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精选12篇)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1篇
西营镇中心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组长:谢珉
副组长:李爱国 陈德安 汪义春
成员:詹重海 张忠林 李天娥 樊宗喜 各班班主任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一年10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政策: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
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和镇政府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公示受补助学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财务处存档。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2013年10月27日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2篇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发放方案
(2014年)
石场乡中心完全小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发放方案
(2014年)根据金沙县教育局2014年10月20日《关于追加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预入住寄宿制小学,现有学生830人。根据上级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总体安排,按比例分配给我校50人。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共计 50000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文通
副组长:何宣洪 王子容
成 员:蔡德宽 施鹏博 陈天寿 马忠平及各班班主任老师。
三、补助对象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3篇
关于发放寄宿生营养膳食补助的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认真完成了2014年春季学校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生活补助人数标准:
2014年春季全校寄宿生240人,县政府、教育局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共120000元,每人标准500元,主要用于改善学生的生活。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资金落实发放对象。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核程序。
为了严把学校审核发放关,确保审核发放程序公开透明,真正让住校的寄宿生享受到政府的关爱,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认定发放的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班主任进行审查、上报学校后经财务室统一制出《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花名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批示,由财政部门下拨专项经费。
三、公开发放。
在所有程序结束后,学校在发放前一周通知寄宿生家长亲自到校领取,发放时学校分管领导到场指导监督,会计负责发放现金。发放时一律由家长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证件号码、家庭住址、与被领取人的关系方可签字领钱。情况特殊家长不能亲自领取的,由学生持监护人有效证件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本人领取。发放结束后将《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表》复印一式两份上交县教育主管部门。
总之,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是县政府和教育局对我校学生的特别关爱,作为落实这项政策的实施者我校领导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让真正寄宿生受益是我们的职责,是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具体措施。
补助下发后,我校领导和班主任通过和学生座谈,调查家长,都十分感谢政府和县教育局对农家孩子的厚爱,让他们不仅住讲舒适,而且吃也能讲营养,从而大大的改善了寄宿生的生活现状。
应县金城镇中学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4篇
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根据县教科局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校外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全日制制小学,现有学生215人。根据上级寄宿生补助的总体安排,按比例分配给我校12人,每人500元,共计6000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校外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伟
副组长:钱科端涂国秋
成 员:邓顺海陈先文蒲昭祥钱科玉沈长建
项德富肖世宇晏贵德白梅廖其美 张群
三、补助对象
(一)本次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校外寄宿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校外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6、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后勤的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校园广播等
形式,对贫困校外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茶山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5篇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 张忠贵
副组长: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肖佑何 何伟峰 钱春雷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张忠贵 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 x 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6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2人 一(2)班:12人 一(3)班:12人
二(1)班:16人 二(2)班:18人
三(1)班:14人 三(2)班:16人 三(3)班:16人
四(1)班:16人 四(2)班:16人 五(1)班:16人 五(2)班:18人 六(1)班:10人 六(2)班:18人
桂林小学:11人
大群小学:19人
前进小学:14人
板桥小学:56人
五柱峰小学:40人
总合计: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6篇
实施方案
许堡小学
2014-2-28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军信
副组长:杨淑敏
成 员:赵娟娟 赵晓岚 丁钰丽 张亚萍 杨淑敏 王慧春 刘晓慧 牛平霞 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7篇
(春季学期)
为贯彻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松财(行)专〔2014〕5号)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的学生;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的学生;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
7、军烈属子女的学生;
8、农村独生子女及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学生;
9、对违法生育家庭的学生,要在其父母落实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后的学生;
10、财政供养人员的子女因灾因病返贫家庭的学生;
财政供养人员的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卫(迓驾完小书记、校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向庆(迓驾完小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丽(迓驾完小副校长、工会女工委员)
成员:杨武锋(迓驾完小总务主任)
华俊(迓驾完小政教主任)
姚伦挺(迓驾完小教务主任、支部委员)
莫军冲(迓驾完小财务人员)
肖志勇(迓驾完小教务副主任)
阳广迅(迓驾完小少先队辅导员)
杨伟(迓驾完小护校队长、综合教研组长)
石连花(迓驾完小文科教研组长)
刘琴艳(迓驾完小理科教研组长)
曹太祥(迓驾完小财产管理员、工会委员)
蒋尚书(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欧桂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由杨武锋具体负责,莫军冲协助。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卫(迓驾完小书记、校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向庆(迓驾完小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丽(迓驾完小副校长、女工委员)
吴有斌(迓驾村书记)
吴廷海(十里村书记)
莫长江(青山村书记)
杨淑芳(迓驾镇居委会主任)
成员:杨武锋(迓驾完小总务主任)
华俊(迓驾完小政教主任)
姚伦挺(迓驾完小教务主任)
莫军冲(迓驾完小财务人员)
肖志勇(迓驾完小教务副主任)
阳广迅(迓驾完小少先队辅导员)
邓文才(迓驾村学生家长代表)
吴锋(十里村学生家长代表)
郭卫(青山村学生家长代表)
龙素碧(迓驾镇居委会学生家长代表)
欧桂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滕玲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校长室,由向庆具体负责,杨武锋协助。
五、补助标准
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松财(行)
专【2014】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402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总计20.1万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4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6人一(2)班:20人
二(1)班:23人二(2)班:26人
三(1)班:43人三(2)班:42人
四(1)班:26人四(2)班:31人五(1)班:37人五(2)班:34人六(1)班:35人六(2)班:34人
六(3)班:35人
总合计:402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总务处,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10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迓驾镇中心学校或松桃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迓驾镇完小
2014年5月25日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第8篇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在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家庭的两补卡上,受助学生的家长在收到补助金后,填写反馈卡交到学校存档。2011年,我校共有230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5000元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9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按照教育局下发的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2012年春季、秋季补助金评比和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具体报告如下:
我校自从有住宿生开始,学校领导就积极响应服从上级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和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保障了寄宿生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经过班子会研究通过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这项工作有据可循。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校的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发放做到了实事求是,把每一份补助都发给了最需要的困难学生,2012年春秋补助我校做到了足额发放,不均摊,不截留。住宿生人数上报一切属实,坚持不多报一人,不漏下一人,受补助的学生均符合困难寄宿生的基本条件,为了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每次评审出的受补助学生名单都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建档立卷,申请表、汇总表,发放名册一应俱全,在补助款的领取上,实行学生家长签字,家长亲自领取的方法,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总之,我校校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财务清晰,资助档案完备,把补助金发放给了真正需要的困难寄宿生。
秦家屯镇中心小学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自查
秦家屯中心小学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10篇
汇 报 材 料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和《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泗财教字【2011】22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春季(学期)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现已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为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醒(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辉、陈邦陵、刘言臣(副校长)
成员: 张成良(办公室主任)
徐存良(教导处主任)
魏明礼(总务处主任)
岳辉(总务处副主任)
仇继坤(工会主席)
王庆海(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工作,日常工作由张成良、魏明礼两位主任负责。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中学简报》、班会等不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印制《泗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班,班主任一份,班级一份,在三、严格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的规范,是政策落实到位的保证。为切实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严格规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流程,我校 班内宣读学习,再在教室张贴,并通过电话、家访等方式向家长宣传。
制定了《泗县草庙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中学简报》专刊,将此项工作流程,宣传材料、上级文件、补助名额下发到各班,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四、严肃操作纪律
为确保贫困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学校严格督查,发现有减免政策不落实,真正贫困学生得不到减免,而减免的学生不是真正贫困家庭,个别班级擅自将“学习成绩好”作为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费条件之一的,不按学校操作规程擅自变更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班主任责任。
五、及时公示
在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上报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将全校享受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和基本情况,分两次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六、材料汇总
严格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整理材料归档。特别是《申请表》要与个人户籍信息、家庭粮补卡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信息反馈表》一定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塞责,严防因粮补卡信息错误导致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无法发放的情况出现。
总之,在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上,我校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现在,我校秋季享受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的141名同学已陆续领到生活补助费。
泗县草庙中学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11篇
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秋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16人,每人500元的发放8人,每人350元的发放8人,2014年春季追加8人,每人发放150元,2014年春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26人,每人发放500元。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 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校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教育局财务股,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学生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每个学期都集中获得补助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家长对学校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第12篇
为做好今年秋季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实施办法:
一、成立祖楼初中2010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领导组,朱友彬校长任组长。
二、召开领导组成员及班主任会议,学习萧县教育局教【2010】59号文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工作程序:
(一)公开补助作息。学校通过班会、宣传栏等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名额、申请补助程序、评定程序等。
(二)学生个人申请。以班为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组织学生互评打分,班主任核实情况,校评审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
(三)班级、学校评审。班级评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经验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学校、部门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西营镇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相关文章:
滨州小营镇中心卫生院12-24
大营镇中学团员管理制07-13
大营镇上半年工作报告01-14
三营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安排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