格依法执法。这充分说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迫切性。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是针对全体公务人员的,法治应体现在法律被公务人员的信仰中。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严格执法用法制度,通过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

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权责是统一的。法律赋予领导干部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要求领导干部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把责任意识放在工作的中心,无论在何种情形下,要意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所做的任何行政决策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承担自身做出的行政决策的不利后果,将没有无责任的行政决策的法治意识贯彻始终。

同時,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行政工作做常态化的监督。没有监督的行政决策必将偏离法治的轨道。通过常态化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深刻体会权责的统一。通过有效监督途径,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提升。其中网络作为新兴的信息媒介,在当今中国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角色,其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提高作用毋庸置疑。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

对于领导干部考核应形成长效化机制。长期以来考核内容中并不包含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法治内容。因此,领导干部主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观意愿并不强烈。这导致个别本身缺乏法治素养的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需求变得更不迫切。适时完善现有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迫在眉睫。应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完善适应当前形势考核评价机制。大力提拔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领导干部,树立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对于那些坚持人治思维,违背法治思维的责任人,要依法问责、追责。只有这样,在管理领域摒弃人治思维,提倡法治思维,才能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治国理政的能力

四、以执法为民为宗旨,深入法治实践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由之路。更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实效性,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领导干部应多深入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通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没有实践的理论只能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应将领导干部指派到工作第一线,通过基层工作锻炼,体会执政为民的执法宗旨,通过法治实践不断践行,自身法治思维能力。领导干部通过参与解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的提升,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领导干部通过自身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方式的提高,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丁国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N].人民法院报,2012

[2]缪蒂生.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N].法制日报,2012(12).

[3]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N].湖北日报.2012(12).

[4]王其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有效途径之浅见[OL].四川法制网.2013.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5篇

【关键词】 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治理方式;路径

一、什么是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所针对的主要对象就是党员干部,它可以帮助其在遇到问题时,使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其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得出结论和决定的一种思想认知过程和活动。其含义是:指以法治固有的特性及通过法治信念来认识事物,辨别是非和解决问题为基础的一种思维方式。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其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之外,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责任意识。

法治思维由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理性等基本的法律价值和理念组成,它是实现理想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法治的基本要素和机制包括:第一,法律是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第二,法律是实现社会整合的主要途径;第三,民主是立法政策和法律的前提;第四,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建立法律的基础;第五,法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是至高无上的;第六,公正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第七,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失控和变异;第八,能够实现社会价值的平衡与互补。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

1、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实现好、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

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普遍行为规范。要使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最大限度的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必须维护宪法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如果宪法法律没有权威和尊严,领导干部在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中就没有了统一的标准,公民的行为就失去了统一的规范。为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就是要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威严,在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下都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形成一个人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勾画了更加清晰的法治路线图,要实现这一宏伟蓝图,要靠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以党员干部为主,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是其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当前,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仍存在着不少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意识薄弱,在实际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时,其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由于受五千多年“人治历史”的影响,党员干部在管理社会时习惯用“权力”、“人情”来管理,尤其遇到问题或矛盾时往往首选的是请示领导,而不是寻找法律依据和法律标准,使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

第三,有的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不够细,导致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唯有通过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来调节各方的利益,促进矛盾的化解、保障社会的和谐,使决策者依法决策,执法者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司法者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守住法律的最后防线。

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国各族人民愿望所在

人民授予公权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公权力的有效合理运行为全国各族人民提供一个和谐民主文明的法治环境。为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就是通过党员干部科学合理的管理,为全国各族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让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平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的主体地位,使每一个人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也是对党员干部自身的一种保护,党员干部只有依法行使手中拥有的公权力,依法决策,才不会误入歧途。

4、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对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前提,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原则、执政理念的践行者,必须加强其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作为执政的基础,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在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要求逐步变多,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只有不断完善自身,适应新的要求,协调经济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关系,规范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规范未来发展、构建共识、维护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水平、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选择

1、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把法治思维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第一,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执政兴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捍卫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

第二,在行动上,以身作则,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在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的重要作用。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充分利用法治思维。一是有效领导本地方、本单位以及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责任规范,使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使自己与本地方、本单位的职工能够在法治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二是通过以上的良性互动起到带动引导社会的作用,形成共识和合力,使他们能够在全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的法治社会。三是在以上的影响和带动下,使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培养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需要后天的慢慢培养,所以,党员干部要通过后天的努力培养来养成自身的法治思维。

第一,党员干部应自觉地把学习法律知识当作工作学习的必修课,不断的加以积累和培养,通过日积月累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了解并充分掌握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如权力行使中有哪些原则和程序,权力的界限是什么,如不依法行使会承担哪些后果和责任等等,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

第二,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思维的培养、应用训练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使党员干部对法律权利和界限都有较深的认知,对行使权利时的原则和程序有所掌握,深刻认识到如不依法行使权利所需承担的后果等,采用培训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可以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研讨,帮助他们逐渐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以便在解决问题时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

第三,高度重视法治实践。通过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来巩固其法治思维的同时,领导干部更应重视实践中的灵活运用,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做到按法律办事,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一线,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

第一,从源头上把德才兼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为衡量标准,提高和督促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建立一个综合法治、经济、人文、环境等多指标为一体的干部考核机制。考试评价可使干部更好的发挥自身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使组织纪律更井然有序。在选用、提拔干部时,要有针对性的挑选自身法律意识较强、善用法治方式去处理问题的干部。一个科学和完善的政绩评价体系必须是法治、经济、人文、环境都具备。

第三,按照党纪、国法的严格要求,做到奖惩共用。在处理、解决问题时以法治思维为指导思想。如有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触犯法律时,必须一视同仁、依法追究其责任。时时加强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党员以身作责,遵法守法,不越权行事,不以言代法,不徇私枉法。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通过丰富的实践证明了避免领导干部法外行事所造成的权力、决策和行为失控、失误及失范的重要手段就是严格的监督。大部分领导干部都觉得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的表现,所以,各级干部领导首先要先转变这种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将自己置于以党和人民事业要求为前提的各种监督之下。

第一,通过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不断完善,使三者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都相辅相成,也相互制约,以此来增强已建立起的监督体系和制度的监督合力及实效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其监督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公众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6篇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

00 45 39

[考试说明]:

1、《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正确

错误

2、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错误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错误

5、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正确

错误

6、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

正确

错误

7、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

正确 错误

8、良法就是指法律具有正当性、合理性,而法自身所彰显的价值是其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

正确

错误

9、当前,我国社会并不需要秩序和安全。

正确

错误

10、为了维稳,政府不计成本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

错误

11、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12、对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部分群体,应进行野蛮驱逐。

正确

错误

13、单纯发展经济,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完全解决社会秩序问题。

正确

错误

14、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本身就是法治的价值之一。

正确

错误

15、法治能够给社会提供秩序保障,能够给民众提供安全保障。

正确

错误

16、公权力只是权利不是义务。

正确

错误

17、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是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可以随意侵犯的客体。

正确

错误

18、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现场办公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现场造成混乱。

正确

错误

19、民意如何汇聚并不是民主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正确

错误

20、领导干部在视察过程中,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做到各在其位、各谋其职。

正确

错误 21、2009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出了29条具体意见。

正确

错误

22、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正确

错误

23、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正确

错误

24、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正确

错误

25、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正确

错误

26、柏拉图认为法治就是对法律的普遍服从,同时法律本身应该是良法。

正确

错误

27、现阶段,稳定社会秩序,除了要不断加快发展经济之外,重中之重就是要强调公平。

正确

错误

28、合法性思维 是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正确

错误

29、城管粗暴执法凸显公平正义思维缺位。

正确

错误

30、规则在适用中具有灵活性特点。

正确

错误

31、两千七百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提出了“()”的思想。

以法治国

以人治国

以德治国 以政治国

32、约两千四百年前,古希腊思想家()描绘了“法治国”的政治构想。柏拉图

苏格拉底

比奥

亚里士多德 33、1999年,()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

34、()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2006 1999 2010 2007 35、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同志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吴邦国

胡锦涛

温家宝

习近平

36、()是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37、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治国。

民法

宪法

刑法

经济法

38、()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

经济优先

政治高于法律

以人为本

39、()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经济

文化

政治

40、()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

胡锦涛

江泽民

毛泽东

41、()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德治 法制

人治

法治

42、()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

以德治国

依法行政

43、()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执法公正

立法公正

司法公正

全民守法

44、()是党的宗旨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45、党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十五大

十六大

十七大

十八大

46、从法的一般原理出发,权责一致原则是()的要求。最高

合理

基本

不合理

47、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权属

规范性

合理性

合法性 48、2013年3月4日全国政协官方网站指出:针对重大复杂的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应建立()制度。

备案

终结听证、评估

报告

审核

49、在听证会结束后,由()人民法院审委会对听证会结果进行评估,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提出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并最终由主管领导签署非正常上访终结意见书。

最高

高级

中级

基层

50、()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51、依托(),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召集上访人、办案人、各方代表面对面沟通。通过各方代表各抒己见,达到明辨是非、化解矛盾的目的。

“信访一级终结机制”

“信访二级终结机制”

“信访三级终结机制”

“信访四级终结机制”

52、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则依法予以()。

取缔

逮捕

打击

罚款

53、从学理上来看,通过()途径解决纠纷,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底线。

司法

上访

仲裁

调解

54、从执行党的文件,履行党的义务角度出发,需要把()放在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

领导干部

人民

法治

道德

55、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责任政府

法治政府 法制政府

阳光政府

56、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施

开展

实现

预设

57、依法治国应当与()相结合。

依宪治国

依法行政

以德治国

以法治权

58、()报告明确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十五大

十六大

十七大

十八大

59、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素中,作为依法办事中心环节的是()。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60、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需要坚持()最终原则,捍卫司法权威。

司法 诉讼

调解

复议

61、以下几种现象与制度需要进行法治批判与反思:()。

领导视察中的现场办公现象

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

代表与被代表

非正常上访

62、一般法理强调的真实性原则适用于()。

全部案例的法律适用

具体个案的法律适用

宏观上对一国法律发展的考察

微观上对一国法律发展的考察

63、上访只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渠道之一,此外还包括()等。

诉讼

调解

复议

申诉

64、行政程序则是指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具体讲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做出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的总和。

方式

步骤

时间

顺序

6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66、关于依法治国,说法正确的是()。

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67、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就要()。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崇尚人治和法治相结合

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68、允许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利于()。

进一步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大更好地行使立法权

加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

人民直接决定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务

69、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制度 70、法治的价值包括()、秩序、平等等。

民主

自由

人权

安全

71、规则不仅来自于“法定”,也包括 “约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可以用合同约定来改变、对抗法律规定

不得用合同约定来改变、对抗法律规定

对于法定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必要再用契约重复约定

法定义务和责任是不能通过契约转让的,层层稳定责任制的签约只是明确责任而不是转移责任 72、法治具有()价值,是法治与人治最重要的区别。

平等

秩序

安全

公平

73、法治思维包括()。

合法性思维

权利义务思维

公平正义思维

责任后果思维

74、合法性思维包括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等。

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

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

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 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

75、法治方式的可能含义具体包括:()。

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特别是行政程序立法,也包括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如保障行政公开、公正、公平的各种制度

注重行政执法和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权利的落实

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76、实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政府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行为合法是一切行为的底线

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重程序的优先性、公正性和终局性 77、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唯一可以实现的是规则平等

平等主要是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是指法律内容上的相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排斥差别对待

平等还应当包括空间上的平等与时间上的平等 78、所谓平等包括()。

起点平等

结果平等

机会平等

规则平等

79、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是指()。

凡事都要有规则 凡事都要先有规则

凡事都要遵守规则

特殊情况下可以不遵守规则

80、执法为民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依法行政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7篇

田莉姝* 何铭灏**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依法治国的全面落实最终还是要靠人,尤其是党员干部,因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1因此必须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依法办事能力是指领导干部按照法律规定的措施、办法、路径对待和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个内在思维活动和外在实践表现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承,对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如果没有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基础,法治中国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高校作为我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载体,在贯彻法治思维和践行依法治校方面,党员干部无疑起着关键性作用。

一、提高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的重要意义

1、公平正义精神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终极目的,更是公权力追求的价值尺度,因为“法律应是善良和正义的艺术。”4公平正义的精神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特征和价值追求,也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应有之义。它要求高校领导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不能有选择地适用法律,同时反对各种特权。把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作为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价值追求,可以从理念上对高校办学定位、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及其发展与改革稳定 * 田莉姝,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铭灏,贵州大学2014级法律史专业研究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同上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5页。4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方面提供一种方向性、原则性的指导,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发挥其在协调、增进高校党组织与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和社团协会之间关系的作用。以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来指导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可以实现党建的价值效应,特别是对推进以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来全方位占领高校这一依法治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的取得必然有义务的付出,义务的付出也对应权利的取得。高校党员干部在进行依法治校时要不断追问管理机构是否具有制定此种规则的权力,是否具有做出此种管理行为的权利,应当具有何种义务以及学生是否具有做出某种行为以满足学校管理的义务,他们又应当具有何种权利。法定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是法治社会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存在状态,也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权利义务法治思维下的对等原则有利于党委、领导班子、党总支部、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生会等依法治校主体的地位平等,以平等的地位参与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有利于明确权力边界,保证依法治校的阳光化运作。

3、程序正义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程序正义是这样一种法律精神或者法律理念,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是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对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依法治校要求设计出科学的程序、理性的程序、民主的程序、公正的程序。5首先,程序化运作可以为高校科研教学这一中心工作提供规范保障。在程序化中,可以避免出现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相脱离的现象,保证党建工作机制与与高等教育事业在密切配合与相互协调中创新;程序性的运作方式保障了依法治校长效机制构建。构建一种教育程序、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并重的制度合力,以一种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的方式运作,保证高校党建和各项行政事务以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运作;从整体上保证了学校各项建设沿着正确的航向来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以公开、公正、合理的程序评估可以对 “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坚决予以抵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对违反程序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和责任追究。同时,在权力行使中其过程、5 张文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社会科学家》,2014年第1期,第8-17页。步骤、方式、时限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正当程序要求,6这种程序性的规定从整体上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服务教学工作建设,保障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

4、法治思维是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的最终要求

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须通过将程序化、制度化的依法治校路径上升为法律性的依法治校选择,这是高校发展及实践创新的内在需求。以法治的规范性来规避传统高校治理中的人治、德治等社会规范的局限治理,依靠法治、宪法、法律体系形成一种治理的凝聚共识力,保证高效改革与发展的持续性。尊重法律的权威,特别是对工作中选择性的执法、守法现象予以杜绝现象,限制权力的“任性”使用,保证高校各方在法治框架内享受应有的权利和遵守相应的义务。有利于推进高校多领域多层次的依法治理。使基于合理与合法的规则程序来约束权力、监督权力,确保各项教学管理问题有序依法解决,绝对不违反法律。促进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惩处超越权限范围的行为,保证法律主体在法定的权限内,以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保障依法治校。

5、提高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能力是依法治校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校园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高校因行政管理违法而被诉的案件也在增加,如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案,黄渊虎诉武汉大学学籍与户籍管理案等,引起了法学界极大的注意。部分高校在招生、学术管理、职称评定、人事管理、学生日常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法性规定,校规大于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现象严重败坏学校和师生形象,究其原因,高校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的能力不强,缺少依法治校的科学管理机制是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有的党员干部缺乏权力监督,养成唯我独尊,为所欲为,以“人治”代替“法治”,违法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不时出现,学校管理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展产生了消 6 姜明安:“再论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湖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第75-82页。极影响,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校。提高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能力能够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学校教育法制氛围,离不开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法制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提高高校党员干部依法治校能力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只有依法治校,在学校贯彻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才能使教学活动依法开展,形成一个符合法治要求的育人环境,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二、提高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的主要途径

(一)深化普法教育活动,培育法治文化

学法、懂法、用法是提高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的基础,也是依法行政的素质必备。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决定其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的广度和深度,所以学校要仔细地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系统的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当作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学校的法制领导组织机构建设,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教师,实现法制教育的连续性、系统性,实现教学计划、教学课时、法制教材、师资力量“四个落实”。7通过法制常识讲座、案例剖析,廉政警不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师生能够感受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质,自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

丰富普法渠道,强化宣传部门职能,通过校园广播、建设党建文化网站,校内报纸、开辟红色专栏、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园地和论坛专题与辩论赛互动平台等,加强对法律和党内法规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以推进党建法治文化的普及化、社会化,增强其对高校党建活动和教学活动的辐射功能,从而多层面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吸引高校领导干部及师生广泛参与,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不断提高高校领导干部及师生参与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8

(二)加强高校制度建设,健全高校法制化管理

建章立制是落实依法治校的关键。构建一套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的内容充 78 楼国平:“浅谈新形势下依法治校的意义和对策”,《高教学刊》,2015年第3期,第48页。

周雄文、吴四江:“论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第128页。实、实施有力、监督到位与法制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制定规章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加强改革、增强学校的自主权为导向,注重内容的规范治理和权力的运行规范,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愿望,促使在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上的认同,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体现它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制定、修订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是依法治校的制度保障。9同时,学校还要定期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学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不协调的一些内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及时地修改、废止,以保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协调、简洁明了。

(三)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利用选人用人这一“指挥棒”和“风向标”,激发高校领导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在积极性,达到学法、用法、逐渐养成法治思维的目标。10如在选人用人上重视法律素养,在考核中将法律学习情况作为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选拔领导的必备条件。

(四)完善监督机制

改进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是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古今中外权力运行的实践证明,制度虽然不是万能的,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比制度更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方式与手段。学校要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凡学校的各项重大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的奖惩措施、学校财务的收支状况、干部的选拔推荐以及教师职称的评定等情况都要通过教代会向教师公布,实行“阳光操作”,推行校务公开,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学校基层民主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广大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发表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学校的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学校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三、贵州大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的有益实践

依法治校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保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 9 田承春、谢云志:“以制定大学章程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第46页。10 张蕊:“加强高校领导法治思维培育路径举隅”,《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年第6期,第92页。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贵州大学结合学校实际,早在2013年12月30日便制定了《贵州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的工作任务,努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在提高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方面,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

(一)明确指导思想

《实施纲要》明确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成立专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贵州大学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条件保障、检查落实、统筹协调、整改提高和经验推广。同时,设立法律顾问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服务机构,对外代表学校处理法律诉讼和各类非诉讼事务,为学校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各单位、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审定学校规范性文件、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校各类合同、协议,组织法律教育培训等。

(三)依法完善依法治校的相关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

1、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组织制订《贵州大学章程》,并设立专项课题,从多学科多角度对大学章程内容进行论证和分析,保证章程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又体现学校自身的鲜明特色。在基础上,又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贯彻落实。

2、依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学校依法健全学校的领导体制,明确学校党的组织、校长及行政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职责权限,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制订并完善《贵州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和《贵州大学关于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办法》,明确党委决策的内容与程序、校长管理 的内容与程序,在民主政治生活中逐步明确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既确保党委对学校的统一领导,又同时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的慎重性和合理性,从而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和权力失控,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

3、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抓好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督促提案的回复和落实。

4、依法建立完善校院两级辅助决策与咨询机构,设立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类专门委员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和专项议题,根据规定程序,提交各委员会讨论,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治学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反腐败体系构建工作,全面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是加强教育,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学校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治校的思想道德基础。二是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三是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和校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

6、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并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

(四)依法规范办学活动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教学质量良好。教师和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依法促进和谐绿色校园建设。学校以“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构建绿色文化生态,塑造和谐校园品牌。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人文环境,搭建民主平台,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管理氛围,大力弘扬平等意识,学校在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的理念。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对违纪学生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尊重学生隐私权,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学生处分的事实要件和程序,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制订《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校园办公网和各单位、部门主页,及时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师生员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注重公开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和监督投诉渠道,涉及学校招生政策、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学校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五)完善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

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制订《贵州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引入听证程序,尊重和维护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贵州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学校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与要求、工作步骤与安排、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学校改革和发展步伐的一项重要任务。

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校报、广播电视台、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参加普法学习的自觉性,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大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注重法律基础课程建设,把大学生法制教育纳入正规教学,充分发挥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成立贵州大学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与省、市、区司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定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依法行政、依纪办事。

依法治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提高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是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法律手段是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只有以加强法治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家教育事业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而能否依法行政则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是否具备依法治校的能力。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行为能力不足、法治环境缺失,这些均有可能导致了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的欠缺,影响依法治校的效果。本文着重通过对高校中的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的提升问题进行研究,结合贵州大学的具体实践,以期对当前高校中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有一个客观的描述,发现尚存的问题,并探索提升高校中党员干部贯彻法治思维、进行依法治校能力的途径与方法。本文未能就所有问题都作出探索与研究,可能存在疏漏与错误,在一些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于在今后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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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第8篇

一、法治思维的界定

法治思维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 以前学者们论及较多的概念是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法律思维等, 因此, 学者们关于什么是法治思维有不同的见解, 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 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教授认为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利思维, 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 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 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兵团领导干部如何理解法治思维的内涵, 必须把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以及国家赋予兵团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与兵团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具体来讲:

(一) 兵团承担屯垦戍边特殊历史使命的需要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管理体制, 仍然保留师、团、连部队番号, 是出于兵团承担屯垦戍边特殊历史使命的需要, 符合国家需要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但这并不意味着兵团可以特殊到游离国家法律之外, 在垦区范围内搞独立王国, 以权压法、以言代法, 团长、连长一人说了算。

(二) 提升兵团运用法制思维的自觉性

兵团除了师市合一体制的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北屯市、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双河市设立了人大、政协机关, 其它没有设市的师以及基层团场, 领导干部的权力缺少权力机关的监督和政协机关的监督, 因此, 兵团领导干部更加需要有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性。

(三) 推进兵团“三化”建设的需要

兵团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当法治思维与经济思维、政治思维、道德思维等面临冲突和选择时, 如何选择, 是考量兵团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一个大的课题。

(四) 与兵团的根本目的具有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

兵团履行屯垦戍边使命与提高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在方向和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因为, 屯垦戍边使命的完成要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 可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从而提高职工群众献身屯垦戍边事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根据上述四点论述, 笔者认为, 兵团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可以这样理解:兵团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之下, 按照法治原则和基本精神的要求, 以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使命为根本目的, 分析、判断、处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的思维方法或思维过程。

二、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现实意义

兵团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加之对口援疆工作也正在全面展开, 西北边境安全、新疆全区稳定等问题也日趋严峻,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具体来讲, 有以下三点:

(一)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有利于促进“法治兵团”建设

兵团司法局制定的《法治兵团建设纲要》中指出:法治兵团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理、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建设法治兵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在兵团的具体实践, 是依法治兵团的深化和发展, 是兵团各级党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兵团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力争”工作目标的迫切需要和法治保障, 对兵团推进“三化”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释放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机制的优势和活力、忠实履行屯垦戍边职责、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 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法治究其本质而言, 是要树立法律在社会中的最高权威, 实现对权力的有效驯服, 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建设“法治兵团”的关键在于让兵团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合法、规范行使, 而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有利于增强兵团各级领导干部合法、规范用权的自觉性和维护法律权威使命感, 从而加快“法治兵团”建设的进程。

(二)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有利于维护兵团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思维在价值追求上是一种趋于实现公平、正义, 保护权利、自由的思维。”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可以促进兵团各级领导干部审慎用权, 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因为, 法治思维的运用是要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决策思维的逻辑起点的, 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了,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处理时, 会考虑决策方案的合法性问题, 从而提高决策方案的合法性, 减少因违法决策而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可能性。

(三)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有利于维护兵团社会大局稳定

“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广东省委副书记朱国明指出:“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是压倒一切的, 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这种逻辑下的维稳, 不是权利维稳, 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 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 而是强制维稳。”兵团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 职工群众赴兵、师机关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 需要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妥善处置, 否则, 容易激发矛盾, 引起群体性事件, 从而影响到兵团社会大局稳定。

三、提高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面临的挑战

(一) 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比较单薄

兵团是由部队集体转业组建, 具有浓厚的军事化色彩, 至今仍然保留师、团、连部队番号, 在兵团成立至今50多年的历史过程中, 主要依靠政策管理日常事务, 领导干部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指挥履行职责, 所以, 兵团领导干部习惯于用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如有些连长为了让职工老实听话, 树立连长权威, 竟然采取对职工进行谩骂和殴打的方式, 网络上评论的“史上最牛团长夫人”在甘肃敦煌莫高窟对景区工作人员大打出手, 这位团长夫人就是兵团某团干部。

(二) 兵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不强

兵团由于存在企业办社会的问题, 使得兵团领导干部要花很大的精力去搞生产经营, 而兵团又以农业生产为主, 所以兵团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农业专家, 说起怎么种植棉花头头是道, 但对于法治、法治思维、以及法治思维的运用却知之甚少。因此。造成兵团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处理问题时, 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不强。

(三) 兵团领导干部用权缺少监督

由于兵团政权建设不同于一般地方政权机关, 采取的是党、政、军、企合一模式, 因此, 兵团除了师市合一模式下的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北屯市、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双河市设立了人大、政协机关, 其他师、团场基本上没有设立人大、政协机关, 因此, 师长、团长的权力很大, 因为师长和团长的用权没有权力机关和政协机关的监督, 也难以在兵团领导干部心中树立起权力制约的观念。

四、提高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对兵团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 增强兵团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具体来讲,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在普法上, 应该着重抓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采取多种形式对团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同时督促执法单位强化专业法的学习培训, 重点教育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树立法治理念和掌握所在岗位的专业法律知识。兵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办的各类培训班, 法制课的内容应占到三分之一。二是严格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和规范公职人员自学法律知识活动的通知》要求, 单位在推荐拟任领导干部时, 必须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一并附在材料中报送组织部门, 各级组织部门在任用、考核干部时, 必须将是否取得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作为任用条件之一, 严格把关。三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增强法治理念,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 错案责任追究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监督机制, 实现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对执法问题比较多的单位, 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 强化对兵团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

“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 所以权力不能失去监督和约束, 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 完善执法检察监督, 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建议自治区人大在兵团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 在人大闭会期间, 履行人大职责, 对兵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行使人大监督职责。建议自治区政协在兵团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 在政协闭会期间履行政协机关职责, 对兵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行使政协机关的监督职责。

(三) 注重调查研究、执法检查, 提高兵团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通过调研、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 就兵团行政、司法、执法工作进行调研和现场监督, 找出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 为兵团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提高切实可行的建议。

(四) 切实加强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 推动兵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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