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中摄影协会活动章程

2024-05-24

繁昌一中摄影协会活动章程(精选9篇)

繁昌一中摄影协会活动章程 第1篇

繁昌一中关于开展“十佳校园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在本学期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许多模范守纪、言行规范、勤奋好学的文明学生。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政教处决定于月日至年月日在初全校开展“十佳校园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劳动观念和生活自理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俭朴、为人诚实,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科学,学习勤奋刻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正确的学习方法,善于独立思考,能发现和提出问题,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名列班级前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重视自己艺术特长的培养,积极致力于学校、班级体育、艺术工作。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给予相应加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30、20分,县级加30、20、10分,校级加15、10、5分。取最高奖)。

4、上学期已评为十佳校园文明学生今年不再参评。

5、有出现违纪事件或上曝光台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方法先由班级推选候选人每班2名于12月19日报政教处,经审定后进行事迹公示、宣传,实行民主监督,而后经全体同学投票选举,政教处结合学生成绩、获奖情况统计结果,报校委会审定,最后张榜公布,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注:各候选人务必于月日前将本人事迹简介经班主任修改后报上)

繁昌一中政教处

年月日

繁昌一中摄影协会活动章程 第2篇

第一章总 则

第1条 干部职工×××登山队是在院机关工会领导下,为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而自愿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团队(以下简称登山队)。

第2条 登山队的宗旨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普及登山运动,加强身体锻炼,体会登山乐趣,培养全院登山爱好者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吃苦耐劳的登山精神,推动全院登山运动的广泛开展。

第二章 队 员

第3条参加2011年×××登山活动并成功登顶的干部职工成为首批队员。队员实行造册登记。

今后凡在本院工作的干部职工,承认本章程,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登山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本队。经登山队正副队长研究同意后,参加一次登山活动,具备登山活动身体、心理素质的,经报院机关工会审核后,可接受为登山队队员。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登山活动疾病者,不接受 1

申请加入。

第4条 队员有退队的自由。队员要退队,由个人提出申请,登山队正副队长研究通过,就可以退队。

第5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劝其退队:

1.身体出现了不能继续登山的疾病。

2.连续两次不参加本队组织的活动,或不服从领导。

3.由于工作需要,不适宜参加本队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参加登山活动的事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6条 登山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队员大会,队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队长、副队长;

(三)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7条 队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队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队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6条登山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长、副队长队员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队长负责登山队组织、协调、联络工作,一名副队长侧重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登山队装备器材管理,一名副队

长侧重负责组织登山活动、队员管理等。

为了活动方便,登山队另设三个登山小组。小组组长由队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章活 动

第7条 登山队经常开展如下活动:

1.有计划的组织攀登省内山峰,条件成熟时可组织攀登省外著名山峰。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

2.配合院工会组织参加各类进行登山比赛。

3.参加相关学术、文化活动。

4.在适当时候,可以开展其他类型的探险及旅游活动。

5.积极组织、推广团体拓展培训、野外生存培训等各种培训和授课。

6.定期进行身体素质训练、负重训练、登山技巧训练、野外生存训练、攀岩训练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训练等训练活动;适时召开登山相关知识讲座。

第五章纪 律

第8条 登山队活动一般不占用上班时间,原则上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

在全院允许的全民健身活动时间内,亦可开展活动。

第9条登山队每次组织活动时由队长召集,队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

第10条全体队员要服从领导,一切从登山队的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各行其是。

第11条 队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登山过程中严禁任何违法行为。

第12条在登山过程中注意环保,不得损坏树木花草,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捕捉鸟兽。

第六章安全

第13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科学登山的观念,每个队员必须视体力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严禁冒险蛮干。

第14条除特殊情况外,一切野外活动必须在两人以上,个人不得单独活动。队员之间要互助互爱,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同时,以全队安全为第一。

第14条野外用火必须确保安全,用火后必须将火完全灭掉。

第15条每次活动前,应对登山线路及登山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最大限度的了解,制定完善的活动计划,并确保每个活动的参与者都充分了解整个活动计划。

第16条在组织攀登高难高险山头时,应在登山前购买集体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第七章队名、队旗、队徽

第17条 队名:×××

第18条 队旗、队徽。(见下图)

队旗队徽

第八章附则

第19条 本章程须经队员大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摄影协会章程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三江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课余活动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同学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本协会服务广大师生,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以立足校园、服务师生为宗旨。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格。

第三条: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沃学生的课余活动,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章程,对摄影有兴趣者,可加入摄影协会,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会内举行的各类集会,活动及发表自己的见解。

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享有社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4、会员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会内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集会、活动,有事须书面请假,由正副会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本协会定期对会员工作表现进行评比,对优秀会员给予表扬及颁发证书等奖励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经委员会讨论批准,上报团委。

第三章 机构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部,宣传部,组织部,摄影部,平面模特部,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为顾问。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由根据工作能力及组织能力有社联主席与其行政部门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会员产生,由会长任命,并对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校时负起会长责任。

第十二条: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本协会不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各项工作,且定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及贯彻会长的决定。

第四章 干部

第十四条:部长在活动和工作中必须起带头作用,团结会员,合理采纳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第十五条:部长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也可由会长推荐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校的学习中要认真、努力,遵守校纪校规。

2、有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纪律

第十六条:纪律是摄影协会对会员的行为规范及会内决议的规则,是维护协会团结、发展的保证,本会成员必须自觉共同遵守。

第十七条:会员应主动维护协会的集体利益,不得搞私人的摄影创收,更不能利用协会的摄影器材、场地和名义搞个人创收或非法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破坏组织纪律,损公肥私,长期不参加活动的会员,会长有权将给予批评,警告或劝其退会的处分。

第十九条:受退会处分者,协会有权收回其会员证,其行为责任自负。

第六章 摄影协会的资金管理、来源和用途

1、协会资金由财务部管理,使用资金时,由会长签名方有效,部长负责监督使用,每次的理事例会上,财务部部长要上报资金使用情况,上交报销单统一报销。

2、协会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入会时交的会员费和协会对外服务时所利润的70%,另外的30%由负责对外服务的本人所有。年度总结资金,把剩余的资金用于购买摄影器材,归于协会所有。

3、协会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相关的各项讲座、展览和摄影比赛,年度组织会员进行采风活动,相机的损坏维修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草案呈请校团委审批后,在会员大会中宣布施行。章程解释权归摄影协会。

附细则 摄影协会机构-------各部门职责

1、文案部负责资料的搜集,主持摄影作品创作,约稿工作,组织会员优秀作品投稿和摄影作品展,并协助组织,主持摄影比赛等工作。

2、宣传部联合其他个部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协会外的广告策划。

3、组织部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摄影技术和艺术的学习,安排完成 摄影任务,开展摄影服务。4.外联部负责联系各兄弟及外校之间社团的拍摄活动和交流活动。

5、秘书部负责组织协会会议及活动的记录工作,上交和下达有关文件。6.财务部掌握保管协会的流动资金,监督协会的收支情况,在每次委员会上公开收支情况。

摄影协会章程 第4篇

第 一 章总纲

河北联合大学摄影协会是由河北联合大学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由全校摄影爱好者组成的专业性群众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群众,记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弘扬和培育同学的爱国主义热情,发扬摄影艺术,全心全意为学院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

本协会的任务是:积极推动和支持我校大学生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开展摄影创作,交流摄影技艺,研究摄影理论,坚持以培养摄影人才和摄影后备力量;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推陈出新”的原则;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全协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要充分发扬社团内民主,发挥全体会员和协会的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 二 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在校学生,在摄影领域具有一定专长或摄影爱好者,承认协会的章程,自愿参加协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协会的决议,遵守协会的纪律,交纳会费,方可加入河北联合大学大学生摄影协会。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可以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咨询。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种活动。

(三)会员必须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

第三章机构的组织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负责日常工作。会长和副会长由本协会成员选举和社团联合会任命产生。并设立财务管理一位,负责协会活动等经费的申报及管理,受会长、副会长监督。

第四章 协会经费

本会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 协会活动

1、定期召开例会,商量本协会的事务工作;学期末例行工作总结,并进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

2、举办影展及摄影佳作欣赏会,与爱好者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开办摄影班或摄影讲座,请学院的摄影老师为同学们进行讲座。

4、组织外拍活动,以老带新,现场指导。

5、举办院内摄影大赛,组织会员参加校外各种摄影大赛。

第六章 会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摄影协会。

2、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摄影班、采风活动、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或影展。

3、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4、有自由退出摄影协会的权利。

摄影协会章程 第5篇

(一)总 则

“星河摄影协会”全称为‘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星河摄影协会’,简称“摄协”,是在院团委及相关老师指导下,由摄影爱好者以共同的爱好和理想,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其活动宗旨和任务是凭借全体会员对摄影艺术的热爱和热情,集合全体会员的聪慧和才干,致力于摄影活动在社区、学院,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开展普及摄影艺术和提高个人的摄影技术及艺术修养,并同时为充实学生业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作贡献。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星河摄影协会以提高个人的摄影技术和艺术修养和普及摄影艺术的中心,以照片展览、摄影比赛、外出采风、摄影讲座等方式和途径,在院内外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1)执行机构由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秘书长一人、纪检委委员三人、各部门部长组成。根据部门责任制:副会长、秘书长、纪检委委员、各部门部长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对执行机构,院团委负责。

纪检委:负责检查社团的日常工作情况,奖励、惩处社团成员,每学年评选社团“优秀会员”。

星魂部·秘书部: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日常事务,管理协会的财务每个学期的成本预算,协会收入登记,其次就是整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计划书与其他方面的策划文件。

星影部·摄影部:主管协会内的摄影教学,冲洗活动所用的照片,组织协调协会承接活动的拍摄工作,组织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形式的摄影比赛活动并予以指导。

星幻部·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设计与发布海报、通知。

星艺部·文艺部:负责协会文艺活动的组织,调配人员,安排活动所属人员,协会的整体形象的推广工作。

星梦部·组织部: 负责协会活动的外联事务,为协会的各项活动筹集活动经费,与其他院校的相关组织建立良好关系。

(2)会长、副会长新旧更换:由执行机构推选候选人,经全体会员选举半数以上通过,结合院团委考察结果,产生新任会长,并报院团委审批备案。(执行机构有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

(3)秘书长、纪检委委员长、各部门部长的产生由执行机构推荐,再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竞选产生,报院团委审批备案。

(4)执行机构代表协会邀请专业老师担任本协会的艺术顾问和技术顾问,以支持、协助指导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三)会员

一、招收

新会员的招收在每个新学期社团的纳新期进行。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均可招收为会员:

(1)具备一定的摄影基础;

(2)对摄影有浓厚兴趣,准备今后在摄影方面有所提高和发展;

(3)对图像后期处理有浓厚兴趣;

(4)对网业制作、网站建立有浓厚的兴趣;

(5)对网页制作、网站建立有一定的基础,并准备在其方面有所提高和发展;

(6)有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力。

(7)新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核实后发给会员证。

二、权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如执行机构;

(2)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摄影知识学习班、采风活动、协会组织或自发组

织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或影展;

(3)享受胶卷、冲洗相片方面的优惠,使用协会公共器材;

(4)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

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5)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

三、义务

(1)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及本章程,维护协会声誉;

(2)接受执行机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连续多次不参加活动,协助执行机构

开展各项工作;

(3)自觉学习基本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

(4)参加协会活动要携带会员证;

(5)每学期至少上交两幅作品。

(四)经费

协会经费由会员费、团委拨款、社会资助相结合。

经费由会长专门管理,并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设立账本登记、纪检委监督经费使用,随时接受院、系团委及本协会会员的监督。

(五)活动

(1)每学期的第一个月的前两个星期召开协会全体会议,安排本学期影协的活动安排;

(2)定期召开执行机构会议,商议本协会的事务工作,学期末例行工作总结;

(3)举办影展及摄影佳作欣赏会,与爱好者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4)开办摄影知识学习班与摄影讲座;

(5)开办图像后处理及网页制作学习班;

(6)举办专题图片展;

(7)组织外拍活动,已老带新,现场指导;

(8)与外院摄影协会搞联谊活动,扩大本协会影响;

(9)举办院内摄影大赛,组织会员参加院外各种摄影大赛。

(六)考勤方法

(1)对无故不参加例会与活动的会员做出记录,当缺席例会次数达到3次时将其降职,当缺席次数累计达到五次时开除该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且不退还会员;

(2)在例会与活动中迟到,早退的会员将给予处分批评,当处分,批评达到三次以上时,将开除本会员;

(3)例会与活动无法参加人员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按缺席记录;

(4)当请假次数超过所有活动与例会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开除本会员。

注:摄影协会执行机构拥有对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星河摄影协会

摄影协会章程 第6篇

第一条 XX省摄影家协会(简称XX省摄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XX省摄影家、摄影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摄影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XX摄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在中共XX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团结本省摄影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致力于发展和繁荣我省摄影事业,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XX,构建社会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和XX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项法规,按照自身特点,开展艺术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对会员和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工作中具有业务指导的作用。

第六条 本会鼓励和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培养德艺双馨的摄影队伍。

第七条 开展各种类型的摄影活动,举办摄影展览和比赛,鼓励创新,推出精品;加强摄影理论建设和学术交流,积极开展摄影评论,提升摄影创作的学术层面;组织会员深入生活,采风创作,鼓励会员创作更多讴歌时代的好作品。

第八条 开展人才培训。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推进文化创新,发现和培养摄影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我省摄影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 积极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和XX省文联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以及世界各国摄影组织及摄影家的联系,促进摄影艺术创作与学术的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第十条 重视并支持各类群众性业余摄影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摄影事业的普及与提高。

第十一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摄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反映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省摄影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和发展摄影文化产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本省各市摄影家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省直单位的摄影团体、全省性行业摄影协会、本省大型企事业单位摄影团体以及其他摄影组织提出申请,在按照有关条例履行审批程序后,也可以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苏部队及XX省武警部队中的XX省摄影家协会会员集体参加XX摄协活动,等同于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赞成本会章程,在本省范围内从事摄影创作、理论、教育、编辑、组织工作、图片制作、经营管理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业和业余摄影工作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具体《细则》另定)。省直属单位的申请者和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者,如果符合入会条件,须经两名本会理事介绍,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在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活动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有退会的自由。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 对为我省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协会主席团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七条 本会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我会会员的合法权利。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劝告,通报批评,暂停会籍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被剥夺公民权者开除其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理事会;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团体会员、相关单位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理事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推选的理事组成,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照商定名额分别提名,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名主持协会工作的负责人为理事候选人;理事会中作为团体会员的理事,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负责人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推荐新任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接任理事,报经本会主席团批准。

全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为行使权力,理事会的职权为:

一、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

三、听取主席团的工作报告,监督本会工作计划和检查执行情况;

四、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

第二十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本会具体会务工作。其人选经省文联党组商协会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团聘任。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名誉主席、顾问和名誉理事等荣誉职务,由协会主席团推举和聘请,名誉主席和顾问不兼任理事。

第五章 经费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开展有偿服务和摄影文化产业收入;

四、社会赞助;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XX省摄影家协会的英文全称是“XXX”。会址设在XX。

摄影协会组织章程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一、社团名称:中国计量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摄影协会

二、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三、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为“中国计量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摄影协会”,以院内喜爱摄影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生会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四、社团规模:本社团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三人 社员若干名。

五、活动范围和方式:确定某一主题后进行室内或室外的拍摄。

第二章 会员

六、会员资格:家中有相机或者对摄影有浓厚兴趣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学校内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七、会员的权利:

①、会员在社团内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②、会员有参加所在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③、会员有享受社团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④、会员有对社团会长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⑤、会员有对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查看、监督,提出质疑并要求合理解释的权利; ⑥、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联规章制度而损害会员利益的行为时,会员有权向社联反映情况和问题。

八、会员的义务:

①、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社联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②、会员在社团活动中,服从社团的整体安排,接受社联的领导和指导; ③、会员在任何场所自觉维护社团声誉和正当利益;

④、一般情况下,会员要积极准时的参加社团活动和社联的大型活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会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①、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②、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校社团名誉的。③、以社团名义谋一己私利的。

④、无故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或会议的。

第三章 组织结构

十、组织管理制度: ①、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②、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③、社长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要求。④、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所有成员作学期末工作总结报告。⑤、社长收集各成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以便提高社团完整性。

十一、财务管理、经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在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团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

十二、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权、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①、负责人任职条件:对工作较为了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投入足够的精力与热情到工作中,具有一定的自身修养与责任心,学习成绩中等以上。②、负责人职权:协调社员间的分工与合作,制定发展规划,主持,出席协会重要会议,负责与学院其他组织的联系,为协会创造良好环境。作好全局把握,跟进所有的计划,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反馈工作信息。保持自己协会形象。③、负责人产生的程序:换届选举时由全体会员进行唱票,票数最高者当选。④、负责人罢免的程序:会员中有1/3不能接受会长,进行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投票,当场唱票。有2/3会员投反对票,会长直接罢免。

十三、章程的修改程序: ①、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的程序,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本社团机构或10名一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十四、社团终止的程序: ①、学生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②、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团体成员利用团体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③、背弃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进行整顿后仍不合要求的; ⑤、连续两个学期会员不足30人的;

⑥、未进行正常活动时间达到半年,机构瘫痪的; ⑦、连续两年综合评定不合格的; 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注销的。附则

本章程解释归中国计量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摄影协会。

白云摄影协会章程 第8篇

《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摄影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学校团委组织主管的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是摄影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校团委,接受校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紧随时代精神,发展青春风采,放飞岁月梦想,开拓视野,捕捉精彩瞬间。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校摄影爱好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展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摄影事业,为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摄影协会发展目标:

1、培养发掘摄影新生力量,使更多同学有机会学习到摄影知识;

2、积极推动和支持摄影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

3、认真组织学校摄影艺术展览,把美好的瞬间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分享;4加强校外摄影组织团体的联系,促进摄影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5、为学校和各系的活动拍摄图片资料,为校报、网页、板报等宣传窗口提供图片资料。

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本协会以最广泛地团结全校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为己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推动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深入群众,深入生活,纪录伟大的时代和历史,纪录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纪录各民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三)积极推动和支持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开展摄影创作,展出摄影作品,交流摄影技艺,研究摄影理论,发展摄影教育,培养摄影人才和摄影后备力量,发展与繁荣中国的摄影事业。对优秀的摄影工作者和摄影作品给予表彰、推荐和奖励。力争多出精品,出人才。

(四)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摄影活动,培养和发掘摄影新生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广大会员及摄影爱好者的沟通和联系,使我会真正成为全校摄影爱好者之家。重视和支持群众性摄影活动,以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性摄影组织的联系,促进摄影技艺的普及和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需求。

(五)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培育、发展、推动摄影产业,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争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增强本协会的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进一步促进摄影事业的繁荣提供物质保障和坚实基础。

(六)积极与校外、国内摄影家及摄影团体建立联系,开展各种摄影文化交流活动,发展友好与合作关系。

(七)认真组织学校摄影艺术展览和摄影艺术评选活动。认真组织推荐会员和摄影工作者参加校内校外内重要的摄影展览和摄影活动。

(八)积极开展摄影行业规范建设和摄影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会员权益保护组织机构,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和其他摄影工作者的权益。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对摄影有浓厚的兴趣。

第七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会员有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会员有权借阅协会的所有资料和器材;

(七)会员有权过问财务账目与协会财产去向;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会员有义务协助协会组织的活动;

(二)按时参加本协会的例会;

(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义务想协会提出好的建议;

(七)引导与触发其他同学的摄影兴趣,为本协会推荐优秀人才,为本协会的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八)拍摄的义务。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

第十条 会员若因违犯校规或本协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本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暂停会员资格、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前期技术部长、后期技术部长、宣传部长和理事员(各小组组长)组成。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3个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摄影协会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设有的部门有:秘书部,前期技术部,后期技术部,宣传部和各小组组成。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本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摄影协会各项活动工作,严格把握活动的正确方向,应提前提出摄影的工作计划书;

2、每月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期工作计划;

4、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上级领导及各成员的监督。5 正确处理协会内各种事务,协调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组织全体成员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提高团体的凝聚力和工作能力。

(二)协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如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协会副会长暂时代理协会内务日常工作;

2、副会长应服从工作安排,协助会长搞好本协会内部工作,分管有关事务,不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

(三)秘书部:负责本协会的纪律,组织各种活动,负责统筹规划本协会

各项活动,管理本协会内部事务,分类存放管理好相关相片作品。为协会将要举行的各项活动写好策划。

(四)前期技术部:摄影技术顾问,收集、整理和研究摄影技术方面的知识,为协会成员提供摄影学习材料,负责组织协会成员进行摄影培训。

(五)后期技术部:负责数码相片的后期技术处理,负责组织数码图片后期培训。

(六)宣传部:负责本协会所开展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负责通知本协会成员开会,传达信息,为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作好宣传工作。

(七)各小组:1各组组长要管理好本组日常事务统计好成员情况,并不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

2、组长有权力对本组成员进行行业指导,对本组内不履行工作义务的成员进行思想教育,屡教不改者,组长有权利向会长提出给予该成员内务处分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向学校申请经费;

(二)自愿捐赠;

(三)在校报或其他杂志发表作品收入;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本协会不因任何缘由乱收会员费用。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饶阳摄影协会章程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饶阳县摄影协会。

第二条:饶阳县摄影协会是由热爱摄影创作活动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志愿加入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饶阳县摄影协会宗旨是:在摄协的领导下,进一步团结、培养公司广大摄影爱好者,繁荣和发展饶阳县的摄影创作队伍,提高会员的摄影创作水平,展示饶阳县蓬勃发展的风采,更好地为饶阳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属于我饶阳县户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有志于摄影艺术学习和创作,热爱摄影活动,支持协会摄影工作的发展,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经本人自愿报名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四)有参加活动的义务;

(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文明会员;

(六)有维护本协会利益、爱护本协会公共财物、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

(七)任何会员未经本会同意不得利用本会名义进行各种私人活动;

(八)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在现实生活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七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无特殊原因,长达一年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1至6名。首届理事人选由协会筹委会推选,并产生首届理事会正、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后每二年进行一次民主选举。

第十四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有一定摄影专长,具备一定的理论素质和技术,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四章 活动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饶阳摄影协会的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活动任务是:组织会员进行摄影活动交流和摄影作品创作,提高会员摄影理论和技能水平,提高员工的精神风貌。

第十八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摄影相关技术培训和教育活动;

(二)不定期组织外出采风和开展摄影创作活动;

(三)举办摄影专题展览活动;

(四)配合相关部门重大活动开展摄影宣传工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二)相关部门的拨款;

(三)正当的社会资助。

第二十一条:会费的收取和使用:

(一)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

(二)经费使用:由协会设立专门帐户,配备财会和出纳管理人员,对日常活动经费的开支单据进行管理,每个季度需由理事会审核。

(三)会费(暂行):会员按年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200元/年,后入会者(每年6月1日以后),会员缴纳会费100元/半年收取。

(四)会员退会:会员如提出退会申请,不返还个人缴纳的会费余额。

(五)会费将主要用于摄影培训、外出活动、照片冲印、宣传展览以及协会相关装备器材等方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民政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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