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2024-07-12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精选6篇)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的管理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力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到工程建设中的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每个阶段。其中,实施阶段是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由于施工现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就造成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现场解决。可以说,任何一套图纸都会由于跟现场情况不符而发生变更,并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而发生签证,进而也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故此,现场签证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因而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

所谓现场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及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合同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合同外增加工作,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工程质量变化实际情况的记录与签证,它是计算合同外费用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

二、现场签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工程项目不按基建正常程序进行建设。很多项目是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返工的工程量无端增加。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随意扩大建设标准,提高设计档次,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个别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因此,设计变更是引发现场签证的最大源头。

(三)缺乏造价控制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随意签证。有些工程的业主代表在工作中缺乏敬业精神,不去认真调查和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认真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签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应该变更引起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等现象,因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不了解定额费用的计算原则而盲目签证的,也有不应列入项目实体费用而盲目签证列入的,还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随意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浪费的。

(四)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用词模棱两可。直接签签证费用导致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操作性差,容易产生纠纷。如拆除门1樘200元,拆除门的材质、型号、规格内容不交代,拆除的是门框、还是门框门页一起拆,拆除后的主材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还是移交给业主了等等都没有交代清楚。

(五)对于隐蔽工程等,未经设计同意擅自签证变更施工用材档次,提高用料要求,从而提高造价。如:本人负责的一个道路工程,根据原设计道路基础施工要求用素土回填即可,但现场签证却采用石粉渣进行换填,仅此项签证施工单位申报就比用素土回填增加工程造价约30万元。工程中出现类似签证的情况确实不少,值得深思。

(六)不及时签证且签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这就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签证手续。有些项目签证跟进不及时,待工程开始结算时才开始想到要补签,导致有些签证部分需要靠回忆、估计来签认。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特别是对于那些隐蔽工程(如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发生时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到竣工决算时再履行补签手续,容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纠纷。

三、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对策

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控制“源头”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降到最低限度,使发布单位的每一项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按科学的正常基建程序进行施工建设,设计一定要求达到施工图的深度,才进行建设。我们有些项目一味追求建设期,不讲科学的建设程序,甚至按关门工期进行倒排工期,导致施工图出了多版修改图,往往有可能欲速则不达,最终得不偿失。

(二)在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发布单位就要对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核。看是否达到发包方的建设要求。建设规模和标准稳定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章认可方为有效。

(三)挑选业务精、素质好,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以及良好思想品质和高尚职业道德的业主代表,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了业主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业主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三大目标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因此,业主代表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具有对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要熟悉和模范地遵守《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具备预算定额的初步知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能够做到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努力维护发布单位自身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也应公平、公正、合理地对待承包商。

(四)建立健全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明确现场签证的签认权限。现场签证应严格区分技术类、经济类及技术经济混合类各种不同的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认制度。对技术类的签证,应授权主管技术的专业人员签署;对经济类的签证,应授权具有造价管理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签署;技术经济类的签证则应由主管技术的人员与主管造价的人员共同商讨后再签署。对于技术签证,要求尽量做到详细,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为签认原则,能够附图(如施工图、草图、示意图)说明的尽量避免单纯的文字叙述进行签证。凡是能明确计算工程量的不能签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同时,针对现场签证为拆除及措施性工程所发生的废旧材料和设备,应加强管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回收的需注明),同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认回收单位,并出具回收单位证明。

(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各方协商,对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变更,经确认技术

上可行、施工工艺简单、变更后的项目不降低使用标准的,应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

(六)现场签证及时签办,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拖延遗漏,并编号归档。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同时,现场签证应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工程中发生变更时,还有可能在增加的同时也有可能引起减少,但由于每一个工程各自的情况不同,以及工程进展情况不同,具体到底减什么、减多少,事后很难准确计量。所以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增减同步记录,既可以避免在结算中只增不减的后果,也能有效防止同一项内容在前后不同的时间被多次签证的现象。

总而言之,在工程建设中,只有规范并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采取事前控制的手段并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才能有效地降低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单位的资金得以高效地利用,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2篇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3.术语和定义

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4.职责

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4.2.现场成本管理员

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4.3.项目部经理

4.3.1.负责审核签证; 4.4.工程总监

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4.5.成本管理部

4.5.1.负责签证的审核; 4.6.成本分管副总

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4.7.总经理

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5.工作程序

5.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5.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5.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5.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5.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5.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5.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5.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5.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5.2.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5.2.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5.3.现场签证的提出

5.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5.3.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5.3.3.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简图和当时照片,施工完成后照片及验收记录,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4.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5.3.5.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 5.4.现场签证的审批

5.4.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5.4.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5.4.3.现场成本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现场成本管理员对其中的签证费用进行核算;

对于其它情况引起的现场签证,现场成本管理员需进行审核。

5.4.4.成本管理员审核完成之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批。

5.4.5.签证的审批权限:

审批部门

签证类型 1总经理 2成本副总(成本审核)3成本管理部 4工程总监(技术审核)5项目部经理 6现场成本管理员 7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签证费用5000元及以上 1审批 2审核 3审核 4审核 5审核 6审核 7审核 签证费用5000元以下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5.5.签证单的发放

5.5.1.审批通过后,签证单汇总到成本管理部,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下发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 5.6.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5.6.1.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5.6.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的复核。

5.6.3.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成本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

5.6.4.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现场成本管理员、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6.5.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5.7.现场签证的结算

5.7.1.成本管理部对已完工的项目按《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进行结算。5.7.2.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需“一单一价”。7天之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5.7.3.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结算,结算编制需“一单一价”,并附《

项目

月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现场成本管理员、项目部经理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批。5.8.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

5.8.1.现场成本管理员每月对现场工程签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签证汇总表》。5.8.2.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签单》进行归档保存。5.9.其他管理要求

5.9.1.《现场签证签单》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5.9.2.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所附资料有甲方指令单,现场实测实量记录,施工前照片,施工后照片。

5.9.3.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5.9.4.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

5.9.5.签证单需列出附带预算或各工作量计算稿,并画出草图;

5.9.6.签证原件一式五份,乙方两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9.7.项目部在办理承包商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5.9.8.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a)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b)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c)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第3篇

1 现场签证的概念

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 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2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有严格区别

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 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 或是使用要求的改变, 需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 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但需注意的是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有严格区别。有设计部门下发通知单属于设计变更范畴, 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不能由于设计部门为了怕设计变更数量超过考核指标或者怕麻烦,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把应该发生设计变更的内容变为现场签证。

3 现场签证的管理

施工企业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现场签证费用分门别类、尽量做到分部分项或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开, 随时作出详细的记录并加以整理, 现场签证多的要进行编号, 同时注明发证时间、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的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加以复核, 办理签证交签注明签字日期。签证内容齐全一般包括签证发生的原因事由、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增减的估计、引起的工期的变化、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

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 (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 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 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 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 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防止扯皮等现象发生在签证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3.1 准确无误原则。

工程量签证要尽量做到详细, 以方便进行工程量计算结算审核为原则不能笼统含糊其辞或措词不清等结算时容易引起分歧、纠纷的签证单, 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3.2 实事求是原则。

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 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 但应严格把握, 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 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3 考虑废料回收再利用原则。

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 所以, 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可再利用的在签证单中加以说明, 签明回收单位, 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3.4 现场跟踪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 严格控制投资, 凡是费用超过万元以上的签证, 在费用发生前, 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3.5 手续齐全原则。

除现场的签证单外还需要影像写实等资料, 是指现场签证事件发生时, 施工单位等参与单位采用普通相机、数码相机或摄像设备现场实地拍摄的清晰的相片或录像资料。影像写实资料应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工程部位、工程项目内容、参照对象等项目内容。

4 现场签证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处理方法

4.1 因为现场签证费用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一部分, 所以该费用

预算的编制及结算应与工程预算算编制原则和程序相一致, 其中执行的定额、基价及取费标准或综合单价也应与主体工程所签合同规定相符。

4.2 工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 其供应原则及办法也应与施工合同的有关相一致;

其材料差价的处理也应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现有的规定。

4.3 按照国家的规定及国际惯例, 现场签证费用的审核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

依据我国的现状, 由于监理的工程师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存在差异, 还是应由监理公司中专职造价工程师进行签证费用审核管理更为合适。

4.4 对拆除性工程的旧材料。

旧材料以及措施性工程中所发生的一次性使用材料、设备, 原则上应由建设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供应部门回收;且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回收部门承担。施工单位凭回收证明, 与预算审核部门处理其相关费用。如建设单位不回收, 则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现场签订、摊销、折合后交给施工单位, 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4.5 按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不论是施工单位, 还是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公司均遵守。

索赔管理: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 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 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 (或) 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于28天内给予答复, 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6 无论是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位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

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 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 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 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 但含在定额之中。

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直接跟钱有关。

为了更好的解决签证问题,我们首先要解决下面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看起来可能跟签证关系不大,但读到最后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紧密联系。

第一是设计文件的严格管理,本文的设计文件是广义的,它既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也包括“工程联系单”,这里的“工程联系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我们甲方出于某种需求对图纸的改动,二是图纸中没有而现场应该做的。换成另一种说法就是要求整个工程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局部细节都能在设计文件中找到出处。这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在“工程联系单”全面执行,并对它编号、存档。它主要取决于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对该做法的必要性的认识程度。这方面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我的“工程联系单”样表已得到项目部领导的认可,并在我管理的工程中开始使用。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说它的必要性。首先,便于责任的追究。不论工程中出现什么样的问题,都可以从“工程联系单”中找到第一责任人,能查出该人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发出的指令;

第二是“工程联系单”能解决现场专业工程师以口头指令代替书面文件的毛病。众所周知,房地产公司人员流动之频繁,素质之参差非其他行业可比,一旦有人员离岗,他以前所发的口头指令就成了永远的秘密,同时也可提防后来的老兄往他的前辈身上扣屎盆子(有点不雅):

第三“工程联系单”可有效减少施工过程当中各专业之间不对话,从而造成返工、浪费等现象。打个比方,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求总承包单位在某部位砌一堵墙,墙中有水电管线,他所下发“工程联系单”中就包括以下内容:①主送:总承包方——让他砌墙。②抄送:监理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并请其代甲方监督执行。③抄送:水暖、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水电施工,并审查自己的专业还有什么跟这道墙有关,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

很简单,如果仅通知总承包方砌墙,水电施时就得创沟、凿墙。浪费是再所难免的。

第四,设计文件的完善、存档有利于工程竣工交房后的物业维修,因为现场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在设计文件中找到原始记录,维修工人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只须查找原始设计档案即可。从另一个角度说:老板花这么多钱盖房子,老板本人也有权知道自己盖的房子每个部位是什么样的(不必亲赴现场查看)。

现在,我们可以说说设计文件的严格管理同“工程量签证”的关系了,从前面的设计文件的组成可以看出,只有“工程联系单”才涉及到工程量签证,(图纸和设计变更是不需要作“签证”的,属合同范围内,后续文章中有详细的说明)。而“工程联系单”是有甲方主动下发的,这样是否会发生“签证”的主动权就牢牢掌握在甲方手里了,而且是一份“工程联系单”对应一份“签证”,条理清晰,责任明确。有了现场专业工程师确认的“签证”,就轮到下一步工序,由成本和约部进行工程变更费用的确认,为了这项工作的及时、准确,就要求成本和约部能经常到现场来,或者干脆到现场来办公。该方案的可执行性相当强。

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量签证,还要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何更合理的进行分包合同的签定和管理。这件事就和签证的关系很直接了,不用象上一个问题那样费口舌。

这里首先我要提出一个经过实践考验的科学论断:除了总承包以外的所有分包合同均应签定一次性包死合同。这是个大前提。有难度但能做到,后面我会详细说明如何做到,现在先说这种做法对签证的影响和其他好处。

显而易见,工程内容都包到合同里了,合同外的签证自然就少了或者没有了(对合同制定者的水平要求较高):第二个好处是老板很容易控制工程用的资金虽,因为合同金额基本上反映了该分包工程的全部资金使用量,不会出现大量的合同外费用。还有一个好处是避免滋生腐败。减少签证,就没有腐败的机会了。历史上有很多腐败都是制度性腐败,并不是官员自身素质问题。明朝的时候,当个县令每月只有大约600元(折合成人民币),克扣点税赋和军饷是上上下下都心照不宣的事。朱元璋同志没有在制度上解决腐败的问题,却在他的任期内杀了超过10万贪官,(多么恐怖的数字,死的那个冤)。有点说远了,我的意思是应将权力运作约束在法律、政策和制度框架之内。好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给努力工作的人建功力业的机会,同时也可以挽救一些有不良企图的人。尽可能的签定一次性包死合同就是一个好的公司管理制度。

下面说怎样做到将分包合同一次性包死。

合同一次性包死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设计文件的齐全,第二个是各专业工程师对设计文件的全面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拿出准确的工程范围和技术要求。第一条和本文开头提到的设计文件的严格管理有直接关系,勿须赘述。第二条要求各专业工程师深入研究图纸内容,熟悉分包工程全部细节、工艺流程、技术要点等,并在此基础上拿出合同的关键组成部分:工程承包范围和技术要求。这对专业工程师素质要求非常高,因为‘工程承包范围和技术要求’描述的准确性决定合同本身的严密性,也决定后续合同外签证的多少,是工程师水平的体现。

这就要求我们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做一个运筹帷幄的诸葛亮而不是冲锋陷阵的张飞,主要精力和时间应该花在研究设计文件上,坐在办公室里就应该知道现场的每一个地方是什么样的,如果你发现施工现场哪个地方跟你想的不一样,千万不要放过,因为不是你就是他弄错了。好了,再说就是另外一个话题‘如何作好一个现场专业工程师’。有机会专题讨论。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 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 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 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 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现场签证内容 及权限

第八条 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第九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

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

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技术核定单或工程联系单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伍家城建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影像资料,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第十三条 对无印章、无签字、无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签证。

第十四条 对较大的事项,要有备份或记录在案。第十五条 总价合同包干的严禁签证 第十六条 拆除工程旧材料回收需要签证。第十七条 因清单招标的投标人漏项的严禁签证。第十八条 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有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九条 签证单必须一事一签,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未予签证”字样。

第二十条 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且估算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打报告或洽商经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分析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计量准确并附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第二十一条 现场签证单原件最少一式五份,项目经理、工程部、法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结算时无法对证。

第二十二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在14天之内完成所有签证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签证单。

第二十三条 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报伍家城建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签证时必须列明人工数及用工时间。

第二十四条 以下几种现场签证方式无效: 1)、签证单上只有----签名

2)、签证单上有------签名+“同意” 3)、签证单上有------签名+“情况属实”

4)、签证单上有------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签证” 正确的做法是:“签名+复核后的具体描述性签证意见”。即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能量化的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应统一编号归档,建立好管理台账,以便工程结算时查找核对。

第二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必须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伍家城建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并附一份完整预算,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字盖章,城建公司对预算进行审核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现场签证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生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发生的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司工程部、法务部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审核后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十九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法务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签证流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加盖建设单位和伍家城建公司公章。

第七章 现场签证的效力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上报的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可以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交的文件未予以签证或答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所有现场签证单必须最后加盖了伍家城建公司或伍家建管办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章 现场签证的时效性

第三十六条 临时性工作、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7天内提交签证申请并附相关批复单的复印件,工程部在收到施

工单位送交签证单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在14天内完成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先签证后隐蔽。

第三十七条 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涉及楼层、部位较多,无法及时完成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第三十八条 工程部应按签证事件发生的时段按期签证或签字,法务部应按期核实签证费用。超过单项合同价款5%的,按《伍家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伍家岗区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第四十条 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原办法废止,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相关职责,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定义 工

程 变 更:在签订承包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即合同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满足工期需要或满足现场条件而采取的措施或进行的变更。

设 计 变 更: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补充/纠错,涉及到合同图纸内容的变化(不包括属于承包商深化设计的内容),称为设计变更(详见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合 同 图 纸:

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所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及在此之前对设计图纸进行完善/补充/纠错之内容均为合同图纸的内容。在签订承包商合同之后对上述图纸的进一步完善/补充/纠错均属于设计变更。

工 程 索 赔:

不涉及图纸内容,但涉及物品丢失/物品损坏的补货事宜及工期延误补偿事宜均为工程索赔,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

增 项 工 程:

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属增项工程,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

3.适用范围 3.1 公司开发建设的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在签订承包商合同所依据的图纸之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属于承包合同范围之内的工程变更均须按本作业指引执行。

3.2

合同范围以外的增项工程不统计进入工程变更,双方需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并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

3.3

工程索赔类别的变更,作为工程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申报,而以工程索赔的形式申报。

3.4

设计变更按《设计变更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4.工作职责 4.1 工程部: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变更管理的主控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中承担有如下职责:

4.1.1 是工程变更提出和申报的主要部门,并负责受理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申请。

4.1.2 负责工程变更类别的界定,提交责任归属及费用分摊意见。

4.1.3 负责工程变更指令的编制,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至监理单位、承包(供应)商。

4.1.4 落实和监督工程变更的执行,对工程变更实施进行签证、记录。

4.1.5 负责工程变更实施现场工程量的计量及核定。

4.1.6 负责工程变更资料的收集、管理,并形成工程变更结算资料提交公司商务管理部。

4.1.7 按照商务管理部的要求填写工程变更统计报表的相关栏目。

4.1.8 项目竣工后,牵头对项目工程变更进行总结分析。

4.2 设计管理部:

设计管理部是工程变更管理的主要参与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中承担有如下职责:

4.2.1 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4.2.2 牵头制订设计变更方案,或协调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所需的图纸或设计文件,并签发(图纸或设计文件需签字及盖章)设计变更方案至工程部、商务管理部。

4.3 商务管理部:

商务管理部是工程变更管理的主要参与部门,是工程变更工程量和造价核定的主控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中承担有如下职责:

4.3.1 负责工程变更费用评估。

4.3.2 负责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的计量及核定工作,参与工程变更现场工程量的计量及核定工作。

4.3.3 负责工程变更造价的审核、确定。

4.3.4 负责工程变更统计及统计报表编制。

5.管理原则 5.1 严格控制原则:工程变更如涉及费用变化的,必须遵循“先审批、后施工”的原则; 5.2 形式规范原则:所有《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工程现场签证单》均须采用公司统一的标准格式,且须连续编号,详见本管理指引附表。

5.3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5.4 完工确认原则:施工方应在变更事项(包括设计变更)完工后的3 日内,办理《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提交监理审核。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通知监理及甲方现场验收和记录。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签证:施工方依据施工规范和施工经验所能预见的措施费用;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施工方擅自超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和施工规范产生的费用;施工方擅自先做后报产生的费用。

5.5 一一对应原则:一份《工程现场签证单》只能对应一份合同,只能对应一件变更事项; 5.6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现场签证单》(含附件)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的签证确认单均需找到与之对应的工程指令单。

5.7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办理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各参与单位和部门须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5.8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中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作业指引的相应条款,或说明须执行本管理作业指引。

6.

工作程序 6.1 工程变更提出 6.1.1

公司工程部是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归口部门,并申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

6.1.2 参与该工程的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可提出工程变更建议。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由工程部受理并申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

6.1.3 公司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公司其他部门也可以从满足

市场需要、提升客户满意度、利于物业管理和维护等方面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公司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以《工程指令单》的形式交由工程部受理并申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

6.1.4 因实际施工图版次与合同图纸版次不同而产生的图纸差异,由工程部协调承包(供应)商向我司提出变更申请,工程部接到相关申报资料后,填写申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完成公司审批流程。

6.1.5 设计单位针对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审会议上各方所提意见的书面回复中对施工图纸内容进行的变更,视为设计变更。由设计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填写申报《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单》,完成公司审批流程。

6.2 工程变更的评估 工程部组织设计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对所申报的工程变更建议进行评估。

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分析变更的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分析工程变更对项目(包括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分析工程变更的直接原因(如:设计优化、设计纠错、现场条件…);提出责任承担方或费用分摊方案。

如需要组织现场评估或者专题会议评估的,由变更申报部门牵头组织现场评估或者专题会议。如有必要,还可以由工程部联系监理单位及(或)承包(供应)商,由设计管理部联系设计单位参与评估。

6.3

工程变更的申报、会签、审批 6.3.1 工程变更申报、会签 所有工程变更均应申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详细填写有关变更项目以及评估意见。按照工程部、商务管理部的顺序会签评估意见后报工程分管领导、成本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由商务管理部对该工程变更进行造价估算。

6.3.2 变更审批权限 工程变更金额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

责任人万元(含2 万元)

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 工程分管领导 万元以上 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总经理 总经理 1)工程变更金额是指单项工程变更总额。

2)如果需要设计院提供设计文件的工程变更,则应由设计管理部把设计文件发给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确认。在此基础上由商务管理部进行估价,如估价超出20 万元(含20 万元)须提出多个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征求多方意见后再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3)对于施工单位,如发生单项工程变更超过合同总价3%(含3%),原则上应与施工单位另行订立补充合同或协议。

6.3.3 承包单位(供应商)提出的任何有关变更洽商的建议/申请/函件等资料统一由工程管理部接收,该等资料均只能作为工程变更申报的附件,任何人不得在诸如该等资料上签署意见或同意。

6.3.4 《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的结论仅为对工程变更方案的同意,其中的估算工程量及造价仅为对该工程变更评估之用,并不代表对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的确认,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需另行核定确认。

6.4 工程变更实施方案确定和变更指令签发 6.4.1 在完成公司会签审批程序之后,由工程部根据申报文件签发工程指令单并安排工程变更实施方案。

如该工程变更无需经过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工程部根据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意见以及公司领导审批意见,确定该工程变更的具体实施方案。

如该工程变更需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管理部联系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一式五份)。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按照公司有关图纸管理规定,由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发至工程部四份、设计管理部留存一份。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须在公司批准该工程变更之后下发,或做为公司批准文件的附件。

6.4.2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意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以及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编制该工程变更的实施方案,以《工程指令单》的形式将该工程变更的实施指令通知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可作为《工程指令单》的附件。

《工程指令单》由工程部经理签发(一式四份),其中发至承包(供应)商一份(所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为原件)、商务管理部一份(所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为原件)、监理单位一份(所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为原件)、工程部留存一份(所附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为原件)。

6.4.3

公司内部有关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批文件,不得代替变更指令或作为变更指令的附件发给公司外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对外发出的变更均须采用统一的文件形式--《工程指令单》。

6.4.4

工程变更事项在未完成公司批准程序之前,不得签发作为工程变更指令的《工程指令单》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承包(供应)商实施该变更。但可以要求承包(供应)商就该变更事项进行相关准备,比如:对材料进行市场调查、拟订施工方案。

6.4.5 《工程指令单》需对变更原因、内容进行描述,明确变更部位,技术、质量要求,变更完成时间及其他管理要求。

6.5 工程变更的执行和工程量核定 工程部按照《工程指令单》的内容,协调相关承包单位组织实施,完成工程变更,工程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相关记录(文字/照片)。

如需要现场计量/测量/核定工程量的工程变更,由工程部牵头组织,通知商务管理部以及承包(供应)商、监理单位共同计量/测量/核定工程量。

工程部将变更实施情况及核定的变更工程量填写于《工程现场签证单》的相关栏内,经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其中公司内部需工程主管、商务主管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签字,并提交一式四份至商务管理部,作为工程变更造价核定的依据。

6.6 工程变更造价核定 核定完工程量的工程变更,由商务管理部履行造价核定审批程序。

工程变更造价核定审批程序为:工程成本主管填写《工程变更造价审核表》,报商务管理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会签后,按以下权限审批。

工程变更造价核定金额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

责任人万元(含2 万元)

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商务分管领导、工程分管领导 工程分管领导 万元以上 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商务分管领导、工程分管领导 总经理 对我司核定的变更造价,由商务管理部通知承包(供应)商,双方在《工程现场签证单》的造价核定栏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6.7 统计及档案管理 6.7.1

商务管理部需在每月底填报《工程变更统计表》统计已签发工程变更指令的工程变更,报各相关部门及公司管理层审阅。增项工程、合同调整、工程索赔不统计进工程变更中。

6.7.2

项目(或项目分期/分区)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资料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随竣工资料归档,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6.8 竣工后总结 项目(或项目分期/分区)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牵头组织商务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部门对该工程的工程变更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总结分析报告。

7、办理时间 7.1 施工方 变更事项完工后,须在 3 日内(最迟在 7 天内,如超过 7 天视同施工方放弃签证)将《工程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上报至监理及甲方工程部审核。

7.2 监理方 在收到施工方上报的《工程现场签证单》后,一般须在2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特殊情况下,须立即与甲方工程部沟通,及时办理。

7.3 工程管理部 在收到施工方上报的《工程现场签证单》后,一般须在2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特殊情况下,须与分管领导沟通,及时办理。

7.4 商务管理部 7.4.1 在收到工程部移交的单份《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后,在2 日内完成造价估算工作,计算十分复杂、耗时较长的,需和工程部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延长时间。

7.4.2 在收到工程管理部移交的单份《工程现场签证单》后,须在5 日内完成造价审核工作。计算十分复杂、耗时较长的,须和工程部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延长时间。

7.5 分管领导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的审批(审核)工作。

7.6 总经理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的审批(审核)工作。

8、关键活动描述 8.1

通过实行《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来完成对工程变更事项的审批。该《审批单》只作为公司内部管控用,不作为与相关单位结算的依据。

8.2 通过实行《工程现场签证单》来完成现场签证的审批和确认流程。该《签证单》可以作为与相关单位结算的依据。

8.3 所有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均须明确以下内容:施工单位、所属合同、签证编号、实施方负责人联系方式、费用承担单位、事项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的原因说明、具体施工内容及做法、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等。

8.4《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的办理,原件一份,由工程管理部留存,商务管理部存复印件。《工程现场签证单》的办理,原件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以及商务管理部各执一份。

8.5 施工方、工程部均应对各自发出的签证单、变更单进行连续编号(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工程变更审批单编号格式:(所属合同编号)-xxx

工程指令单编号格式:(所属合同编号)-xxx

工程现场签证单编号格式:(所属合同编号)-xxx 8.6 所有现场签证单,施工方必须由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施工方有效印章后才能生效。监理单位及甲方也应由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监及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有效印章后才能生效。

8.7 办理《工程现场签证单》时,必须附有有效的工程指令单等作为附件。

8.8 现场签证注意事项:

8.8.1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为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8.8.2 监理单位及工程部在办理《工程现场签证单》时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具体做法、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承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严禁签署“情况属实”、“同意”、“工程量属实”、不签署任何意见只签名等。

8.8.3 对于措词含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现场签证,现场工程师在签署时应征求商务管理部造价工程师意见,避免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8.8.4 变更内容实施完成后,监理单位和工程部严禁在《工程现场签证单》上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合同有约定计价办法的,监理单位和工程部不应直接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8.8.5 如《工程现场签证单》附有图纸的,则监理单位及工程部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并盖章,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商务管理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8.8.6 监理单位及工程部对《工程现场签证单》上直接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工程现场签证单》上直接签定工程量的,必须同时附有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相关原始记录及计算内容。

8.8.7 如现场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工程部及商务管理部造价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附录 9.1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 9.2

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9.3

工程指令单 9.4

工程现场签证单 9.5

工程变更造价审核表

9.6

工程变更统计表 9.7

关于加强现场工程量核验工作的要求

项目部/工程部

商务管理部

设计部

(副)总经理

分管领导

变更洽商及变更意图提出

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

录入基本信息

审查工程变更审批表

提交设计变更资料

变更估价

提出意见

公司领导审批

变更签发

反馈变更执行情况

完成变更造价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与施工单位签字 确认并录入统计表

9.1

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施工与监理单位,营销、客户、物业部

提出变更建议

变更执行

审查或申报同时

提供设计院设计资料

9.2

工程变更申请编号: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变更事项

施工单位

变更适用范围(注明对应的图纸;适用的房型及楼号;其他)

所属合同

预计开始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提出单位

附件共

页(提供通知单、联系单、图纸、工程量等签证审批相关资料)

变更原因:

(填写实际工程变更原因)

工 程 部 变更内容:

(如附有图纸请注明并附后)

专业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经理:

日期:

商 务 管 理 部 估算造价:

造价工程师:

商务管理部经理:

日期:

工程分管领导

商务分管领导

总 经 理

注:1、本单由工程部填报,工程部、商务管理部各留存一份。

2、内部文件,严禁外传。

9.3

工程指令单(工程变更)

设工程指令单 编号:(所属合同编号)-xxx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变更审批单编号 专业序列 001(连续编号)

指令接受单位

签发日期

设计变更内容(变更内容不多于三项):

(注明内容:变更的原因、变更内容的描述及相关资料、变更的图纸部位(需云线描出)、拆除项目的工程量(需于相应之图纸内彩笔标注清楚及文字说明)、完成时间要求。)

经办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发)

****年**月**日

9.4

工程现场签证单

设签证单编号:

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单位

工程指令单编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程完成情况说明及完成工程量明细:

项目经理:

(章)

日期:

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

日期:

现场工程师:

(完成时间、完成情况、发生工程量)

日期:

工程部经理:

日期:

工程变更造价双方确认:

建设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承包(供应)商:(项目经理或是授权人)

注:1、上表中各单位签字人均需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2、本单由施工单位在完成签证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填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商务管理部各一份。

3、填报此表时需列明签证事项实施负责人联系方式。

9.5

工程变更造价审批表

设工程变更申请编号:

申报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变更编号 工程变更

号 承担部门

对方单位

合同价款

变更报价

工程变更实施情况:未开始□

已开始□

已完成□ 造 价 影 响 承包(供应)商申请金额

审定金额

分析说明:

建议:

造价工程师:

商务管理部经理:

工程管理部经理:

工程分管领导:

商务分管领导:

总 经 理:

注:

1、工程变更造价审批表在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原件交商务管理部保存。

2、内部文件,严禁外传

9.6

月工程变更统计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变更编号 变 更 部 位 变更审批价 签证确认价 变更实施情况

当月累计

至本月末累计

注:南京中水电星湖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内部文件,严禁外传。

关于加强现场工程量核验工作的要求

为加强项目现场工程量测量/计量/复核工作,结合前期项目现场工程量测量/计量/复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对项目现场工程量测量/计量/复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1、现场工程量测量工作均由工程管理部主控,牵头组织,并及时通知合同预算部参与,凡应通知合同预算部参与而未通知的,测量/计量/复核结果公司不予认可。

2、工程量测量/计量/复核均需四方参与(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商),我公司必须有人员参与测量/计量/复核或监督测量/计量/复核,绝不能出现不参与计量过程而对施工单位申报计量结果确认的情况。

3、我公司所有参与部门均需认真做好现场测量的数据记录,即时记录后当场签字确认,参与各方均持有一份经各方签字确认的原始记录,合同预算部留存原件。

4、对于类似如桩基工程量的验收,因数据较多,需提前准备好已终孔的清单,现场只填写测量深度,并且当场签字确认。

5、对于类似如土方工程量的验收,涉及标高或高程的测量,工程管理部参与人员必须核查并确保转点计算真实,现场前视点必须能反映地势、地形的真实变化,并同时记录各测量点的坐标与高程。

6、对于类似如软景工程的种植土回填,在回填前必须先有标高,否则填土厚度不予认可。

7、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现场核实、测量,工程管理部需及时通知各方参与

测量,不得事后依据感觉评估确定工程量,否则公司概不认可。

8、所有安装类项目工程量的现场测量、验收,必须核对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外观,并与现场封样校对。

9、现场测量记录如需整理,由工程管理部主办或督促承包商尽快完成整理工作,参与各方在正式文稿上签字确认时间不得超过测量后的48小时。

10、所有现场测量/计量/复核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假或参与作假行为,公司将严惩不怠,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坚决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2、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签证填写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5、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

主要有:

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

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九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注意事项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不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或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事实求是的报,不能漏报,多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应上,审计时间能够一目了然!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不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不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不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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