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

2024-07-05

谈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精选6篇)

谈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 第1篇

谈谈如何培养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

人类经历了从原始文明阶段、农业文明阶段和工业文明阶段漫长的历史长河后才发展到当今的生态文明阶段,期间人类社会不停地进步、不停地发展。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生活实践中协调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个生态关系问题方面的积极成果,包括精神成果和物化成果。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行,从而使人类社会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最终使人类自身得到进步和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把“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现在全国上下践行这份理念,并落实在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而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当代大学生群体更是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历史使命,因此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呢,我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建立灵活综合的课程体系。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必须创建一门高度综合的、能够囊括各种生态知识的学科,并将这门学科融入人文科学中,使其像人文、政治教育一样,能面向所有专业的学生,成为大学各专业都必须学习的一门公共必修课。在构建德育教育课程体系时,要有目的地构建一系列有利于培养学生生态意识宽泛性、交叉性以及时代性特征的课程。使学生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知识,让学生深刻了解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重要性,使学生的生态观念建立起来,形成自觉的生态文明意识。

2.加强德育教育中生态文明意识的师资力量。教师是德育教育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和主导者,教师队伍自身生态文明意识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生态教育的质量。建设好教师队伍,发挥教师在校园环境建设和生态意识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支生态文明教育水平过硬的、言传身教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在育人过程中能开展富有创造性教育的活动,不断挖掘生态教育的时代特点,将生态意识文明、生态法治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等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教师要加强环保修养,提高自身的环保素质,具备进步的意识形态思想、生态心理、生态道德等,在言传身教中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

3.将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大学校园文化对于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高尚道德情操有重要的作用。在校园文化营造的过程中,将生态文明价值观融入,使学生在各种文化活动中自觉形成生态文化,将崇尚自然、热爱生态的道德情操通过校园文化生活建立起来,将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将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中,需首先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校园生态子系统,积极开展校园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校园”,努力营造尊重自然、爱护生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校园文化氛围,使校园成为生态文明教育的基地。

4.实施开放性教育方式。生态文明教育本身就有着社会性和实践性的要求。在进行生态文明教育时,如只是偏重研究性教学,未免显得有些“纸上谈兵”,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还应加入生态环保的实践活动。一是教师在授课时注重对学生生态问题的识别和分析,让学生参与决策和分析,对实际中的生态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二是让学生通过实际的活动或调研、观察等活动体验我国生态环境的严峻性,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三是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如利用每年的世界环保日,通过展览、讲座等方式提高学生的理性认识。四是开展建设生态校园,让学生参与植树、测量不同地区大气污染,去各个水域测量水的污染,了解工厂的排污等实践性活动,使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得到提升,使学生明白环境对于人生存的重要性。五是通过实际事例的对比,让学生深切体会到生态建设后与未建设前环境的鲜明对比,使学生了解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让学生意识到付出后的良好回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六是引导学生大胆创新,积极引导学生发挥自身的智慧和科技创新的潜力,研究有利于生产生活中低投入、高产出的发明创造,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低资源或能源消耗可以带来高产出的良好回报,从而认识到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

5.树立生态文明保护的良好典范。在德育教育中,进行榜样模范教育一直以来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在生态文明意识培养中,树立起生态文明保护的典范,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展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宣传,树立起典型,让学生通过对典范的学习而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切实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是目前高校德育教育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大学生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国环境的现状以及高校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现状,意识到我国德育教育中生态文明教育的缺乏,采取合理的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贯穿于德育教育之中,才能将大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要求的优秀人才。

谈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 第2篇

①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战略。②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科技创新。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完善资源和环境立法,依法管理资源和环境。④加强低碳与生态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4、作为中学生,你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做点什么?个人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怎样去保护环境?)

①积极向公众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②参加环保主题活动③提高资源环境意识,养成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习惯。④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选择低碳生活方式。⑤检举揭发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

5、青年学生应该怎样为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或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或进言献策)?

答题方向:自觉向公众宣传计划生育和保护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或参加这方面的宣传活动);学习有关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人口、资源、环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保护资源环境的义务,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落实环保行动,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依法同违反计划生育、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建议;等等。

8、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

答:①积极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做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者②选用节能器具,少用或不用塑料购物袋,选择骑自行车或者乘公交车出行,关水龙头,下班后关闭电器,夏季开空调不低于26℃,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等。

9、倡导低碳生活、推进节能减排有什么重要意义?

意义是: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利于缓解我国目前资源紧张状况,减轻环境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

8、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建设生态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谈谈如何建设生态文明 第3篇

一、生态文明的兴起与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

1. 生态文明的兴起

从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兴起,工业革命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相继出现了资源耗竭过度、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危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工业大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曾走过的路,单纯注重经济效益的工业化道路是不是存在巨大的问题。在经过反思之后,人们终于开始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悟出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真谛,并逐渐发展成为目前全球范围内一股强劲的生态潮。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这是联合国史上第一次研讨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这一科学概念,提出了全球环境保护的战略,由此拉开了全球环境保护的序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的隆重召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主导思想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旗帜的《21世纪议程》,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当作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蓝本,推动各国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2年9月,来自世界各地的上万名代表汇聚南非约翰内斯堡,在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宣言》文件。人类环境保护运动中所诞生的三大宣言———《人类环境宣言》《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被喻为绿色运动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作为环境保护运动史上的重要成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这些宣言视为人类探索生态文明的路标。

2. 生态文明、生态制度的内涵

封建主义的产生来源于农业文明,资本主义的兴起离不开工业文明的推动,而生态文明必将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可见,文明的转型决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生态文明反映了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类思想观念的一次飞跃,同时也是价值观念的深刻转变。当前,生态文明已成为世界各国摆脱生态问题,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水平,是生态制度文明的外化,是衡量生态制度文明程度的标尺。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完善的生态制度是重要的保证。

生态制度建设的要求是树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标准,依靠其强制性和有约束力的生态法制,来保证生态文明标准的贯彻实施。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把生态制度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

二、国际生态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也探索建立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我国生态制度的建设,可以借鉴这些有益的经验。

1. 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资源总量有限、环境容量有限,所以,我们在使用环境资源时,应该充分借助市场作用,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在新的形势下,在生态制度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以市场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努力走市场化和生态化相结合的道路。

2. 加快环保法律法规建设是生态制度建设的重要保证

我国环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在十八大确立生态文明地位的精神指导下,着重防治与保护并重,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时代发展的需要,现阶段应在完善现有环境法律体系,加快环境法制建设上面下功夫。

3. 政府的激励和监管是建设生态制度的根本途径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企业及经济组织的监管和激励机制,主要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等。实施生态制度建设的主体是政府,就需要政府积极、科学地规划好生态文明制度。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观。各级政府需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纳入到党委、政府及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行政能力,打造生态型政府。最后,加强生态制度文明建设中的社会监督。通过对国外生态制度建设过程的考察,我们发现,发达国家的生态制度建设中,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激励外,还有广泛的社会公众监督。我国在社会民主监督方面的制度建立还有待完善。

三、大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庆人早就认识到,大庆的未来发展需要依托资源,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成本,要让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大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成就

大庆市委七届七次全体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大庆市委关于建设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城市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庆谋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坚持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为大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植树造林、城市绿化、草原改良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大庆全市有林面积达到349.8万亩,森林覆被率到11%;实施草原全面禁牧、畜牧“三进三退”工程,1034万亩草原全部禁牧;实施湖泊治理、湿地补水工程,综合治理主城区湖泊19个。城区内,建设各类生态园89个、城镇广场25个,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43个,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

2. 大庆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的缺失。长期以来,大庆油田由于受“地上服从地下”政策的影响,重地下、轻地上,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来看,所依据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在2014年4月24日进行了修订,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大多是以部门立法为主,像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由林业、矿产、草原等部门负责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在自然资源立法相对缺乏的情况下,立法者还没有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大庆市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上缺乏上位法应有的规范和指导,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大庆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还是以资源开发为主,这与基本立法相关制度的缺失有着必然的联系。

(2)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生态管理上我市还主要是依赖于政府行政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更重视的是经济效益,对环保工作不重视,随着政府对企业管理的弱化,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对企业的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可能会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环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没有形成专门的生态管理机构,环保、土地、林业等部门在管理职能及业务管理上有重复交叉,在工作中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对本部门有利益,成为各单位争夺的部分。而无利可图的工作则往往没有部门愿意负责,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出现问题很难找到能解决问题的部门,这就使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的运行。环保队伍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环保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越来越不适应。

(3)各类机制不健全。环保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政策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全人类全社会的责任,对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及个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时,也应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都缺乏对管理者不履行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其结果造成许多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一些部门在为了自身利益,不实行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生态保护的措施时,造成环境污染也不必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违法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开展将会大打折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法得以真正有效的遏制。

四、大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实路径选择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今天的大庆人正面临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庆在生态制度建设的道路上,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抓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纲领性的制度安排,是全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指导方针,但是全国性的法规对地方的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庆市亟待制定有关适应油田方面的地方法规。同时要注意地方生态环境的立法要突出重点,超前立法,弥补国家在环境立法方面的滞后性。并且,要克服生态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以地方法规或条例的形式制定详细的绿色GDP标准,尽快落实绿色GDP标准。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使大庆在环保生态制度建设方面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以制度来规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大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从改变生态环境到实现生态文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要在制度上加强创新,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设生态文明管理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为了使大庆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地开展,必须合各方之力。制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应当由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大庆区域内,自然生态空间包括土地、水流、草原、荒地等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在源头上明确产权关系,健立产权制度并对用途进行管理,以禁止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建立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统一且独立开展行政执法的机制。

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在生产过程中严守资源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建立有效制约地方和企业生产行为的约束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控制质量标准作为生态治理的依据。对功能不同的产业项目,要实行不同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严格控制,对企业的违法和不达标排放行为零容忍。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3.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保障。建立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违法者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要处以巨额的赔偿罚款,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领导,地方的行政领导都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不适当行使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追究相应的不作为、违法作为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

4. 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

转变人类控制自然的观念,营造尊重保护自然的氛围。创新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教育方式,将人类生态文明的最新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生态环保知识更贴近大众,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起生态文明理念。

摘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大庆正面临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而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就需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就必须深刻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及本质,高度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把握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路径

参考文献

[1]岳潘.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J].绿叶,2006(10):16.

生态文明如何建设? 第4篇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生态与文化一同被纳入科学发展观,然后垂范十八大之后的五年,也可算是新老政府在过去十年经验基础上的一个重叠共识,有着继往开来的作用,对于下一届政府的经济发展有着绝对的指导意义。尤其当多哈气候会谈即将开始之前,对生态发展观的强调不啻为一个产业转型准备,表明中国准备做出让步和调整,以延缓全球气候变暖。不过,既然正式引入并承认生态的概念,就不可能止于生态的本义,不可能简单地拒绝生态经济和生态伦理向社会和政治的扩散与挑战。

在最低层面上,重视生态,并提出将其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无疑是对过去十年以环境代价为基础的经济增长做出的反思,中国的高增长面临难以为继的难题:环境污染愈益严重正在降低人民生活水平,每年新增大量群体性抗议皆因环境问题而起,未充分内化环境成本的廉价产品出口招致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诉讼和社会倾销的质疑,连光伏产品等绿色产业也部分地因内需不足而产能过剩。不难想见,生态相关的绿色经济将可能作为中国未来唯一的新兴经济增长点,提振和改造传统行业,为经济增长模式转换注入一线生机。

而且,如果考虑到未来新一届政府将继续以城镇化为目标,以民生改善、提高公共服务为目标,那么,生态与产业与城镇化的结合就意味着生态城市的建设导向。这将极大地刺激和带动相关的城市环保产业,如轨道交通、给排水设施、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地下电缆、光伏产业和风能发电、有机农业等等一系列生态经济链条产业。更重要的,將肯定现有的核电建设浪潮,逐步减少火电比例、提高核电比例,并促进岩层气开发和天然气产业化。这对国内的相关利益集团显然是个新的组合机会。在缺乏明晰的产业管制指导下,我们将面临新一轮的国资垄断与民资准入的争论。

与此相关,生态政策本身还蕴含着一个核电与环保的伦理纠结。作为世界上最后一个大力发展核电的国家,且主要采取进口技术和设备,而这些西方核电厂商在遭遇多年反核之后大多已经沦为拼装商,核心技术已经集中在极个别如法国厂商的手上,它们对新一代技术的研发投入都在降低,而中国自身还面临着专业人才极其不足的尴尬,由此带来了关于核电的生态风险的疑虑。这也是中国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议题之一。对彭泽核电厂的反对声已经说明了这种疑虑的性质。对此,中国的管理层和民众是否做好了准备?

答案可能是否定的。与此同时,未来的生态议题却在变化。且不论中国此起彼伏的“邻避运动”(“邻避运动”是英文短语Not in My Back Yard[别建在我家后院]缩写NIMBY的音译。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指垃圾处理厂等市政工业设施在建设中,时常遭到附近居民的强烈反抗),正在成为大规模集体性事件的主流,让地方政府进退两难,因为生态经济必然要求意识形态的合理化,生态方面的主张最后总是会要求嵌入社会政治制度之中。德国和欧洲绿党的兴起就是一个例子。而以台湾地区的发展历史为例,环保、反核运动一直是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重要温床,这也导致台湾政治中特有的生态主义和环保运动。

反观中国政府和社会,到目前为止,在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之外,都没有为接纳主张生态主义的社会力量做好理论准备和体制准备。这正是学习十八大,切实建设生态文明时需要切实注意的事情。

如何促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第5篇

更新时间:2014-10-29 22:10 来源: 作者: 阅读:1945 网友评论0条

摘要: 另外,加快环境立法进程,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绿色企业支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污染防治技术的科研和应用,保护绿色生产的知识产权,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境资源法。明确生产企业对生产的产品的回收义务,如借鉴日本3R做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会议将研究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议题。怎样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法制建设,环保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必将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环境保护部政法司会同政研中心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就“依法治国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议题进行探讨。

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司长李庆瑞表示,如何在环保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增长模式绿色转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这些重大议题,环保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做好筹划,及早准备,为迎接四中全会召开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奠定思想基础。

参会的各位专家从不同角度,围绕如何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意见。

正确认识环境法治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法”的对立面是按潜规则办事、按长官意识办事

“依法治国的法是统称。其对立面不是政策,政策是明规则,也属于法的一部分。依法治国中的‘法’的对立面应是按潜规则办事、按长官意识办事。”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说。依法治国中强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下一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的方向。

环境的公益性决定了必须要通过立法去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决定了需要严格的法制去改善;环保的基础性决定了只有通过严明的政策法规,才能约束其他领域。

“环境法被视为部门管理法,得不到必要的尊重和敬畏,执行中缺乏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配合,这种状况必须纠正。只有通过环境法调整资源开发等行为,强化对地方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制约,才能提高环境法治意识,改善环境执法处境。” 清华大学教授王明远说。他提出,法治要从工具和手段,上升为价值和目的。

夏光指出,从成效角度讲,环保部门非常重视相关法律,法治思维比较强。但我国环境法治还远未达到“价值和目的”的地位,甚至作为“工具和手段”都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我国环境法治的现状,夏光概括为:缺、短、小。

“缺”是指法治领域的立法相当缺乏,尤其按照党中央改革要求,很多没有变成法律法规。

“乱”是指执法乱象多,包括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背黑锅等,总体评价环保系统的公信力不是很强。

“小”是指司法系统在环保中的作用小,司法资源有限,导致法院不愿受理案子,参与环保积极性低。

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副处长刘传义则认为,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主要困难是环境执法难、不到位。一是环境执法说的多做的少,很多环境执法机构还是参公单位,执法制约多。二是自身问题多,人员素质不够。

在环保领域践行依法治国方略,要理顺法与政策的关系,软法硬法都要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建议,借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环境基本国策立法具有特殊地位,主要管政府,各州法律法规都要服从它。

环境立法要既“硬”且“良”

专业化、综合化的环境法需要大量授权立法及配套立法

环境法呈现高度专业化、综合化特点,包括行政管理、民事侵权、国际合作等方面内容,需要大量授权立法及配套立法。

要在依法治国的战略中推进法治建设,夏光认为,首先要明确未来环境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用法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要一方面坚持环境优先、保护优先,一方面坚持经济和环境协调,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依法治国,要完全依法办事,解决以权压法、以人代法。在环境法方面,要改变环境法是软法的现象。在过去几年中,环境刑事犯罪责任追究获得了很大进步,未来要使环境法更加硬起来。

他建议,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将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方针政策制度都纳入其中,之后制定其他法律时,都要考虑此法。“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由环保部门协同其他部门参与立法。在这个法律下,应包括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三大法律。具体的立法需围绕完善这些体系,两条腿走路,一条是综合性的立法,另一条是具体法律的制定。如自然保护区法、湿地保护法,化学品管理法、电磁辐射管理法、生态损害补偿修复法、民事环境损害赔偿法(包括健康损害)、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等。

周珂则认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首先必须落实“保护优先”原则。我国生态保护主要借鉴俄罗斯,生态法与自然资源法是一体两面,自然资源法注重开发利用,生态法强调保护优先,用生态保护对冲资源利用的负面效应。保护优先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在生态保护领域,尤其是资源开发利用都应当适用这一原则。

二是要明确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要从管理法向责任法转变。过去的《环保法》是管理法,主体是管理者与相对人,修订后的《环保法》向责任法转变,突出规定政府责任,这需要逐步落实。

刘传义结合基层执法经验强调,环境立法要注重配套细则规定。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罗丽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和单项法的衔接修改。

判断环境合法的标准,离不开时间空间背景。同一行为,在北京属于违法,在甘肃可能属于合法。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静和刘传义都提醒,要给予地方环境立法充足的空间。

除了制定新法,对于不合时宜的旧法也应当及时进行排查和清理。北京市环保局法规处调研员相华林提出,清理、修订和《环保法》不相符的政策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他建议可以借鉴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做法,从国家层面发通知,要求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对本部门本级政府的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定期提交清理报告。

环境执法要“按章不按长”

执法者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按领导意志办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推动环境法治建设,不只是立法的问题。环境执法要有独立性,才能保证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法治而不是人治。

法治有两方面涵义:一是法律正当,立法是良法;二是法律至上,即法律说了算。环境独立执法,即执法者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按领导意志办,“按章不按长”。张居正说:“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不策马而策车,何益?” 执法者有积极性,才可以激活法律。

胡静认为,调动环境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需要职业保障,即严格执法不需要付出个人代价。

王灿发则建议,建立独立的执法监督机制,如制定环境督查条例、设立独立执法机构,监督各个环保部门。“应强调独立环境监管和执法,环保部门可以不是独立的上下体制,但是执法和监管可以垂直管理。”王灿发说。

胡静同时提出,环境行政要合法合理。环境保护的行动方案,要有上位法依据,设立的目标要现实,标准要基于现有经济技术条件,让企业跳一跳摸得着,否则实施不力会牺牲法的尊严。

另外,环境执法应当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提醒,随着公民权利意识增强,行政决定没有法律依据、不依照法律程序,可能被认为不公平甚至寻租,环保部门可能因此成为被告。

对于环境执法的方式创新与改革,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夏光建议,增强执法力量,形成强势环保状态,增加社会公众的力量,让人民群众成为耳目。

胡静也建议,公众参与执法要放开。环境保护有三方主体,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和个人。政府与个人联手,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让个人充当环保部门的耳目,允许个人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对执法有好处。

罗丽建议,对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政府责任等制度的落实,要增强法律强制性,避免流于形式。

李艳芳建议,环境执法部门要与检察院、法院相配合。如意大利最高行政法院首要职责是为政府提供行政咨询,协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环境司法要发挥制约监督作用

环境执法要与司法相衔接,强化对政府的约束

司法支持、加强、补充行政执法,并在某些方面发挥制约监督作用。“环境执法要与司法相衔接,应强化环境审判、推进公益诉讼,包括行政诉讼,强化对政府的约束。”王明远说。

日本司法制度在环境法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针对民事赔偿建立了迅速救济机制,当地居民通过行政诉讼对道路、火电等建设行为进行合法性监督,值得借鉴。

这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对于监督、制约环境执法很有效果。胡静说,法院实行能动司法,不是法官主动找案子,而是加强司法审查,不仅审查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而且审查其合理性。能动司法还影响了立法和行政,如日本法院通过公害审判推动了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我国环境法庭通过发布禁止令介入了环境执法。环境法庭专业能力加强后,甚至可能开展对环评、排污许可决定的合理性审查。

除此之外,环境案件的受理也应该受到重视。王灿发和相华林都强调,要明确法院对案件的受理范围,大力推动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用法治方式推进绿色转型

经济增长模式也要符合环境基础法的要求

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盲目投资、产能过剩、盲目开发、填海挖山等与可持续发展相违背的发展方式,某些地方政府领导的决策行为仍需对其进行约束。

相华林提出,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严格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进行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逐步推进政策环评,彻底扭转GDP至上意识,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如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第6篇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杨健《光明日报》(2016年08月17日 10版)

【新理念新发展·聚焦十三五系列调研】

地处云南省西部的大理,是我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是大理优美环境的生动写照,良好的生态是大理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15年1月,总书记到云南调研,作出了云南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如何结合大理实际,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重要指示,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大理绿色发展,近期,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思考。

1.以完善制度为引领,逐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高原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更明显的地区特点,环境的脆弱性和生态建设的困难更加明显。为更好地应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各项问题,大理选择从完善生态保护、严格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划着手,从顶层设计上开始,贯彻和指导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化地逐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1.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相继出台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苍山保护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洱海海西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用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2.成立了州级和重点县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完善了洱海流域管理体制、执法体制。先后编制了《大理生态州建设规划(2009-2020年)》《大理州主体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30年)》《大理州湿地保护规划》和《洱海保护和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及7个专项子规划。出台了《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州创建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全州国土功能区划,划定洱海保护和海西保护红线。

3.洱海保护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洱海保护治理是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大理州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和网格化管理。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4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155座、多塘生物净化系统86个、生态湿地1.8万亩。抓实清垃圾、清粪便、清沟渠、控漫灌、封堵排污口,全民参与清除垃圾粪便,每年清理50万吨以上,封堵排污口1378个。建立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保护治理精细化。洱海水质稳定在Ⅲ类,“十二五”时期有30个月达到Ⅱ类。

4.生态州建设不断取得进展。抓实森林资源管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森林覆盖率达60.3%。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不断加强,苍山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剑川县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理市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云龙、宾川、弥渡、南涧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9%。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治理水土流失967平方公里。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46个、州级生态村576个。

5.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全州已建成高原特色农业基地1300万亩。实现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污染排放项目建设,从源头控制和预防环境污染。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2.大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面临的矛盾和挑战

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生态建设的层次还较低、基础还不牢固,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大理位属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和红河发源地,山地多、平坝少,加快城镇建设、园区建设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工业产业层次低,结构不合理,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低,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任务重;城乡截污治污管网不完善,与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和旅游业发展不相适应。

2.洱海保护治理任务艰巨。洱海属城市近郊湖泊,流域人口80多万。目前洱海正处于富营养化初期和保护治理的重要“拐点”,保护治理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截污治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环洱海截污治污工程尚未实现全覆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不足60%,中心集镇污水处理率不足40%。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情况不容乐观,根据监测,2015年Ⅰ~Ⅲ类的断面有8个,仅占14.3%,Ⅳ类断面12个,占21.4%,Ⅴ类断面15个,占26.8%,劣Ⅴ类断面21个,占37.5%。同时,由于苍山十八溪清水被大量截留导致严重断流,清水入湖量严重不足。如遇持续高温少雨等极端气候,仍然存在暴发蓝藻水华的风险。

3.农村面源污染未引起足够重视。人为活动和资源开发导致部分区域水土流失、河道断流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加剧;乡村饮用水源地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板结、水体污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足30%,垃圾乱填、乱埋、乱烧、乱堆带来二次污染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4.生态建设投入差距较大。州县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财政投入生态建设的财力有限,全州面上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还有较大差距。部分企业受市场需求不足和经营效益低下影响,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生态建设投融资手段单一,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5.生态优势未转化为经济优势。大理在保护和改善生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实现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3.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思路和办法

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大理增进广大群众生态福祉的要求,也是大理发挥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实现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发展全过程的发展目标,大理将遵循以下发展思路:

1.突出洱海保护治理这一核心工作,确保洱海水质稳定好转。确保“十三五”期间洱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有30个月、力争35个月达到Ⅱ类。认真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及7个专项子规划,投资100亿元以上,全力实施流域截污治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流域生态建设、水资源统筹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监管保障“六大工程”,抓实大理市城乡统供水、洱海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林业生态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加强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力量建设,完善机制,建强队伍,依法规范洱海流域各项生产生活行为。加大“两污”、违章建筑、无序经营的整治力度,规范和加强沿湖旅游设施管理,以超常规的措施确保污水不流入洱海,把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洱海保护治理的各个环节。加快洱海流域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有机农业、休闲农业,逐步减少大蒜等高肥水作物,推进化肥农药的减量化使用,持续抓好流域畜禽粪便收集清运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氮磷零增长。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宣传教育,推进洱海保护治理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洱海的主人翁作用,持续深入开展“三清洁”活动,使洱海保护治理成为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过程。完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细化各级各部门洱海保护治理职能职责,压实县市“河长”、乡镇“段长”、村委会(社区)“片长”和“三员”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将洱海保护治理纳入“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推进生态建设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目标,抢抓大理市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试点机遇,整合资源,强化融资,着力构建“一核四区”新布局。加强风景名胜观光、民族乡村体验、历史古迹探秘、宗教文化交流、温泉医疗养生、运动赛事探险、美食娱乐购物等特色产品开发,每年推出1-2个精品旅游景区。强化旅游交通、游客服务和自驾车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拓旅游航线,加快发展智慧旅游等新业态;规范提升酒店民宿行业,创新开发旅游商品。力争到“十三五”末旅游业总收入实现翻番,旅游业发展成为富民富州导向型支柱产业。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走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路子,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力度,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依托丰富的生物资源和龙头企业,壮大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强产品研发,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抓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备制造,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基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和跨区域电力交换枢纽。支持好力帆骏马20万辆出口型轻卡和14万辆电动车、明阳集团大理制造基地等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建材、矿冶等支柱产业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改善供给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3.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州创建。实施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加强城乡绿化,继续抓好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以上,绿地率达33%以上。

重点抓好洱源和环洱海湿地恢复建设,加强西湖、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以及剑湖、草海、东湖、海西海、天池等湿地的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探索“以湿养湿”新路子,打造大理高原湿地品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和恢复示范区建设,以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为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大理)繁育基地建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外来有害生物物种防治。制定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围绕到2020年把大理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州的总体目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力争到2019年底,全州12县市均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大理市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充分整合项目资金,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保护村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加强古城、古镇、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

4.严格资源环境保护,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耕地管护政策,严守447.75万亩耕地红线。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地下水开采,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回收率,严厉打击非法私挖滥采、乱采行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城镇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收处设施建设全覆盖,到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重点抓好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及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沘江流域、北衙矿业周边、漕涧工业园区周边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工程。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回收和无害化处置体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使用农家肥、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减排单位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规模化养殖场减排工作力度,加强冶金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力度,抓好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

5.创新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州县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立完善生态红线监管机制,探索“两污”市场化运作,理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机制,稳步推进水利改革。充分发挥民族区域立法优势,逐步形成科学、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和大理州洱海保护、海西保护、苍山保护、湿地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法规,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州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以洱海截污工程建设为突破,在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加快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弘扬大理“敬畏自然、乐山乐水、淳朴自律”的传统生态价值观,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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