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2024-05-28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精选6篇)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第1篇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关于院党委(党总支)工作的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院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院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与院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第三条院党委(党总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院党委(党总支)的设置和组成第四条党员100人以上的学院设立党委;党员不足100人的学院、研究院设立党总支,经校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委。设置或撤并院党委、党总支,由校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校党委批准。

规模比较大的院党委,经校党委批准,可设立院党委所属的教职工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和本科生党总支。

第五条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并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委员若干人。设副书记2人的学院,副书记的分工按分管本科生工作和研究生工 1

作进行;院党委副书记可兼院党委所属党总支书记。院党委设专职秘书1人。

第六条学院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校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院党委(党总支)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行政班子成员共同完善院务委员会的决策机制、议事规程和办公会议制度。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有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师资培养、职务评聘、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

(三)定期召开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听取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报告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本着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教工党支部的设置要与教学、科研实体相对应;退休教职工党员一般应单独设立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要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本科生高年级党支部要建在班上。

(二)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党员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途径。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表扬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规范和完善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

(五)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虚心向群众学习,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切实加大在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加强在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授权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批工作。

(七)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及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根据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退休教职工等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第十条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坚持把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师生员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帮助广大师生员工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中,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三)坚持从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出发,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区分不同对象、层次,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要重视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对他们既热情关心,又严格要求。要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经常了解和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一)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

门进行考核。

(二)根据学校党委的授权,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院系主任(所长)、副系主任(副所长)的推荐、考核和选拔工作。

(三)与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四)根据校党委的决定,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校党委和纪委汇报。

第十三条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加强党外干部培养,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外干部。

四院党委(党总支)工作的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院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书记与院长要经常沟通思想,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在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校党委请示。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院党委(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分类指

导、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健全工作会议制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要定期研究讨论院党委(党总支)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明确议题,会上要积极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增强班子的团结与活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

第十九条建立向校党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和情况反映制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向校党委领导同志汇报思想与工作情况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建立向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报情况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院党委(党总支)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决定,通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征求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党的总支部工作的暂行规定》(厦大委组„2001‟3号)同时废止。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第2篇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关于在全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体现在具体行动上,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全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实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是党组织和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坚持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组织职责为依据,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搭建起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基本原则

1.先进性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把公开承诺作为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过程,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意识。

2.实事求是原则。要立足岗位,把握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不求面面俱到,杜绝大而空和不切实际的承诺。

3.实效性原则。针对承诺事项,要明确目标,制定具体措施,限时办理。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达到让群众看得到、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效果,增强公开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四、主要内容

1.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以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等提出承诺事项,如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育人工作、管理工作等。二是针对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师生员工服务提出承诺事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是针对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承诺

事项,建立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党组织生活等。

2.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自身的本职工作,如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做出尽职尽责的承诺。二是针对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的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等做出带头、示范的承诺。三是针对党员作用发挥,坚持分门别类原则,按照教师党员、管理干部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各类党员在“五个带头”方面作出承诺。四是针对党员的义务要求,从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践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等作出承诺。五是针对党员作风建设要求,在服务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遵守公民道德等方面作出承诺。

五、承诺时间

从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多数承诺事项是两年,有的具体事项可以是半年、一年、一年半不等。

六、公开方式

承诺事项可通过橱窗、张贴栏、校园网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和群众

进行公示。

七、方法步骤

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实行逐级负责,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确定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参照公开承诺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并规定完成时间。

2.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党员职责,是否符合本单位及个人实际,暨体

现先进性,又具备可行性。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3.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填写承诺表。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表审核后,采取一定的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4.认真抓好落实。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每年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0年6月23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意见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第3篇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不断强化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认真落实“管方向、谋和谐、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深入实施“增辉与关怀”党建工程为总开关,着力实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无缝对接”,有力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学院党委紧紧围绕“管方向”,努力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夯实学院发展战略。近年,按照“特色鲜明、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研究型学院”发展战略目标和“差异化竞争”发展战略思路,进一步准确研判化学学科在全国师范大学和河南省所处的方位,探索出一条高品位、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特色办学之路。目前,学院发展战略目标和思路已浸润到全体化学人的血液中,成为学院科学发展强大的软实力。

学院党委认真落实管党主责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学院发展中组织核心价值与个体价值、“实”与“虚”、“增辉”与“关怀”的关系,进一步打造学院核心价值,引领师生以高度的主体自觉投入到各项事业发展中。这一探索的理论成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需处理好三个关系》发表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头条。

“‘增辉与关怀’是我院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一项党建工程。‘增辉’就是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为党旗添光彩;‘关怀’是从工作、学习、生活和发展方面,主动把组织的关爱传递给广大师生。”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来俊军介绍道,“这项大工程分支很多,包括‘增辉述评’‘思想引路’‘目标规划’‘生活关怀’‘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教学实践’‘科研推进’‘资源建设’等九个子工程。”

学院党委聚焦师生生活和发展问题,实施以人文关怀为切入点的“思想引路”工程。通过常态化的谈心调研活动,做好个体发展引导工作。对新进青年教师明确提出“五年黄金发展期”理念,促其快出成果,新进教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已占近70%。对全体职工,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建立支部日志和个人发展档案,及时掌握大家日常生活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情况,主动为其排忧解难,促进个人发展。实施教工与学生党支部结对子工程,深入困难和离退休职工家中,传递组织关怀。坚持常态化“集体生日”制度,使大家在融融的烛光中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同一个季度过生日的老师们簇拥在一起,切蛋糕、点蜡烛、许心愿、玩游戏,欣赏学生们精心准备的助兴节目,其乐融融。暖暖的烛光中,闪动着凝结着幸福的晶莹的泪光。目前,“关怀关心”的生活文化氛围已经形成。

学院党委还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人事分配、职称评定等19项基本制度,理清职能职责,理顺运行机制,在学院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文化场”。此外,学院党委还紧紧围绕“促发展”,努力抓好大事要事。他们重点做好几点:聚焦党性提升,开展专题教育;聚焦发展支撑,加强队伍建设;聚焦组织保障,创新方式方法;聚焦学院发展,抓好重点工作等。

通过深入实施“增辉与关怀”党建工程,学院营造了比学赶超而又温馨和谐的氛围,有力推动了事业发展。2015年,化学一级学科作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被评为河南省优势学科A类学科,在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中占得先机;学院还荣获“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 第4篇

关于中共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问题的再探讨

● 李 蓉 魏雪莲

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共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尤其是候补委员名单的问题观点不一。经过考证本文认为存在如下几种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中共二大仅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没有选出候补委员;如果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有候补委员,则可能是李大钊、李汉俊、向警予,而张太雷和李达亦有可能。

中共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再探讨

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历史上,党的二大是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会议最为突出的贡献是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因此,通常把党的二大作为党的创建工作的一部分,认为党的二大召开后,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才算完成。其实,这是对党的一大的苛求。宣布中国共产党成立已经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为何还要提出纲领后才算创建工作完成。党成立后有许多工作要做,制定了纲领,还要实施纲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就是通过与会代表商议、决定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以,不必简单地把党的二大归为党的创建工作。而作为具有独立、完整意义上的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人们不会不关注由其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及其成员。

一、问题的提出:只有中央委员没有候补委员?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通常的说法是:中共第二届中央委员会选举5名中央委员即: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陈独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同时,还选出了3名候补委员。但这3名候补中央委员是谁?常见的说法是姓名不详[1]。因此,现有的第二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名单实际上不是一份完整的名单。这在党的历届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中还是极为少见的。为了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历史,反映党的二大,史学工作者还有继续发掘和整理资料、弄清历史真实的必要。

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2]那么,党的二大是否就是按照这一章程选举5名中央委员、3名中央候补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回答基本上可以肯定。因为《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说明:“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二十三日)议决,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3]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以及《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等9个决议在内的11个文件,都是在党的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为第一项议程通过的。而大会的第二项议程才是大会选举。也就是说,按照刚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举产生由5名委员、3名候补委员组成新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中共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5人名单,至少有以下几份材料可以作为依据。

一是蔡和森1926年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提出:“在第二次大会发生竞选问题,结果这次委员为独秀、国焘、君宇、和森、中夏等同志。”[4]

二是瞿秋白1930年《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记载:“选举第二届中央为:独秀、和森、国焘、仲夏、君宇”。[5]

三是共产国际代表马林1923年《郑州铁路大罢工笔记》提及:中共二届中央委员名单有(陈)独秀、(蔡)和森、(邓)中夏、国焘、高(君宇)[6]。

但是,涉及5人名单中的具体人员也有异议。陈独秀1929年12月10日在谈到党的二大前后的情况时指出:“当时中共中央5个委员:李守常、张特立、蔡和森、高君宇及我。”[7]这就和以上诸人的记载有明显区别的一点:中央委员会5人中多了李大钊,少了邓中夏。而陈独秀在党的三大上检查上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时,还提到邓中夏,认为邓同志在唐山和科乌〔开滦〕矿工罢工时犯了严重错误,并且在广州造成了很多困难。[8]陈独秀之所以将李大钊作为党的二大当选的中央委员事出有因:党的二大后不久,李大钊即赴杭州参加了西湖会议,西湖会议距离党的二大召开的时间不长,加之李大钊在党内素有影响,陈独秀对其印象好,误记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1923年党的三大报告中还是在1929年谈及党的二大选举结果,陈独秀都只字未提候补中央委员一事。似乎在他看来,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只有委员,没有候补委员。蔡和森作为党的二大的出席者和当选的中央委员亦是如此。而共产国际作为中共的上级,应该掌握有关党的二大的完整情况。但从马林所掌握的中央委员会名单来看,也只有5名中央委员,没有中央候补委员。1922年冬《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也只是提到党的二大召开,讨论了10个问题,通过了一些决议,党的组织分为四级,在全国是中央执行委员会。[9]

综上所述,中共第二届中央委员会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大会仅是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没有选出候补委员。因此,几位当事人才会对候补委员一事只字未提,马林才会在西湖会议期间提出“扩大中央委员会”的问题[10]。如果此时的中央委员会有5名中央委员,3名候补委员,或许陈独秀就不会感慨人员太少了。[11]

二、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如果有候补委员,他们会是谁呢?

不少著述明确肯定党的二大选出了候补委员,还有的列出了具体人员名单。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认为,有3名候补委员,但人员不详。[12]

第二种认为,候补委员为李大钊、向警予、张太雷。[13]

第三种认为,候补委员为李汉俊、李大钊、向警予。[14]

第四种认为,党的二大选出的中央委员为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候补委员为邓中夏、向警予、李达[15]。

从上可见,有的表述十分谨慎,没有提出具体人选;有的表述则较为鲜明,列出了具体名单。列入候补委员名单共有6人,即李大钊、向警予、张太雷、李汉俊、邓中夏、李达,除去邓中夏已列入中央委员外,其余5人可能为候补委员。从提出具体名单的三种说法来看,向警予是完全一致的,各方均表赞成;李大钊也是各方赞成,不过有的为中央委员,有的为候补委员;还有三人即张太雷、李汉俊和李达,平分秋色,均是三分之一赞成。

据蔡和森回忆:“西湖会议时,马林不满意新委员会完全系新分子,主张扩大加李汉俊、李大钊为委员。”[16]这和陈独秀在党的三大的报告中提及的内容大体吻合。陈独秀说,因为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工作多,人员少,“因此,代表会议后,杭州委员会建议扩大中央委员会,再增加两名委员,可是上海和北京反对这个建议。”[17]扩大两名委员的事情最终没有结果。

中共第二届5名中央委员中,陈独秀和张国焘是第一届中央局成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都是第一次进入中央委员会。难怪马林不满意“新委员会完全系新分子”。马林为什么会考虑扩大李汉俊、李大钊为委员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不是“新分子”而是经验较为丰富的“分子”。

李汉俊,在1920年12月陈独秀离开上海赴广州后,作为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代理书记负责党的日常事务,直到1927年2月代理书记一职由李达接任。到党的一大召开前,李汉俊参加了党纲与政纲的审查。[18]在党的一大期间李汉俊将他哥哥李书城的家作为会议地点。李汉俊在中共建党前后贡献十分突出:一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成绩显著;二是和陈独秀等发起组建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三是曾担任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代理书记;四是主编工人通俗刊物《劳动界》、参与编辑《新青年》;五是为中共一大提供开会场所。由此董必武在1937年回忆说李汉俊被选入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是合乎情理的。

有学者分析:李汉俊与陈独秀、张国焘等在政治观点上“确有较大分歧”。李汉俊有如下主张,一是主张先组织学生,反对团体组织的政治宣传;二是反对中央集权制;三是反对铁的纪律。据蔡和森回忆,党的二大前,李汉俊在武汉“写一封意见书,内容是反对集权制、铁的纪律及作劳动运动和领薪水等”。还说“我并非根本反对劳动运动,而是因种种缓急而主张先作学生运动。”同时,李汉俊“反对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以为我们这样幼稚的组织而与别党合作完全是空话。”[19]这封信由李震灜带到上海。陈独秀看到这封信后,立即致电李汉俊,邀请他参加党的二大,但李汉俊没有到会。党的三大时同样没有出席。但考虑李汉俊对党的特殊而重要的贡献,即便和陈独秀等在若干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他仍然被选为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从陈独秀邀请李汉俊参加党的二大,到李汉俊没有参加以后的党的三大仍然被选举为中央候补委员,说明了当时李汉俊在党内的地位和影响。从这个角度和事实也可以证明,李汉俊虽然没有出席党的二大,也有很大的可能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如果他已经是中共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林主张扩大他为委员,就是顺其自然的事了。

李大钊,也是马林主张扩大为委员的人员,有可能也是中央候补委员。据蔡和森、张国焘回忆,李大钊原计划出席党的二大,最后却没有成行。但是,因为李大钊在建党前后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南陈北李”相约建党,在全国特别是北方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他入选中央委员会也应是情理之中。还在筹备召开西湖会议时,马林在8月12日至9月1日的《工作记录》中记载:“张太雷与陈独秀和邓〈中夏〉会谈后决定,邀请北京参加会议,增加李大钊,与张继讨论〈国共〉关系和代表团事宜。”[20]虽然马林的提议没有被会议所接受,李汉俊、李大钊仍然没有成为中央委员,但有可能继续作为候补委员参与党的工作。如果联系到从苏联接收来的档案中有一份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名单,其中除了人们熟悉的陈独秀、张国焘、李达3人外,还有李汉俊、毛泽东、李大钊、周佛海、杨明斋、刘仁静等9人[21],那么,李汉俊和李大钊成为第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的可能性就更大,更顺理成章。

三、三人中的选择:向警予

在研究和分析中共第二届中央有可能存在的候补委员的情况后,可以基本确定的两位,即李汉俊和李大钊。那么,向警予、张太雷、李达三位中有哪一位更有可能成为候补委员呢?

向警予,毛泽东称赞其为“模范妇女领袖”。特别是党的二大对妇女工作特别重视,并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妇女工作决议案。向警予早期创办溆浦学堂任校长、参加新民学会、留法勤工俭学,追求妇女解放,和蔡和森结为“向蔡同盟”。1921年12月下旬启程回国,1922年初回国,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有资料说:向警予入党后,于1922年4月担任中共中央创办的第一个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上海平民女校的教员。而向警予1922年4月1日生下女儿蔡妮,9月底又带着孩子回湖南近3个月,直到1923年1月才到北平,和蔡和森会合[22]。所以,向警予参与负责平民女校在时间上不可能。但7月16日至23日党的二大召开时,向警予有可能和蔡和森一起参加会议。据说蔡和森是作为留法中共支部的代表[23]参加的大会,向警予当然就是作为妇女代表参会。综上所述,如果向警予以入党时间半年、从事义务教员的身份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确实比较勉强。而且因为会前生孩子和会后送孩子回老家,也会使她从事的妇女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但是,党的二大也可能会选择她——毕竟向警予是一位杰出的女性,又是第一位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女代表,党的妇女工作又亟待加强,所以选她为候补中央委员完全有可能。

李立三在1935年写的《悼向警予同志》提到:“一九二二年警予同志回国,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即在这次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她从此时起就担任中央妇女部的领导工作,在三四年的时期中,中共中央关于妇女运动的一切指导文件,大多数都是她的提议。”[24]李立三没有出席党的二大,可能是以后从别的渠道了解到党的二大的情况。李立三提到的中央妇女部,确实是向警予担任的第一任部长,但档案记载中央妇女部是1925年党的四大以后才成立,但这并不能影响到对向警予的评价。向警予对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参加了中央妇女运动文件的起草,至少党的三大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就是向警予所为;1923年5月到广州参加了大会的准备工作;6月出席党的三大,大会通过了她起草的妇女运动决议案。从参与党的三大有关文件起草并出席会议的情况,向警予也有可能是党的二大选出的中央候补委员。但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党的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由谁起草还不太清楚。有资料提及,李达在党的二大上被指定为教育问题组与妇女问题组的召集人[25]。

1922年西湖会议上马林之所以主张扩大加李汉俊、李大钊为委员,除了工作需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俩有可能是中央候补委员。而马林之所以没有提到向警予,则有可能是因为向警予有孩子的拖累。向警予在1922年9月把不到半岁的孩子送回湖南老家让亲友帮助照顾,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更好工作。当然,如果第二届中央委员会没有选出候补委员,李汉俊、李大钊因工作需要参加西湖会议,向警予没有参加,也就不奇怪了。

四、其他选择:张太雷?李达?

张太雷也有可能当选为中共第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从张太雷的经历看,有如下鲜明的特点:一是正规大学毕业;二是参加了党和团组织的早期创建活动,加入党组织的时间早;三是负责青年团的工作,领导资历比较长;四是和共产国际关系密切。张太雷不仅出席过国际会议,担任过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中国科科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驻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还受党的派遣到莫斯科出席过远东被压迫民族大会。张太雷的这些条件得天独厚。

1922年8月,张太雷出席了西湖会议。出席者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以及马林、张太雷7人。第二届中央委员会5名委员中,只有邓中夏没有出席会议。邓中夏在1922年7月出席党的二大后,担任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主任,8月参加和领导了长辛店工人罢工、10月开滦煤矿工人罢工以及1923年2月的京汉铁路大罢工等。[26]邓中夏领导工人运动脱不开身。李大钊,既可以说是作为国共合作的重要人物参会,也有可能是因中央候补委员的身份参会。而张太雷则是作为马林的翻译和助手参会,同时有可能也是作为中央候补委员参会。虽然新近出版的《张太雷年谱》和《张太雷传》只是提到他列席党的二大,或许是考虑到缺少可靠的依据没有提及他的上述身份。但张太雷参加西湖会议完全有可能是翻译和中央候补委员的双重身份。

李达同李汉俊的情况有类似之处,同样为中国共产党创建做了大量工作,同样担任过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代理书记。李达在党的一大上当选为中央局成员并出席了党的二大。所以有研究者认为李达也有可能当选为中共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但当年11月,他便接受毛泽东邀请前往湖南,担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并主编自修大学机关刊物《新时代》。1923年,李达因为对国共合作问题有不同意见,随之离开党组织。

针对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的3名候补委员常常语焉不详的遗憾,我们作了一些粗浅探索,以求弄清历史事实,或者向历史的真相靠近。

[1]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M].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1174.

[2][3]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65.169.

[4][9]“二大”和“三大”[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521.129.

[5]中共党史报告选编[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82.43.

[6]马林与第一次国共合作》[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124.

[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缉(第2卷)[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340.341.

[8]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46.

[10]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缉(第2卷)[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326.

[11]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42.246.

[12]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M].

[13]姜华宣等.中国共产党重要会议纪事[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8.

[14]王健英.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领导机构沿革和成员名录(从一大到十四大)(增订本)[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8-9.

[15]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M].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14.

中国共产党历次重要会议集(上)[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15.

[16]中共党史报告选编[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43.

[17]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42.

[18]“一大”前后(二)[M].人民出版社,1980.174.

[19]中共党史报告选编[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29.30.42.

[20]马林与第一次国共合作[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82.

[21]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资料(修订版)[M].人民出版社,1984.118.

[22]刘茂舒.向警予[M].武汉出版社,1995.292.

[23]徐世华.关于中共“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名单的考证[J].历史研究,1981(2).

[24]刘茂舒.向警予[M].武汉出版社,1995.18.

[25]何鹄志.向警予传[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111.

[26]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2.256.

D231

A

1009-928X(2012)09-0025-04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第5篇

西委〔2013〕65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西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计划》已经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计划》

西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代章)

深入思考学,继续开展集体学习交流,重点组织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

2.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聚焦反对“四风”,把深化听取意见与面对面谈心交心结合起来。学校领导班子要对教育部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进行集中讨论审议,各中层领导班子也要对学校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进行集中讨论审议,看问题是否找准找实、是否突出重点、是否体现本单位特点。听取意见不够充分的单位,要继续安排听取师生意见建议。

3.认真落实边整边改任务。对第一环节明确的有关重点整改任务,要抓紧研究、尽快出台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举措。

三、查摆找准突出问题

结合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深入查摆、找准找实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1.自己主动找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和查找出的本单位 “四风”具体表现,结合自己调研听到的意见和本职工作,聚焦自身,对号入座,找出自己“四风”方面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主动带头查找问题。

2.互相帮助找问题。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基础。要把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作为关键环节,切实提高谈话的质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都要推心置腹地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谈心谈话的要求是:

各项工作。每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针对自己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学校和中层领导班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政一把手亲自主持撰写。

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表现,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查摆的情况,剖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举措。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①个人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②“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③对群众关心的和督导组谈话提醒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作出回应,对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等问题作具体说明,对是否在下属单位、校办企业领取奖金津贴,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用人失范,违规出国出境等问题也要作具体说明。④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⑤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提到的突出问题和表现,班子成员个人在对照检查时,应主动认领、主动对号。此外,班子成员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要附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后面。

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不必追求形式上的整齐划一,但要做到: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二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岗位职责、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三要摆出问题,列出表现;四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立德树人和政绩观、题没找准、谈心不充分、条件不成熟的,不急于开会。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安排出差。

2.真正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体现“认真”二字,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自我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相互批评要以增进团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要以事实为依据,不主观臆断,不发泄私愤;要事先认真准备意见,不搞会上突然袭击,不在会上临时拼凑意见,做到会上提出的批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

3.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专门会议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通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通报会前,将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送教育部督导组审阅,并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发放与会人员。各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照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原则上在11月底完成。

六、加强领导、严格把关

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民主生活会,抓紧抓实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学校各督导组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放过。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第6篇

西委〔2016〕175号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4-2016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

决 定

各二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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