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

2024-09-21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精选6篇)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 第1篇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ZJG-A4标

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精神,规范本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各施工队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达到各项工程建设零事故、争创省级“平安工地”示范点的目的。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A4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A4标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处 罚

第一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项目部对施工队进行处罚,每例处罚100元:

1.未按规定设置配电房、配电箱、开关箱的;电箱破损严重、无盖的,违反用电程序的,未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的;

2.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的(包括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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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的。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安全教育而私自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2.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绝缘鞋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3.酒后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如为高空或起重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4.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处处罚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5.边坡、基槽、基坑等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按规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复查不合格的加重处罚,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6.现场脏乱差的,没有及时清扫的对施工负责人给予100元处罚。

第三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或开机时擅自离岗的处罚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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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3.氧气、乙炔使用过程中(瓶间距5米以上,作业点与瓶距离10米以上)距离不符合要求,每项次罚款100元,禁止使用燃气瓶,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4.禁止使用竹梯、木梯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第四条 其他

1.在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样处罚1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2.在施工区域内,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一次处罚5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发现破坏标志标牌、安全防护措施的一次罚款200元,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4、由于施工队不文明施工方式、方法造成经济损失或侵权伤害的,由施工队承担相应赔偿损失,项目部视情节严重对施工队负责人处罚1000-10000元;

5.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如不能按时参加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的需提前一天向项目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人代表参加,如未申请就缺席的,项目部将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100元/人次。

6.在项目部每月的考核评价中成绩较差的施工队根据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的处罚,由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第五条 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对所属施工队处罚2000元;再次发生按人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2.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对所属施工队处罚10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3.对于轻、重伤及全残的鉴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第六条 对同一原因项目部开出三次工程业务联系单,施工队仍未做出整改的视情节严重对所属施工队处罚1000元以上。第七条 在监理、业主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问题,处罚金额翻倍。

第八条 由于施工队不良施工行为造成媒体曝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处罚金额翻倍;严重影响公司名誉的加重处罚。第九条 对各施工队在施工期间由于安全、质量等管理不当,造成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司信誉等级扣分的,每扣0.5分对所属施工队罚款10000元,再次扣分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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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授权项目部安全部监督执行。执行以工程业务联系单一式三份(项目部、施工队、项目部计合部各执一份)形式,由施工队负责人缴纳现金或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罚款归项目部统一保管。

奖 励

凡隶属于项目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除合同签订的奖励办法外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施工队全年安全管理目标是实现事故“零”。即无轻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等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若实现,奖励施工负责人2000元;

二、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表现良好,未违规操作的给予200元奖励。

三、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人员项目部给予奖励200元/人次。

四、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奖罚方式

1、对象为施工队的在当月计量款中进行奖励或扣除,以收据形势记录。

2、对象为个人的直接给与现金处罚或奖励,以收据形势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2、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4、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罚款10元。

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 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8、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

元罚款。

9、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10、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元罚款。

11.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 12元罚款,甚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13. 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4. 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5. 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6. 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罚款。

17. 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18. 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视情节给予50—100元奖励。

19、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20、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2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22、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23、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24、对故意毁坏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200 元并应照价赔偿。

25、偷窃工地财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据表现和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或开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 第3篇

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现场实际, 合理规划和安排具体施工及流程, 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考察现场工作技术水平和能力, 严格要求其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 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上岗, 为施工安全提供保障。在施工阶段, 按周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活动, 任命项目经济或者专职安全员担任管理者角色, 首先通过专职安全员在每一个环节施工前进行安全技能交底, 并由各班组长集合所有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岗前培训课程。

2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做好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优化工作

要想安全的完成公路工程, 不能忽视工程项目的图纸, 对设计图纸要仔细严格的核实, 若有问题也要及时提出和解决。其中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和完善, 对公路工程的施工空间进行合理的调整。不仅如此, 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混凝土, 合理的进行技术管理和科学的施工, 保证混凝土的施工安全, 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控制奠定基础。公路工程能否顺利快速的完成取决于施工方案的好坏, 所以, 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尤为关键, 采用好的施工方案不仅能够减少浪费, 降低造价成本, 而且还可以促进优化公路工程周期, 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毋庸置疑, 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必须以公路工程施工结构以及施工工艺为基础。

3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对于绿色环保的重视

公路工程项目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味追求经济利益, 逐渐和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背道而驰, 因而现在的公路工程项目转变了经济增长模式, 更多地使用绿色生态公路材料, 注重自身带来的社会效益, 坚持科学发展观,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履行行业的职责。可是, 目前仍然存在忽视自身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 没有充分意识环保的重要性的企业, 大量的公路项目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果要彻底根治公路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 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首先, 公路企业要端正自己的价值取向, 不仅要提高经济效益, 更要履行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职责, 在企业的工作中贯穿环保理念, 加大保护环境的力度。其次, 还要提高领导层的环保意识, 使企业各层员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 在环保工作中投入更多地资金, 奠定物质基础。最后,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采用环保材料,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全面贯彻环保理念。

4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大局观

目前, 公路项目各部门相互分离, 缺乏联系和沟通的现象比较严重, 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 没有有效运用公路资源, 严重影响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公路项目部门之间各自独立的问题, 首先要树立大局观, 从整体上把握, 实事求是, 做好充足的工作准备, 提前制定计划, 使工作任务和生产资料得到优化配置, 同时使人力、物力的作用最大化。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规划, 充分利用资源, 防止浪费现象, 保证正常的工作。不仅如此, 从宏观上把握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保证各工作环节顺利开展。

5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规范化

伴随着不断日益发展的社会和经济, 大大改变了公路观念, 落后恶劣的公路工作环境渐渐被时代所淘汰, 然而, 仅仅依靠单方面发展难以改变, 必须通过全面深入的努力, 提高管理水平, 以大局为基础, 科学、合理的制定公路工地管理计划并实施, 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对促进公路工地管理规范化:第一, 通过定额管理的手段减少资源消耗, 防止资源浪费, 合理配置资源, 以最小的工作投入实现管理;第二,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统筹规划, 严格限制投入产出比, 提高利润增长水平, 尽可能的使整体效益最大化。第三, 坚持科学发展观, 正确落实公路工作, 促进公路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不断提高效率, 使工作顺利进行。

6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火灾事故预防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在近期发生火灾事故的屡见不鲜, 这主要是由特殊的公路材料引起的, 因而, 公路材料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必须加强对材料的控制, 运用安全系数较高的公路材料。为了有效解决这类问题,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地防治:第一, 确保施工人员充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提高施工工作的安全系数, 还要保证施工人员对火灾的危害充分了解, 学习预防和补救火灾知识, 在通过考试的考核之后才能成为施工岗位的人员;第二, 贯彻落实用电用火的规范和制度, 严格控制在易燃材料范围内的使用电气设备, 还要加强管理明火的使用;第三, 施工人员要以规章制度为前提进行施工, 避免违规行为, 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充分贯彻落实防火工作;第四, 施工单位高级管理者不能迫使施工者进行存在风险的工作。

7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1) 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规章, 统一交由项目专职安全员管理, 且由安全负责人加入其中, 组建“安全督查队”, 定期检查日常生产安全情况, 按周由项目部进行核查, 按半月由分公司工程部核查, 并按月由公司定期检查, 一旦发生违规行为遵守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的“三定”原则, 遏制潜在的安全问题的产生, 维护正常安全施工。 (2) 遵守安全教育制度: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扩大宣传教育的范围, 保证施工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按照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施工流程, 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严格考核进场工人的安全技能水平, 保证通过考核之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 保证正常施工的安全性。在进行施工时, 还要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活动, 项目经理或者专职安全员在每一个施工环节之前都要保证安全技能交底工作落实到位, 由各班组长在岗前进行十分钟左右的安全培训。 (3) 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照层级逐渐开展安全技能技术交底, 通以施工规划为依据, 通过项目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之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落实到每一个工人身上。并且施工员还要在未进行分项工程施工之前, 将单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反复强调, 班组长必须保证每天施工前进行施工规范和施工环节的安全交底, 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到每一个施工者身上, 防止只有编制者熟知而施工者完全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4)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建立安全生产评估检测规范,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测评, 对于表现优秀和不合格的班组实行相应的奖惩制度, 严重者作违规处分。

8 结束语

综上所述, 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时候必须符合相关的制度规范, 科学采用各种管理措施, 对各种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 提高管理的预见性, 防止公路工程受到意外的影响而威胁项目的健康和安全。

摘要:本文从公路工程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图纸会审和施工方案的优化、绿色环保的重视、施工安全管理的大局观、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火灾事故的杜绝等方面, 就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技术中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上述问题及其措施方案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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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第4篇

摘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完善规章制度;紧跟施工强化安全监督;对人机环进行系统化控制,用扎实严谨过细的工作,实现作业场所的“零违章”、“零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零”死亡,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检查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项目部承担承担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不允许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部承担物的状态审验认可,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要有认真、详细的记录。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新工人、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结合发生的事故,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接受事故教训教育;针对季节、自然变化的影响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反复实践,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檢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检查的组织,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安全检查的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常用的检查方法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常用的检查形式有,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突击性安全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操作者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必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六、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要有正确认识,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经过验收,证明危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时;再恢复施工作业。

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未经培训上岗,无知酿成悲剧

八、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避免造成酿成工伤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落实到部门、工区、班组,必须落实到作业现场及每一个作业岗位。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不能缺乏或有缺陷。设备不允许带“病”或超负荷运转。个人防护用品齐全良好。生产(施工)场地环境合格。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守岗位,工作时全神贯注,思想认真。服从上级正确调度指挥,遵守劳动纪律,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员工在生产劳动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后果十分危险。

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及奖惩制度 第5篇

永远记住罚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已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2、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QC小组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成员。

二、质量管理奖罚

1、质量奖励

1.1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的施工班组,奖励1000-1500元(按月考核)。

1.2认真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监理300-500元(按月考核)。

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标准,支持质检工作,积极配合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因技术工作影响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着,奖励值班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300-500元(按月考核)。

1.4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奖励300-500元。

2、违章处罚

2.1违章罚款

2.1.1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两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负责班组处以200-500元罚款。

2.1.2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班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200元。

2.1.3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

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100元。

2.1.4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20-200元。

2.1.5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20-200元。

2.1.6技术交底或测量交底文件出错,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

2.1.7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5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

2.2工作质量罚款

2.2.1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违反一次处罚50-100元。

2.2.2工程施工中,架子队长或者班组长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轴线、标高施工,每次罚款50-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5-20%罚款。

2.2.3值班技术人员和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违反一次罚款50-100元。

2.2.4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50-100元。

2.2.5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200元,由此造成质量事故,再按经济损失的5-20%罚款。

2.2.6对违反责任制度、技术制度、检验制度、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岗位培训制度、砼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元,当有多条违反时,罚款取大值。

3、工程质量事故处罚

3.1未进行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导致进场材料不合格,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100元。

3.2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超过设计值的30%,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100元。

3.3漏放、错放受力主筋,主筋长度(含锚固、搭接)严重不足(<95%),主筋严重不到位,每次处罚施工班组50元。

3.4模板刚度不足,支撑系统失稳、支撑不牢,导致跑模及变形严重,后者漏浆,罚施工班组和值班技术员各50元。

3.5因漏振或泵送压力不足造成同孔洞、蜂窝、漏筋及缝隙夹,超过验评标准合格允许值1倍,视情节轻重处罚施工班组200-500元。

3.6发生上述事故,经返修、返工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再处以上诉等额罚款。

3.7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隐瞒不报,每次处罚质检工程师和项目经理1000元,并报请公司安质部进一步处理。

4、质量奖惩的实施

4.1所有被罚款当事人必须在接到罚款通知一星期内一次性现金支付,否则从其工资或结算单上扣除。

4.2项目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奖罚款项归入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制度 第6篇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 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

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

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

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

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 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

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

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 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5.附表:

附表1:质量考核评分表 附表2:质量人员考核表

质量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部采取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一、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二、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三、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四、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以下所需要内容参考技术标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好的奖励及达不到质量要求处罚办法,以及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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