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2024-08-19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精选6篇)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1篇

高技能人才“十二五”培养规划

(讨论稿)

人资(通)12--000 高技能人才是企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企业转型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是公司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快培育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培养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目标,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知识和技能提高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2、工作原则

2.1坚持“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2.2坚持“重实际、重实效、按需培训”的原则,使技能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效果;

2.3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 的原则,实行技能提升与岗位复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持有证书作为使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2.4坚持“服务企业生产、服务全体员工”的原则,更新培训工作服务理念,探索人才创新培养方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的培训思路,通过深入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培养引进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目标到“十二五”末:

——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大幅度增加高级工总量,增加各类高技能人才??人,使全公司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人,高技能人才占生产工人的??%以上,高、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结构渐趋合理。

——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技能人才队伍,选送外培训高技能人才??名,培养???名具有企业特有专业特色、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引进紧缺急需型高技能人才??名,其中引进高端技能型人才???名。

——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立??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基本形成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良好环境。畅通高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开发职业技能教育,全方位贯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公司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占工人队伍的比例提升10%左右,技师及以上等级提升6%左右。

三、实施八项工程

1、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为培养造就一批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今后两年在全公司评选表彰??名“技能大师”、50名“首席技师”、300名“公司技术能手”,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各专项技能的拔尖型高技能人才。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对“技能大奖”、“首席技师”、“公司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他们当好刻苦学习、岗位成才的带头人,带动我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待遇,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

2、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工程。结合我公司生产及产业发展特点,每年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良好的条件吸引高技能人才来企业工作。积极利用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有利条件,同步引进专门的高技能人才。定期组织用人单位到其它大型企业,积极引进我公司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缓解我公司企业、行业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短缺的局面。建立浙江公司高技能人才网,在浙江人才网开辟高技能人才专区,收集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在高技能人才集中的地区建立联系点或工作站,为用人单位与高技能人才提供有效对接。积极发挥人力资源中介的作用,多途径引进高技能人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制定优惠引才政策。(公司人力社保厅、公司委组织部牵头,公司经信委、公司国资委参加)

3、实施职业院校发展行动工程。结合我公司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支持高职院校突出专业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实用技能训练。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到2013年全公司技工院校达到80所,其中高级技工院校和技师学院20所,在校生数15万人,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扩大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面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在现有12家公司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上,新建3-5家,重点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技能实训,对经实训并通过考核鉴定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培养1000名达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一体化”专业骨干教师,开通人才绿色通道,聘请一批优秀的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职业院校的技能实训指导教师。公司财政对公司级重点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公司教育厅、公司人力社保厅牵头,公司发改委、公司财政厅参加)

(五)实施技能人才培训校企合作工程。鼓励校企“联姻”,采取“订单式”培训,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训校企合作对接工程。各地要搭建校企合作对接的信息沟通平台,定期召开学校与企业见面会,及时收集、发布学校、企业的合作意向和需求信息。各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每年要制定校企合作计划,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正常运转。相关企业要积极发挥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优势,与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全公司每所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500人次以上。各地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要优先支持开展半工半读的职业院校;对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公司人力社保厅、公司教育厅牵头,公司国资委、公司经信委、公司财政厅参加)

4、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根据我公司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每年确定一批紧缺型职业(工种),全公司培养10000名高技能人才,其中公司本级培训5000名。通过财政补助、企业和个人分担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根据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和工作绩效,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出资培养单位给予补助。(公司人力社保厅牵头,公司国资委、公司经信委、公司财政厅参加)

5、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以上企业,到2013年在全公司建立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各地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通过师傅在生产岗位上的“传、帮、带”,培养一支能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在关键岗位解决疑难问题、传技带徒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优秀人才。(公司人力社保厅牵头,公司国资委、公司经信委、公司财政厅参加)

6、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推进工程。积极探索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评体系,研究建立以职业院校学生为对象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大力推行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制度,在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开展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工作,为高技能人才的流动和企业引进国外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制度,对获得我公司高级以上紧缺职业(工种)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予以减免鉴定费用。(公司人力社保厅牵头,公司教育厅、公司国资委、公司经信委参加)

三、主要措施

1、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分解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使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充分体现,企业高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培训体系基本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规范,高技能人才总量显著提高,人才结构明显改善。

2、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坚持“高端引领、内涵发展、特色培训、多元技能”的培训工作思路,认真总结现阶段培训经验,进行培训课程优化设置,加强实训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实训和鉴定设备,不断提升培训设施条件,实现鉴定职业的对接,切实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加快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

3、加大培养力度。

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操作熟练又懂理论的复合型的高级人才队伍。

3.1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2开展以实业制造为核心课程的轮训,学习实业制造理论、操作技能、企业经营战略等知识,并把学习各种知识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专题研究和讨论。

3.3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举办的岗位任职资格基本技能培训、考核。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改造、应用,进行新知识、新技能超前性培训。

3.4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的组织技术工人参加岗位技能培训,落实技能人员进行岗位复训。

3.5邀请企业内外知名专家、教授进行讲学。针对生产加工难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3.6组织岗位操作能手到同行业单位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实地接受体验式培训,开拓视野。

3.7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技能人员参加“3+3+3”等培训,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支持。3.8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重点围绕主体工种,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4、选聘优秀内训师

建立一支适应教育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育培训师队伍建设,选聘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治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对培训师加强教育培训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讲课水平和培训质量,为教育培训提供师资保障。

5、构建成长新平台

通过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活动,推动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为领衔,建立首席技师工作事,带动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从技术攻关、授艺带徒、培训成果、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评选。对成绩突出的优秀工作室予以奖励。深入推进“树一名能手,带一个团队”等活动,鼓励技能大师悉心传艺、热心带徒,让高技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6、完善评价机制

建立公司人才培训信息库,把员工接受培训情况,有何特长、技能进行登记,并把每名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坚持以能力为导向,以岗位业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管理,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建立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大力发掘技能人才掌握的绝技绝活、先进操作法进行专项能力认证,为掌握绝技绝活、先进操作法的技能人才。

四、工作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加快我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为推动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公司委组织部、公司人力社保厅、公司发改委、公司经信委、公司教育厅、公司科技厅、公司财政厅、公司国资委、公司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社保厅)。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本地重大人才工程,作为地方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切实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宏观指导;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行动计划实施的具体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教育部门负责扶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切实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高技能人才发展所需资金,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发改、经信、科技、国资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全公司职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调动职工学习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

1)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公司培训组织体系建设。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培训责任方面强调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率先垂范,成为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楷模,感染和带领员工掀起学知识、学技能的热潮。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提供政策、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部提供方法、制度。各部门负责落实本业务范围的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班组园地、班组学习、KOA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楷模的先进事迹,在全公司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和求知好学的氛围。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良好氛围。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我公司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术创新、爱岗敬业和岗位成长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3)确保培训实效

在充分进行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教育培训方式的创新,建立员工培训评估机制,精心组织,保证员工培训效果。

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努力开创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2篇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农业产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记忆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优势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全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到“十二五”期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积极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

加快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教育中心,各民办职工培训学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各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和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硬件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四)加快技工院校建设

力争1-2年的时间内,在我县原有职业高级中学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所综合性的高等技师学院,通过重点建设,使我县的技师、技工院校成为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承担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生产实习指导老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适应我县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五)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

各行业、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的标准,指导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定期向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统计。

(六)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强化自主培训功能,依法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履行培训义务。各类企业应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济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主管部门和技能人才工作部门的监督。继续办好已有的职工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创办职业学校,加强对全体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继续培训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职工学习技术,岗位成才。职工经企业安排参加培训期间,应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足额用于职工培训,其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应不少于职工教育经费的50%。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全面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县乡两级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今后,企业在进行发改、科技项目申报

时,应同时编报与项目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七)通过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

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技术比武活动,营造比学技术、争当能手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选拔急需的各种高技能人才。在各类竞赛中名列前茅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或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八)组织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动员与组织青年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通过组织技能竞赛、评选表彰青年岗位能手等措施,激励、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学技成才。

(九)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在全县选择1-2家企业进行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可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对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进行考核。企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国家题库的考核内容作30%的调整。考核合格的,根据企业要求,可按规定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出具统一的考核成绩证明,并列入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对在技能岗位上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技

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试点企业按高级工标准组织的技能竞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应知、应会均合格的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试点企业5%的各等级优秀技术工人可提前3年参加高一个等级的考核。

(十)加快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评价实施上,坚持行政督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

(十一)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分布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十二)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

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考评,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采取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实行社会化鉴定。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技师考评,可采取企业内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鼓励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技师考评。

(十三)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解决技术难题、完成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职位,充分发挥其技能带头作用。积极推行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平台,为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十四)充分发挥政府奖励导向作用

县乡两级政府应建立规范有效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五)建立健全技能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业绩贡献得到使用、晋升和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以技能人才技能等级工资贡献等因素,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其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内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已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应为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办理相应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经企业职代会通过,企业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年金标准可适当高于本企业平均水平。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若单位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期退休,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

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形式给予奖励。

五、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十七)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统筹工作

进一步强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业接受培训的权利。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提取的费用中一半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及未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县政府应全额统筹该项提取,由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并收其中的一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统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同时,劳动保障、国有资产监管、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

(十八)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

县乡两级政府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评选、师资、竞赛、考核和奖励等。县乡财政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时,应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中,要有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重点建设技工学校,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九)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奖励工作。城乡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技工学校教育,具体比例由县乡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并适当向技工院校教育倾斜。

六、切实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宣传(二十)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

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客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成立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贸、财政、国资、地税、物价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参加的县

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高技能队伍人才建设的具体工作协调,要紧一步 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广发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二十一)认真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县各部门、企业要按照本规划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国有资产监管、发展与改革、财政、中小企业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十二)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3篇

创新理念, 服务发展, 做好人才培养计划

高技能人才是指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从职业资格评价体系来说,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高技能人才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其关键是要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并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对高技能人才需求进行调查分析, 掌握西部地区对人才在需求量和需求层次方面的情况。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组成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指导委员会, 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 协调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西部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实施

培养目标深入学习领会《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新理念, 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 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 形成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把西部地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实施对策根据西部地区产业需求的特点, 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立体式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着力培养与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 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宏观引导, 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政府的义务, 只有政府从宏观层面上予以积极的引导和推动, 才能使高技能人才培养朝着正确的方向科学有序地前进。应尽快制定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 使西部职业院校在经费筹措、办学自主权、招生就业等方面更具有特色。还要规范就业市场, 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并引导、促进企业积极参与高职院校办学, 为职业院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在出台保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 要极大地调动社会力量办教育的积极性。可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 对企业急需的紧缺工种技能人员、高技能人才实施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予以引进等等。还应引导用人单位重视技能人才培养, 建立激励机制, 把参加技能培训和技能水平提高同分配制度结合起来, 从而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

科学利用, 做好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 (集团) 、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 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合理布点, 建立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联合同一区域共同出资建设实训基地, 实现资源共享, 可以统筹资源、资金, 合作建设实训基地, 实现互补互助, 以满足实践性教学的需要, 同时又能提高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科学管理, 定期指导和检查。要做好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明确岗位职责并做好分工, 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完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地运行管理机制, 拓展实习实训基地功能, 加强生产性和虚拟、仿真型实训条件建设, 创设愈加真实的工作环境, 让学生能够完成与典型工作任务一致的学习任务。

专兼结合,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师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职业资格制度、聘任制度等各种有效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参加生产实践, 同时鼓励和吸引企事业专家及特殊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重视教学骨干培养, 积极引进人才, 鼓励和支持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和兼课, 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 通过院校间互聘、联聘等途径, 使教师能够合理流动。教师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受聘的机会, 进行校际、地区间的交流和学习, 提高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 获得更好的发展。鼓励专业教师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企业实践, 做好毕业生回访及指导学生定岗实习, 带回企业的新理念。构筑相应的平台, 加强不同职业院校教师之间教学方法等的交流与共享。

整合资源, 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集团组建西部职业教育集团, 可由若干个有关的职业院校组成联合体, 也可由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共同参与形成产学研联合体。制定集团财政运作规范, 建立集团的财务运筹中心和运行网络, 确保所建集团的经费运行及财务运作的合理、有效。建立财政管理、监督机制, 并保证经费正确使用, 实行财政投入重点倾斜。建立领导和决策机构, 承载整个集团的领导、决策和运营等功能。要组建相应的专业团队, 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的各项管理章程, 细化集团内各成员间具体的合作内容、职能分工以及利益分配, 增加集团成员对合作结果的可预知性, 减少合作的不确定性, 从而增强集团成员的合作动机。职教集团组织的目标、外部环境、组建模式三者之间的协调程度是组织效应大小的基本条件, 也是集团生存的前提。

辐射带动, 注重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具有一定的社会开放性, 可以面向市场需求, 面向一定行业 (企业) 开展有偿培训, 并提供技术服务, 使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得到有效的利用, 同时使投入资金及时回笼。在开展社会培训、考证、鉴定、技术咨询和参与技术服务的同时, 可以紧贴行业人才需求实际, 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更有针对性地开展, 带动教师技术研发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形成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 从而使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加优化, 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同时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进程中, 西部地区高职院校能够资源共享, 扩大受益面, 从而发挥良好的辐射作用。高职院校还可联系企业或相关部门成立社会服务机构, 强化社会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实施西部大开发, 对国家繁荣昌盛、民族安定团结、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综合国力提高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提高西部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促进就业, 改善民生, 就必须因地制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努力培养满足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摘要:针对西部人才需求实际, 提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引领下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实施对策。文章指出, 要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 做好实训基地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打造职业教育集团, 注重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关键词:人才规划纲要,西部,高技能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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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4篇

1行业发展滞后,个人成长空间大

近三十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是沿着开发——消费——交换轨迹发展,因此,处于房地产交换环节的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呈现出企业规模小、专业人才匮乏、员工素质低下的局面,这不仅给本专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更为本专业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生时代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实践可以帮助他们将来坦然面对职场、面对社会激烈竞争,同时也可以满足行业对人才快速成长的需要。

2专业分工明确,方向性强

根据房地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本专业主要是面向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输送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定位于房地产中介行业一线的置业顾问、二手房业务员、房地产估价员三大目标岗位。虽同属房地产中介行业,专业基础平台相近,但业务能力要求差异明显,如置业顾问岗位侧重于良好沟通能力和产品推介能力,需要较好的职业气质和相当的亲和力;而估价员工作则侧重于估价资料的搜集、分析、筛选和估价方法的灵活运用,需要较高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学生个体具有不同的潜质,适合不同岗位的发展,因此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学生尽早进行自身条件分析,准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

3企业规模小,创业门槛低

现阶段中介服务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综合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因素,创业的门槛相对较低,这极大地提高了本专业学生创业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学生尽早认识行业现阶段发展的有利时机,激发同学们的创业热情。

二、职业生涯规划为主线的人才培养实践

1整合校内资源,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实践

职业生涯规划是以心理开发、生理开发、智力开发、技能开发、伦理开发等人的潜能开发为基础,因此本专业职业生涯教育紧紧围绕学生的潜能开发全过程、全方位地科学展开。

(1)全过程。本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实施的始终,五年的周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二年级为第一阶段,即基础期,工作中心在于帮助学生轻松走出新生的心理迷茫,完成心理调适,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加强常规教育,注重个人行为习惯的养成,为走上职场打下基础;定期地开展专业引领,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和职业意识;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实践。三四年级为第二阶段,即规划期,工作中心在于引领学生客观地分析自我,科学地构建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此时学生日渐成熟,且进入了专业课程的学习,随着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各项实践课程的有序开展。学生的专业意识和职业意识逐渐增强,利用三年级的认识实习广泛接触行业的有利时机,引导他们编制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职业方向,四年级专项实训时更进一步认识职业岗位,体验并调整自己的职业方向。同时引导同学抓住校内外、课内外的学习、实践机会,结合自己的职业方向,有目的、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此时的寒暑假实践则由低年级的社会实践提高为专业实践,要求同学走进房地产中介企业进行调研,协助参与企业的实际工作。五年级为第三阶段,即实践期,为期一年的毕业实习是职业生涯规划最好的实践期。学生根据自己的规划在各自岗位上实践自己的职业理想,教师针对其在工作岗位上出现的心理上、业务上的问题及时地加以指导,使职业生涯规划能够顺利实施,或调整后加以实施。

(2)全方位职业生涯规划涉及心理、生理、智力、伦理等多方面的潜能开发,需要进行职业理想教育、行业发展动态介绍、职业潜能分析、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与技能培养、方案编制与实施,应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位教师所能完成的工作,它需要整个教师团队达成共识、长期协同努力。专业教师充分贯彻职教改革的理念,在理论教学中大量开展如房产项目测绘、房地产市场调查、角色扮演模拟售楼等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利用课堂由浅入深地培养专业技能、渗透职业意识。职业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潜能分析,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学校教务部门通过举办技能大赛、学分积点讲座、选修课等方式来开阔同学们的视野、拓展职业能力。班主任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作为班级管理的首要工作。全面开展以职业生涯规划为载体的班级管理,结合学生的成长历程,逐年制订班级规划,有计划、全面地开展主题班会、职业理想教育等系列班级活动。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学生社团等则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咨询、素质拓展、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来提高同学们的基本素养。全校各部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全方位贯彻落实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养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2立足专业,学生人人行动,设计职业生涯规划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有不少同学积极编制职业生涯规划并参加各类比赛,但因为是自愿参加,这项工作只是吸引了部分积极上进的同学,未能在全体同学中广泛推行。因此,本专业对认识实习环节进行了改革,将一周的认识实习延长至两周,将原来的建立专业基本感性认识的教学目标进行了延伸,要求在建立专业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教育与指导,让每位同学带着任务去实习,在参观企业、听讲座、与专家交流的同时多一点对自己潜能的分析、多一份对未来职业的思考,最后再利用实习结束前半天时间在班级组织同学们交流各自的职业生涯规划,共同讨论,相互促进。这样不仅提高了认识实习的积极主动性和综合效果,而且让每位同学得益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真正参与其中,明确了职业目标,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

3借助外力,企业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引领和指导

依托社会办职教是本专业长期的办学理念,同样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也充分发挥了社会的力量。在校专业教师介绍专业概况、行业发展、目标岗位、学习方法、职业能力等,请企业专家分专题分层次地来校举办讲座,定期对学生进行专业引领,先后举办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营销操作实务、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服务礼仪等多场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专业认识。在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期间,企业专家更是义不容辞地扮演学生职业发展的引路人角色,指导学生开展职业规划的实践与调整。

4创业教育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提升和飞跃

(1)利用课堂开展创业教育

利用德育课、班会课分析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同学们的创业意识,结合专业特点介绍房地产中介相关企业成立的条件,强调市场营销知识为创业的服务功能,用先进的营销理念指导同学们分析市场前景、学会寻找创业的项目,储备创业知识。

(2)举办创业计划大赛,点燃同学们的创业火花

在学习市场营销课程后。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加深同学对创业的理解,鼓励同学们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走入市场、搜集资料、分析市场,人人编制自己的创业计划,并在校级的技能大赛中进行创业计划专项比赛,对优秀的创业计划给予宣传表彰,培养同学的创新能力,激发创业欲望。

(3)学创业典型,积蓄创业能量

本专业毕业生中拥有一大批优秀创业典型,他们是在校生的楷模。一方面学校大力宣传这些优秀毕业生努力奋斗的先进事迹和创业精神,另一方面聘请他们为本专业长期兼职教师,与同学近距离交流,充分发挥榜样的感召作用,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为创业积累能量。

(4)鼓励同学参与创业实践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5篇

《规划》明确了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公平公正、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四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五是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

为确保高技能人才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支“铁军”, 我国将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 以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 通过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政策, 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度提高、使用效能明显增强。

为实现这一目标, 《规划》提出, 将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一是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二是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为重点,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三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 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四是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重点, 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五是以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 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六是以完善制度和落实政策为重点, 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七是以强化技术支持为重点, 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立法, 完善培训鉴定配套规章制度, 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八是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政府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0 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5.10) 第6篇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广西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高技能人才总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15年,全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420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6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3%左右。到2020年,全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00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左右。

——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形成与广西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到2020年,全区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比例大致为45 ∶ 30 ∶ 25。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高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升。通过有针对性的培养和锻炼,使高技能人才的学习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努力造就一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等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日益完善。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到2020年,建成50个左右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建立5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和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系统。

——高技能人才开发环境不断优化。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个人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贯通,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为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从现在起到2020年,广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是:

(一)健全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规划和组织协调,做好需求预测工作,确定本行业重点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实施计划,提出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推动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强化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开展技术攻关、岗位练兵、技术交流等活动,培养一批技能带头人。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开展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现有优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快建设一批门类合理、布局得当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完善评价选拔机制,促使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基础、以工作业绩为导向,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建立标准题库配套齐全、组织实施规范有序、培养评价使用相互联动的评价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行业和教育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鉴定程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和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推动职业技能鉴定科学化、规范化。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统筹组织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拓宽技能人才选拔渠道。

(三)落实以用为本方针,提升高技能人才能力素质

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发挥高技能领军人物在重大生产决策、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等支持。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参加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培训的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企业行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层次发展通道,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出访考察活动,引导高技能人才立足本职,钻研技能,提高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发展。

(四)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

以市场配置人才为基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高技能人才规范有序流动。消除城乡、区域和所有制壁垒,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完善劳动合同、人事争议仲裁、人才竞业避止等制度,维护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探索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办法,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合有关产业、行业部门,按行业、职业类别和技能等级水平,定期系统评价技能人才不同阶段的供求关系和合理流动,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制定完善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加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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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扶持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

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使职工获得与其职业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相适应的工资和待遇。探索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完善高级技术工人技能津贴制度。加大对技能创新成果的评价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将有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纳入优秀专家管理服务范围。鼓励企业采取岗位津贴、专项奖励等激励措施,增加高技能人才的收入。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为包括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

根据广西实际,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优化和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竞赛获奖直接晋升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规范。研究制定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通过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及时准确获得高技能人才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岗位)需求预测和定期发布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有效培养和合理流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分层次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台。

(七)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并对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下属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鼓励社会各界、海外人士、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培训等综合系列服务。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三、重点工程

(一)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紧紧围绕我区千亿元工业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尽快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增加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存量,适应我区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对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采取地方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的办法,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到2020年,引进和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技师和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产业工人分别达到1万名、5万名和150万名以上。

(二)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

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对70万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库区移民、华侨林场职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学员,在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依托现有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一批适应不同层次培训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城乡青年及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

引导、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岗位需求和职工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和在岗职工的岗位技能;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应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新录用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30天。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全国技术能手,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通过政策、资金和人才扶持,为技能大师开展技能研修、技术攻关、技艺传承等活动创造条件。到2020年底前,建成50个左右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国家级15个左右,自治区级35个左右,基本形成覆盖我区重点行业企业和地区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

(五)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

以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为契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依托我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统筹开展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开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建成20个左右、50个左右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六)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师资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同时又能指导生产实习的“双师型”教师。对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开展以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新工艺为主要内容的示范性高端培训。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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