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

2024-05-16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精选8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 第1篇

新中天精品鞋帽城工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处 罚 制 度

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为保证新中天精品鞋帽城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预期目标。针对施工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特制定以下施工处罚及奖励管理制度条款,望施工单位遵守执行。

一、质量管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负责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通知监理人员参加,并形成书面记录,缺少一次罚500元。

2、对于一般工序,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对其抽检;对于关键工序,如钢筋绑扎、砼浇灌、防水施工、砌体砌筑等,质检员对全过程实施监控,如质检员不在现场,每次罚款500元。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返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首先对该部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对该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在混凝土浇筑前十二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旁站,并向监理部提交该部位所有的施工资料,未经申报擅自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每次罚款2000元。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质检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报验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报验,每次罚款1000元。

5、监理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口头通知施工现场质检员进行整改,在口头通知后仍不整改,我方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5000元。

6、发生第4条、第5条情况时,监理将下发工程暂停令,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8、施工中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无条件的更换合格材

料。

9、中间各项验收两次验收不通过的罚款1000元。

10、混凝土浇筑后出现蜂窝麻面及大面积气泡的罚款2000元。

11、砼出现孔洞的除按规范要求整改并处罚5000元以外,施工单位无偿返工。

12、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除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外并每次罚款10000元。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发现没挂牌,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安全员带红袖,配口哨上岗,施工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安全员无故离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发现没有佩带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100元。

4、监理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口头通知安全员,如不及时整改,我方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罚款5000元。

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抽烟的每次处罚100元。禁止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对酒后作业,发现必须清退,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6、高空抛洒杂物每次处罚500元。屡教不改者清出施工现场。

7、安全专项方案未按监理、甲方要求编报的每项处罚500元。

8、未按要求参加每周的安全大检查的处罚500元。

9、配电箱、配电柜不合格的每个罚款500元。

10、临时用电电线电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11、机械设备接电不符合用电规范的每台罚款100元。

12、施工单位针对甲方及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元;

13、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者200元/每人次。

14、施工现场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除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外并罚款10000元。

15、现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未按要求分类码放整齐的每检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各材料加工区不整洁的每周检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7、施工现场主路大门口及施工主路,有散落的杂物及时清理,每日至少二次有扬尘洒水措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罚款500元。

18、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的每次罚款1000元/人。

19、施工现场发现有赌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20、生活区、伙房卫生不合格的每次检查罚款200元。

21、现场七牌一图、安全标示牌、安全通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每项不到位处罚1000元。

三、施工进度控制

1、按甲方要求周日下班前编制报送施工进度计划表,迟到报送单位罚款200元,未报送单位例会时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

2、未按监理、甲方审核同意的进度计划表完成关键施工节点的每天罚款1000元。

3、无故停工经现场监理、甲方多次催促仍不能正常开工的每天处罚5000元,对连续停工5天以上建议甲方与其解除施工合同。

4、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拖后的处罚1000元,一周内调整不回的罚款2000元。

四、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迟到10分钟的罚款50元,超半小时按缺席处罚100元。会议期间参

加人员将手机调到静音或关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各总包单位无故缺席例会的罚款2000元,技术总工、现场负责人无故缺席例会的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无故缺席例会的罚款500元,有特殊情况需甲方项目经理、总监同意方可。

3、甲方或监理召集的专题会议未按要求参加(参加人员、时间)每人次100元。

五、出勤

1、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项目经理、监理总监同意的擅自离场的每天罚款300元。技术总工、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擅自离场的每天罚款200元。

六、组织机构管理

1、施工单位管理机构不健全的处罚1000元。

2、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实际施工进度与技术资料不同步的每次检查罚款500元。

4、各种标识不健全的罚款500元。

5、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

6、乙方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人员管理处罚2000元,并清退出场。

七、奖励

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规定的目标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当月无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处罚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将视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罚款总额每超过2万元实施一次奖励,奖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最好的施工单位。

各项条款经相关方签字后即生效,罚款额在最近拨付工程款中扣除,个人违犯条款的必须个人承担交纳。奖励金额在最近一次拨付工程款时给予发放。

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 第2篇

刚才,各承建单位围绕各自的建设任务,进行了汇报。借这个机会,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归纳起来就四句话:一是工作有成效;二是问题还不少;三是力度要加大;四是保障要强化。

一、工作有成效。

刚才*个建设项目的牵头承建单位,就自己的任务进行了汇报,我觉得有三个方面,值得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发动,向科学发展求力量。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在建设推进中给力。市委、市zf高度重视“两建”工作,尤其是*市长多次过问、多次指示工作的开展。在坐的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从这个角度来讲,今年*个重点项目建设,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突出了工作重点。有的牵头单位,组织各相关的部门召开协调会,务求扎实有效的做好工作。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二是突出工作保障,在推进工作中护航。

成立“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成立“两建”办,并保障人员到位。尤其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办公室,人员到位,办公条件、经费保障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建设氛围上造势。

宣传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在报纸、电视台、尤其是在zf网站上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较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项目带动,向科学发展求质量。

一是突出规划先行,在具体方案设计上加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方案做得比较好,突出了体现了体制设计的要求,值得肯定。

二是突出集思广益,在质量上着力。

注重*个重点项目的建设质量,让市民深切感受“两建”带来的好处,让群众满意。

三是突出示范引路,在方法上给力。

今年*个重点项目都是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如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问题,农业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质监局开展的建材市场的监管,旅游局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的监管,编办对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改革,民政部门对行业协会的管理、交通部门对出租车的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对*平台的整合及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经信局对信息平台的建设等等,这些都是跟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要以此试水开路,确保工作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效。

(三)加强机制建设,向科学发展求效益。

从*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来看,目前,在规章、制度、标准、督导方面都形成了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把问题上升到一个标准,上升到一个规范,这就是工作效益的提高。

二、问题还不少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部门的认识还不够,不能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还有的单位存在观望的思想,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整体工作进展不太理想,成效不明显。

二是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普遍存在牵头单位与具体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还不顺畅的问题,甚至还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有些成员单位认为建设任务是牵头单位的事,协建的单位重视不够。

三是建设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

“两建”工作没有“三打”工作那么热,“三打”的宣传工作做的比较好,“两建”工作要借鉴“三打”的经验,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督导、有考核,尤其是宣传方面要加温加力,要发动广大的群众来参与。不能关起门来搞“两建”,要敞开大门,深入到群众中去搞“两建”。

四是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从刚才大家对工作的汇报,以及从“两建”工作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我们抓“两建”的能力水平还需要提升。现在问题找准了,有目标了,有重点了,下一步该怎么样建,能力与具体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接下来,工作人员的培训问题,借助外力的问题、寻求智力支持的问题,都要深入研究。工作不能走走过场,有的单位做出来的方案粗制滥造,规章制度粗制滥造,起不到指导工作实践、指导“两建”的作用。

五是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有些单位还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不主动、力度不大。

三、力度要加大

一是科学谋划抓建设。

要走出去学习人家好的经验,促进市场规范管理走上了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新的模式、新的机制、新的办法方面,对zf的市场监管职能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根本上解决zf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总结方法经验,采取一些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形成规范性的工作标准,制定出一批政策性强的法律制度,为市场监管建设提供借鉴。

二是深入发动抓建设。

要集中力量,找准主攻方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深耕细作,狠抓落实。

三是质量至上抓建设。

质量是市场监管最终体现,质量是建设工作的生命,不抓好建设质量,建设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无论是实施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项目的建设,都有一个逐步深入、不断修正、不断完善的反复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反复抓质量。

四是突出重点抓建设。

*个项目就是重点,每个重点里面要怎么样抓具体的重点,这里就要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如食品的监管,省里即将要把牵涉到食品监管的几个部门,从生产到消费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合,从田头到餐桌,形成一个链条,实现一个部门管理,促进监管到位。

五是引入评估抓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要边谋划、边建设、边完善。在建设过程中,我们是运动员,还要有裁判员才行。为保证建设质量,要引入第三方力量,由专家学者、民间智库组成第三方评估团,围绕*个重点项目问题开展研究,对各单位建设项目制定评估标准,建立纠偏工作机制,通过进行事前论证、事中管理、事后评估三个环节,对*个重点项目建设,在质量上要严格把关。

四、保障要强化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项工作是长期性的工作,各牵头单位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尤其是*个重点的牵头部门,要真正负起牵头的责任,主动按照市zf的要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建出亮点来。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两建”办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专责小组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个重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表扬和宣传,对做得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今年上半年,市zf给“两建”安排了*万元经费,钱要用好,经费要专款专用,要用在刀刃上。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 第3篇

一、公路建设项目资金风险控制程序

1.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一个科学、系统、持续的识别、归类、评估风险的一个过程。这一环节如果不能有效的将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 那么风险就不能够有被控制、转移。所以说风险识别环节是对风险进行分析, 并采取有效对策进行规避之前的一个重要步骤。风险识别这一环节重点在探测与控制方面, 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它不但能够对风险进行鉴别, 同时能够发现系统内部迫切需要深入设计与改进的领域。

2.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对公路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进行量化的一个过程。这一环节其作用就是连接风险识别与风险对策决策这两个环节, 对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 为风险对策决策提供依据。风险评价能够预测风险事件发生的机率, 以及对建设工程目标的影响, 比如资金的注入是否到位;工期延误等等。

3、风险对策决策

(1)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为了有效避免或者降低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带来损失的各种措施。它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风险回避;二是损失控制。风险回避主要是以放弃收益可能性为前提, 过多的使用风险回避策略, 就是消极对抗风险, 那将会引起更大的风险, 所以建设企业必须把握好风险回避的度。损失控制指采取有效措施, 把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或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 风险自留。风险自留其实质是一种财务管理技巧, 是业主自行承担项目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风险自留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计划性风险自留;二是非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控制人员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与定性, 并且有意识将潜在损失进行转移、控制, 对于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预留足够的能力进行承担。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控制人员没有意识到潜在的风险, 或者没有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 这种风险自留非常被动。

二、加强建设项目资金风险防范与监管的措施

1. 加强资金管理

(1) 决策环节。建设单位必须要依据项目的年限、概算, 制定出年度预算, 对工程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征地费用以及建设管理费用进行具体规划, 细化到月支出预算, 并且落实到每一个部门。预算实施时, 各部门必须彻底执行预算,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 先追查原因, 确实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 则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决定, 否则不能批准拨款。

(2) 资金使用环节。资金使用是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从完善相关制度着手, 进而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 比如领导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等等。具体操作有:首先,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 领导干部必须对资金支付的数额、用途、方式以及投入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审核, 要在源头上杜绝多支、错支、虚假支出等行为。其次, 加强部门监督。部门之间要对资金的使用权进行合理分配, 明确部门、员工的资金管理责任, 对资金使用的范围、权限、程序监督体系。最后, 加强财务监督。对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每一笔支出, 财务管理部门都必须对资金的额度、用途以及资金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资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渠道进行控制, 有效降低资金支付环节所存在的潜在风险。

2、加强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岗位制约。以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原则对岗位进行重新设定, 施行会计与出纳、审核与付款、经办与审批分管, 达到权力相互制约的目的。二是实行手续分管制度。银行的预留印鉴要由两个进行分管, 银行的票据必须实现管理与使用互相分离, 如果出现财务人员离职、调任等岗位变动, 必须对对资金进行及时审核, 查封之后移交库存的现金, 对银行的预留印鉴进行及时更换, 防止资金管理交接时出现脱节的现象。三是加强对资金的保管。对于库存内的现金, 必须实施限额制度, 绝对不能坐收坐支, 防止不法分子盗取资金。

3、加强会计队伍的素质建设。

首先, 会计人员面对新形势, 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学习新会计准则、风险控制办法以及其它财经法规知识。其次, 分析与总结资金管理的方法与规律, 优化资金分配结构, 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用。最后, 提高法律意识,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 对资金实行全面管理, 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三、总结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公路建设投入的资金也必然会逐年增加, 我们必须要对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监管提高认识, 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提高风险防范与监管的水平。我们可以从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制约机制;加强会计队伍的素质建设等方面入手,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 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风险防范工作必然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张会敏.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问题及措施[J].现代商业, 2009, (21) .1、张会敏.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问题及措施[J].现代商业, 2009, (21) .

[2]、张立华.试论资金监管在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商业, 2008, (35) 2、张立华.试论资金监管在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商业, 2008, (35)

[3]、王隽超.浅谈公路建设项目建设期的资金监管[J].中国市场, 2011, (36) 3、王隽超.浅谈公路建设项目建设期的资金监管[J].中国市场, 2011, (36)

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模式研究 第4篇

一、道路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水平低下,发展缓慢。由于我国对道路工程质量监管单位重视力度不够,使其长期处于附属地位,在资金、人力、技术上投入不足,与其他行业的检测机构相比,检测技术水平不高,且发展速度缓慢。

(二)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市场运行机制不能适应社会化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我国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测责权不明,大多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无法为错误、虚假的检测数据报告承担独立相关责任;设置在工程项目中的检测机构,若在其监督的工程中从事盈利性的检测收费活动,容易产生行政腐败,不利于工程质量监管责任的落实;现有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多数是按行政隶属关系设定,具有地方保护性质而不利于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的发展。

(三)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机构内部经营管理不善。我国道路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建立了自己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内部管理混乱,检测工作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和监督。

二、提高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的对策

(一)加大质量检测机构的改革力度

质量检测机构改革的基本重点为检测机构社会化、检测业务市场化、检测管理法制化。针对机构改革应做好:①更新固有观念。各级质量检测机构要顺应改革形势,从思想上摆脱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从认识上缩小改革与现实的差距,以全新的理念,迎接质量检测机构改革发展的挑战。②进一步理清体制。各级监管机构要在正视检测机制和体制,摒弃监管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陈规,从机制、体制上创新,为应对质量检测机构社会化打下踏实基础。③加强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各级检测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健全质量检测内部保障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投入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实现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化,以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实力,迎接检测业务市场化的到来。

(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能力

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模式不能只停留在对实体质量方面的检测,而且要更深入地对不同质量行为都要进行监督。由于工程经费、人员及受监工程项目数量等方面的影响,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不可能全面地对所有的工程、工序都做检查,监督方式也只是抽查。因此,只有把责任分配到个人,把工程项目不同主体进行分项分部,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从而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那些没有被抽查到的工程;只有把工程项目不同主体部分落实到人,采用责任追究制,并建立相关质量保证体系,才能提高企业内部的自我管理、控制及检查等方面,从而保障工程质量体系的顺利进行。基于此,笔者建议在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立一整套较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在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方共同约束下,确保持续受控状态、有效运行以及自我调节能力。质量监管机构对其质量检测是从工程实体一直延续到施工行为,其项目施工质量是否受控、健全,能否行之有效的进行,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监管能否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性变化。

(三)加强质量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提高其道德水平

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检测工作精准度和工程项目质量。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单位应把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检测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规范,对待检测工作一丝不苟,按实检测,按章办事,抵制不正之风,达到“不做假试验,不出假报告”的标准。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质量检测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术,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具有检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率。

(3)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质量检测人员的法制观念。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单位要经常对检测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在法律法规约束下自觉行使其职责,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加强质量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单位应对从事检测管理、检测操作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的信息化监督管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管理在质量监管工作中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必然会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相关网站,早日步入到电子政务行列,可进行网上监测、投诉和备案等一系列操作,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伴随信息化的进程,面对面、人盯人的体系已经无法满足信息化时代的需求,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来进行监督管理,利用城市管理的监控系统来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字化监控,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优势,达到足不出户,只要打开电脑,就能监管工程项目质量的相关情况。

三、结 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逐渐加大,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任务也越来越艰巨。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直接与质量监管密不可分,应强化道路工程质量监管单位的检测行为与管理力度,在实践中探索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管模式,才能够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品端.完善道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2]郑燚.沈阳市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模式分析与改进措施[D].吉林大学,2011.

[3]李伟伟.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J].中国房地产业,2011.

九江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第5篇

第4期(总第12期)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都昌、湖口、修水三县提早谋划 大力开展监管平台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扩大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的影响力,提高群众对监管平台的知晓率与参与度,真正发挥监管平台作用,近期,都昌、湖口、修水三县提早主动谋划,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监管平台宣传工作。

都昌县:3月30日上午都昌县世纪广场,县纪委监委以举办《国家监察法》宣传暨“开门大接访”活动为契机,通过展板、播放广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了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切实提高了监管平台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零距离”指导群众如何在监管平台上查询惠农补贴和涉农项目资金信息、如何在线投举报、如何扫描二维码安装手机APP、关 注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

湖口县:4月17日,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会上下发了《湖口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方案》,确定4月为湖口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月。会议要求,一是营造氛围上再加力,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当好宣传的主力军,把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到家家户户,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二是通过电视台、报纸、湖口发布、清廉湖口等新闻媒体对监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各涉农项目资金主管单位、乡(镇、场)、行政村在单位公开栏、人流密集处张贴一封信、宣传海报,组织宣传队伍下乡对群众宣讲政策、推广微信公众号及APP等应用,掀起全县宣传热潮。

会后,在鄱阳湖大市场举行了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暨脱贫攻坚宣传月活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查忠平,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场)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通过监管办工作人员的现场讲解、一体机查询演示、宣传板展览和《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发放等多种形式对监管平台 2 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宣传,群众反响热烈,效果明显。

修水县:修水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群众访问量突破百万人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3000余条,涉及资金近2000余万元。CCTV-1《晚间新闻》、江西卫视《新闻联播》、凤凰卫视、新华网、江西日报等相继进行了报道,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4月26日,修水县召开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菲出席并讲话。艾菲强调,民生资金项目事关全县群众切身利益,要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加大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好大数据监察平台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总结、经验提炼、宣传推介的力度,让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成为修水在全省的一个工作品牌。

全市其他各县(市、区),要积极跟进,按照《关于加强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工作的通知》(九涉农监办字〔2018〕3号)文件要求,以“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月”为契机,迅速行动,切实提高监管平台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江市财政局代章)

抄报:省政府胡强副省长,省财政厅;市委林彬杨书记,市政府谢一平代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江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第6篇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试运行上线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18年2月1日,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如期顺利进入试运行阶段。

监管平台由前台和后台两个部分组成。前台设有为老百姓服务的五大功能模块,即“惠农补贴、涉农项目、政策查询、工作动态、通知通告”,任何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惠农补贴和涉农项目”的全部信息资料和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等,还可以通过“我要举报”功能进行网络写信举报和投诉。后台是为各主管部门设置的六大管理功能模块,即“录入、审核、发布、统计、比对、预警”,并及时把信息推送到前台。纪检、审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全程跟踪。

试运行将从2月1日持续到3月1日,在为期1个月的试 运行阶段,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试运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平台于2018年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工作动态】

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督导检查启动。

1月31日上午,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布置全市涉农项目资金平台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此次督导检查分四组进行,分别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办、市政府信息办领导带队,从2月1日至10日对全市14个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会议由市财政监督局局长韩山杰主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严赤心,市纪委党风监督室主任胡胜蓝、副主任陶锂,市扶贫移民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云,市政府信息办总工程师朱军出席会议,各督导检查组成员及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就督导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严赤心调研员作了总结性发言,并对督导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明确任务;二是把握重点,将检查、指导、征求意见相结合;三是合理分工,加强联系;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市直成员单位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培训班举行。1月25日,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财政局七楼第二会议室举办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第二批次培训班,市直29个成员单位责任科室科长和市财政局有关科室科长约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市财政 监督局副局长、平台建设项目负责人胡太云主持,市财政监督局局长韩山杰出席并讲话。培训班上,江苏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周文琳工程师对培训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操作演示,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也一一作了解答。

修水县:1月4日,修水县举办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上线仪式暨工作推进培训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艾菲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林致辞,市财政局调研员严赤心,市政府信息办副主任宋慧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但传捷出席。上线仪式上,中科院计算机所博士生导师、湖南中科博华公司首席科学家方金云教授现场演示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上线仪式结束后,对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工作推进和业务开展进行了培训。

德安县:2017年11月16日上午召开全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约200人。2017年11月23日—24日开展了全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第一次督查,督查就各成员单位是否召开会议、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文件、是否成立组织机构、是否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就督查结果给予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都昌县:为确保监管平台2月1日试运行,都昌县从1月22日起,按职责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三方面从数据录入、送审、审核、信息发布等流程详细地倒排了时间节点。具体是:乡镇24日前完成补贴的录入并送审、27日完成项目的录入并送审;主管部门28日前完成补贴的录入并送审及项目录入、送审及审核;乡财局25日前完成乡镇报 送补贴审核、29日前完成部门报送补贴审核;财政业务科室29日前完成项目类审核;监管办2月1日发布信息。

濂溪区:1月29日上午,濂溪区举行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启动仪式。目前上线项目83类,涉及9个乡镇(街道)和24个部门。为进一步强化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濂溪区一是严格落实“报备备案”制度,二是坚持“公开公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公开、透明的操作,解决涉农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江市财政局代章)

抄报:省政府胡强副省长,省财政厅;市政府林彬杨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措施 第7篇

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视频监管工作方案 为探索工程项目标后关键环节监管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区有关领导的协调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视频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视频监管试点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建筑建筑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新型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格局。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力争在监管方法上有突破,社会监督服务上有创新,企业管理更加规范,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以执法为保障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遏制建筑施工企业非法挂靠现象,从根本上扭转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薄弱的被动局面,为促进全区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试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参加单位 经研究,列入此次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视频监管试点的项目共五个:

镇海新城核心区总部经济商务楼、新城

核心区d1、d3地块商务楼工程、镇海郁金香中心项目二标段、镇海国际大酒店、庄市街道曙光集中居住区一期地块工程。

项目所在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分别为: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加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有:区建交局、区监察局、区交管办、区电信局、区招标办、区质监站。试点工作由区建交局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区电信局负责指导监督,区交管办具体负责实施,区招标办、区质监站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目标

调查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部关键

岗位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状况、施工和监理企业对项目部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现状及行业监管部门对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管情况,分析试点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标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工程项目标后管理水平为目标,结合本区实际,探讨建设、交管中心、质监等部门对于标后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协调管理机制;对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分类考核管理,明确项目标后监管范围,研究监管重点,完善项目标后视频监管的体制和机制。

探索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的有效方式、方法,研究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监管的有效措施。

贯彻现行法规、政策、规则,建立完善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标后监管的规章制度。

试点开展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视频检查、登记、教育培训、信用考核等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完善。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9月底前,区各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项目,召开试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及试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动员会,明确工作方法和要求,全面做好发动工作。

2、实施阶段。各试点有关部门和各试点项目企业、项目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及施工或监理合同要求,积极参与标后视频监管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要帮助、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内容,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

3、总结推广阶段。各单位对试点工作全面总结、上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标后视频监管模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视频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应专职人员,把试点工作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试点企业及项目部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督促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各试点企业及项目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区交管办要及时抓好工作的调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善于创新。在试点工作中既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又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4、积极沟通。各试点有关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要建立试点信息报送制度,将试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广泛宣传。

政府工程中工程项目委托监管研究 第8篇

1 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的理论实质分析

詹森和麦克林将“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委托代理关系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从经济学意义上分析委托代理关系,是处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加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过程一般为,委托人一方先确定一种报酬机制,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代理人据此选择自己行动决策,同样是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委托代理关系主要特征为: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难以观察或证实代理人的私人信息和行动方案,从而给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2)代理结果的不确定。代理结果,即合同标的,除与代理人努力程度有关外,还受到代理人难以把握的自然、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3)委托代理合同的不完备。这表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对合同的调整和对合同当事人行为的调整。

2 政府工程的特点

1)产出具有非私有品性。私有产品的使用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即一旦某人有了消费某物品或服务的权利,就排除了他人对这种权利的拥有。相反,公共物品的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公共物品可以集体消费,而且是免费消费。2)较大的外部性。外部效应是指项目投资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3)政府投资项目的目标与竞争性建设项目的目标不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目标有两个:a.效率目标,即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b.公平目标,即促进社会福利的公平分配,普遍改善人民的福利水平。政府投资项目往往同时具有以上两个目标。4)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与受益构成复杂。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所考虑的成本是社会成本。社会成本不仅包括直接消耗的经济资源,还包括公众所受到的环境污染、不安定的社会秩序等各种经济损失。所考虑的投资收益是社会收益,它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直接收益,还包括整个经济体系的发展、公众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提高、社会秩序的安定。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因此项目的经济效益,除了项目直接获得的内部效益外,还涉及项目对外部社会环境发生的间接影响,而且有些很重要的外部影响很难用货币来衡量,从而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和收益具有不可计量性,比一般项目复杂。

3 在政府工程中发生委托代理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研究

1)道德风险。

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其中一方(代理人)利用多于另一方(委托人)的信息,有目的的损害另一方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工程交易中,在承发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无法观察到承包人工作的努力程度、投入资源的完整性或详细的信息,即使能见到工程产品,其也是一些外观的结果,对工程产品内在的本质则难以观察到。也就是说,承包人在签约后拥有发包人所没有的关于自己努力水平和资源投入情况的私人信息,从而具有信息优势。发包人选择承包人在这些信息发生之前,因而承包人可利用这些信息优势来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如使用资源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这就是工程承发包中发包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如图1~图3所示。

2)逆向选择。

指市场的某一方(代理人)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另一方(委托人)受损,那么才倾向于与对方签订合同进行交易。如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一般总是会隐藏部分信息,争取中标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如果无利可图是不会参与投标,或者说不会报一个没有利润的投标价格,除非具有其他商业目的。

4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4.1 严格的制度和法律约束

在美国,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基本法律主要有《公共工程法案》《联邦政府采购条例》《联邦采购规定》等。在英国,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建筑法》《健康安全法》《仲裁法》《新城镇规划法》等。我国的香港关于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也是比较健全的,如《建筑物条例》《建筑物管理条例》《测量师注册条件》等等。其立法的宗旨和原则都是相同的,均是在保证国家和人民基本权益的基础上为行业提供一个竞争的、公开的、公平的市场环境[1]。

4.2 职能部门的动态、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动态的过程:在项目运作的不同阶段,政府会不定期的派出监视员或审查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小的方面会立即责令其改正,大的方面则可能直接下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全过程的审查:在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的各个环节,政府主管部门都会严格把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我国香港的工程表现评分系统(PASS)。

全方位的监督: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除了业主方和承包方之外,还存在许多其他机构与项目保持着密切的利益联系,他们也对项目的审查和监管起了重要的作用,如银行和保险公司。

4.3 对执业公司资质管理

在美国,对承担政府工程的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主要采用确定回应性、确定负责性和黑名单制度。其中“确定回应性”主要是指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应符合具体的政府邀请书的要求。“确定负责性”主要是指承包商按照项目的要求执行合同的能力,其前提是承包商的投标文件符合确定回应性的要求。“黑名单制度”主要指如果发现承包商的不诚实行为,以及在过去政府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过不良表现或不可接受的情况,该承包商就会被列入禁止加入的黑名单中。

英国政府的做法相对美国要简单一些,它开始采用一些承包商注册体系,在此体系登记注册的承包商则认为在公司的资质上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从而使业主在使用这些已登记注册的承包商时可以简化审查程序。对于政府工程来说,通常做法是不同的政府部门根据其工程特征制定出相关规定,以评定承包商的实力。

4.4 工程服务与施工采购分离

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工程建设通常分属两大行业:建筑与工程服务行业和施工行业。以加州交通部的项目实施流程为例,除施工环节外,其余各环节均属于工程服务行业范畴,根据各自不同的特征采用不同的做法。前者实行以资质为标准的专业服务采购,与金融、证券、法律、医疗等行业的采购做法相似;后者实行以价格为标准的“大宗商品”采购,与国际上对原油、粮食等货物的采购做法相似。

5 对我国政府工程项目委托监管的建议

1)完善政府工程项目委托的法律制度,应完善工程项目委托的准入和担保制度。我国的项目管理委托建设模式刚刚兴起,项目管理公司也还主要处于培育发展阶段,到目前还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资质管理办法。当前各地对于代建企业的资质规定实质上还是借用了建筑行业的原有资质模式。项目管理公司自身资产规模小,但其承担的责任却是非常巨大的,因而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无法赔偿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建立和完善工程担保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2)建立行业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也只是指出“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指出了改革的方向,而没有具体的对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这就造成在项目管理实施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只能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建设部也只是对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和项目管理机构做出了基本的规定,而且资质规定中很宽泛。在这种情况下,行业标准就显得重要,特别是对项目管理公司的选择标准。3)微观的工程全过程监管制度。由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自身利益特点的特殊性,对于一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来说,往往是一个建设主体,多个部门联合监管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应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并形成制度。同时,对业主和项目管理公司的责权界面进行划分并形成合同内容。

另外,参照我国香港的PASS系统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中,形成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合理的划分控制期并进行全要素的分析,参照绩效评价与合同内容,形成阶段性的监督,同时邀请社会相关机构和公众进行监管。

完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项目后评价是用项目的实际成果和效益来分析评价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通过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为项目的投资人和委托人服务,可为项目最终成果的运行和改善提出建议,也为新项目的决策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

摘要: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政府工程的特点,对政府工程中发生委托代理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工程监管经验,提出了对我国政府工程项目委托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委托代理,政府工程,监管

参考文献

[1]王雪青,吕迪,石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监管体制研究[J].建筑经济,2006(11):12-13.

[2]方俊,陈曦,李林德.论政府投资工程委托代建保证担保[J].建筑经济,2006(11):15-16.

[3]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唐波,陈德棉.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机制研究[J].经济论坛,2006(5):20-21.

[5]陈应春.代建制源起及其特殊文件框架设计的法律思考[J].建筑经济,2004(11):7-8.

[6]周世玲.贵州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情况研究[J].建筑经济,2006(5):14-15.

[7]尹贻林,阎孝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8]张长春.政府投资的管理体制总体框架、近期改革重点与促进措施[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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