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2024-08-26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精选6篇)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1篇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为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集团公司制定印发了关于《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总房地字

[2006]259号),自2006年11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了便于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知识和政策,房地产管理部编写了《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欢迎广大职工登陆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网站业务指南栏目查阅或通过电话咨询。

网站地址:http://172.16.10.125或通过开滦内部网站首页左下角“开滦住房公积金网”登陆。

咨询电话:房地产管理部贷款科2267222056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经办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何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性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分五档,其中:贷款期限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年利率为5.58%;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年利率为6.12%;1至3年(含3年)的,年利率为6.3%;3至5年(含5年)的,年利率为6.48%;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6.84%;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利率分两档,具体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14%; 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9%,均低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性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三、哪些单位的职工可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专业化公司、精煤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及代管唐家庄社区、马家沟社区、林西社区,改制后其住房公积金仍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单位,以上单位凡正常向房地产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单位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蔚州矿业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暂由其自行管理,蔚州矿业公司的职工暂不能向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蔚州矿业公司应按照开滦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总房地字[2006]2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意见。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房地产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通过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二手房以及开滦内部集资建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借款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具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证明;

5.能够提供房地产部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

6.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房地产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到房地产部进行咨询,领取、填写《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同时提供贷款所需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额度和年限、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3、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部向受托银行发出《准予贷款通知书》并将借款申请人贷款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受托银行复核。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房地产部及时告知原因。

4、受托银行负责对房地产部签发的《准予贷款通知书》及借款人的贷款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复核,对贷款担保人资格和能力、抵押物价值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由受托银行与当事人各方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按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5、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6、集团公司内部集资建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由建房单位在收取购房款之前统一与房地产部联系有关贷款事宜。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是怎么确定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房地产管理部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还款能力、购房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夫妻双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数额可按购房价款的70%确定,最高不超过25万元;单职工家庭可按购房价款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向开滦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数额也可按购房价款的70%确定,但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时职工须提供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在市中心有无贷款的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房地产管理部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年龄、还款能力、所购买住房情况、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合理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同时贷款期限加上借款申请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14%; 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9%。

七、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向房地产部提供哪些资料?

1、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原件1份);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各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如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首付款收据(售房专用发票)(复印件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7、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向开滦房地产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职工须提供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在市中心有无贷款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向房地产部提供哪些资料?

1、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原件1份);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各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如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首付款收据(卖房人收到首付款的存折及为买房人出具的收条)(复印件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6、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7、买方所购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8、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向开滦房地产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职工须提供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在市中心有无贷款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九、购买集团公司内部集资建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向房地产部提供哪些资料?

1、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原件1份);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各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如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个人与集资建房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协议书(原件2份);、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同时须带原件,核验后原件退回);

7、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向开滦房地产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职工须提供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在市中心有无贷款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这是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和出于贷款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这既是贷款人的权利,也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

贷款人发放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即由于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将给贷款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必须考虑贷款的安全性,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具体到贷款担保,是指为保证贷款债务履行,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人或物的保障的一种法律措施。当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债权的实现来收回贷款本息。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离休、退休或有其他情况时必须返还给职工本人,为确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利益不受侵害,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中,安全性原则成为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作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形式有几种?

根据《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有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形式。

1.抵押是指借款申请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形式,一般是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即住房抵押贷款,这种抵押贷款有这样的优势:抵押物和贷款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发生问题对抵押物容易处理,而且抵押物价值也易于确定。

2.质押是指借款申请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交受托银行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折价出售来收回贷款,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如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票面金额不得低于借款本息金额。办理质押登记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贷款担保一般采用权利质押,因为权利凭证易于保管。

3.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受托银行约定,当借款申请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将作为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申请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受托银行协商,采用上述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申请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时,在取得该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办妥抵押登记之前,应由房地产部和受托银行认可的第三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借款申请人购买集团公司内部集资建房的由集团公司各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二、夫妻间仅一方符合贷款条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如何签订购房合同(协议)?

购房合同(协议)买受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直接作为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买受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但其配偶符合的,且作为共同买受人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的,可按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计算贷款额度与年限办理贷款。但借款人姓名必须与购房合同(协议)第一买受人相一致。

十三、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四、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不可以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按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十五、借款人如何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应在受托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并在个人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当期还款额的存款,受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除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罚息。

十六、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一般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与受托银行协商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不能变动(建行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变动)。

十七、什么是等额本息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每月偿还本金先少后多,偿还利息先多后少。其特点是: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贷款前期月还款压力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

还款期数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期数-

1十八、什么是等额本金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等额本金还款又称利随本清法,是指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月相等,随之应偿付的利息随着贷款余额的减少而减少,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支付的利息之和逐月递减。其特点是:还贷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法计算公式: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期数

十九、签订借款合同后是否可以提前或延期偿还贷款?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支付违约金吗?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提前(包括部分还贷、全部还清)、缩短期限或延长期限偿还贷款的,应当提前10天向受托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支付违约金。

二十、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几种形式?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

⑴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⑵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在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同时,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如当月偿还的金额大于本次应还本息额,也属提前还款。

二十一、贷款期间遇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贷款利率政策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在法定利率调整日前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继续执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贷款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二十二、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应负有什么责任?

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部或受托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处分:

1、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3、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二十三、贷款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能否使用?

借款人贷款满一年后,在还贷期内,贷款本息完全清偿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贷款满一年后未提取的,可在持续还贷年限内,历年累加计算提取用于还贷的住房公积金.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2篇

一、如何认定为首套住房?

答:

(一)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未婚子女名下无住房记录,且本人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二)干部异地工作交流、军转干部异地转业、外来务工人员(南通市行政区域以外)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视为首套住房。

二、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如何规定的?

答: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如何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答: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未婚子女名下有一套成套住房,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四、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五、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的对象有哪些?有何要求?

答:包括

(一)借款人及其未婚子女,未婚子女无住房,户口可以不在一起;

(二)借款人及其父母,且父母户口与借款人在一起,父母无房;

(三)借款人及其已婚子女,且已婚子女的户口与借款人在一起,已婚子女无房

六、执行贷款新政,审核住房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户口本、身份证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记录贷款的住房;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记录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住房。

已还清住房贷款且该住房已转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认为该套住房不存在。

七、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享受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

八、成年未婚子女首次购买住房,能否享受其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答:成年未婚子女首次购房,需享受其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将其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应审核父母的住房信息。

(一)父母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可作为共同借款人,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父母名下有一套成套住房,须审核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面积低于33平方米以下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执行,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人均面积高于33平方米,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三)若无需将其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视作购买首套住房。

九、军人在部队拥有的住房,贷款新政执行过程中是如何规定的?

答:鉴于部队的房产(军产)具有的特殊性,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过程中,不作为审核住房的依据。

十、拥有农村自建住房,是否作为审核住房的依据?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3篇

进入2013年以来, 购房需求释放较为集中, 导致全国各大城市楼市成交量不断攀升, 住房贷款也呈快速增长状态, 杭州、广州、青岛、北京、上海等地频现公积金贷款难, 多个城市公积金出现缓贷甚至断贷的现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称, 今年上半年, 上海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299亿元, 但同期提取、住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这三项支出的金额分别达到179亿元、334亿元、34亿元, 支出合计几乎是收入的一倍。在温州, 2013年上半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3.52亿元, 已超过2012年全年公积金贷款总额。而福州, 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7亿元, 同比上升238%, 完成年计划的78%。东部地区的杭州、中原地区的郑州等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都闹起了钱荒。面对此情形“公转商”无疑对缓解公积金中心钱荒现象, 及时为购房人获取贷款、开发商获取全部购房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路径。“公转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 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问题。

一、“公转商”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公转商”可能会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通过当前公积金贷款利息和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比较, “公转商”是存在利息差的。那么利息差由谁来支付呢?有地方明确规定在职工偿还贷款期间, 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 由公积金中心逐月给借款人补贴, 但补贴能否抵消利息差存有疑问。关于利息差, 业内人士也有担心: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和开发商都不愿出这部分钱, 最后还是购房者埋单。只不过它们三方设了一个局:个人可以从商业银行办贴息贷款, 贴息由开发商承担, 但开发商不可能自己倒贴, 于是就以提高房价的方式抵消贴息的支出。如此一来, 购房者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从开发商手里购房, 从而增加了整体购房成本。这个价格调整, 是开发商根据贴息成本核算好的, 购房者根本无法知晓。

(二) 存在陷入多角纠纷的隐患

在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情况下, 债务人、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以及房地产开发商都是赢家, 购房人能够按期归还贷款, 无疑是皆大欢喜的。但一旦遇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尤其是房屋价格大幅下降, 购房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甚至是断供等情况;借款人用于设定抵押的住房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因经济纠纷需处置该抵押住房的情形;借款人涉及经济纠纷或刑事案件等有可能影响债务履行的状况时。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作为抵押担保人的开发商及购房人就会为了自身利益采取推托态度, 不按事先的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事件演变成多角纠纷。

(三) 如何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有的地方在“公转商”办法中规定, 在“公转商”过程中, 由公积金中心给予商业银行贴息, 一般而言其资金来源是全体公积金缴存人的公积金及利息收入。这样做是否有损其他缴存人的利益, 值得探讨。各地的公转商办法一般都规定了当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一定条件后, 可以将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即“商转公”) 。公积金置换贷款由贷款申请人分别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和管理中心指定的贷款受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管理中心负责对是否准予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作出审查与审批;贷款受托银行负责对先期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审查与审批。虽说“公转商”办法规定了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双向互通办法, 并遵循了个人意愿, 但实际上推出此项业务后, 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定会要求购房人尽快付清全部购房款, 购房人实际选择是有限的。此外, 当“商转公”的条件达到时, 由于信息不对称, 借款人无法知道自己的“公转商”何时可以转回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可以选择性办理“商转公”业务, 保留权利寻租空间。最后, “商转公”必须有银行配合, 但银行也有为了自身利益, 推托、延缓或阻拦“商转公”办理的可能。

二、做好“公转商”工作的若干建议

第一, 在房地产价格方面,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核准预售证时把好价格关,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 联合物价部门把好执行关。贯彻落实好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制度, 广泛接受群众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诉, 严肃查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 关于多角纠纷, 个人以为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实现阳光操作。首先, 要定期公布公积金缴存比例, 当“商转公”条件具备时, 应及时利用报纸、网媒、微博等新媒告知社会, 向借款人定向发送短信, 做到公开、透明。签立多方协议, 把风险和问题摆上台面, 把各自的责任和利益合理分配。这样便于留存依据, 有助于快速解决出现的问题。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4篇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购房的人越来越多,购房贷款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比较,找出他们的区别与联系,帮助购房者选择一种适合自身的贷款方式。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贷款;区别与联系;组合贷;商转公;公转商贴息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6)04014403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量人口进入城市,购置房屋成为新进人口面临的重要问题,购房贷款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许多购房者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区别,以期寻找到一套适合自身的个人贷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是购房贷款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他们有各自的优缺点,下面就两种贷款方式进行比较,找出他们的区别与联系。

1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类型有:新建商品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房贷款、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贷款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5)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商业性住房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也称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必须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能够提供相应的收入和资产证明;(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4)与卖方签定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5)支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是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或在贷款银行存入了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6)贷款人年龄在18-65周岁,不同年龄所贷款年限的限制有所不同。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贷款主体与风险承担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风险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商业性住房贷款主体是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是由发放款的商业银行承担。

(2)贷款性质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贷款,而商业性住房贷款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性贷款。

(3)贷款對象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4)贷款资金来源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职工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

(5)贷款利率不同。利率低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点,例如:5年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为4.75%;5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为4.90%。例:某借款人贷款35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等额本息,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为198519元,利息合计126444.44元;商业性住房贷款月还款为229055元,利息合计199733.00元,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多73288.56元。随着期限延长、额度增加,差距更明显。

(6)所需要费用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不需要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等,而商业性住房贷款需要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等。

(7)贷款额度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房价成数、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最高限额、还贷能力四个条件中最小值来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房价成数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②按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12×到离退休年数+公积金账户余额)×3+(配偶公积金月缴存×12×到离退休年数+公积金账户余额)×3;

③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南平市延平区、建阳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其他市县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④按还贷能力计算,月供+其他负债+1230×2<双方收入。

商业性住房贷款额度由房价成数、还贷能力两个条件中较小值来确定,计算如下:

①按房价成数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②按还贷能力计算,(月供+其他负债+物业费)×2<双方收入。

(8)贷款流程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待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受托银行去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商业性住房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较商业性住房贷款环节多,手续复杂。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联系

2.1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

住房组合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用同一抵押物发放的住房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称。

当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但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贷方式等均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利息与收益分别计算。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在住房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例如,武夷山某楼盘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房,总价70万元,贷款比例70%,期限20年,等额本息,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现需贷款49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35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14万元,35万按公积金利率3.25%计算,月还款2102.53元;14万按商业性贷款利率4.9%计算,月还款993.34元,住房组合贷款月供3095.87元。

组合贷款的流程 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先向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后书面通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等;借款人再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审核后书面通知商业性住房贷款额度、期限等;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组合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受托银行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将贷款金额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2.2 商业性住房贷款可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广大职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商业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还贷压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制定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让购房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额度不够而选择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商转公贷款基本要求 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必须符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尚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可提前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以上,无逾期,已办妥得房产证、土地证;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期限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商转公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征信报告及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证明、银行同意提前结清的证明等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贷款银行注销商业性住房贷款抵押登记;借款人携管理中心批准后的材料,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银行办好相关贷款手续,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最后由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2.3 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贴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先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借款人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

2013年以来,购房需求释放较为集中,导致全国各大城市楼市成交量不断攀升,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呈快速增长状态,杭州、广州、南京、北京、上海等地频现公积金贷款难,多个城市公积金出现缓贷的现象。为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贴息贷款办法。

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管理中心开始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并根据银行资金规模、利率优惠条件、业务系统支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选择合作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贴息贷款金融合作协议》,委托银行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在自愿的情况下申请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并享有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中心按公积金贷款原则进行管理,作为一次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1)商转公贴息贷款基本要求 贴息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公积金缴存额和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贴息金额按照借款人贴息贷款协议约定的公积金借款金额、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确定;还贷方式为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2)商转公贴息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供贷款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提出贴息贷款申请;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按各自贷款要求进行审批;借款人按规定与银行签订《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同时与公积金中心、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转商业性贴息贷款协议》,并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在收妥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記证书后发放贷款;借款人在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归还借款本息,银行按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在借款人扣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息。贴息支付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即在每一个还款日,借款人按约定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偿还当期还款本息,每期还款后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将贴息款项划入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资金宽裕时,可根据资金供应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将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按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置换后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3 结束语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住房组合贷款三种贷款各有优缺点,购房者在决定采取哪种方式贷款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种方式的特点,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贷款方式。对公积金缴存者首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缴纳公积金或公积金额度不够,银行又不做组合贷款,只能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额度相对较大,公积金额度不够,银行又可做组合贷款,就选择住房组合贷款。对于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如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化为商业性贴息贷款。通过对本文的阐述,希望能为现阶段的购房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Z].20020324.

[2]南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Z].20130605.

[3]南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Z].20110712.

[4]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20150824.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5篇

编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工资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注意事项:要求用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印章清晰。)

准予贷款通知书(中心留存)

编号: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管理部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办事处)向_________________单位职工_______(借款人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______月。用于购买____________小区____楼____门____号的住房一套。

签发单位(公章):签发人(签字):

年月日----

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留存)

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部

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受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支行(办事处)向________________单位职工__________(借款人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___________月。用于购买____________小区____楼____门____号的住房一套。

如借款人15日内未到贵行办理贷款手续,该通知书失效。贵行负责将该通知书退还委托人。

签发单位(公章):签发人(签字):

年月日----

通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你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经集团公司房地产部审核同意办理,望你在本通知签发之日起15日内到_________________支行(办事处)办理贷款手续,逾期银行不予办理。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管理部

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问答 第6篇

识答记者问

时间:2013-04-16 16:52来源:秦楚网【我要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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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既减轻贷款压力,又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便利。然而,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少数缴存职工由于对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够了解,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为了让广大缴存职工更加了解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知识和办理程序,我们就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咨询了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肖波。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有哪些?

答:①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的融资渠道;②较低的贷款利率,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减轻职工经济负担;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④可提前一次性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收违约金。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

答:凡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市各分支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哪些情况不受理公积金贷款?

答:①为维护职工利益,单位和个人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②有商业贷款15万元以上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潜在风险;③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征信系统违约记录出现恶意逾期91天以上,或者信用卡逾期180天以上;④购买商业门面、酒店或公寓、别墅、单体车库等非自住住房以及赠予房的;⑤购房时已利用本套住房手续提取过公积金的;⑥购买住房属家庭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4、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或电话咨询所购住房是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所需的资料交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办理受理签字手续;贷款资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后交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审批、抵押、交保证金、开设个人还款帐户等手续后,委托贷款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贷款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情况安排发放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有何费用?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6、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1—25年。个人贷款申请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

7、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十堰城区50万元、县(市)2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则根据购房面积、房屋总价、家庭工资收入、贷款年限、住房套数等综合确定。

8、一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9、如何认定是首套房贷款还是二套房贷款?

答:申请人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10、首套房贷款与二套房贷款政策有何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为60%。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现行的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4.0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40%;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4.5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95%。

1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月还款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月还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的月工资总和)的40%。

12、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

①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时间一年以内);②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④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⑤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13、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①房屋买卖合同(契约书);②房屋评估报告书;③房屋产权证(时间一年以内);④房屋交易契税发票;⑤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⑥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⑦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无房证明。;⑧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公积金中心楼上银行可以办理。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到购房总额的60%

14、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商业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①商业贷款结清凭证(时间一年以内);②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借据;③商业贷款所购房屋产权证;④所购房产评估报告书;⑤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⑥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凭证(加盖双方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条或工资本);⑦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以家庭为单位);⑧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15、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按揭)有何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按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贷款管理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管理主体是各商业银行;②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贷款所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是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③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即吸收的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④贷款利率不同: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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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节省多少钱?

答:按目前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以首套房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为例:①公积金贷款:1265.2元(月还款额)×240(贷款月份)≈303648元。②商业贷款:1497元(月还款额)×240年(贷款年限)≈359280元。节省利息:359280元-303648元≈55632元(注:以上计算都不考虑利率的变动、提前还款等因素。)

17.购买小产权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小产权房不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因为购房人在办理贷款时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交易发票,而小产权房无法提供。再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因小产权房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办理房产证,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18.现住单位分的福利房,需要重新装修,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大修指房屋结构损坏,经房管部门鉴定已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房屋装修不属大修,不能申请贷款。

19、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缴纳的一方提出申请,但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夫妻双方的。

20、在县(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十堰城区购买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十堰市内县(市)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城区购买住房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城区职工在县(市)购买住房可在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县(市)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1、外地的公积金转到十堰后,能否立即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需先到原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把原单位的公积金划入现在单位为您开设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内;在外地若缴存满一年以上,转入十堰后只要新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且最后缴存日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半年,就能申请贷款。

22、住房公积金交在异地(省),在十堰买房,能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城市为中心实行属地管理,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哪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就在哪里办理。在十堰市以外地区交存公积金,按目前政策规定在十堰市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23、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所需资料手续齐全、真实,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要经过三个环节(如遇节假日、因公外出、会议等其他特殊原因办理时间会顺延):

第一环节是借款人申请贷款(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受理贷款(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贷款(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主任审核贷款(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复审贷款(四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批贷款(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环节是承办银行复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购买者)办理抵押、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保证金(二手房购买者不需要)、借款人签署借据、设立账户;整个过程所需时间由借款人、承办银行、开发企业的办理进度情况而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跟踪督办。

第三环节是承办银行向办事处或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复审、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根据两个情况:一是根据资金计划和调度情况,二是根据市政府《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年度计划实行轮候制划拨资金。

24、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有哪几种?

答: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有:①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每月以相等的还本付息数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特点是月还款数不变化,借款人初期还款压力较小,但相对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多(目前只采用了等额本息还款方式);②等额本金还款法:是递减还款法的一种。是指将贷款本金分摊到还款各期,每期应还利息由未还本金计算得出,每期还本金额不变,利息逐渐减少,借款人初期还款压力较大,但相应来说整个还款期内支付的利息也较少。

25、在异地上班,公积金交在十堰,若异地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贷款。因所购房屋在异地不能办抵押,需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确定购房行为真实,可用本人或他人在十堰的房产(含商业门面)作抵押,也可用公积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

26、缴存职工能否为子女购房申请住房贷款?

答:按时缴交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为未婚子女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7、二次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首次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房,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仍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8、能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在正常偿还贷款一年后,借款人书面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委托贷款银行,不收取违约金。

29、怎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每月在发放贷款对应日之前将应还的本息存入约定的银行账户中,由贷款人自动划扣。

30、贷款全部结清后如何注销抵押?

答: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到银行打印出贷款结清证明,开具《房屋权证注销登记申请书》盖章后,携带他(期)权证、身份证,再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13、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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