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2024-07-22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精选9篇)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第1篇

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5-05-01

棚户区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了5000万平方米,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目前,全国还有1400多万户需要进行棚改,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亦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来审视,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棚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期待,能增加消费和投资、助力经济增长,可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

相比保障房建设,地方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更高,因为保障房面对的是低收入人群,消耗的又是政府储备的土地;而棚户区改造利用的都是棚户区现有土地,对其提高了利用率。对地方来说,棚户区改造相当于一个小型的经济刺激,可以弥补目前房地产市场下滑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不少产业下滑趋势明显,工业产能过剩较严重,因此加大棚户区改造不仅不会带来产能过剩,还可以满足老百姓的切实需求,带动相应产业的发展,消化部分过剩产能。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首先,棚户区改造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及配套项目建设等内容。客观上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原因是商业价值高、容易改造的地区已基本改造完毕,剩下的大多改造成本过高。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一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供地计划落实受到影响,一些纳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法按期实施;配套设施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已建成棚户区安置住房的交付使用;少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存在一些质量通病等。

其次,政府要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解决资金来源是关键。棚户区改造一般是通过政府规划由企业来操作。据业内人士估计,地方政府棚改筹资缺口至少在千亿元以上。2014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由国开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此前媒体报道,国家开发银行从央行获得3年期1万亿元的抵押补充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支持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金需求。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称:“各地要建立健全信贷偿还保障机制,确保还款保障得到有效落实。”按照新预算法规定,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举债以政府债券形式,主体仅限省级政府,省级以下无举债权,市县可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因此,地方政府也只能间接利用国开行的专项资金。运用PPP创新融资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此前,财政部和发改委都力推政府债务PPP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来替代传统政府融资平台运作。PPP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可针对某一项目和社会资本一起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为该项目主体安排好现金流,并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政府可以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专项资金贷款来降低融资成本,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或者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使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

应用PPP模式有利于缓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难题。一方面,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可以缓解政府建设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能够进一步强化社会资本信心。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第2篇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在经济形势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下,原有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为解决棚户区改造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在融资模式上做出突破和创新。本文结合目前棚户区改造的现状,并对当下棚户区改造所采用融资的模式进行分析,借鉴国外棚户区改造融资经验,对我国融资模式提出创新建议。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融资模式 改进

棚户区改造是党和政府实施的重大战略举措。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效实施是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改革步伐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力工具,体现了现阶段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根据调查显示,中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有成千上万的城镇人口住在棚户区中,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相当繁重。2016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为600万套,比2015年增加了100多万套,如果按每一户60万元来计算,那么建设总成本高达36000亿元,这还没有把项目前期的土地整理费和项目后期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囊括进去,如果再加上这些费用,那么建设成本就会多出更多。面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新常态”环境下,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主要融资模式分析

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模式在依托本国实际的发展情况下,逐步形成了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多种模式并存的现状。在实际的操作中应用最广泛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贷款融资模式

贷款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形式。这类模式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融资获得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资金。

1、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是指棚户区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是扩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融资模式。

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自行发放贷款,只是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由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

债券融资模式。债券融资是指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棚户区项目融资运用的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三)股权融资模式

包括股权融资模式和产业基金融资模式。出资人通过收购融资企业股权方式向企业和项目注入资金,然后通过转让股权、股票涨价回购以及企业分红等途径获取投资回报。承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单位或企业通过出让单位或企业的项目所有权以及质押股票股权等形式,获得资金涌入,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资金周转。承包单位或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无须还本付息,但要向新股东即出资人分享企业利润。

(四)非传统融资模式

1、信托计划融资模式

信托计划融资模式,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信托公司获得融?Y的模式。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项目产生收益后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退出企业或项目。棚户区项目拿地成本较低,大多采取“回迁房+商品房”的模式,后期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偿还信托本息,与信托产品能较好融合,因此,2011年以来发行的保障房信托集中在棚户区改造项目。

2、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模式,是指项目由地方政府或者是政府主管部门按照PPP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履行完整、合法有效的操作手续,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主体是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或者是与政府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自身的利益以及政府约定的财政补贴,对其投资资本进行回收,并获取合法利益的模式。

二、各种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贷款融资模式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应用最广。贷款融资模式较其他各类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只要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融资,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环节。因此,贷款模式是目前应用最多和最广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门槛较高。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相比最大的优势是融资规模大,而且承包单位或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无须还本付息。但是股权融资对融资项目资格条件的限制比较多,不仅要考察融资项目是否能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且股权融资只能适用于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对一些项目回报利润较低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上不具备股权融资的资格。

债务融资受政策限制较多。棚户区改造利用债务融资受两方面制约:一是融资项目的资本金约束。二是可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现金流。在这两方面的约束条下,不同的融资方式都有各自的缺陷。商业银行对项目进行贷款必须是在有稳定的利润收入的前提下才予以贷款,这样就会对一些盈利较低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约束就比较大。此外,债务融资很容易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如果国家实施减少货币发行的政策,那么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很难从银行中获得贷款,项目就会因为缺乏资金支持而无法顺利开展。

非传统融资方式风险较大。对于信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存在融资透明度和规范性问题,难以有效监管,对银行体系造成潜在风险。另外,这些方式只适合于经营性的、收益比较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此,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总体来看,提供无偿服务的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流入而不能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其融资渠道不畅通,另外国发〔2010〕19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等对公益性项目融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上述融资方式由于各自的弊端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对于有较高投资利润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运用多元化渠道进行融资可以积极考虑采用PPP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与有实力、有经验、有资源、有品牌的社会资本开展合作,通过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原则,来实施开发区内的土地一级开发,不断提升区域开发品质。

三、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改进措施

国外在棚户区改造融资方面的经验与我国相比更加成熟。国外在进行棚户区改造融资时更注意注意发挥政府的补贴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融入,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以占据更广阔的市场。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就已经开始推行保障房建设市场化,美国政府以税收优惠、开发维修资金投入以及利息抵税等政策为开发商提供资金补贴,而且规定开发商可以按照市场利率从私人银行贷款,但是只需要1%的利息,其中的差额部分全部由政府来补贴。政府直接补贴、优惠税收、贷款贴息的方式极大的调动了各类社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弥补了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强大的资金支持更有利于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的科学选择能促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推进我国惠民工程的有效实施。面对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慢的新常态下,不断改进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以顺应现实发展的需要是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我国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为加快我国城市化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家开发银行党校课题组,郭彦军.“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探讨[J].开发性金融研究,2015,(04):56-60

[2]余洋.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简析[J].时代金融,2016,(21):275

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的选择研究 第3篇

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 ( 含煤矿) 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国自2010年实施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以来, 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未来三年,即2015—2017年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收益率低等特点与商业性金融以短期资金供给为主、追求盈利的经营原则相悖,注定了各级政府必须作为棚改任务融资的主体,成为棚改融资的主力军。

2融资方式

按照资金筹集方式,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五部分: 一是国家政策补贴资金; 二是省市级财政投入资金; 三是申请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资金; 四是发行地方债券; 五是社会资本投入。

2.1国家政策补贴资金

中央对棚户区改造也提供了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 ( 分别为30% 、70% ) ,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此外,还对一些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给予了减免,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2.2省市级财政投入资金

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通常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主要来自于项目土地出让资金,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市级财政还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此外,对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地方政府的间接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省市级财政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2.3申请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资金

国家开发银行 ( 简称国开行) 自2005年以来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至2014年年底,累计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8047亿元,惠及875万户家庭。国开行专门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负责棚户区改造贷款业务。国开行贷款依托国家信用,以其资金量充足、保本微利的特点成为棚户区改造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方式。

2.4发行地方债券

按照国家规定省级政府可以采取政府债券的方式适度举借债务,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目前,北京、重庆、福建等省已发行了2015年的一般性政府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2.5社会资本投入

政府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对于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项目推广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 PPP) 的模式, 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成为棚改实施主体。这些多种所有制项目公司满足发行企业债、中票和短融条件的,可以自发融资,将项目收益作为偿还债务的来源,融取和使用资金的流程采取完全封闭运行的方式。社会资本投入已经成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棚改资金不足的问题。

3对棚改融资的建议

3.1合理制定融资期限和结构

棚户区改造项目通常都具有改造面积大、涉及人口多、 情况复杂、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有必要将项目资金周转期与贷款、债券发行期限和利率等因素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贷款期限太短与项目实施周期不相适应,不仅增加还贷压力,还可能增加信贷风险。如果借新还旧的比重居高不下, 那么说明政府通常无法按期履行偿债责任,同时,因借新还旧的续借贷款的利息负担沉重,财政负担会逐年增加。贷款期限太长则增加政府财政和项目公司偿还利息的负担。

3.2正确评估政府偿债能力

虽然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的一项民生工程,但在融资过程中也必须考虑到地方财政的还本付息的能力。需要利用负债率 ( 直接债务余额与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债务率 ( 直接债务余额与当年地区财政收入的比例) 、偿债率 ( 年度应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等指标, 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政府负债规模及增长速度,以上三项指标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10% 、100% 、15% 。通常,地方政府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以及财政节余,这就需要分析土地储备及出让的总量及结构,即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及商业用地各自所占比重。如果商业用地出让所占比重低,政府的偿债能力则会大打折扣。

3.3积极筹集社会资金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第4篇

关键词:PPP融资模式;棚户区改造;必要性;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6)02-0052-03

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难度大、配套资金缺口大等诸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传统融资方式如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棚户区数量越来越多、改造规模越来越大,传统融资方式已经捉襟见肘。因此,迫切需要政府转变观念,利用PPP融资模式有效解决当前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困境。

一、 安徽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现状

根据国务院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概念应该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等四种类型。[1]其中,城市棚户区具体包括: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

近几年来,安徽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2014年,安徽省一期棚改项目共获得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约38亿元;2015年, 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的努力下,全省取得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进一步扩大。二是改造任务进展顺利。截止到2015年6月底,省一期棚改项目棚改总任务量27.8929万套,已开工套数22.7463万套,开工率81.55%,工程进度进展顺利。

但是,影响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因素也越来越突出。首先,融资模式较为单一。安徽省棚户区改

造一期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的形式来解决的融资需求,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的选择较为单一,且国开行贷款支持力度有限,难以满足全省所有棚改项目的融资需求。

其次,棚户区后续改造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根据安徽省棚改理事会对全省棚改融资需求的摸底调查,2015年新开工棚改项目中仍有380个有融资需求,项目总投资820亿元,资金缺口687亿元,缺口量很大。

二、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棚户区改造中引入PPP融资模式,既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又可以增强棚改产品的有效供给,从而达到“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目标。PPP融资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公用事业民营化广泛采用的一种融资及管理机制,泛指为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项目或服务,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建立的一种伙伴关系。”[2]

(一)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必要性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采用PPP融资模式,是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棚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棚改项目风险分担与转移的必然要求。

1.减轻财政负担,转变政府职能。近年来,中

央虽然不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补助力度,各地政府也相应加大投入,但是对于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所需要的建设资金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为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发达国家曾引入了BOT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已经相对成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融资模式,但其弊端也不可忽视。第一,从项目论证到开始合作,周期过长,前期费用过高,不能很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二,由于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导致融资困难。第三,政府无法对项目进行适时监控,等等。而在PPP融资模式下,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可以减少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投入资金,转移、减轻政府的投资风险,民营企业的专业性保证了更好地为棚户区居民提供服务。政府还可以从日常事务中脱身出来,从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提供者变为一个监管者,从而保证棚户区改造的质量。

2.提高棚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在棚改项目建设中,政府的优势在于能够从整体上把握棚改安置房建设的规模与布局,以政府财力对安置房的建设提供保障,对棚改项目实施整体的检查与监督,促进安置房的合理分配;劣势在于政府的管理体制不同于企业,政府的项目运营效率较低,容易产生资源浪费及效率低下等行为。而民营企业在项目建设与运营方面效率更高,管理技术和设计能力更强。民营企业的劣势在于单个民营企业的资金有限、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因此,在棚改项目建设中引入PPP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部门的各自优势,推进公众部门和市场机制的合作共赢,提高棚改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3.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棚改项目风险分担与转移。安徽省棚户区改造一期棚改项目融资主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来解决,由市县平台公司委托省建投公司统一向国开行申请贷款专项用于各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但是随着国发43号文的出台,在政府融资去平台化的不利形势下,采用传统融资模式来解决棚改融资问题已不可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国开行一期棚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的基础上,紧盯国家和国开行棚改项目政策性融资的变化,利用与国开行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全省各市县棚改统借统还的工作基础,积极采用PPP融资模式,进一步拓宽棚改项目融资渠道。PPP融资模式吸引了更多民营资本参与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既提高效率,促进棚改项目风险分担与转移,又能弥补现行项目融资模式的不足。

(二)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可行性

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首先, 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有积极的政策导向支撑。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的互补性很强,民营企业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意味着可以替代政府部门的调控作用,国家的政策支持至关重要。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3]这些规定,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广泛运用PPP融资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

其次,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有良好的运作基础和丰富的经验可遵循。实践证明,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PPP模式是一种“双赢”或“多赢”的机制,这方面成功的合作案例特别多。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该市自2010年引用PPP融资模式进行棚户区改造,政府只投入引导资金2.28亿元,就吸引社会资金20多亿元,真正发挥了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解决了治理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瓶颈,同时也使参与的社会资本方获得了相应的投资回报。

再次,PPP融资模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能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引入民营资本,可以拓宽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虽然棚改项目收益不高,但从中获得的收入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另外政府为了吸引民间资本会从信贷、税收等政策上予以倾斜,给民营企业以更多的盈利空间和获得感。在PPP模式下,采取由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现了政府、企业双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良好效果。

三、发展棚户区改造项目PPP融资

模式的政策建议

为更好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重视顶层和框架设计,构建统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PPP融资模式法律制度体系

鉴于PPP融资模式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周期性长、时间久及涉及面广等因素。要从国家层面上,制定PPP法律,打破各地、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避免政出多门所带来的冲突,同时要处理好和《合同法》、《政府采购法》、《银行法》、《仲裁法》衔接与配套。另外,宜统一全国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PPP融资模式实施细则,全国一盘棋,规范地方和中央部委的做法。

(二)确定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在PPP棚改项目中,政府和企业的偏好互补性很大,政府倾向于社会利益,而企业倾向于经济利益;政府倾向于长远利益,而企业倾向于眼前利益;政府倾向于隐性的非货币性收益,而企业倾向于货币性收益。在PPP棚改项目中,只有坚持“谁最能控制风险、谁的管控成本最低”以及“风险共担”原则,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联姻才得以长久。“公共部门应承担土地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而建设与开发风险、市场运营风险、金融风险则应由私人部门承担。在公共住房PPP项目中还有一些风险需要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承担,如外部性风险,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负外部性,使社会总福利下降,它可能包括: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项目破坏土地形态和生态环境等,它的控制要求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项目决策和进行阶段,对项目做出整体的社会效益评价,而不仅仅是财务评价。”[4]

(三)制定棚改优惠政策,明确项目回报机制

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具有公益性和保障性质。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棚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在税收上,可以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规定减免税费;在资金方面,可以通过奖励的办法给予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以资金支持;在土地供应上,政府宜采用以划拨形式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用地供应。同时,明确棚改项目回报机制,适时“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并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募集和投资。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通过PPP模式的棚改项目上,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大地发挥政策性资金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保证民营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EB/OL].[2016-03-20].

http://www.gov.cn/zwgk/2013-07/12/content_2445808.htm.

[2]王秀芹,梁学光,毛伟才.公私伙伴关系PPP模式成功的关键因素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07(12):59.

[3] 中央深改组要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N].第一财经日报,2016-03-22 .

[4]谢书倩,杜静.PPP模式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实施中的应用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09(8):40-44.

(责任编辑 夏菊子)

Study on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Applying PPP Financing Mode to Shantytown Reconstruction Project

FENG Cong-gan

(Anhui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 Asset Management Center, Hefei 23006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operation of Anhuis shantytown reconstruction project, especially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applying PPP financing mode to the project and then it advances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it, such as laying emphasis on top-level design and framework design, establishing a unified legal system for applying PPP financing mode in shantytown reconstruction project, building reasonable benefit and risk sharing mechanism, setting up shantytown reconstruction preferential policy as well as clear project return mechanism.

2017长沙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5篇

从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了解到,2017年-2021年棚户区改造四年计划已经出炉。其中,2017年长沙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项目67个、计划改造17182户、计划改造面积217万平方米。

2016年1-11月长沙市五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65号),2016年长沙市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为: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共42343户,改造面积553.6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6.46亿元,其中内五区实施棚户区改造15188户,改造面积191.9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2.10亿元。

截至11月23日,内五区完成棚户区改造15481户,为任务的101.93%(其中征收签约13802户);完成面积189.72万平方米,为任务的98.83%,完成投资178.70亿元,为任务的93.03%。

芙蓉区:2016年实施9个项目,计划改造2640户、33.14万平方米、投资31.25亿元。截至11月23日,已改造3204 户,为任务的121.36%(其中征收签约1760户,有机改造1444 户);已改造面积38.90万平方米,为任务的117.37%;完成投资32.41亿元,为任务的103.73 %。

天心区:2016年实施14个项目,计划改造3160户,38.97万平方米、投资47.85亿元。截至11月23日,已改造2993户,为任务的94.72%(其中征收签约2758户,有机改造235户);已改造面积36.64万平方米,为任务的94.01%;完成投资41.34亿元,为任务的86.4%。

岳麓区:2016年实施6个项目(含湘江新区项目),计划改造2850户,28.65万平方米,投资26.98亿元。截至11月23日,已改造2441户,为任务的85.65%;已改造面积23.20万平方米,为任务的80.99%;完成投资21.74亿元,为任务的80.56%。

开福区:2016年实施7个项目,计划改造3600户,56.8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8.24亿元。截至11月23日,已改造3664户,为任务的101.78%;已改造面积55.58万平方米,为任务的97.84%;完成投资45.12亿元,为任务的93.53%。

雨花区:2016年实施11个项目,计划改造2938户,34.40万平方米,投资37.78亿元。截至11月23日,已改造3179户,为任务的108.2%;已改造面积35.41万平方米,为任务的102.92%;完成投资38.10亿元,为任务的100.8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本着“带着责任和感情,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底,长沙市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22.83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9.4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实物13.39万套,打造层次分明、相互补充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形成立体式多渠道“住房保障网”,有效解决了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

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累计达20.81万户,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达23.02万户(人)。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第6篇

一.街子队路计划工期15天。二.公很桥至县委计划工期45天。三.兴垦路计划工期30天。

合计施工工期:3个月

云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

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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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50%待改造的棚户区集中在开封市区,目前约8万户、数十万开封市民居住在房屋危旧、环境脏乱、设施较差的大杂院或老楼房里。从今年起,开封市计划用4年时间,举全市之力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面积约580万平方米。

2月9日上午,开封市举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在会上,市委书记祁金立说:“棚户区是我们对开封市民的历史欠账。”

□记者周斌实习生陈龙习宜豪

●50平方米解困帮扶20平方米改善居住

开封市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新的标准,总的原则是:50平方米解困帮扶、20平方米改善居住、异地安置以奖代补、古城外迁重奖贡献、政府限价让利于民、市场优惠求大求好。

50平方米解困帮扶。政府对被征收群众的安置房屋面积作了保底性规定,保障不低于50平方米。同时对安置房价格也作出特别规定,即“被征收人的应安置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他处无住房的,不足部分享受政府帮扶价,政府帮扶价为安置房政府限定价格的50%”。20平方米改善居住。即被征收群众选择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时,除套内补助面积无偿给予外,选择回迁安置或异地安置的,均再给予20平方米的面积补助。

异地安置以奖代补。房屋征收活动中,有的项目可能会因城市规划而无法回迁。对此,被征收群众选择异地安置的,共享有的20平方米异地安置补助面积中的5平方米无偿给予。古城外迁重奖贡献。为鼓励古城墙内被征收群众外迁,对选择古城外迁的被征收群众,其共享有的20平方米异地安置补助面积中,无偿奖励10平方米。

政府限价让利于民。为保障群众在房屋征收后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政府对安置被征收群众的房屋价格做了严格限制。

市场优惠求大求好。被征收群众在享受各类面积补助、超出应安置面积后,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并规定增加部分按照政府确定的安置房市场优惠价结算。

动员大会上,开封市市长吉炳伟对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措施作出解释:市民居住面积特别狭小的,政府保障他们住够50平方米,达到基本居住条件;需要安置的,政府提供20平方米改善居住条件;不要求回迁的,这20平方米中有5平方米是无偿给予的;如果从城墙内的老城区迁到城墙外,就白送10平方米。

吉炳伟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广大棚户区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已久,改造棚户区就是改善老城区的人文环境,让广大居民居住得更宽敞,更舒适,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

●不改造就会影响开封发展

水系工程、城墙整修工程、城摞城博物馆工程、繁塔禹王台联合开发工程,这是近年来开封市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的几项大工程,而棚户区改造已经直接影响到这一系列工程的进展。市长吉炳伟说:“不改造就影响开封发展的地步。”

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简析 第8篇

一、棚户区改造基本情况

(一) 棚户区内涵

棚户区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特定历史产物, 通常是建成区范围内、房屋质量差、使用时间长、人均建筑面积小。

目前我国的棚户区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城市棚户区 (包括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 、国有工矿棚户区 (包括林垦工矿、采煤沉陷区) 等。

(二) 棚户区改造背景及任务

根据相关统计, 从2008年到2012年, 我国已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 基本建成750万套, 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2013年在此基础上改造320万套, 2014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470万套, 2015年全国棚户区改造迎来攻坚之年, 改造580万套。

(三) 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

棚户区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据相关统计, 2007年到2011年, 中央政府一共投入资金730亿元进行棚户区改造, 其中, 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补助资金超过90%。截止到2014年6月底, 中央财政已投入1300多亿元用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

二、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主要融资模式简析

(一) 国发43号文及新预算法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的深刻影响

2014年9月21日,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4]43号) (以下简称“国发43号文”) , 其中明确:“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 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因此传统的以政府融资平台为载体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难以为继, 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 探索适应“新常态”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解决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问题。

(二) 新常态下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1) 模式简述。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是指项目由地方政府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流程, 履行完整、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购手续, 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实施, 采用政府向承接主体购买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模式运作。 (2) 操作流程。2016年3月25日, 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6]11号) (以下简称“财综11号文”) , 其中明确:“对于需要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 要按照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上述通知, 购买服务模式主要操作分为以下步骤: (1) 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公开择优选择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明确购买范围; (2) 市县财政部门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3) 金融机构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 向承接主体发放贷款; (4) 市县财政部门及时向项目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5) 承接主体收到服务资金后, 按照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

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模式) 。

(1) 模式简述。PPP模式是指项目由地方政府或其主管部门按照PPP管理相关制度流程, 履行完整、合法、有效的PPP操作手续, 由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 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 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自身收益 (使用者付费) 及政府约定的财政补贴 (政府付费) 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 (2) 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 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 》 (财金[2014]113号) , 规范了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简要如下: (1) 项目识别 (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 (2) 项目准备 (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核) ; (3) 项目采购 (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 ; (4) 项目执行 (项目公司设立、融资管理、绩效监测与支付、中期评估) ; (5) 项目执行 (移交准备、性能测试、资产交割、绩效评价) 等。

(三) 融资模式选取的影响因素分析

(1) 市场因素:PPP模式中社会资本方是重要的参与方, 在市场较为健全发达的地区有利于PPP模式的开展; (2) 政治因素: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对于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地区 (例如国有工矿、采煤沉陷区等) , 政府发挥更强的主导性,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更容易快速推进, 使得项目尽快落地; (3) 区位因素:由于市区土地价值高, 因此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设施、腾空土地等能够产生较高价值, 较城郊的项目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PPP模式中。

三、结语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PPP模式是基于项目现金流为主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适应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最新要求。在上述融资模式中, 需要结合具体的影响因素采用最适合的融资模式, 为“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摘要:在政府平台贷款受限的背景下, 本文结合棚户区改造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PPP模式的内涵和流程进行了简要分析, 提出了影响上述融资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并建议结合具体的影响因素采用最适合的融资模式, 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撑。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金融创新

参考文献

[1]王敏, 张振坤, 宋小沫.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以山西省孝义市为例[J].北京农业, 2013 (21)

棚户区改造档案刍议 第9篇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档案记录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做好相当的档案记录工作,对于提升社会和谐以及传承文明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文主要针对棚户区改造档案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探讨。

一、棚户区改造档案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档案,实际上就是指棚户区改造期间,相关的档案部门能够在开始改造工作开始之前、建设过程中、工程竣工后等几个环节中,进行详细的信息记录,并且整理成档案。这些档案之中,不仅有改造之前的相关照片、音像,还有整个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拆迁回迁、拆迁补偿、施工、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详细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档等信息。但是就我国目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来看,却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档案工作进行的现象:

1.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中,直接管理的领导小组实际上属于一个宏观性管理部门,其本身并不存在实体,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只是对于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协调、审查、统计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无法针对整个棚户区来建立档案工作。

2.棚户区的改造工程已经开始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相当一部分棚户区都是由于开发商的开发需求而推动的。而城市的档案管理部分,就没有针对这类商业性质的改造工作加以记录。这直接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缺乏一个统一化的管理单位,也就无法充分的体现出政府这其中的整体工程规划。

3.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民心工程,国家、省、市领导给予高度重视,领导关心、视察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很多。这些音像档案均分散形成,新闻部门形成的,由新闻部门保管,棚改办形成的,由棚改办保管;开发商形成的,由开发商保管,而上述部门保管的音像档案,不仅仅是这些内容的档案,特别是新闻部门,他们所形成的音像档案非常多,内容杂,不可能把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音像作为一个专题档案保管起来,极易造成管理混乱,甚至还有不存档的可能,不能突出完整的音像效果。

4.体现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结束后,整个工程(包括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形成完整的档案没有一个最终的保管单位。

二、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

1、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动迁、安置和建设单位是履行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管理法律义务的主体。有关单位应指定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档案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管理。公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将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移交。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形成约束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中,做到“三个同时”,即:下达项目计划时同时提出档案工作要求,检查项目工作时同时检查档案资料,验收项目时同时验收档案工作。加强必要的投入,配备工作需要的装具、保管和办公设备,满足基本的工作条件。另外,鉴于棚户区档案的特殊性,工作人员还应事先进行摸底调查,随时跟踪指导,上门服务,特别是关于动迁户的房照原件,因为涉及政府补偿金,更要慎而重之。

2、规范收集的档案内容

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动迁户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会计档案六大类。其归档范围按照《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归档范围》执行,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业务标准规范进行,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档案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执行,迁户档案按照货币安置、产权调换、比照合法房、违建房等类别,以户为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的整理,按国家相关法规或地方出台的暂行条例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住户拆迁档案包括下列内容:棚户区改造项目入户调查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求意见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记录表、评估结果报告、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解决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和优抚、低保、社保等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强制拆迁资料、其他资料。其中,动迁户档案尤为重要,房屋拆迁协议书、验收单,煤、水、电、暖气、房费收据,土地使用证、产权证等要件,是棚户区改造檔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相关平房档案的销毁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相关的平房档案已退出历史舞台,丧失了原有的作用,所以,对它们进行销毁,对于节约库房空间、降低保管成本,都是必要的。

第一步,对照甄别。在甄别平房档案的名单时,是挑要保存的、还是挑要销毁的,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甄别时应该以要销毁的档案为主,这样即使有漏下的,也不至于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反之,若是挑出要保存的,余下来的全销毁,那么万一有漏掉的,则会给工作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这个环节的工作中,大致有这么三种方法:一是一个人负责几个委,所有人依次把全部档案都翻一遍;二是大家全线出击,每人分一部分档案,将所要销毁的房户从所在的委中剔出。

第二步,复核抽取。复核最好按人名和档号进行交叉复核,一个人负责几个委的,只要最后把名单汇总就行了。但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同名的档案,因为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引起分歧的;所有人负责所有委的,则要把相同委的房户名单集中到一起。接下来用excel制成表格,把人名和档号录入,最后打印出来。

第三步,集中销毁。派专人专车运到造纸厂,在档案工作人员监督下实行即时即地销毁。鉴于销毁平房档案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繁琐性,有以下两点建议:第一,对于尚未销毁的平房档案,我们是不是可以用现代化的手段对卷内目录进行一下处理,使之规范化、数字化;第二,在平房动迁的时候,可以主动先到现场去进行摸底工作,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结语

简言之,棚户区改造档案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的应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改革,面对改革我们既应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思路和方法,更要勇于开拓,积极创新,选用最先进、最科学、最高效、最经济的科技手段,达到管好,用好档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君韬.新形势下工程档案的创新服务探讨[J].城建档案,2013(12)

[2]厉文平.日照市城建档案馆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业务培训[J].城建档案,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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