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2024-07-22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精选9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1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员工流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员流动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而实现就职公司或就职地区的变换。狭义的人员流动则是指以岗位为基准,由于员工岗位的变化所形成的人员从一种工作状态到另一种工作状态的变化。

本节主要介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员工晋升实施制度范本

晋升时员工在公司内部向高职位的调动。职员在提升后,会获得更大的权力以及报酬,同时压力、责任以及挑战也会跟着大起来。

第一章目的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员工晋升可分为员工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员工部门内晋升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报人事部存档。

(2)公司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员工晋升表》,或者《员工转正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部存档。员工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职位不变、薪资晋升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不定期 和试用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员工晋升依据 :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公司部门经理级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总经理评定工作优秀。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员工晋升权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定。部门经理或主管,由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并通知行政部。

调动是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水平调动、同一职位之间的调动,或是在保持职位不变的情形下变动工作地点。员工调动实施制度有以下7项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调动管理,规范员工调动程序,使得各部门工作和人力资源达到最佳的匹配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效力

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的管理。第三章岗位调动内容 岗位调动包括以下内容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被批准的;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的;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的。第四章员工调动程序 员工调动程序 有以下两点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的 ;

1、员工与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从各部门办公室领取《员工调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审批;

4、新工作部门领导签字审批;

5、报公司人事部审核;

6、总经理批准;

7、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单》交回原所在部门办公室;

8、经审核批准后人事部发《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9、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上岗。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

1、与被调动人员协商;

2、经协商,被调动人员同意后,从部门办公室领取《员工交接登记表单》;

3、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登记表单》交回原所在部门办公室;

4、公司人事部签发由总经理批准后的《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5、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上岗。第五章薪资管理

员工调动后薪资变动管理 包括以下内容。

(一)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以及调动后岗位薪资范围等进行定薪,但不得高于调动后同类岗位最高薪资水平。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对员工岗位进行平行(职级不发生变化)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调动前薪资水平、(三)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目前岗位工作,发生岗位调动的。参照调动后同类岗位薪资情况定薪。第六章相关处理

员工未办理调动手续的,不得随意调换岗位。违反员工调动程序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第七章办理手续

员工调动的原部门需同调动人员一起办理好相关工作、物品等交接手续,手续不清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原部门承担。

员工降职是一种相对晋升的职位调动,是将职员调动到比原职位低的岗位。员工降职实施制度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第一章降职理由

员工降职主要有以下理由。

(1)纪律处分措施:主要针对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

(2)员工失职、表现不好: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因重大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职员。(3)健康问题或者工作意向的变化。

(4)公司裁员或者裁减组织结构层次:这种情况主要是某些高级职位被取消,但公司想留住高素质人才,就把他们安排到低一点的职位上,一般公司会保留他们原来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第二章注意事项

员工降职制度实施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降职实施应遵循合理的程序,必须先得到支持降职决定的事实材料,用事实说话,不要凭公司领导的个人好恶来决定员工的降职问题。

(2)降职理由以及意图让被降职员工了解,允许员工提出意见并与之进行沟通。

(3)实施降职决定后,要照顾到员工的情绪,维护被降职员工的自尊心,在必要时对其进行说服与劝导。

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表8-5 所示为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表8-5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1)调出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人事部。

(2)经人事部审批后,调出人员需填写《申请调出表》,办理调出的相关手续。(3)人员调出后,人事部需马上更新《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以及《工资停发表单》等相关资料归档整理。

(4)需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求与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以及所在部门对调入人员进行面试,了解调入人员的情况。

(5)人事部去申请人所在部门阅档,了解调入人员的具体情况。

(6)调入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其结果若与要求相符,由人事部开具调令。(7)办理调入手续主要有核实工资,填写《人员登记表》、《工资转移表单>以及更换工作证明等。(8)人事部与接收部门要马上填写职员的调入记录,并建立有关档案资料。

人事变动申请表

表8-6所示为人事变动申请表。

员工调动审批表

表8-7所示为员工调动审批表。

管理人员升迁计划表

表8-8 所示为管理人员升迁计划表。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2篇

流动人员登记制度

流动人员指本村外出务工、外来滞留人员或返乡人员(务工、学生),尤其是来自重点疫区的和省内州外的都必须作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经过和停留的地方、有无流行病学史、有无疑似症状等。从重点疫区来的要进一步近留观规程组织留观,各村登记情况要求不重不漏并准确及时上报办公室。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摭探 第3篇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形成及来源

人事制度纵深改革, 内部职能逐渐分化,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各地人才中心的最主要业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凭借各地人才市场搭建的平台得以发展。

从服务对象、档案管理部门、档案资料收集形成主体及档案作用与功能上看, 当今市场经济时期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发生重大改变, 尤其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资料的建立与形成, 正逐步从“要我建档”向“我要建档”过渡与转变。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作为一种崭新载体, 服务目标发生改变, 它的记载对象是工作单位不固定、流动性很强的特殊群体。此庞大群体由毕业时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档案, 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转出的人事档案, 社会新增就业人员提交建档的个人资料 (档案) 三大类组成。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现状与问题

(一) 人事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管理手段落后且缺乏积极主动意识

档案管理水平落后十分普遍。不少单位的人事档案专业人才比较匮乏, 达不到相关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 甚至没有专职人员分管人事档案工作, 管理工作处于收费、零散收集、不整理状态, 无法满足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流动人员单位不固定, 工作流动性强。专管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加之多数人员对档案管理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知之甚少, 繁琐单调的工作、巨大的工作量、诸多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导致档案管理部门难以主动地采取各种方法与流动人员取得联系。

(二) 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淡薄

当前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重当下眼前利益、轻档案的现象。

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对人事档案关注度、重视度不够。由于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档案材料新内容少, 致使很难了解甚至无法了解和考察流动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等现实情况。

也有些用人单位为解决原单位不愿放人而无法进行正常人事调动的情况, 采取只要个人提供一个学历证明, 本人填一份个人履历, 就可以重新建立档案, 无视原档案里其它涉及到的证明一个人成长经历、政治素质等记录信息, 从而造成人才流动没有约束, 使“重建档案”占档案管理的比例越来越高。

(三) 个人对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价值观多元、经济快速发展, 使一部分人在高薪高酬、高待遇的诱惑下, 加之一部分流动人员认为, 档案现在对个人来说没有什么用。采取“弃档走人”, 从而造成了“人档分离”现象。弃档、自存档现象对流动人员个人而言, 造成该归档的材料未归档, 形成人事档案内容单薄, 缺乏连续性。

(四) 档案移交程序不规范

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开展, 在求职过程中许多大学生违规自带档案, 或认为档案无用而将档案遗弃。个别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与人事代理机构协调沟通, 在转递档案时漏写甚至不填《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档案材料移交过程中导致重要档案材料缺失, 致使档案去向无从查找。更甚者, 某些单位无视人事档案属于机密性的文件的保密特性,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在人事档案传递过程中不通过专门指定的机构转递, 在邮寄转递过程中造成滞留、丢失和损坏。

三、规范提升流动人员档案的措施办法

(一) 树立积极主动服务意识, 提高管理水平, 打造专业档案管理队伍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在管理上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成立由人才开发中心正副主任、部长和档案管理员组成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小组, 构建一支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安心本职工作, 具有奉献精神的档案管理队伍;强化服务意识, 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上严格考核,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机制, 定期开展相关的知识和业务培训。

(二) 增强个人及用人单位的档案意识

通过大众媒体各种手段, 加强《档案法》的宣传, 提升个人与用人单位对人事档案的深刻认识。

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宣传要有针对性, 尤其突出强调档案材料对个人的重要性, 它承载人事档案内在利用价值, 是用人单位了解个人、对个人进行选拔和重点培养的重要依据。

对用人单位的宣传重点应侧重于档案材料严谨性和送达及时性, 严格规范档案的转递制度。档案管理部门旨在通过对各类流动人员的档案及时清理, 降低“弃档”、“死档”比例。

(三) 构建“以人为本”社会化开放式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

人事管理工作应该摈弃物本观点, 着力于人本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社会化、服务化的转变, 需建立社会化管理为全社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要求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规定, 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手续流程, 努力把好进出“三关”, 切实落实转入、转出、接收材料有登记, 务必做到查阅、借阅档案有登记。

只有严格档案操作规程, 规范建档依法管档, 才能保证所接收、转递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摘要:社会经济的发展助推人口流动, 现行的档案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给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带来了诸多瓶颈, 故需要在对其充分认识的基础之上, 加大管理工夫和力度, 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素质。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来丰富档案的材料, 及时提供流动人员的相关信息, 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效率, 方便用人单位任用人才。

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管理,现状,对策

参考文献

[1]刘晓强.加强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 (8) .

[2]施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档案与建设, 2003 (4) .

[3]程宏全, 任民, 朱依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与服务——以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为例[J].浙江档案, 2009 (2) .

[4]李桂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思考[J].兰台内外, 2012 (10) .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若干问题 第4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社会节奏日益加快,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越来越依赖于市场调控,其中就包括人力资源。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我国人员流动的速度和范围大大增加。

但如何对这些流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则是一个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重要问题。信息是管理的前提,因而对流动人员信息的准确掌握和合理利用就显得特别重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管理制度来掌控有效信息,是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

1当前我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档案内容完整性差。档案的完整是维护个人历史真实面貌的条件之一,但是当前很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内容不完整、重要信息没有全部得到反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流动人员的特殊性所致,如流动人员从原单位进入人才市场或调到其他单位之前,有些单位对已调走人员不重视,没有按规定将其档案移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管,而是让本人自带;二是,社会上各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如职业介绍所、人才市场较多较杂,有些受利益驱使,没有完全按照有关档案管理条例执行;三是。转递制度不健全,移交不及时,造成信息的遗漏或丢失。

1.2真实性得不到保证。由于流动人员工作流动不定的特性,在客观上给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及时补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给造假者提供了机会。这使得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人事档案的可信度受到严重威胁。

1.3人档分离问题严重。人事档案的转递则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本质特色,因此,做好流动人员档案转递工作无疑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但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混乱,移交不及时或不移交时有发生。一些组织和单位在档案转递过程中,未能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程序和要求进行,随意采取邮寄、自带形式转递档案,导致档案材料遗失。

2改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对策

2.1完善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于流动人员工作单位分散,流动性大,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档案材料收集带来了困难,因此,首先要尽快建立健全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要与流动人员或用人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严格执行。确保形成的材料及时归档。其次,改变传统消极的收集保存方式,传统的档案收集实际上就是对人事档案的“接收”,是整理之后单纯意义上的档案保存,实际上是只存不管,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意义。

2.2强化档案转递纪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难点在于人员具备较高的流动性,相应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相比,具有更强的流动性。一般来说,其他类型档案的移动是规律的、有限的: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随着流动人员不定期的、无方向性的流动而流动。因此,这就对其档案的转递有着更高的要求,确保其人事档案安全、顺畅转递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重点,当前,要特别关注以下两点:一是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二是交接档案一定要尽快移交,人员流动后留下的档案,流出单位应尽快将其档案转递到人才市场或新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在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立即登记入档。

2.3优化档案内容构成。档案的内容构成,不仅要继续保留传统的档案内容。如个人年龄、经历、社会关系等,更要重点创建反映个人专长、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个性化的内容。当前可以着重考虑创建能力档案,强调记载个人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以及参加各种资格考试、注册考试等反映个人才能的资料;另外,要及时将流动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等情况存入档案,为凭实绩选人、用人提供必要的依据。只有提高人事档案的应用价值,才能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5篇

为规范公司职工流动行为,促进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掌握员工流动信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在各部门、各管理处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有序招聘、录用及人员流动,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员工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员工招聘、录用、自请离职、辞退、人员流动等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生产经营及管理发展的需要,选配合适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工作,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岗位所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2、人员流动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稳定骨干、规范程序”的原则;

3、公司实行所属各部门、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编制、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人员资料收集及初审;负责招聘录用过程的组织协调、入职教育和入职手续办理。

4、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不得发生徇私舞弊等不廉洁的行为。

5、各用人部门负责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评,负责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及岗位培训等。

6、各用人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向公司人事部申报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需求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原因、岗位及人员数量、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和人员录用条件。社会招聘员工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6.1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记录等。

6.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岗位职业禁忌疾病等。

7、公司所属各物业管理处招聘录用员工需经过部门主管、小区负责人签字后递交人事部进行审核,经过公司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录用;

8、招聘员工面试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等,录用前及时告知公司人事部,并七天内将新进入职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4张等;

9、各部门、各管理处招聘员工前需填写《人员增补需求申请表》,并呈送公司人事部审核,由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招聘;

10、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用,不得办理入职登记手续。

11、员工正式录用后需填写《入职承诺书》、《职工登记表》、《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等;录用人员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我司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12、对根据要求政审的员工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个人《政审证明》材料;

13、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相关调查,以确认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14、试用期转正提前5天通知本人,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部门主管、部门及小区负责人就是否同意转正提出意见,并呈送公司人事部审核,由经理审批同意后转正,并调整转正工资;

15、试用期转正一个月内工填写《劳动合同签订自我鉴定表》,管理处负责人填写是否续签提出部门意见,公司人事部审核,由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16、单位和个人在人员流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各方的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劳动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

17、人员流动时,须向所在管理处提出申请,所在管理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并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答复。并在自同意之日起办理有关手续;

18、流动人员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流动;对未经批准,擅自流动的人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流动人员、管理处负责人的责任;

19、人员流动时,各部门、各管理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办理档案的转递等手续;

20、员工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并按规定填写《离职申请书》,经部门、管理处签署意见,并呈送交公司人事部审核,由经理室审批;试用期提前7天;

21、各部门、各管理处在收到《离职申请书》时,约见自请辞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对可挽留的优秀员工应尽力挽留,面谈结果形成《离职面谈记录》,并作为人员流动分析的依据;

22、自请辞职员工在获准离职后应办理工作事务移交并填写《离职人员确认单》、《工作交接单》和实物、财物等移交手续,由所属部门、管理处、公司人事部、经理室在《员工离职确认单》签字后,由公司人事部部办理离职薪资结算;

23、部门负责人辞退员工,应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详细列明辞退的真实原因,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人事部拟写《解除合同通知书》;

24、自动离职: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达3天者,公司向该员工发出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予以违纪辞退,并冻结其档案及人事关系;

25、协商解除: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参照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26、劳动合同到期提前30天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发出《合同续签自我鉴定表》,同时要求在收到通知书后最长5个工作日内就是否续签提出部门意见,并反馈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给公司人事部确认;由经理室的审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7、如公司确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由公司人事部拟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30天向员工本人递交《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28、因工作需要员工由现工作部门流动至其他部门时,由员工调入及调出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流动报批表》,并呈送公司人事部审核,经公司经理室审批同意后,由公司人事部为员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9、人员流动资料由公司人事部部备案;

30、对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未及时上报或迟报招聘、录用、人员流动、自请辞职及辞退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部门及小区负责人的责任;

31、本规程解释权属公司人事部。

上海海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6篇

1物资管理岗人员现状

1.1岗位流动量大、岗位兼职多

从接触物资管理工作至今的4年里,该岗位有92.31%[1]的流动率,其中有少数分公司1年要更换2名~3名物资管理人员,高频率的岗位流动不仅是单一企业的特征,而是成为了物资管理岗人员流动现状的通象。同时由于物资管理岗位发展空间小,物资管理的兼职现象非常普遍,13个分公司中仅有1名是物资管理专员,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现问题大家可以互相推诿,兼职的临时性和随时可替代性,导致员工对岗位毫无归属感,物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稳定。

1.2公平感缺失,物资管理人员的满意度低

在企业发展中物资管理工作往往备受冷落,一是员工大都认为物资管理岗的职业规划不明朗,在工资待遇与职称评定上与技术岗和管理岗等有明显的层次划分;二是部分员工认为物资管理岗技术含量不高,在实际工作中不存在经验累计的增值性;三是该岗位的人员往往是新到公司的员工,未经专门的物资管理培训直接上岗,大都人为工作不具备挑战性,员工满意度低。

1.3缺乏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忽视物资管理人员的培养

物资管理人员只有在熟悉了工作的具体流程、安排、规划及协调等工作技巧,再掌握基本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才能为管理层作出相关决策时提供可供参考的历史数据。但是,实际上物资管理人员缺乏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相关知识,不能根据生产技术要求、经营管理目标对库存物资进行合理规划、利用等,没有为生产技术前期提供设计可利用物料的清单,没有为经营管理提供可利用预测的合理依据。

1.4工作繁琐见效慢,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够

物资管理工作较为繁琐,重复性强,某个环节缺失,到后期就会出现账物不符的盘盈、盘亏,这就要求员工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物资管理的工作要经过一定的周期才能有明显的效果,因为它可以看成是一个小的系统,只有输入正确,才能保证输出结果的正确,而输入部分是物资管理员的日积月累,所以短时间内成绩并不突出;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够,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特别是燃气企业内部员工领用、借用物资等手续忽略或滞后,就会导致后期账物盘亏。另外,库存物资不能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库存管件不能及时更新、不注意保养造成管件生锈、管材暴露在太阳下等,都会对燃气企业财产造成损失。

2原因

2.1岗位的认同度不高,人员队伍建设缺乏稳定性

一方面,员工不能完全理解物资管理岗位的职责及其在燃气企业中的作用和意义;另一方面,公司领导对岗位不够重视,反映在薪资水平、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因此物资管理岗的流动率居高不下。岗位的流动使每一个物资管理人员对手上的工作总是处于一知半解,刚刚熟练就要进行下一个全新的工作,在这个交替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员工之间进行工作交接、经验传递,所有的数据都是从头开始,重复着前任的轨迹,只是水平的延伸,没有高度的递增。

2.2物资培训得不到重视,不能简单的认为其工作等同于库管

物资管理与财务管理有相同的部分,但是无论是整个社会还是企业对物资管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化要求,更没有任何资格认证能够证明胜任工作。因此,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但与财务相比都掌管着企业的部分资产,只是物化的形态不一样,却没有得到企业的足够重视。物资管理工作是一个物资综合管理的工作,其比库管对库存物资管理的范围更广,在库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入了对所需物资的采购、使用、储备、回收等行为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

2.3物资管理工作相当繁杂、琐碎,见效慢

物资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重复性,加上日益增多的事物处理,员工会对工作产生厌倦懈怠,积极主动学习知识的动力减弱,对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不够重视,物资管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提升。难以综合运用物资和技术、经营知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物资管理是一个至少以年为单位来衡量员工绩效的工作,因为它始终是一个动态过程,企业每天都要生产或施工,每天都会有收发物料产生。因此,物资管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状态,这种状态的纠正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显现效果,包括库房物资的.存储额、库房的合理使用率等指标。不熟练的岗位业务,不了解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就不能在工作中提出和总结可借鉴的技术和经验资源。

2.4物资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及岗位奖罚制度不明晰

物资管理工作是一个非常琐碎的工作,包括上报计划的准确性、收发料时间的不确定性,特殊情况下还要随时待命,物资的“先进先出”、物资日常的保养及维护、物资的摆放及台账更新、物资月底、季末、年底的盘库等工作,都需要在职人员有很强的责任心,其中一个工序有误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奖罚制度不明晰,会直接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定期盘库后,总会发现有某个物资“失踪”的现象,而物资管理员不主动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查找工作上的遗漏,对公司内部人员领料、借料手续更是能省就省,导致后期交接工作时账物不符、查无此物的现象比比皆是,无法正确记录企业资产真实的运行轨迹,更是影响对未来物资使用的归纳、总结、预期、借鉴等工作。

3应对措施

3.1重视开展员工入职前培训,动员全员参与

要及时与员工沟通、交流,让其意识到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物资管理工作长期职业规划,要将工作的持续性、职业化根植到每一个员工的意识里,要了解该工作是物资的管理部门,并不是物资的实际使用部门,必须动员全员参与到其中,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强调人的因素。

3.2要正确衡量物资管理的工作量,合理考核物资管理人员的绩效

要精细化工作内容,要在同等情况下把物资管理岗位作为一名技术岗或管理岗位同等设置。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包括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工作量难衡量性,表现在大多数的时候是催货、收货、发货、摆货、退货等繁琐的过程,所以该岗位要求员工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物资管理本身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应用多种综合性指标进行考察,指标中包括平时的工作表现、季末的盘盈、盘亏指标、库房的利用率、物资摆放要求、物资积压程度、物资计划上报合理性等。

3.3开展专门的物资培训,要充分了解物资岗位的职责范围

培训内容既要包括专门的工程物资部分,还要包括技术、经济管理等有关内容,将所有与物资链条相关的部分丰盈起来。物资的技术管理包括:图纸设计、生产维修、购置使用、维修改造、报废回收等;物资的经济管理包括:物资的投资购买、折旧变卖、维修费用预算与核算等,只有将这些方面综合起来,才能得到物资总效用的最大化。通过培训要让员工意识到物资管理的重要性及复杂性,提高对物化资产的重视程度。要用广义的眼光看待物资管理岗位,不要狭义的认为该岗位仅是库管,认真看待其存在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物资管理是物资在技术和经济的全面管理,要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就要通过充分了解物资的使用用途、使用状态、性能周期、保存条件等,才能保证库存物资在最优的状态时融入到工程生产中。

3.4强化工作交接的重要性,奖罚制度要明晰

员工流动是一个正常现象,如何将员工在原岗位上的经验高效的传递,是值得燃气企业人力资源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人员未流失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工作交接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员工请休假期间同样要重视工作交接,要落实到某位员工进行交接,要确保物资管理员休假中,同样有人管,最大程度地减少“有人领、无人还,有人用、无人收,有人借、无手续”等现象的发生。需求理论提到:人在满足初级的需求之后,会寻求高层次的精神追求,获取精神满足的方式是来自外部的认可。奖罚制度是激励和鞭策员工遵守纪律、勤奋工作,引导员工正向发展,肯定做出的成绩,惩罚未完成的岗位义务。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清晰岗位红线,矫正工作态度,强化荣誉意识。

4结语

物资管理是燃气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物资管理工作不仅保证物资供应的及时、准确,还可以减少燃气企业资金的占用,加快物资的循环利用、减少库房的过度积压,有效的提高燃气企业的利润率和竞争力。而物资管理员在工作中起到积极主动的作用,人员的流动无疑给燃气企业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而且周期越长效果愈发明显,因此燃气企业管理应该重视物资管理员的高频流动,明确人员在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才能在今后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寻求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作者:张元元 单位:陕西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何青.物资统计分析与物资管理的意义[J].经济视野,;5

2杜丽丽.工程物资管理初探[J].中国高新技术燃气企业,2014;25:156-158

3白琦琥.工程项目中甲供物资管理要点之谈[J].当代经济,;2:30-31

4任红梅.燃气企业物资管理人员的培养[J].当代经济,;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7篇

【文献号】16671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暂行规定

【法规分类】行政机构与人事

【颁布部门】人事部

【颁布时间】19961218

【实施时间】19961218

【正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 档案 ;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管理 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管理 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15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 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

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 档案 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 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 档案 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 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 档案 内容的;

(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改善 第8篇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从某些地方对流动人员建档的项目来看, 内容较为全面, 但是在某些方面依然存在不足, 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1、信息资料的完整收集整理较难

对于流动人员而言, 档案的不完整主要体现在建档时的疏忽, 主要是录入信息的残缺, 以及农民工在异地再就业时, 由于地域跨越较大, 使得新建档案不能成为原有档案的补充和延续, 从而造成档案信息的残缺不全, 随意性大。另外档案的真实性也大打折扣, 有些人擅自修改、伪造个人档案。由于流动人员工作流动性较大, 这在客观上给档案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使得一部分流动人员的档案材料不仅残缺不全, 而且真实性得不到保障, 这就使得人事档案的可信度收到严峻威胁。

2、档案传递不规范, 人档分离问题严重

目前流动人员的档案转递混乱、不及时移交或不移交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组织和单位在转递档案的过程中, 未按照流动人员转递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采取随意邮寄、自带档案等形式转递档案, 造成档案的遗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的档案材料, 需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而在实际工作中, 经常因为手续不全而出现“人档分离”的现象。

3、管理混乱, 人员配备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 某些民办企业、人才开发中心等不具备独立人事权的机构擅自接收和管理流动人员的档案, 严重扰乱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秩序。在某些基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没有专人负责, 造成档案管理混乱的现象。

二、改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措施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管理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加大各方面的投入, 保障人事档案材料的实体安全, 更关键的是实现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实现档案库管理现代化、档案资料电子化和档案服务网络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是档案工作的主体, 在整个工作中起了主导作用。为了提高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还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建设, 不仅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设施, 还要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 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关键。

2、完善收集工作, 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由于流动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散, 流动性较大, 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所以笔者认为要优化调整档案材料的内容, 确保档案真实完整。我们要创建能力档案、业绩档案和诚信档案, 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得以提升,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头档案”的产生。

3、处理好个人隐私保护和档案利用的关系

个人档案中的部分内容是属于个人隐私, 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但又要发挥档案的价值, 因此处理好个人隐私保护和档案利用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在做好个人隐私受到保护的同时, 要加强档案材料中飞隐私部分的合理利用。我们要建立流动人员档案与本人见面制度, 还要做好流动人员档案中非个人隐私部分的合理利用。在不损害流动人员的利益和所公开的信息有利用价值这两个前提下, 将非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合理分布在人才市场以及相关部分的计算机互联网上, 形成人事档案的数据库, 便于单位和个人查询利用。

4、拓展新的档案管理方式

人事代理是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新方式, 是人事管理最终成为一种公众服务的制度。在人事代理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拓展新的服务形式, 目前一些人才服务中心已经实行了“人才派遣”制度。这样一来, 用人单位可以打破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一体管理的局面, 能够准确选人, 实行人力资源共享。

显然,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问题, 当然一些档案工作中的实际工作问题目前难以合理解决, 希望本文的探索对我国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徐一珍、徐一群:《如何规范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 《浙江档案》, 2005 (10) 。

[2]张金雨:《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应合法化》, 《人才瞪望》, 2003 (3) 。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创新措施探讨 第9篇

1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是个人形象的一个“缩影”。它比较真实地记载了个人的历史情况、家庭背景、工作经历、人事任免及奖惩等基本信息,是社会和相关部门了解一个人的重要信息来源。目前,我国流动人员在思想上对人事档案性质、作用认识不够,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忙着找工作,对自己的人事档案无心问津,造成“弃档”现象大量存在;有些企业被原单位辞退、辞职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人事档案长期不管不问,造成“死档”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认为人事档案是私有财产,自己拿着就行了,导致“自揣档”现象普遍发生。以上情况造成工龄无法正常计算、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出国政审、计划生育、现实表现等相关证明无处开具;户籍更是无处可挂,失去人事档案应有的功能。

另外,我国在人事档案管理的体制上也存在缺陷。中组部、人事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但目前该政策落实得不够到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个人和单位违规管理档案的现象普遍存在,也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治理,造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秩序混乱,个人人事档案安全性、真实性受到严重威胁。

2 应对措施

2.1 加强宣传力度,发挥人事人才工作的“正”能量。必须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服务群体广泛了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重要意义,认识到“弃档”、“死档”、“自揣档”现象存在的各种弊端,不断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2.2 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首先应从实现档案库的信息化管理入手。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有管理权限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着高校毕业生的逐年增加、企业改制及事业单位配套改革,在每个人才交流机构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逐步壮大到现在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份。受传统“人工管理”、“看堆守点”的局限,在查阅、借阅、归档、统计等日常工作中有“漏档”、“归错档”、“假档”等现象发生。创新工作思路,创建人事档案信息专用数据库,将每个人的档案资料数字化,使个人档案信息化、透明化,避免以上现象发生。这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和政策选择。

此外,还要在服务手段上实现现代化。只有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系统平台,合理搭建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系统,才能真正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异地查询、资源共享。以利于人才的合理流通,从而更好地发挥人事档案的职能作用和公共服务功能。

2.3 加强人文服务意识,刷新公共服务机构的“窗口”形象。由于公共服务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枯燥的重复性劳动。每天都要面对庞大的服务群体,同样问题要解释几十甚至上百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面临的服务对象参差不齐,他们对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不甚了解,焦虑又急切,假若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稍有怠慢,就会引起一场“舌战”。工作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倦怠情绪。所以,一方面,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内功”修炼。要求有娴熟的业务技能,熟知相关政策规定、熟练业务操作,还要对各种“意外”情况应付自如;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无论是对待服务对象还是内部协调,积极主动对待,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有高效的服务手段,对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合理利用。要让服务对象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心”的服务,不断“刷新”公共服务机构的“窗口”形象。

2.4 完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较为落后,呈现出“慢热化”的发展模式,我国至今还未形成一套独特的管理模式。虽然中组部、人事部也不断下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但都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要不断完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制度。尽管中组部、人事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但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个人私自管理档案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在进一步加强档案法规的宣传的同时,要加大档案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对档案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营造知法、守法、维护法律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上一篇:哥特式建筑代表作品下一篇:汽车营销客户关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