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犬观后感范文

2024-07-07

猎犬观后感范文(精选8篇)

猎犬观后感 第1篇

《猎犬》观后感

10工商管理 1047079 洁琳

这是我看过第三部描写卢旺达种族清洗的电影,也是最好的一部与民族冲突有关的电影。05年3月,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举行了全球首映。随后在6月的第九届上海电影节上,这部描写屠杀和信仰的电影,没有被任何一家中文媒体和娱记们提及。就像18年前那个春天,全世界把卢旺达忘得干干净净,舍不得一个完整的版面。或者是我们离卢旺达太远了,或者是离苦难太近。

当代的国际争端和地区性冲突,基本上是由民族矛盾引起的。这里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西方 强势民族与东方和其他地区后起民族之间的矛盾,这就是霸权主义和 反霸权主义的矛盾,这个矛盾由来已久,今后还会长期存在,解决的办法是强势民族转变霸 主意识,加强平等观念,后起民族增强实力,坚持独立自主和平等对话;一种是地区性的民 族矛盾和冲突,如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的冲突,波黑地区的穆、克、塞各族之间的冲突,伊拉 克 和伊朗、科威特的冲突,印度与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冲突,独联体中亚美尼亚与阿 塞 拜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等,其特点是土地相邻、利益相左、宿怨积累、互相排斥,解决的 办法只能是摈弃斗争哲学,实行民族和解,学会和平共处,做到利益共享;一种是某些国家 内部不同民族和种族之间的矛盾,如美国白人与黑人的矛盾,欧美白人与国内其他有色人种 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办法是消除种族歧视,不仅从法律上而且从事实上做到民族与种族一律平等,和睦相处,亲如兄弟。

很多人知道一年前的那部《卢旺达饭店》,因为有奥斯卡的标签。一个叫保罗的黑人饭店经理,关起门来保护了1268名图西族难民。大家恍然大悟,原来是一部非洲版的《辛德勒名单》。两本电影的历史背景都是在1994年,非洲的小国卢旺达发生了大规模的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仇杀与清洗。短短的一百天内,有记录记载超过八十万人被屠杀,而实际的数目肯定超过了一百万。当屠杀开始时,联合国和大国纷纷撤走了当地的工作人员和维和士兵,并对随后发生的屠杀熟视无睹。十多年来,人们都在反思到底是什么使得在现代社会却再次发生了大规模的种族屠杀,而无法避免的原因和深层次思考。

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巧妙,《猎犬》shooting dogs。不知道还有没有同学记得有一段是UN军队射狗的情节,因为狗吃了腐烂的尸体,这个情节确实也真实存在,不过,更符合电影的影射含义。对于美国来说,联合国是狗。对于联合国来说,维和部队是狗。对于英国来说,BBC是狗。对于政府来说,记者是狗。对于卢旺达来说,胡图和图西是狗。不能说谁对谁错,只能对全世界所有的政客无可奈何,人民在政治的阴影下苟且存活,在政客无尽的谎言中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所以在电影中,偶尔客串一下的卢旺达某政客,其实是很有反讽意味的。

电影中那位年轻的牧师助理,和冒着生命危险来报道的BBC女记者,都足以被称为英雄。但他们对内心罪性的坦然承认,使这部电影超越了人道主义的滥觞。女记者说,去年她在前南斯拉夫采访,看见一个塞尔维亚女人的死,内心恐惧达到颠峰。但现在却很平静。牧师助理问,是不是因为麻木?女记者看着他,平静的说,因为在塞尔维亚,我知道我也可能像她一样被杀。但在这里,我看着妇女们的尸体,我知道她们只不过是非洲人。

这又代表什么,为什么美国到现在仍有种族歧视现象存在?种族问题不仅仅是卢旺达一个地区的问题。种族主义的阴魂和民族主义一样总是散之不去。西方的漠视不作为直接反应了他们对有色人种一向持歧视的态度。记得法国军队来解救人时,可以上车的只是那些白种人,这就意味着在他们眼里和心里只有白种人才有生存的权利,他们的生命才更有价值和意义。这样本来平等的生命在一辆通向生存的卡车前有了高低、贵贱之分。

《猎犬》描写的这个世界,带着一种指望,服在虚空之下。苦难如此彻底,使人不敢对妄想人的自我拯救。但彻底的苦难却孕育出一种真正的指望。和救了1268人的保罗相比,克里斯托牧师是一位失败的拯救者吗?我们追不上公义,公义能不能追上我们?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民族在世界上已经存在了数千年。民族概念反映了人们对民族这一社会现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和思维成果。

古希腊的学者曾使用“民族”一词,并开始记述了民族特征。随着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国家民族学的发展,“民族”在西方国家普遍使用起来,而且有了新的涵义。一些学者提出了民族概念界说。进入20世纪之后,我国开始大量使用“民族”一词,与民族有关的新名词(如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民族主义、民族运动)大量出现,也开始出现专门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有关的文章、书籍。“民族”一词的普遍使用,与当时使用中国政治、社会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也与国际的影响分不开。第二国际后期,奥国社会民主党内的机会主义者提出了唯心主义的民族定义,把民族看成是由公民登记的办法组成的“相对的性格共同体”,是“与土地无关的文化共同体”。他们把民族看成是一个抽象的、由人们主观认定的东西,成了人的观念意识和性格的产物。他们的民族理论与以此民族理论为基础的“民族文化自治“纲领,对当时第二国际各国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思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立者。他们对民族特征、特性问题有过许多论述,如提出语言、地域、共同历史、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共同感情、民族意识、民族性格等等。

所以在民族问题上,中国处理的很好,影片中有个小细节,就是擅长奔跑的玛丽正在系鞋带的时候,在学校外的胡图族小孩不停的向她扔石头,并说她是“蟑螂”。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种族主义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在他们内心深处就扎根了,是政府的说教,父母的说教,是受环境影响的,耳濡目染的,小孩被带入了种族主义的沼泽。而我们国家大不相同,我们从小,电视里,书本里都写着“各名族是一家”,我们从小就会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们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种族主义在我们的脑海里几乎没有意义。这是一个漫长的注入的过程,再说,种族主义本身就是极端的!说明卢旺达政府对人民的思想控制有待提高,对人民的洗脑工程完全不够重视。

另外宗教问题是民族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是多层面的,其中不可缺 少的一个层面便是思想信仰,它是这个民族社会生活的精神支柱,能够安顿心灵的地方。所 以对于多数民族来说,宗教信仰是神圣、崇高、不可亵渎的,必要时可以拿生命来保卫它。

猎犬观后感 第2篇

《灰猎犬号》是根据英国作家福雷斯特于1955年出版的军事小说《忠实的牧羊人》改编而来。

由阿伦・施奈德执导,汤姆・汉克斯领衔主演的战争剧情片。受疫情影响,这部片子没有通过院线公映,从苹果TV上开始进行了发布。

剧情方面主要讲述了二战初期,由欧内斯特・克劳斯舰长率领的一支舰队,护航盟军船只穿越险恶的北大西洋,同时和德国潜艇英勇作战的故事。

影片主要也还是歌颂,克劳斯(汤姆・汉克斯饰)是护航船队中年纪最大的军官,但却是第一次参与大西洋护航行动。

他对于自己的任务也一直是相当的`忐忑。影片中通过他一直没敢睡觉,直到最后与英国护航部队交接后才得以重新睡下的情节侧面反映了他整个战斗中的紧张与不安。不过他也是最终成功证明了自己,完成了这次护航任务。

影片对一艘驱逐舰上内部人员、装备、指挥链、术语的还原,也已经到了教科书的程度。比如,船长一个又一个的操船技术和命令,这在此前的海战片里极少呈现,其实这才是海军战术的基础。

传令兵的结巴、喷嚏、迟疑,t望员忘记在报告发现目标后附上方位信息遭到斥责,在准确还原军舰指挥链条的同时,表现了人在战争压力下的真实状态。

技战术细节方面,电影的还原也基本符合对海军战术基本面貌的认知,比如对射角的表现,对护航阵型的表现,对友军误伤的表现,都是前所未有的写实主义。

不过在海上同潜艇对射,就稍显过于戏剧性了,潜艇上的小炮竟然还干掉了驱逐舰上的厨子。

不过这也牵出了后面灰猎犬号中表现海葬的情节,这部片子里关于死亡着墨不多,这场海葬仪式是其中之一,也算是一个伏笔吧!

影片中对驱逐舰中的CIC部门进行了非常多的刻画,这也是驱逐舰的核心,包含了很多内容。

细节方面,唯一德国人说话就是拿电报挑衅,大概也是片方觉得德国人一句话不说也不好?但确实有些怪怪的,瑕不掩瑜。

而表面结霜的灰猎犬号,艇员擦拭玻璃,以及舰长换上外套,用餐和咖啡这样的画面也有刻画。从侧面表现出了,不光只是战争,在北大西洋的严寒生存也是船员们要克服的障碍。

其实护航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相当的无聊烦闷的,以至于打架这种事也算是一种压力的排泄了,当然舰长在指挥战争的同时,还要处理好艇员之间的矛盾。

影片最后还是利用飞机投弹,干掉了一艘嚣张的潜艇。

契丹猎犬述略 第3篇

一、猎犬是契丹人狩猎不可或缺的工具

关于契丹人的狩猎工具人们比较关注猎鹰海东青, 其实猎犬也是契丹人狩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关于契丹猎犬文献多有记载, 《辽史·兴宗纪》云:重熙二十三年 (1054) 九月, 兴宗“猎, 遇三虎, 纵犬获之”。在当时千骑驰骋的围猎场上, 众多猎犬勇猛地围攻三只老虎, 最终将老虎制服, 猎获颇丰。彭汝砺《胡雏》诗中提到他在使辽时亲眼所见的契丹少年射猎的场景:“臂鹰绁犬纷驰逐, 雕金羽箭黄金镞。”

此外, 在传世的画作中, 也有很多描述契丹猎犬的, 如“台北博物院收藏一幅胡瑰所绘画的辽代《出猎图》, 其上就绘有三只猎犬, 两只黑黄花犬分别蹲于骑在马上的狩猎人怀中, 另一只白色猎犬则趴在马鞍后”[1]312。再者, 辽墓壁画中也有很多描绘猎犬的, “克旗热水二八地1、2号墓的石棺画有《备马图》, 其中绘有两名契丹侍者, 身旁有一只黑花猎犬;敖汉旗康营子壁画墓, 其中《侍奉图》中也绘有一只猎犬, 喀喇沁旗娄子店1号辽墓, 有一幅较为完整的放牧图, 马后有一猎犬, 昂首卷尾作行走状”[2]22, 项春松还在《克什克腾旗二八地1、2号辽墓》一文中提到, 辽墓壁画有《契丹住地生活小景》, 图中有“两个契丹人, ……一前一后作行走状。契丹人前方有一猎犬, 随主人作奔跑状”[3]1312。由此可见, 猎犬是契丹人狩猎的必备工具之一, 它们跟随主人出猎, 善于在山林中或草原上奔跑追逐、撕咬野兽, 并最终将猎物制服, 这也是猎鹰无法做到的, 因为猎犬的特殊作用, 所以契丹人将其视为不可或缺的狩猎助手。

二、契丹猎犬的特性与形态

史籍记载, 契丹猎犬“不甚大, 而其性更灵, 收则藉以守, 猎则藉以逐, 有兽被矢而走者, 犬追之不获不止, 其发纵指示, 动如人意, 故虏贵犬”[4]247。也就是说, 契丹猎犬形体不大, 但爆发力很强, 动作敏捷, 速度惊人, 且很凶猛, 平时守卫, 猎时随主人出征, 追逐野兽不获不止, 深受契丹人的青睐。这里所描述的猎犬很可能就是契丹名犬—“细犬”。

世代狩猎的契丹人非常重视对猎犬品种的选择及其驯养。文献记载, 契丹细犬取于“萌骨子 (即蒙古部) 之疆”, 也就是说, 这种珍贵名犬产自契丹属部蒙古, 这应该是蒙古部的贡赋, 也许与取海东青于女真部一样, 贡赋细犬是蒙古部人的一项沉重负担, 甚至也是导致辽朝最终内外骚然, 祸乱斯至的重要原因, 只是蒙古部当时还没有女真部强大, 无法与辽抗衡。契丹当时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得到细犬, 证明这种猎犬在契丹人狩猎生活中的重要性。

关于细犬的形象在辽墓壁画中有所反映, 哲里木盟库伦旗六号辽墓壁画《出行图》中绘有一只灰犬, 该犬“长腿、长喙、细身、长尾, 显得迅猛机警, 应是史籍中所记的‘细犬’”[3]954。另外敖汉旗喇嘛沟辽墓壁画中有一幅《出行图》, 其上画有一只白色奔犬, 细腰, 腿高且粗壮属猎犬之类。此犬与库伦六号辽墓壁画中所绘灰犬相似, 应同属“细犬”[1]310。2003年在阿保机祖陵发现一件石雕卧犬:“该石犬隆头竖眼, 长嘴尖耳, ……石犬颈胸部粗壮, 腰部细而坚挺, 脊背至臀部线条柔韧而有力, 腿长爪利, 长尾依后腿而下垂, 尾尖卷曲, 首尾如果舒展开来长约1.7米。”[1]311此石犬从外形上看符合细犬的特征, 可能它在跟随皇帝狩猎的过程中曾立下汗马功劳, 是阿保机生前的心爱猎犬, 按照阿保机的遗愿将其以石雕的方式陪伴其于地下。

笔者听一位长者讲述了他小时候看到的细犬:“腿长、腰细, 善于奔跑, 速度极快, 一旦发现目标, 转瞬即到 (时速大约60公里/小时) , 攻击猎物非常凶猛, 专门咬野兽的脖子, 使其快速毙命。”其外形、特性与史籍记载和辽墓壁画上的细犬非常相似。一千多后的今天, 细犬依然是优良犬种, 但它的产地已经南移到山东、河北一带。今天的细犬风采依旧, 不但是珍贵的猎犬而且还是看家护院的忠诚卫士, 体貌特征与一千多年前没有多大变化:“吻尖细而长, 耳朵不大, ……胸深腰细, 腹收起;四肢细长, 前直后弓, ……尾细长。”[5]196只是随着环境的变迁, 细犬已经很稀有了。

三、契丹猎犬的驯养

辽代取自蒙古部的名犬, 经过契丹人的悉心驯养才能成为优良猎犬。遗憾的是关于契丹人驯养猎犬的方法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 但可以想见, 既然猎犬是契丹人狩猎必不可少的工具, 那么就应该有详细的训练方法甚至是管理机构, 《辽史》记载的辽代诸坊非常疏略:“鹰坊。铁坊。五坊。未详。八坊。内有军器坊, 余未详。”那些“未详”的诸坊就有可能包括“犬坊”, 即专门驯养猎犬的机构。虽然史籍未明确记载契丹人是如何驯养猎犬的, 但可从史料中找到蛛丝马迹。

“雕窠生猎犬”的记载起源于契丹, 张舜民《使北记》“雕窠生猎犬”条记载:舜民问“北地雕窠中生猎犬, 果否?答云, 亦有之, 然极难得。今驾前有二只, 其性颇异, 每猎而获, 十倍于常犬”。后世文献中亦多次出现雕窠生猎犬的记载, 特别是元代尤为盛行。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鹰背狗盖”条记载:“北方凡皂雕作巢所在, 官司必令人穷巢探卵, 较其多寡。如一巢而三卵者, 置卒守护, 日觇视之, 及其成鷇, 一乃狗耳。取以饲养, 进之于朝。其状与狗无异, 但耳、尾上多毛羽数根而已。田猎之际, 雕则戾天, 狗则走陆, 所逐同至, 名曰‘鹰背狗’。”[6]98熊大古《冀越集记》云:“胎生卵生, 分毛羽二族。余经上都遇雕巢站, 站吏指山上一穴曰:‘往年雕窠, 其中生三卵:一为雕;一为犬;一为蛇。’心窃疑之。后于脱脱丞相家见一犬, 坐客咸指为雕窠所生, 则知向者为不诬也。”[7]405刘郁《西使记》载:“皂雕一产三卵, 内一大者, 灰色而毛短, 随母影而走, 所逐禽无不获者。”[8]1432此外, 明代李时珍云:“辽东又有鹰背狗, 乃鹰产三卵, 一鹰、一雕、一犬也。以禽乳兽, 古所未闻。”[9]794清代张缙彦《宁古塔山水记》载:“蒙古之地有雕狗。雕孕三卵, 则有一狗。□□□ (时) , 蒙古人窃而视之, 若有三卵, 计其将出, 守之, 出则□其狗□之, 不然, 则雕食之矣。狗长成, 逐兽如飞, 一狗值数百金, 其狗孳种, 皆值数十金。”[10]29

以上诸种雕窠生犬的说法离奇怪诞, 自然不足为信, 但它透露出了契丹人在长期狩猎中创造的一种以猎鹰驯犬的方法, 这种方法起源于契丹, 随后在骑射民族中延续, 说明犬鹰同驯的方式是十分有效的, 可惜具体的训练过程史籍未载, 但2008年钟焓先生发表《雕窠生犬考》一文, 文章介绍了美国蒙古学家爱尔森研究的以鹰驯犬的具体过程, 颇令人信服:“ (爱尔森) 征引东西方多种史料揭示了在欧亚大陆同时采用猎狗和猎鹰彼此配合以完成狩猎活动的普遍性。这种共同狩猎行为的必要性来源于猎犬的奔跑速度略慢于瞪羚或羚羊一类动物, 故有时还需要猎鹰出击以共同捕捉这些猎犬追赶不及的动物。为了使二者能够熟练地进行协作, 往往就需要在它们还很小的时候将其放在一起驯养。首先, 猎狗被特意置于饲养猎鹰的人工巢穴下面, 以便使它们平时即混杂在一起取食, 从而逐渐促使二者相互适应对方的习性。在随后的阶段中, 猎鹰先被释放出去, 随后又让猎犬追击。在这一过程中当后者能够接近前者时, 人们就使猎犬暂停下来, 并给予食物作为激励。整个过程需要不断重复, 并且逐渐加大二者的共同行进里程。此后, 人们再拿拴好的活的猎物作为诱饵以供二者训练之用, 从而确保共同捕猎的成功。最后它们才被置于野生的环境下进行一场特殊的实地演练, 其追逐的对象通常即是瞪羚或羚羊。两者在行动中密切配合, 往往先由猎鹰攻击猎物三四次, 既而再由追赶上来的猎犬最终获取猎物以结束狩猎活动。但如果猎狗的速度过于滞后以致不能赶上猎物, 那么猎鹰就会停止出击并发怒。这一使用猎犬与猎鹰共同狩猎的习俗在欧亚大陆十分古老并且广为传播, 历史上东起日本, 西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大半个欧亚大陆都曾流行这一风习。”[11]137这可能就是当年契丹人驯养细犬的方法, 爱尔森的观点可以说是对雕窠生猎犬的一种历史解读。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 第4篇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一定是被当成最多玩偶设计原型的犬种之一,它的外形兼具了人们对宠物犬的大多数要求,小巧、俏皮、可爱、被毛柔软厚密,能轻易地让人一见倾心。

文/PAN 摄影/观澜 犬模特/二千

与“骑士查理王”同行

即使只是看看这个犬种的名字,也能体会到它足够强大的身家背景。它的名字源自英国国王查尔斯二世,从培育之初就是贵族的爱宠。

虽然名为小猎犬,也可以在打猎中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比如运回被主人击中的小体型猎物),但它从事的最主要工作只是待在主人脚下或怀中撒娇承欢。好在它的天性活泼乐观又不失温柔和耐心,可以讨各种性格的主人喜欢,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更让它成为贵族想喂养宠物时的首选。

爱一切人类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最让人喜欢的一点,就是它对于人类的忠实友爱。它绝对不会攻击人类,对于第一次见面的人也很少表现出怀疑。

对于孩子和老人,骑士查理王小猎犬表示出的耐心令人吃惊,它们几乎不会发脾气,更不会主动攻击任何人,面对来自人类的恶劣态度,它们大多也会表现得平静而顺从。因此,骑士查理王小猎犬也很适合成为狗医生。由于体型小,对运动量要求不高,也容易打理,它成为最适合空巢老人和独居人士喂养的犬种之一。

最低成本 最大享受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喂养起来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和金钱,却能给主人最大限度的欢乐。

低成本

它们对运动的需求量不高,外出散步主要是为了排便,它们更喜欢黏在主人身边。由于体型较小,它们的食量并不大,也不需要喂食特殊的保健品。

它们不需要特殊的美容,除了换毛季外,甚至不需要每天梳理被毛,每周只要梳毛两次,目的是梳掉身体上附着的污物和尘土。

特别提示:骑士查理王小猎犬的长耳朵,是它最娇气需要护理的地方。又长又厚的耳部饰毛遮盖住了耳道,使其中的水汽无法发散,滋生细菌或耳螨。可时常用耳套将狗狗的耳朵束起,帮助耳道内通风,定期使用滴耳油去除耳道内的耳垢,这会减少耳部健康隐患。

高享受

除了与主人特别亲密外,骑士查理王小猎犬算是智商较高,服从性很好,很会与主人交流并带给主人快乐的狗。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很容易就能理解主人的意图,易于训练,如果方法得当,它很快就能学会主人教给它的各种本领,并按照主人的想法行动。

它更大的本领是带给主人欢乐,由于骑士查理王小猎犬本就是一种欢快的狗狗,它乐于在主人面前表现自己,表现出的行为常常会让主人忍俊不禁。

骑士查理王小猎犬的感情也十分细腻,在享受主人给它的爱的同时,它也会回报给主人更丰厚的感情。

犬种标准

Breed

Standard

整体外观

总体看来,接近正方形。肩部到肘部的高度约等于肘部到地面的高度,骨量与身材相称。

头部

与身体的比例匀称,不能太大或太小。表情甜蜜、优雅。

眼睛又大又圆,但不凸出,眼距适中。颜色是柔和的深褐色,看起来清澈明亮。

耳朵长在头部上方,耳位高,但耳距较宽。耳朵上长有又厚又长的饰毛,耳朵足够宽,警惕时耳根会向前移动。

颅骨略圆,由于耳位较高,头顶部看起来略显平坦。止部适中,并不过深或过浅。

吻部略呈锥形。鼻镜为纯黑色。

身体

颈部长度适当,肌肉发达,在胸部形成微微的拱形,平滑而优雅地斜插入肩。

无论走动或站立时,背线都保持水平。

肋骨排列紧凑,但不能呈桶形。胸深适度,伸展至肘部,给心脏形成足够的空间。躯干的最后一根肋骨处轻微收窄。

尾巴欢快地立着,不能超过背部太高,当犬在运动时,尾巴不动是此犬种的特征。

前躯

肩部与背部衔接良好,前肢笔直,肘部紧贴身体侧面,腕部强壮,脚趾紧凑,脚垫厚实。

后躯

肌肉适度发达、宽厚的骨盆架起整个后躯。从臀部看,飞节与足跟平行。

被毛

中等长度的丝质卷毛,允许呈淡淡的波浪形,但不能打卷。耳朵、胸部、腿部、足部和尾部长有长长的饰毛。该犬种不需要剪毛,但脚底毛可修剪。

《双面猎犬》读后感 第5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他的爸爸是猎犬洛戛,他的妈妈是豺达维娅,所以它是一只狗,也是一只豺。

达维娅为了让它活下来,就偷偷把黑蝴蝶的孩子咬死,终于让它活了下来;可是不久,黑蝴蝶发现了,就抛弃了它;因为这点,豺王让它去做哭豺,捉牛犊,但是,它居然做出一招空中噬喉,让大家很喜欢它;但只有豺王讨厌它,因为,它一岁半就会了这招,万一以后把王位夺取了怎么办;可是,有一次它把几只羊赶跑了,让大家非常饿,就把它赶出了豺群;它遇见了一个人,叫苦安子,他把它收留了,从此,它就成了一条猎犬;主人让它偷鸡,它不想偷,但还是偷了,偷了几次,还是被人抓住了;人们跟苦安子说,苦安子竟打它,还说要把它卖了,幸好,卖给了村长阿蛮星;过了几天,巫娘的鸡又被偷了,说是它偷的,它被冤枉了,就在树下待了7天,终于捉到了偷鸡狐狸;大家不恨它了之后,它帮助主人去打猎,差点捉到了一只猞猁,可是跑了,但它终于把猞猁捉住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很多知识。

《双面猎犬》读后感2

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双面猎犬》读后感3

每个人走向辉煌,他们成功的背后总是出现他们一次又一次努力的背影。即使是豺群中的地位最低的苦豺白眉儿,它也不例外。

在这本书中,一只母豺达维娅,和猎狗再一次追赶中结下了友好的感情,猎狗再一次见到主人时,回到主人身边,达维娅把猎狗不小心害死了。后来,达维娅生出一只小豺(叫白眉儿)后死了……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有埃蒂斯红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跃成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为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着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它成为优秀猎犬是经过许多努力的。

这只豺从苦豺变为优秀猎犬的过程由于它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动物是努力的,人也是努力的,著名作家史铁生是残疾人,但他写出了优秀作品:《我与地坛》,它是史铁生浸满汗水和心血的作品,这也离不开努力。就说我们国家运动员刘翔吧。他一次又一次的田径好成绩,人人都会想到刘翔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坚持不一定成功,但是成功必须坚持!当刘翔上台得到奖牌时,我们应该不是看到他现在轻松的样子,而是应该看到他头上滴下一滴又一滴的汗水,他走向辉煌也是努力的。还有我们班的班长朱雯静,一连几年都是班长,为什么呢?因为她总为班级着想,她每一次努力大家都看得见,她的成功也还是努力的。

走向辉煌总联系着无限的努力和汗水。让我们一起努力,走向辉煌。

《双面猎犬》读后感4

你看过动物大王沈石溪的长篇小说《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吗?其实这是一个故事,被分成了两本书。如果没看过,就听我来给你讲讲吧!

从前,有一只叫洛戛的公狗,它的主人是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有一次,主人让洛戛去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没想到它们同时被困在江里。为了生存,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只有互相依靠,一起狩猎。不久,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这时,猎狗洛戛的主人阿曼星突然出现,呼唤洛戛。对住人无限忠诚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儿女,去和主人相会。母豺达维娅十分愤怒,将洛戛从吊桥上把它撞下滚滚怒江。猎狗洛戛被淹死了,而达维娅却回到了自己的豺群,并且产下一只幼崽,名叫白眉儿。然后,达维娅就生病死了。

白眉儿成了孤儿,在豺群里成了孤儿,成为了一只众豺鄙视的苦豺。为了活命,它投奔了人类。

无奈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一个酒鬼,逼迫他去偷鸡,而且还把责任都推给它。就在这时,洛戛的主人阿曼星出面买走了它,让它成为了一只猎狗。白眉儿的表现也很突出,有一次甚至自己猎杀了一只猞猁。现在,猎户寨的人们都不再对它吐口水了。可是这时阿曼星的老猎狗黑虎暗算它,让它豺的本性暴露,被主人赶走,又回到了自己的豺群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有一次狼群侵犯,白眉儿成功咬死了狼群首领大花狼,众豺又把它推为豺王。最后,为了救小豺,它在豺的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狗性,被众豺鄙视,最后惨死于猎人手下。

看完这套惊心动魄的故事后,我还沉浸在故事紧张的情节中。毕竟白眉儿是一只混血儿,身体里一般是豺血一般是狗血,它不能一会儿做狗一会儿做豺。

如果感兴趣你来找来看看吧!

《双面猎犬》读后感5

近几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双面猎犬》。

《双面猎犬》讲述了猎犬洛戛在一次与主人阿蛮星猎杀豺群时,意外与母豺达维娅共同被卷进了激流且漂到了离日曲卡丘山很远的地方,两种关系本死敌的动物为了生存而相依为命,达维娅后来怀了孩子,但是洛戛的主人阿蛮星突然出现并欲召唤回洛戛,达维娅迫不得已将洛戛推下江水并重新回到豺群。生命岌岌可危的达维娅为了自己的豺狗混血儿——白眉儿在自己死掉后得以生存,设下毒计将母豺黑珍珠的两个孩子害死,使得不明真相的黑珍珠把白眉儿当成养子。

但不幸的是,半个月后,害死小风笛的事情败漏了,无父无母的白眉儿成了豺群中最低等的“苦豺”。白眉儿越长越大,但丝毫没有改变他的位置。白眉儿比普通的豺都大,而且很小时就会豺的.捕食方法,这让豺王夏索尔开始怀疑他的身份。于是,夏索尔千方百计的设圈套陷害白眉儿,白眉儿毕竟是个孩子,他怎么想破脑筋也敌不过夏索尔,有一次,白眉儿就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驱逐出了豺群。

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决定投靠猎户寨的人类,当一只驰骋猎场的优秀猎犬。可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窝囊废,他怂恿白眉儿去偷鸡。在被愤怒的村民发现后,白眉儿被当成了条“菜狗”到集市上去卖。在他即将被买主用棍子打死时,村长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并好生照顾他。在自己的努力和主人阿蛮星的宠爱下,他取代了上一任猎户寨狗首领老黑狗黑虎的位置,成了新一任的猎户寨首领狗!

这个故事的结局或许很圆满,但所有成功的背后都饱受着痛苦、欺凌。森林中的弱肉强食,贪婪的人类,对于还比较稚嫩的白眉儿仍然是个大大的挑战。这个故事通过动物揭发了人类的虚伪、贪婪和生活的残酷。豺是豺,狗是狗,两种动物的命运都因人类的出现而改变,从而造成了一个个痛苦又艰难的选择!豺群容不下白眉儿,因为它流淌着狗的血,在豺的眼里,狗是动物界的叛徒,是人类随意摆动的木偶。也许某一天,人类也会抛弃他,因为他身上也流淌着豺的血,在人类的眼里,豺狼虎豹,豺狼虎豹,豺排第一位,就足以说明人类对豺的痛恨。

白眉儿的命运会怎样,这个答案在我看完《双面猎犬》的续写《混血豺王》后就会得到答复。

《双面猎犬》读后感6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思想,也有感情。

《双面猎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苦难的童年》这一章。这一章写了恶毒的母豺达维亚把小风笛杀了,后来,达维亚的骨骸下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小风笛的母亲黑蝴蝶发现了,于是,黑蝴蝶对达维娅血海深仇,不一会儿,达维娅的骨骸就成了碎片。

这让我们明白了恶人总是有恶报的。

《双面猎犬》读后感7

我读了一本十分精彩的书,这本书名叫《双面猎犬》,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读了之后,我不由得佩服起书中的主角白眉儿的勇气与智慧。

白眉儿是一个“混血儿”,它有豺和狗的基因,还有十分之一的狼的血统。它从小长得十分高大,让豺王十分嫉妒。在豺群组织的一次狩猎行动中,豺王故意让白眉儿提早去追赶猎物,结果什么都没有捕到,豺王借此将白眉儿赶出豺群。白眉儿孤苦一“人”,难以生存。被一个“酒鬼”当做猎狗牵回了家。由于种种原因,被村长阿蛮星买回了家。在一次狩猎中,代替了“狗王”黑虎的地位,成为新一任“狗王”……可是,命运之神还要捉弄白眉儿,在后来,黑虎开始嫉妒它,便设计陷害了白眉儿,白眉儿被赶走了,无法在野外生活。只好回到豺群,却受尽了屈辱,但白眉儿却没有因此而泄气,它练习各种厮杀的绝技,经过它的努力,白眉儿最终从最末的苦豺也有一跃而上成为叱咤风的豺王,在人类组织的一次狩猎行动中,它和豺群身陷险境,被人类和猎狗围攻,为了拯救豺群和它的孩子,它装成一只狗,将人类引开,但它最终也惨遭杀手。白眉儿死的时候,应该感到很欣慰,因为,它在世间已经没有可以遗憾的了……

生存,对于一些贪生怕死的人来说,无比珍贵;对于一些勇敢无畏的“人”来说,分文不值。还有一种人,他(它·她)虽勇敢无畏,但却因为还有一些心愿没有完成,所以不有愿死去。

《双面猎犬》读后感8

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内容就是一只豺和狗生了小孩,那只杂交狗成了猎狗,并洗去了偷鸡的罪名。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白眉儿,因为它对主人十分忠诚。还在雪地里待了七天,不吃不喝,终于抓到了真正的偷鸡贼。和它一样忠诚的,历史上有诸葛亮对刘备的忠信、岳飞对国君的忠贞,让人敬佩。

这样看来,我们人的诚信确实不如狗了,好好反思一下生活中的不诚信,哈哈,你会心里十分内疚,知道了吗?

《双面猎犬》读后感9

《双面猎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猎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材,正值洪汛期间,怒江里漂浮着一颗颗从上游被洪水冲刷下来的木材,达维亚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颗珍珠栗树,猎狗洛嘎也紧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漂漓江岸,被激流推往江心,狗和豺水性都很一般,不敢跳到波涛汹涌的怒江,只好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洪流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嘎和维娅只能紧紧依靠。

后来他们两个共同狩猎,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猴群,组成了一个小家庭,不久达维亚就怀孕了,就在临产前猎狗洛嘎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隔着怒江呼唤洛嘎对主人无献忠诚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前往吊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结果母豺达维亚把洛嘎推下桥,走了。

后来,她生下了一个半豺半狗的小家伙,取名叫白眉儿,不久达维亚就死了,白眉儿靠着优秀的本领和强壮的身体活了下来,结果被豺王怀疑会不会抢他的王位,就抛弃了他,白眉儿又到了猎户寨,在那,他是最优秀的猎狗,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看起来他苦尽甘来终于好了起来,但他身上一半流的是豺血,一半流的是狗血,这就意味着它的一生不可能风平浪静。更大的生死考验,更大的情感磨难,正在等着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如果他是你重要的人,就对他负责。

《双面猎犬》读后感10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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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读后感 第6篇

埃蒂斯红豺群的一只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相亲相爱。后来,因血统不纯正,它被豺王夏索尔驱逐了出去,它们的孩子白眉在寒冷的冬天走投无路,遇到了来自猎户寨的苦安子。苦安子把它带了回去,教它做一些坏事,后来,白眉儿被驱逐出了猎户寨,它在冰天雪地中漂泊时,抓住了凶手狐狸,历经磨难,它在猎户寨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猎犬。

主角白眉儿只为它与众不同的身世,受到了同类的驱逐。可在自己的努力下,坚强地活了下来。白眉儿的智慧,坚强,能屈能伸,怀有一颗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可我不像白眉儿一样勇敢。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和朋友们在玩,可能是声音有点大,从楼上下来一个气冲冲的阿姨,我一看到阿姨下来,立刻撒脚就跑得远远的。阿姨把朋友们批评了一顿。我为我的胆小感到惭愧。我也不像白眉儿一样坚强,在寒假时,我的身上出了水痘,我和妈妈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先去验血,我看到前面的人抽了一大管血,我非常害怕,不肯去抽血。后来还是妈妈硬把我的手按住,才抽得血。为此我还哭了许久,身为男子汉我竟如此软弱。

双面猎犬读后感 第7篇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嘎和母豺达维亚共同生下的孩子。他的父母早早的就死去了,自己也被驱逐出了埃蒂斯红豺群,它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在洗清冤屈这一章中,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到连累,让别人笑话他挑错了狗,便独自去寻找偷鸡贼,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捉到了那两个幕后黑手。在捕猎的时候,它显示出了自己的勇气。它在其它人和狗没有丝毫察觉的地方找到了一只猞猁,首先扑向了那只体型庞大的猞猁,其它的狗也一拥而上,但是狗是冲刺型的动物,很多狗都半途而废,和猞猁差了二三百米。唯独白眉儿追上了猞猁,它竟然一下子就发出了空中噬喉这个绝招,解决了猞猁。猞猁可是中上型的食肉猛兽,体积可比狗们大得多,而白眉儿却敢第一个冲上去与之搏斗,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它不怕敌人、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了。它的动作更是漂亮,在一岁半时,竟然就发出了被视为绝招的空中噬喉,这可是豺王夏索尔苦练两年才能做出来的绝招啊!

它总是为他人所着想,为大局所着想,不思奉献自己。主人买了一头估子牛,谁知这牛生性暴躁,把绳子拽断了,向主人撞了过去。白眉儿虽说是狗中豪杰,但是终究也托不住庞大的牛,它无可奈何,为了保住主人的性命,它不得不使用了豺的特殊技能――掏肠子。它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主人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匹恶豺,但为了主人的性命,它没有犹豫,杀死了那头牛,它的这种为大局着想,而不顾自身利益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啊。

在人们眼中,豺是非常可怕的,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但其实,豺从来不伤害人类,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这几年,豺已经变得非常稀少了,西伯利亚珍贵的银背豺,上世纪还有约三千只,20xx年,却只剩下不到400只了,我呼吁:豺已经非常稀少,目前在在我国已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豺。

登上“小猎犬”号 第8篇

《“小猎犬”号游记》出版于1839年,风行一时,为达尔文在通俗文化市场上赢得了声名。事实上,在这一年的1月底,他当选了皇家学会会员;2月当选动物学会会员。而从前一年起,他已是伦敦地质学会荣誉秘书。所以29岁的达尔文,已跻身“名流”之林,让专家学者和知识大众产生了深刻的印象。有谁能想到,当年达尔文在父亲眼中是个“很平凡的孩子,智力简直在普通水平之下”呢!父亲担心他不务正业,唯恐他“玷辱”家门!

当然,达尔文随“小猎犬”号出航五年的经历是关键。这次航行不仅是达尔文人生的转折点,也是现代生物学的里程碑。在出航之前,达尔文已受过当时英国最好的自然史训练,剑桥大学德高望重的植物学家韩斯洛、地质学家赛吉卫,都是他的业师。他登上“小猎犬”号后,漂洋过海,勘察异域,徜徉在大自然的胸怀之中,可谓是上穷碧落、下钻黄泉。这样的磨炼,在达尔文的思想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毋庸多言。但是达尔文受邀登上“小猎犬”号,还有别的方面值得我们注意。首先是英国海军有自然学者随舰传统,其次是达尔文受邀的背景,以及学术研究的社会基础。

自 然 学 者

19世纪的英国,事实上是自然科学的“后进”国。例如法国的临床医学、德国的生物医学当时都已有重大的突破,英国与美国的有志青年都到巴黎或德国大学深造。但是为什么是英国人达尔文提出了生物进化论,而不是法国、德国的学者呢?这里就必须谈谈英国的自然史传统与自然学者了。

自然史本来与历史并没有什么特定的关联,它的本意是“自然志”或“自然研究”。到了18世纪,由于地质学、古生物学的发展,“地球、自然有一个发展的历史”这个观念才逐渐在学界兴起,“自然志”这时自然地就转变成自然史了。自然学者就是研究自然史的学者。

《“小猎犬”号游记》可以当作19世纪初期英国自然史的一个标本。其中包括地质、地貌的观察,古生物、现生物的分布与描述,甚至对各地土著的人类学观察。从自然史衍生出的学问如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分类学、生物地理学、生态学、人类学,是其中的大宗。读者可以发现,它们都是《“小猎犬”号游记》的主要内容,也是达尔文发展进化论的主要资料。同时,由于自然史颇为笼统,在科学中反而是最平易近人的。自然史著作一直是通俗科学读物中的主流,在达官贵人、名媛淑女、知识大众之间,是重要的社交话题。

当然,自然史并不只是学究的事业、风雅的装饰。自然学者收集的资料,对帝国殖民与扩张是战略与战术的情报。英国的军舰上,随舰外科医师兼任官方的自然学者。英国在19世纪已经建立了海上霸权。英国军舰航行四海,通行无阻,为自然史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英国虽然在生物医学(或微观生物学)方面落后欧洲诸国,但在宏观生物学方面却有突破。达尔文本人不用说了,当年他身边的“年轻党羽”,如解剖学家赫胥黎、植物学家虎克,都曾在军舰上担任外科医师。说英国的进化生物学是在大洋异域打造的,并不夸张。

绅 士 学 者

但是,达尔文不是英国海军聘用的随舰自然学者,他是舰长的私人旅伴,必须负担一切开销,包括在船上的伙食。例如船资就要500英镑,置办随身装备,非钱莫办,例如望远镜花了5英镑,一只来福枪50英镑,还有显微镜等等(赫胥黎1846年年底出航时,薪资每月不过11英镑,1845年达尔文出售《“小猎犬”号游记》的版权,也才得到150英镑)。估计达尔文在将近5年的航程中,花费超过1000英镑。那么,为什么“小猎犬”号的舰长有这个需求?他凭什么相信能找到这么一位旅伴?什么样的人会接受这样的邀请?

当时,费兹罗是“小猎犬”号的舰长。1826年~1830年间,“小猎犬”号第一次到南美洲测绘海岸,舰长中途自杀,由费兹罗代行舰长职务。费兹罗出身贵族,舅舅担任过外交部长,与国王乔治四世和威灵顿公爵有深厚交情。费兹罗对自然史也极有兴趣。“小猎犬”号这次测量南美海岸的任务失败了,他奉命在返航期间收集一切自然史资料。归途中,费兹罗造访了南美洲最南端的火地岛。在这儿,他遇见了大概过着最原始生活的印第安人。他们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几乎不着寸缕,居住的是茅草篷。费兹罗在这儿收集了四个原住民上船,回到伦敦。他出资“改造”他们,教他们学习文明信仰、礼仪、农牧技能,期望有朝一日这几个人回到他们祖先的家园,传布文明的福音,担任大英帝国的贸易买办。“小猎犬”号能再度到南美测绘海岸,可能是费兹罗的亲人游说海军部的结果。这样,他就可以亲自押运他的实验品返乡了。

这回出航,费兹罗已升任舰长。他想带上船的,不只是那几位已受文明洗礼的火地岛人,还有一位私人旅伴。为什么?根据英国海军当时的传统,舰长与属下不仅在指挥体系上有上下级之别,在社会空间上也隔离开来。例如,舰长在自己的舱房中独自进餐,与属下绝无私交。费兹罗出身贵族,更疏远了他与属下的距离。在远洋航行漫长的旅途中,舰长过的是孤独的生活,非有坚忍刚毅的性格不足以担当。“小猎犬”号前任舰长在任务中途自杀,费兹罗收拾残局,想必感触良多。

更让费兹罗担心的是,他的血液中也许流着“易于疯狂”的遗传因子。1822年,费兹罗的舅舅就是在外交部长的位子上自杀的,据说是因为受不了巨大的工作、政治压力。他在自杀之前已有“精神崩溃”的征兆。身边若有一位旅伴,平日共餐、谈话,可以缓解寂寞郁闷,放松因为工作而绷紧的神经。这位旅伴最起码的条件,就是出身不能太差,必须与费兹罗的社会阶层相当。达尔文生于绅士家族,又是剑桥毕业生,等于已经拿到了进入上流社会的“护照”。因此达尔文登上“小猎犬”号,是当费兹罗的旅伴,而不是船上的自然学者。“小猎犬”号上已有随舰外科医生,他才是舰上的自然学者。不过此人与费兹罗、达尔文两人都处不来,出航不久就告病求退,让日后达尔文得以用“‘小猎犬’号随舰自然学者”的身份写作《“小猎犬”号游记》,这并非费兹罗的初衷。

达尔文登上“小猎犬”号的“阶级考量”,也反映在达尔文父亲的态度上。起初他反对儿子应征,理由中并不包括“不事生产、花费浩繁”。他担心的主要是达尔文从来就没安定下来过,唯恐从小不务正业的儿子,漂洋过海之后更难安分守己;钱不是问题。

但是费兹罗征募旅伴的“广告词”中,的确列出了这个职位的好处:到南美、南太平洋从事自然史调查的机会。事实上“小猎犬”号并不缺自然学者,舰上已有一位官派的,舰长也是个自然学者。可是“舰长的自费旅伴”这样的职位,别说没钱免谈,即使有钱的人,平白无故也不会去,当然得有“好处”。自然史调查的机会,在当时的确是个值得下海的理由。例如独立想出天择理论的华莱士,由于家贫,到南美和马来群岛调查、采集自然标本,他就是借钱付船资,再以出售标本的收入偿付。至于上流社会的人士,学术研究一直都是阶级的装饰品,自然史学者这个头衔,可是很受尊敬的。达尔文的舅舅(后来成了岳父),就是以这个理由说服了他父亲让他上船。换言之,对于上流社会人士,即使坐食家产、不事生产,仍须“务正业”,而自然史研究是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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