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2024-06-27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精选6篇)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1篇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我校接到文件后,认真做了自查,与配餐公司联系,检查了食用盐,他们承诺使用的食用盐是中国盐业公司监制的小包装食用盐,从盐业总公司购进,没有使用不合格的食用盐。学校使用的是直饮水,我校已经在防疫站做了水质监测,结果需要十天后才可以得到。

育贤小学 2011.11.4.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2篇

自 查 报 告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亲自抓,亲自部署,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总务主任颜衍老师专管。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并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定期开展全校性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对照评价内容狠抓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二、制度建设

我校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了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监督管理

按照镇学校会议精神和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的要求,逐条落实,进一步完善。我校每天都安排曾炳元老师专门负责人过目进入食品的原料,保证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定期组织食堂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形成强大合力,发扬团队精神,各负其责,洗净、淘好、烧熟煮烂,时时小心处处把关,防中毒、投毒。齐心协力办好学校食堂。积极组织、开展、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比如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体检,食堂员工体检过关,持健康证上岗着装到位,食堂卫生合格。全员发动开展多种形式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讲究个人饮食卫生,杜绝了学生到校外的不卫生的小吃店就餐或到小卖部买高危食品的现象。

四、保障措施

我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状,校长负总责,后勤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黄建华老师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今年学校大力改善了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以及加大对食堂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如食堂购进了冰柜、消毒柜等设施,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我们还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消除学校及周边区域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五、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我校认真贯彻《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督办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我校原料采购、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及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整治,利用学校校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我们不断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意义上确保无任何因食堂管理不善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利用课间操和集会时间,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以上是我校在落实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中做到的事和正在做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整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让我们的工作经得起上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考验。

学校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3篇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4篇

根据省食药监餐【2011】234号文件的指示精神,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辖区内各类学校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的通知,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类学校食堂58户,其中高中食堂3户、高职高专食堂1户、中小学食堂54户、幼儿园食堂0户,均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100%。学校自办食堂的共0户,占总数的0%,承包经营的有58户,占总数的100%。有30家中小学由于学校食堂规模的限制,仅能解决部分师生的就餐问题,还需外购盒饭来解决师生的用餐。

二、自查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进行自查打分,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主要问题集中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这几个环节上。部分学校存在食品原料加工清洗池与餐具清洗消毒池混用、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不完整、食品留样的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未能做到使用登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5篇

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根据潼南食药监【2011】103号《潼南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建章立制 措施到位

1、学校成立了由一把手曾永志任组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2、完善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工作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日查登记制”、“政务领导、值周教师双查制”,定期分析学校的隐患,加强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和班主任签订学校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本班

4、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有专人管理(分管领导:邹驰,具体管理责任人与验货登记人:冷红梅),坚决贯彻执行《潼南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品,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中毒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了对学校食堂、水源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定期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

二、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自查表》的要求检查食堂工作

1、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学校每期要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审查和办理健康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且不能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学校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辞退。

2、注重食堂的环境卫生

学校政务值班人员每天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有防护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足够通风,排烟的设施,垃圾和废油脂的处理一律按要求处置。

3、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认真做好了食品留样、食品试尝工作。

(2)、把好“消毒”关。厨房里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煮消毒,学生餐具每天按时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把好使用食品添加剂关。学校食堂除了在做馒头、包子时按标准使用外,其余食品在烹饪过程中均未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人员每天做好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详细记载。

三、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四、存在的问题

(1)、学校经费不足,导致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够标准。(2)、学校食堂人员都是临时工,待遇少,工作积极性低。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以后工作中再接再励,把本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潼南县新胜镇明镜小学校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自查报告 第6篇

贺教通发[2011]194号

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小学、幼儿园(民办):

近年来,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 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从总体上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近期个别学校疏于管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就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号)和《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37号)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信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贺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校自查报告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1年11月22日前上报局综合办公室。同时各校尽快整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准备迎接区市县各级各类检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安全 整治 通知 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送: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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