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池模式范文

2024-07-16

票据池模式范文(精选6篇)

票据池模式 第1篇

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票据池”融资模式介绍

一、票据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保贴的商业承兑汇票

二、票据应为中小企业合法获得且尚未到期

三、中小企业“票据池”融资核心理念为:“化零为整、积少成多”,通过集合中小企业各类期限、各种金额的票据,以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为统一的融资平台,面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业务。

四、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为提供中小企业的统一融资平台,集合票据形成规模。

五、为保证该模式的合法合规性,凡需要通过票据融资的中小企业及其供应商需与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贸易公司形成贸易关系,通过实际的贸易行为确保该融资模式的合法合规。

六、为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以及融资行为的及时高效性,我司与合作银行需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即我司在合作银行开设“票据池”融资专用账户,该账户接受合作银行的监管,其名下质押的票据以及授信获得的贷款均需要得到银行相关部门的确认授权方可进行操作。

七、合作银行对监管账户资金流向的监管依据为经中小企业客户签字确认的客户清单,该清单由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填写。

八、合作银行对我司相关公司一次性授信,采用固定票据池额度(上限),具体授信额度为:县(区)支行为一亿人民币,市分行为五亿人民币,省行为十亿人民币。

九、在授信额度内,合作银行根据我司提供的质押票据实际金额进行贷款发放,发放比例为质押票据金额的100%。

十、实际可用额度为=授信额度-∑已发生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

十一、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可用金额,合作银行根据我司提供的新增票据金额即时发放贷款。

十二、我司在取得合作银行授信后,每进行一次授信评估。

十三、由合作银行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我司不承担票据真伪鉴定的责任。

十四、质押票据均需在合作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在背书人一栏补记合作银行名称,收到票款直接归还银行贷款本金。

十五、采用预付息方式,通过我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均一次性扣除该票据质押融资所需支付的利息。

十六、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融资利息

1.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

2.参照合作银行票据贴现利率确定,并执行票据贴现业务利率管理相关规定。3.江苏盈盛在银行融资利率基础上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十七、相关业务手续费在发放贷款前一次性支付

十八、其他关于“票据池”融资业务中的票据管理以及流程管理方式以合作银行票据池管理办法为准。

十九、该模式中将产生“三赢”的结果

1、江苏盈盛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开拓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作为中间方,集合中小企业票据,形成规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获得相关服务费用。

2、银行以票据为质押进行贷款,以江苏盈盛为单一授信对象,以创新的融资服务方式,降低操作成本,服务更多中小企业,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银行的金融服务,在当前的信贷政策下,尤为重要。

3、中小企业以适中的成本享受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盘活资产,获得现金支持,得以更好的发展。

二十、示意图:

二十一、流程示意图:

票据池模式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单位客户票据一体化管理及融资服务需求,丰富票据托管产品服务内容,促进票据托管业务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民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版)》、《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民生银行境内公司授信抵、质押率管理办法(2007年版)》、《民生银行公司类客户低风险授信实施细则(2009年版)》、《民生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版)》等民生银行相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池”是指依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以及以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资产业务。客户按照与银行的协议约定,通过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银行在票据托管业务基础上开展的增值业务以及后续票据质押授信、贴现等票据相关业务时,还应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票据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客户在我行用于办理票据池的票据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享有

-1- 票据权利的未到期票据。

第四条 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应与我行签订《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协议》(附件1,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托管范围。

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须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且信用良好。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票据池业务按照不同业务种类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其中基础业务指为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信息等业务;增值业务指以客户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资产业务。

第六条 基础业务

(一)票据托管

单位客户将收到的各类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由银行代为保管,由银行将其存放票据保管箱。同时银行在接受客户票据时,向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等服务,并按照单位分设票据托管台帐。

(二)票据管理

票据托管期间,银行提供代保管票据的信息查询,并按月出具代保管票据明细信息清单;按照企业记账模式代为出具记账清

-2- 单,并协助企业进行账务核算、及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同时到期票据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提前通知单位客户。

(三)票据贴现

票据托管期间,对于单位客户有贴现业务需求,并符合《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四)委托收款

在票据托管期间内,根据约定为客户自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包括在背书栏补记“委托收款”字样,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银行名称,发出委托收款,收到的票款存入客户结算账户等手续,托收手续办理完毕,款项到账后通知客户。

第七条 增值业务

按照企业托管期间的票据建立票据池,以票据池整体为质押,建立固定票据池或流动票据池,在约定票据池中票据总额度或额度下限,以及锁定还款来源的前提下,为持票人提供授信支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证以及其他资产业务。其中固定票据池指约定票据池中票据总额度;流动票据池指约定票据池中票据额度下限。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国内结算部牵头负责开办票据池业务准入机构的审批,同时授权各分行国内结算条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辖内开办票据池业务准入机构的审批(以下简称机构准入审批部门)。

省行负责对客户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的审批(以下简称客户

-3- 准入审批部门)。

关于票据池中涉及票据贴现、票据质押等环节,其机构、客户准入按照相关业务授权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省行公司业务部、授信执行部、资金业务部、国际结算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分别负责票据贴现、质押以及相关资产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第十条 各级国内结算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辖内票据池业务的管理、指导及检查。

第四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机构准入

需要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的机构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授权审批权限向机构准入审批部门提交一式二联的《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机构准入申请表》(附件2),由机构准入审批部门在进行实地调查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批复后方可办理。

授权办理票据池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辖支行及以上层级;

(二)内控管理完善;

(三)具备办理对公国内结算业务的资质;

(四)具备安全、防潮防蛀的保管场所;

(五)业务人员素质较高,具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上岗资格,熟练掌握票据业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七)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机构应同时具备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质押、授信、开证等资质。

第十二条 客户准入

(一)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交一式三联的《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

(二)开户银行对《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所列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包括账户资信情况等内容)提交客户准入审批部门审批。

(三)经客户准入审批部门批准后,开户银行与客户签订《票据池业务协议》,一式两份,银企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中应对票据池业务开办账户、授权业务办理人、申请票据池及解除票据池手续、相关费用、银企对账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

(四)客户授权业务办理人发生变更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书面说明(见附件4)。开户银行将变更说明作为协议附件留存。

(五)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应开立专用保证金账户。

(六)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应同时满足我行有关低风险业务客户授权范围,并具备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质押、授信、开证等相关条件。

-5- 第五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 票据托管箱的管理

第十三条 托管行首次办理票据池业务时,应先建立票据托管箱或采用保管箱等其他形式。票据托管箱(含保管箱,以下同)按托管行设立。托管行可根据需要,以客户为单位单独或合并开立票据托管箱。合并开立票据托管箱的,应按不同客户设置专用信封分户保管。

第十四条 托管行须指定专人负责票据托管箱的日间管理,设立票据托管周转箱,箱内放置当日收存托管的票据和前日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票据托管周转箱应在监控摄像范围内开启、保管、封装或及时入网点保险柜保管。次日营业开始前,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取出票据托管箱,将前日预约票据从托管箱移入周转箱,再将托管箱存入保险柜或保管箱库保管。正常营业中,对于客户未提前预约而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须经托管行负责人授权后,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同时开启票据托管箱取出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

第十五条 票据托管箱原则上只能在有票据托管业务发生的营业终了及业务检查时,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同时开启、保管、封装入专门的保险柜或保管箱库,保管场所保持独立、安全。当日周转箱内票据需当日及时转移至票据托管箱,托管箱内保管票据发生变动时,保管人、复核人员须对托管票据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核对无误后,票据托管箱按代保管物的封装要求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双人加锁。

第十六条 营业终了,票据托管箱入专门的保险柜或保管

-6- 箱库保管。

第十七条 票据保管人发生变动时,应在派驻业务经理的监交下办理相应交接手续,核对托管票据账实相符,明确相关责任。

第二节 申请票据池

第十八条 客户办理票据池业务时,填制《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托管票据交票据经办人。

第十九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客户的申请资料,应审核以下事项:

(一)客户与我行签订票据池协议,协议编号正确,客户在票据池协议中选择基础业务或增值业务,增值业务项下选择固定票据池、流动票据池。基本业务用途的票据只能办理基本业务,增值业务用途的票据只能办理增值业务。需要变更用途的,客户需要提出申请,由经办行做票据用途转换。

(二)客户提交的《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内容完整且与票据要素及相关附件完全相符,没有涂改;

(三)《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中预留银行签章无误;

(四)客户已授权指定专人办理各项票据池业务且客户授权指定的专人证件正确;

(五)办理基础业务的票据要求表面合规,形式要件符合要求,记载要素齐全,背书完整、连续,且最后一手背书为申请客

-7- 户。办理增值业务的票据应向承兑行查证,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确保票据是未到期、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

上述任意一项申请资料不符合的,托管行拒绝受理,并将申请资料退还客户。待客户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后,托管行方可受理。

第二十条

经审核客户提交资料正确后,票据经办人填制《票据池业务申请表》编号并在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编号为15位,编号规则为 PZaabbbbccddddd。其中PZ为固定字母,aa为2位省别号“10”,bbbb为4位会计系统机构号,cc为2位会计系统部门号,ddddd为5位顺序号,顺序号按客户托管申请前后顺序编制。

第二十一条 票据经办人复印票据正反面,作为申请表的附件留存,缮制会计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连同一式三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及待托管票据一同交票据保管人。

第二十二条 票据保管人核对票据实物与《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及会计记账凭证内容无误后,在一式三联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会计传票加盖复核章。其中第三联申请表做会计传票附件,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系统登记票据池表外账。

票据保管人留存票据实物,一、二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返回票据经办人。

第二十三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盖有业务专用章及票据保管人名章的二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后,第一联交还客户,第二联留存,并据以登记《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台账》(附件6,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台账》),留存联专夹保管。

-8- 第二十四条 按客户设立票据池业务台账,通过在“票据用途”栏中填写基础业务或增值业务区分各类票据使用范围,如遇票据状态发生变更,则在“状态栏”中注明。办理基础业务的票据,记录每个客户每日发生的保管、解除和发出托收的票据金额和笔数。办理增值业务中固定票据池的票据,应每日审核票据到期日,并在票据到期日前十日通知客户及时补充新的未到期票据并登记票据池业务台帐,确保票据池内票据总额不低于固定票据池额度。如不能保证新的票据补充进来,则现有票据到期托收回来的款项直接划入专用保证金账户,客户暂不能使用,直至固定票据池补足额度;如遇固定票据池额度不足,未补充新的有效票据,且到期票据未及时划回,则银行有权从客户结算账户中转入相应金额至保证金账户,如结算账户余额不足,则银行有权单方终止票据池业务。办理增值业务中流动票据池的票据,双方约定流动票据池金额下限,客户可根据自身持有票据情况,选择变更流动票据池金额并登记票据池台帐,但不得低于银行与其约定的流动票据池金额下限。

第二十五条 票据保管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将票据实物在监控条件下存入票据托管周转箱,营业终了入票据托管箱保管。

第二十六条 托管行为客户建立票据池后,应按照有关风险管理要求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对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进行授信,相关部门根据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金额按照风险评估结果核定授信额度及额度使用期限,授信额度可用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客户对额度有效期内已完成清偿的部分,可申请再次使用。对于

-9- 流动票据池,相关部门应在客户申请变更票据池金额时进行重新授信审批。

第三节 票据池授信额度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客户办理增值业务并以办理增值业务票据整体为质押。客户办理增值业务项下表内外资产业务必须拥有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核定标准如下:

银行对票据池中增值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加总,汇总金额为票据管理额度。

票据池授信额度=票据管理额度×90%

可用额度=票面管理额度×90%-∑已发生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

第二十八条 客户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应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提交给银行,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有效期届满时未被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

第二十九条 授信额度为可循环额度。客户占用的授信额度累计余额(即使用中尚未清偿的额度余额)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票据池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客户对已完全清偿的授信额度(指已完全清偿与该额度有关的银行全部债权)可再次申请使用。

第三十条 计算各笔授信业务的授信本金额时,贷款等融资类业务按融资本金额计算,票据承兑、贴现等票据业务按票面金

-10- 额计算,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支持类业务按担保金额/开证金额等名义本金金额计算等。上述计算方式不作为确定银行债权数额的准确依据,银行在各具体业务下的债权仍依照具体业务合同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客户发生首笔占用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之后直至客户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前,应始终保持票据管理额度×90%≥已发生但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若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票据管理额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银行应补充质押符合约定条件的票据以提高票据管理额度,使得票据管理额度满足上述要求。

第三十二条 客户以其保证金账户全部款项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除银行行使质押权或/及抵销权扣划保证金账户款项、客户补齐票据池授信额度票据可解除质押并转出约定金额之外,客户不得支取使用保证金账户内的任何款项也不得在其上设定再质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第四节 解除票据池中票据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票据池中该笔票据约定解除:

(一)客户办理基础业务时提回票据并签收;

(二)客户办理固定票据池业务时提回溢出票据池余额的票据并签收。

(三)客户办理流动票据池业务时调整票据池额度,并提回溢出票据池余额的票据并签收。

-11-

(四)客户办理贴现、质押而造成票据权利转移;

(五)受理客户的申请为其托管票据办理委托收款;

(六)其他票据转移或票据权利转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因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六)点导致客户申请解除票据池申请的,客户应填制《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解除申请表》(附件7,以下简称《票据解除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客户授权业务办理人身份证件提交票据经办人审核。

第三十五条 经审核客户提交资料正确后,票据经办人填制《票据解除申请表》编号并在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编号为15位,编号规则为 PZaabbbbccddddd。其中PZ为固定字母,aa为2位省别号“10”,bbbb为4位会计系统机构号,cc为2位会计系统部门号,ddddd为5位顺序号,顺序号按客户票据托管解除前后顺序编制。

第三十六条 票据经办人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回执缮制会计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连同一式三联《票据解除申请表》交票据保管人。

第三十七条 票据保管人核对《票据解除申请表》及会计记账凭证内容无误后,在一式三联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会计传票上加盖复核章。其中第三联申请表做会计传票附件,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系统核销代保管表外账。

票据保管人在监控条件下开启票据周转箱,取出保管的票据实物,连同二联票据解除申请表返回票据经办人。

第三十八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盖有业务专用章及票据保管

-12- 人名章的二联《票据解除申请表》和票据实物后,第一联连同票据实物交还客户,并由其在《票据池业务台账》上签收;第二联留存,并据以核销票据池业务台账。解除申请表和托管申请表配对专夹保管,在《票据池业务申请表》 “备注”栏中标注“已解除”字样,并由经办盖名章,注明解除日期。待托管申请表中票据均解除托管后,票据经办人从专夹取出装订成册。

第三十九条 因第三十三条第(五)点导致某笔票据池申请中的对应票据托管约定解除的,客户申请对托管票据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在托管行柜面当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面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提交托管行,托管票据做成“委托收款背书”。

第四十条 票据经办人在《票据池业务申请表》 “备注”栏中标注“已委托收款”字样,缮制会计传票,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并复印《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做附件,连同委托收款凭证送票据保管人。

票据保管人核对凭证无误后,会计传票加盖复核章,在会计系统核销代保管表外账。票据保管人在监控条件下开启票据周转箱,取出保管的票据实物,办理委托收款。

第四十一条 办理票据池基础业务时,委托收款票据款项划回后,入客户指定账户。如票据被付款人退回,托管行应交由客户办理签收退回。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票据池内票据总额低于约定额度,且未补充新票据,则现有票据到期托收回来的款项直接划入专用保证金账户,客户暂不能使用,直至票据池补足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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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终止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托管行应终止与客户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协议:

(一)客户申请撤销票据池业务,托管行同意客户的撤销请求。

(二)客户账户撤销。

(三)客户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固定票据池有效票据金额不足或流动票据池有效票据低于其金额下限。

(四)客户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如遇上述情况,票据池业务开办行应书面通知客户,解除票据池业务管理,终止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第四十三条 客户要求终止票据池业务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托管行审核确认该客户在行内无托管票据后,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停止办理该业务,并向客户准入审批部门报备。

第六章 风险内控及检查监督

第四十四条 开户行办理票据池业务必须获得机构准入资格,同时办理票据池业务客户必须获得客户准入资格。

-14- 第四十五条 有权开办机构应在了解客户、了解客户业务的基础上开办票据池业务,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第四十六条 有权开办机构应审核票据相关要素。其中办理基础业务的票据要求表面合规,形式要件符合要求,记载要素齐全,背书完整、连续,且最后一手背书为申请客户。办理增值业务的票据应向承兑行查证,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确保票据是未到期、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

第四十七条 票据池增值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管理范畴,低风险授信业务申请人应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具备贷款资格,资信状况较好。对首次与我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客户和异地授信客户,业务部门要调查并核实其资信状况。

第四十八条 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以其保证金账户全部款项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第四十九条 客户申请票据池增值业务应以办理增值业务票据整体为质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手续。同时客户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应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提交给银行,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有效期届满时未被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

第五十条

票据池增值业务中涉及票据质押期限应覆盖授信业务的期限,质押金额应覆盖债务人在基础交易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支付义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保证金的支付,如担保人只承担偿付本金的义务,则应将利息和其他未付款项作为无担保金额,纳入授信总量管理。同时抵质押率应符合我行抵质押率管理办法。

-15- 第五十一条 省行国内结算部负责全辖票据池业务的管理、指导及检查,各级机构准入及客户准入审批部门负责辖内票据池业务的管理、指导及检查。省行国内结算部与各级机构及客户准入审批部门应定期对辖内机构开办票据池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业务办理行是否为已授权批准机构,是否与客户签订票据池相关协议;

(二)业务办理行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开办业务,办理票据池客户是否已在授权批准范围内;

(三)业务办理行是否建立票据保管箱,并在监控条件下开启、封装、入库;

(四)业务办理行是否认真做好与客户的管理池票据对账工作,是否及时在会计系统核算表外账,是否登记管理池票据台账,票据实物与台账、0722/0822余额是否相符;

(五)业务办理行客户提交的相关单据或证明文件的审核方式是否正确,其中对于审核收款人提交相关单据证明文件的,单据是否符合协议要求,是否表面合规,记载要素是否齐全;

(六)客户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票据池中票据到期日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已到期且未收回款项票据仍纳入票据池额度等;票据池额度与票据池台账、票据实物是否相符。

第五十二条 凡违反本细则或我行相关规章制度,违规办理票据池业务造成经济损失或引发案件的,按照《民生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中银发(2005)68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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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业务收费

第五十三条 托管行在受理票据池申请时收取票据池业务服务费。每笔按票据面值的0.2%,最低500元标准收取票据池业务服务费,收入列入“5393票据托管手续费”核算码核算。

第五十四条 应托管客户要求,对其交于我行代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查询的,按现行规定的查询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收入列入“5313承兑汇票手续费”核算码核算。

应托管客户要求,对其交于我行代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委托收款的,按现行规定的委托收款费用标准收取费用。

第八章 账务处理及核对

第五十五条 账务处理

(一)接受托管票据时:

Dr:客户号(代保管证券)—07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Cr:部门号(代保管证券)—08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二)托管合约解除时:

Dr:部门号(代保管证券)—08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Cr:客户号(代保管证券)—07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第五十六条 收取票据池业务费用 Dr:客户号—809(客户账号)

Cr:手续费收入—5393(票据托管手续费)第五十七条 账实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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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应在托管票据实物变动时,在监控条件下,核对托管票据实物金额及份数,与《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中未终止合约的记录是否一致,票据实物与票据池业务台账记录是否一致,票据池实物金额与0722/0822账户余额是否一致。

票据池实物未变动时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应每周末核对上述内容。

(二)营业机构派驻业务经理应每月末对托管票据账实进行检查,核对票据实物与台账记录,以及0722/0822账户余额是否一致。

上述核对,核对人应签章证实或对核对结果进行记录。第五十八条 客户办理票据池业务被批准后,托管行隶属的对账中心应按照《民生银行银企集中对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托管行“0722“核算码项下的账户按照重点客户实施对账。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票据池业务协议》、《票据池业务申请表》、《解除业务申请表》及《票据池业务台账》等纸质文书均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结算部负责统一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附的协议及相关申请表格由国内结算部统一制定,总务部负责印制。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18- 的规定及我行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办理。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月*日起实行。

票据池模式 第3篇

票据是支付的重要工具之一,同时在资金的配置、风险分散以及货币政策传导等方面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在当前的金融环境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随着企业集团公司业务的和规模逐步发展,票据结算已经成为了企业集团公司运营的重要财务结算方式之一。票据结算量在企业集团的业务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但是,部分大中型企业集团在经营的过程中还依然存在着票据自我保管、财务信息分散等问题你,不能实现票据资源的集中管理,没有将票据的效应充分发挥,还可能因此而引发相关风险。而通过票据的集中管理能够实现对成员公司的统一管理,保证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企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率。

二、票据池管理模式

与传统的票据分散管理模式相比,“票据池”管理模式将没有到期的商业票据的代保管功能作为基本依据,将票据托管、资金质押与融资功能作为一个整体,是对传统的票据分散管理模式的有效发展与延伸。基于“票据池”管理模式的集中票据管理通过对票据进行灵活应用,有效的盘活企业集团的流动资金,将票据资源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当前,大部分企业集团,例如在银行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票据池”管理功能。“票据池”可以为企业集团的票据集中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基于“票据池”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可以提高企业的票据管理水平、减少票据管理的劳动强度、根据票据需求进行合理的拆分与合并,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其主要的功能及内容包括:

(一)票据的查验与保管

企业集团财务部门委托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鉴定服务,不能够对汇票的真伪进行鉴定,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在接收到银行的查验通知之后,即可办理相关的业务,减少票据保管、被盗等相关风险。

(二)票据到期托收

银行能够及时的对票据进行清点,能够及时的安排向承兑行办理到期托收。

(三)质押融资的承诺

集团企业利用自身的财务信用,直接向银行申请授信支持,集团公司下属的成员单位可以直接进行票据贴现、贷款抵押等。

(四)金融理财服务

集团企业将银行票据托收获得的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从而可以实现更加精细化的理财服务。

三、基于“票据池”模式的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集团公司“票据池”建设模式

从整体来看,建立以集团企业财务部门为核心,依托外部商业银行的基本模式,符合当前集团企业的票据管理需求。为了建立完善的集团公司“票据池”建设模式,集团公司首先要以财务部门选择一家服务周全、条件优惠的银行作为合作机构;同时,集团企业各家成员公司应该就近在该银行的分值结构开设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并将从总公司接收的承兑汇票就近质押给该银行,获得资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则对承兑汇票的真伪进行查询、登记、保管以及到期兑付等。集团企业的成员分公司要将本单位没有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托管到公司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票据集中托管在其委托的银行设立的专属票据池中;当票据到期之后,公司财务部门将托管的票据通过银行直接解付,并将解付获得的票据资金自主转至成员单位的活期账户上。成员单位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获得本公司的票据信息,同时也可以将存入池中的承兑汇票作为质押,并开具新票用于企业的支付需要。

(二)基于“票据池”的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模式

1、建立并完善的票据集中管理规则

企业的财务部门在建设“票据池”的过程中,应该迅速的建立完善的票据集中管理规则,必须构建集中规则,确保集中管理效果。例如,当集团企业需要资金时,不得自行随意将票据进行贴现、低压,而必须受限向财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财务部门通过对票据资源、先进资源的统一协调应用,保证成员公司的资金需要得到满足。

2、构建并优化“票据池”管理流程

在资金的管理过程中,要明确成员公司对外资金支付的统筹分配策略。例如,首先要确定是否有其他的成员分公司有到期的票据,若有则需要提示承兑人及时付款,利用贷款的方式满足其资金使用需要;其次,若有其他的成员公司的已经承兑而没到期的票据,则应该根据票面金额、到期时间等信息,选择合适的票据提前贴现或;再次,若池内没有合适的票据,则必须对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的支付需求签发新的票据。

(三)构建完善的票据集中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集团已经实施了公司票据的“票据池”管理模式,并构建了对应的集中管理信息化平台。同时,部分企业集团还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构建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成员公司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监督。

票据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金融资产,是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重要对象,因此“票据池”也必须进行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因此,企业集团要在财务部门的资金管理过程中嵌入资金信息的票据管理模块,通过票据的收取、背书、抵押、贴现以及退票等相关操作的在线管理,对所有操作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及时的获得成员公司的票据信息,实现对整个集团公司票据资源的高效管理。

(四)加强预算控制及风险管理

通过实施票据池模式,集团公司能够及时、全面的获得各个成员公司的应收、应付票据信息和票据收付结算等明细信息。同时,为了更好的对进行统筹协调,集团公司需要及时的调整并控制各个成员分公司既定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使用规划,对分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在各个分公司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保证资金风险的控制水平。

摘要:在分析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以“票据池”管理模式为基本模式,结合集团公司票据管理的实际需求,分别从“票据池”模式的建设模式、管理风险应对策略以及票据集中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三个方面探讨了集团公司的票据集中管理策略,形成了基于“票据池”模式的集团公司票据集中管理体系。

关键词:票据池,票据管理,集团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静.企业集团票据集中管理研究[J].时代金融(下旬),2014(1)

票据池模式 第4篇

关键词:票据池;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业务流程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6)01-0044-05

票据作为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在日常交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然而,目前传统的纸质票据管理模式正显现出较大的弊端,如票据信息处理低效、管理成本大、风险高等。在跨区销售的业务处理中,采购、销售存在时空差异,票据现时支付力弱,管理难度很大,资金集中难度大,使得集团无法掌握各子公司销售以及现金回笼状况。“票据池”模式作为一种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新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效地补充和丰富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内容。票据池和现金池的结合使用,有利于整合集团财务资源,集中集团财务信息,提高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这就使得集团公司能够站在更高的角度,拓展集团公司的发展潜能,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以及并购等运营手段增强融资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实现长远规划和发展。“票据池”模式的构建及顺利推行能为企业集团有效应对中长期融资困难提供支持,将使集团财务管理和票据管理登上-个更高的台阶。

一、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是指资金由集团总部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和分配的一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账户的集中管理

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账户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资金集中管理的程度。账户体系规范有序的构建,资金划拨路线的有效设置,与电子银行间的结合运用等是账户集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在账户集中管理中,各成员单位要按“收支两条线”来设置账户,即同时设置收入专用账户和支出专用账户,同时,子公司还需设立总分类账,逐级逐层建立分账户,掌握公司内部资金的流动方向,进而完成资金的集中管理。

(二)集团资金的统一结算

当今社会,资金主要有两种结算方式,即现金结算方式和银行票据结算方式,但随着国际问贸易活动的日益增多,信用证等其他结算方式也相继出现,这些结算方式的出现为资金的结算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方式。利用集团内部结算体系,集团子公司进行货币给付及清算,使得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结算差额。伴随网络技术的运用,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地域之间应用网络平台以实现实时结算,从而构建集团内部间的结算体系。实现集团内部间的结算体系,其重点在于强化预算控制,通过对预算的管理,降低内部资金流动的频率,提升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银行联合对接这一功能为建立统一结算体系提供了技术基础,集团则可运用预算来进行转账和下拨资金的工作,进而从根本上监管企业的资金。

(三)票据的集中管理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两种票据都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票据的集中管理是指把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的全部票据收支活动,集中到资金管理部门,按计划进行控制。票据的收支活动包括多种业务,如采集下属子公司所收取汇票的信息业务、签发业务、贴现业务、转让业务、退票业务、到期委托收付款业务、平衡头寸资金业务以及汇兑业务等。

(四)盈余资金的集中管理

借助财务公司这个第三方对其集团公司进行独立的结算,在集中管理集团公司账户之余,同时又实现集中管理集团的盈余资金。一方面,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标准,制定各分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将盈余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另一方面,集团公司考虑其余分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资金调配。通过统一管理和调配盈余资金,不但能够解决各个分公司在投资和经营中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而且能够降低整个企业集团的借款费用和资金成本。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

资金集中管理力求达到减少资金占用量,借助集团公司统一的战略规划,实现减少企业资金成本的目标。

(一)通过资金集中平台调配资金

在资金集中管理下,建立集中的资金管理中心,把集团公司、子公司及银行各方联系起来,采用“走账不走钱”的内部结算形式。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作为企业的“桥梁”,完成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间和子公司同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工作,通过运用集中办理这一方式大大减少了企业集团对资金的需求,降低了财务费用,从而促使企业集团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二)成员单位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集团公司虽然进行了资金集中管理,但这并不表明内部成员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消除,成员单位仍旧保留着原有的财务部门,仅仅是通过资金管理中心来专门负责成员间的现金收付及往来结算业务,并且通过间接控制的方式,使得内部成员单位拥有一定的资金管理权和资金决策权。相对于企业集团整体来说,内部成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不损伤集团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在资金管理中心开立账户,便于集团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企业集团在掌控下属成员单位的资金时,应在确保集团总部资金管理权的基础上,尽量避免下属成员单位出现消极情绪,必须充分调动各个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提升各个成员单位的应变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运作模式

集中管理账户通过资金管理中心建立,完成同网银系统之间的直接对接工作。成员企业中的资金收入可集中控制,资金支出可集中一个窗口处理,以减少企业资金的流转程序,增强对集团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控制,提高集团总部对资金收支动态的掌控能力。

(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资金管理

在建立健全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以后,集团公司的总部与成员企业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资金管理业务操作工作、资金收入核对工作、资金运行调拨工作、内部往来封闭结算工作、网上支付外部结算工作及网上传递资金信息工作等,从而在信息系统中完成账户交易同步电子化处理工作,以提升业务处理的效率,加速资金的周转速度。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理论基础

关于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有多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财务控制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内部资本市场理论和产融结合理论。

(一)财务控制理论

财务控制是两权分离的产物,出资者和经营者两者的利益点存在差异,出资者希望经营者勤勉经营企业,为企业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而经营者则渴望利用手中对企业的实际管理权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企业的财富应该归属于全体股东,但是他们的利益通常被企业管理者永无休止地盘剥着。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必定会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控制,特别是财务控制。

从本质上讲,财务控制应该归属于公司治理问题的范畴,公司治理主要解决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股东与实际控制者三种关系的问题。目前,对股东与董事会、股东与实际控制者这两种关系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委托代理问题上,而股东与股东之间关系的研究焦点则集中在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剥夺上。现代公司制企业存在着代理型和剥夺型两种公司治理问题,这两种公司治理问题是所有公司制企业所必须面对的。在很多情况下,对某一企业集团来说,代理问题和剥夺问题是同时存在的。董事会制度是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一道“重要防线”,出资者将企业的控制权托管给董事会,并且不直接参与经营。董事会作为一个组织也不直接经营企业,只能把经营权授予给职业经理人。由于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分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势必会导致经营者出现管理腐败,经营者会竭尽所能地为自己牟取利益,他们有可能会直接侵占出资者的资产,甚至把公司打造成自己的“个人帝国”。随着出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最终转移到职业经理人的手上,职业经理人在投资决策时,往往并没有考虑出资者的兴趣,而是偏重于个人喜好。经营者这一系列的举动,最终会使董事会制度失效。出资者为了重新夺回控制权,特别是对资金的实际控制权,必须进行财务控制,从而为资金的集中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认为市场的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即存在交易成本,而企业成立的原因在于用内部成本代替外部的价格成本以降低支出。虽然这种内部成本不可能消除,但却能大大降低外部价格成本,从而降低外部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之所以降低是由于多个外部契约由一个内部契约代替。由一个内部契约代替多个外部契约降低了交易成本,而对于采取何种契约形式,科斯认为若合作的效果相同,则选择交易费用相对较低的契约。

该学派认为资源配置和协调有市场和科层两个机制,此外,他们还认为,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因为企业虽然降低了外部交易成本,但内部交易成本不可能消除,当企业规模扩大的一定程度以后,这种交易成本几乎不再降低。因此,当企业规模扩大时,尤其是当企业建立越来越多的分公司、子公司时,其资本分散化程度会越来越高。若每个企业都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的交易成本就会上升,为了降低这一交易成本,必然要求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分散的资本。

(三)内部资本市场理论

AlchiaIl和williamson最早提出了内部资本市场的概念。自从该概念被提出以后,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可谓是如火如荼。研究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存在性、边界、配置效率、财务行为以及代理问题等方面。对于内部资本市场是否存在于企业集团内部,国内外的众多学者都进行了广泛的研究。绝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内部资本市场应该是存在的,并且在企业集团内部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内部资本市场边界的研究,不同的理论有着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内部资本市场的边界主要是由交易成本、管理成本、边际成本以及管理者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决定的。国内外学者对配置效率问题进行了研究,逐渐形成了内部资本市场有效和无效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支持有效论的学者认为,内部资本市场可以有效地规避内外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还可以激励成员单位付出最大的努力获得超额收益。同时,在融资方面也呈现出巨大的优势,最大程度地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对企业的资金配置也大有好处,可以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支持无效论的学者认为,内部资本市场无益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反而导致企业资金运用的无序和低效,并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会导致跨部门补贴、过度投资及寻租的发生。对财务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本预算行为和盈余管理行为两个方面。企业集团实施资本预算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内部资金的二次分配,在分配的过程中,势必会使成员单位之间产生有效的竞争,获胜的一方也会获得更多的资金,从而起到激励的作用。有学者认为,盈余管理有可能会导致企业集团资金配置的无序和低效。国外学者研究发现,代理问题可以导致资金配置的无效,管理者有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将过多的资金投入对其有利的项目中去,最终导致过度投资,并且使资金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如果企业集团将资金集中起来统一配置,势必会剥夺管理者对资金的实际控制权,从而影响管理者的积极性。

(四)产融结合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积累理论中提出产融结合的概念,并认为资本最终会通过高度集中的方式为资本家带来更多的利益。企业规模日趋扩大,当企业的资本积累很难支持企业的发展时,股份制公司能够快速地集中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随着两种资本的相互渗透和依存,最终出现了一种特殊情形的资本,这种资本被拉法格称之为“金融资本”。鲁道夫·希法亭探究了股份制公司在工业资本同银行资本渗透和依存中的角色,认为银行信用的存在导致了工业垄断资本的出现,而工业垄断组织又反过来推进了银行垄断资本的扩张。他还认为,利益关联推动了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相互渗透,相互壮大。四、“票据池”模式的基本原理及业务流程

“票据池”模式正是基于上述四种不同资金管理理论,在近几年出现的新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一)“票据池”模式的基本原理

“票据池”模式的基本原理是集团在合作银行申请开通“票据池”业务,各子(分)公司就托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并委托其自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最后在授信额度内获得支付能力。

(二)“票据池”模式的业务流程

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票据池”模式的业务流程可以分为集团公司层面和子(分)公司层面。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1.集团公司层面

受到证监会监管要求的约束,股份公司质押票据为子公司开具票据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票据池”业务在股份公司层面无法开展。股份公司的子公司数量多,遍布全国各地,显然也无法边彳亍股份公司层面的票据集中支付,因此,集团公司在运作票据时,主要是采用向银行贴现的方式。

票据的贴现率受国家货币政策、贷款利率及市场资金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以2010年为例,市场贴现率基本在3%-8%之间波动,总体而言逐步攀升,尤其在2010年年底,甚至达到了10%。鉴于贴现率的剧烈波动,选择合适的贴现率可以极大地降低贴现费用,因此,票据贴现时机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对贴现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

2.子(分)公司层面

各子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下属公司多位于总部附近,地域优势使其更有利于实物票据的传递和集中,各子公司可以视自身情况,开展票据池业务,子公司间还可以相互协调资金调配额度,将归集的票据直接转付。

(1)实物票据的集中。下属单位将收到的票据背书给总部,并将实物票据传递至总部进行集中,总部可以选择一家或者多家合作银行,将银行认可的票据拿到银行办理质押,形成-个统一的额度,总部负责在自身及各下属单位之间,对开票额度进行分配。

各子公司向公司总部提交票据时,须附银行承兑汇票交接清单,并提供票据原件、与前手签订的交易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地子公司要求换开票据的,须持交易合同、发票原件和预留印鉴章及公章到总部所在地集中办理。总部将子公司的质押票据做好背书后,将票据原件与质押权利清单一并交给银行办理质押手续,并在开票的总额度内对总部和子公司进行额度分配,子公司在额度内签发票据可直接去银行办理,不再需要总部审批。银行根据子公司提供的承兑汇票开票明细表、承兑申请书、子公司与后手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为子公司签发票据,手续费由相应子公司承担。总部负责与银行协商,办理各子公司质押票据的到期收款业务,在各项手续审查合格后,一定期限内办妥新开票据(如两个工作日)。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后,将收取的票款全额存入总部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再由总部定期持新收集的票据置换出相应保证金后,转付给相应子公司账户。票据到期后,总部和各子公司需要自行转款至合作银行。

(2)票据的集中支付。总部所在地区各子公司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背书给总部,并将票据上交至总部;各子公司向公司总部提交票据时,须附银行承兑汇票交接清单、与前手签订的交易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不能及时提供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出后将发票复印件交至总部。子公司需要对存放至总部的票据进行贴现时,可将票据由总部取出,自行或由总部协调去银行办理贴现。票据在集中支付时,贸易关系必须真实合法,票面上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及“质押”等字样,且子公司票据要完成以总部为被背书人并加盖背书票据印章。

五、结束语

集团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可以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减少了对外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筹资能力,拓宽了融资渠道。票据池和现金池的结合使用,有利于整合集团财务资源,集中集团财务信息,提高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这就使得集团公司能够站在更高的角度,拓展集团公司的发展潜能,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以及并购等运营手段增强融资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实现长远的规划和发展。资金集中管理后对于集团财务管理能显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而“票据池”模式的构建及顺利推行能为企业集团有效应对中长期融资困难提供支持。“票据池”模式作为一种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新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效地补充和丰富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内容,对于“票据池”模式的研究有着一定的学术价值。

票据池业务调研工作报告 第5篇

截止到3月20日,xx市分行票据中心共受理贴现金额12.80亿元,累计票据贴现客户95家,主要分布在化工、制造、装饰、贸易、造纸、纺织、钢铁、物流行业。xx银行信用好、速度快、门槛低的票据贴现服务理念在xx市区内形成了一定品牌效应。

票据池业务是总行在贴现和承兑业务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项为票据贴现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产品。银行依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以及以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资产业务的一揽子票据综合服务。

xx市分行票据中心根据省分行的要求,对xx当地同业票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对我行目前办理贴现业务中积累的客户,进行了电话联系和重点拜访。想将市场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地客户对票据池业务的需求情况及该业务的市场发展空间;

根据市场调查显示,目前在我行办理贴现的客户中,对于根据服务需求比较单一,较大规模企业基本停留在贴现和承兑两方面的业务服务为主,中小企业基本只有贴现和委托收款需求。

二、票据池产品在当地同业机构的业务模式及开展情况; 通过与同业的电话联系和相互交流学习,目前xx当地开办票据池业务的银行主要是工行,业务开展的范围主要包括对一些行业龙头企业的承兑、真伪查询、贴现、保管以及贴现后资金的管理等。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需要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等。

所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对行业中的大客户进行全方位营销,让客户对我行提供的综合服务方案了解、放心、满意。

2、精细化我行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目前我行票据业务服务仅有贴现和试点委托收款,而开办票据池业务之后,我行要提供给客户从签发银承开始到委托收款结束这一整个票据期间的所有服务,这就给我们提出了要精细化业务操作流程,把控好整体风险的要求。因此,在目前贴现的基础上,票据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并熟练掌握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充分了解票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到风险防控和业务发展并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与贴现客户的合作还仅仅停留在贴现层面,难以建立起有效持久的合作,随着贴现利率的趋势变动,贴现客户可能会随市就行,选择不同的银行来满足资金需求。

票据池模式 第6篇

摘 要 票据池作为一种复合型票据融资平台,可以对企业票据资产进行信息查询、真伪鉴别、托收、融资以及提高票据资产收益等综合服务。它既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本文从票据池产生的背景出发,对票据池概念、功能、适用对象以及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述了票据池业务的优缺点,并通过票据池在企业融资中的具体应用,为企业融资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 票据池 融资 运用 探讨

1票据池业务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和银根的进一步紧缩,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结算的企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票据管理问题也较为凸显,尤其是票据结算笔数较多结算金额较大的大型集团企业,对票据融通和管理的需求更为强烈。为适应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企业对专业化、集约化票据管理和融资服务的需求,金融机构设计推出了“票据池”融资服务业务。

2票据池的概念及功能

2.1概念

票据池就是客户将票据全部外包给银行,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融资,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2.2功能

企业可根据票据的“池质押额度”随时申请线上融资,并可将票据到期托收回款回到“池”内,形成动态池额度,方便企业票据资金回流。同时,票据池业务能够帮助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地管理票据资源,在盘活票据的同时增加企业的授信额度,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具体表现为:

(1)资信好的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支持,并且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还可以获得存款利息的收入。

(2)集团型企业可以为下属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3)集团型企业可以避免“票据富余企业不能获得收益,资金缺乏企业在银行有大量的贷款”的局面,减少整个集团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节约集团的财务成本。

3票据池的适用对象及业务流程

3.1适用对象

(1)以票据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企业内部票据资源需要统筹使用。

(2)购销中票据使用存在金额、期限、用款主体、区域等方面不匹配。

(3)有票据代保管和票据抵押融资需求的企业。

3.2业务流程

(1)银行向企业提出票据池业务方案;

(2)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状况,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可以包括单项或综合项目,如票据全部质押和托管等;

(3)银行根据集团客户的需求设计协议文本、操作方案等,并签订相关协议。根据协议,集团客户办理票据的交付,银行办理票据的鉴别、查询、保管等;

(4)银行将票据进行分类管理,计算企业可以动用的授信资源最高限额,并告知企业;

(5)在可以运用的授信资源最高限额内,企业需要办理对外支付时,可以随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6)票据到期托收解付后,银行定期将资金收益兑付给企业。资金理财的收益可以按 1 天通知存款、7 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3 个月定期存款来计算。

4票据池的优点和局限

4.1优点

(1)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实现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集中管理,企业可全面掌握各成员单位票据资产情况;实现企业内部票据额度共享、统筹使用,全面盘活企业票据资产,提高融资灵活度。

(2)灵活的票据使用方式。将企业的应收票据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提高企业票据的流通效率,充分挖掘票据的巨大时间价值,实现收益最大化。票??池融资模式下质押票据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到期日,企业资金期限灵活安排。

(3)专业管理,降低风险。企业将票据实物保管等业务交给银行操作,由银行代为查验和保管票据,实行专业化管理,降低了企业票据管理工作量和票据管理风险。

(4)渠道多样,灵活便捷。除可通过柜台渠道办理外,企业还可通过银企通平台等电子渠道,足不出户查询票据余额、期限等情况,在线发起贴现、背书、质押、取票、托收的电子业务指令,业务办理更高效。集团型企业还可设定各成员企业使用质押的限额和票据操作权限,统筹分配管理集团票据资源,实现额度共享。

4.2局限性

(1)票据类型受限制。目前各家银行可办理质押的票据限定为有同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受理无同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2)票据金额受限制。部分银行对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设定了金额的门槛,例如民生银行就设定只接受 20 万元以上的票据。

5票据池在企业融资业务中的具体应用

5.1融资案例

案例背景:A 集团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国内销售每月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100 笔,合计 5000 万元。部分原料从国内采购,每月支付货款 50 笔,金额 2000 万元。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原料进口采购,每月支付货款 4-5 笔,金额 500万元。结算方式:国际信用证。销售与采购的信用期限、金额不匹配,以往需要贴现,支付贴现利息成本。

融资方案: A 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银行为 A 企业提供票据托管及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根据 A 企业收票量,银行核定 A 企业票据池授信额度5000 万。A 企业在票据池授信额度及票据池的担保价值(纳入监管的票据值加上开证、开票的保证金余额)内,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办理开证或开票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根据每月收到 5000 万元的实际,向银行提交办理票据池业务的申请,同时提报下属企业名单,将下属企业一并纳入票据池业务。

(2)企业及下属企业将票据分别交付当地银行,银行收到票据后检查票据并核定集团企业整体授信额度 5000 万元。

(3)集团企业根据自身及下属企业资金需求实际,将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分劈至各下属企业使用,并在电子商票管理系统中授权各下属企业使用人员权限。

(4)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分配的授信额度内,根据每月对外 2000 万元票据、500 万元国外信用证的结算需求,向所在地的银行申请选择开票及开证方式进行结算。剩余的授信额度可选择流资贷款弥补其他经营性资金不足,或授信结余留待后期使用。

(5)托管的票据(应收票据)到期银行托收资金到位后,在偿还到期承兑汇票(应付票据)前,可获得银行相应期限的存款利息收益。

(6)企业也可支付等额保证金或调整企业整体授信额度将托管的票据收回使用。

5.2融资效果

上述案例企业使用票据池业务给企业和银行带来双赢的结果,主要表现为:

5.2.1企业受益

(1)企业将多张承兑汇票一次性办理托管手续,减少了企业票据层层管理的繁琐,业务办理快捷方便。同时,银行帮助企业鉴定票据的真伪,避免了企业票据管理的风险。

(2)在减少企业票据贴现费用支出的同时,还可获得银行融资业务的授信支持。

(3)企业托管票据的应收票据到期取得资金后,在用于偿还到期应付票据前,还可获得通知/定期/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

5.2.2银行受益

(1)提升了银企间合作关系,企业逐渐将结算及融资业务转移至票据池托管银行办理。

(2)在帮助企业开具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时,可获得企业支付的保证金存款约 2000 万元。

(3)在票据池授信额度下开票、开证及其他业务,每月给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 6-8 万元。

综上所述,票据池在企业融资业务中的应用,既能满足企业对票据管理的需求,又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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