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7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选10篇)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1篇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阜阳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阜阳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阜阳市政府批准,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2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4日起同时在阜阳先锋网(/2012/07/17116.html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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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二)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报考人员先办理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卡再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16:0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6月25日8:00至16:00,由市人社局事业科统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阜阳市阜王路185号,劳动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用人单位申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10: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于7月9日9:00开始直接从阜阳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2 联系我们:http://ah.offcn.com/html/2012/07/1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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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需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综合知识;“X”为申论等5个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目录见附件2)。

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4年 7月 12日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7月 12日上午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三)笔试成绩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综合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两项合成后为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于7月25日在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报考艺术及体育类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8:00-17:30(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阜王路185号,劳动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558-2273009)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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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报考阜阳商校、阜阳农机培训班、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阜阳农校、阜阳农业干部学校、阜阳卫校、阜阳技师学院、阜阳市一职高等招聘人员的,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主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局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面试

报考上述学校和教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2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水平以及潜能等。根据阜阳技师学院的教学特点,报考该院职位代码为340632、340633、340634、340635的考生面试模式为现场技能操作和说课。面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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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施行规定》(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合成

报考教学岗位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阜阳人事考试网和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以笔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检部门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市直主管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决定取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人事人才网公示一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聘用的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8月底之前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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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务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

1、阜阳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xls

2、专业科目目录.doc

3、阜阳市2014年直事业单位招聘各主管局政策咨询电话.doc

4、考务电话:0558-2262161;

5、监督电话:0558-2264191。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4日

更多搜索: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hefei.offcn.com/?wt.mc_id=bk11783)更多搜索: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offcn.com/?wt.mc_id=bk1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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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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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安庆先锋网(http://aq.ahxf.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 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0: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8月1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8月17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至8月15日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报考人员中:

(1)属社会人员的,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八、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先锋网、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702022、5702020(市监察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3篇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2014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专业技术岗位48名,管理岗位8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附件1《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xzlbj/index.aspx)、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sydw/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http://ah.gongkaocn.com/sydw/zkgg/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http://ah.gongkaocn.com/zhenti/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试题:http://ah.gongkaocn.com/moni/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辅导:http://ah.gongkaocn.com/fudao/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信息:http://ah.gongkaocn.com/sydw/gkxw/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4篇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5篇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9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 综合类(含报考泰山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和卫生类考生资格审查地点:泰安市就业办(泰山大街231号);

教育类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市政府大楼A7004房间。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生源地证明材料(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 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另外,笔试加分人员还须提供报到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是:“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县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6篇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11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就201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的监督指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资格条件的鉴定工作,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学历证书的鉴定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4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5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临沂市零工市场(临西11路与解放路交汇向北400米、左转西行350米,市内乘27路公交车至石化驾校下车)。电子地图查询

三、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报到证(派遣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认证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3、准考证及复印件。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考生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 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应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专业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证书等,考生应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应提供的材料:

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应说明是否正在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如何要明确具体。

2、临沂驻军随军家属须同时提交驻临沂部队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驻临沂部队提供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原件一份(证明需注明军官姓名、随军家属姓名及身份证号、家属随军时间,需加盖临沂军分区政治部公章)。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

2、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应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浏览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办公室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7篇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工作人员)8名,其中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7名、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选调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对象范围可放宽至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后实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2011年前(含2011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4日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务员(工作人员)选调的公告和职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城先锋网、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9:00至4月16日9: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宣城市2014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4月16日11:3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选调单位(传真号码见选调单位职位简章)。

3、资格审查。各选调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4月14日9:00至4月16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选调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4月16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17日11:3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部门。选调部门应在4月17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于4月18日9: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个别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于4月18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选调部门于4月18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4月24日起可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选调部门须对面试(加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时传真的报名表原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任免机关公章)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面试公告。选调单位可根据职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增加加试环节。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须加试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须经加试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加试安排在面试之后,以百分制计分,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察

考察人选按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相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加试,已加试的按加试成绩排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选调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发放选调通知书。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

0563-3029114(市公务员局)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0563-3036887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986

附件:宣城市2014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8篇

宁德人事人才网: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表

宁德中公教育为广大考生提供: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表,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下半年宁德蕉城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3年下半年宁德福鼎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2013下半年宁德霞浦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2013年下半年宁德蕉城区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13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科目,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更多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动态请关注宁德中公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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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中公未来教育宁德分公司|2013年下半年宁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公务员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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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8日至1995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3年10月28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其他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3年10月21 日8:00至10月28日24:00,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com 2900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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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2日-15日向市公务员局调配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公务员局

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9篇

根据《2014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14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其中试讲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及合成后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最终成绩÷1.2×0.5+试讲成绩×0.5,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予以公告(详见附件)。附件:2014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讲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及合成后最终成绩表.xls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3日

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10篇

亳州中公教育地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电话:0558-5533789***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 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 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 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2013]429号文件有关政策, 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 柱(县卫生局局长)

侯汉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丁 涛(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张旭东、王柱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社局。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9日

附表1:蒙城县城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蒙城县卫生类招聘(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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