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2024-08-23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精选8篇)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1篇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对加强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牧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农村牧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并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解决了农村牧区开展审计无法可依的`问题,使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作 者:乌更吉德 刘荣 作者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畜牧业局刊 名:现代农业英文刊名:MODERN AGRICULTURE年,卷(期):“”(7)分类号:关键词: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2篇

中共###县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2010年12月29日)

全市农村牧区经济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快“锁边护城”工程建设步伐的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县按照“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为主”的方针,启动实施“锁边护城”工程,大力实施飞播造林,在##沙漠东南缘和##沙漠西南缘建立了两条生物防沙治沙锁边带,有效遏止两大沙漠前移,局部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为进一步改善##镇城市周边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全市农村牧区经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我县修订完善了《###县“锁边护城”项目规划》,计划在继续实施好##镇城西防沙治沙项目的基础上,扩大“锁边护城”工程实施范围,启动实施##镇镇城北、城东、城南的防沙绿化护城工程,建设外围防护林体系。

(一)实施“锁边”工程。我县“锁边”工程现已实施飞播造林340万亩,在##沙漠东南缘建成了间隔长350公里,宽3-5公里的生物治沙带,在##沙漠西南缘建成了间隔长110公里,宽3-5公里的生物治沙锁边带。从2011年开始,计划利用10年时间,实施飞播造林500万亩,在##沙漠东南缘建成间隔长500公里、##沙漠西南缘建成间隔长200公里,宽3-20公里的生物治沙锁边带。

(二)实施“护城”工程。编制了《###县##镇“护城”防护林建设工程总体设计》,##镇“护城”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32.5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0万亩,自然恢复区12.5万亩,项目总投资19700万元,规划建设期为五年(2011-2015年),建成两道“护城”生态防线。

第一道“护城”生态防线(一环四线四区),绿化造林面积5000亩。一环:东、西、南、北环城路护路林。四线:乌巴路口、银巴路口、巴吉路口及沿道路两侧长2000米、宽50米,银巴高速入口及沿线两侧长500米、宽50米造林区。四区:城北及乌巴高速公路两侧造林区;城南及银巴高速公路两侧造林区;城南及银巴路两侧造林区;红山公墓造林区。从2011年开始实施,每年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

第二道“护城”生态防线工程由三部分组成:

1、西接##沙漠“锁边”工程的飞播造林区,北起锡林高勒路口、南至##沙漠东南缘生态治理示范区,南北长50公里,宽1-6公里,造林面积20万亩。

2、东靠####山国家级保护区的自然恢复区,南北长20公里,东西宽3-5公里,封育面积10万亩。

3、城区南北两面依据地形、立地条件采取人工点播、撒播造林,造林面积2万亩。从2011年开始,每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0000亩。

二、关于提高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信贷担保能力的落实情况 2002-2010年,我县财政累计向###县信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金2000万元,其中20%用于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贷款担保。为提高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信贷担保能力,我县通过整合基金资源、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方法,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贷款。2011年,我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担保能力将提高到3亿元,其中30%用于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此外,我县与农行签订了惠农惠牧信贷协议,下一步将积极落实好协议内容,进一步加大与农行等金

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扩大贷款规模,推动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也恳请市委、政府帮助协调市内各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提高贷款额度。

三、关于提高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的落实情况 为提高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我县以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建设为重点,整合退牧还草、兴边富民、农村沼气、村村通路、村村通电等项目资金8000万元,吸引社会投资4000万元,加强##镇####嘎查、苏木图嘎查,##镇###嘎查,巴润别立镇塔塔水嘎查等示范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卡通”方式整合发放农牧民各类直接补贴,减少资金发放中间环节,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2011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科学谋划发展布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资金的现象。二是围绕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牧区功能区划,将涉农涉牧资金重点投入到居住人口集中、发展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嘎查村,加大示范典型建设力度。三是认真做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体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现已确定我县3个苏木镇的6个行政村为试点规划区,拟通过整合易地扶贫开发、游牧民定居、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资金,搬迁转移安臵贫困农牧民300户1200人,概算投资7000万元。四是有效整合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移民等各类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优化配臵,定点投放,集中使用,避免“撒胡椒面”,使上级支持“三农”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11年,计划将退牧还草工程与“锁边护城”工程相结合,种植树木100000亩。五是整合优化项目申报,逐步探索支持农村牧区发展的方式和手段。综合规划项

目申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支农方式,拓宽支农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关于加强搬迁转移农牧民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是多渠道解决退牧还草补贴期限陆续到期问题。我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来,累计禁牧面积达1075万亩,已到期379万亩,涉及延续补贴的有1893户5000人。针对到期项目延续问题,第一,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出台续禁政策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决定,我县将依据自治区下达的奖补机制计划,研究制定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意见。2010年,已争取退牧还草工程总规模220万亩,补播60万亩,计划在2011年实施。第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牧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10〕1号)文件中“对阶段性禁牧区域内的牧民按照每年5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每年每人补偿金额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第三,在现有退牧草场补贴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政府补贴退牧还草项目区退牧户养老保险的额度。

二是继续做好搬迁转移农牧民安臵工作。依托连片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扩镇等工程项目,2011年集中规划建设##镇镇、巴润别立镇和##镇等扶贫移民安臵区三处,计划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重点搬迁安臵退牧还草区及沙漠戈壁区贫困牧民200户1000人,扶持发展舍饲养殖、温室蔬菜种植和城镇二、三产业,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加大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力度。2009-2010年,实施了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41个。现已有37个项目通过验收;1个项目验收未通过;3个项目正在

建设之中。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直接受益农牧民####户####人。2011年已上报项目100个,通过初步筛选,确定6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500万元。)

四是扩大强农惠农政策的覆盖面。今年,我县将〃〃山一、二期搬迁农牧民〃〃户〃〃人全部纳入公益林政策享受范围;将飞播区迁出的牧户〃〃〃户〃〃〃人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将〃####镇2007年搬迁出的〃〃〃〃户〃〃〃人纳入全县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予以扶持,妥善解决了搬迁转移农牧民上访反映的问题,加强了搬迁转移农牧民的稳定工作。此外,为解决搬迁转移到巴彦霍德农牧民的增收致富问题,我县已将示范区内151座温棚全部承包给了搬迁转移人员。

五、关于加大新农村新牧户规划建设力度的落实情况 2009年,编制了《###县村镇体系规划》,并依据《##镇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要求对城区城边村和城中村规划陆续开展##镇镇东关村、西关村、南田村、前西花园村、后西花园村和布固图嘎查、柳树沟嘎查、扎海乌素嘎查的改造工作。同时,编制完成了《〃〃〃村新农村规划》、《〃〃村改造规划》、《巴彦木仁苏木乌兰素海嘎查移民安臵新村总体规划》,并依据自治区建设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康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制定了全县新农村新牧户规划建设标准,指导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目前,我县已编制完成2011年市级重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示范点的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正在组织编制《###县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县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规划》、《###县农村牧区及苏木镇、嘎查村布局规划》。2011年按照规划加大实施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工作和规划编制工作。

六、关于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的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政策性节水。我县正在编制《###县发展节水农业五年规划》,拟在人代会形成决议后予以实施。严格实行定额用水制度,在巴润别立镇机井安装智能计量水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镇、###镇等重点井灌区推广安装智能化水表。二是做好农业结构调整节水。我县制定了《2011年节水农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全县“十二五”水利规划的编制,重点编制、完善了以灌区为单位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牧区水利发展规划、重点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和水资源保障利用规划。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规划》要求,已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县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保障功能体系,大面积实施农牧区节水灌溉工程,为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奠定基础。三是做好技术节水。实行农艺设施节水,通过平整农田、推广肥水利用等措施,减少农业生产用水。大力推广工程设施节水,计划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在井灌区各安装2套节水器具进行示范。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3篇

1. 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 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牧业、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 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步显示出了优越性和生命力。特别是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 进一步推动了内蒙古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据统计, 截至2009年底, 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有5919个 (含分支机构) , 比2008年增加4520户, 2009年与2008年相比, 全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增长323%。平均每月注册登记合作社370多个, 成员总数达58954人, 成员人数比2008年增长297%, 其中农牧民成员55902人, 占成员总数的94.82%, 该比例高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的80%的比重。在出资方面2009年总额达73.67亿元, 比上年增长4.4倍, 其中货币出资46.6亿元, 占出资总额的63.26%。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资料购买与销售等领域。其中: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资料购买和销售的合作社为73%。当前, 自治区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 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每个专业合作社的平均会员10人以上, 有好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吸收的农牧民会员达到100~200户以上。平均每个合作社出资额100万元以上, 其中平均每社出资额乌海市达到280万元, 鄂尔多斯市达到265万元, 包头市达到218万元。随着农牧民经济组织规模的扩大,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涉及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在种、养、加、销各个环节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农村牧区经济合作组织的效益明显提高, 2008年全区农牧民合作社平均盈余60.1万元, 比2007年增长28.7%, 资产负债率31.7%, 经营收益逐年提高, 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合作社不仅带动了内部社员增收致富, 而且还带动了周围农牧户的增收致富, 2009年上半年, 全区农牧民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牧户23万户, 比2008年增加了8万多户。

3. 主体呈现多元化方向发展。

从内蒙古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构成形式上看, 既有种养大户、经营能手牵头, 也有龙头企业带动;既有基层农牧业技术干部牵头, 也有村干部领办的和党支部牵头创办的。特别是近年来, 农村牧区涌现出一批种养大户和经营能手, 他们市场信息灵, 经营理念强, 又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在当地的农牧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由这批人牵头领办的农合经济组织对带动当地农牧民共同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看, 由村干部和经营能手带动成立的合作社占到70%以上。2009年上半年以来, 企业牵头兴办的合作社也大幅度增加。

二、内蒙古地区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内蒙古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 但从总体上看处于起步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体发展速度依然缓慢。

内蒙古地区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纵向发展很快, 但横向与一些农牧业比重大的兄弟省市区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截至2009年6月, 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3280个, 只占全国的1.8%。而同期, 山西省为18631个, 占全国的10.4%, 山东省18490个, 占全国10.3%, 河北省8248个, 占全国4.6%。入社成员仅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0.3%, 平均每社成员数只有10人左右, 95%的合作社人数在50人以下。由于合作社社员少, 自我壮大的经济实力不强, 服务功能弱, 甚至有的只在生产经营的某一环节进行合作, 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目标。

2. 缺乏专业化经营。

由于内蒙古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刚刚起步, 专业合作能力低, 总体服务功能差。专业合作社大都只停留在农畜产品销售环节, 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 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低, 从而使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上发挥的作用有限, 经营效益也有限。

3. 制度建设不健全。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落实不到位, 盈余分配制度不健全, 利益关系不紧密。二是制度不健全, 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 如民主议事制度、审计监督制度、财务制度等。“三会”中的监事会起不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大部分专业合作组织没有注册登记, 没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不规范, 许多农合经济组织在不具备法人地位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 存在着潜在的纠纷隐患。四是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会员参与议事的意识不强, 不太关心合作组织的发展, 合作意识弱, 只愿利益共享, 不愿风险共担。

4. 缺乏资金支持。

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 特别是起步资金短缺, 贷款难、利息高、融资难。在发展中缺少融资渠道, 自有资金积累能力薄弱。资金的缺乏制约着合作社培植主导产业和扩大再生产。目前, 从全区依法注册的合作社看, 能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的专业合作社只有9.7%, 大部分没有自身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5. 缺乏专业人才。

合作社带头人及成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 接受新事物难, 市场经营理念不强, 管理和协调能力差, 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 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部分农牧民素质低, 获取信息的渠道闭塞, 对新生事物接受缓慢, 造成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迟滞, 产品更新落后, 产销脱节的情况, 这些降低了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一些合作社自律和诚信意识差。

三、加快发展内蒙古地区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1. 财政政策方面。

一是建议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 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 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免营业税、所得税, 允许经营农资等, 农产品运输比照区内运输公司减征, 对管理规范、经营较好、依法纳税的合作社, 实行税后返还政策, 鼓励其发展。二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当前各部门用于扶持农牧业的专项资金不少, 但各专项资金都是分散投入, 撒了胡椒面, 难以发挥整体效益, 建议由各级政府统一捆绑使用, 优先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为防止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被挪用, 建议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过验收后进行奖励扶持。

2. 金融政策方面。

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国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资金的投放额度, 建立一个针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金融优惠支持体系, 主要为其发展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 尤其是对一些重点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优惠。通过降低贷款门槛, 放宽抵押条件, 降低利息, 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销售订单、合同抵押和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等多种形式, 保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能比较容易贷到所能承受利息的款项, 从而实现对农村牧区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3. 社会政策方面。

一是加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支持。通过加大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 引导和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引进农牧业机械设备和适用农牧业技术, 使那些科技含量高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得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提高农牧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增强市场竞争力, 进而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收入。二是强化培训和信息服务。要组织科技文化知识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社的带头人、经纪人和会员进行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提高成员素质。要建设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 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 全方位地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提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市场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帮助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营。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入会、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原则, 帮助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中心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及使用制度, 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内部领导制度等,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并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契约等,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各自的行为。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各项财务收支账目要定期向社员公布, 接受社员民主监督, 同时要正确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使每项收支都公开透明, 使每个社员明白放心。四是帮助建立利益保护机制。建议旗县、乡镇、苏木在不新增行政编制的前提下, 从现有乡镇、苏木干部中抽调成立农牧民维权组织和机构。以调节和处理农牧民与专业合作社、农牧民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合作社与农牧户的利益分配关系, 使专业合作社与农牧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既保护成员利益, 又使合作经济组织自身能够得到健康发展。

4、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整体协调配合。

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只有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才能形成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一是建议由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 发改委、农牧业、科技、民政、工商、供销、财政、税务、商务、银行、保险、信用社、水利等有关部门为成员, 对有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定期研究重大事项, 解决问题, 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 形成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涉农资金和相关资源, 进行集中重点投入, 确保实效。加强技术、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三是鼓励社会工商企业参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形成多元化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新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鼓励私营民营企业到农村牧区创办专业合作社, 对创办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企业, 政府要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奖励和扶持。

摘要:近年来, 内蒙古地区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引领农牧民进入市场、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内蒙古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 但从总体上看处于起步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结合农村牧区的实际情况, 加大对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 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有序、规范的发展。

关键词:合作经济组织,政府政策扶持,内部制度

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 现代牧业, 2006 (1)

[2].巴嘎那.积极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实践, 2007 (Z1)

[3].王莉.内蒙古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经济论坛, 2009 (5)

[4].双喜.内蒙古农村牧区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经济论坛, 2009 (14)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4篇

关键词: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5-116-2

0 引言

由于内蒙古的经济发展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与我国沿海地区相比较,发展的速度比较慢,规模也比较小,这一特点在内蒙古各盟市的农村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在农村中主要是依靠畜牧业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由此,在研究牧区的经济发展与绩效的评价,可以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指导,除此之外,在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质量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的人口情况

在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中,劳动力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较大地影响,由此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需要重视对人力资本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从内蒙古各盟市中的农村牧区来看,劳动力的资源从总体的资料分析得到人力资本最强大的是赤峰市[1],其人口的数量为211.1517万人,次之是通辽市,其人口的数量为134.8765万人,这就表明农村牧区中的劳动力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也使得这两个市的经济得到较好的发展,在内蒙古的中东部,有五个盟市中的农村的劳动力通过累加的方式达到517.3185万人,在内蒙古西部的7个盟市中,农村牧区中的劳动力数量累加起来为314.7625万人,由此数据可以得到,内蒙古东部的人力资源数量大约为西部地区的1.712倍,此外,从人们从事其他的副业来看,内蒙古的12个盟市中,在林、牧、渔业的人数中,赤峰市以人数126.1202万人次而居于第一位,而通辽市以93.6232万人而居于第二位,东部地区的农村中人数为346.1652万人,最后就是西部地区的人数为206.7011万人,在实际的发展中,也是赤峰市与通辽市的经济状况最为良好,由此可知,劳动力的数量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的环境

首先是内蒙古的中东部地区分析,从地域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了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市、通辽市与锡林郭勒盟,它们拥有十分丰富的土地资源,其中就耕地面积而言,基本就占据了内蒙古总的耕地面积的60%,而水资源的情况也十分丰富,从总量上来看,中东部地区的比例为80%,再者就是中东部地区的土壤分布情况,中东部地区也占据着较大的优势[2],从整个内蒙古的土壤分布状况可以看出,从东至西的变化十分明显,基本形成了条带状,呈现出东北至西南的排列形式,在最东边的是黑色肥沃的黑土壤,依次向西为暗棕色的土壤地带。再到黑钙土、栗钙土、棕壤土、黑垆土、灰钙土、风沙土以及灰棕土,由此可以得知最肥沃的黑色土位于东边,其以良好的肥力、水分条件以及结构,十分利于植物的生长,因此这个地区中的农业状况是非常良好的;而在黑钙土壤的土地上,尽管肥力仅次于黑色土,但是十分地适宜农林牧业的发展,此外,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其森林资源的丰富性也集中于中东部地区,这就使得中东部地区的发展获得优越的条件,从而使得中东部地区中的农村经济得到较好的发展[3],而在西部地区中,主要包括的是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以及巴彦淖尔市,其中除了巴彦淖尔市之外,其他的地区中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出现干旱、风沙的天气也十分的频繁,再加上土地大多数是盐碱地,由此十分地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从而使得西部地区的农牧业经济发展落后于中东部地区,通过对内蒙古东西部自然条件的对比分析可知,在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比较大,由此在经济的发展中,需要充分地考虑这一因素的影响。

3 我国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指导的政策

首先,继续积极地贯彻与执行国家的各项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用好国家对新农村的建设中所给予的各项惠农、促农发展的政策,从而建立新型的牧区[4],一方面要积极地推进当前的农村牧区中的财政管理、行政管理、金融管理以及乡村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建设,充分地保障牧区人们的获得良好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牧区中的义务教育以及公共福利的管理体制实施综合的改革,切实地提高目前农村牧区在基层社会中的公共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的水平,通过“十个全覆盖”工程,进一步地促进医疗卫生以及社会养老的社会制度发展与完善,全面的启动农村牧区的最低生活的保障制度,使得牧区的居民能够在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状况中得以一定的改善;其次要借鉴当前的现代化工业发展的思维,加以策划内蒙古农牧业的经济发展,积极地按照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加快调整当前农牧业的结构,从而使得龙头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获得良好的优势,再者就是对我国的中西部发展中所获得政策性的支持,充分地利用优势加快建设特色农业的模式,例如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中积极地引进先进的技术加以农产品的加工,以绿色的农畜产品打入批发市场,从而使得内蒙古的农牧业能够与当前的市场发展相适应,从而带来更好的经济价值;最后,就是需要把农村牧区中的剩余劳动力实施转移,一方面让有能力的年轻人走出牧区,学习新的技术与发展经济的理念[5],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农村牧区中的公共服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帮助,从而加快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加快发展牧区的教育,增强牧区人民的科学与文化素质,这必须要提高农村的牧区中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通过这样方式转变当前农牧业的增长方式以及增强目前农牧业在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因素,在全面地开展农村中牧区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农牧民就业的培训工作,从而改变了农村牧区的劳动力出现文化素质较低的情况,在我国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地推进农牧业的发展,使得农村中的牧区人口能够参与就业的竞争,同时逐步向城镇的二、三产业发展。

4 结束语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需要寻找更多的出路,这不仅需要对当地工业化的发展模式加以借鉴之外,而且还要积极地开发农村中经济新的增长点,从而才能够更好帮助农村走出贫困,取得较大地进步;在内蒙古各盟市的农村中,对于畜牧业的发展做了一个绩效评价,由于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从三个不同角度做出了分析,分别是我国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指导的政策、牧区的人口情况以及农村环境,对内蒙古各盟市中的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乌云嘎,毛珣.草场承包经营制度演进的经济绩效——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6,04(15):194-198.

[2] 巩红禹.区域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评价分析——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J].经济论坛,2014,07(15):95-102.

[3] 张亚萍,峻峰.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3(15):53-60.

[4] 武艳娟,张永生,魏学占,王鹏飞,李长生.内蒙古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J].内蒙古气象,2013,03(18):37-39.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5篇

——以阿勒泰地区为例*

阿尔斯朗·马木提

阿布拉江

库丽布布

古丽苏木

新疆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系,乌鲁木齐

830054

关键词:牧区

游牧民定居

阿勒泰

社会经济发展

哈萨克人民自古以来以游牧为主的民族,游牧生产是他们基本的生产生活方式,游牧是一种以畜牧业为主的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对畜牧业来讲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畜牧和牧场。所以,哈萨克族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人群是靠牲畜来生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牧区因自然条件,社会因素(传统生产习俗,旧观念)等原因,牧区经济还得不到全面的发展。从游牧到定居就是牧区游牧民族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也就是提高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

游牧生产经营方式,使牧区经济的发展受到限制,牧区牧民贫困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也给游牧民族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因此,改善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也就是哈萨克牧民的个人需求.。定居是为解决游牧民在牧区因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资源等矛盾而选择的一种新生产生活方式,所以,定居在牧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区来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辑的阿勒泰地区是哈萨克民族最集中的地区,因此,以阿勒泰地区为例探讨本颗题是很有理论和现实意义。阿勒泰地区游牧民定居现状 1.1 哈萨克游牧民定居的发展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区哈萨克游牧民定居的发展包括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1978~1985)探索阶段(1998~1995)和规范阶段(1996年至今):1996年自治区畜牧业工作会议后,游牧民族定居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对阿勒泰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游牧民定居,草原建设,牧道建设等项目的投入,截止1999年一市三县一共有近3000户哈萨克族农牧民家庭迁入项目区,形成了阿勒泰地 * 本文是2003年国家协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生态移民研究”(批准号:03BJL05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区仍至全疆草原地区规模最大的游牧民定居村落。1.2 哈萨克族游牧民定居的基本形式

哈萨克游牧民定居的基本形式有完全定居,半定居和整体定居三种:

1.2.1 完全定居

由政府在游牧民原来的冬牧场居住地域周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开垦土地,提供一定的补贴,帮助定居牧民修建永久性房屋和牲畜棚圈,使从事游牧业的一部分牧民家庭全家人口实现定居。

1.2.2 半定居

游牧民原来的冬牧场开垦耕地,修建永久性住房,一个家庭内的老人和孩子不再游牧,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一个家庭定居从事种植业(粮食或牧草),其它成员仍然从事游牧。目前,游牧民的半定居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人定、畜不定。第二种是人与畜都属半定居。

1.2.3 整体定居

在有些地区,因为,草场退化严重,游牧依赖的草地资源已经无法再为游牧人口和牲畜提供生计所需的资源,因此,当地政府做出让一个牧业村整体或牧业村的一部分人口全部较为定居的决定。阿勒泰地区游牧民定居与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2.1 阿勒泰牧区社会经济现状

阿勒泰地区是我国主要草原牧区之一,拥有广阔的草原资源。全地区现有自然草地总面积974×104hm2万亩,占全地区国土面积的83.4%,其中可利用面积717×104hm2万亩草场中优等草场约占8%,良等占23.2%,中等占21.2%,低等占26.1%,劣等占21.5%。牧区四季草场齐全,为牧区牲畜因地制宜、地合理配置和轮牧提供了有关的条件,全区牲畜总头数的83%在天然草地放牧,是全疆牧区畜牧业比重最大的地区之一。

畜牧业是该地区的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是地区经济的一个支柱,截止2001年,牧业户数为17136户,占全地区总数的12.67%,牧业人口为93775户,占全地区牧业人口的17.5%,牧业劳动力28579人,占全区乡村从业人员的33.82%,2001年畜牧业产值占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23%,农业总产值的57.61%。据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在新疆各地州的牧区中,牧区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最高的为阿勒泰地区51.1%,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2361元; 2.2 游牧民定居与牧区社会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北疆的哈萨克游牧区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生产水平有所提高,牧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是不低的。但与农区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进一步拉大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牧民定居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进展缓慢

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牧民定居工作各地区的发展很不均衡。目前,定居率达到80%的有伊犁地区,而塔城还不到40%。在县市中福海,新源等县已基本实现牧民定居率90%以上。各地区在牧民定居中,其发展水平也不相同,有些定居区牧民定居了,但牲畜没定牧,存在着定不稳的隐患。

2.2.2 游牧民文化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低

牧民的文化素质是影响牧业生产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农业普查资料,农村牧区从业人员中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下的比例:阿勒泰地区达54%,伊犁地区为59.34%,塔城45.2%,初中文化程度的分别36.8%,30.45%,47.5%,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9.2%,10.2%,7.75%。牧区地域广,交通不便,牧民居住分散,牧业生产流动性大,如阿勒泰地区的游牧民一年搬家达90次,转牧距离长达600km,虽然乡村组织健全,但其管理的程度和达到的程度是非农村可比的。

2.2.3 牧区产业结构不合理,二,三产业比重过低

由于自然环境及基础设施的原因,牧区基本上还处于单一经营的状况,二,三产业很不发达,种植业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发展也受到严重制约,以几个地区为列,据第一次农业普查结果,农村全部从业人员中从事乡镇企业及其非农业的人员,阿勒泰占1.63%,伊犁3.35%,塔城占4.9%。2.2.4 自然草地资源严重退化,产草量下降,牧草品质降低草畜矛盾加剧

由于牧区人口的增长和牲畜数量的不断增加,草原超载过收,草场退化已不是个别地区的现象,而是一个全局性的现象,草场载畜能力下降,草畜矛盾突出,尤其是在阿勒泰牧区。人工草场建设速度慢,建设速度远远跟不上退化、沙化和破坏的速度。这样的情况都严重影响牧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安全性 3 游牧民定居在牧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游牧民定居是新疆牧区社会经济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反过来牧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又是游牧民族因其季节性,自食性,粗放性和流动性等因素制约,很多牧区至今仍处于“逐水草而居,随季节而过”的游牧民经济时代。政府为了改变这局面,为全速发展牧区社会经济发展,采取了定居的措施,定居在牧区经济发展户的地位和作用如下:

3.1 游牧民族定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3.2 游牧民族定居是牧区由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桥梁 3.3 游牧民定居是牧区牲畜稳定增长的根本保证 3.4 游牧民族定居是提高牧民素质的有效途径 4 阿勒泰地区游牧民定居与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对策 4.1 牧区经济发展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调整结构

牧区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就要改变单一的畜牧业经济结构,向多元化经济方向发展,在经济结构的调整中,要从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牧区牧民实现小康的需要,分三个层次来进行。第一,在稳定提高第一产业的同时,启动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提高第二产业在牧区经济中的比重。在牧区没有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就没有牧民的小康。第二,要以发展肉毛生产为重点,调整好畜牧业生产结构。第三,牧区要发展饲料饲草种植,建立稳定的草料基地,努力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

4.2 牧农结合,大力发展草业,实施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草业是牧区经济的基础,要提升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是对草原加强管理,合理利用,保护和建设并重逐步做到以草定畜,增草增畜.据悉,在阿勒泰地区,政府计划加快牧区饲草料基地建设步伐,在青河县阿魏戈壁,富蕴县黄泥滩,阿勒泰市640台地共建9.33×104hm2饲料基地。通过此举,大幅度提高了牧区草地生产力和牧区社会经济的稳定性,缓解天然草地的压力。

4.3 结合牧民定居,加强牧区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牧区小集镇的建设

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变牧区落后面貌的重要一环。各有关部门和牧区各级政府应将牧区的水利,电力,道路,交通,邮电,能源,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和计划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牧区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继续采用“小集中,大分散”,“大集中,小分散”,“异地搬迁”,“插花定居”,“沿主要道路布点定居”等模式,并从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促进牧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现在牧区小集镇很少,第二,第三产业没有立足的依。.牧区商品交换没有适当的集中生产自然要受影响,因此要结合牧民定居有小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牧区小集镇。4.4 努力提高牧区劳动者的素质

在游牧区生产人员的素质普遍较差:一是文化水平低;二是受传统经营方式的束缚严重,安于现状,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生产经营者信息灵,思路广,会经营,这是新一代知识农民的特征,但在牧区,相当多的牧民思想还停留在原始游牧的小生产水平,只是单纯把牲畜作为维持自己生活的来源,根本没有把牲畜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料。所以提高劳动力素质在牧区经济发展中占重要地位。4.5 加大科技支撑,推动牧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要使牧区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冬牧区必须充分认识科技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科技之冬”,“科技之夏”,“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向广大牧民传授科技知识和牧业实用技术,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促进牧业科研成果的传话,加大科技推广力度,继续抓好品种改良,推广人工授精,冷配等技术全面推行各业生产,加快畜群周转,近几年来,在坚持不懈地大力推广牧业生产上的新技术,尤其是草料加工,塑膜暖棚,冬羔生产技术,取得了很大进展。

4.6 牧民定居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结合起来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工程,所以在这种新形势下,站在新的起点,对于草原的认识有了新的高度,特别是当前自然灾害频繁,草原日益退化的情况下,在全区范围内把牧民定居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高度统一起来,抓紧建立和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发展畜牧业不能以生态效益为代价,要努力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要十分重视生态效益,合理利用和保护好与草原畜牧业相关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持牧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哈萨克族游牧民的定居对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既有利的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牧区游牧民定居的结果使牧民的传统生产经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提高了牧区的经济效益。二是游牧民的定居对牧区减少草地退化,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三是游牧民定居后获得信息的机会多了。

哈萨克牧区游牧民的定居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哈萨克牧民现阶段仍以家庭经营为主,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牧民们掌握市场信息难,预测市场变化难。

(2)牧民们观念滞后,他们对定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牧民仍习惯于逐水草而居,对定居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认识不足,而且一些行业和部门对牧民定居工作缺乏足够认识,未能真正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

(3)畜产品加工滞后,尤其是加工企业缺乏,已成为制约畜产品扩大市场的首要因素。

上述所提到的问题都影响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提高牧区社经济效益,政府一定要以实际出发,加强定居工作,改变牧民的传统观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促进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贾合甫·米尔扎汗.哈萨克族文化大观〔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 崔延虎.游牧民顶居的再社会化问题载〔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4).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6篇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联结农民与市场新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对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如何积极稳妥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推进农村牧区经营体制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近日,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

突泉县是一个农业大县。自家庭承包经营后,分散、独立经营的小农经济格局,使大多数农民仍存在传统的经营意识,远远不适应现在经济发展需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在抗御风险,适应市场经济等方面显得势单力薄,甚至是束手无策。近年来,我县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作为一种有效途径,进行了大胆探索。目前,已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7个,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合作经济组织达6个。永安镇敖牛村奶牛专业合作社是我县一个比较规范成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于2004年12月,入社养殖户96户,入社奶牛213头,入股股金10,650元。并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章程》、《奶牛意外死亡补偿办法》和《股金管理规定》。合作社成立后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为社员提供了服务:一是提供免费科技培训。由合作社出面请行家有针对性地讲课,费用不需各户分担,提高了奶牛户的饲养水平。二是降低改良费用。合作社成立的改良站,冷配一头牛只需80元,比合作社成立前少花40元,全社基础母牛每年可节约11,000多元。三是降低奶牛疾病治疗成本。兽医服务站面对社员服务,打一个吊瓶只需17元,可比原来少花一半,一年可节约16,000多元。四是统一供给袋装饲料。合作社饲料供应站购进的饲料,每袋可以少花2-3元,在饲料上一年可节约6,000多元。五是吸引外资建立了两个挤奶点,一个机械化标准奶站,牛奶卖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六是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合作社成立后,先后对意外死亡的奶牛给予了8350元补偿,一家一户的大风险化解成为社员共担的小风险,焦点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七是协调信用社申请到100万元贷款,解决了资金难题。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以上服务每年可降低成本36,000多元,每头奶牛可增收375元。合作社切实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到、办不了的事,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突泉县有机食品产销协会始建于2005年初,其宗旨是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方式,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建立产销一体化经营格局,促使农民靠科技、品牌、规模优势增收致富。该协会计划三年内发展会员1500人,争取在十年内通过“协会+农户”和“协会+公司+农户”的方式形成一个拥有绿色生产基地10万亩以上、产值过亿元的组织体系。今年,突泉县有机食品产销协会已与沈阳、阜新的杂粮市场达成协议,在太和、太平等5个乡镇落实山西红谷订单3600亩,每亩可增收200--300元。突泉县蔬菜产销协会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企业和农民之间搭起了一座联姻桥。从今年4月20日开始到现在已为县内森源和铭川两家蔬菜加工企业落实蔬菜种植基地4600亩,保证了蔬菜加工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目前,这两家企业已与12个乡镇2000户农民签订了订单合同,每亩可为农民增收300--500元,实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

综上所述,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以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有利于加强农牧业技术、信息交流,促进农牧户与龙头企业联结,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降低农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农牧民收入。因此,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培育和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实行一套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合作经济组织是群众性组织,不能搞强制命令。针对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引导办法。对社区合作型、技术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乡、村两级现有服务组织牵头转型转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吸引农户入会入社。对专业合作型合作经济组织,已具雏形的,动员能人牵头,政府给予政策、资金等多方扶持,完善转化。未成形的,围绕农业产业,分行业由各级服务组织或农户牵头创建。对股份合作型和综合型合作经济组织,因运营较为复杂,应指派专家指导创建。有目的、有理性地抓这一工作,使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健康地发展。

(二)建立一套保护机制。要按照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保护力度,明确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坚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切实保护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政府的牵线搭桥、保驾护航作用,对部分农业支柱产业设立风险保护基金,并要求乡镇给予配套,在合作经济组织起步之初、经济实力尚不强大的情况下,给予风险支持。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7篇

三道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 农牧办 监察厅 财政厅 农牧业厅 审计厅<关于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1]37号)和全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农清组办发[2011]3号)、杭农清组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清理、资产清查和资源登记,摸清底数,明确权属,建立台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腐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及其所属的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生物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原、林地、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集体使用经营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

(二)工作内容

1、资金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包括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镇代管款、有价证券流动资金情况;落实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代记账情况;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核、监督和结算、报账等情况。(2)村委会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及坐收坐支等情况。(3)村年内重大项目立项投资情况,大额工程是否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结算及发生的新债情况。(5)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现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具体为村办公场所及设施、村组集体商用房屋、村组办企业,集体所有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存量、种类和分布情况。

(2)村级经济组织资产出售、拍卖等详细情况,集体资产处理过程是否符合工作流程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集体资产定期盘点、清查情况,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3、资源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资源状况,具体为村组集体土地、林产、草地、荒山、水面等资源情况。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期、承包金、合同的签定及履行等情况。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

清理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六个程序进行。

一是清查要彻底。这次“三资”清理,要求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完整、详细和全面的清查,彻底摸清家底。对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账实核对,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查,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二是登记要规范。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逐项逐栏填写清楚。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所在地点或位置及经营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是核实要准确。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是公示要全面。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村两委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者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旗、镇工作组和村,要安排清查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 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

五是确认要合法。公示期满后,对农民群众没有异议的“三资”,由旗、镇工作组和村两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要做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音像资料,并由镇、村工作小组人员代表签证,村民代表签字备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来是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这项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农业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的文件等。

六是报存要及时。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登记结果,由村“三资”清查小组成员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三资”清理机构审核并签字,再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旗“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汇总上报结果审核后,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上报市农村牧区集体 “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资产、资源台账、登记簿一式三份,分别由旗经管局、镇经管站和村委会建立档案保存;科目余额表和资产负债表一式二份,由镇经管站和村委会存档。

四、工作步骤

这次“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的时点是2010年12月31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到201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各村要在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召开相关会议,传达有关精神,部署具体任务,明确工作标准,特别是要制定内容详实、安排具体、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并在各村组搞好宣传动员,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农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村要在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相关站、办、所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对照《方案》所列的清理登记内容,采取查阅账目、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座谈了解等方法,对所辖行政村集体“三资”情况,逐个村、逐项内容进行摸底,详细填写登记表。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或权属不清等问题,要详细调查了解,弄清来龙去脉,记录备案。对历史上形成的账外资产、账外债权债务要如实入账并如实填写。对土地权属不清的,以及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集体土地的面积如实填写。

6(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25日)工作实施阶段结束后,各村要详细汇总清理登记情况,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并经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全面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开展清理登记、审议、审核、公示等各环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指导村级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账,据实反映所辖各村集体“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等。通过清理登记,确保集体“三资”权属明确、产权明晰、台账完善,“家底”清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清理登记各个阶段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清理登记工作全过程,有效防止登记不细、不清等现象发生。镇相关站、办、所,要全力投入到清理登记工作中,主动提供所掌握和了解的相关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村两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全面了解掌握清理登记的内容及具体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清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对清理登记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重新进行清理登记,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成立工作机构。根据杭党办(2011)57号《通知》,镇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子平(政府镇长)副组长:沈 皓(人大主席)邓兴德(副书记)

成员:李军实、王雅君、汤新明、李福荣、王英、张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领导小组要求各村要成立两个小组,一是成立清查小组,开展本村的清理登记工作,村清查小组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以及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推荐的村民代表共7—9人组成。二是组织核实小组。在清查小组的基础上,组成由更多的村民代表参加,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代表参加核实小组,使这项工作做到让农民参与、农民知情、农民决策、农民确认。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各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报镇领导小组审核。旗、镇农村集体经济“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旗举报投诉电话为6650131,镇举报投诉电话为6795006.(三)搞好全面培训。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各村对参加清理登记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了解法规政策,明确工作内容,把握工 8 作重点,掌握程序方法,熟练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按程序顺利完成。

(四)认真规范操作。按照自治区和市里的要求,镇村两级要严格遵循“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道程序和“有工作机构牌子、有集中办公场所、有具体工作人员、有微机及办公设施、有清理登记流程、有工作经费保障”的六有要求来推进,做到目标明确、组织得力、机构健全、推进有序、保障有力。在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积极稳妥推进,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尽量减少因清理引发的震荡和负面影响,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清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这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促检查。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制造障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登记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登记规范工作要求的,要责令重新清理登记。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从中发现和查办典型案件。

(六)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加强“三资”管理,促进保值增值,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要从实际出发,本着“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等。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措施,推进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七)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主要目的是维护农村稳定。清理“三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民关注,干部敏感,社会影响面大。各级要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不能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对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新的矛盾,更不能将矛盾扩大化,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反映比较普遍和集中并需要自治区或市统一制定政策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在“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全力配合,避免由此引发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初探 第8篇

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牧民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而自愿组织的一种新型组织, 是一种摆脱个体经济对市场经济被动局面而采取的积极行动。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加速, 对市场主体提出了更高、更强大要求, 个体经济和承包经营户应对不了市场的发展这一新要求, 必须联合应对, 才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 只有自己的特色和独特的经营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得到发展, 在这样严酷的生存条件和发展要求下, 农村、牧区出现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一) 锡林郭勒地区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

畜产品专业协会、牧民联户经营、牧民生产合作社、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养殖专业户、育肥、马产业、手工艺、大棚蔬菜、技术服务、旅游业, 还有各种专业协会等。

(二) 成立的主要目的

产品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实现劳动力分工合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共享信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集体购买、节约资本等为目的。这些都能为农牧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也能够弥补生产队解散, 集体经济和集体劳动推出主导地位后人们对过去生产生活的一种思念。是集体主义思想的表现。

(三) 成立的时间和数量

锡林郭勒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时间是以2001年后相继成立的。如2002年11月, 阿巴嘎旗萨如拉图亚嘎查党委书记延巴特尔带头37户牧民以牲畜、草场、资金入股, 注册91万元成立了萨如拉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在锡盟地区比较早, 比较正规、规模比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到2012年底全盟已有1502家牧民专业合作社。其中, 太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446家、白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15家, 西苏旗各类专业合作社95家、东乌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99家、兰旗共有专业合作社359户, 是全盟专业合作社最多的旗县, 锡林浩特市各类专业合作社77家、阿巴嘎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02家、多伦县各类专业合作社175个、东苏旗各类专业合作社41家、西乌旗各类专业合作社96个, 乌拉盖开发区各类专业合作社72家, 协会4个。

(四) 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和经营状况

1.资金投入方式: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货币出资:如东乌珠穆沁旗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99户, 成员总数达到1470户, 注册资金达到了28103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额7020万元, 非货币出资额21083万元) , 出资总额100-500万元的118户, 500-1000万元的6户。西乌珠穆沁旗已注册的牧民专业合作社共96个, 注册资金8520万元。正兰旗共有专业合作社359户出资额达到39619.03万元, 其中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到500万元之间的176户, 500万元以上的8户。多伦县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175个, 注册资金2亿余元。注册成立的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2个, 注册资金达到9678.4万元。这些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经营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牧业的经营方式, 适应了市场经济要求, 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还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农牧民生产方式, 促进了农牧业业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对提高农产品质量, 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 非货币出资:主要有牲畜、草场、棚圈、大棚、农地、农牧业机械、技术等。非货币出资对农牧民来说, 能够根据自身的长处和优点, 结合其他有利因素,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以生产资料入股、联合进行生产经营。农牧民联户经营的主体往往是两个或多个牧户, 是比较简单的合作经济。

(3) 争取专项扶持资金。如农牧业、民政、民族事务、税务、财政、扶贫等部门都有他们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扶持资金, 这些专项扶持资金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广大农牧民亲身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农牧民的关怀和帮助。

(4) 企业的投入与扶持。a.企业扶持。由于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或企业负责人的认知, 对某些专业合作社进行投入和扶持, 如2003年, 内蒙古苏尼特左旗贝勒镇巴彦淖尔嘎查的30户牧民, 在内蒙古基建投资公司的帮助下, 入股成立了草业公司。b.龙头企业的投入与扶持。龙头企业的合作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之一, 龙头企业能够以他的产业和规模带动本地的农牧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 也能够使企业得到发展, 如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在内蒙古各盟市乃至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奶源基地和联户基地。

二、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锡林郭勒地区牧区专业合作社的存在的问题较多, 但是, 有点较突出;有点较典型。有的自身能够解决, 有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帮助解决。

(一) 合作规模偏小或单一

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 有点就存在合作规模问题, 分析原因发现成因有多种多样。其一是资金问题。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大小取决于投入到资金量。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是农牧民自愿组织的, 大多数是一土地、牲畜、草场、棚圈、大棚、农地、农牧业机械、技术入股成立的, 能够拿出的现金不多, 这样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转和扩大再生产。

(二) 经营层次较低, 市场竞争力较弱

由于农牧民群众对市场经济的了解和掌握, 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 很多专业合作社出现了经营层次较低, 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一部分通过教育培训得到提高和锻炼, 但是大多数农牧民由于先天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原因, 对培训内容的了解掌握上出现困难的情况;这样做合作社内部在经营层次是出现了不同的局面, 谈不上市场竞争力的问题。

(三) 运作不够规范, 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

各类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共同的问题是缺乏专业人才。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合作社的生存、发展。由于没有专业人才, 他们的合作社从开始就存在运作不规范, 经营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牧区, 交通不便, 甚至偏僻, 没有吸引人才的优越条件, 只能靠自己。如锡林浩特都博羊业合作社没有兽医和输精员。专业合作社没有专业人员, 更没有经营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很多合作社都是流水帐, 没有会计账。而且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四) 融资矛盾突出, 技术支撑不足

融资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 很多合作社在融资问题时出现瓶颈, 制约合作社发展。虽然在各级部门的统计数字中出资额、投资额都比较多, 但是合作社的资金短缺现象比较普遍, 都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是僧多肉少。与融资困难并存的是, 技术支撑不足是严重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又一个难题, 能够得到技术支持的合作社不多, 得到技术支持的, 能够保证长期、连续的又少。甚至存在活动周、活动日现象。农业类合作社的技术支持的比牧业类合作社强, 因为农业, 比较集中, 种类不多。

(五) 政策不配套, 扶持不到位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事物, 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政策不配套现象, 出现倒逼情况。很多的事情农牧民已经做了, 但是有关部门还在研究, 甚至各自为政。就比如, 合作社登记这件事, 现在的情况是多部门登记, 多部门管理的现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 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 有在民族事务部门登记的, 大多数是在旗县经营管理站登记注册。因为登记部门自然就管理部门, 所以管理上出现了不到位的情况。

三、解决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 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

新型专业合作社最紧缺的是专业人才, 一个合作社没有一个核心人物或带头人, 很难在市场经济大浪中穿梭其间的, 所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该在教育培训是下工夫, 这样在某种意义上比投入资金, 见效要快。所以培训教育工作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可以说是“能让战略”。做好人才保障是关键。鼓励各类科研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 保留原身份、职级待遇, 并允许按其贡献大小从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相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

(二) 要鼓励合作社兼并整合

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积极安排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主要用于支持合作组织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和信息化服务, 用于新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 用于品牌培育和对示范性合作社的奖励

(三) 要提供信贷支持

研究完善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政策, 拓宽筹资渠道。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牧业信贷的重点, 解决其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要创新金融产品担保方式, 放宽贷款抵押担保条件, 允许合作社以一些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物权, 房屋、农牧业生产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贷款抵押。

农牧民专业合作姐姐组织在过去十几年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为部分农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 谋求致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有效解决生态恢复和农牧民增收, 建设新农村中做出了贡献, 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瓶颈问题, 发展和推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有效而长久的措施, 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逐步转变生产经营观念, 提高专业合作意识,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摘要:近几年, 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锡林郭勒各地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农牧业发展、农牧民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内容已覆盖到了锡林郭勒地区传统农业、畜牧业到新兴信息技术等各个环节。实践证明, 这是农牧民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一种有效形式。对提高农产品质量, 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 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存一些问题, 为此应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合作社兼并组合;提供信贷支持。

关键词: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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