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024-09-02

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精选6篇)

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1篇

企业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高级食品安全师论文

摘 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食品加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并发展壮大,必须加强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为此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事项进行自查。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针对所用的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逐项进行落实,特别是对安全指标及可能通过原辅料带入食品中的物质进行检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

关键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追溯、召回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高级食品安全师论文

企业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加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并发展壮大,必须加强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企业主体责任”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抓落实”:引导和督促企业尽快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食品安全是社会责任,企业要承担这一责任,首先要有一个敢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领导团队。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前提是有一个具有高度食品安全意识的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生产的指导、监督,内外信息的对接,质量体系的维护以及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等。我公司根据以上相关法规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食品安全事项进行自查。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针对所用的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逐项进行落实,特别是对安全指标及可能通过原辅料带入食品中的物质进行检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

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公司还将定期开展对职工的道德培训,定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程序流程建设,防范员工因不重视或思想麻痹大意而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面对国内产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形势,公司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为发展主线,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效益是企业的核心、团队是企业的基础、文化是企业的力量、安全是企业的保障”为企业发展的宗旨,积极寻求经济调整期的发展机遇,积极发展新的生产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会长期坚持并追求更高经营绩效、关注每个生产细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质量管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方便、适用的产品,有效地推进企业的高标准跨越式发展。

“企业主体责任”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答案很明确——“建章立制抓落实”:引导和督促企业尽快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我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生产消费者放心满意产品”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食品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中明确企业的责任如下:

一、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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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过程管理上,通过持续改进的看板管理,月度质量趋势一目了然,对各级目标的监控、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跟踪全部实现可视化。并通过学习-领会-运用-完善-提高,整合了生产制造过程中识别问题、改进问题的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三、完善产品的出厂检验制度和流程,并运行产品追溯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是公司食品安全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把好此关口:

(1)公司在2010年投资300万元建立中心化验室并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对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总砷、铅、黄曲霉毒素、致病菌),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指标的全面检测;

(2)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按时对器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确保出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3)检验人员经过系统的培训综合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4)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

(5)按产品保质期规定对所有产品进行留样;定期检验产品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及时改进工艺,稳定产品品质。

(6)每月对各类产品进行追溯演练,随即抽取某种产品,从包装环节的各责任人、包装物的供方情况、过程产品每个时间段的情况全面追溯。

通过各种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强有力的监控手段,公司产品每年在国抽、省抽、专项抽检中全部合格。

四、建立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制定的不合格品制度,对各环节出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由品保、生产、技术人员现场评审,做出相关决定进行处置,真正做到不合格的原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在制品不转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建立并保存了不合格品原物料及产品的处理记录;

(2)对于出现的不符合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五、企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由国家标准的产品执行国家标准并获得生产许可证;没有国家标准的公司制定了企业标准,均按规定在省卫生厅进行了备案;

(2)、公司指定专职人员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酱油、食醋等食品安全标准的的修订和培训,并在标准实施前做好标准宣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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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企业要承担这一责任,首先要有一个敢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领导团队。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前提是有一个具有高度食品安全意识的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生产的指导、监督,内外信息的对接,质量体系的维护以及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等。我公司根据以上相关法规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食品安全事项进行自查。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针对所用的原辅材料及食品添加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逐项进行落实,特别是对安全指标及可能通过原辅料带入食品中的物质进行检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

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公司还将定期开展对职工的道德培训,定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程序流程建设,防范员工因不重视或思想麻痹大意而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面对国内产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形势,公司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为发展主线,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效益是企业的核心、团队是企业的基础、文化是企业的力量、安全是企业的保障”为企业发展的宗旨,积极寻求经济调整期的发展机遇,积极发展新的生产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会长期坚持并追求更高经营绩效、关注每个生产细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质量管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方便、适用的产品,有效地推进企业的高标准跨越式发展。

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2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已成为全民广泛共识。然而,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仍然事故频发,有的甚至酿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教训极为惨痛。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温家宝总理曾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过重要讲话,分析出八条原因切中时弊。就其主观原因中,最要害的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不少个体私营小企业受利益驱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法、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等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根本职能是通过正常的、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获得生存和发展。在安全生产方面,国家主要是通过立法、制定标准、实施监管等途径,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然而无论是政府的管理帮助,还是社会的监督参与,都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内在努力方能收到成效。无数事实证明,依法经营是企业的重要体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保证每一个老百姓、每一个工人的生命安全。安全生产是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体现在:第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讲科学不冒险蛮干、讲理智不侥幸心理,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第二,主动吸取事故教训,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第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改变而产生变化,因此,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真正做到抓在点子上,落脚到实处。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责任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手段再高明,投入再多,没有人负责不行,灵魂就是人的责任心。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坚决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必须依法依规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证和增加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状况,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些企业的基础管理薄弱,甚至混乱,寻求治本之策,必须注重从企业的基础工作抓起,抓基层打基础,这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内在需求。具体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首当其冲就要求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三是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四是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业场所和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必须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弥补安全欠帐。同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

谈谈企业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3篇

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状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事故总量、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指标逐年下降。但不可否认是的,有些企业和单位并未认真贯彻落实“红线”精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对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不引以为戒,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例如,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昆山粉尘爆炸事故等都是典型的安全责任事故案例。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所欠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职工认为企业内部安全是由企业安保职能部门负责的,因此总想依赖安保部门替代他们做安全工作,甚至试图将安全工作全部推给安保部门。同时,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也不管安保部门工作是否到位,必定要处罚安保人员。这种考核思维模式,强化了职工“安全管理是安保部门的事”的意识,增强了“安保部门的责任比业务部门的责任大”的观念,导致安全工作责任倒置,主次不分。

二是安保部门话语权有限。部分企业将安全工作寄厚望于安保部门,但实际上安保部门在某些部门人员心中显然是“人微言轻”,工作推动较难。

三是企业“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分管其他业务的领导很少过问安全工作,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受处罚的必定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其他领导则不会被追责。

四是法治不足。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和标准欠缺或不够清晰、精细、完善,加上教育培训不到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业务工作理解有限,因此处置安全问题存在人治现象。

2 解决问题对策

以上问题必须从安全生产责任建设体系、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解决。

2.1 顶层设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不明,就容易出现“人人有责,却无人担责”的情况。企业要特别注重责任的“顶层设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按照“客观、科学、合法、合理”原则讨论划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通过明确职责来给各部门人员,特别是那些强势部门人员戴上“紧箍咒”,迫使他们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解决缺位和越位问题。

2.1.1 厘清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企业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实用有效,重点突出”的原则,内容要与时俱进,与整个企业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紧密相关,切合企业、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难点。不同的部门,安全工作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切忌千篇一律,内容空洞,有责无实,流于形式。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以最有利于企业安全管理为出发点来确定各部门的安全职责,避免部门职责不清,强势部门该管不管,推卸责任。

需注意的是,有的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门负责监管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如安全保卫处),企业安全风险较高且人员较多的部门,如生产管理处还设置了安保职能部门(如安全保卫科)。在业务上,安全保卫处可以指导各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尽管他们不是隶属关系。正因如此,企业更要厘清安全保卫处与设有安全保卫科的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尤其是多个部门同在一个工业园区办公的,安全管理关系更为微妙、复杂,如果区域交叉不明,职责不清,就会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导致安全监管空白。对这类企业,企业高层领导更应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把握安全工作规律,指导职能部门细分安全管理区域、业务,明确谁是主管,谁是协管,做到主次分明,科学公正。切忌简单粗暴,倚强凌弱,强势划分,让弱小的部门去承担与其力量不相符的职责。切忌不懂装懂,轻易妄下安全职责指令,贻笑大方。人们常说的“领导要在‘懂’字上下工夫”,讲的就是这个理。

还需注意的是,在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时,要先定位其职责性质,即主要是宏观监管、业务指导呢,还是微观管理、亲临生产一线检查监控?定位性质不同,对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的意义是不同的。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宏观管理,那么人员、资源配置就不应过多;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微观管理,那么其他部门的安全保卫科人员就应减少,甚至可不设安全保卫科,只设兼职安全员即可。现在有些企业将安全保卫处定位为宏观管理,但人员编制过多、资源占有丰富,而各部门安全保卫科的人员编制、资源拥有太少,两者相比显得本末倒置,容易滋生机关作风,乱指挥乱作为,影响企业的安全效能。

此外,在制定各级安保部门职责、细化职责条款内容时,企业有必要突出安保部门只是“监管”职责,而不是“主体”职责。同时,企业应组织各部门人员通过对照学习安保部门职责和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弄清2个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的侧重点、不同点,以此增强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应在安全工作会等场合再次强调,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与“监管责任”的本质差异,提示各部门领导、职工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能依赖安保部门替代其管理、协调安全事务。

2.1.2 厘清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详细制定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领导职责应突出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主任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担任。此外,还要辅之以详细的职责说明。这既符合党和政府有关企业领导安全职责的指示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当前,有些企业副职领导对自己所应负的安全责任不太清楚,也不在意,甚至以为自己没什么安全责任可负。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明确这些副职领导的安全责任,即使有也是空、大、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企业内部处罚只针对分管安全的副职,没有处罚相应的其他副职领导。企业其他层级的领导,如处级或科级领导,其安全职责及现实处罚情况亦类似上述。因此,有必要明确企业各层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各项目经理、业务主管,他们的业务项目繁杂,分布区域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为避免推诿扯皮,出现安全管理漏洞,企业应细化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俗话说“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安全管理也一样,不管业务项目在哪个区域、部门开展,均要以业务来分职责,业务部门人员负主体责任,业务项目活动所在地的部门负监管责任。这既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质,也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内在要求。明确了“主体”及“监管”职责,业务部门人员就不能再将安全工作推给相关部门人员来管,相关部门人员也不会看到别人在辖区“动火施工”也不闻不问,从而促使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保障企业安全。

企业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要实践者,他们能否确保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危。企业在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时,应结合他们的岗位特点,着重从“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考虑,强调职工是本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负责。职责应一岗一责,同岗归类,尽量具体、清晰、全面,让职工了然于心,深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

2.2 梳理制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模式,迫使各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弄清他们该做的安全工作,我们还需配套一系列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真正理解、掌握该执行的安全责任,从而迫使他们不得不去落实,避免“只挂名不办事,只出工不出力”。

2.2.1 细化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

通过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知道“做什么、谁去做、怎样做”等流程。例如,动火作业的流程制度应载明审批部门、现场监督部门、动火结束后现场检查签字确认部门等。特别是相关方动火作业,业主方一定要派人监控,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旁站、监控。对交由相关方实施的企业工程项目,同样要明确相关方入场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监管流程制度。入场前重在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对施工资质、特种作业证、安全协议、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等进行审核或办理;入场作业后重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控方式及要求等。只要这些流程细节都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就不得不去履行职责,这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举措。安保部门人员深知自身在企业所处的层级和位置,更应该在流程制度上下工夫。要多思考、多查缺补漏,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更好地保护自我、保护企业。许多安全事故案例说明,发生安全事故后,安保人员之所以被动受罚,主要是相关的安全流程制度资料缺失,痕迹化管理不善,导致无法举证、减责或免责。

2.2.2 转变安全检查模式方法

有些企业现行的安全检查主要依赖安保部门组织开展,各部门也总是指望安保部门帮助他们发现、解决安全隐患,不太重视部门内的安全自查,组织开展检查的不多、或检查的深度不够,存在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倾向。而安保部门每月都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这种检查监控模式不利于强化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我们应改变这种模式,将日常的安全检查交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保部门只需监督即可,以促使各部门和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主要是由自己去做,安保部门包办替代不了。这样也便于安保部门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和监控重点、难点区域和部门。

2.3 严格按考核体系流程考核,确保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落实

党的四中全会树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企业也应摒弃人治思维,依法治企,落实安全责任。

2.3.1 配套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使之成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导向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措施确定后,企业还应通过建立“科学合规、公平公正、翔实细化、操作性强”的安全考核标准来引导各部门职工“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让考核标准成为职工日常安全行为的导向。要明确对履职不力的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条款,因为领导的言行举止事关企业安全工作的绩效,所以必须认真对待。要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考核制度,形成颇具企业特色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2.3.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增强企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企业安全职责不清晰、落实不到位都与人的思想认识有关。企业应注重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杜绝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现象,力争全员培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依据“三个一律”要求,对企业各层级人员及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管,促使企业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通过教育培训,除了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外,更重要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应加大企业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层树立安全主体意识和敬畏意识。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部门领导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参加政府部门主持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弄虚作假、让他人冒名代训代考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法制的威严,促使企业负责人持证上岗、真正掌握与其职位相符的安全业务知识技能。同时,培养企业相关领导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让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置,从他们更好地领导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工作。

2.3.3 严格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保障处罚公正合法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考核,促使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敢触碰安全“红线”,不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企业领导应带头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标准,凡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制度流程处置,切忌长官意志,随意处罚。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只处罚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而相应的业务副职领导并未受到处罚。其实,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交由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这些相应的副职领导必定受到处理。因此,企业也应对其予以处罚,以强化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

2.3.4 注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安全考核作为能力评价的依据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权重,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

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办公室,全国安全上穿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读本[Z].2014.

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4篇

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随着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逐步到位,全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然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和行业仍然事故频发,从主观原因看,其源头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因此,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到位,除了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依靠政府、社会等外部力量给予企业压力,增加企业外部环境约束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外,更关键更重要的是靠企业家的素质,认识到位,靠企业自觉努力,将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首先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讲科学,讲理智,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责任。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生产自觉行为体现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按照“一岗双责”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人体生物节律等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

四、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保证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依靠科技,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

论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5篇

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杨洪

摘要:“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安全生产体现着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怎样入手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保障设备健康运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显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引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了安全,根本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安全因素防不胜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武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宝,是观世音手上的金箍,但是有了金箍,如果没有套上孙猴子的头,也是不能令这只野性难驯的猴子服帖的。所以说安全生产责任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顶金箍一定要切实落实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头上,才能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落实以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是切实保证安全发供电和职工人身安全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如果没有得到贯彻落实,那也只是一纸空文,安全生产形同虚设,造成安全生产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那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其量也仅是一顶金光闪闪的好看的金箍而已。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一个企业安全工作做得好不好,取决于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然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又集中在部门和班组。企业中总存在着个别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频发,造成险情不断。究其原因,主要是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得到充分落实。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好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我们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部门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职责的客观要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党和政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思想,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实施意义重大。因此,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把其作为落实党的执政精神,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切入点确实抓好安全生产。

第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安全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重要手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从而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公司及各部门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强化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要让“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成为现实目标,只有抓好安全生产,抓好各项指标管理,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第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解决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软、轻、松,导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忽视安全生产,作风不深入,管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问题不重视,整治措施不得力,抓安全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好大喜功,认为工作有点小成绩就忽视安全,“三违”现象不断发生而埋下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治理这些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2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和各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要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管理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保证安全责任目标得以实现。要完善考核机制,分层检查考核,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因失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责任。企业要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领导要支持及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遵循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有特色。但有一条是统一不变的,那就是各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这是安全生产法规明确规定的。所以,我们要以《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规程》等作为总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相配套的机制和制度,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向前发展。那么,怎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认为首先应在厂级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第一把手的安全建设上下功夫。

第一、思想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认识有多高,安全就有多好。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低与决心的大小决定信心的强弱和步伐的快慢。各级行政正职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结合实际,以“安全第一”的方针指导生产工作。由于火电厂生产的特殊性,系统中机、炉、电、化、燃、除灰、脱硫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从维护全公司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树立“抓不好安全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的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努力做到“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身体力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把这件人命关天、事关公司利益和员工稳定的大事抓好、抓出成效。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做到人人皆知;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带动全员参与,搞好企业安全生产。

第二、安全管理到位。要竖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不能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监督部门的事情,安全监督部门只是执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各级管生产人员是否去管安全,是否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公司或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成败得失,总结经验教训,确定安全工作的基点、重点和难点。层层发动员工,努力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和氛围。企业一把手和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持召开每月的公司安委会和部门安委会,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和安全生产重大事宜,处理安全生产刺手问题。

第三、监督检查到位。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者安全专责以及安监部门要定期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大检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跟踪处理整改情况。对安全工作搞得较差的部门或者班组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不留情面。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的作用,要经常到现场抓违章不手软,帮助生产部门搞好安全工作,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使安全监督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尽职尽责。

第四、责任追究到位。安监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凡是发生各类事故或异常,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调查、追查、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事故调查相关规定,做到按章办事、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本着对企业对员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该处分则处分,该罚款则罚款,不讲情面,把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完善配套机制,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要搞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有相配套的机制,这点尤为重要。

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及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月考核和奖金待遇挂钩,在考核中结果和过程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实发挥作用。依照事故性质及应负责任的大小,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帽子”挂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好安全工作离不开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要设立并管好和用好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对于安全工作搞得差无起色的部门或班组负责人要给予重罚。要完善奖罚机制,要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心痛。对违章违纪、事故异常每月要在公司安委会上进行通报,在月奖考核上公告,通过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提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自觉地去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在落实责任追究过程中,抓好监督检查这个环节十分重要,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追究。只有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显示其威慑力。5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胡锦涛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企业首先要保证每一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生产本身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的维护。企业是集体劳动场所,安全是人的作为和不作为的结果。要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安全意识慢慢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基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第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的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讲科学,不冒险蛮干;讲理智,不侥幸心理;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

第二,主动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做到不吃一堑也能长一智,“亡羊补牢”已经晚了,要做到事前防范,先把羊圈围好而不亡羊。要多学习本单位以及兄弟单位的异常事故通报,并做好防范措施,使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成为安全生产的预防者、维护者、和促进者,人人都不违规,做到生命安全、和谐安全。6 结束语

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物、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改变而产生变化,所以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因此,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真正做到安全抓在点子上,真真正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和员工的实际工作中去,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浅谈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表日期:2011年1月22日

作者:昭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录入:昭阳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服务职能,促进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现对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如下几点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个企业,安全生产是首要的任务,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抓安全就是抓经济效益,应当把发展经济建立在安全生产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企业负责人为单位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工分线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生产过程中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企业安全班组队伍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在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企业用工要及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经过考核后,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三是坚持日常检查与节日排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组织生产。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及时进行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主动报市安监局备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五是分散工伤风险,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应当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六是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有关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和根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只有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中,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通过政府的有效监管,才有可能实现。因此,企业必须强化思想认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第一个岗位,建设务实高效的技术保障、综合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防微杜渐,常备不懈,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一般很枯燥无味~ 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特别是老员工、老管理特别对此反感` 因长期工作所对一些工作流程、工艺要求熟透~ 所以一提到按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些人员都会认为没事找事做~

而新进员工相对会比较好些~ 所谓安全生产基本上与开车、游泳一样~ 能力越强者,越是无所谓的态度~ 非常不好管理

而安全生产要做好、做透只有一句话: 不停的哆嗦、不停的强调、不停的要求~ 明无他法~

然也有一些公司在安全生产的要求下,不是很重视 必须的吃到苦头

出了些严重的安全事故才会严格重示起来~

楼主~ 如果贵公司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话~ 请加强一下~ 这种事故,没有最好 一旦来了,没完不了~ 制度多的事~`

方法就是重复再重复的传达~ 重复再重复的执行~ 必要的话,对操作不规范或不按要求操作者给予罚款处理~ 另外,提高各班组长及主管的安全意识~ 这样才能保障~

浅谈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者:bangongshi 发布时间:2010-7-14 阅读:385次

浅谈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杨吉善

责任落实,企业是重点。那么,应如何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使之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我们面临的课题。

一、深刻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和特点,摆正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实际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一项制度,是诸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一种。但是,对它一定要高看一眼,因为它在整个安全管理制度中起到基础作用、核心作用、统帅作用,正如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所说: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灵魂是啥,人没有灵魂就是一块肉,就不能称其为生命。安全生产管理也是一样,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谈不上安全管理。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全员性,责任制概念中涉及到人的有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等几个层面,实质上包含了企业的所有人员,体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二是强制性,通过落实责任制把企业安全风险分解到每个人的头上,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还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责任制工作目标的实现,因此,强制性较为突出;三是系统性,因为责任制落实工作是一项长效机制,需要完成一系列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所以它是个系统工程。我们在抓责任制落实的时候,要紧紧把握这三个特点去部署、去落实,并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上。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一)落实责任制是应尽的义务。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词汇中有一个关键词:责任。什么叫做责任?字典上解释是:完成份内应做的事,如家长抚养孩子,老师教育学生等,都是尽责任,尽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在做分内工作,决不是额外负担,是天经地义,所以不应该讲条件、讲代价,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这是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些人不能够很好地完成自己份内工作,不能尽责任、尽义务,因此,就要有一种制度来约束他。那么,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最好的办法,它可以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甚至于法律的手段来促使这些人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二)落实责任制可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全责,是第一责任人。在抓责任制落实中,对一把手的工作要求十分明确,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奖惩等挂起钩来,这样,就可以促使一把手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二,能够解决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目前人们强化的是金钱观念,淡化的是责任心,表现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一些企业领导重效益、轻安全,赚黑心钱,二是疏于管理,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粗枝大叶、马马虎虎、松松垮垮。如有的企业配电室没有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没有值班人员,有的企业大冬天车间门口积水成冰,有的企业电机长期裸露在外,没有任何防雨设施等等。

这些问题的产生,其主要原因就是缺少责任心。责任心不强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是事故产生的根源。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就是要通过企业自查、上级检查、同行互查,通过一系列规定考核评比过程,来发现这些问题,暴露这些问题,最后加以解决。领导抓安全生产的力度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增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也就得到强化了,安全生产也就有了基本保障了。

(三)落实责任制是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职责的需要。《安全生产法》总则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章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另外,省市安全生产条例都有这方面要求。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是哪个领导、专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法律的规定,是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责任制是政府抓安全生产的有效的举措。就全国而言,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以2005年为例,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事故71.7万起,死亡127089人,直接经济损失890亿元。安全生产付出的代价太高昂了。就我市而言,安全生产形势也是相当严峻,所以,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安全生产。就是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就是要抓领导,抓组织保障。

(五)落实责任制有利于责任追究。安全工作最忌违的是,大家都抓,而实际都不抓,职责不到人,出了事故,互相推诿、扯皮,责任划分不清。落实责任制,能够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事事有人负责,出了事故可以清楚地分析责任,搞好整改,可以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三、在落实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应把握好几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完成好几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总体来讲,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可分为动态工作、静态工作两大方面。

第一,动态工作。动态工作就是有些工作要年年去做,重复的做,呈现一个动态的过程,准确点说,就是抓好几个重要的工作环节。

(一)制定并签订责任状。责任状的制定一是结合与上级签订责任状内容,二是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要十分重视责任状内容,第一,它是多少次事故中、用多少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是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第二,它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抓住了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关键和要害;第三,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可以通过责任制工作把安全管理内容贯穿起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二)制定考核办法。有很多单位以为与基层签订了责任状,就是落实责任了,就可以束之高阁,完事大吉了。这是错误的认识,因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制定考核措施,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考核,工作就不能深入开展,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根据责任状内容,制定出详尽的考核办法、细则等,如量化考核打分、兑现奖惩措施等要规定清楚,这样,考核时有依据,基层单位执行起来有所遵循。

(三)组织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完成责任状的情况,推动和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对被检查单位做出考核评价。要制定检查制度,如月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或全年检查,确定检查内容和重点,对工作完成情况量化打分。

(四)通报结果。将检查情况公布于众,以此来引起重视,达到促进工作之目的。

(五)兑现奖惩。古人云: “言必信,行必果”。通过奖惩,取信于民,形成正气,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

第二,静态工作。静态工作是指某些工作完善之后,一段时间内不必改动,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准确些说,就是几项重点工作内容,就是把责任状规定的几项工作重点强调一下,因为这些工作目前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立即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制定职责。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那么就要人人有安全职责。制定职责,是安全管理人员不可回避、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如果职责不清,就是失职,出现问题就要承担责任。

一是制定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法》中写得很清楚,对安全生产负全责,是第一责任人。共有六个方面。这是法定的职责,所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无论有多少条,这六条不可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哪些职责,他自己根本就不清楚,当然也不能很好地履行;还有的领导事无巨细,什么都管,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偏离方向,干不到点子上。所以,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十分重要。二是制定企业副职的职责,三是制定各科室的安全职责,四是制定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五是制定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岗位人员的职责,六是制定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完成如下工作:

1.为领导当好参谋。督促和协助领导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

2.加强对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检查资质、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和收取抵押金等工作。

3.加强危险部位管理。对危险源、重要岗位等,实行三定:层层定责任人、定监控措施、定应急预案。

(二)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岗位操作人员应该遵守的确保安全的工作标准,不认真遵守,就可能引发事故。我市每年生产安全的死亡人数有几十人,多数是因为违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有些企业的操作规程只停留在纸面上或墙上,没有对员工认真的教育,这就没有达到基本的工作要求。所以,安全教育工作极其重要,一定要让员工牢牢掌握和熟练运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知道自己的岗位什么情况下可能什么出现危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另外,也要制止管理人员瞎指挥,避免诱发工人的误操作行为。

(三)建立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如果没有制度,就缺少企业文化,企业就没有品位,也没有发展后劲,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等十几项制度。企业不同制定的制度也不同。

管理制度关键在于抓落实。有的企业制度挂了一墙,可是从厂长到职工都心中无数,这样的制度就没有起到作用。企业无章可循是最可怕的事情,它使得企业管理混乱,各种不安全行为得不到纠正,甚至于助长“三违”行为的发生。有的企业多年没有不安全行为处罚,就是因为没有制度,没有处罚依据。所以,制定制度是前提,落实制度是目的,二者都不可偏废。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有很多企业没有按要求认真去抓应急救援工作,因而在发生事故后,不能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内容很多,需要重点强调的有以下三点:

一是制定预案。有些企业没有预案,如有的县(市)区的木材加工厂都没有预案,有些企业的预案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简单空洞,没有可操作性。救援预案永远派不上用场最好,说明太平无事,但安全生产要从最坏处着眼,按最坏的事情发生进行预防,所以,要有可操作性强的预案,并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是否可行,修正不足。

三是进行救援教育。不可能人人都得到演练,但人人都要进行应急救援教育,让每个岗位,每个人都知道发生事故后自己该做什么,如怎样报警、怎样控制电路、如何关闭装置、按照什么线路逃生等等,做到忙而不乱,进退有序。另外,掌握急救方法,比如发生摔伤怎样简易处置、发生烧伤后能用什么药,不能用什么药,都要教育到位。

四、落实责任制工作中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是岗位职责的制定,要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体现一岗双责的原则。

二是抓落实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奖惩措施、全员风险抵押办法等等,否则,责任制落实工作就会落空。

三是防止表面化,走过场,只有责任状不是真正的落实责任,而是要体现出相应的工作环节,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

四是已经完成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企业也不可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因为从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角度看,责任制落实工作更加有力度,更加具有严肃性,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第6篇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主体责任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119消防宣传周”等各类安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墙报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全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真正把安全责任意识融入社会活动的每一个角落。坚持以生产单位为重点,深入企业加强职业危害、职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经营者树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那么,要真正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本人认为:

首先要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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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近年来,一些企业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大大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还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型企业,根本不知或者不想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更是无从谈起;更有一些企业,当安全和利益相冲突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安全就显得尤为渺小,“安全第一”也仅仅成了一句挂在嘴边的口号。综观其实质,就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安全工作可松可紧,可有可无,无所谓,最终酿成安全事故。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关键。只有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了,才能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安全经费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在思想上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才能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由被动到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转变,真正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

其次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各项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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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来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要协助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查找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等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起到安全管理人员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是提高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通过开展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老职工的日常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二是通过岗前安全教育,让职工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及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从而使职工从心底里真真切切感受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得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安全识别和处置能力,使其在遇到险情时,能够不慌乱,沉着冷静地应对,及时的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充分体现安全工作从我做起,以我为主的责任意识,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中得到进一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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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三、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维护者,应该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企业在实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让企业签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这个形式上。那么,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将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呢?本人认为:

一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新兴行业应运而生,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安全监管人员始终要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文化理论水平和提升业务能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成为一支拉的出,打的响,作风硬,业务强的安全监管队伍,来适应新形式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为经济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有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加紧对新文化、新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调整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自身的文化理论水平;进一步吸收先进理念,转变传统思想,创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监管工作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加紧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调整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增强执法能力,更好的实施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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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安全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预防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因此,我们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清醒得认识到企业的安全工作就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只有企业安全了,才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也是我们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关注结果的同时,更要注重过程,把工作重心不断往前延伸,以预防为主,从预防入手,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适时地指导企业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等等;适时地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层次,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体现我们安全监管人员不仅仅是企业安全的监管者,更是企业的服务者。

三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检查的力度。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地区安全形势的稳定,执法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安全监管人员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扩大检查面,严格查处安全违法行为,来保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真正得到落实和强化。执法检查可以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分重点,有目的的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人员实施,查找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或私自拆除、损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特种设备到期没按规定年检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立即加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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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直致整改完毕。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要跟踪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尽量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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