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2024-06-17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精选13篇)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1篇

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x县委 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xx镇就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交办群众举报件和交办环境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整改,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关于强化xx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责任划分,推进工作落实。

(二)长滩x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一是xx镇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民间河长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内巡查,镇环保办、治理办开展日常巡查,仙阁村安排专人巡查,未发现有群众戏水、野炊游玩、洗衣、淘菜、放养家禽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生活活动;二是县水务局、xx镇政府、xx镇派出所联合开展不定期水源保护区垂钓、露营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对前期长滩x饮用水源周边已拆除的xx户养殖户养殖圈舍、x户农户房屋和x家农家乐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巡查,防止反弹。经排查无复燃情况;四是制定《xx镇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予以实施。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禁养区圈舍拆除。对前期组织拆除的禁养区范围内xx户养殖户圈舍开展“回头看”工作,采取社长每半月巡查一次,村干部每月巡查一次,驻村干部每季度巡查一次工作方式,确保无复养现象;二是面源污染治理常态化。每月对河渠周边xx户农户(农家乐)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按时处理,同时对周边养殖户、农家乐加强日常监管,驻村干部每月巡查一次,镇环保办、农林站、治理办及村社干部开展日常巡查;三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加强保护区绿化和水土保持,鼓励周边群众采取有机管理,摒弃农药化肥的使用,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达到防止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的目的。

(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工地扬尘治理,督促施工方必须裸土覆盖,及时冲洗出入工地车辆;坚持镇域道路有脏必冲,街道每日冲洗至少x次,每日冲洗面积x万平方米以上;及时查处秸秆和果袋露天焚烧行为,全镇无秸秆和果袋焚烧的现象。

(五)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管理。镇域内河渠x库实现河长制管理工作全覆盖,明确各河渠x库河(库)长及职责;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每月按时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并通过村村响、宣传单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普及;三是组织进行清河行动,截止目前,我镇清理河道淤泥、垃圾共计xx吨;四是对前期封堵排污口的农家乐加强巡查,对农户偷排寻根到底,不整改不松手。

(六)“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对前期已清理整改完毕的x家“小散乱污”工业企业建立“回头看”机制,加强巡查监管。经排查,未出现有反弹和新增现象。

(七)环境信访问题处理。xxxx年至今我镇收到环保问题信访件共xx件,均已全部办结。同时,建立信访“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八)垃圾摸底清理检查工作。我镇坚持每天开展垃圾清理工作,边清边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治。

二、工作亮点

一是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治理,委托xx镇钓鱼协会对x河xx段进行管理,及时清理x河两岸垃圾,对禁渔期捕鱼现象进行制止,对两岸偶有偷排行为及时处置;二是推广“平安x”微信公众号,鼓励群众对直排偷排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三是强化网格化环境日常台账监管,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保护;四是被县委政府表彰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长滩饮用水源周边无群众戏水、野炊游玩、洗衣、淘菜、放养家禽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生活活动,无排污行为,已拆圈舍、农房和农家乐无反弹现象;二是前期已拆圈舍无复建、复养情况;三是大气污染工作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河长制工作实现镇域全覆盖,清河行动有效常规性开展;五是已清理整改完毕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无复燃和新增情况;六是环境信访问题都已办结;七是垃圾治理工作常态化。

四、存在的问题

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沿河两岸的群众治水护河的主观意识不强,农户习惯性向河渠内乱倒杂物、乱排污水。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车、村村响等开展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环保氛围;鼓励更多民间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实行动态监管。对畜禽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重难点问题,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和治理。

(三)加强工作督促考核。对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查,对履行不力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绝不手软,加强追责问责,充分压实责任。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2篇

签发人:

中共永丰镇委员会 永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永丰镇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总结

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凉办发〔2017〕12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凉整改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从《凉州区

(1)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到每周会镇干部集中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组织全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2)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张万平,党委副书记、镇长邹杰为组长的永丰镇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议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保护问题。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全省“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为契机,在永丰小广场举办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主题的2017“六五”环境日环境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百题万卷”知识答题活动。

截止目前,第一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全镇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

二约谈、三问责”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形成环境保护硬约束。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执法监管,推动全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截止目前,第二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全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形成推动和保障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合力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3、根据反馈意见“

三、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强化执法监管。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镇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管,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共排查五坝河滩1条,规模养殖场6个,排查餐饮业12家,辖区内医疗机构11家,学校5所,商铺80家;督促3家木材加工厂停产整顿,督促2家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限期整改。

(2)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和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向各村及镇属各单位印发《永丰镇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永丰镇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把每周五定为环境卫生整治日,发动群众对村组道路、村庄周边及

工作整体较为被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各村及相关驻镇企事业单位印发2017《永丰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签订《永丰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切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五禁决定”,与群众签订《“五禁”承诺书》,明确承诺义务,提出违诺惩戒措施,发放宣传材料和通告1000多份,批评教育野外放火人员100余人,处罚野外放火人员10人。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对建设工地和拉运砂石料车辆进行洒水抑尘处理。四是已督促列入2017年整改任务的2家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截止目前,第八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确保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力争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终期目标任务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5、根据反馈意见“

九、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镇党委、政府每年2月底前依据上水污染防治情

截止目前,第十五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制定分计划,按步骤实施。通过整改,完成了2014年以来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治理工作,从严审批新注册燃煤锅炉。

7、根据反馈意见“

十六、全省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一照一单一票”。要求煤炭经营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煤炭质量可追溯,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对辖区内卸煤车辆及时发现及时索证索票,对存在的问题拉运车辆及时制止,并上报查处。二是加大煤炭经营整治力度。对优质煤配送网点覆盖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规划第二处优质煤配送点,确保辖区优质煤配送网点覆盖到位,定期配合质检部门对进销情况进行督察,禁止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煤炭。对违法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行为上报工商、质监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利用宣传车宣传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动员辖区居民、生产经营户使用洁净煤和其他清洁能源。

截止目前,第十六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加强全镇商品煤煤质监控,加大查处全镇劣质煤销售和使用,新规划一处优质煤配送点,宣传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动员辖区居民使用洁净煤,禁止不符合煤质管控要求的散煤、型煤运输及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长期坚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

2017年11月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凉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凉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我镇从11大类问题中梳理认领了10类问题,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到每周会镇干部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2.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成立以党委书记张万平,党委副书记、镇长邹杰为组长的永丰镇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议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保护问题。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以全省“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为契机,在永丰小广场举办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主题的2017“六五”环境日环境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百题万卷”知识答题活动。

更多转移支付资金;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加快资源要素产品价格改革、环境成本内部化改革;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运营机制;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镇村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问题反弹严重的站所和责任人,采取“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形成环境保护硬约束。

三、积极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围绕国家级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巩固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治理成果。推动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加强祁连山水源涵养林、高山湿地及旱区湿地恢复。实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荒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四、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

1.严格落实过剩产能化解责任。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面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扎实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全

工商、质监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镇党委、政府每年2月底前依据上水污染防治情况,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督导,严格执行全镇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反弹严重的责任人,采取“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措施,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形成环境保护硬约束。三是完成”河长制”方案编制,落实河长制责任,运行督查巡查台账。确保确定的和总体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按照《凉州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土壤污染现状。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4.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构建危险废物安全防控体系。

六、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和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向

2.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镇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管,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共排查五坝河滩1条,规模养殖场6个,排查餐饮业12家,辖区内医疗机构11家,学校5所,商铺80家;督促3家木材加工厂停产整顿,督促2家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限期整改。

九、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铁腕执法、强力整治,彻底消除突出环境问题。

2.确保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十、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省、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

永丰镇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措施落实情况

2017年11月

传活动主会场为契机,在永丰小广场举办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主题的2017“六五”环境日环境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百题万卷”知识答题活动。

截止目前,第一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根据反馈意见“

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危机感、紧迫感不强,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导致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以上率下,通过工作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切实靠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永丰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2)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以上率下,通过工作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督导,切实靠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3)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

投入大小机械600台次,拆除残垣断65m,清理草堆60余处,清理粪堆800余处,清理垃圾堆60余处,清理土堆60余处,清运垃圾1200多吨。

(3)强化公众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4)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凉州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致使本辖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截止目前,第三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4、根据反馈意见“

八、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各村及相关驻镇企事业单位印发2017《永丰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签订《永丰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切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五

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6、根据反馈意见“

十五、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甘肃省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实施计划,制定整治方案,做好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我镇辖区内锅炉燃煤锅炉调查工作,健全完善了台账资料并实施清单化管理。辖区内列入2017年整治任务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有2台,武威五中锅炉已整改完成验收达标,永丰卫生院锅炉已完成电暖改造。

截止目前,第十五项问题已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7、根据反馈意见“

十六、全省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环保部:加强督查指导应对 第3篇

环境保护部14 个督查组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1 省 (市) 重点城市开展专项督查, 重点督查各相关市县应急预案的启动与落实情况。12 月19 至20 日, 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1.2 万人次, 现场检查企业数10 829 家次, 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90家。督查组均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要求相关地方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

根据督查情况和专家研判,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一要严格按照预案启动响应,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发现落实不力的情况, 立即进行问责;二要加大对污染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确保达标排放;三要重点加强原煤散烧管控, 有针对性地减少污染积累。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4篇

近年来,宾川县共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4个,批准立项建设3个,分别在州城完小、宾居镇初级中学、大营初级中学。各项目学校把少年宫定位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素质技能培训基地、实践能力提高平台、学生课外娱乐活动场所,以教育和服务本镇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根据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和兴趣爱好,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让少年宫成为农村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摇篮,让孩子个性得到发展,特长得以发挥。

目前,3个少年宫建起了图书阅览室、音乐室、体育室、器乐室、舞蹈室、棋牌室、书法室、美术室、鼓号活动室,配备了德育类(经典诵读教材、优秀影视光碟、经典文学等)、艺术类(常用乐器、美术书法用品工具等)、体育类(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篮球等)、实验类(标本制作工具)、棋牌类(象棋、围棋、跳棋等棋类用品)器材。在人员配置方面,宾川县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通过依靠学校全体教师,整合中心校教师资源,聘请民间艺人、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组建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建立了“学校统一领导、班主任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具体实施、全体教师人人参与”的活动实施管理体系。

督查组对宾川少年宫创建、运行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各项目学校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相应的活动,以促进当地民族文化的传承,更好地促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宾川县委书记岳立松表示,宾川县将在中央文明办和省、州文明办的大力支持下,更加重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让其发挥更大作用。

大关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本刊讯(通讯员 蒙世清)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大关县教育系统以“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着眼实效,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全县教育系统102个党组织和965名党员把强化学习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不断激发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打牢纠正“四风”问题的思想基础。活动伊始,局党委、机关党支部、各学校党组织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群教活动相关会议精神及资料,在抓好学习传达的同时,积极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县教育系统102个党组织的实施方案中发现,“不走过场、可行性强、群众利益至上”,成为实施方案的明显特点。目前大关县教育系统共开展集中学习60余场次,书记上专题党课28场次,最美教师宣讲报告26场次,观看《基石》专题片27场次,举办专题培训28场次。

为切实查找局机关、学校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教育局党委采取多种形式就本局党委在执政理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和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点应解决些什么问题,广泛征求干部教师、退休老同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意见。一是召开了干部职工、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听取对教育局党委及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各学校召开了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征求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教育局意见箱和发函征求意见;四是深入天星镇扶贫挂钩村营盘村,与村“三委”、村民小组长、党员、学生家长、扶贫对象共25人进行座谈,征求对教育和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央环保督查情况工作汇报 第5篇

中央环保督察组成员、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白保柱一行5人出席会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王立泰代表省纪委省监察厅作工作汇报。省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立泰在汇报时说,保障党的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是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环保问题摆在监督执纪问责的突出位置,努力在深化认识、坚守担当、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环保问题82起,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65人,其中地厅级8人,县处级73人,科级及以下179人,其他人员5人,移送司法14人;省纪委监察厅直接调查、牵头调查和重点督办环保问题38起,追究了31个责任单位和119名责任人员的责任;市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44起环保问题,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6人。

王立泰说,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环保违纪违法问题来看,其原因既有自然条件制约、历史长期积累、环保设施老化、资金投入不足等客观因素,也有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廉洁等主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追究还不够严、不够实、不够硬等方面。下一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白保柱对省纪委省监察厅强化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领域问责力度提出意见建议。

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信息 第6篇

6月4日,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向我局移交了(编号D***6030048问题线索)“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与大庆路交口北行300米路西原冀衡化学化工厂在未对原厂进行评估和治理修复的情况下建造住宅区。”收到该移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调度会,由污控股协调此次督查“回头看”,并确定了本次工作重点。

经现场调查,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衡水礼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氮肥)、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场地进行环境修复。

在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修复工程后,衡水礼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委托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工程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和《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2017年12月9日《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结论为:“该修复工程按照《技术调整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修复工艺和技术路线完成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作;监测表明,修复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氨氮浓度已低于相应的修复目标值,修复效果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建议通过工程验收”,修复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以及《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公示,并已提交市局污防科(土科)备份入档。我局立即将调查结果形成汇报对上级进行了反馈,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督管理和群众信访,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安全。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第7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第8篇

本次整改的内容共计2个大项10个小项,本着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将主要精力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五乱治理

1、整治车辆乱放

重点整治阶段在8、9、10三个月,因为这一阶段正是卖水果的关键时刻。这三个月乡治理办会同安办一道上路进行宣传、劝导,对乱停乱放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查纠,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0月25日已销号。

2、整治垃圾乱扔

这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学生,二是保洁员未尽职,三是杂物乱堆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结合“七进”活动在两所中心校进行宣讲,并在学生中成立学长负责制,对学生乱扔的现状有了很好的助推作用。第二是加强了保洁人员的管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第三是对桃富路沿线乱堆乱放和树木遮挡视线的情况进行了强化整治。10月25日已销号。

3、整治广告乱贴

通过采取发动群众举报给奖励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加

强了保洁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此项整治成效明显。7月30日已销号。

4、公路上施工乱象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输弃土砂石违反规定,散落在路上,造成不安全隐患。

一是责成两河砂厂落实专人一日一清除。二是对运输车辆加强劝导,对超载弃土散落路上的令其自行清除。10月25日已销号。

二、“七进”活动开展

1、进学校活动

针对存在的问题,乡整治办工作人员一方面到学校讲解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三是在学生中举荐学长负责监督乱扔垃圾的行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0月25日已销号。

2、进企业活动

乡的.企业主要是水电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意识不强。针对此种情况,乡治理办会同安全办一道,在与职工交谈中普及文明常识,通过交流交谈,已在企业中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9月30日前已销号。

3、进村庄活动

针对部分村民环境意识差的现状,以及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乡整治办重点加强了宣传力度,结合入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活动以及“四改三建三清”建设项目等进行引导,使部分思想僵化的村民思想认识有了一定的提升。10月25日已销号。

4、进景区活动

针对旭河自然景区垃圾清理不彻底影响环境形象的现状,在整改措施上责令景区所在的富强村委会、在重要节庆假日前往景区进行了全面清除,确保了旭河源头干净、整洁。10月9日已销号。

5、进家庭活动

针对环境意识不强,杂物乱堆等问题,通过开展“五星”文明来助推了该项工作。在全乡评选了“整洁优美星”28户,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增强了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杂物乱堆也得到了很好整治。10月25日已销号。

6、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9篇

延安黄陵:省督查组到黄陵县督查环保整改工作

4月24至25日,省委第二环保督查组延安市现场检查组副组长姜凤鹤一行来到黄陵县,对近期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黄陵县的环保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东平的陪同。督察组先后来到隆坊镇古路村三组西侧木炭加工厂、桥山街道办秦家川黄陵顺达工贸责任有限公司、桥山街道办桥山大厦小区、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及集贤村搬迁现场、黄陵矿业二号煤矿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我县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落实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对我县积极整改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要求,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加强督导,强化督办整改,做到科学整改、系统整改和行业整改;要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环保管理机制,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抓实,全面提升群众人居环境。朱东平表示,将以本次督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督办意见和要求,对全县的环境安全隐患、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以有效的`措施、过强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把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县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10篇

按照《XX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查交办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信访案件,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认真研究落实文件精神,对XX号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查漏补缺,为确保案件做到彻底整改,杜绝反弹。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环保督查的重要指示以及集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加快问题整改,杜绝问题反弹。

二、整改问题

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交办单XX中反映的xx市xx镇xx村有人开饭店、旅店、无证经营、私搭乱建、生活垃圾、污水排放xx江影响水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局党委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及详细计划。

2.确定信访案件的负责单位;

3.明确要求现场调查内容必须有文字和影像资料记载做到准确无误;

4.现场发现问题依据执法单位检查标准当场作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要求落实到书面并由负责人签字)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当事人现场签字备案;

5.整改期限届满由执法单位组织人员现场勘查整改效果是否达到整改标准,留影像资料备案。

四、整改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 第11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认真落实《XX区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整改任务,结合职能职责,扎实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力整改落实处。8月市信联办转交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XX区朝阳农贸市场三家水产品加工作坊在加工作业过程中存在废弃扰民件,我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在工商质监局、东城办事处的积极配合下,立即整改,对3家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关停和取缔,恢复门市原貌,办结XX区环保督查整改第一件。通过整改“回头看”,没有死灰复燃,整改落到了实处,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

(二)专项整治显成效。制定并下发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和露天烧烤大排档油烟整治方案,由分管领导牵头,城区三所负责,开展了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整治,督促辖区内餐饮企业必须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及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露天烧烤摊规范场地和设备经营。在日常巡查中,我局执法人员也将是否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制度以及合理排放油烟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检查大型餐饮200家,中小型餐饮637家,发出监督意见书780份,目前已有630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同时积极配合环保、城治、农业等部门对农贸市场鸡鸭屠宰、烧烤、大排档、KTV等进行“五治”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督促整改6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举一反三创举措。在环保督察期间“亮剑”小作坊整治,关停食品小作坊96家,拟制XX区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退城入园50余家,在魏兴食品药品工业园区将10余家牛肉半成品加工小作坊整合,抱团取暖,规范加工,使其做大做强,成为小作坊集中加工的典范,区人大在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调研时,受到全体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和小作坊、小经营店的.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982件,小作坊备案57家,小经营店备案689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餐饮油烟排放,我局无执法权限,只能是督促教育。二是许多小作坊、小加工点隐蔽于小区院落,隐蔽性和流动性较大,社区和居民不上报,我们就不知道,监管难度较大。三是小作坊、小经营店业主身份特殊、安全意识较差,安全隐患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监管,依法从严规范餐饮食品经营行为,同时做好辖区内小餐饮店的备案登记工作;

二是加强对食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倡导公众参入共同监管;

四是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防治大气污染。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12篇

市环保督察组到桑植督查环境整治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红网张家界分站4月27日讯(通讯员 向延泽 张璐)4月26日下午,张家界市环保督察组到桑植县督查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察组听取了该县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察组他强调,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桑植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确保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对于21个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要理清责任,全面发动,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要尽快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环保局,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做好准备。当天,督查组还对桑植县环境整治“6+1”中专项行动发现的6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交办。据悉,此次的6个突出问题皆为前段时间市电视台记者在暗访中发现。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第13篇

一、(省序号1):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反映,这些年全省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有的同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有的同志甚至认为,湖北的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排点污水不要紧。有的同志讲到,宜昌、襄阳两个副中心城市铆着劲比发展速度,别的没赶上武汉,污染程度赶上武汉了。在督察组下沉督察时,一些地市领导谈到空气污染就说是受周边影响,说到水质下降就埋怨上游污染,提起水环境治理首先想到建引水工程。

整改措施:

1.把学习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纳入我县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印发学习成果等,提升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将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坚持“围绕发展用干部、围绕事业选干部”,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绩,打造全面过硬的干部队伍。

4.落实《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加大工作问责追究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施问责,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切实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学习日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环保宣传。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以各级环保督查为契机,细致分解环保督查内容,全面查找各地各部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办整改落实。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孝昌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群,加强环委会成员单位联系。

二、(省序号2):有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但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至2015年,襄阳等市委常委会鲜有环境保护议题,咸宁市委常委会3年间从未研究过环境保护议题。

整改措施: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每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问题,并长期坚持,留痕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三、(省序号3):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左右,宜昌等地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对我县的行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和环境风险防控负总责,严格落实我县产业发展规划。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规模扩张,注重运用高新技能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生物医药、机械电子、食品加工、新型材料等产业,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禁止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化工项目入驻我县。

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强化产业发展规划环评,根据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对机械电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产业合理控制总量规模。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清理整合工业园区,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4.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项目准入,编制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着力推动合同节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整改成效:制定了《孝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产业准入,拟定了孝昌县限制类及禁止类发展产业清单,禁止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化工项目入驻我县,制定了观音岩水库、滑石冲水库、芳畈水库等调度规程,下达了孝昌县2017取水计划,县政府出台了《孝昌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先计划后审批的管理办法用水。

四、反馈问题(4):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负担。

整改措施:

1.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以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

2.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煤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钢铁等产能过剩项目。不得办理上述新增产能项目土地、采矿权、环评、能评、取水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整改成效:制定了《孝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抓好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未违规新上重化工项目。

五、(省序号6):绿色发展导向不鲜明,2015年对地市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权重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却从上年的13%-21%下降到6%-12%。

整改措施:

1.将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重要政策措施等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要内容,提升全体党员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2.完善2017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生态建设类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一步规范考核机制。将环境质量考核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整改成效:

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学习日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制定了《孝昌县2017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类考核指标比重,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类指标考核力度,严格落实改善环境质量责任。

六、(省序号21):府澴河流域面积仅约1.8万平方公里,建设水库达888座,河流水体“湖泊”化。

1.着眼长远,合理布局,科学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在实施城市建设中,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为重点,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调整规划思路,从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逐步调整到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高度上。

2.完善在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水生态、水环境安全。加强新建水库项目审批把关,严格控制新建水库工程。

3.配套完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4.合理增加水库生态供水量,改善下游水生态、水环境状况。督促指导缺水地区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减少需水量。

整改成效:制定了《孝昌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审批程序,对达不到水生态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否决制,制定了配套完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整改方案,制定了观音岩水库、滑石冲水库、芳畈水库等调度规程,合理增加下游生态供水量,采取改变传统灌溉模式等方式减少农作物需水量。

七、(省序号22-1):府河孝感段沿线共有涵闸56座、拦河坝8座,大多未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整改措施:2016年11月份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市局审批,我县已向市环委会报送销号报告。

整改成效:2016年11月份已完成澴河、晏家河两座橡胶坝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通过市局审批。

八、反馈问题(23):江汉平原水网密布,但上下游各自为政,建设各类涵闸、水坝上万座,水系长期被人为割断,水资源、水污染纠纷不断。

整改方案:

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排查我县涵闸数量,拆除无用涵闸。

2.严格落实水利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整改防治措施。

3.认真落实《关于优化水利工程排水调度,防止发生饮用水源污染物超标事件的意见》和《水污染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水质安全。

4.优化孝昌县用水调水方案,加强上下游涵闸水坝运行调度信息协调共享,及时协调处理好相关问题。

整改成效:对水环境达到统一规划、协调调度、及时预警、信息共享、有序使用。制定了《孝昌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了配套完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整改方案。建立水污染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水质安全。制定了观音岩水库、滑石冲水库、芳畈水库等调度规程,优化用水调水。

九、(省序号27):近年来,湖北省虽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但填湖占湖尚未完全遏制,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

整改措施:

1.全面施行河(库)长制。对水库进行勘界,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和最低水位线标志,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

2.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水产品育苗、养殖、加工、流通等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饲料、渔药管理,使水产品养殖环节符合健康养殖标准。

3.加强监督执法。农业、生产、市场管理、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

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区成立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库长制实施方案,设立了保护标志和最低水位线标志,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印发了《孝昌县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违禁渔药等专项整治活动。

十、(省序号5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高发频发,仅2015年以来,宜昌市环境保护部门已对其5家分公司下达督查通知、处罚文书共30份。督察进驻期间,宜化集团将生产废水混入太平洋热电公司锅炉冷却水排放,排水氨氮浓度超标,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

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化工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2.加强对我县化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成效:

成立了化工行业风险排查专班,对全县范围内的化工企业集中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企业不规范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十一、(省序号52):湖北楚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督察时,废水通过暗管偷排入江,偷排废水氨氮浓度高达77.2毫克/升,超标6.7倍;该公司氨氮浓度高达2360毫克/升的造气废水还通过渗漏、泄漏等方式经沟渠排入长江。

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化工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2.加强对我县化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成效:

成立了化工行业风险排查专班,对全县范围内的化工企业集中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企业不规范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十二、(省序号66):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整改措施:

1.把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印发学习成果等,提升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切实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学习日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设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题,通过开展澴川大讲坛专题辅导,学思践悟集中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了《孝昌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以各级环保督查为契机,细致分解环保督查内容,全面查找各地各部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办整改落实。

十三、(省序号67):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五大发展理念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设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题内容,通过学习,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

2.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研讨,深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学习内容,切实让绿色发展理念植根于广大干部的头脑中,自觉指导工作实践。

3.拓展全社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持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展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

4.严把行政审批关,对高能耗、重污染企业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切实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学习日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设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题,通过开展澴川大讲坛专题辅导,学思践悟集中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放映生态环保方面的电影教育片巡回宣传、编排《再造青山》文艺演出等活动,切实让环保理念深入百姓生活。严格产业准入,拟定了孝昌县限制类及禁止类发展产业清单,禁止产能过剩行业、高污染行业和重化工项目入驻我县。

十四、(省序号68):特别是要珍惜湖北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孝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孝昌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2.严格入河库排污口设置审批,把好审批关口,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不足的河库,坚决不予批复。

3.进一步加强环保、水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水资源调度及预防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4.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动,联合开展跨流域环境执法,有效遏制跨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成效:

对水环境达到统一规划、协调调度、及时预警、信息共享、有序使用。制定了《孝昌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县政府出台了《孝昌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先计划后审批的管理办法用水,制定了配套完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整改方案。严格审批程序,对达不到水生态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否决制。建立水污染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水质安全。

十五、(省序号69):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减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2.严格入河库排污口设置审批,把好审批关口,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不足的河库,坚决不予批复。

3.进一步加强环保、水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水资源调度及预防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4.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动,联合开展跨流域环境执法,有效遏制跨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成效: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对水环境达到统一规划、协调调度、及时预警、信息共享、有序使用。制定了《孝昌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县政府出台了《孝昌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先计划后审批的管理办法用水,制定了配套完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水资源供给能力整改方案。严格审批程序,对达不到水生态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否决制。

十六、(省序号70):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管控,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格准入标准,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

整改措施:

1.实行“三线一单”,严把环境准入关。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总量审核未通过的、原有违规项目未整改到位的改扩建等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

3.优化产业布局。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条例,将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项目环评的前提,以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孝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产业准入,拟定了孝昌县限制类及禁止类发展产业清单,禁止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化工项目入驻我县,推进我县绿色发展。

十七、(省序号76):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加强产业发展、流域开发等规划环评工作,切实发挥环保优化发展的作用。

整改措施:

1.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建立与发改、经信、国土、城建、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协同推进规划环评机制。

2.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严格执行网上审批制度,优化、完善项目审批内部运行程序。建立环评单位清理备案和环评文件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和环评服务质量。落实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

3.常态化清理和查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整改成效: 严格执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孝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产业准入,拟定了孝昌县限制类及禁止类发展产业清单。开展了孝昌县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环评、澴西工业园规划环评、小河镇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环评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与规划环评的联动,将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再评估工作。

十八、(省序号80):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整改措施: 加大协调衔接力度和财政投入,争取将更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的“十三五”专项规划。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等办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尽快建成一批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环保基础设施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作用。

整改成效:对我县城区生活污水进行扩能改造,4万吨扩能项目已完成。采取PPP模式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有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

十九、(省序号83):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等有关要求,严肃责任追究。

整改措施:

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进行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整改成效:制定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进行了追责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计5人被约谈。

二十、(省序号84):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10台;长湖沙洋县片区污染问题突出;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管网接至排涝泵站雨污合流;新洲区重发展轻保护,环境管理问题突出等4个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

组织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征得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并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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