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1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吗

2024-08-25

案例61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吗(精选2篇)

案例61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吗 第1篇

案例61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吗?

我们是偏远城市旧小区的房管部门,最近我们单位正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内部整改,准备到市场上去接新的业务,可是我们对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基本不了解。听说接业务必须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是吗?另外,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简要说明: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所有人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围绕有关物业管理与经营服务方面的事项,签订的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业务获得,必须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详细评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公司是受合同的委托而开展工作的,这与长期计划经济时期下的房产管理方式——行政手段是截然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委托管理合同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管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行为都必须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职责,不能超出合同所约定的权限,这也是业主委员会监督、考核物业管理公司的依据,所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管理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签订。

第二,委托管理合同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合同理解不深,甚至认为只要允许干活,签与不签委托合同无所谓。正因为如此目前有相当数量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所以当在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矛盾时。常因没有依据而使矛盾无法解决。

案例61物业管理一定要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吗 第2篇

一、合同管理游离于财务监管之外的弊端

1. 财务监督没有介入到经济合同的事前管理中去。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许多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 有的单位规范管理合同, 依法监督合同实施的意识淡薄, 有的单位签订合同时没有考虑财务部门介入, 合同签订后没有送财务部门监督执行, 这样造成了财务监督滞后, 容易对一些可控制的和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经济活动监控不到位, 使财务管理出现漏洞。

2. 背离新会计准则。

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 出具的财务报表就有可能与真实的财务状况脱节, 这样的财务数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 中国目前已经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 让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得到较大的提高。不严谨的财务数据背离了现行新会计准则, 近年来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具体规范意见等, 都开始强调对公司业务流程和业务活动的控制, 同时也对会计规范化和信息生产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完善经济合同的管理可以来实现对单位采购、库存、生产、销售、投资、项目管理等价值链环节实施监控。

3. 信息滞后财务数据不能及时反映风险。

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实现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只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传来的结算单据, 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 则形成低质量的财务信息。而低质量的财务信息又将直接影响经济合同的执行与评价, 并不能及时地反映风险和揭示财务状况, 进而会影响投资者做出及时、适当的决策, 甚至还可能会误导决策并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

二、财务部门应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企业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要做好财务监督就要重点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与业务流程控制, 合同管理是业务流程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一个单位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合同管理对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权益、改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监督执行, 最后结果都要涉及到财务部门, 落实到资金的收付, 合同管理与财务监督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

1. 经济合同审批管理。

财务部门应参与到经济合同审批过程中去, 认真核查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经营范围, 是否符合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约双方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 提供的财务等有关附件是否齐备等, 违法合同管理规定, 在没有签订经济合同的情况下, 就与业务单位发生经济往来, 一旦发生经济纠纷, 将无据可依。通过财务介入经济合同的审批管理, 可以预防经济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经济责任风险, 还可以有效地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资金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

2. 经济合同备案管理。

合同签订后, 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监督其实际履行情况, 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 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 做到核算清晰、准确。有关合同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 财务部门应当向承办部门反馈, 督促未达财务事项按期清结。当已备案经济合同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 应重新 (下转126页) (上接110页) 审批并及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3. 经济合同结算管理。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 及时安排资金调度及结算相关往来款项, 既可以保证按时守信, 又可以做到合理充分利用资金。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往来款项, 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 应当查明原因, 明确责任, 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 防止形成账外款。

按照备案经济合同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 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 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从而降低执行风险, 保护单位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 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归集费用, 结转成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随时了解合同动态执行的情况, 到底完成到何种程度, 完成的百分比是多少, 方便根据合同进度安排下一步的财务工作。

三、结论

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 当前, 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 有些单位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制定较规范,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其束之高阁, 只有经济合同签订部门、执行部门、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管理控制形成合力, 财务监督将经济合同作为一个切入点, 这样可使财务监督从被动控制转向主动参与。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可实现财务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财务监督得到了切实地执行, 保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 才能防患于未然, 真正有效控制风险。

摘要:财务工作中财务监督的思路应以价值管理为导向, 应加强会计信息与业务流程控制, 以对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济开支监督为把手, 从对经济合同实施监管着手, 使财务监督从被动控制转向主动参与, 提高监督效果, 依据合同的签订、执行, 对经济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 深化财务管理。

关键词:财务监督,经济合同,价值管理

参考文献

[1]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 2008, (6) .

[2]杜莹芬.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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