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2024-08-06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精选12篇)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第1篇

安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廉洁行政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8月10日至8月22日,安阳县对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对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自查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县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百泉任组长,副主任李晓东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6人负责自查工作,为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我委按照上级要求,对2010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2010年安阳县人口计生委印发文件76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文件 22份;2011年1-8月县人口计生委印发文件 46 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文件 23份。在发文过程中,安阳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规定,对印发的文件逐级进行审批,所有文件印发前都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的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每年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通过自查,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印发的文件中无下达征费指标和下达手术任务内容的现象。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情况

2010年安阳县共办理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585 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8 件,2011年1-8月份办理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362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 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每个执法人员均能够按照要求亮证执法,对每起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所有案卷均能够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规范整理归档,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上交国库。通过自查,全县所有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法定权限现象。

四、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安阳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每年都要举办多次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宣传晚会、设立宣传一条街、刷写、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制作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安阳县高度重视对人口计生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县人口计生委每年都要举办2期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培训班,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和考试,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共有89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领取了《行政执法证》。

五、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为切实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安阳县在做好计划生育 2

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职权分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我委开展了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在每年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都组织专人查验每个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开展术后随访活动进行抽出验证;在节日和计划生育各种检查调查评比工作中,我委按照安阳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通过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委通过自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行政和送钱送礼及收受红包的问题。

六、信访工作及12356阳光计生热线工作情况

安阳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中,以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抓手,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为目的,切实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0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2人次,通过12356阳光计生热线接听群众来电 27次,对所有来访来电人员反映咨询的问题均能够做到件件有答复,次次有回音,群众满意率为100%。共接到共通过网络、信件、热线反映问题22件,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全部按时答复结案。2010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上访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在工作中,人口计生工作繁忙,压力大、头绪多,各种考评检查不断,经常加班加点。而与其他部门人员相比待遇又相同,造成了基层计生人员变动频繁,新调整到计生工作岗位的人员业务不熟,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案卷不够规范。

3、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其原因是由于基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没有有效的手段,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事务多人员少,不能满足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且强制执行的手段仅限于行政拘留15天,如果当事人被拘留后仍据不缴纳,人口计生部门就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4、2010年我委在应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办理案件中,由于系统软件时好时坏并且安阳县人口计生委办公地址搬迁,存在网上办理案件较少的问题。

5、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由于县财政专户在农业银行,基层乡镇网点少,采取的是收费后集中上缴,存在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到位的现象。

八、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观念。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违法问题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情况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尽力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的现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政策的严肃性。

5、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纳入人口计生整体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我委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与上级工作要求存在有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我县的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安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8月22日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第2篇

报告

通过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使我对新时期公安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了进一步把“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

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落实到工作中去,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我根据教育方案的要求,结合 “四查四看”,对自身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剖析。对以往工作情况的全面回顾,通过政治学习,交流讨论,个人分析等形式的认真查摆,发现自己在各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不足之处:

1、在为人民服务方面有脱离群众的现象。认为水平比较深,老百姓大都很愚昧,很难与之打成一片。因此,有时心情不好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便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对群众的求助与本职无关时往往有推委现象,没有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着想,对人民群众的疾苦不太关心。

2、在学习方面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作为交警大队的负责人,工作难免很忙碌,有时不愿挤出时间学习,甚至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学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很少学,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没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好习惯。

3、在思想方面解放力度不大,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力度不够,仍然满足于听领导安排的工作方法和思路,缺乏主动创新精神。从实际工作中看,自己能够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既力争完成工作,也不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但从目前看,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老路子,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

4、有时顾全大局、就案办案现象。只注重法律效果不

注重社会效果或者只注重社会效果不注重法律效果。

5、由于熟人关系,有时在工作中存在不公正、吃请现象。虽然白天不会饮酒,但毕竟有失一个警察的光荣形象。

二、整改措施:

1、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而且更要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有关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

2、是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主动热情的为群众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在岗位是为群众服务的。

3、是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不怕麻烦;填报数据和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高效率的完成。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第3篇

一、认真学习, 充分认识

《廉政准则》实施的重要意义。综观《廉政准则》, 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 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 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 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 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警戒线”, 更进一步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的决心和信心。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有利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更是我们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为此, 我院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安排,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进行学习, 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大力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 为开展争创活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从严自律, 带头做好

《廉政准则》规定的遵照执行。贺国强同志指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 贵在身体力行, 重在狠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的主体, 特别是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 更应肩负起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 要自觉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执行、自觉维护, 以实际行动感化和教育其他党员干部, 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切实做学习的表率, 落实的表率, 接受监督的表率。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 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一颗“明白心”, 就不会为物欲所惑, 为名利所困。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 坚持做到《廉政准则》面前没有特权, 《廉政准则》约束没有例外, 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 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

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4篇

一、加强内部监督,重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领导班子是检察工作的决策者和组织者,从严治检必先从严治“长”,把领导干部监督作为内部监督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1)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加强思想建设,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使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到高检院加强内部监督的要求上来,真正领悟到: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发展之基。只有二者统筹兼顾,检察工作才能科学更好发展。(2)要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规范性。要突出抓好遵守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风转变重点方面的落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3)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社会性。要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内容,增加透明度。(4)完善领导干部科学考评机制,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要严格按照中纪委“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高检院“九条卡死”、“六个严禁”的要求,《廉政准则》中八个方面的“52”个不准禁止行为,科学制定领导干部考评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考评的力度。上级院应加大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下级院每年应向上级院报告述职述廉情况。

二、加强内部监督,重在对重要岗位环节的执法监督

要把执法办案活动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作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制约工作有的放矢。(1)是明确监督的重点范围,确定涉及挂牌督办案件,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纠纷等引发群众性上访的案件,工程建设领域,生态环境,涉农等方面案件,实施重点监督,服务大局,防止因处理不慎而给检察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2)是明确重点办案部门和办案环节。把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作为监督的重点部门。把自侦案件的初查不立案、撤案,改变强制措施,扣押冻结款物和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诉等作为重点监督环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案件回访,切实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抓好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内部监督,重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长效机制,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是保证,要牢固树立“制定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重要”的观念,把已有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力求使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三条禁令”和“八个不准”、高检院“九条卡死”、省检察院的“六个严禁”等硬性纪律规定,执行绝不能打擦边球,加大处罚的力度,决不手软,起到警世教育作用。同时,根据执法办案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一要界定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制约主办、主诉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办案程序,增加责任感,确保案件质量和执法公正。二要继续完善检委会议事工作规则,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检委会,上级检委会指导下级检委会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的作用,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高效。三要建立办案绩效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制定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明确以责任为主,业绩和奖罚相结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四要建立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案件证据变化,预测可能会出现影响批捕、起诉、判决案件质量的隐患苗头,科学制定应对补救措施,确保案件质量。五要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执法责任公示、回避公示、办案回访、执法评议、执法报告等多种形式的责任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追究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职责分明,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和追究制度。

四、加强内部监督,重在拓宽外部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检察机关不仅要加强内部监督,更要不断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广开言路,开门纳谏。(1)检察机关必须将自身的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要遵照法律的规定,虚心接受党委、人大、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凡是涉及重大的工作部署、重要的监督活动,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及时向其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对人大代表就检察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咨询予以认真研究、答复,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上门听取意见,让他们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聘请特约检察员充分发挥来源于群众的优势,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定期邀请他们参与重要检察工作会议,参与重大案件的办理,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2)加强与司法、执法部门的联系,强化对检察工作的制约。通过加强“公、检、法”三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统一办案思想,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3)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健全检察机关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网络监督的力度。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规范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办案质量。

五、加强内部监督,重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

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首先,党组应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旗帜鲜明地支持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警,成为纪检监察的坚强后盾。其次,纪检监察部门应增强自身的素质,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第一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其他部门和广大检察人员的监督。第二要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保证岗位的纯洁性。第三要认真落实内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第5篇

2013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单位“文明执法”测评自查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县2013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单位“文明执法”测评情况的通报,我局主管领导和路政中队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军训1次,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路政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第6篇

二00八年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交,从严治队”的方针,不断规范交管执法行为,维护交通征费秩序,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全站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转变服务理念,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总站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总站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展开自查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总站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黄州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黄州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在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作法是:

(1)法制机构

2008年,总站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地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臵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总站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总站内部监督,成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设臵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

(2)执法程序

二00八年总站在进行行政执法时,注重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对违法事实不清,不予行政处罚,严格遵守交通执法程序,站员在进行执法时,着装整齐、挂证挂牌上岗。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在执法活动时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全年无一例因执法程序出错而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的职权范围与其他交通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大力维护交通管理秩序。

(3)执法文书

二00八总站加强对文书的管理,首先集中印制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文书领用渠道,避免需用文书时四处借领的尴尬局面。其次建立文书领用、核销制度,文书实行交旧领新、专人保管、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以备查验。再次注重加强文书填制人员的培训,指导专人填制文书、填制时真实、准确、清晰、按照执法文书逻辑关系填制文书。同时制定文书管理制度,对违反执法文书管理规定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有了以上的保证,使总站在文书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制作文书280份,没有出现一例滥用文书、丢失或毁损文书或不开文书直接实施处罚和强制措施,不断促进总站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处罚

总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执法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不履行缴费义务,经过调查取证、书面告知、处罚决定、送达等程序进行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处罚时,对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家庭因困难、站在法律援助的角度,我站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半年共实施检查240次,查处违章车辆300台次,暂扣车辆193台,补征规费60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00余次,罚款数额60余万元,有力运用行政处罚这一法律武器,促进总站管理工作顺利稳妥进行。(5)行政强制措施

总站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主要是暂扣车辆,我们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严格遵守《湖北省公路规费行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实施强制措施前,总站注重取好证,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证据确凿,并下达征费处理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征费处理决定的,我站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制作《暂扣证》并送达当事人,对暂扣的车辆,总站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对当事人接受处理的,立即予以放行,对当事人逾期不处理的,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6)执法整训

今年春季为进一步规范交管执法行为,提高交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根据区交通局的统一安排,总站认真开展执法整训工作,总站成立专班,制定整训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自学,请领导授课,分组讨论中层干部带头授课等形式,以熟练掌握运用交通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纪律约束为关键,突出抓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文书制作、执法技巧、执法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用考试检验整训效果,通过整训,提高执法质效,促进总站执法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今年区交通系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试点单位,为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下降,两上升提高”的总体目标,总站从思想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组织领导上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从工作环节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长效机制,对重大案件坚持督查回访,及时总结反馈,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达到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无一例复议和应诉案件发出。

(8)上路执法和应急预案

上路执法是交通执法最为敏感的问题,总站一直比较注重,一般正常征稽工作在稽查站从事检查,考虑我们征管对象流动性强,在稽查点难以进行摩养费征管,经请示市、区两级纠风部门,在城区道路临时设点进行稽查,但稽查时严格时间、严格路段,不随意拦截车辆,总站杜绝上国、省道进行检查,在上路中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交管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从重处理,决不迁就。总站半年无一例公路“三乱”事件被上级纠风部门查处。除上路稽查外,总站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良好征费秩序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避免发生各类执法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发生,促进总站征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们在认真查找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时,总结和归纳了我所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是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和改正的。同时我们认为,只有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促进各项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下段努力方向

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征费环境有待改善,由于交通规费垂直上解,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受益,正常的征费稽查受到地方领导限制,有的甚至被看作三乱行为;交通执法工作在宣传报道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上级:

(一)将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二)在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开通执法宣传专栏,使交通执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三)经常和地方党委政府取得沟通联系,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为交通执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同时在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总站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保持证率达到100%,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交管执法工作面向社会,服务千家万户,素有窗口行业之称,交管总站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树立服务意识,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上级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昂扬锐气,切实把交管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开创交管工作新的局面。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第7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规范执法

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政策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局有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处理恰当,不存在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坚持持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我局派员进驻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将行政权力基础数据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进一步落实网上审批项目和电子监察。我局两次调整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承诺时限,提速率达67%。

3、开展检查,履职尽责

我局按照部门行政执法主要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建档的粮食收购储存企业的收购资格进行了审核,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许可要求的,注销粮食收购许可;对到期的许可证需延续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延续手续。今年以来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到期延续手续3家,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2家。二是加强政策性用粮管理,主要是储备粮和军粮供应的管理。三是对区内粮食加工企业综合性检查,重点查看厂区卫生、加工环节质量检测等方面情况,保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四是按照省市粮食局安排部署,对全区库存粮油进行了全面检查。五是对市级小包装粮油储备数量、质量进行了检查;六是开展了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检查,使企业统计管理更加规范化;七是对粮食经营者(包括加工企业)最高最低库存进行检查;八是结合我区实际,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围绕我区粮油市场分布情况,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了粮油食品安全、粮油市场秩序的检查。

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粮食流通领域秩序,保护了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离市、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粮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二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

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第8篇

关键词:公正执法,外部监督,人民监督员

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 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 其中之一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既有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的内在要求, 又肩负监督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任务。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双重使命,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这是我们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保障和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要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三个至上”,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求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可以从不同角度, 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按照监督主体与对象是否属于同一系统的情况, 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来自本组织系统以外, 如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的监督等等。

本文试就检察机关为什么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基本现状和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等问题, 谈些认识。

一、检察机关为什么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 外部监督对于公权力良好运行的普适意义

孟德斯鸠说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走向滥用权力, 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经验。”历史经验充分表明, 公权力的良好运行有赖于外部监督的有力和及时。资本主义的国家与社会主义的国家均如此, 这是在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一般规律。中国共产党人至迟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 就已开始探索“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问题。毛泽东与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关于“周期率”的著名对话中, 毛泽东表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 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 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 才不会人亡政息。”显然, 这里的“政府”就今天来说, 除了各级“政府”的含义外, 还包括一切具有公共管理权力的国家机关。建国以后,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我们的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被载入首部宪法。”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由理念变为了现实。检察机关受人民委托, 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当然不例外地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防止滥用权力。

(二) 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接受外部监督

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 与西方国家检察权有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将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 依法行使检察权, 是保证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 检察职能的重要性决定了必须接受外部监督

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等手段, 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监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依法打击犯罪, 保护人民, 维护公平正义。检察职能“人命关天”, 检察职能构筑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是有效促进和保证检察人员正确行使权力, 慎用自由裁量权, 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的需要。

二、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基本现状

检察机关不乏外部监督。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不断发展的进程, 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 内容愈益广泛, 形式更趋多样。

(一) 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对此, 我国宪法已作明确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简编版) 》明确提出了党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方式和主要任务。检察机关是政法机关的一支重要队伍, 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检察机关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过程中, 要经常地和定期地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接受党的检查、监督, 对于重大的或疑难的问题要随时请示报告。"

(二) 人大监督

各级人民检察院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每年的人大会议上, 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提出意见, 进行表决, 是监督检察机关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 抓紧办理落实。实践中, 为了更直观感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评价, 每年的人大会议上, 检察院往往都会派员直接听取人大代表讨论检察院工作报告, 收集意见、建议, 再进行梳理研究和有针对性的整改、反馈。此外, 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 配合执法检查, 邀请和接受人大代表视察等, 都是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三) 民主监督

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政协章程规定,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检察机关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接受监督。政协会议每年与各级人大会议基本上同时召开, 政协委员列席人大有关会议, 听取包括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内的有关报告, 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方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共中央统战部于1990年10月联合下发《关于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意见》, 特约检察员的职责任务之一是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建设和执行政策、法律情况, 以及检察干部遵纪执法情况的批评和建议;2009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办法》, 要求各地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该办法的出发点包括“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检察工作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 社会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010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一段概括表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检务’, 完善和落实不起诉、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 探索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口, 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 注重听取律师意见, 促进自身公正执法。重视接受舆论监督, 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 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五)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本属社会监督范畴。本文之所以将其单列出来, 加以展开, 是因为它具有正在试点中的一项崭新制度的突出地位和丰富内容。2003年, 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同时也为了更具针对性地回应社会上有些人提出:“检察机关监督别人, 谁来监督检察机关”的质疑,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试行规定》) , 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内容主要是:

1.“三类案件”。包括:

⑴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⑵拟撤销案件的;

⑶拟不起诉的。

2.“五种情形”。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出意见:

⑴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⑵超期羁押的;

⑶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⑷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⑸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 全国3137个检察院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近3万件, 对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监督意见783件。”

实践证明,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公正执法、规范办案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试点工作受到党中央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指出,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适时加以推广, 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

三、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的思考

根据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的来源, 可以从全方位、多角度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部监督进行思考。在此, 笔者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角度切入, 谈些建议。

(一) 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的进程

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上升为法律, 可以使人民监督员制度从主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向同时又有部门法为具体依据转化。从循序渐进考虑, 第一步可以在检察院组织法或刑事诉讼法中原则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 有利于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 制定监督“三类案件”的程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三类案件”的数量已具相当规模。《试行规定》中的程序性规定为办理监督“三类案件”的运作提供了很好的基本规范, 但根据实践所需, 仍有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必要。为此, 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适时制定类似《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范性文件, 下发全国检察机关, 既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更加规范有序办理监督案件, 又为日后人民监督员制度程序性立法作一些铺垫;此外, 与此相配套, 在原有工作文书的基础上, 看哪些需要增、改, 使其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 鼓励有前提、有条件创新

支持和鼓励各地检察院特别是基层检察院, 在不与法律相冲突的前提下, 在秉承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精神实质框架内, 尝试适当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和方式, 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探索可拓空间, 积累得失经验, 提供可行范式。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 (1) :455.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上册) .商务印书馆.1982:154.张和林、邓世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科学定位.检察研究.2006, (1) .

[3].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12 (1) :108.

[4].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检察日报.2010-3-19.

四措并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9篇

一是以先进理念为支撑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以曹建明检察长强调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引领检察干警,开展 “责任思考”和“责任承载能力”大讨论,组织到先进院参观学习。

二是以领导示范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该院党组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纪律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上缴或拒收礼金礼品,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清正廉洁,发挥表率作用,引领全体检察干警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夯实思想根基。结合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以“承载千年古韵,追求卓越公正”为品牌的常熟检察文化,着力打造“琴川法学堂”这一常熟检察文化特色。

四是以勤政廉政教育为抓手推動廉洁从检。开设“常检清廉风”专栏,开展网络政治学习,开辟交流平台,举办廉政书法、摄影、绘画比赛、布置廉政教育活动室,征集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弘扬优秀典型事迹,挖掘身边敬业之人、感人之事,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第10篇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第11篇

按照省公路局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从6月24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将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各管理段大队,要求各管理段大队认真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学习方案的要求,理解掌握此次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案卷评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开展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局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发放行政执法问卷调查表方式进行。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了案卷评查机构和案卷评查人员,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和梳理,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综合评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评查,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我局从所辖的12个公路管理段分别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共20份,组织路政人员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逐项进行自查,检查发现,这20份案卷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法律法规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了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案卷审批符合法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并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完成,程序合法,材料齐全,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通过自查,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行政许可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时限还需进一步缩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怕繁琐,不怕麻烦;二是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城镇过境线、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查处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工作十分被动,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三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太规范,有些项目漏填、微机制作的文书字体不一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制作文书,统一标准,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执法考试组织情况

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是检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依法治路,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执法作风和执法水平的需要。我局按省厅、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明确了考试对象和考试要求,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我局以各管理段路政大队为单位,集中组织路政人员(含治超人员)系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内容,管理局按照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各管理段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我局又组织人员进行了阅卷和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

此次考试,全局路政人员应考人数231人,实际参考219人,参加考试的路政人员成绩合格率为100%。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路政人员法律知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我局依法治交、依法治路的工作进程。

(三)执法问卷调查情况

为真正了解社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评价,更好地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7月上旬,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50人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了26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管理相对人都认真如实地填写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从走访群众和收回的调查表看出,目前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路政执法人员们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公路水毁、抗凝冻、保畅通等公路抢险第一现场,总是看到路政人员们忙碌的身影。但也有群众反映到处都是“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很难区分哪些是路政部门的车辆;还有执法服装不统一,同一个地方,同样是路政部门,执法服装就是不一样;超限车辆日益增加,路况下降,影响群众出行;群众希望交通部门加以规范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的统一和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自查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局路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路政执法的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行政执法的主要经验和成绩。

从我局的路政执法情况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自查结果显示各管理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印发了与路政执法特点相适应的《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凯里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报送审查办法》,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

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我局各管理段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坚持持证上岗、依法办案。这取决于在我局路政支队20xx年组织人员参考案卷制作标准的要求,编作印发了《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工作指南》,从执法案卷来看都比较规范,无明显的错、漏,显示了良好的路政执法水平。

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各管理段路政大队都按照案卷评查的要求,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引起发生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各管理段路政执法水平不平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个别路政人员的惰性思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路政执法文书的字体不规范、字迹潦草,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案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建议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第12篇

自20xx年4月份以来,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城管办的职能由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转变为单一的运动员角色。

(一)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方面。根据职能调整意见,在具体的城市管理方面,我局除承担大型户外广告的初审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外,不再承担具体的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在业务指导上,承担全市县区及城区九个网格化城市管理的考评工作。自20xx年9月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城市管理考评工作40余次,参与考评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市城管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代表、委托院校等人员共500余人次,考评通报问题10000多个,督促整改问题8000多个,消除管理盲点近百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指导为重点的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的开展,把涉及的行政处罚权、管理权,下放或委托两区城管执法局执行。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上,我局先后完成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XX市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委办、市政办分别下发执行;在制度建设上,以优化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源头自律为目标,编制权力运行目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等20多项,明确行使职权范围、权限和流程,杜绝越权或者违反程序行为的发生。

(二)在行政处罚方面,通过开展卷宗检查、完善制度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制定了《XX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处罚卷宗指导规范》、《XX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等文件,下发各县区城管执法局执行,及时撤销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在行政许可方面,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我局原有行政许可事项7项,下放两区执行5项,建立了《XX市城管执法局行政许可制度》等多项制度,核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5家,大型户外广告2处。

(四)在行政强制方面,对委托执法的事项采取事前介入、事中审查和事后监督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

二、开展自查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将自查内容细化为若干项,分解到个人,对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逐一开展自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本次自查的项目共涉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4个部分19项内容,根据文件要求的标准,在开展自查的过程中,我局采取了查阅资料、随机抽卷和查看现场相结合的办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要求责令具办人认真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整改意见

对本次涉及的内容开展自查的结果来看,在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涉及重大决策的事项,专家风险评估机制执行不到位;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不高,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队员存在合同工的现象。结合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文件要求,下步整改意见:

一是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要求,完善重大事项专家和百姓参与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水平。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目前市城管执法局职能转化的实际,在对县区城管执法业务指导方面,除优化培训方式、深化培训内容外,通过案例模拟、以考促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

三是强化考核和监督。依托城市管理考核平台,通过开展普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业务水平的新提升。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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