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2024-08-09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精选9篇)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1篇

医学护理毕业自我鉴定

护理专业毕业护士自我鉴定小结: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护理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护理灵活化,爱心活动经常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都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医学护理毕业自我鉴定。

在各科室的实习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时参加护理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提问,规范熟练进行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专科护理操作,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能规范书写各类护理文书,及时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做好病人出入院评估护理和健康宣教,能做好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能做好术前准备指导,并完成术中,术后护理及观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能熟练进行内,外,妇儿及重症监护等各项护理操作,对各科室的急,危,老,重患者,能迅速熟悉病情并做出应对,在抢救工作中,一丝不苟,有条不紊,得到了患者的信赖和好评,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各类病例讨论和学术讲座,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对整体护理技术与病房管理知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半年多的护理工作实习,在带教老师的悉心指导与耐心带教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事故护理条例培训,多次参加护理人员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意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护理质量观念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让病人满意,这是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需求,因而丰富法律知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并且可以使护理人员懂法、用法、依法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毕业鉴定《医学护理毕业自我鉴定》。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通过半年多的实习,本人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有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努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是我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校期间本人一直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由于良好的学习作风和明确的学习目标,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参加社会实践 丰富了课余生活。是自己在各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高,锻炼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求学上进接受能力强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的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我始终以积极的信念和勤奋的态度,对护理工作满腔热情,将耐心、细心、热心、责任心贯穿于整个护理工作,在业务方面认真专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学到的新理论新观念及时的运用到护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工作尽职尽责、踏踏实实。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成为了科室的护理骨干。护理工作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和认可。

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收获颇多,让我从生命里爱上“白衣天使”这一神圣的使命。使我对医学理论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实事求是 精益求精 热爱医学事业的我 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决心全力以赴解除病人之病痛 使之有一个完美的健康,救死扶伤 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 为西部医学卫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尽我微薄的力量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 不断充实 自我 完善自我 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本人在校期间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在厚德博学,精益求精’八字校训的鞭策下,我努力学习,刻苦专研,勇于进取 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尊敬老师 团结同学 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临床实习期间 积极向临床各科上级老师学习医学知识 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不断的完善自我 充实自己 提高自我 在师友的教育和鼓励下 我不断努力下 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系统的掌握了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虽然仅仅三年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理论知识与临床相结合的重要 河池卫校给了我知识的源泉 使我步入了医学事业。在两年的时间里丰富了我医学的理论,从有到无,从简单到深奥,我逐渐了解了人体的结构,生理病理等特点。卫校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小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2篇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1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收获颇多,让我从生命里爱上“白衣天使”这一神圣的使命。使我对医学理论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实事求是 精益求精 热爱医学事业的我 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决心全力以赴解除病人之病痛 使之有一个完美的健康,救死扶伤 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 为西部医学卫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尽我微薄的力量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 不断充实 自我 完善自我 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本人在校期间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在厚德博学,精益求精’八字校训的鞭策下,我努力学习,刻苦专研,勇于进取 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尊敬老师 团结同学 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临床实习期间 积极向临床各科上级老师学习医学知识 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不断的完善自我 充实自己 提高自我 在师友的教育和鼓励下 我不断努力下 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系统的掌握了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虽然仅仅三年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理论知识与临床相结合的重要 河池卫校给了我知识的源泉 使我步入了医学事业。在两年的时间里丰富了我医学的理论,从有到无,从简单到深奥,我逐渐了解了人体的结构,生理病理等特点。卫校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小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2我所学习的是护理专业,转眼之间学生时代就要过去,我即将离开美丽的校园,走上社会,走进医院,而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护士。

本人从XX年进入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就读护理学以来,积极地学习相关的护理知识和认真工作,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也有过无法补及的过错。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使我充分意识的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的重要性,但是,当我们真正接触到病人后,我发现临床护理和我们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还是存在着差距的,自己不仅要有扎实的护理理论知识,还要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应具备有受伤观、爱心、奉献精神等。无论如何,在过去在校学习的几年是我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奋斗目标,不断完善自我,不断经历成长磨练的阶段。在其中我曾经努力学习护理相关知识,担任班干、社团干部和舍长时工作认真,与同学友好相处,积极主动参与班集体活动,也荣获奖励;可其中我也迷糊过,踏上过错误的路,但是我一直都在悔悟,它使我拥有动力更努力地完善自我,改正不足,让我的人生更充满信心与动力。

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上我给我个人的自我鉴定:在思想上,认真学习,积极向上,要有勇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团结同事,积极主动参与各种活动;在学习上要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不断扩展自我的知识面,提高自思想文化素质;在工作上,我一定能做到对待患者细心、耐心、爱心、责任心,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仔细做好每一项工作,善于工作,向护士长及资深的老师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在生活上,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条理,严谨生活态度和作风,丰富自己的阅历。让自己所学的护理知识充分运用到临床上,为病人更多的服务,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护理,帮助他们恢复健康。

人生总要不断地学习,不断的完善,争取克服一切的不足,努力奋斗,朝着目标,做好一名优秀的护理人员,我相信只要努力与付出自己一定行!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3通过半年多的护理工作实习,在带教老师的悉心指导与耐心带教下,认真学习“xxxx”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xx大精神,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事故护理条例培训,多次参加护理人员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意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护理质量观念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让病人满意,这是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需求,因而丰富法律知识,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并且可以使护理人员懂法、用法、依法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通过半年多的实习,本人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有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努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是我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校期间本人一直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由于良好的学习作风和明确的学习目标,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参加社会实践 丰富了课余生活。是自己在各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高,锻炼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求学上进接受能力强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的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3篇

1 临床资料

案例1, 李某于2006年6月24日被王某撞倒致右手第一掌骨粉碎性骨折, 受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王某怀疑李某的受伤方式、程度有问题, 于是就报案, 王某说李某是被他的自行车擦倒在路边的菜地里, 而且是下雨天, 不可能造成怎么严重的伤害。在鉴定时提交CR片, 该片显示右手第一掌骨粉碎性骨折, 我们对片子审阅发现骨折线有些模糊, 不像新鲜骨折, 一般来说骨痂形成期一般在骨折后2~4周, 而且手指出现骨痂的时间又比人体其他部位骨折出现的时间要稍晚, 而且骨痂的量相对要少得多。所以我们判断该患者的骨折时间最少应该发生在1个月前, 我们为了慎重起见, 请放射科专家进行了会诊, 又到CR机上调阅原始图像, 调节窗位、窗宽, 发现有中等量骨痂形成, 会诊意见与我们的分析结果完全一致。CR片损伤征象不符合新鲜骨折。提审李某, 最终交代是“碰瓷”事件。粉碎性骨折是李某自己1个月前用砖块扎的。为了成就“大业”, 他还请一帮兄弟帮助。到本案起, 已成功作案8次, 非法获利3万多元。

案例2, 2007年3月18日上午接到中国人寿南通公司的报案, 说张某有骗保可能, 请求我们协助调查。张某, 男, 45岁, 自由职业, 2007年1月3日在中国人寿射阳公司投意外伤害险一份, 理赔保额为37万人民币, 2007年1月18日发生交通意外, 造成张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介入调查, 首先我们审阅2007年1月18日张某的CT片, CT片示右侧颞叶见一片状等密度影, 其周围有广泛的水肿带, 我们立即断定这不是当日的外伤CT片, 随即联系了其患者的主治医生, 医生向我们讲述了诊治过程, 并提供了原始病历, 证实了我们的分析结果, 张某就是在2007年1月3日发生交通意外, 帮他参加保险的是他的孪生兄弟, 是一起预谋好的骗保案件。

2 讨论

2.1 利用病变出现的时间推断致伤时间

疾病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科学的时间过程, 它不因人们的不正当的意识转变而转变, 弄虚作假始终不会改变事实的真相, 骨折愈合过程一般要经过4个阶段, 即: (1) 肉芽组织修复期; (2) 原始骨痂连接期; (3) 成熟板状骨形成期; (4) 塑造期。其中成熟骨痂形成期, 该期大约在骨折后3~4周, 在法医检案中的应用价值颇大。经常需要鉴别受伤时间与X线片征象改变的时间是否相符的问题。对于颅内血肿同样有它的病变演变过程, 颅内新鲜出血在CT上一般呈均匀一致的高密度, CT值为60~80HU, 案例2的患者在报案的当日即出现等密度影, 其周围有广泛的水肿带, 这是不符合病变演变规律的, 所以我们认定是一起骗保案件。

2.2 利用病变形态推断致伤方式

因骨折形成的机制不同, 可造成不同类型的骨折, 反之, 也可依据骨折类型来推断致伤方式, 这在民事、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如案例1中的李某, 我们接到报案后, 根据王某的叙述的交通事故过程就感觉不合理, 李某是被王某擦倒在路边的菜地里, 而且是下雨天, 地面比较松软, 怎么可能造成粉碎性骨折呢?结合法医学有关致伤方式的理论及骨折的具体形态, 我们认为该损伤系交通事故形成的依据不足。后经过调查证实了我们的观点, 可见在分析骨折形成机制时, 应根据X线片显示的骨折形状并结合病历资料、现场勘察等方面的情况予以客观分析判断。

总之, 现代医学影像技术的快速发展, 对法医学的研究起极大的推动作用, 它不仅仅在推断致伤时间和致伤方式方面起到作用, 而且在伤情判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也起到明显优势。不管使用何种医学影像成像方法, 人体的基本病变演变过程是不会有太多出入的, 所以, 我们法医学工作者更应该加强业务学习, 在掌握法医学的基础上, 也要研究医学影像知识。只有熟练地掌握医学影像知识, 才能合理有效的辨别真伪, 才能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更好地为司法办案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恩惠.医学影像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

[2]程明, 刘金辉.4例诈伤的法医学鉴定[J].医学动物防制, 2006, (4) :273~274.

[3]任玉方, 丁元香, 张国柱.脑挫裂伤合并脑内血肿156例[J].宁夏医学杂志, 2004, 26 (6) :10.

浅析医学护理原则 第4篇

【关键词】医学护理 原则 重要性 对比分析 发展展望

【中图分类号】R156.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8-0545-02

前言

众所皆知,在医院中,医学护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关系到患者治疗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医学护理成为了医院日常工作中普通但无法忽视的一环,从而随着人们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医学护理原则以及医学护理相关的研究。医学护理,顾名思义可知:其为在医学治疗过程中对患者病人在康复过程中进行的一系列的治疗看护管理内容,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随着医疗器械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发展,医学护理已然成为了一个包含着丰富内容的工作,也在许多医学工作者的研究和突破下日益完善,而在医学护理中,医学护理原则成为了这一切发展的基石,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选择从医学护理这个话题入手,就医学护理原则在医学救治中的重要性、不同情况下医学护理原则的对比分析和未来医学护理原则的发展展望等方面对医学护理原则进行一番探讨,为我国的医学护理事业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医学护理原则在医学救治中的重要性

医学护理原则在医学护理中有着什么样的地位呢?第一,医学护理远着对医学救治有着指导性的意义,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在医学护理的过程中,医学工作者根据什么来进行护理的呢?首先一条就是医学护理原则。他们通过观察患者病人的临床表现以及症状,结合医学护理原则的相关内容,做出正确的判断,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保证患者能够在治疗或者康复的过程中安全健康有一个保障。其次,医学护理原则能够让医疗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放心的、正确的进行判断,同时还患者一个安心,在出现紧急的状况下,医疗工作者可以根据医学护理原则的相关内容,在客观资料信息的基础上,结合主观判断,对护理个体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根据护理个体不同的病证制订出各种不同的护理法则。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医学护理原则在医疗救治以及医学护理中发挥着其巨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医学护理的过程中,我们的医疗工作者是无法离开医学护理原则的。

二不同情况下医学护理原则的对比分析

在不同的医患情况下,医学护理有着不同的医学护理原则。就拿我们老祖中留下的中医护理来说,其和西医的医学护理原则就可以说是大不一样。在中医护理中,中医护理的原则主要以以整体观和辨证的基本理论為指导,以四诊所收集的主观、客观资料为依据,从而制定合理有效的护理原则和方法。中医在治疗上讲究的是相辅相成,根据“逆者正治”、“从者反治”的治疗原则来进行的,这一原则直接决定了其在治疗中的方法和措施,而在护理上也有着相通的地方,与之相对应的有“扶正祛邪”、“正护”、“反护”、“急则护标”、“缓则护本”、“同病异护”、“异病同护”、“三因制宜”、及“预防为主”等护理原则。而西医则完全不一样,西医讲究的是“治标”,针对不同的病况病情,用最为直接的办法进行治理,可谓是“粗暴简单”,在护理的过程中则也是如此。举例来说,西医在治疗过程中常常采用手术、静脉注射、以及给药治理,在护理中则以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检测检查等为主,常常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未来医学护理原则的发展展望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预见在未来,医学护理原则的发展会更为的完善,人们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来调整医学护理的方法和原则;我们也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某一天里面,在医学护理原则不断完善的历程中,医学护理一定能够做到在一切为了患者、一切利于患者的原则的基础上,医学工作者可以在完善的医学护理原则的指导之下,使得医学护理变得更为的简单方便,这中简单不单单指的是让医疗护理步骤变得简化,更多的是让患者在医学护理的过程中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痛苦,能够在精心的护理中快速的康复,而相关的护理工作者则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根据具体的医学护理原则做出最为有利的护理措施,给患者带来安全和安心。总而言之,未来的医学护理原则一定能够给患者和病人带来更大的便利和放心。

结语

通过上文从医学护理原则在医学救治中的重要性、不同情况下医学护理原则的对比分析和未来医学护理原则的发展展望等方面对医学护理原则的论述,我们可以预见:医学护理在发展的历程中还有着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而随着科学技术和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学护理的方法和原则一定能够日益丰富完善,给医学护理工作带来更大的光明。

参考文献

[1] 论护理学在救援医学中的地位和作用[J] 李宗浩 - 中华护理杂志, 2005 [2] 循证护理促进护理学科发展[J] 庞书勤, 陈锦秀 -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1[3] 浅析心理护理原则及不同年龄患者心理护理特点[J] 宗瑛 - 西南军医, 2007

[4] 从新的医院评审标准看现代护理质量管理理念[J] 王群 - 中华护理杂志, 2005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5篇

1自我护理的内涵及发展

Orem在1971年首次提出了自理的概念,她 认为自我护理是学习来的,而且是有目标和方向的 个体活动,是一种真实存在于生活中的行为,这种行 为是通过人自身及环境因素对它的影响,不断调整 和适应并逐渐成熟的,它对人的生活、健康和集体 产生影响[4]。Levin等[]在1979年提出,自我护理 是一个积极的认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病人为了提 高健康水平、阻止疾病发展、识别和参与治疗而采取一系列行为。Dodd[]认为,自我护理是一个自我 观察、症状感知、判断疾病严重性以及选择治疗的 决定过程。Gantz认为,自我护理分为自我护理维 持和自我护理管理两部分。自我护理维持指遵从正 确的健康行为,如合理的饮食、正确的锻炼和遵医 嘱服药等;自我护理管理包括:能识别自我健康微妙 的变化、评估症状和体征出现的重要性、正确对待 出现的症状和体征及监测治疗的效果这一系列全面 的、复杂的过程。自我护理管理要求病人有一定的 敏锐力和感知力,它是建立在自我护理维持之上 的[7]。这个概念的提出使得自我护理更具有可操作 性。在此基础上,WHO在发布自我保健的 概念,认为这是人们为了获得健康、预防和治疗疾 病而采取的措施和行为。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与相关因素:卫生(一般卫生条件与个人卫生)、营养 (饮食种类和质量)、生活方式(体育活动和休息)、环 境、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自我药疗。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6篇

刚开始听带课老师跟孩子们上课,认真学习她上课的方式和怎样管好课堂纪律。即使那样,我还是遇到了许多师范学校里没学过、事先也没有料到过的难题。毕竟试教的时候和正式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的心态是很不一样的。同时也佩服老师对付这些孩子们的方法。用小组比赛来管他们的纪律,一来可以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二来还为课堂带来一些活力。使课堂上不那么死板。听了几节之后我就开始试着讲课,一开始孩子们会乱成一团,不听你讲课,我用了老师的那些方法,可是发现后来慢慢的,他们开始接受你还有喜欢你,这是实习期最有高兴的事。也使越来越喜欢幼师这个职业。

转瞬之间实习就到了尾声,六个月的时间可长可短,却是最充实而有意义的半年,在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实习期间,我在学习、工作、生活、思想上都成熟了很多,这一段实习时间里我积累了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在实习期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在医院实习期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以病人的身体健康,疾病转归为目的,我们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无菌原则。医学生实习自我鉴定我们在内、外、妇、儿各个科室里,都是认真细心的做好各项工作,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能较正确地进行预防、诊断和处理。比较熟练的掌握了临床常用诊疗技能。本着三基、三严的精神,培养和提高了我们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其次,通过本次实习,与人交际的

能力,我自认为上升了一个台阶。第一堂课前,我的心“嘭嘭”直跳。但一旦走上了讲台,恐惧心理莫名其妙地跑到了九霄云外去了,然后顺利地讲课。还有,就是当偶尔讲错时,我会拿“太紧张”当借口,这样会缓和尴尬的气氛。另外,我发现与我的指导教师交流的也很顺利,这除了认真、坦诚的态度外,也与实习一个月练出的“胆量”密不可分。

记得刚进入医院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对医院的工作一无所知,幸好我的带教王老师脾气非常好,而且特别耐心,也有丰富的经验,让我比较快的适应医院的实习流程。

实习六个月是短暂的,按要求要轮完内、外、妇、儿以及耳鼻喉等科室,很多科室都只是短短几周的时间,其实实习也只能让我们初步了解医院工作的性质及流程,比如在儿科就要学着与小朋友沟通,在手术室就要加强自己的无菌观念,锻炼自己的胆魄,在耳鼻喉头颈外科就学会了耳鼻喉这些很专业的操

作,或许在今后的工作中都不会再碰到,但却是不可多得的见识,总而言之实习生活为我的人生增添了精彩的一笔,所以我会好好积累倍加珍惜。

在这段短暂的实习时间里,我们的收获很多很多,如果用简单的词汇来概括就显得言语的苍白无力,至少不能很准确和清晰的表达我们受益匪浅。实习期间的收获将为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总之在感谢临沂市人民医院培养我们点点滴滴收获时,我们将以更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的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的理论知识,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提高临床工作能力,对卫生事业尽心尽责!

实习尽管辛苦忙碌,但却是对我人生的一大有益的尝试和磨练。最后,我要特别感谢辛勤指导我的武老师,是他让我学到了很多的教学知识,使我从稚嫩的教学走向了成熟的教学。同时,我也要向指导和勉励我的孙老师以及六中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班主任工作方面,与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热心真诚、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在班级管理方面,我积极主动投身到班级各个方面中,小到自修课、眼保健操的监督工作,大到运动会、合唱、阳光体育,以及班队课的重要班级事务中去。对每项工作,事无巨细,都能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保证班级能够稳步前进。并且,在面对学生英语过关拖沓的问题时,能不辞辛劳的早起为他们把关,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与开导。医学生实习自我鉴定在两个星期的督促、劝解拖沓的学生过关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懒散的学生能够主动积极地来过关,并在期中考试中取得明显的进步。

医学专业生实习自我鉴定(一)为期十个月的实习生活转眼已经结束,时间过得真快。实习是我们将理论转化为能力,迈向临床的第一步,在实习期间我受益匪浅并将终生受用,我下面对本次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实习的自我鉴

医学自我鉴定 第7篇

医学生通常学习五年,而在校时间大部分是理论知识,只有一年的时间短到实践。虽然他们在实习期间不能完全掌握那些技术,但他们仍然可以对医学生的毕业有一个完美的自我评价。最重要的是自己在实习期间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近几年的学习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描述。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在学校获得过哪些荣誉,获得过哪些奖项,受到过哪些表扬等。,他们还有哪些收获和感悟,遇到的问题,吸取的教训。

一个优秀的自我评价就是要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任何特点也不可能一样。其实把自己最真实的情况写出来就够了。不用弄虚作假,要有自己的深厚感情。最后补充一下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什么打算,感谢学校培养自己。

医学护理自我鉴定 第8篇

关键词: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损害鉴定,比较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是按照法律规定实施鉴定权的组织形式, 既然鉴定活动具有公益性, 作为鉴定活动的承担机构, 也应当是具有公益属性的组织, 医疗损害鉴定是对诉讼制度的保障, 诉讼是公共活动, 鉴定机构是这些活动的参与者, 它只对鉴定结果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对法律和科学负责, 并不仅限于对委托机构或委托人负责, 只有具备公益属性, 才能保证鉴定机构不会沦为当事人的代理组织, 所以公益性是鉴定机构必然的属性。

1 鉴定机构社会属性

1.1 医学会的社会属性

社会组织, 又称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等等。这些叫法在内涵上区别不大, 与政府、企业相区别, 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自愿性和公益性等基本特征[1]。我国目前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 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医学会属于社会团体。作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团体之一, 各级医学会都有着悠久的历史, 中华医学会成立于1915年, 笔者所在的常州市医学会成立于1948年。各级医学会是按照1998年10月25日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医学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组织, 医学会在全国范围内都建立了健全的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医学会,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设有省级医学会, 各地级市也都设有市级医学会, 而且都有着十多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验。中华医学会自2002年开始承担政府转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职能以来, 累计在全国建立了400个鉴定机构, 医鉴工作人员达1500人, 建立了拥有10万名医学专家的医鉴专家库[2]。医学会作为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 始终把客观、公正、专业、公益作为鉴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鉴定质量不断提高, 公信力不断提升, 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 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外, 又先后承担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等多项政府转移职能, 在将来将承担更多政府转移职能, 医疗损害鉴定也应该确立医学会的主渠道作用。

1.2 司法鉴定机构的社会属性

2005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条件规定如下:有自己的名称、住所;有不少于20万~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申请门槛过低, 加上利益的驱动, 导致了司法鉴定机构数量的泛滥。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 江苏全省共有60家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许多都是由二级医院设立或是由退休法医组成。技术力量及各方面条件都非常有限, 根本不具备承担医疗损害鉴定的能力[3]。司法鉴定机构属于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它的营利性导致其只会热衷于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而忽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对社会利益的追求。目前绝大多数鉴定机构的设立是因为鉴定服务属于创收项目, 把司法鉴定看作一种投资获利渠道, 利润就是机构成立的出发点, 没有利益就失去了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热情, 在政府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 很难将其强行纳入公益体系, 鉴定机构不具有公益性, 医疗损害鉴定就很难把公民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包含进去。目前, 我国司法鉴定机构采取市场化管理。市场化的特点是通过各种手段或策略唤起人们的消费意识, 争取更多的顾客, 通过提供有利于客户的服务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医疗损害鉴定的社会公益性本质决定它不能按照市场化经营。如果将消费与受益结合起来, 司法鉴定就丧失了公正性。正因为如此, 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将司法鉴定服务完全交给市场, 即使社会诚信体系很完善的国家也不例外, 如英国、德国基本上还是以国家设立的鉴定机构为主[4], 更何况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距离完善还十分遥远。

2 鉴定人员的条件

医疗损害鉴定无论是由医学会组织, 还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组织, 鉴定人员的组成是其核心问题, 将直接决定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鉴定人员的资质和条件, 也是构建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焦点问题。

2.1 医学会鉴定人员条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1) 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 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3) 符合前款第1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基础上进行筛选, 入选条件要求更高。医学会鉴定专家的产生是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 人数基本上在5人以上, 既包括临床专家, 也包括法医专家。

2.2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条件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专家的产生是通过指定或者直接选择产生, 人数基本上只有2~3名。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 医学会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明显高于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要求, 即医学会要求鉴定人员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任职3年以上, 而司法鉴定人的最低要求是“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因此, 大量从高等医学院校毕业、没有从事过临床医学工作的人在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一段时间后, 即可通过考核获得司法鉴定人资格, 成为司法鉴定人[5]。医学会的鉴定专家通常具有争议所涉学科的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 但司法鉴定人却往往不具备此类专业知识。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多系法医出身, 相对缺乏临床实践经验。同时, 即使部分鉴定人为临床医生, 但由于目前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临床分科的细化, 鉴定人也不可能通晓所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5]。

由此可见, 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在专业素质方面较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 亦符合法院委托鉴定的专业资质要求。

3 鉴定收费

鉴定收费是老百姓维权的一道门槛, 本身看病已经花去了大量积蓄, 如果鉴定收费高昂, 无疑更增加了他们的维权成本, 也许许多人因此就放弃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一些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可能会采取偏激的手段进行维权, 这也是医院暴力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因此, 医疗损害鉴定的收费必须体现社会公益性。

3.1 医学会鉴定收费

医学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鉴定收费充分体现了社会公益性, 不仅低廉, 而且收费标准坚持十多年不变。就笔者所在的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 根据2002年10月14日发布的《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2]368号、苏财综[2002]137号) 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 (1) 鉴定专家在7人以上 (含7人) 的, 按首次鉴定2200元/例次, 再次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 (2) 鉴定专家在7人以下的, 按首次鉴定1700元/例次, 再次鉴定2200元/例次收取。2002年至今, 10多年过去了, 鉴定收费仍按此规定执行。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 》 (苏高法审委[2010]16号) 规定, 医疗损害鉴定的费用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的收费标准体现了社会公益性。

3.2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收费

长期以来, 由于司法鉴定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 加上司法鉴定机构自身的利益驱动, 司法鉴定收费一直居高不下, 也是社会反响强烈的焦点问题。鉴定机构的收费不是按例收取, 而是按项计费, 1例普通的医疗过错鉴定动辄就要上万元的鉴定费。而且各地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不统一, 差异较大, 影响了当事人和法院对鉴定机构的选择和确定, 进而影响了诉讼效率;由于收费问题, 导致不少当事人对法院选出或指定的鉴定机构缺乏信任, 法院依据鉴定结论作出的最终裁判结果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甚至出现鉴定机构与法院通过回扣关系建立业务纽带等不正常现象[6], 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正因为如此, 2009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9]2264号) , 对司法鉴定收费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 并规定了浮动幅度。其中医疗纠纷鉴定每例4300元、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每例1200元、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伤病关系鉴定每例1000元、医疗费合理性评定每例600元、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每例800元等, 这些费用都可能在同一医疗损害鉴定中进行累加, 而且还有浮动的幅度, 由于其营利性的驱动, 基本上是就高不就低, 相比医学会鉴定, 收费仍然过高, 不具有社会公益性。

4 鉴定程序

4.1 医学会鉴定程序

根据2010年6月28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0]61号) 规定, 医学会可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依法组织医疗损害鉴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卫生部令第30号) 详细规定了鉴定的组织者和分级管理制度、鉴定程序的启动、中止和终止, 鉴定专家库的设立、鉴定专家组的形成和主要学科的确定, 鉴定专家的回避, 鉴定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鉴定材料的提交、鉴定听证会程序以及鉴定结论的书写规范等内容。江苏省医学会于2010年12月21日下发了《医疗损害鉴定实施细则 (试行) 》, 又于2011年2月11日下发了《医疗损害鉴定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医学会于2010年11月15日出台了《浙江省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办法 (试行) 》, 北京医学会于2013年1月14日下发了《北京医学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暂行规定》, 这些细则、办法的出台, 使得医疗损害鉴定相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程序上更科学、更公正。

4.2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程序

目前司法鉴定机构关于程序方面的规定, 只有2007年7月18日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部第107号令) , 这部程序通则是针对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在内的一个总的鉴定程序方面的规定, 针对性不强, 远不如医学会鉴定程序详尽和规范, 对于司法鉴定机构如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更是没有明确的鉴定程序可依照。比如, 多数司法鉴定机构不召开医患双方参加的鉴定会, 医患双方无法当面向鉴定人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 鉴定人也无法就一些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或需要进一步查明的事实现场向医患双方进行调查询问, 也使鉴定人无法通过现场查体对患者损害后果有一个更加客观的评定。另外, 司法鉴定人因为其临床医学专业知识的欠缺, 常常聘请有关医学专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但却拒绝提供咨询专家的资料, 使得医患双方申请咨询专家回避的权利无法得到实现, 亦经常在实践中引起双方的争议。

5 医疗损害鉴定选择医学会的必然性

综上比较可以看出, 医学会相比司法鉴定机构, 社会属性更具有公益性, 更能体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医学会的鉴定人员具有更高、更专业的业务素质, 鉴定程序也更加公开、透明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唯一的优势就是中立性, 独立于医疗系统之外, 但这无法掩盖它专业知识的欠缺;医学会在鉴定专家方面有绝对优势, 专业性、科学性没有问题, 关键是公正性, 而公正性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避免。因此, 医学会是医疗损害鉴定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赵素兰.非政府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J].学术论坛, 2006 (03) :152-155.

[2]张灿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年达8万例次[N].健康报, 2010-07-05 (02) .

[3]吴立香.医学会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必然选择[N].医鉴工作通讯, 2012-02-15 (08) .

[4]田文昌.走马观花欧洲行-欧洲六国证据立法和司法制度考察随笔[J].中国律师, 2001 (06) :32-35.

[5]陈志华.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之合法性研究[J].证据科学, 2011, 19 (03) :275-289.

水中尸体的法医学鉴定 第9篇

摘 要:目的:对水中尸体的法医学鉴定进行分析。方法:回顾分析100例尸检资料,统计死者基本资料如年龄性别等,并对死亡原因、死亡方式进行判定。结果:100例水中尸体,法医学鉴定,意外死亡事件居多,与溺水死亡尸体特征相符,其次为自杀、他杀。结论:水中尸体法医学鉴定中,需结合多个角度包括现场勘查、硅藻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以及尸体解剖等,准确判定死者死亡方式。

關键词:水中尸体;法医学鉴定;死亡原因

水中尸体鉴定是当前尸体检验中面临的主要难题,从法医学角度,对于因自杀或意外而在生前入水的被称为溺死,而死后入水被叫做抛尸入水,多为他杀。由于水中尸体法医学检验中,需综合现场勘验、尸体解剖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等,整个鉴定过程极为复杂,死者死亡原因确定较为困难,需采取有效的检验方法。本次研究将就此进行分析。

1资料及方法

回顾分析2012年1月~2015年1月100例水中尸体尸检资料,涉及现场勘查资料、案情调查结果、硅藻检验以及其他相关辅助检验结果。

2结果

2.1尸体一般资料

2.1.1一般资料

100例水中尸体,男64例,女36例,年龄1~74岁,平均(25.4±8.2)岁。按不同年龄段划分,0~10岁、11~20岁、21~30岁、31~40岁、41~50岁、51~60岁、61岁以上各3例、12例、42例、12例、9例、6例、5例。

2.1.2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

对100例尸体均采取现场调查、尸体检验、现场勘查等,进行死亡方式认定,其中意外、自杀分别为79例、21例。死亡原因认定,93例为溺死,其余7例中,4例被认定为颅脑损伤,他杀后抛入水中,2例为扼颈窒息,1例为殴打致死。

2.2尸体腐败、损伤与尸源情况

2.2.1尸源情况

100例水中尸体,有61例在体貌特征、纹身特征方面明显,为新鲜尸体,可被直接认定尸源。另外39例为腐败尸体,需利用DNA鉴定方式,与死者亲属比对认定,认定成功24例,对比认定失踪人员库,15例尸源认定成功。

2.2.2尸体损伤

水中尸体生前损伤共9例,检查发现体表擦划伤、心肺创口、胸部创口、脑挫裂伤、颅骨骨折、头皮创口,且对损伤处检查,有骨折处组织、软组织以及皮内出血等。同时,有8例被认定为溺水过程中出现损伤,表现为皮肤擦划伤。另外,11例实尸体因在水中而受到毁坏,以蛆虫咬食、鱼蟹咬噬、挫裂创等为主。

2.2.3尸体腐败

39例腐败尸体,于夏秋季节发现28例,于冬春季节发现10例。对39例腐败尸体行硅藻检验,检查内部脏器情况,发现39例死者肺中均有硅藻,19例死者肾脏中发现硅藻,12例死者肝脏中发现硅藻。

3讨论

3.1水中尸体个体识别

法医学鉴定中,应注意做好个体识别工作,如其中新鲜尸体,在尸源认定中,可结合其纹身、性别、年龄、身长与容貌等综合特征,对于难以辨认特征的尸体,鉴定中应注意采取DNA检验方式,对比失踪人员库。本次研究中可发现,通过DNA鉴定方式,与死者亲属比对认定,认定成功24例,对比认定失踪人员库,15例尸源认定成功。充分说明法医学鉴定中,个体识别方面可结合死者综合特征、DNA比对等,若实际识别中仍存在未知名尸体,要求将DNA检材、指纹等录入尸体库中,可在日后通过比对失踪人员库,达到尸源认定的目标。当前,公安部门在失踪人员库、未知名尸体库建设方面已取得较多成就,法医人员应注意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1]。

3.2水中尸体死亡原因

本次研究中可发现,100例水中尸体,死亡原因以溺死居多,其余如扼颈窒息、颅脑损伤死亡等都极易被辨认,若为他杀,可在鉴定中发现不存在溺水征象。当前法医学鉴定中,在死亡原因确定方面可采取硅藻检验措施,对生前入水溺死的判断极为可靠。实际利用硅藻检验方法中,应注意取材过程中做好污染控制,尽可能寻找完整组织,经过实验室处理,并对现场水域的水进行提取备检,可提高检测准确率。由于硅藻微小,受溺液影响,会向各器官组织侵入,此时检验过程中便可判断各器官组织是否有硅藻,若存在硅藻,可被认定为溺死。而在死后入水情况下,或水中猝死,仅会在死者肺组织中发现硅藻,其他各器官无硅藻[2]。

3.3水中尸体死亡方式

法医学鉴定中,死者死亡方式判定极为困难,所得到的判定结果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具体检验中,可结合实体损伤情况,对损伤是否为致命伤、非致命伤进行判断,并对生前损伤或死后损伤认定,将所有认定结果结合,包括损伤特征、程度、形态以及分布情况等,对自伤、他伤进行确定。本次研究中发现,水中尸体生前损伤共9例,损伤表现以体表擦划伤、心肺创口、胸部创口、脑挫裂伤、颅骨骨折、头皮创口等为主,且对损伤处检查,有骨折处组织、软组织以及皮内出血等,可被认定为他杀,均无明显溺水征象。而其他案例,在损伤情况并非为致命伤,如动物咬食、挫裂伤、擦划伤等,有明显的溺水征象,并非致命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部分尸体在水中处于高度腐败情况,缺少相应的检验条件,对其死亡方式认定中将面临较大的难题,法医学鉴定中,应尽可能从多角度着手,包括现场勘查、案情调查等,使鉴定结论更为准确[3]。

综上所述,水中尸体进行鉴定中,需做好个体识别、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确定工作,以此使鉴定结果准确率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陈光辉,孙建. 硅藻检验在水中尸体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J]. 广东公安科技,2014,10(3):71-73.

[2]孙丞辉,王彪,李正东,秦志强. 溺水尸体硅藻检验的研究进展[J]. 法医学杂志,2015,12(6):46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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