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学社章程范文

2024-07-07

禅学社章程范文(精选5篇)

禅学社章程 第1篇

1.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字:无极轮滑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 体育运动兼休闲于一体,以校内喜爱轮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我们希望通过轮滑活动来丰富大家的课余活动,使大家的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并且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和广大师生面前呈现一个朝气蓬勃的社团,让大家认识轮滑,感受到轮滑的魅力。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社团目的: 为爱好轮滑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五条社团口号:“给世界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一切为社员服务,社员的装备(轮滑鞋、护具等)可以从社团团购,价格便宜保证质量。

第七条 每星期周二周四星期天晚上社团组织活动。(时间根据情况而定,如冬天天气寒冷,就下午活动。)

第八条 各高校经常举行社团交流活动,社团会组织社员去参加。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江苏警官学院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对创业有一定的了解,热爱音乐学习并掌握一门乐器

(四)热爱学院,思想健康。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社团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对社团进行自己力所能及的宣传

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负责。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七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社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八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社团按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江苏警官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团委、院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三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社团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1.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按照江苏警官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二条 本章程自江苏警官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

管理条例解释权

本管理条例归无极轮滑社社团解释

禅学社章程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街舞社团是学生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学生团体,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有秩序由组织地开展活动。

第二条:通过定期举办一些社团活动,为会员及广大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舞蹈文化氛围。并且建立和发展与他院、他校的学校舞蹈社组织的友好往来,增加院级、校级之间的工作交流、合作与友谊。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街舞社会员,承认并遵循社团章程的均可称为本社团的成员。

第二条:学生加入社团,必须向社团缴纳会费,经审查决议并征得同意,方可吸收为该社团的正式会员。

第三条:学生社团成员应该积极参加各项社团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享有该社团规定的权利。

第四条:本社团实施统一指挥原则,各级会员都必须执行会长的决策,接受直属上级的同意领导。学生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会员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授权人员的指挥,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属拥有指挥权,会员按照分工对自己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会员均可通过正当途径对本部门及社团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第六条:学生社团干部在任期间如有违反社团章程,知道老师有权予以警告或撤职或通过半数以上会员同意预提撤职处分。

第七条:社团各级负责人产生办法:社团各级责任人由上届社团各级负责人提名,经社团会员投票通过。

第八条:每次例会,所有会员都必须到齐,不能无故缺席,分配到各人的任务都应该履行其责任。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可以考虑是否退社处理。协会内部要团结、友爱,不容许发生恶意破坏会员之间和谐关系的事情,如若会员未遵守上述规则,视情节严重情况可给予其开除会籍处分。第三章社团机构

协会设有社长,副社长。外联部、财务后勤部、精英部3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互助,在社长的领导下一起完成所需承办的活动。

外联部:主要负责户外活动合作机构的联系与安排事务以及活动赞助事宜。

财务后勤部:主要负责社团经费的管理及支出预算。

精英部:主要由社团里舞蹈功底比较好的会员组成的舞蹈小团队,遇到突发的节目表演可以第一时间快速的编排出好的节目。第四章社团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策划开展的活动必须是学校及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的文化、艺术活动。第二条:社团计划由会长起草上报团委,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方案实施。

第三条: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学习、生活和校园秩序。社团和个人未经团委不得擅自办各种刊物。社团开展活动必须在学校制定的地点粘贴海报通知等。

第四条:社团邀请校内外非社团人员参加社团活动或开展跨校的大型活动必须得校团委及学院团委统一。第五章社团经费

第一条:会员依本章程规定有缴纳会费的义务,享受会员权利。由社团根据需要向院学生会提出活动经费申请。

第二条:各部门开展活动必须请示团委批示,经团委主任签字后方生效。

第三条:经费使用主要为会员服务的活动和社团的工作开支经费使用须经会长提出,经组织讨论通过后才能动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后勤部做好经费的使用记录。

礼仪社章程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本组织全名是“礼仪社”,以全体热爱社交喜爱礼仪的同学为基础而创建的大型社团组织,接受系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第二条 目的:丰富校园文娱活动的内容,为热爱社交礼仪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

第三条 宗旨:“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 第四条 口号:“有礼走遍天下,持才方能傲物”

第五条 社训:敢于讲,敢于做。用我们优秀的礼仪共同的爱好组建的团队。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我社主要录取高一二在校学生,对社交礼仪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第七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1)拥有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参加活动的资格。

(2)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义务(1)遵守本团章程,接受领导。

(2)积极参加本团的活动,听从安排。

(3)积极对外宣传社团的精神,为本团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社团实行团委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度。设社长一名,另设策划部,活动组织部,会员服务部,宣传部四个部门。社长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组成理事会机构。第一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

1社长一人:负责社团统一管理工作。

2活动组织部:主要根据策划方案开展具体组织工作。

3策划部:负责活动是所需资料,整理相关的文件。策划各个活动项目的工作。

4会员服务部:负责联系会员,深入会员,服务于会员。关注本团的运作情况,收集会员对本社的意见及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协会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足之处,日后有理事会讨论通过尽可能将章程完善。

第十条

大学国学社章程 第4篇

第一条 我校国学社是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精华,传统道德规范,精深的哲学思想为宗旨,提升学校文化内力,大造学校品牌教育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国学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群众文化社团,推进学校“包容产生和谐,学习推动创新,卓越成就未来”的办学思想。凝聚优秀的教师文化团队,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服务教育,深化教学,提高质量。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一)弘扬国学精华,提升校园得人文环境,打造团对的文化凝聚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二)激发和引导师生积极研究国学精髓,促进师生做人与做学问齐头并进。

(三)培养师生的合作与关爱精神,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凝聚力。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维护社会环境和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自觉遵守个方的监督。

第五条 本社团接受学校的领导,在学校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社团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同国本社团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人事安排。

(六)领导本社团开展工作。

(七)决定其他事项。

第七条 社团设社长_人,副社长_人,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

(三)工作学习勤奋刻苦,有奉献精神。

(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服从学校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制定有关活动计划和工作计划。

(三)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

(四)加强校内外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的形象。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一)确立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社团开展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四)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条 团队成员的退出与保留。

(一)教师离校,学生毕业,自动退出。

(二)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退出。

(三)违纪违法的予以除名。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面向全校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加入社团的意愿。

(二) 愿意参加社团的活动。

(三) 拥护社团的章程。

(四) 具有奉献精神。

第十四条 会员入社团的程序

(一) 本人提出申请。

(二) 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有权。

(二) 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 享有本社团提供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四) 享有本社团提供的资料和刊物的权利。

(五)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惠的权利。

(六) 其他应该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议。

(二) 服从社团的领导,维护社团的声誉。

(三)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四) 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章 社团活动的内容·

第十七条 本社团开展的国学活动

(一)每周一期<论语>解读

(二)每周一次国学讲座

(三)不定期解答社员的疑难

(四)拟定校本读物

(五)专栏知识介绍

(六)访谈

第十八条 本社团每月出一份简报,介绍社团开展活动的情况,介绍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本社团创办一个网页,以便工作的开展与交流。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 对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的记录、整理、存档。

第二十一条 社团工作不与学校其他工作发生冲突。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有计划,时候要有总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春晖社章程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团结最广大有梦想、敢拼搏的山科大同学,充分开发大学生潜力,开阔大学生视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锻炼团队协作能力;为使大学生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以前,得到有效、先进的就业、创业培训,在实践体验的过程中实现与社会的无缝对接;为实现精彩的、充满奋斗热情的大学生活;特成立山东科技大学FM(first mover)团队。

第二条 团队名称:山东科技大学First Mover团队(简称FM团队)

第三条 团队宗旨:When everyone else in the daydream,we would like to become the first mover.(当别人还在空想的时候,我们就要去做先行者)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培养团队成员的社会基本能力素养和综合素质;

2、培养团队成员个人素养,引领团队成员思想道德建设;

3、提倡团队成员参与方面活动、获得荣誉,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通过实际多个行业的演练,实现团队成员与公司企业的无缝对接。

5、鼓励团队成员参与创业,积极突破自我。第五条 团队活动范围与形式:

1、邀请当地成功企业家、各方面优秀人才开展专业技能和创业思维培训。

2、联系企业,创建各行业实习基地

3、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提高综合能力。

4、参加集体学习,提高人文素养。鼓励团队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待定、、、第六条 本团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违规活动,但不接受校社团联领导,独立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团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责任心,具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不怕苦不怕累;

(二)对创业及课题研究有浓厚兴趣;(三)承认本团队章程,遵守本团队规章制度;

(四)持之以恒,参与的活动项目不得中途退出。第八条 成员加入团队的程序和管理:

(一)FM团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团队人提出入团队申请;

(二)团队通过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笔试、面试;

(三)通过笔试、面试者成为团队正式一员;

(四)团队建设中随时接受新成员申请;

(五)成立FM团队QQ群,与队员进行交流联系,开展活动时,须提前通知队员并鼓励其积极参与。

(六)定期开展FM团队全体交流大会,向队员介绍团队活动以及活动总结,了解团队活动进程。

第九条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团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二)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三)参与团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四)对本团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五)入团自愿、退出自由。第十条 团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同本团队宗旨;

(二)执行本团队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队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投入本团队的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从团队管理、积极进取。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社团。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常务委员会。社团常务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门部长主要负责人组成。第十四条 社团常务委员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社团的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社团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一)本社团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

(二)本社团设立秘书组织部、宣传新闻部、外联部、信息联络部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干事30-40名之间,根据春晖社发展情况,报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批准后,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部权力与职责:

(一)秘书组织部:

1、统筹处理社团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

6、协助社长、副社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部门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二)宣传新闻部:

1、全面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和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社团良好形象,提高社团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社团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社团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社团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新闻部负责的工作。

(三)外联部:

1、全面负责社团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社团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部负责的工作。

(四)信息联络部:

1、根据社团整体的工作计划、任务安排,全面负责社团在分校区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分校区会员的注册、管理;

3、负责活动在分校区的宣传动员和具体开展。

4、其他应当由分校区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5、负责与校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6、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7、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8.负责社团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等网络服务工作; 9.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二)热心社团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秀;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任期一年。本社社长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大四学生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但经社团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月至少两次,全体会员大会至少每两月一次;

(二)检查社团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社团出席校内外的活动;

(五)其他应当由社长行使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其他应当由副社长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各部部长,副部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二)在本社团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秀;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部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部门例行会议,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一)社长、副社长: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社长、副社长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社团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老师、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等各方意见确定。

(二)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原则上由社团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二十五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一)罢免正副社长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二)罢免各部负责人必须由5名以上部员提交书面意见至社长,经社长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三)若社长、副社长及各部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上级组织拨款;

(二)接受捐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在秘书组织部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社团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社团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部门、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团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社团终止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决议须经社团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山东科技大学春晖社常务委员会。

上一篇:猎犬观后感下一篇:上海离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