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2024-07-29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精选8篇)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1篇

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新形势下,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认真探讨廉政文化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

作用。

一、廉政文化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腐败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而廉政文化具有导向、陶冶、凝聚、规范、预防等功能。共享廉政文化资源,能有效抵御腐败文化的蔓延。

实现廉政文化资源共享,能够进一步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廉政文化建设,各地成功创作了大批具有极强感染力和渗透力的廉政文化产品,深受广大群众喜爱。通过共享廉政文化资源,能够有效地引领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加快形成反腐倡廉制度措施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

实现廉政文化资源共享,能够加快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大众化。廉政文化既是先进的政治文化,也是人民的大众文化,其建设者和承载者应该是全体公民。多年来,各地坚持以“六进”为渠道,广泛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着眼网络化环境和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探索建立网络平台,实现了良性互动。通过共享廉政文化资源,能够使廉政文化建设突破现有的各种资源限制,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廉政文化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实现廉政文化资源共享,能够有效提高廉政文化资源的利用率。与其他自然和社会资源一样,廉政文化资源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层级之间的分配并不均衡。一些财力较好的地区和效益较好的单位拥有较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而有些经济落后地区或效益较差单位却严重短缺。同时,因历史、人文等方面的不同,各地在廉政文化资源的丰富与否上也会存在差异。通过共享廉政文化资源,能够较好地弥补廉政文化资源差距,为干部群众的学习教育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廉政文化资源,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廉政文化教育对资源的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

二、廉政文化资源共享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现廉政文化资源共享,可改变一些地区和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落后的状况,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亟须妥善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廉政文化资源共享意识不到位。随着我国科普资源、文化资源、教育资源等共享步伐加快,社会共享氛围趋于浓厚,但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观念并没有被各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接受。例如,有的偏重突出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和资源的便捷实用,各自为政、单兵作战,搞重复建设;有的考虑到前期投入及后续维持成本高,而共享收益低甚至无偿提供,因而共享态度不积极、不热心,宁愿闲置资源;有的受本位主义思想影响,只愿共享,不愿共建。如此等等,影响了共享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廉政文化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目前,一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其他部门抓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分工合作责任机制尚不完善。此外,廉政文化资源的发掘、集成、普及、创新等需要投入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许多基层党组织往往无法承受。如何集中有限的力量,促进廉政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成为当务之急。还有一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干部学习廉政文化的考评机制、廉政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等不健全,共享的有效性和持久性也难以得到保证。

廉政文化资源共享渠道不够畅通。多年来,有两种共享现象值得关注:一是纵向与横向之间的资源共享效果不同,二是承担挂钩帮扶任务与否的资源共享效果不同。究其原因,党组织的纵向主体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相互交往多,比较知根知底,思想行动容易统一,能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交流信息;而建立了挂钩帮扶联系的党组织,各自分解承担了一些指标任务,特别是帮扶方会更加积极主动地交换信息,容易形成共识和合力,因而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成效比较明显。可以说,当前跨地域、跨城乡、跨行业、跨系统党组织之间的交流磋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渠道不够畅通,难以有效地实现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

廉政文化资源存在较多闲置现象。受活动场地、经费等客观条件限制,许多城乡基层单位的廉政文化资源不够丰富,教育设施较缺乏,也无法组织党员群众外出接受廉政教育,因而往往满足于开小会、念文件、读报纸、贴标语、表决心等单一形式,缺乏生气和活力。而一些拥有较丰富廉政文化资源的单位也并非经常开展廉政教育,有的甚至除偶尔参与送廉政电影、书籍下乡等活动外,更多的是将它们束之高阁,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廉政文化资源网络化建设进程缓慢。截至今年6月,全国99.1%的乡镇接通了互联网,网民人数达到4.85亿,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目前,县以上党组织基本建立了党建网、纪检监察网,开设了廉政网页或理论专栏,便于网民学习了解廉政文化知识。同时,也开通了“空中通道”,向党员干部发送一些廉政短信,帮助他们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然而,一些党建网站也存在特色不够鲜明、内容形式大同小异

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网民的多元需求。

三、加强廉政文化资源共享的策略选择

廉政文化资源共享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新格局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地方党建实际,切实强化共建共享理念,明确思路重点和有效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工作。

建立健全廉政文化资源共享机制。健全的管理运行机制是促进廉政文化资源共享的关键。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基础上,努力形成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的常态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共享的合力和实效。二是交流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地域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日常党政信息交流、专题研讨会、联谊活动等方式,拓展交流协作新局面。三是多元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为主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项经费为补充的经费筹措原则,并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其他社会主体和民间资金的参与。四是考评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廉政文化资源共享的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和个人,通过严格的绩效考评,不断强化共享意识和责任感。要建立共享激励机制,使共享主体根据投入和贡献来获取相应的利益。

不断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内容。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内容是提升共享绩效的根本。一是着力赋予廉政文化新的时代内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总结提炼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及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倡导尊廉崇廉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二是认真汲取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资源,要以史为鉴、古为今用,尊重并批判性地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三是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的廉政文化资源,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

集中建设一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是廉政文化资源的富集区和有效载体,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具有系统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应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发利用。一是分类建设、突出特色。制订科学标准,对现有的教育基地和教育场所进行筛选、整合,要突出特色、各显功能。二是合理布局、方便实用。坚持就近教育原则,挖掘、提炼本土历史文化资源中的廉政文化素材,总结、宣传本地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三是项目带动、集聚资源。采用政府购买方式,确定一批重点廉政文化项目,公开招标,鼓励联合攻关,以期凝聚一批高素质的创作人才。要坚持组织牵线和单位自愿相结合,吸纳更多的单位参与共建共享,提升基地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全面提升媒体在廉政文化资源共享中的影响力。在完善传统媒体功能的同时,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增强互联网的引导力。各级重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廉政频道、网页,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有关反腐倡廉热点问题,推动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要善用电子论坛、qq群等互动交流平台,了解民众诉求,正确引导舆论。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2篇

一、廉政文化活动日益体现出多元化和时代感

廉政文化以“廉政”为主题,围绕“廉政”开展一系列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政文化作为新时期的一种文化形态,多以文化和艺术的表现手法,使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互相融合、渗透,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更具人性化、情趣化,发挥着引导、教育、塑造、激励和鼓舞的重要作用。同时,为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以及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下,廉政文化也不断地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新的表现形式,体现廉政文化的鲜明时代性。廉政文化活动是廉政文化的主要载体,通过活动的开展来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并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组织和参与,从中获益。因此,廉政文化活动是建设性的活动,廉政文化只有深入广大群众才能使其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各种新颖独特、影响广泛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廉政理念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领域。廉政文化活动通常借助于大众传媒的手段,营造出适合大众口味,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出活动形式和载体的多样化。因地制宜,应时而生,结合地方文化、行业文化,充分体现地方特色、行业特色,充分拓展了廉政文化活动的外延。在实践中廉政文化活动逐步形成教育式、体验式、感悟式、惊醒式等类型。常见的有廉政党课、主题教育会、廉政理论交流、廉政文艺节目、评选勤廉先进典型、廉政文艺创作、廉政书画展示、案例警示会、廉政公益广告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让无形的廉政理念通过一定的载体外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物质的、具体的、实在的东西。

二、廉政文化活动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和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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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在不同岗位,职位、工作性质、文化程度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教育对象的不同,往往需要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承载着不同的活动载体。同时,廉政文化活动需要经过认真探索和努力实践,创新形式,不断开创出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新载体,从而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发挥出廉政文化的最佳成效。近年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用廉政文化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深化内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使廉政文化活动取得新成果,积累新经验。但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诸多不适应、不完备的地方。一是认识错位,缺少推动力。尚有不少干部甚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错误地割裂经济建设与廉政建设的辩证关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总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组织不力、支持不够、推力不足,缺乏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强有力的领导。有的未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考虑,实行齐抓共管,片面地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完全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使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单兵突进”,唱“独脚戏”。过多地强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而忽视了对普通群众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行为的培养,造成参与性不强,覆盖面不广,社会基础不实。二是内容呆板,缺少吸引力。有的单位没有贴近群众、走进生活、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干部群众的实际需要,没有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群的特点和教育需求,往往凭组织者的口味和想象开展教育活动,无法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感化力不强。有的单位对廉政建设的理解不到位,并没有把业务工作和廉政教育有机统一起来,而是就业务抓业务,就廉政抓廉政,形成了业务工作、廉政教育“两张皮”,结果使廉政教育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有的单位没有有效把握警示教育的受众面,警示教育开展偏多,正面引导相对偏少,容易造成部分群众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产生片面认识。四是机制缺陷,缺少生命力。廉政文化活动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形式更多的侧重于文化层面,而对制度、体制上的设计和安排缺乏系统性,不够健全和完善,刚性约束不强,超前性研究不够,制度建设显得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得不深,可操作性不强。廉政文化活动是一个课题,有的单位对其概念、内容、对象、举措等方面认识模糊,不知抓什么、怎么抓,也没有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之中,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缺乏刚性机制保障,很多情况下处于单打鼓、独划船的尴尬状态。有的单位对暴露出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的、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也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和风险预警,“前腐后继”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问题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达不到惩前毖后的效果,造成不廉洁现象出现的反复性和蔓延性。

三、廉政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3篇

一、“三转”的科学内涵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 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体制和机制上的缺陷是最大的缺陷, 长期以来, 影响我国反腐败成效的主要原因是反腐机构缺乏集中的职能, 没有凝聚监督力度, 执纪问责不到位。以上问题都是由于体制机制上出了问题。因此, 要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对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 党和国家对反腐败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了创新和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并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 会上还提出了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 “监督、执纪、问责”是最主要的职责, 只有集中精力, 才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果, 更好的构建廉政氛围。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促进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 以下简称“三转”) 。党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重心转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中, 在“三转”过程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制,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 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转”具有丰富且明确的含义。转职能, 就是根据党章、十八大以来的精神,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纪检监察的主业, 明确职责定位, 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专职工作。“转方式”, 就是顺应新事情的新要求,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 转变和创新方式, 完善监督机制, 更加有效地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转作风”, 就是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坚持不懈的抓“四风”问题, 做到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刚正不阿, 始终抱着始终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三转”的内容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体、职责和方法三个方面, 其中, “转职能”是核心, “转方式”是关键, “转作风”是保障, 三者结合起来, 才能真正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果, 更好的履行监督的职责, 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更好的建设廉政文化。将“三转”与规范管理结合起来, 更能促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发挥, 构建和谐、稳定校园。

二、“三转”的意义

( 一) 高校“三转”是全党“三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反腐倡廉建设, “三转”有助于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 促进高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纪, 增强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指引广大教职工共同为建设廉洁校园做奋斗。高校肩负着培养人才、科研、服务社会的重任, 高校党建直接影响着高校功能的实现效果。全党要提高对“三转”的认识, 保证“三转”取得成效。

( 二) “三转”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从实际上看,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职责方面缺乏高效能, 主要原因在于职责划分不明确, 缺乏主责意识。其他部门容易将工作“强加”给纪检监察部门, 导致压力过大, 任务量过大, 高校中很多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都需要监督, 高校中大部分重大事情其他部门都主动请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由于监督事项众多, 监督过程和监督内容复杂, 使得监督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不仅如此, 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也被耽搁和弱化, “三转”中的转职能就是想要转变高校的这一现状, 减轻纪检监察机构的额外负担, 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主业中去, 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同时改变作风和方式, 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良好的成效, 为高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三) “三转”有助于减少高校腐败现象。高校中很多重点领域极其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如后勤、基建、招生等重要领域。这些年来, 高校的腐败现象逐年增加, 不仅严重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还败坏了学校风气, 最终影响到对人才的培养。“三转”是必然的趋势, 党中央已经将反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和目标, 高校要相应党中央的号召和要求, 转变职能、方式和方法, 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聚焦主业, 培养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争强队伍战斗力, 对腐败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三、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难题

( 一) “三转”迟滞缓慢, 高校对纪委的角色定位不明确。很多纪检监察干部认为高校的性质特殊, 不应该转。他们认为,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机构最大的区别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纪委, 而与上级纪委的没有直接关系, 因此校纪委与校党委存在着紧密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而对上级纪委缺乏归属感。对于校内事务如考核、评优等, 上级纪委缺乏话语权, 因此纪委更多的是想学校请示汇报。同时, 校领导大多认为纪委属于学校的内设机构, 和其他职能部门一样同样对待, 没有认识到纪委的特殊性。内外因的双重认识错误, 促使高校“三转”迟滞缓慢。

( 二) 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 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当前, 我国大部门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数量偏少, 出现编制紧张, 部门组织结构单一的问题。我国高校的普遍做法是, 纪委和监察室合署办公, 纪委副书记同时也是监察室主任。部门人数一般为1 至3 人, 有的高校是纪委、监察室和审计合署办公, 由1 名领导统一领导。因此,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 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取得满意的成效。由于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 它包含了作风、制度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 任务量大, 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 还要有人员数量做保障。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学校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的原因, 扩大编制势在必行, 一般情况下, 应将编制扩大到5 至8 人。

( 三) 工作上大包大揽, 没有聚焦主业。从我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实际上看, 很多部门都要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他们的工作中, 甚至将部门的文卫直接委派给纪检监察部门, 这些工作严重的分散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力, 使得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其他部门的工作如招投标、后勤管理、基建、科研、招生等都安排基建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但事实是, 有时候这种监督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大部分高校的做法是, 各职能部门经常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他们的工作, 有些是主要领导指示参加, 这样一来, 纪检监察部门的精力就被分散了, 不能突出自己的工作职责。此外, 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数量少, 更加影响了部门主要工作的开展。其他部门也无形中把自己的业务转嫁给了纪检监察部, 促使其他部门对纪检监察部产生强烈的依附, 最终导致错位, 久而久之, 高校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不明确, 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 四) 职能泛化, 主业缺失。首先, 纪检监察部门的观念跟不上新时期的要求, 在案件的查处和信访工作上力度不足, 缺乏积极主动性。缺乏基本的办案条件和手段, 办案方式方法老旧, 难以达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要求。加上部门人员老龄化, 大多数人员并非专业出身, 受这些方面因素的限制, 不能有效的的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线索。其次, 工作上不分主次。主要表现在参与太多的现场监督, 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廉政文化建设的手段过于单一, 如仅仅通过廉政报告、考察等形式。在高校中, 党委对纪检监察部门有绝对支配权, 但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与学习纪检监察部门的的沟通协作关系却有待加强, 现实中, 上一级纪委仅仅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经常出现一案双查的情况, 两者配合默契低。

四、“三转”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任重而道远, 而当下缺乏的是顶层设计, 出台实施办法, 加强对“三转”的指导。纪检监察机构也应结合实际情况, 认真分析问题, 主动采取措施, 树立主责意识, 不断适应新常态。

( 一) 转职能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具有聚焦主业意识, 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室两个主要的职责, 对于需要退出的工作坚决退出, 对于不应牵头的工作直接交给主管部门, 注重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

1. 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 严肃查处招投标、招生、后勤、科研等领域;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同时, 扩宽案件来源, 丰富举报渠道, 并从审计、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 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把办案作为纪检监察机构的主业, 力争做到有案必查, 认识到反腐败这一新常态。

2. 立足监督检查。一是检查政治纪律。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教育放在首位, 保证党员与党中央在方向上始终保持一致。二是检查组织纪律。要把组织纪律作为党性修养的主要内容。坚决抵制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要恪尽职守, 不欺上瞒下, 听从上级指示。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问题, 严禁公款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三是检查财经纪律。严格对资金和资产管理的监督, 对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严惩不怠。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 二) 转方式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数量少, 人员匮乏, 在这种情况下, 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就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通过问题需找有效地方法和途径。当前, 科研、后勤、招投等部门是最需要监督的薄弱环节, 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遇到问题, 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敢于直面问题, 不推脱逃避, 同时善于拓宽问题的来源, 将群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结合起来, 敢于承担责任, 探索新方式和新方法, 在实践中探寻如何转变工作方式, 提高工作效率。新形势下, 上级纪委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 要转变以前的、工作方式, 工作上要具有创造性。做好部门内部人员职责分工, 将招生、招投标、基建、科研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进行有效分工,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针对疑难问题, 要注重突出重点, 改变问题的切入点, 深入到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去, 制定监督办法、突出重点监督对象, 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 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 三) 转作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 首先要有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 将“转作风”作为坚实的保障。一方面, 要认真学习党的章程,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为人师表,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满意度。另一方面,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 将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打造一支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 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由于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非专业出身的情况, 因此,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培训, 提高执纪问责的水平势在必行;提高党性修养, 树立法治意识, 秉公执法, 刚正不阿。

五、结语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迫在眉睫, 要相应党中央的号召, 将“三转”落到实处。要迅速转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 分不清主次的局面。将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 聚焦精力, 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 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为高校的教育保驾护航。根据中纪委的指示, 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如下三点要求: 第一, 聚焦主业。在主业主责上下功夫, 切记大包大揽, 抓住工作的重点, 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的重点, 塑造“敬畏纪律、懂规知矩、自觉守纪”的良好校园氛围。强化监督, 保证中央各项决策落到实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将查办案件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依法执纪, 有腐必惩, 坚持同腐败做斗争。第二, 努力创新监督执纪方式, 建立新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重点, 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领域的监督检查, 促进高校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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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网络教育资源共享的探讨 第4篇

关键词:网络;教育资源;服务

1.网络教育资源使用综述与现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内高校已普遍建设自身的校内网,初步实现网络教育资源的共建与共享。网络教育资源作为高校数字化教学的核心、信息化服务的基础,有效地整合高校的各方信息资源,一方面为高校的教育管理提供良好的服务,一方面为师生的课程信息传递交流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基于网络教育资源平台,对于教师,可进行课件制作、教学资源收集、发现学生对教学的问题等,从而使教师更具针对地开展自身的教学计划,在有效辅助其进行传统教学的同时,可通过网络多媒体技术进行课件内容的展示;对于学生,在发现课程问题时,网络教育平台的应用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例如网络课程、课件、案例库、学科阅读资料、习题题库与解析等拓展了知识来源的途径,打破了传统的“有问题找老师”的学习模式,并可通过在线答疑系统、在线测评系统进行学习疑难的交流与学习成果的检测。

从上面的介绍可看出,网络资源共享学习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克服了时间与距离的障碍,让学生面对的授课、教学对象不仅有传统意义课堂上的老师,还有网络共享教学资源这一无形的助手。据了解,学生运用网络教育资源却并不在多数,其更倾向于书本学习,更多去寻找网络资源的时候,可能也是在老师所给的资料不能满足同学的需要,或者说学生想通过一些测试检验自己的学习能力时,会利用搜索引擎搜索,去寻找一些自己想要的内容,很少考虑通过学校的精品课程这样的模块,或者说一些专业的权威性网络课堂来实现学习。

2. 网络教育资源使用现状原因分析

首先从微观的层面考虑,主要以高校老师与学生的参与度展开论述。(1)现实任课老师不同,教学风格、培养偏重点有差异。网络资源中所展示的是一些共性的东西,这些资源大多数情况下标准化程度极高,主要表现为流程化的教学模式,有些重点知识点或难度较大的知识点的讲解不如现实课堂讲解生动有力;(2)学生被告知情况以及学生主动挖掘因素。试想,如果一个任课老师将自己的授课内容发布在学院精品课程的网站上,并附加课本上相关习题的解析等内容,学生可能就会增加对网络资源的依赖性;教师引导学生利用自己学校学院的信息资源,让信息的存在价值最大化,实现这一方法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自己的授课内容与网络信息资源形成最大的贴近度,并使得网络资源作为课堂内容的补充与扩展,并提供学生留言提问的板块,学生可以自行选择问题是否可视化,可视的时候也许正好也解决了学生共有的问题。由于学生目前对此使用并不多,所以第一步先培养其对于网络教育信息资源的粘性,今后,随着技术的提高与规模的扩大以及效益的提升,再让网络教育资源慢慢实现由“替补角色”到“主角”的转变。

再从更宏观的角度分析高校间的网络教育资源共享的运作,发现高校教育资源的共享还存在着缺乏整体协调运作等诸多问题。(1)高校同高校或其他建设机构缺乏整体沟通与规划,未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使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观察一些高校或相关机构对于“精品课程”的设置可以发现,许多在课程设置上有相似与重复之处。学校利用了大量的经费致力于网络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却可能有不少在进行着低水平的重复性工作,此种现象容易导致用户在选择上由于资源水平相差不大而没有明确的目的性与被指向性,网站普遍会被“光顾”,然而其“成绩”平平,没有突出的特色,既不利于网站建设的效益,也不利于用户的选择与使用。由于各高校、机构独立建设网络教育资源平台,缺乏有效的沟通与规划,使得一些高校的专业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资源种类繁多,组织性、条理性差,容易造成网站整体资源结构的混乱,有碍于用户的遴选与评判,甚至会降低整体网络教育资源的服务质量。(2)网络信息技术与现实需求脱节。目前,各高校虽然已经开始进行了网络技术的建设和规划。但是各个学校网络技术的普及的程度较为悬殊,同时网络信息缺乏前瞻性、兼容性和规范性。甚至有的还需升级换代,网络建设缺乏远景规划,各个学校的网络资源仅为满足学校自身的需要,网络互联程度极差,不利于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也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用户的使用障碍。[1]

3.针对提高网络教育资源服务功能提出的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提出的微观和宏观层次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倡的解决方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突出网络教育资源在高校网站中的位置,由教师引领学生进行网络课程的参与。首先学校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生的参与度,因此在网站的建设上,可以从其内容的丰富度、与课堂授课知识的互补性与关联性、網站的美观度、网站的链接位置、重要事项的告知等方面入手,使学生无论从外表感知还是从网站内容的服务效用上,都拥有强烈的认同感和依赖性。此外,要充分发挥教师对于学校或学院自身建设网站的推广作用。教师可以通过向网络教育资源网站提供实验课程、课后作业、课下测评、教辅资料等方式,使学生参与体验网站的服务功能。该途径一方面能够充分整合教学资源,为教学提供一个特定的网络平台,并通过网络技术帮助各学校学院实现自身关于教学的特色数据库,加强其自身的教育水平。另一方面也可因教师与学生的广泛参与为网络的建设提出合理的评价意见,通过“用户是主体”的服务理念,最终强化网络教育资源服务功能。

二,加强高校、相关机构间的沟通合作,努力形成资源组织规范,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最终整体协调提升高校教育资源服务质量。具体可从以下途径实现:1)制定规范的网络教育资源项目体系,各高校按照有关标准严格实施;2)各高校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高校间形成优势互补,但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知识产权的问题;3)高校与高校间、高校与相关机构、企业间形成商业合作,整合有效资源,摒弃与预防重复低水平资源的组织开发,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开发成本,同时增强品牌效益;4)在网络技术的规划与建设上充分考虑未来的网络教育资源平台的发展形势与用户需求,在网络的构建、网络间的互联等方面具有前瞻性。(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参考文献: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5篇

谈会上的讲话

11月12日结束的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是我省国税系统自1997年以来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一次征管工作会议,充分说明省局党组对征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全面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巨大决心。这次我和征管处、信息中心的同志到基层开展调研,目的就是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以及对省局推进征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听了市、县、分局同志们的汇报发言,很受启发,大家谈得很好,说明基层对全国和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总的来说是领会的,对省局提出的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认识是统一的,态度是明确的,措施是扎实的。就这个问题,我再谈谈一些看法。我认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这次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把握好八个点。

一、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要点

树立宏观征管的观念是这次加强征管的要点。这里我们所讲的税收征管工作不局限于征管部门日常所担负的、狭义的征管工作,而是全面的、宏观意义的征管工作。它不仅涵盖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执法管理工作,还涵盖以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划分、机关运行制度、人、财、物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行政管理工作。税收执法管理与税收行政管理是宏观征管既各有侧

重又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管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征、管、查管理,它是税收工作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天职、经常性工作和主要任务;而税务行政管理则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体制保障,管理体制科学,机构设置合理,行政廉洁高效,就有利于强化税务执法管理,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加强征管必须在各级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共同来推进,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特点

规范统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一个突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和称谓的规范统一。众所周知,无论是1997年撤消税务所成立税务分局的征管改革,还是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征管改革,在机构设置方面都存在一个通病,就是机构设置不规范统一。往往是总局下达文件后,各地在机构设置上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机构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有征收局、管理局、评估局、审理局、稽查局等等,不一而足,结果不仅纳税人摸不清头脑,连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次完善征管体制,总局十分强调全国范围国税系统必须依法设置对外称谓统一的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稽查局,按照行政级次、行政(经济)区划或隶属关系命名税务机关,这是与以往征管改革明显不同之处。各地在讨论机构设置时,必须把握这一点,不能离开总局的原则和规定擅自改动或变通。二是职能和职责划分的规范统一。以总局文件形式对征、管、查三者的关系以及县级局内设机构

设置与职能进行规范统一,这在税务系统是首次。这几年,各地由于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和专业化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很不统一,由此导致了征、管、查三者之间的职能划分和相互关系不明确,业务交叉,内设机构和税务人员的岗责分工标准依据不一样,有的按属地划分,有的按税种划分,有的按企业性质划分,有的按行业划分,有的按隶属关系划分,各有各的管法,这既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麻烦,又加大了税收成本,影响国税机关的形象,社会各方面对此颇有微词,不改不行。

三、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重点

县(区)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大家知道,税收行政执法管理是分层次进行的,从全省国税系统范围来看,省局是决策层,地市局是协调层,县(区)局和分局则属于执行层。但在执行层中只有县(区)局才是全职能局,分局是县(区)局的派驻机构,是县(区)局开展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总局才反复强调,县(区)局就是基层,县(区)局的工作重点就是税收征管。经历1997年和的征管改革,我省国税系统县(区)局征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体现在三个转变:管理方式上由下户征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管理体制由集权统管向分权制约转变;管理手段由单纯依靠人工向依托信息化人机结合转变。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县(区)局机构设置不规范,征、管、查职能划分不清,业务交叉,衔接不紧,信息不畅,税源监控不到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正日渐凸现。

因此,总局把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定位在县(区)局的规范机构设置和业务重组上。做好这两项工作,必须遵循两化原则:一是属地化原则。属地管理实际上就是边界管理问题,它是税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就是在边界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不论其所有制性质,不论其隶属关系,不论其所属行业,一律就地就近管理,税务机构的设置也要坚持这一原则。二是扁平化原则。扁平化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其目的就在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扁平化管理,必须适当分解和上收包

括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在内的部分税收执法权,逐步强化县(区)局的税收征管职能,同时,对税收征管全过程实行科学、严密、高效的全程监控。

在这次完善征管体制中,总局要求各级国税局一般不再设置直属分局,地市局已经设置一时不能撤消的直属分局,必须说明情况,报总局审批后,暂时保留一个,但从长远看最终还是要撤消的。对于县(区)局的直属分局这次一律必须撤消。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重点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后,如何选择有效的征管模式,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征管部门最近作的调查,目前全省县(区)局中冠以直属分局名称的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直属分局只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在城区属地还设有其他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工作。第二类直属分局既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

管工作,还同时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第三类直属分局不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征管,而是承担城区及周边若干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在这三类冠直属分局名称的税务分局中,第一类是真正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二类部分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三类则只有名无实的直属分局。针对上述情况,在征管模式上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模式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和城关镇所在地税务分局,由县(区)局内设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股直接负责税收征管,适当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这是总局要求最终必须达到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撤消直属分局,将其所管辖的县属企业划归属地管理,同时在较大县的城区或管辖五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成立税务分局,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县(区)局不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在这种模式下,县(区)局暂不内设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均设在分局一级,但这只是根据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差异巨大这一客观现实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模式。到底选择哪种模式,各地应该结合实际,从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强征管,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确定,并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不宜搞一刀切,形式要讲,但更要重内容。

四、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难点

这次加强征管的难点在于建立属地管理,基层征管合一,前后台分开并协调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基层的征收与管理是难以分开的,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片面强调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等做法是不够科学的,基层征管分开了,不仅纳税人办税不方便,还会导致税务机关内部分工分家、推诿扯皮,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因此,基层征管必须合一。各级国税局要以贯彻省局即将出台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业务流向,重组基层业务。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理顺基层业务流向。凡属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事务,统一由基层税务机关的前台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和办理;凡属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事务,统一由税务机关的后台内设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二是要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管理。对非法定管理环节,要清理废除,比如税务登记等常规事务的办理,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合法,税务机关可以先发证,再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事后调查,以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纳税人。三是要建立前后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前台在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事项时,能即时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需要后台审批的统一交给后台管理部门;后台管理部门接收到前台报审事项,按政策法规进行审核,能即时回复的即时回复,不能即时回复、需进一步核实、评估、调查的,转交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后,再将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门,由此形成闭环的工作流程。同时,依据上述流程,建立健全涵盖各各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制度,以明确分工、确保流程运转顺畅。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建立涉及业务重组的力度很大,必然会对基层税务人员在观念上造成冲击,各级领导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五、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出发点

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是做好税收征管的前提,也是加强征管的出发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首先,要针对当前税收征管的制度缺陷和制度缺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彻底解决过去因管事不下户而造成的税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管事与管户其实是一回事。管事离开管户就没有针对性;管户不从具体事务入手就失去工作内容。二是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办法。要探索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数据,将分析评估与必要的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摸清规律,发现问题,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建立有效的分类管理办法。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把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要重点监控分析;对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要完善电脑核定定额管理;对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要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其次,要大力推行征管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征管资料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涉税活动的纪录,也是检验征纳双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户式管理,不仅能将过去散存于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征管资料,按独立的纳

税人加以归集,使之能全面反映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貌,进而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相应的强化和弥补措施。而且,还能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

六、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着力点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的必然选择,也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掌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实效性。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按照精、细、深的要求,通过重组税收业务,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克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科学化和精细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化是前提,精细化是保障。有了科学化不等于就做到了精细化,达到精细化也不等于完全实现科学化。从当前我省征管工作的现状来看,首先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是精细化管理问题。应该说,我们目前制定了许多制度,也还算比较科学,但却缺乏精细化,很多的管理工作还缺乏针对性,抓得也不够深、不够细、不够实,管理的效能还不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可以说,离开了精细化,再科学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都只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因此,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除了要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着力抓好精细化管理,要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推

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些都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七、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支撑点

征管改革离不开信息化这个支撑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新的认识和定位,不能就信息化谈信息化,不能一讲信息化建设就赶时髦。这两年省局比较注意这个问题,比如全省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们就没有一窝蜂上,而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的。今后,发挥信息化对税收业务的支撑作用,要在应用上下功夫、作文章。当前要重点抓好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内部,要加快征管2.0版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金税工程系统三大系统整合步伐,严把信息数据的入口关、维护关和考核关,实现内部各管理系统信息的共享。外部,要加强与工商、地税、海关、国库、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特别是要加强四小票信息的对碰,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在强调信息化对税收管理工作支撑作用的同时,必须认识到计算机系统的局限性,注重人机结合,不要迷信电脑。凡是电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项,如实地调查、案头评估、政策咨询等,要依靠税务人员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加以判断、处理。

八、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落脚点

质量和效率是征管工作的生命线,是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根本点。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也好,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也罢,归根到底还要靠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来说话。离开征管质量和效率讲改革、谈措施,终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征管质量和效率如何体现呢?谢旭人局长在全国征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执法规范。就是要把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该收的税一定要收,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有优惠政策的一定要落实,执行政策不偏不倚,既要实体合法,更要程序合法。二是提高征收率。这是现阶段检验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和管理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税收占当地gdp的比重和税收弹性系数。从目前情况看,税收弹性系数应大于1,但从长远看并不是说税收弹性系数越高越好。三是成本降低。既要考虑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也要考虑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既要考虑短期成本的降低,更要考虑长期成本的降低。这是税务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聚财为国,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如果改革后成本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加,那就说明我们的改革有问题。四是社会满意。完善征管体制,不仅带来税务部门职能的转变,监管的加强,更应该给纳税人带来服务的优化。我们重组业务,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征管合一、前后台分开的新的运行机制,推行一窗式服务和一户式管理,提供电子报税和电子缴款手段,种种的措施都是为了使社会和纳税人满意。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6篇

(根据录音整理,2008年5月7日)

同志们:

今年三月下旬,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在山东召开了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惠敏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税务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又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为了认真搞好我省国税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我们以现场观摩、学习、座谈的形式召开这次会议。两天来,同志们实地考察了肇庆、云浮两市国税局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并就如何更好地全面开展我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的座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就如何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体现了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廉政文化作为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发展、新探索,是关于廉政信仰、知识、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阶段的一种有效载体。廉政文化是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它塑造人的精神世界,陶冶人的道德情操,为构建和谐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作为从事国税工作的同志,要深刻理解国税廉政文化的内涵,要明确我们所强调的廉政文化是国税廉政 1

文化。可以这样理解,国税廉政文化,是以国税工作为基础,以国税干部职工为主要对象,以“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以文化为载体的一种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有利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实践,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广东国税的重要举措。全省国税系统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深入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结合实际,注重多样性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首先,要结合国税工作的实际。把营造依法、廉洁治税的浓厚氛围,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国税工作密切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体国税干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全体国税干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其次,要充分发现利用本土文化的优势。文化建设靠积淀、靠传承。千百年来,公正清廉始终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并在各地留下各具特色的“印迹”。这些各具特色的地方廉政文化的遗迹,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感召力,我们要善于发现、善于应用。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个是河源市纪委在连平举办的教育基地展出的“三十六字官箴”,既具 2

有历史意义,又具有现实教育意义。这“三十六字官箴”全文是“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另一个例子是肇庆的包公祠。大家都知道,包拯是我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清官,为官清廉、铁面无私。包公在肇庆任端州知府三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并留下“离任不持一砚”的廉政佳话。我举的这两个例子都是我们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生动教材。学习“三十六字官箴”,我们会联想到廉政对于修身、齐家、治事的重要。参观包公祠,可以使我们感受包清天的清正廉明。因此,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不要离开本土文化,要更多的结合历史上优秀的本土廉政文化,与当地的人文、历史结合在一起,搞好现实的廉政文化建设。

第三,要坚持求真务实,紧密联系实际。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挖掘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所具有的潜移默化、长期受益的作用,积极搭建廉政文化活动平台。要利用树立典型,创作廉政文学艺术作品,利用网络、影视、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形成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效果见微知著的多种廉政文化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倡导廉政风尚,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抓住本质,突出思想性,讲求实效

廉政文化建设有自身的特点、自身的规律。廉政文化建设重在解决思想意识问题,重在形成为政清廉及公平公正的执法观念。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干部职工的文化需求,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3

既要注重形式,也要注重内容,更要突出廉政主题,突出廉政文化活动的思想性,要紧扣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尚这一宗旨,注重挖掘优秀历史文化精华,借鉴和吸收优秀廉政文化成果,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大力倡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效率诚信和民主法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要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第一,增强廉政文化活动的说服力。我们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要倡导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一定要具有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要为广大干部职工所接受、所认同。切忌为搞活动而搞活动,把廉政文化活动变为生硬的教育活动、纯粹的娱乐活动。第二,增强廉政文化活动的亲和力。我们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应当是广大国税干部所喜欢的,能够积极自愿参与的,不能曲高和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既要有“阳春白雪”,又要有“下里巴人”,把高雅文化艺术和通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起来,要尽量多些“下里巴人”,以便于广大干部接受和参与。要突出时代性和国税特点,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多元化的文化需求结合起来,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国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个人修养、个人发展结合起来。第三,增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渗透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使廉政文化融入国税事业的各项工作之中,使廉政意识入心、入脑,在国税干部队伍中形成高尚的道德风尚、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正廉明的系统氛围。

四、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靠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靠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抓好。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协调,4

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在这里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组要负起牵头的责任,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组织协调。要积极主动向各级党组请示、汇报,调动各职能部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使廉政文化建设成为党组支持、部门参与、群众欢迎的一项活动。二是主动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三是主动参与活动。要多想办法,多出点子,把本部门的工作融入到廉政文化活动之中,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加强自身修养。

五、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国税文化建设的关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国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先行,推动整个国税文化建设。二是正确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部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千万不要以偏概全,要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整个党风廉政建设之中,以廉政文化建设推动惩防体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的开展。

第二,切实防止五种倾向。一是防止片面追求形式;二是防止死板生硬;三是防止一阵风,注意持久性;四是防止片面夸大廉政文化建设的作用;五是防止一刀切或一种模式。

第三,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省局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各市局要认真组织落实,抓住主题,扎扎实实搞好“三纪”(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通过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惩防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第四,加强沟通交流。要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5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7篇

【发布日期】2014-09-29 【生效日期】2014-09-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人民网

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要求,特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监督履职的体制机制

1.明确职责定位。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和执纪问责任务,维护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本院各内设部门、直属单位及所辖下级法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

2.聚焦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调整纪检监察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与人民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工作切实管住管好,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3.强化双重领导。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纪检组向同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和与同级法院党组沟通协商的相关制度。强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对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领导,健全下级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免必须经上一级法院监察部门同意的操作规程,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4.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与人民法院内设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工作体制,理顺派驻纪检组与内设监察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关系,建立与之相关的工作协助机制、物质保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好地形成监督合力。

二、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5.加强决策监督。通过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本院重大决策的检查监督,督促本院党组及其成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6.加强办案监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审判业务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将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与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法院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廉政制度规定,坚决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7.突出监督重点。将法院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努力探索派驻纪检组对同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党组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案件核查等方式,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督促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8.完善监督机制。结合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司法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司法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9.拓展监督视野。积极探索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不断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促法院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10.改进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工作,实现司法巡查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和各级地方法院的全覆盖。突出巡查工作的监督重点,改进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善巡查成果的运用机制,加大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不断增强巡查工作的监督实效。

三、深化正风肃纪的工作措施

11.坚持常抓不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各级法院及广大法院干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法院和法院干警进行认真整改;对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执纪问责,并将其中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12.注重制度约束。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的执纪监督力度,把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人民法院改进作风的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13.强化专项整治。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坚决整治少数法院干警“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的不良习气,切实解决少数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努力根治人民法院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痼疾。

14.加强审务督察。充分发挥审务督察在正风肃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对人民法院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实地查究、跟踪问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打造过硬队伍。

15.防止问题反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巩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取得的成果。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严防警车滥用、公车私用等问题再度泛滥;要深入整治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防止其成为违规开支的隐性来源;要抓住逢年过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动节日纠风工作,防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滥发补贴等问题重新反弹。

四、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16.突出查案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重点,尤其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有效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17.改革查案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要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法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同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报告。探索推行上级法院组织指挥下级法院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支持和督促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腐败案件。

18.加强线索管理。进一步完善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机制,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明确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核、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的处置标准及处置程序,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举报受理核查工作的实时监督和指导,防止线索处置随意化。19.加强惩戒把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建立对下级法院纪律惩戒工作的审核把关制度,对下级法院查办不坚决、处理不到位的案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还可将相关案件交由其他下级法院办理,或者直接提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20.坚持抓早抓小。牢固树立“严惩小恶,以戒大恶”的办案理念,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干警发生的轻微违纪行为,要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使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21.注重办案效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把依法依纪办案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程序意识,注重办案安全,加强内部制约,严守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帮助发案法院和部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五、发挥组织协调的助手作用

22.履行协助职责。认真履行协助本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工作职责,随时了解分析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经常向本院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

23.推动责任落实。协助本院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院级领导干部、机关各内设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逐级认领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看好自家门,守好自家人。”

24.细化任务分工。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将本院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承担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主动与中央和地方党委确定的任务牵头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5.强化倒查追责。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制定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健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人民法院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纪违法干警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

26.强化理论武装。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力争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上作表率,在维护党的章程和遵纪守法上作表率。

27.带头改进作风。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为民服务宗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纪检监察部门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28.提高业务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关的审判业务知识,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以更加科学的方式方法来完成自身担负的各项任务。

29.强化内部监管。健全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行为和业外行为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线索要优先核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对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

30.加强力量配备。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支持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健全人民法院内设监察部门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合充实办案力量,增配财务审计人员,建立纪检监察人才库,为纪检监察工作转换职能、聚焦主业提供组织保障。

纪检:关于廉政文化资源的共享 第8篇

一、档案、图书、情报实现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共性基础

1. 具有相同的性质。

作为承载社会知识的档案、图书、情报都具有相同的信息属性, 如可扩充性、可替代性、可传输性和可共享性。它们记录人类发展的脚印, 展现千变万化的大千世界, 捕捉最新的发展动态, 推动社会不断前行, 在共同来源于社会的同时又共同服务于社会。

2. 具有相同的存储载体。

档案、图书、情报都在存储着人类的知识信息。知识信息本身不是物质, 它必须依赖于物质载体才能存在。纸张、光盘、胶片等物质载体, 将完成知识信息长久的留存于人类的任务, 它们是信息资源必不可少的共同存储载体。

3. 具有相同的管理手段。

相同的管理手段, 有利于统一制定相应的制度标准, 为集成共享创造条件。档案、图书、情报在管理过程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都要经过收集、整理、存储等项工作, 最终达到快速、准确的检索, 及时提供利用。

4. 具有相同的服务对象。

档案、图书、情报信息资源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满足不同利用者的需求。归根结底, 它们都在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行各业的发展、建设提供信息服务。

二、档案、图书、情报实现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优点

1. 可以避免资源浪费。

档案、图书、情报实行信息集成共享后, 在统一的管理系统中, 可以综合考虑各个要素, 达到优势互补, 避免重复劳动, 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 便于档案、图书、情报部门之间的融合。

创建数字化网络化信息中心, 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平台, 让人们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打破地域限制, 便于档案、图书、情报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 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从而达到在本质意义上融汇信息的网络化、思想的现代化、方法的技术化和管理手段的自动化。

3. 有利于满足读者利用需求, 提高利用效率。

在信息社会, 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不再停留在单一的层面上, 他们对信息资源的需求更全面、多角度、系统化, 并在最短的时间里查找到全、新、准、精的信息资源, 而档案、图书、情报信息集成共享将会满足这一愿望, 利用者可以在信息综合平台上便捷地获取古今中外方方面面的最新、最全的信息资源, 大大提升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档案、图书、情报实现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保障条件

1. 国家的重视与支持, 是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先决条件。

近年来, 我国一直非常重视信息化建设, 在《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 明确指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方针是: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深化应用、务求实效, 面向市场、立足创新, 军民结合、安全可靠。这充分体现出国家对信息资源的重视程度。应该在国家的层面实现档案、图书、情报信息资源集成共享, 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 明确管理标准、检索语言和规范统一的整理方法等, 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网络有机结合起来, 做到实用、安全、优势互补, 制定统一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为档案、图书、情报的集成共享、互通互联创造条件。

2. 国际对信息资源的重视, 是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推动力量。

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资源, 尤其发达国家认为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是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2000年4月, 第24届图书馆系统研讨会议提出:越来越多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会创造更多的机会来增加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之间的合作。2003年, 加拿大的档案馆与图书馆共同建立了一个虚拟社区, 用户可以通过这一虚拟界面全方位地获取所需信息。这些关于信息集成共享的研究与实践将对我国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力。

3. 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是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支撑。

信息技术下的集成共享, 提倡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融合而是一种数字化的网络环境下的融合。高速发展的信息网络时代, 打破了传统技术条件下地域、时间和行业限制, 使得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在技术上成为可能。对科学和研究人员来说, 信息需求是多层次的, 他们需要关于某一领域的较系统的信息, 其中包括档案信息、图书信息和情报信息。

4. 高素质的后备人才是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的有利保障。

我国的教育院校为档案、图书、情报的集成共享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我国档案学教育以前属于历史学门类, 如今划归信息管理学科, 许多高校都将档案、图书、情报专业合在一个院系。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学科目录中, 把档案、图书、情报作为一级学科, 列入管理学门类。由此可见, 后备人才力量的综合能力强, 理论上系统掌握了三大门类的系统知识, 为优化档案、图书、情报信息资源集成共享积蓄了力量。

参考文献

[1].余敏.浅谈高校图书、情报、档案一体化.四川档案,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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