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2024-06-16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精选8篇)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9〕94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参照EPC总承包部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由JL1、JL2总监办负责。并接受省交通委员会及其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及其相应工程量的表格。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是本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其编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内容而制定,以保持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码的统一性和连贯性,为造价指标分析、投资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2.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计算:按施工图中设计资料给定的数量,通过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项工程或结构件的实物数量。

3.总承包部应当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相关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审核。

第三章工程计量

第六条本项目工程计量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计量的对象是符合合同文件或设计图纸或变更指令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具有相应证明资料的工程。工程量计量必须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报批后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费用的项目。

第八条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纪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补充协议书、工程变更令、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计量的会议纪要、索赔审批表等。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本项目计量周期为一个月。

第十条工程计量的程序为承包人申请(每月22日前递交本月完成工程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总监办合同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批准。第十一条工程计量申请的主要文件包括中间计量表、工程量计算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检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评定意见、工程变更令、中间交工证书和相应的竣工图纸等。

第四章证书和支付

第十二条支付是指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所有支付价款,包括工程价款、动员预付款、计日工、暂定金、保留金、索赔金、价格调整、迟付款利息等。

第十三条前期支付

1.动员预付款按合同文件规定支付和扣回。

2.保险按照合同规定,先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签发支付证明。发包人在接到该项支付证明和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第十四条期中支付

1.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每月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本月的用款计划,在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总承包部总经理签署的、按监理工程师批准格式填写的下月用款计划单一式九份。用款计划单包括以下项目,承包人应逐项填写清楚:

(1)开工截至上月末止已完成的事实工程量及价款;

(2)上月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

(3)计划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

(4)计划本月应支付的暂定金额价款;

(5)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6)上月应扣除的保留金和动员预付款;

(7)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2.合同中途终止的结算

(1)工程如遇到战争、地震、核污染、**等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特殊风险时,监理工程师帮助发包人澄清下列内容,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停止支付证书:

①支付终止之日前已按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费用;

②已经交付承包人有责任收货的、为本合同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或货物的费用; ③作为已合理开支的、确实属于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任何款额; ④由特殊风险致使本工程或材料、承包人设备、施工机械在现场或其附近或在运输过程中遭到破坏或损坏应得到的付款,以及在施工方面产生的附加费用;

⑤承包人从现场撤离一切承包人装备的合理开支;

⑥承包人的员工在合同终止时合理的遣返费;

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各项计划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款额。

(2)发包人违约

当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发包人干涉,阻扰拒绝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明致使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澄清下述内容,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的支付证书:

① 本款(1)中的全部内容;

② 由于合同终止给承包人带来的后果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款额。

(3)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或承包人违反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发包人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雇用工程合作人或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它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在发包人进驻现场和终止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协商和调查询问,尽快确认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程已经合理的得到的或理应得到的款额,以及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承包人装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3.工程交工结算

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42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交工结算单,并附下列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1)合同规定直到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为止,按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2)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款项。

(3)承包人认为本合同项下(整个合同)到期应付给他的各项款项的估算值,且应在完工结账单内单独填报。监理工程师应核证此支付,并报发包人审批。

4.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结算后21天(或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另有规定的天数)内,应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他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款额并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该在收到该期中支付证书后21天内或在投标书附录中另有规定并以此为准的天数内,支付给承包人。

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退还履约担保给承包人。第十五条最终支付

1.在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后结算单草案,并附上涉及完成的全部工程的价值以及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款项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期中支付证书及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

2.监理工程师应对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支付进行澄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所有支付的项目进行核实,防止漏项和重复,尤其注意那些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引起费用增加的项目;

② 对所有工程数量、单价与费用进行复核;

③ 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清理与审定。所有与结算单草案有争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协商,进一步核实,对结算单草案做出双方同意的修改,由承包人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双方都同意的最后结算单。在收到最后结算单14天后,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对发包人以前所付的全部款额和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得的全部款项、发包人欠承包人或承包人欠发包人的差额,并报发包人审批。

3.发包人应该在收到最后支付证书42天内将款项支付给承包人。

第五章工程合同单价的约定与调整

第十六条承包人按合同价款完成合同要求的工程内容,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变更工程价款按总承包合同规定执行。

第六章工程计量与变更台账

第十七条工程计量台账是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依据统一的项目编码规则,将本项目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其他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并以能够独立计量支付的细目来表现项目构成的(数据结构)表格。

第十八条工程计量台账的编制

本项目工程计量支付必须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工程计量台账。

1.工程计量台账采用表格形式,由清单编号、序号、起讫桩号、细目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图号、备注组成。

2.工程的归类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总则、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八大类进行汇总管理,各大类按以下进行细分:

① 总则分保险、竣工文件、临时工程、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

② 路基工程分路基挖方、路基填方、特殊路基处理、涵洞、通道、排水工

程、防护工程、其他工程;

③ 路面工程分底基层、基层、面层、中央分隔带、路肩、其他工程;

④ 桥梁工程分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再分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防护工程、引道工程;

⑤ 隧道工程分每座隧道,再分洞身开挖、洞身衬砌、洞口及其他、路面、导洞; ⑥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分护栏、隔离设施、标志、标线、预埋管线、收费设施、地下通道、其他;

⑦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分草种、草皮、乔木、灌木、声屏障;

⑧ 互通立交分每座桥、每条匝道。

第十九条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文件后,承包人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将工程合作人的合同段工程项目按工程计量台账分类方法分解工程量,编制工程计量台账。当工程计量台账与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有出入时,应对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修改,并形成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各合同段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汇总项目总金额(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

第二十条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应于15日内上报工程计量台账及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第七章工程结算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文件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各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提请调解的合同纠纷。

3.调解不成,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可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需要工程造价鉴定的,可由各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或有相应资格的造价工程师进行。

第二十二条受仲裁、法院、检察机关委托,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可对合同造价纠纷提供法定技术经济鉴定。

第八章计量支付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项目应构建发包人(发包人代表)、监理和承包人(驻地代表)、工程合作人四级动态信息网络管理体系,起到规范项目工程计量支付行为、及时提取技术经济指标的作用,并可作为工程决算编制依据。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在签发支付证书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合作人、特殊分包人(含农民工)或供货人支付证明,确认先期的支付证书中包含的工程合作人、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的有关费用已由承包人支付;如果承包人未提供这样的证明,发包人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证书,直接向工程合作人、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支付分包合同(或供货合同)内规定而承包人未支付的一切款项。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第2篇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京秦高公路速迁安支线工程SG-6标

工 程 计 量 支 付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0京秦高速迁安支线工程SG-6标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4、审核计量支付月报,审批材料价格调整,准确控制审核计量数量。

5、完成出具支付凭证、中期支付证书和支付汇总表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六条:监理单位专职计量人员的主要工作及职责:

1、熟悉各项合同条款,对计量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和方便性提出具体意见,复核施工设计图,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〇号台帐。

2、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计量单元,按规定的计量原则及方法进行现场计量,及时准确的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计量申请,并对计量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对发给承包人的所有正式施工设计图(包括完善和变更的)进行登记,审核承包人递交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审核施工单位相关变更。

第七条:承包人专职计量人员的主要工作和职责:

1、熟悉各项合同条款,认真负责地进行施工设计图的复核工作及工程数量的修正工作,按照计量单元划分原则编制〇号台帐并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批;

2、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计量单元提出计量申请,准备相关资料,按规定的计量原则及方法进行计量,对计量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严格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填报经监理、业主批准实施的变更设计资料、录入变更申请上报、及时跟踪、配合各级变更审批。

4、对变更工程涉及到的新增单价或调整单价进行编制分析,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

第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计量人员工作和职责,仅仅是对计量人员工作重点及职责的强调,监理单位、承包人及业主应根据实际,另行制定计量人员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程计量

第九条: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

1、计量范围

京秦高速迁安支线工程SG-6标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元。

第十一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

1、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有权商业主后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

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中间计量表》并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

3、计量单元的各分项最终计量数量不得超过最终工程量台帐(含变更)中规定的数量,若无补充规定,应根据技术规范中的条款进行计量。

第十二条: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

1、计量审查时需报送的文字资料

(1)计量资料应包括中期支付申请书、工程进度表、中期支付证书、工程清单支付报表、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汇总表、扣回动员预付款一览表、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工程奖励及处罚文件(如有)等以及各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分项中间交工证书、计算表、检验检测报告单、设计图纸、工程变更令(如有)等。

(2)动员预付款应包括施工合同、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等。

(3)材料补差资料应包括材料调价计算表、可调价材料当期价格计算表、可调价材料当地市场信息价、调价期内计量支付审核意见等。

(4)对一次完全计量的项目必须附《中间交工证书》;对分次完成计量的项目,最后一次完全计量必须附《中间交工证书》,中间分次计量的,需附质量检验凭证。

(5)涉及变更的,附《工程变更令》及其附件。

(6)《中间计量表》,表中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记录结果,并附有简图、计算式和说明,经业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审核签认。

(7)《中间计量汇总表》;

(8).(4)~(5)项资料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中间计量表》按照〇号台帐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按照同样顺序装订并编上页码,《中间计量表》同时标明对应附件页码以方便审查。

(9)施工单位应将上述文字资料送达相关审批部门并做好收发文记录,送审时间以

京秦高速迁安支线工程SG-6标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1、在当月计量审核程序结束后,承包人应按本《期中支付申请书》中规定的格式,编制一式6份《期中支付申请书》,交由监理人审查并编制《期中支付证书》,发包人签认后办理进度付款手续。

进度付款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报送一次。

2、《期中支付申请书》的支付金额以监理人审查、发包人签认的《期中支付证书》(支表1)上注明的进度应付款金额为准。

3、《期中支付申请书》中支表1“期中支付证书”由监理人填写,其余表格均需承包人用计算机填写,并按表格规定的格式签署。

4、在填写、审查和签认《期中支付申请书》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监理人必须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杠改),业主经审查发现仍存在错误则有权要求退回更正。修改过程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任何修改处应注明修改人。

5、监理人应将核实后的《期中支付申请书》及附表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提交发包人。监理人的审核意见,可与承包人申请表合并,也可单独提交,但应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承包人。

附 则

浅谈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3篇

1计量的依据、原则及程序

1.1主要计量依据

1.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1.2合同图纸

1.1.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1.1.4合同条款

1.1.5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1.1.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1.1.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1.8质量合格书

1.1.9准确的测量数据

1.2计量的原则

1.2.1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1.2.2所有计量项目 (变更工程除外) 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1.2.3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 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1.2.4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 并经中间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的部位, 才予以计量, 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不合格的项目, 不予计量。

1.2.5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 资料不齐全的, 不予计量。

1.3工程计量的方式与程序

计量方式采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科,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 具体程序如所示:

2计量台账的建立

2.1合同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工程开工后, 因此时工程处于起步阶段, 计量工程师应首先熟悉设计图纸, 验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工程量,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验, 对有问题的工程量及时与有关部门 (设计、施工单位) 人员进行复核, 做到准确无误。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 对各合同章、节的计量范围做到深刻理解, 为以后的计量工作打好理论基础。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下, 建立如下格式的合同工程计量台账。制表应与合同文件中各章、节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编号完全一致。其中各月份的“本月计量”为各月份计量审核后的最终金额。“累计计量”栏中的金额等于各月份审核后的金额之和并用公式写入, 这样当某月的计量数据输入后, 计量金额会自动汇总。“剩余金额”栏中的金额等于清单合计金额与累计计量金额之差, 这样可直观显示计量情况, 避免工程量超额计量现象的发生。制表时可按合同工期制表, 根据实际工期增减。“合计”栏中合计各月及“累计计量”、“剩余金额”中的金额, 也以公式写入, 这样可以清晰的显示出各月计量金额、剩余计量金额及本章总计量金额。

2.2变更工程台账的建立

随着工程施工的深入, 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变更工程, 一般为了不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变更图纸及设计、施工要求会很快下发, 工程量的确定也比较容易, 因为单价审核程序比较繁琐, 致使“变更令”的下发会比较滞后。因此对于变更工程的计量主要是确定单价。办法有两个:1) 套用现有相似细目或相邻合同段此项工程项目的单价;2) 由设计单位依据招标基价重新分析单价。由于变更工程的数量不是很多, 一般采用计流水帐的方法建立台账, 待“变更令”下发后再归纳整理。台账格式见下表:

2.3分项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对于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的分项工程, 除建立以上计量台账外还要建立分项工程计量台账, 以便掌握工程进度, 如路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特大、特长桥梁工程、挡墙工程等。这些分项工程计量台账中还要列入设计工程数量, 随时计算设计数量与已计量数量之差, 避免可能出现的超额计量情况。设计工程数量可将设计图纸中的数量录入, 对于变化比较大的分项工程数量, 还应将变更后的变更工程数量录入。分项工程计量台账格式如下表:

3工程量的计算

3.1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设计图纸和设计参考资料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 是工程计价最原始和基本的基础资料, 因此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校核, 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和量大价高的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的另一个依据是预算定额, 设计图纸中提供的工程数量与预算定额中计价采用的数量规则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在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时必须根据预算定额的计价规则将工程量拆分、合并、整理成套用预算定额时需要的采用的工程数量。

3.2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3.2.1路基工程

第200章包括的工程内容主要有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路基整型;坡面排水;护坡、坡面墙;挡土墙;锚杆挡土墙;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抗滑桩;河道防护等。在计量细则中规定, 压实与路基整型的工作内容不单独计量, 其费用包括在挖方与填方单价中。因具体名目较多, 现以土石方计算为例, 详细说明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的工程数量计算细则及计量方法:

(1) 路基土石方的开挖, 是按工作难易程度, 将土壤和岩石分为松土、普通土、硬土、软石、次坚石、坚石六类, 因此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按土石类别分别以立方米统计;而土石方的运输和压实则需根据预算定额分为土方和石方两项进行统计, 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 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装卸、运输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即天然方) , 填方则是按压 (夯) 实的体积计算 (即压实方) 。当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筑路堤时, 应考虑定额中所规定的换算系数。因此在统计土石方体积时, 应特别注意设计图纸中采用的是天然方还是压实方, 如果设计图纸中采用的体积计算规则与定额不一致时, 应按定额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换算, 换算系数见下表:

(3) 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 应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 的要求, 扣除大、中桥及隧道所占路线长度的体积, 桥头引道的土石方, 可视需要全部或部分列入桥梁工程项目中, 但应注意不要遗漏或重复, 扣除符合小桥标准的涵洞和通道所占路基土石方的体积, 如果设计图纸中涵洞、通道和桥梁单独设计了台背回填, 其台背回填的体积也应扣除。

(4) 路基排水工程, 预算定额中排水工程的挖基采用人工开挖, 考虑到高速公路在排水工程施工时基本采用机械开挖, 因此可以将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一并列入土石方工程中, 排水工程中不予考虑;在统计排水工程的工程量时, 按不同的圬工类型、型式进行统计。

(5) 软土地基处理, 当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为垫层时, 要核查设计图表资料是否已扣减相应的路基填方数量, 以免重复计价。

(6) 有些工程数量在设计图纸中不能反映, 因此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单独考虑此部分工程量, 如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等。

3.2.2隧道工程量的计算

对于隧道工程,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中各类围岩每延米隧道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审核, 围岩有变更的按变更后的围岩进行计量。比较容易出错的是明洞及洞门工程量的计算, 明洞回填要扣除洞门墙的厚度, 洞门、洞顶防护、洞门装饰工程量比较琐碎, 计算时要仔细小心。

3.2.3其它工程量的计算

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的工程量审核, 一般以施工图及变更图纸为依据进行审核, 比较简单, 这里不再赘述。

4工程计量的汇总

每月计量审核结束后要及时将计量数据输入计量台账, 以备随时查阅。做到账目平衡清晰, 重要数据或临时数据要加批注, 防止出错或遗忘, 及时发现问题以便下期计量审核时预以修正。

总之, 公路工程计量是一项系统工程, 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 加强工程计量工作可发现施工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促进工程管理不断完善, 在管理中规范工程计量流程, 建立施工计量管理台账, 能进一步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完善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编.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版) (上、下册) [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9, 5.

[2]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 编.公路工程预算定额[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浅析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程量计算;管理

公路工程计量工程是一项由多方配合的系統性、专业性和相关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面最广、所出现的问题最为复杂,计量工程师只有全面阅读和熟悉合同文件,认真掌握它们的优先次序才能作出准确判断,保证资金到位及时和合同的正常实施。

1计量的依据、原则及程序

1.1 主要计量依据

1.1.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1.2 合同图纸

1.1.3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1.1.4 合同条款

1.1.5 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1.1.6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1.1.7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1.8 质量合格书

1.1.9 准确的测量数据

1.2 计量的原则

1.2.1 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1.2.2 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1.2.3 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1.2.4 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并经中间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的部位,才予以计量,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

1.2.5 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

1.3 工程计量的方式与程序计量方式采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科,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具体程序如所示:

图1

2计量台账的建立

2.1 合同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工程开工后,因此时工程处于起步阶段,计量工程师应首先熟悉设计图纸,验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工程量,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验,对有问题的工程量及时与有关部门(设计、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准确无误。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对各合同章、节的计量范围做到深刻理解,为以后的计量工作打好理论基础。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下,建立如下格式的合同工程计量台账。制表应与合同文件中各章、节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编号完全一致。其中各月份的“本月计量”为各月份计量审核后的最终金额。“累计计量”栏中的金额等于各月份审核后的金额之和并用公式写入,这样当某月的计量数据输入后,计量金额会自动汇总。“剩余金额”栏中的金额等于清单合计金额与累计计量金额之差,这样可直观显示计量情况,避免工程量超额计量现象的发生。制表时可按合同工期制表,根据实际工期增减。“合计”栏中合计各月及“累计计量”、“剩余金额”中的金额,也以公式写入,这样可以清晰的显示出各月计量金额、剩余计量金额及本章总计量金额。

2.2 变更工程台账的建立

随着工程施工的深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变更工程,一般为了不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变更图纸及设计、施工要求会很快下发,工程量的确定也比较容易,因为单价审核程序比较繁琐,致使“变更令”的下发会比较滞后。因此对于变更工程的计量主要是确定单价。办法有两个:1)套用现有相似细目或相邻合同段此项工程项目的单价;2)由设计单位依据招标基价重新分析单价。由于变更工程的数量不是很多,一般采用计流水帐的方法建立台账,待“变更令”下发后再归纳整理。

2.3 分项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对于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的分项工程,除建立以上计量台账外还要建立分项工程计量台账,以便掌握工程进度,如路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特大、特长桥梁工程、挡墙工程等。这些分项工程计量台账中还要列入设计工程数量,随时计算设计数量与已计量数量之差,避免可能出现的超额计量情况。设计工程数量可将设计图纸中的数量录入,对于变化比较大的分项工程数量,还应将变更后的变更工程数量录入。

3工程量的计算

3.1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设计图纸和设计参考资料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是工程计价最原始和基本的基础资料,因此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校核,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和量大价高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的另一个依据是预算定额,设计图纸中提供的工程数量与预算定额中计价采用的数量规则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在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时必须根据预算定额的计价规则将工程量拆分、合并、整理成套用预算定额时需要的采用的工程数量。

3.2 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3.2.1 路基工程

第 200 章包括的工程内容主要有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路基整型;坡面排水;护坡、坡面墙;挡土墙;锚杆挡土墙;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抗滑桩;河道防护等。在计量细则中规定,压实与路基整型的工作内容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括在挖方与填方单价中。因具体名目较多,现以土石方计算为例,详细说明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的工程数量计算细则及计量方法:

(1)路基土石方的开挖,是按工作难易程度,将土壤和岩石分为松土、普通土、硬土、软石、次坚石、坚石六类,因此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按土石类别分别以立方米统计;而土石方的运输和压实则需根据预算定额分为土方和石方两项进行统计,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装卸、运输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即天然方),填方则是按压(夯)实的体积计算(即压实方)。当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筑路堤时,应考虑定额中所规定的换算系数。因此在统计土石方体积时,应特别注意设计图纸中采用的是天然方还是压实方,如果设计图纸中采用的体积计算规则与定额不一致时,应按定额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换算,换算系数见下表:

表1

(3)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应按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的要求,扣除大、中桥及隧道所占路线长度的体积,桥头引道的土石方,可视需要全部或部分列入桥梁工程项目中,但应注意不要遗漏或重复,扣除符合小桥标准的涵洞和通道所占路基土石方的体积,如果设计图纸中涵洞、通道和桥梁单独设计了台背回填,其台背回填的体积也应扣除。

(4)路基排水工程,预算定额中排水工程的挖基采用人工开挖,考虑到高速公路在排水工程施工时基本采用机械开挖,因此可以将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一并列入土石方工程中,排水工程中不予考虑;在统计排水工程的工程量时,按不同的圬工类型、型式进行统计。

(5)软土地基处理,当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为垫层时,要核查设计图表资料是否已扣减相应的路基填方数量,以免重复计价。

(6)有些工程数量在设计图纸中不能反映,因此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单独考虑此部分工程量,如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等。

3.2.2 隧道工程量的计算

对于隧道工程,一般以施工圖设计中各类围岩每延米隧道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审核,围岩有变更的按变更后的围岩进行计量。比较容易出错的是明洞及洞门工程量的计算,明洞回填要扣除洞门墙的厚度,洞门、洞顶防护、洞门装饰工程量比较琐碎,计算时要仔细小心。

3.2.3 其它工程量的计算

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的工程量审核,一般以施工图及变更图纸为依据进行审核,比较简单,这里不再赘述。

4工程计量的汇总

每月计量审核结束后要及时将计量数据输入计量台账,以备随时查阅。做到账目平衡清晰,重要数据或临时数据要加批注,防止出错或遗忘,及时发现问题以便下期计量审核时预以修正。

总之,公路工程计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工程计量工作可发现施工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工程管理不断完善,在管理中规范工程计量流程,建立施工计量管理台账,能进一步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完善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版)(上、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5.

[2]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编 .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12.

公路工程计量和支付管理措施论文 第5篇

公路工程计量指的是建筑工程师根据之前设计的图纸、技术规范对承包人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具体的工程量。而支付管理是在确定工程量的前提上,根据合同中的单价计算出最终的金额,与此同时开出证明,提请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换句话来说,计量是支付的基础,支付是计量的目的。做好公路工程的计量和支付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公路工程的整体经济效益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1计量和支付工作的重要性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量支付工作流程,有效控制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的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房建、绿化和环保等工程的计量支付。

第三条 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签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计量支付的依据、原则及流程

第四条 计量支付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工程图纸、批准的变更、技术规范、索赔审批表以及下发的有关文件等。第五条 计量原则

5.1 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

5.2工程的各种试验、检验、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不允许计量。

5.3 计量工程项目在计量前应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对于计量单元小于分项工程或施工期较长的项目经业主同意可分次计量。

5.4工程计量为每月一次,中期支付证书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5.5计量支付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第六条 计量支付的基本要求

6.1分次计量的要求:每次计量须在填《中间计量表》时注明“分次计量”,并附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检验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当分项工程完工,须在《中间交工证书》签发后方能办理最后一次计量。6.2计量报表的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签章应齐全,签字或盖章不齐全,业主将不予支付。

6.3 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编号应统一、连续,所有计量的序号、单位和精度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细目保持一致。清单外的序号、单位和精度必须得到业主同意。6.4 计量资料的装订及存档

1、计量支付资料共分两册,即:第一册(支付证书、计量报表及中间计量支付表)和第二册(证明材料),每册必须附有封面及目录,编定相应页码。

2、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支付和质量合格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所有计量支付资料必须用A4版面,并进行装订成册,使其牢固、整洁、并不得涂改。

4、项目办存档第一册的1份原件、2份复印件以及第二册;总监办、驻地办和承包人各存档第一册的1份复印件。第七条 计量流程

7.1中间计量表的形成:施工单位在月中及时申请办理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月末将认可的中间计量表汇总上报。

7.2 网上申报及审核:承包人于每月25-28日通过马鞍山大桥网络集成

管理系统向驻地办提出计量申请并附1份完整的书面证明材料,驻地办、总监办、项目办各在3天内完成网上逐级审核,承包人须在次月10日前完成计量资料的补充工作,对于逾期或不符合计量原则的项目本期不予计量。

7.3 书面签字认可:承包人在网上审核结束后自行下载计量报表1份,由规定的相关审核人逐级签字盖章,待审核完成后复印、装订。第八条 业主在收到承包人计量支付申请报表后,及时审批并支付价款。第九条 中期计量支付金额应包含已计量的工程价款、计日工价款、安全生产费用及应支付或扣回的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奖罚金额、材料调差款、索赔款、保留金及合同规定其他款项。

承 包 人承包人网上审报附书面证明材料不合格驻 地 办承包人网上审报附书面证明材料不合格财 务 支 付 签字盖章总 监 办承包人网上审报附书面证明材料不合格项 目 办签字盖章项 目 办 审核完毕总 监 办 承包人下载计量报表,签字盖章逐级签字盖章承 包 人

驻 地 办计量支付流程图

第三章 清单计量的规定

第十条 清单计量主要包括:清单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计量时,应提供以下质保资料:

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 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资料 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报告

 中间交工证书。对于计量单元小于分项工程的混凝土项目,承包 人应提供混凝土28天强度的证明材料  工程变更令及业主下达的费用确认文件

第三章 合同支付与扣回的规定

第十一条 开工预付款

11.1支付条件:承包人向业主递交的履约银行保函及开工预付款保函经项目办核实无误后,方可申请开工预付款。

11.2支付:业主在收到支付申请14天内核批,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在合同文件载明的主要人员、设备进场且驻地建设完成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11.3 扣回:根据合同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材料、设备预付款

12.1支付原则:业主仅对用于永久工程结构实体内的钢材(线材、板材)及设备支付材料预付款,每期支付数量为批准的下月计划进度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数量,支付比例见合同文件中专用条款60.7条。在预计完工前

3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承包人申请支付材料预付款中钢材的数量为各类钢材累计取整后的数量(单位为t),单价按照业主发布的单价执行。12.2支付条件:

1、计划进度范围内的材料、设备

2、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4、材料、设备已进入施工现场,且覆盖、存储良好。

12.3 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后,业主将在后续两个期中支付证书中等额扣完。

第四章 其它价款的支付

第十三条 工程奖惩

对于承包人违约或其他原因发生的罚款或因参加评比等获得的奖金,业主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报,此通报将作为罚款和奖励的依据。承包人应在中期计量支付中把当期及以前的所有业主和监理单位下发的奖励或处罚汇总在《工程奖惩支付表》中,并把奖惩文件或处罚单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证明材料中。第十四条 保留金

保留金按每月清单计量的10%扣留,直至合同价的5%后不再扣留。如果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的责任,业主可用此金额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五条 计日工、价格调整费用的支付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所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视为违约,并将此种情况纳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的计量支付工作应设专人负责。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该人有关资格、资料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监理工程师保存,报项目办核备。如在施工期间,该人员发生变动,承包人应将更新后人员的同样资料上报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办。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第7篇

【摘 要】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控制建设投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就如何严格管理好计量支付及变更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作一探讨。

【关键词】工程变更 计量支付 管理

一、概述

工程变更的费用管理体现在计量支付工作中,计量支付以合同及工程变更为依据,二者相辅相成,融入建设项目费用管理之中。由此可见,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直接关系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业主方、监理方必须严格管理计量支付与变更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那么,该如何严格管理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在管理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工程变更与计量支付管理

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限制,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某些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以及发现原设计的错误、遗漏或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或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这就产生了工程变更。只要在工程实施中有前述情况发生,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设计方)均可据此提出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

有工程建设的正面效应和推动作用,这将使建筑物或构筑物更能满足其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成本和提升外观美化等。但是,毋庸置疑,相对随意的、不合时机和无序的变更将极大地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1.主体行为引起的变更

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另外,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参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也会影响项目变更,业主、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形下,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2.计划不完善引起的变更

在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某些环节,而引起工程变更。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

审批。

1.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一般变更设计通常有:为提高工程质量,少量改换工程材料;因季节等原因,为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变更;工程结构物位置的局部调整;工程结构物形式的个别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但变化量不大于10%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

2.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重要变更设计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质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换工程材料;工程结构物的增加和删除的变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调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变化量在10%~50%以内的变更;工作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5%以内的其他工程变更或项目业主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

3.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

(四)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实施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价报告;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二是工程变更应视为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手段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三是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估算单。四是合理化建议的办理、奖励、提成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五是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凡是没有经过总监理工程师认证并签发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若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口头同意,事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工程变更手续。

(五)计量支付管理

完成变更后,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计量支付阶段,在进行计量支付时,必须全面理解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中各细目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般

打好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控制变更和现场签证,除认真审核工程图纸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对每一期计量支付数据进行存档备份,随时掌握了解工程造价支付情况,与现场施工进度是否相符,这对计量支付是否合理、准确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变更台账建立及更新

计量包括合同内计量和合同外计量。合同内计量指合同清单工程数量的计量,合同外计量指变更工程的计量。所以除工程计量支付合同台帐外,必须建立变更工程台帐。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中属动态化管理,需及时更新。以便控制在台帐工程数量范围内计量支付。在建立变更台帐时经批准下发变更令的项目方可列入台帐,同时输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方便查验。严格管理中期计量支付工作。

依靠多方现场计量把关。计量是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成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计量支付,可以减少工程量的估计差给业主、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从而增强造价结算结果的公平性。而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确定是依据现场监理所签证的工程量,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发挥公平、公正的作用。部分建设项目采取业主代表处、高级驻地监理、驻地监理、承包商四方现场核实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可以互相监督,减少暗箱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使计量数据准确真实。

a.认真审核中期计量支付,中期计量支付工作主要是中期工程费用的审核和计量支付。业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单价在扣除保留

类列举。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则,及时了解变更、签证的含义及内容,为计量审核过程提供依据。了解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签发原则,确定其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工程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执行。要严格签证管理,加强不平衡报价情况下的工程变更的控制。严格签证程序,做到及时、合理、真实。

四、结束语

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控制建设投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严格审核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堵塞工程实施阶段费用管理的漏洞,将计量支付与变更工作有机地融入费用管理中,实行费用过程控制,动态管理,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率,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参考文献

1.雒应

《合同管理》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年版 2.袁剑波

《工程费用管理》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年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年版

4.浅谈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控制

造价人网 5.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8篇

在工程前期进场后, 要及时建立计量支付 (合同) 台账。在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前, 要认真审核工程图纸数量并建立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 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批准。依据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建立原设计工程数量台账明细表及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 从计量支付工作角度考虑审核承包商所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报告, 主要是分项工程的划分, 因为计量支付工作是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的。在工程划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1 工程划分要依据《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的标准以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1.2 工程划分要有统一性, 即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项目办在该项目上工程划分要一致, 这样才能在审核计量支付报表时便于操作。

1.3 工程划分特别是分项工程划分要考虑便于质量评定和计量支付工作进行。

依据已经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办法建立工程数量明细表台账、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台账记录表以及变更 (新增) 台账。

1.4 建立变更 (新增) 台账要注意, 变更 (新增) 工程必须经批准后才能列入台账。同时, 输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以便日后方便查验。

2 计量的原则

2.1 工程计量单元

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要求进行。

2.2 单元计量的原则

按单元计量, 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 为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 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

分次计量的工程, 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 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 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

3 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

3.1 计量的主要资料

《中间计量表》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即《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自检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涉及变更的, 要有《工程变更令》;《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

计量的要求

3.2《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记录结果, 并附有简图、计算式和说明, 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审核签认。

3.3 凡是与工程计量有关的凭证, 承包人均应提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 同时, 《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连同月报表一起上报审核。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一套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详细资料, 以便核查。

3.4 对一次完全计量的项目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对分次完成计量的项目, 最后一次完全计量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中间分次计量的, 需附质量检验凭证。

4 工程台账管理

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 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 做到计量结果真实可靠, 应建立、健全工程数量台账, 加强台账管理。

4.1 台账建立的依据

工程台账的建立主要依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工程变更令, 经审批的补充 (完善) 设计图 (通过计算核实数量) 。

4.2 台账建立的要求

要求承包人、监理办、业主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账。首先, 按施工设计图认真清理, 统计出设计工程数量, 经承包人、驻地办、业主核对无误后建立台账。台账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及建立名称, 若有变更新增项目, 按新增细目编号及按细目名称录入, 工程台账样表附后。工程台账要求采用计算机管理。

4.3 支付台账的管理

监理办、总监代表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月支付报表时, 对照工程台账进行复核, 审核无误后再按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计量。计量支付台账需准确地反映本期完成、上期末完成及自开工累计完成工程量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 计量台账、工程台账、竣工数量、竣工图应做到“四统一”。

5 中期支付中应注意的问题

中期支付工作主要是中期工程费用的审核和计量支付, 即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一定的工程量后, 业主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 在扣除相关费用 (例如保留金和预付款) 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这项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中期支付是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的, 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范围内, 任何超出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 (合同) 数量的部分, 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报与批准手续, 在已建立的变更 (新增) 台账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

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都不予以计量和支付, 直至其按照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修复并达到要求的质量条件, 才予以计量支付, 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逐月计量, 逐级审核计量支付报表, 计量支付报表和支付证书的审核签发, 决不能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严格控制计量和支付工作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款项。

摘要:计量与支付是贯穿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保证工程按期按质完工的重要条件。准确计量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按时得到应得的付款, 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 另一方面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向承包人支付时, 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量。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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