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08-10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精选9篇)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1篇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20“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浙江海洋大学是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长峙岛,枕山环海,设施先进,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海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海洋大学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其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监察组和保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宣传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计划2017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00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条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且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仅限以下所列奖项)的考生:

1.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

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

注:我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十一条 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4.符合报名条件(二)中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接收: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2017年3月10日前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2550022)

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字样,同时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EMS单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第十二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

(二)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3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自主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3日;

(六)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七)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八)入围名单公布: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当天。

第六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对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二)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第十四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需要收费发票的请在报名系统注明,报到现场发放,若未注明,则不提供发票。

(二)缴费方式: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期间,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报名费汇入我校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开户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706260059006666-0005,

汇款时请务必留言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以备查询之用。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分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5日12:3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报到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6日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三)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面表达、专业素养与潜质等)。

(四)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当天,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注: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八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三位一体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如不足(因体检受限等原因所致),则从各专业投档基准线下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直至满额。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综合成绩换算公式: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按总分150分计)。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微信号:zhdzsb

招生咨询电话:0580—2550022

招生监督电话:0580-2550014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2篇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40学前教育:80

文理兼招,具体计划视入围考生文理科分布情况确定。

二、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2.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进入我校综合测试面试环节: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25日,申请人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zjn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盖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82245,邮编:321004。(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资格审查

1.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31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3.2014年3月31日-4月6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

(1)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柜台缴费

请考生于3月31日-4月6日期间到所在地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柜台缴费手续(其中宁波地区仅限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方式:至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后,先报“缴浙江师范大学学费”,然后报“报名号”;待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调出考生姓名和应缴金额,核对无误后缴入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2)农业银行网银缴费

适用于所有有农业银行K宝的考生。浙江师范大学网银缴费网址:

http://wyjf.zjnu.edu.cn/,初次登陆无需注册,登陆名及密码均为“报名号”,进入后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3.缴费查询

考生缴费后隔天可以查询确认缴费是否成功。浙江师范大学缴费查询网址:

http://sfcx.zjnu.edu.cn/,初次登陆无需注册,登陆名及密码均为“报名号”。

七、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4年4月12日8:00-12:00

2.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大楼一楼大厅

八、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2日15:00-17:00,笔试

2014年4月13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测试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内容为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③书写展示;④特长展示。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面试成绩。我校将按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多个专业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

实,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形,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学校网址: http://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3篇

一、什么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是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 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 (高考) 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试。“三位一体”的具体实施途径, 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前提下, 高校可以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第作为前置条件, 也可提出相应的选修课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试点院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 高校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 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并按综合成绩在提前批中择优录取。高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特殊才能测评) 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 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 体现对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 一般采用笔试、面试、操作考试和素质特长展示等办法。参照以往情况来看, 各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多以面试为主, 很少出现笔试。一般只有当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总数的一定倍数时, 才会组织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 按招生计划数适当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我省独有的一种高校招生模式, 其出炉的背景是:为我省一些没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能招收符合自己培养目标的特长生, 推出了“三位一体”招生模式 (注: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仅211院校有资格, 我省只有浙大一所) 。从制度设计上而言,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弥补了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 有利于拓宽高考选拔多元化途径、强化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对高校来说, 通过与统一高考的结合, 体现其招生自主权, 有助高校根据专业的特点选拔合适的学生。比如, 杭州师范大学的小学教育和护理学专业, 有很鲜明的专业特色, 自2011年开始就采用“三位一体”招生模式, 学生的专业思想非常稳固, 对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中学来说, 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光强调素质教育但无法落实的尴尬, 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真正落地。对考生们来说, “三位一体”招生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择专业, 满足其对于高考的选择性要求, 并且即使你在高考中“小有失常”, 没能考上相应批次的分数线, 只要你在高校自主主持的综合素质测试中表现良好, 仍有机会在提前批次中被心仪的学校录取。作为我省独创的一种特殊招生类别,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从2011年以浙江工业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为试点单位实施以来已初显成效, 对高考多元化招考体系的形成、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以及对素质教育的引导, 均有实质性的推进。已帮助数千考生进入心仪高校, 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认可, 招生规模逐年扩大, 招生批次也日益丰富。如2014年以一本为主, 兼顾了普通本科 (俗称的二本) 、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 (俗称的三本) 以及职业学院 (专科) 的试点招生院校达到了37所, 其中有了浙大、上海交大等省内外一些“985”“211”高校。从当今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趋势看, 这一招生模式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向, 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 教育部将以浙江“三位一体”综合招生为样本, 在全国高考新方案中加以逐步推广。

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

各高校的报考条件会有所不同, 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要达到几个A, 重点参考学科是什么, 各类竞赛和特长需要达到什么水平等, 都有所差别。具体条件, 考生需详细查阅当年各招生高校公布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般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年初时会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发布当年具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信息, 考生和家长需要登录相应高校网站进一步查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根据报名条件和个人情况向相关高校报名, 而不是在考试院网上报名。如2014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信息2月份就发布在了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 一般各高校会稍早一点在校园网上发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建议:要重视学业水平考试。“三位一体”出来还不久, 有很多学生、教师和家长对这一招生还不了解或所知不多, 只盯着高考, 对学业水平考试重视不够, 有些学科本来再努力一些可以拿到A, 没有A, 就失去了报考心仪学校的资格。

三、怎样的学生适合报考“三位一体”

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 “三位一体”的招生范围在不断扩大, 三个批次的院校都有, 尤其是2014年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也启动了在浙江的“三位一体”的招生。无论是哪一批次对专业认知度很高的考生, 也就是说一定想读这类专业, 甚至想好了毕业后工作也从事这个专业领域, 对这类专业有特别的兴趣爱好, 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积累的考生绝对会是“三位一体”招生首先青睐的对象。如2014年温州医科大学的面试各环节都紧扣“医”的主题, 侧重从医学角度考察考生。校方表示, 我们想招收有医学潜能的学生, 从考生在心理测试、体验与感悟、面试等环节的表现, 判断他们是否有医学潜能, 是否适合学医。浙大招生处负责人说, 相比“华约”自主招生, “三位一体”招生更侧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倾向和专业培养潜质。“我们希望学生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 对人生有目标和规划。”另外在高中担任学生社团干部、班委等, 或有从事社会事务经验的考生, 会有一些优势, 心理素质好, 承受能力强的考生也会在综合素质测试中获益;相反, 除了学习以外, 动手能力不强、对社会关注度不高、缺乏社会基本沟通能力的考生, 会在高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试中处于劣势。

值得提醒的是, 报考“三位一体”时, 专业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很多院校都只推出了部分专业 (好多学校是拿出了最好的一些专业) , 考生报考前一定要看仔细, 建议你在认可相关专业的基础上再决定报名。如2014年浙江大学各校推出的招生专业为: (文科) 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俄语, (理科) 哲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大气科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 (五年制) 、临床医学 (五年制) ;浙江中医药大学推出的招生专业是: (理科) 中医学 (本硕连读) 、临床医学 (五年制) 、中药学 (四年制) ;浙江外国语学院推出了翻译专业。从四年的实践看, 这一模式是今天提出来的“专业”先导录取方式的前期尝试。

四、“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特殊才能测评) 结束后, 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在校网上公布。入围考生结合高考成绩需参加相应批次的提前批中的志愿填报 (特别提醒:无论你是否上了该批次的最低投档线, 只要你是入围考生, 均有该志愿的填报资格) , 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所报考高校入围学生中有志愿的考生在相应批次的提前批中进行投档, 由高校依据综合成绩高低决定是否录取。如浙江工业大学在2014年的招生简章明确:对进档考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 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 成绩。已录取的学生, 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即使没有被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也将进入后续常规志愿的投档程序, 不影响接下来的正常录取。

提醒:与自主招生不同, “三位一体”的志愿填报是不锁定的, 无须与学校签约, 而自主招生则要5月份时与高校签约。“三位一体”入围考生的志愿填报选择是完全自由的, 高考成绩出来后, 在填报志愿时, 对高校的选择权仍然掌握在自己手里, 考生可以选择已入围高校作为相应批次提前批的第一志愿, 也可以放弃“三位一体”的志愿填报, 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科相关批次志愿。如某考生顺利入围浙江工业大学的2013年“三位一体”招生, 高考正常发挥,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填报志愿时, 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结果放弃了第一批的提前批志愿中的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的2013年“三位一体”。

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区别

普通高考是根据高考成绩按批录取;“三位一体”是根据综合成绩放在对应批次的提前批中录取。综合成绩一般按“学业水平测试 (会考) 成绩 (折算成满分100分) ×20%+综合测试成绩 (折算成满分100分) ×30%+高考文化分 (折算成满分100分) ×50%”计算形成, 但不同学校和专业, 比例有不同的微调, 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如2014年, 浙江工业大学的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 (会考) 成绩 (以100分制折算) ×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以100分制折算) ×30%+高考总分 (以100分制折算) ×50%”计算形成;而宁波大学的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 成绩 (折算成满分100分) ×15%+综合测试成绩 (折算成满分100分) ×35%+高考总分 (折算成满分100分) ×50%;浙大则把参加“三位一体”的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考总分占60%”计算形成。其中, “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AAA测试”成绩的一半占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70%计算。

六、典型案例

【案例1】高考成绩535分 (注:当年一批线550分) 的理科考生小朱被浙江工业大学提前录取。原来, 在高中阶段他会考成绩12门科目全A, 2011年参加了浙江工业大学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凭出色的面试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获得了专家评委组的一致认可, 提前被该校的建筑学专业录取。若按该专业统一高考招生分数线 (最低为605分) , 他根本进不了浙江工业大学。

【案例2】某学生进入高三成绩基本上稳定在一批次的临界线上下, 但这位同学进入高二后, 在班主任老师的引导下, 早早熟悉了“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结合自身特点, 确立了报考“三位一体”的意愿, 得到了家长的支持, 对会考高度重视, 高二到高三阶段的8门会考科目取得了7A、1B的好成绩, 为获得好的报名资格和综合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顺利入围了宁波大学的2013年“三位一体”招生。后来他在高考中以轻松的心态应考, 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顺利被录取在宁波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杭州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和上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20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82名。具体为:

实践类72名:中国画(中国画1,中国画2)14名,书法学3名,造型艺术类35名,图像与媒体艺术类15名,建筑学5名。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10名。

第十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属于浙江省艺术第一批提前批。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

(二)学校按专业志愿录取。若学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0%以内。如遇第一志愿录取完毕,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经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将该部分计划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七)学校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后,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七)关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报考我院时指定的九门会考科目统计(往届生也按相同的九门会考成绩计算):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我院指定的九门课程数统计: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八)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 报名费: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上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caa.edu.cn,学校招生网址: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传真:0571—87164630。学校纪监审室投诉电话:0571-87164623。

第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5篇

第三条 学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以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6篇

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并具有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10人

注1:Z911专业组的4个专业共用7个招生计划,Z912专业组的2个专业共用3个招生计划。

注2:学生入学后进入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的荣誉学士学位证书(Degree of Bachelor of science(HONS)。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后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5月10日。

2.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但须在参加我校体验营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b.《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c.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指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证书)、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扫描(拍照)后上传。

3.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合格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5月30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志愿填报: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5.校园体验营:依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体验营受邀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学校将通过面谈方式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创新能力及综合素养,并提供国际校区全方位体验。

时间:2019年6月下旬;地点: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携带申请材料参加体验营活动。体验营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的相关公告。

四、录取办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线”。

2.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及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学校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60%+学校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每门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上海市将统一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4.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五、其他

1.我校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资格认定等报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综合评价初审结果、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按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允许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专业,但不能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生办),0571-8757(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www.intl.zju.edu.cn/zh-hans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7篇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我校2012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8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名。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4.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电子商务、作曲等工作的考生;

5.其中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5个A和1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6.具有上述1、2、3三项条件,并在学科学习、技术技能、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也可报名。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6日0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突出特殊才能学生还需另外递交以下书面材料(证书原件届时予以退还,其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对特长、优势和成就的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钢笔手写);

2.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和成就的材料;

3.所在中学审核意见。(中学审核意见表格请在“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首页中下载)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对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对报名材料作专门评审,确定参加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的考生名单;

(4)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4月10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1日-22日

地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和突出特殊专长生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2)测试方式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小学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书面表达;

④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艺术素养;

④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情景测试;

④特长展示。

◆电子商务专业

①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

②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

③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④知识视野;

⑤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②歌曲写作(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③视唱、听音模唱;

④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⑤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及口头表达。

◆突出特殊才能考生

通过初审符合突出特殊才能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二批提前批和文理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

(三)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四)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突出特殊才能学生除外)。

(五)对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成绩在其中的权重。

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0571-2886519

3字符上划线方法有二:

1.双行合一

按横线、字符的顺序输入横线、字符,并将其选中;

执行“格式/中文版式/双行合一”命令,“确定”即可。

2.用数学符号与公式模板

在Word2000中用“Microsoft公式3.0”

在Word2003中用“公式编辑器”

选中“修饰”模板中的上划线按钮单击输入即可。

3、在用Word编辑文档时,有时会为文字添加上划线。添加上划线不像添加下划线那么容易,但可以通过Word的“拼音指南”功能来间接实现。选中要添加上划线的文字,选择“格式”菜单中“中文版式”的“拼音指南”,在打开的“拼音指南”对话框中。这时选中的文字会出现在“基准文字”栏中,单击“组合”按钮,并在“拼音文字”栏中输入与所选文字个数相等的中文破折号。在这里还可以设臵拼音与文字-4-的对齐方式、偏移量,在“预览”框中就可以看到显示效果。最后单击“确定”按钮,所选文字的上划线就添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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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8篇

浙江农林大学是一所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浙江省惟一的省属本科农林类高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共建,建校已近60年历史。近年来,该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浙江农林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校“三位一体”招生报考条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5A或3A并符合该校规定的专项特长(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其余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也均为P等(含)以上。

此次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有意向的考生可登陆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网进行报名。专家工作组会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形成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建议名单。

“最终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该校相关负责人还介绍。

与此同时,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根据“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有关提示办理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手续,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经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务费后,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记者了解到,该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方式采取群体面试,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主要从:专业精神、分析理解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该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9篇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六条 学院代码:13021第七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杭州市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第八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第九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浙江省各专业招生批次:土木工程、资产评估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招生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第五章 录 取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第十九条 根据培养要求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数学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国际商务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统计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第二十条 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男生。第二十一条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第二十二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1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土木工程、资产评估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第二批次招生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学费22000元/生·年,工业设计、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20000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元/生·年,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护理学、日语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第二十七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业精英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第二十八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学院联系方式: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ucc.edu.cn咨询电话:0571-88018551电子邮件:zs@zucc.edu.cn通讯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

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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