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2024-05-19

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精选9篇)

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第1篇

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XX高速公司信息监控稽查中心 XXX

高速公路稽查工作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管理环节和管理手段,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杜绝违纪现象发生以及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执行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及电子收费系统的全面应用,收费人员的违纪现象及偷逃通行费车辆也在不断减少,所以内部收费稽查重点已开始转向安全管理、履职履责、管理效率、制度执行、文明服务、出入口交通疏导、道路通行状况信息的发布与提醒、机电设备维护等工作,使稽查工作增添了很多新的内容。

面对稽查工作重点的转变,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呢?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确定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重点内容。

(一)强化对履职履责的稽查

高速公路稽查的目的是督促稽查对象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通过稽查约束和规范稽查对象的履职行为,可以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自律,使全公司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奖惩有规定、不良有纠正”的流程顺畅、考核闭环的制度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强化对管理效率的稽查

稽查可以发现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通过稽查的责任追究,处罚或考核,规范了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强化了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三)强化对执行力的稽查

执行力是决定高速公路管理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稽查部门要强化执行过程的稽查,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制度落实能力、工作责任及效率。考核部门及员工对工作职责是否做到了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稽查对象的自主行为,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消除工作中的秩序散漫、纪律松弛现象,提升企业执行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二、稽查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类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如果稽查人员不能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那么就很难发现管理漏洞以及薄弱环节,稽查工作也会收效不佳,而且一开始就会在心理上“输”给被稽查对象,不利于稽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稽查人员只有熟练掌握各类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准确找出存在的问题。

三、要努力提高稽查质量。

稽查工作主要是通过对被稽查对象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主管部门,促进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一是要提高稽查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公司阶段性工作目标,加大现场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二是创新工作理念和稽查手段,将稽查工作的立足点进行前移,将“事后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处理”的模式 逐步向“事前及时预防”模式转变,力争把问题发现在早期,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和违规违纪通报力度,增强震慑力。

四、在做出稽查处理时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

稽查处理在整个稽查流程中非常重要,做出稽查处理时,既要按规定执行,又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既不能姑息迁就,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兼顾效率、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做出恰当的处理。

五、要协调好与基层单位的关系,建立稽查信息传递制度。首先,要加强部门协作,掌握各类动态信息,畅通各部门之间的动态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把信息管理贯穿到稽查工作之中,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广泛的稽查网络,使违规违纪行为置于监控之下。其次,充分发挥基层稽查部门的作用,及时与各级稽查部门沟通信息,进行紧密结合,上下联动,采取多种方式对稽查工作跟踪追查,逐步搭建上下通达的稽查网络。

六、要把握好与稽查对象交往的度。

与稽查对象交往不能过于密切,以免影响公正执法。有些稽查员与稽查对象过于亲密,造成在稽查工作中,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甚至马虎了事,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在做出稽查处理时也是“高抬贵手”、“手下留情”。从另一方面来说,稽查对象又是一线工作人员,工作非常辛苦。因此,在实施稽查过程中,我们应该给予稽查对象充分的尊重,态度不能生硬,更不能高高在上。要做到开展稽查“硬”,与人交往“软”。实践证明,与稽查对象适当的交流、沟通,能成为工作中的润滑剂,相反,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

七、结语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高速公路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该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不断更新的挑战,只有积极钻研本职工作,才能争取新的进步,只有抱着初恋般的热忱去追求目标,运用头脑,发挥聪明才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才能把稽查工作做到更好!

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市场的分析,认为目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新形势:一是行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二是市场管理形势正在发生变化;三是专卖执法环境不断改变。并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过程控制、发挥协调治理,加强联合工作机制、狠抓重点环节治理,加强源头部位监管、统筹规划,合理发放零售许可证、规范证件管理,增强商户自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力度,推进依法治烟进程这六个方面阐述了个人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烟草市场监管工作的看法。

关键词:专卖、新形势、市场监管

一直以来,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增强专卖控市能力,提高市场净化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和重点,也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烟草专卖执法的宗旨。

日常谈到卷烟市场管理,往往被狭义的理解为“检查”、“办案”、“管市场”,无规律可循,无流程可言,违法零售户在哪里,我们的专卖管理工作就到哪里,常常使工作陷入被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执法环境的持续改善,如何在新形势下处理好卷烟市场监管与和谐社会建设,卷烟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执法,卷烟市场监管与群众不断攀升的需求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摆在

各级专卖管理决策层和专卖执法参与者面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当前,卷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

一是行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当前烟草行业的改革正在从重点突破、理顺关系向完善机制、实现制度创新转变;结构调整从重组整合、规模扩张向做强做大企业、培育骨干品牌转变;行业管理从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资产经营管理并重转变。同时,以市公司为经营主体,以县级局为执法主体的新型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在新形势下,对市场监管理念,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任务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市场管理形势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随着行业上下深入开展“两项检查”,规范经营已成为大势所趋,加强内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规范经营,已成为专卖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另一方面,随着烟草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物流托运已成为违规卷烟的重要流通渠道,违法经营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技术更加先进,呈集团化、网络化、规模化经营特点,对传统卷烟市场监管方式形成了新的挑战。

三是专卖执法环境不断改变。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许可行为产生着巨大冲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逐步加大,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要求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逐步加强。如何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使卷

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不减、效果不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已成为专卖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结合新的市场监管形势,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卷烟市场专卖监督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过程控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大至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一项工作,制度都缺少不了,制度建设是最基础的工作,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卷烟市场监管工作更是如此。

(一)进一步完善督察考评制度。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各环节量化考核,注重过程控制,为卷烟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监管的质量。

(二)完善内部专卖管理日常体制。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证件办理、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人员培训、学习教育、内部监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从市场监管的第一环节开始控制,强化工作过程的管理,为市场监管打下坚实的人才和政策基础,通过对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控制,达到规范行为,统一方向,提高效率的目的。

(三)完善外部制度建设。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守法商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市场监管;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宣传教育、违法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警示不法分子,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外部制

度的不断建立和逐步完善,促使监管对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为卷烟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监管的质量。

二、发挥协调治理,加强联合工作机制。

协调发挥好烟草、工商、交通、公安、通讯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运输环节、零售终端、网络通讯等重点市场的监管。

(一)、加强协调,建立长效机制。与工商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个案激励机制、跟踪管理机制,对无证户摸排调查,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切实减少无证经营行为。

(二)、加大对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据统计,卷烟市场的违法卷烟绝大部分是通过汽运渠道流入。因此,打击汽运环节卷烟违法行为对卷烟市场监管十分重要。

(三)加大对违法卷烟产销网络的打击力度。可抽调专职人员,单独从事此项工作;同时深化与公安、烟草两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的建设,网络案件的侦办与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三、狠抓重点环节治理,加强源头部位监管。在市场监管中,普遍存在重视对“零售商户”的例行检查,忽视了重点部位,突出环节的监管。卷烟市场监管的重点应该是“违法卷烟产销网络”,应该是“非法运输违法卷烟流通渠道”。

(一)加大对违法卷烟产销网络的打击力度。一是成立专职“打假破网”机构。对违法卷烟网络的打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高,专业性强,需要进行大量的分析、研究和调查工作,因此必须要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单独从事此项工作。二是深化公安、烟草联合工作机制。随着卷烟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联合打击、协同作战将是打假破网工作的必经之路。三是提高网络案件经营意识。网络案件的侦办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前提,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基础,烟草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是关键,除此之外,专卖办案人员把握机会的能力,分析经营案件的意识,以及永不放弃、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对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因此必须要提高办案人员把握机会的能力,侦办案件的意识。

(二)加大对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突出搞好宣传。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为货运环节监管营造浓厚工作氛围;通过公开举报方式、宣传奖励政策等方式建立情报网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货运经营者守法意识。二要创新监管手段。要积极探索先进的检查方式,及时发现线索,提高货运环节监管的准确性,增强打击效果。

四、统筹规划,合理发放零售许可证。

目前,尽管零售市场规划布局的合理与否尚存许多不同声音,但现有零售许可证发放存在城乡失调、监管存在盲区

以及违规违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对于现有的零售市场来说,规划和管理是大势所趋,但在制定规划布局方案时,应把握好一个“度”,做到因地制宜。在城镇和人口较为密集的路段,应根据各片区、路段的人口分布、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卷烟消费水平确定具体零售户的数量及合理间距,并按总量依次类推,逐层分解,使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布局趋于合理。在偏远农村,应从方便卷烟零售户和满足市场的需求出发,做好农村卷烟零售户的发证工作,努力提高许可证的“含金量”。

五、规范证件管理,增强商户自律意识。

长期以来,卷烟零售专卖许可证照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办理轻管理”,从而造成“违规零售户屡次违规,专卖人员重复查处”的局面。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要规范证件管理,使证件管理和市场监管有机地结合,增强商户自我规范意识,变商户“被动管理”为“主动守法”。

(一)提高许可证管理意识。一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正确运用、规范操作的程度;二要不断完善证件办理流程,增加许可公示的范围,提高专卖人员对许可证管理的意识,增强零售商户对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

(二)严格违规经营零售户的取缔。认真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严格落实2次违规零售户经营资格的取缔程序。一要建立违规商户信息互通制度,使商

户的违规行为时刻与卷烟经营资格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二要研究和制定违法商户取缔操作程序,既要解决取缔依据和程序的问题,又要解决取缔后商户的遗留问题,切实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符合取缔条件而未按时取缔的商户,要追究专管人员、稽查人员以及部门领导的责任,真正使违规商户无处可藏,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法制建设力度,推进依法治烟进程

当今的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协议经济、使用经济和竞争经济,它最为重要的特征,必须是在法律的相互制约下,双方利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这也充分说明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基本原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最根本的要求必然是加强烟草专卖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烟。

(一)树立正确的法制导向。要深刻认识市场经营就是法治经济,烟草作为国有企业、垄断企业,更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坚持普法规划的落实,不断推进法制建设进程。要切实把握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根本区别,克服法律为政治、为经济服务的一般性要求,纠正计划经济下靠行政而轻视法律、经济的领导方式,确定以法治理烟草生产经营、依法从事专卖管理的新思路,整体推进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工作。

(二)完善烟草立法机制。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靠法制,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和完善需要法制导向,烟草专卖管理的现实呼唤有关的配套行政法规尽快出台。国家有关法制、行政部门应加快制定《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通过《条例》的制定,处理好专卖管理与建设市场经济的关系,衔接好与国家其他经济法律的关系,解决好烟草执法中存在的几个行政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明确界定出专卖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范,从而为专卖管理创造一个执法的基础,使《烟草专卖法》准确而扎实地得到贯彻。

(三)扎实推进烟草专卖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制度就是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制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也是实现法治建设目标的根本保证。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使得行政执法能够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用权受监督、过错受追究。烟草专卖执法机关从内部建立执法监督考评体系,其本质也是为了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健全内部监督、抓好执法过错的处理和救济,从而全面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烟草专卖管理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体现在抓好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控制性监督和事后补救性监督,监督检查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各项

工作具体实施进展和执法规范等情况,不断推进烟草专卖管理执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作。

(四)加强法律宣传,巩固社会舆论基础。自《烟草专卖法》颁布以来,对烟草事业发展,对保护烟草行业的发展,对改善烟草制品的质量状况,对维护“两个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利国、利民、利行业的一部法律,是烟草行业得以发展的“尚方宝剑”,因此,要以宣传专卖法律法规为己任,利用一切机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扎实的、全方位的搞好宣传工作,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鉴于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把《烟草专卖法》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方案,把《烟草专卖法》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深,抓出成效。一是要注重形式灵活多样。在宣传时,可把法律法规条文与具体的事例结合起来,以案说法,还可制作一些图文结合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分发给零售客户和社会群众。二是要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日常工作,多跑、多讲,才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零售客户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三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零售户宣传。专卖稽查员都有自己固定的辖区,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就必须了解零售客户的家庭情况及文化水平等。这样,才能针对零售客户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四是语言要通俗易懂。

法律法规宣传面对的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大众,法律法规的条文大多比较抽象,不容易理解。因此,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自身一定要读懂、读透法律法规条文,只有自己真正消化吸收了,才能用通俗、大众化的语言来宣传它。五是宣传要经常进行。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3.15”等有利时机,另一方面要经常性的走上街头,印发宣传册、发放明白纸、制作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变为经常化、日常化,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第3篇

用电稽查是指电力企业依据国家法律规定, 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稽查管理, 防止以权谋私, 对外部用电户加强监管, 严厉打击违章窃电行为的各类活动总称。其核心目标在于以内外共管为着力点来不断推进堵漏增收、维护用电秩序。以统一、规范、实用为原则, 不断强化用电稽查, 既可及时掌控电力营销的信息数据, 实现电力营销的全程化监督管理, 减少用电营业的差错率, 又能有效杜绝电力营销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高效处理客户投诉, 不断改善电力服务的满意度。然而, 伴随电力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 既有的用电稽查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 严重制约着“一强三优”战略目标的顺利落实。因此, 多举措加强与改进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 用电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建立长效的用电稽查工作体制

目前的稽查管理体制, 特别是基层公司的电力稽查队隶属公司用电科 (营销部) , 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稽查部门的指导, 用电稽查工作主要是负责供电企业及用电单位的业务稽查, 旨在对内检查、监督、提高营销工作质量, 堵漏增效, 维护企业形象;对外开展反窃防盗、减少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营销管理工作质量以及服务水平。这是一个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但目前, 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体制的设置安排不科学、不合理, 影响了稽查管理工作功能的正常有效发挥。用电稽查主要是针对用电营销展开稽查, 尤其是对供电企业内部稽查, 对营销管理工作的各个工作流程进行监督, 防止内部工作人员违纪, 出现工作失误, 同时对用电客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防止窃电、违约用电的现象发生, 整顿用电秩序。但现今的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体制设置的并不合理、科学, 稽查队伍同时扮演多种角色, 既要接受上级稽查部门的领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又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对内部进行监督, 这种体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以至于一旦发生利益冲突时, 稽查管理工作就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出现“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1.2 用电稽查工作模式满足不了新形势需要

随着电网改造工程实施, 供电公司将面临客户多、面广、点多、线长的问题, 同时因为受到地域、环境及天然气等很多方面的原因, 有些地区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模式落后, 无法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过去用电客户比较少, 供电公司可以安排工作人员抄表到户, 提供点对点服务, 同时可以开展大规模的用电稽查工作, 对一些违章用电、窃电的行为有足够的精力来进行预防抽查。但随着电力体制的不断改革, 尤其是农村电网的改造, 用电客户逐步增加, 这使得稽查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 距离也越来越远, 加上自然因素的影响, 以有限的人员数量是不能完成任务的, 原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下用电稽查工作的需要, 怎样快速有效的开展用电稽查工作, 保证正常的用电秩序, 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1.3 少数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低

对用电稽查人员的要求是既要熟悉专业相关知识, 同时也要有对处理危险事件、调解、谈判等多方面知识。但是目前一些少数的稽查人员业务素质还相对较低, 甚至基本的业务知识都不过硬, 对突发性的事件现场处置能力较弱, 从而影响到了工的作积极性, 必然会有损稽查工作的整体形象。

1.4 用电稽查法律制度不健全

窃电案件是用电稽查工作里最难处理的案件。因为一些偷电者并不觉得是盗窃行为, 知情者也不以为然, 每年的窃电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用电稽查的工作中, 发现窃电的行为容易, 但是取证和处理都很难, 一些窃电者根本就不把自身窃电行为当回事, 有的还带头煽动不知真相的群众来谩骂、围攻, 甚至殴打执法的人员。而电力部门缺乏相应的行政手段, 不能对窃电人员实施留置或传唤等手段, 导致窃电人员根本就不怕电力的执法人员。对于此类事件, 稽查部门处理时一般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制度来执行, 司法处理上, 这类规定是属于行业或者部门法规的, 不能被司法机关所采用, 不易给案件定量。

2 加强用电稽查工作的措施

2.1 建立长效的稽查工作体制, 确保稽查工作质量

改革稽查管理体制最主要的是要把用电稽查部门分离开, 直接归上级稽查部门领导。在具体的工作中, 要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 制定稽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月工作计划, 对各项稽查专项任务要有报告、有结果、有落实、有措施。坚持把按月制订稽查工作计划作为稽查工作长效、有序进行的必然保证。制订月稽查工作计划时可以根据当前工作重点来定性和定量, 给稽查人员指明工作的重点及方向, 使稽查人员能够明确工作计划, 有计划的安排当月工作。月底要注意分析汇总当月的稽查工作情况, 确保稽查管理工作的可控在控。

2.2 改变稽查工作模式, 提升稽查工作效率

用电稽查人员要忠实履行供电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确保对电力客户、政府和社会高效优质的服务, 同时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日常的稽查工作中, 要重点加强对用电稽查的日常管理, 加大稽查工作力度, 努力提升用电稽查的工作效率。通过以点带面、集中管理的模式, 建立快速、规范的用电稽查网络, 把具体的工作落实到个人, 避免出现工作中相互拖拉或推诿现象, 避免出现忙的时候天天加班, 闲的时候没有具体的工作可做。同时, 对外要加强反窃电等稽查工作的宣传, 以有效遏制窃防盗现象的发生, 减少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

2.3 做好稽查人员培训, 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用电稽查工作因其特殊性, 必须要求稽查人员要有高素质。所以, 做好稽查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单位要对稽查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 按照稽查人员的能力水平分层培训, 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指标考核等多个方面, 对于没有通过考核的, 要拿出相应的惩罚机制, 补考再不合格的, 直接淘汰, 考核优秀给予物质或经济奖励, 把考核结果直接和稽查人员的工资、奖金直接挂钩。通过这一方式来激发稽查人员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 彻底让稽查人员摈弃“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 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2.4 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提高客户认识

要下大力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提高客户对电力相关政策的认识, 铸牢“窃电违法”的思想, 给用电稽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健康的氛围。开展用电稽查工作时, 因为没有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 不能行使行政的职能。所以只有联合公安机关来建立个长效合作机制, 通过公安机关开展用电稽查工作。目前用电稽查部门所依据的大多是诸如《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 这些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实施的, 因为未及时的补充、修改及完善, 已和现在的稽查工作不相适应, 新问题接踵而至, 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所以, 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紧修订和补充这些法规。

3 结语

综上所述, 要解决用电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就要对现行的稽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改变稽查工作模式, 建立长效有序的稽查工作体制, 同时要扎实做好稽查人员的系统培训, 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 使用电稽查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供电效益。

参考文献

[1]刘金良.用电稽查管理实践[J].中国科技信息, 2010, 23.

[2]段志宇.对用电稽查工作的探索[J].企业技术开发, 2009, 11.

稽查经验交流材料新形势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稽查工作 第4篇

一、对电力客户用电稽查的范围

主要包括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客户开展营业普查;组织违约用电、窃电的专项检查,对电力客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查处;对供电企业职能部室营销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具体检查内容:供电设备、架空及电缆线路擅自接线用电情况;计量箱、接线盒的封闭,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情况;是否有伪造计量装置封印或者擅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及二次回路,是否有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的情况;测试计量误差,检查CT、PT是否正常,核对表计信息等,是否有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的情况;检查电力客户,是否有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或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情况;是否有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情况;检查已暂停或封存的电力设备,是否有私自使用的情况。检查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是否有私自迁移、更动或擅自操作的情况;检查客户实际配变容量与台帐是否相符;推行集约化抄表,根据抄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稽查。

二、现场检查具体步骤

稽查人员开展用电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防止有意、无意破坏窃电证据的行为和漏查项目现象的发生。1.核对表计与抄表卡是否相符。2.检查计量箱的封闭是否完好。3.查表计的接线盒是否封闭完好。4.测试计量误差,判断计量装置是否正常。5.查找故障点,获取窃电证据。6.查表壳封铅是否正常。7.检查电流互感器一次匝数。8.检查CT、PT的二次接线端子有无松动、开路短接或烧坏痕迹、接触不良等。9.检查CT选择是否正常。10.检查表计型号是否正确。11.核算表内电量。12.查二次线材质是否正确。13.检查二次线中有无接头.14.检查二次回路中有无串并联其它表计。15.检查反穿主CT的其他动力CT及照明表一次线的圈数与主CT一次绕组数相符否。16.检查表计电压线与CT同相位否。17.检查配电变压器主干零线。18.查计量箱进出线、二次线是否被短接。19.查表尾电压、电流线是否接线正确。20.查配电变压器低压接线柱有无封闭或有接线痕迹。21.查低压接线柱至计量箱的导线绝缘有损坏或破口否。22.校字码的表计。23.用电稽查终结或临时终结,应将表尾和计量箱加封。24.仔细查看变压器铭牌,与变压器台帐进行比对。

三、对客户进行用电稽查时应注意事项

1.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管理措施。为确保反窃电成功,防止用电稽查时表尾短路,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必须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检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对用电稽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当的电工常识,熟悉电力安规、装表规程和高低压停送电程序;熟悉计量设备原理和各种用电稽查测量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低压带电操作技术,身体健康,无妨碍性疾病,以及正确掌握人工呼吸方法的人员方可进行用电稽查的测量、操作工作。禁止私自开展用电稽查工作,用电稽查前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获批准。白天用电稽查应二人以上,夜晚用电稽查应三人以上。禁止疲劳用电稽查,人在疲劳时,记忆力差,注意力分散,视力下降,力不从心,易发生事故。

2)技术措施。进入配电室之前,应仔细检查有无危房,私拉乱接等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进入配电室,要使室门始终处于敞开状态,并检查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带线手套,穿长袖工作服,带电查表尾时,应带防护眼镜。若客户有两台配变,则应检查其低压是否并列运行。触及低压计量箱前,应先验电,以免由于计量箱内导线漏电而使计量箱带电。在触及配变低压瓷管上的铁箱子时,要先观察箱子与高压线之间的距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验明铁箱子是否带电,若无电,应检查该铁箱子的牢固情况。带负荷检测计量装置之前,应仔细听CT有无异常声音,以判断CT是否开路。在带电分析判断计量装置是否正常时,对从表尾抽出的电压线,应用塑料管或胶布套缠住裸露的金属部分,并用人把牢,以防电压线弹起,甩掉塑料管及胶布发生短路事故。在投入电容器时,注意切除三分钟后再投入,以免造成电容器过电压损坏。查获窃电后,需要停电时,如窃电一方以武力阻止,不要硬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流血冲突。

2.注意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1)符合程序和规定。用来定案的窃电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缺一不可。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收集窃电证据时,应当注意:用电稽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履行了法定手续,而且不能滥用或超越电力法及配套规定所赋予的用电检查权。窃电取证应严格依法进行。用电稽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用电检查,程序合法,是证据合法有效的前提,用电稽查人员依法用电检查发现窃电行为时,收缴窃电工具、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窃电行为人、拍摄现场照片等,这些都是合法行为。但是,在采取录音方式取证时,必须按法定程序。

2)明确取证方法。拍照;摄像;录音(需征得当事人同意);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的提取;伪造或者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收集;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的窃电装置、窃电工具的收缴;在用电计量装置上遗留的窃电痕迹的提取及保全;用电检查的现场勘验笔录;经当事人签名的询问笔录;客户用电量显著异常变化的电费清单的收集;当事人、知情人、举报人的书面陈述材料的收集;专业试验、专项技术鉴定结论材料的收集;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供电部门的线损资料、值班记录;客户产品、产量、产值统计表;客户产品平均耗电量数据表。

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 第5篇

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体系的最后一道“关口”,担负着打击偷漏税的重任,对于维护税法的尊严,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各种意识形态、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逐步呈现“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发展态势。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各种“新型”偷税手段“日新月异”式的出现且具有高科技性、超强隐蔽性等特征,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面对相对复杂的治税环境,在新时期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践,笔者粗浅的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实践证明,只有一流的稽查干部队伍才能保证稽查案件的查处质量和稽查工作效率。通过强化政治思想道德培训,在稽查队伍中深入贯彻“执法为民、聚财为国”的指导思想,使稽查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廉洁自律,令行禁止”的职业道德意识;坚持德才兼备、有为有位的用人原则。大力推行岗位准入竞争制、末位换岗调离制、业务能级评定制,稽查质效量化考核制等制度,着力培养工作责任意识;经常开展业务标兵(岗位能手)评选活动、优秀案例分析评比活动,鼓励税务稽查干部勇于在“争先进位”中实现自我价值,提升工作积极性;根据稽查队伍的现状,采用“立足岗位、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稽查人员的综合办案能力。在抓好教育培训的同时积极鼓励稽查人员开展自学,对取得专业职称和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稽查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打击偷税本领,全面提升税务稽查业务素质。

二要坚持依法办案,强化案件质量,增加威慑力。税务稽查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可能遇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干预,在一定程序上都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制约税务稽查打击偷漏税职能的发挥。依法办案,全面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应是新时期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根本途径。首先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开展各项税务稽查工作并严格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四分离”,确保“四个环节”相互监督制约;其次从“四个环节”齐入手,合力提升案件查处质量。以征管信息系统为信托依、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成果、鼓励群众举报、畅通情报来源渠道,从案件源头上找准切入点。坚持依法、高效、快捷、规范取证,客观、公正、详实记录各项违法事实,保证证据充分、互为因果、符合逻辑且有章可寻;坚持严格审理,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要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意见,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融洽税企关系,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高效快捷送达各种涉税文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案件执行到位。另外要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曝光;坚持依法移送,绝不以罚代刑,达到查处一户、打击一片、规范一个行业的震慑作用。

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强化“双刃剑”职能。在稽查工作中建立与公安、审计、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联席协作制度,定期互换情报信息,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注重协作,形成打击偷税合力,维护税收秩序,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稳健、快速发展;协调与基层税务分局的关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发挥“以查促管”作用。对检查中发现为税不廉行为,及时向系统内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充分发挥“以查促廉”,达到净化税收环境、维护部门形象、保护同志的作用。

四要强化纳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指导思想,将为纳税人服务融入稽查执法的各个环节当中,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通过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将各种不利和谐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和谐的积极因素,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药品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第6篇

二、抓制度建设,优化稽查执法软环境 制度是管理事务、规范行为的保障。为此,我局狠抓稽查执法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督查落实,使稽查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稽查执法工作的新要求,2004年,我局及时修订了涉及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廉洁自律等11项规章制度,新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基础台帐、并将岗位职责、执法人员照片等公示上墙,使之成为全体稽查执法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稽查干部素质 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决定能否严格、公正、文明、科学执法的关键。为此,我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培养作为重要环节紧抓不放。一是规范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本领。首先是以周一的科务会为主阵地,开展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学教辅导,进行典型案例剖析讨论,邀请专业人士讲座;其次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学教方式,全年共派送40余人次参加XX局组织的稽查执法培训。同时,稽查人员赴其他地市学习稽查执法的先进经验,邀请XX市等兄弟单位到我局传送稽查执法经验。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我局稽查执法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工作思路不断开阔,执法本领不断提高。二是规范案卷制作,提高执法水平。案卷制作质量反映执法水平的高低。我局从年初就开展了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活动,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指出,一份合格的处罚文书要能客观反映处罚决定形成的全过程,它包括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遣词用句必须缜密,既要写明当事人的观点,又要写清自己认定或不认定的理由。年中和年底我局又开展了执法文书回头看活动,认真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提高案卷质量。为此,我局案卷制作的质量得到了上级局案卷检查工作组的充分肯定。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在具体执法办案中,我局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法工作:首先是公平,对于查实的不法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其次是公开,要持证、亮证执法,要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告知处罚裁量权限和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第三是科学,就是在办案中要讲究策略,要特别注重网络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外围排查、心理突破等战略战术的运用,坚决依法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第四是廉洁,要坚持做到不吃行政相对人一顿饭,不拿行政相对人一包烟,不收行政相对人一分钱,使自己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四、抓市场整治,打造放心用药新环境 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推进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进程,是党和政府赋予药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因此,我局始终将稽查作为全局的工作重心。二是全身心投入稽查工作。2004年,我局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不法行为为重点,大力加强药械市场整治力度,不断推进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进程。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捣毁地下批发药品窝点3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7家,查获假劣药品22种,有效地保障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同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全市32家一、二级医疗机构、241家药品零售企业、1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眼镜市场生产、使用、经营药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邮购邮售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XX大药房销售假药“眼白金”,兽医站无证经营药品,XX镇等7家卫生院从无药品经营资格单位购进药品,XX镇等3家卫生院使用无注册证X光机,疾控中心使用假药“清肝苦胆片”等一批大案要案,取缔了一个以XX村社区医生张某为总邮购的销售网络,收缴了“复方川岭定喘胶囊”等7种50余盒“夺命假药”。在全年立案查处的253起案件中,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药械案件151起,占案件总数的59.7%,货值67.17万元,占货值总额的83.8%。我局广泛深入而持久的稽查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促进了药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稽查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往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不法分子,其中有哭的、有闹的、有佯装生病的、有以暴力恐吓或抗阻的,甚至有以死相威胁的。但是,我们的稽查人员总能从容应对,首先是无畏无惧,而后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查处兽医站无证经营人用药品案件过程中,为使证据不被转移或销毁,我局稽查人员冒着严寒,昼夜守候在药品仓库大门前。面对农林执法大队数十人的百般阻挠、强搬药品等无知行为以及不明真相群众的冷嘲热讽,我局稽查人员真切地表现出了临危不惧、涵养深厚的优秀品质。一场由农林执法大队导演的闹剧,最终在我局稽查人员据理力争和公安人员调解下叫停:药品重新搬回仓库,双方贴上封条,公安人员见证,使兽医站无证经营人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得以查清查实。在稽查执法工作中,我局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我局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精神,努力使我局稽查执法更上一层楼。

《[推荐]药品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国税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第7篇

我局在创建“精品稽查局”过程中,立足稽查工作实际,突出稽查主业,狠抓稽查质量,着力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让纳税人满意、让上级国税机关满意、让地方党政满意的目标。2003至2005年连续3年获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一等奖、连续3年获××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的财税先进集体,2005年获××市国税系统“创新争先、创业争优”工作先进集体。回顾近三年的创建历程,我们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以鲜明性厘清工作思路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从丘区国税工作所面临的地理条件、经济税源、征管方式、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入手,深入分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现状、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形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四破四立”的基本思路,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树立改革创新、奋起直追的观念;破除等靠观望、停步不前的思想,树立自主创业、加快发展的观念;破除只查大案、只办要案的思想,树立办铁案、重质量、讲效率的观念;破除管理粗放、贪大求全的思想,树立培育特色项目、打造精细品牌的观念。具体来讲,就是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强主业、突质量、建精品、创一流”,在工作步骤上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求赶超、四年创一流”,在工作重点上着力“硬件优化、素质提升、机制精细、信息创新”,在工作追求上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在设备配置上突出“优化基础、硬件一流、全面达标”,在职能完善上凸显“岗责明晰、运行规范、提质强效”,在加强领导上实行“党组领导、全局动员、齐抓共管”。三年来,我们按上述思路始终把创建精品稽查局作为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细、抓精、抓透,通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既使我局的创建工作与省局的总体思路同频共振,又彰显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特点和亮点。

二、以复合型提升队伍素质

2003年我局创建精品稽查局之初,稽查局人员年龄老化,平均年龄43岁,没有一名30岁以下的人员,队伍呈显退伍转业干部多、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多和业务骨干少、懂计算机少的“两多两少”结构,使稽查的“尖刀”作用难以发挥,查账办案难以进行,稽查质量难以提高,严重制约了精品稽查局的创建工作。我局通过分析认为,全局懂计算机、精通业务、年龄偏小的人员较少,从整体工作的角度考虑,把这些同志调到稽查局不现实,要提升稽查队伍素质,就必须充分依托既有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退伍干部政治上过得硬、“二线”干部作风上过得硬的优势。通过岗位练兵、以师带徒、既查大中型企业、又查个体工商户这一抓大不放小等形式,着力把稽查人员建设成复合型队伍。为此,我局在稽查局积极开展以“学、比、争”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计算机操作“军事化”集训,从简单的Windows操作到每分钟打字30个以上,人人过关,强制达标;坚持“每周一题”、“每月一考”制度,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全局干部职工基本达到了“三懂”、“四会”、“三过硬”;每月举行“举案说法”讲座,把典型案例通过讲解让稽查人员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等专项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干部职工稽查技巧培训、取证知识培训、文书使用、税收及相关法律的培训,提高办案能力;每月召开一次稽查人员业务交流会,统一案件取证要求,规范稽查文书使用,使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稽查业务技能得到较大提升。经过三年努力,稽查局现有14名干部职工中有2名注册税务师、2名经济师、2名税务师、1名省局征管稽查能手、1名市局征管稽查能手,为精品稽查局的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通过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稽查人员克服了“恐大症”、“恐机症”、“恐外症”。2003年,稽查局人员到省局参加全省税收大检查,一举查出某石油公司偷税400多万元,让省局领导刮目相看。2005年9月,在检查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稽查人员深入业户了解该站加经营情况中发现该站售气其工艺流程为天然气-加湿罐-脱疏塔-压缩机-缓冲罐-废气回收罐储气井-售气机,按此,该加气站气态通过五道加工过程变为液态产品,其税款征收应按工业加工6%征收率征收税款,不应按小规模商业4%征收,通过这一发现,该站就补交了增值税4.5万元,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这一发现,对全市的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征了税款300多万元。

三、以精细化健全运行机制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强化稽查主业、提高稽查质量的基石。我局采取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一,坚持选案精细化。一是建立健全案源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经营资料,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体、正确的选案疑点、从而为稽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案源;二是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管理作为重要案源;三是把有关部门移交、转交、上级机关督的案件作为重要案源;四是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管理,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开辟新案源。如2004年3月,稽查局通过STIMS系统了解到××石化公司税负较低极不正常的情况,立即把该业户作为选案对象进行检查,一举查出该企业偷税8万多元。再如,2004年6月,一群众举报某汽修厂有重大偷税嫌疑,稽查局顺藤摸瓜,外查内调,最终查出该业户偷税2万元的事实,起到了检查一个业户、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并在全县同行业中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坚持检查精细化。稽查局专门设计了检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检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以及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明确规定检查底稿记录要工整、齐全,使人一看就懂;取证要合法、规范;企业税负要达到规定的行业最低负担水平,低于标准的要深入剖析原因,并列为重点复查对象;科目之间勾稽关系要保持对应,关系异常的要在底稿中注明原因;重点科目审核要作文字说明;在纳税检查记录底稿上,检查人员必须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同时,把税收政策运用、执法程序执行、稽查证据取得、稽查文书制作4个方面作为检查精细化的具体内容进行考核,实行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错漏发生。

第三,坚持审理精细化。审理部门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坚决退回补证,同时审理人员耐心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如稽查人员在查处××电力公司 年缴税情况时认定偷税5.9万元,但经过审理人员反复取证后,认定该企业不涉嫌偷税,属企业申报口径计算错误所致,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稽查局还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发生。

为进一步整合精细化机制体制的资源,促进稽查各环节效率更快,质量更优,我们还自行开发了稽查精细化管理系统(V1.0版)。该系统采用Asp+Access数据库开发,以内部国税行业网为平台,既能够对稽查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又能够对实现稽查质量进行适时跟踪。特别是实现了法规文件、稽查规程、稽查表单、质量考评的一体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稽查管理科学体系。从2006年1月运行以来,稽查局的稽查政务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该系统成为创建精品稽查局的重要成果,在日常工作发挥了显著作用。

四、以三满意彰显稽查效果

通过三年扎实的工作,创建精品稽查局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年来,稽查局共查办案件 件,查补税款 万元,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既强化了主业,又提高了质量,实现了“三满意”的可喜目标。一是纳税人满意。我们通过狠抓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偷抗骗税,大力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为广大纳税人创造了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我们通过狠抓队伍廉政建设,3年共拒吃请232人次,拒收礼金1.3万元,抵制住了“糖衣炮弹”的诱引,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发放廉政反馈卡282份,均未反映不廉洁行为,纳税人普遍反映稽查队伍是一支廉洁过硬的队伍;通过优化稽查服务,实行“查前辅导、查中分析、查后回访”制度,了解纳税人出现问题的原因,送税收政策到纳税人手中,帮助纳税人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对外承诺服务制度,公布检查时限,公布廉政纪律要求,公布违规处理规定,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纳税人对稽查局的各项工作十分满意。二是上级国税机关满意。近年来,我局立案率、结案率、处罚率和入库率一直达100%,每年还抽取10%的案件开展复查,无一例错案发生,稽查案件经起了上级检查;在整体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的情况下,把一个“老兵团”带成了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稽查队伍;推出的“以案说法”项目和分组分批稽查同一业户来建立的互学互帮、共同进步、整体提高的练兵方法,大大提高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被全市国税系统推广为稽查特色项目;推出的稽查精细化管理系统,开创了全省稽查系统的先河。稽查工作的亮点和特点得到了省局和市局的充分肯定。三是地方党政满意。三年来,我们查办案件既有力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们按纳税人信誉等级对企业实施检查,对A级企业进行免检,极大促进了地方招商引资企业的大发展,县委政府对国税稽查部门的这种做法予以表扬。2005年10月,县政协到稽查局搞工作调研,对稽查局的干部职工给予了“政治硬、作风优、纪律明、业务熟”的高度评价,对稽查局的工作给予了“基础一流、机制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的充分肯定。

四个新常态做好稽查工作 第8篇

第五稽查局四个新常态, 做好稽查工作。一是执法规范化, 推进法治治理的新常态。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推进稽查工作标准化, 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就稽查报告、案件文书、案件证据、结案条件、审理资料等内容制定统一格式的操作范本, 明确各环节的内容、格式和规范用语。二是办案从严化, 推进违法整治的新常态。全局积极总结2014年的工作经验, 结合工作需求, 开展常规性税务检查及专项检查, 维护稽查部门权威, 严厉查办大要案件, 充分发挥查办大要案的惩治和警示效应;深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加大发票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素质提升化, 推进培养人才的新常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与业务培训, 着力提高稽查人员的廉洁意识与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 开展好传、帮、带活动, 实现稽查人才一专多能, 一岗多能。四是服务更优化, 推进优化服务的新常态。坚持“服务执法”的理念, 注重运用宣传、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 为守法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管理, 避免重复检查, 缩短检查时限, 减轻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稽查执法透明度, 书面告知稽查执法服务内容和相关承诺, 提示税收违法风险, 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药监稽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第9篇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依法办案、理性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从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客观收集案件事实论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等方面总结几年来药品稽查工作,对案件查处进行以下法律、理性的初步探讨。

一、正确理解行政违法的主观过错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经常会以无主观故意或不知情进行申辩。作出正确答复,办案人员首先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违法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违法构成的要素,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刑法领域,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是判断其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在民事法律领域,故意或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素。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故意或过失认定是极其重要的。在行政法律领域,实行“推定过错”的方法,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不必再深究其主观因素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推定过错”,当事人如果要免责,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并证明自己无过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便是这种情形,“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和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它行政处罚”。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维护用药安全,对主观无过错的认定,当事人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己全面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可以”免除而不是“应当”免除,实践中的理解应为即使履行了应尽义务,还应根据其它情节,如社会危害性等来从严掌握。

二、必须牢牢把握证据的“三性”,科学客观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是证据学的核心问题。真实性,作为案件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既要收集支持某事实主张的证据,也要防止先入为主的职业思维惯性,注意收集否定该事实的证据,就全部掌握的证据,支持案件合法性的证据必须具有无可辩驳性。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与案内其它证据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进行综合分析,没有矛盾,使案件事实结论具有唯一性。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它的形式要求,合法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法特有的文书,也往往是案件查处的开始,检查时要围绕存在的疑点收集物证及票据等书证并作好记录,拍摄现场获取视听资料,及时作好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至此证据链己经形成。收集证据要注意其证据力和证明力。证据力即证据材料进入诉讼,具备作为定案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比如调查笔录,被调查人有时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但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了解案情,能对案件事实发表真实意见。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可信、可采、可靠。如异地调查材料,药监部门协查提供的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向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查询而提供的证据证明力较弱甚至无证明力。法定机构检验报告书是鉴定结论,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简易程序案件的证据收集,确保付诸诉讼后不以证据不足而败诉。简易程序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程序权利简单,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必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绝不能由于处罚较轻而忽视证据收集。有的简易程序案件只有一个调查笔录,其实当事人的诉权与一般程序同等,当场没有争议而事后行使诉权是法律所允许的,诉讼中一般孤证不能定案,口供容易翻供,此类案件难免败诉。

对于个别被检查人不予配合的证据收集,有以下方法可以采用:拍摄像获取包括固定场所全景在内的相关定案证据;向当地基层组织有关人员、当事人的药品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或消费者获取旁证;必要时对当事人的拒绝言论进行录音,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引用时简称“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材料”,而司法实践中这种录音不被认为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予以采信;被检查单位如果不提供应查票据,调查人员不能采取包括强行进入有关场所和撬锁等非法手段,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获取的证据失去合法性,但是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供,否则按不能提供认定,《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三、正当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按法律拘束的程度,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前者必须按法律规定做出,没有裁量,无选择余地;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对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和程序等自行斟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行政法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畸轻,特别是畸重的裁量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繁多复杂,行政立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较多,如果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尺度不一,裁量存在差距往往较大,有的还存在随意性,甚至出现故意刁难或特殊关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自由裁量有许多内部的规定。药监组建几年来,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总结己往案件,内部可以掌握一定的酌情裁量标准,比如处罚假劣药品案件对假劣药品及按假劣药论处的各种情形,根据立法保证用药安全的根本目的,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较为详细的拟定出内部自由裁量的标准,参考己处理过的同类案件,应该可以作出较为公平、公正的裁量,显失公平完全可以避免。

四、认真落实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合议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发挥集体智慧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内部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加强廉政体系建设的需要。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流于形式的比较多,应引起高度重视。合议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参加合议成员权利平等,成员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表决。合议也不局限于一次,目前的行政案件很少有两次以上合议的。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力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对其采信与否,可以随时进行合议。合议记录应准确完整的记载各成员发表的意见并签字认可,这是错案责任追究的基础材料,对于错案,在合议和重大案件讨论时保留了正确意见的可以不予追究。笔者之一是人民法院陪审员,曾在法院合议记录上签名时发现书记员记录未准确记载自己的观点而提出意见,引起了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发挥集体智慧、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有效形式。一些地方一般只就案值金额标准提交集体讨论,忽视了案情复杂、曲折、调查人员认定困难、合议意见分歧较大等情形。对此类情形,合议主持人应报告部门负责人提请集体讨论。我们去年处理了一起销售劣药案件,涉案金额不到三千元,但当事人所在地当时正发洪灾,并出示了地方政府灾情证明,要求免予处罚,合议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并未将自然灾害作为减轻或免除的情形列举,另一种意见认为自然灾害是法律免责的常见情形,应理性的考虑减轻。稽查科提请集体讨论,讨论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自然灾害情况,决定没收其销售的劣药和违法所得,但免予了其它行政处罚。当事人对我们这种理性的执法表示了赞赏和感激。我局还建立了重大案件回访制度,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为充分保证当事人权益而增加的几种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是为了了解行政案件情况而对知情人或其它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证据,确定案件性质以及对案件所作处理及其法律依据而制作的文字材料,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办案水平。目前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共有36份,为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我们自行增设了几种文书,实践证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必须首先向义务人发出告诫,要求其自行履行义务,并使其了解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内容和后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的,在强制执行前,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告诫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附履行期限,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虽然法律未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告诫程序,但参考以上两种告诫程序,我局增设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申请强制执行前,要求被处罚人十日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罚款数额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实践中义务人考虑其后果都自觉履行了,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理性,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2、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赋予了当事人对检验结果申请复验的权利,但对告之的具体程序未详细规定,一般仅在检验报告书上告之这一权利。我们认为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避免当事人疏忽而不能行使这一权利,我们增设了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突出权利告之,由稽查科送达当事人。不合格产品绝大多数是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是法律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型第三人,并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以正式文书送达当事人,其一般都会及时与生产单位取得联系,征求其是否申请复验的意见,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有效防范错案的发生。

3、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应说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是否采信及其理由。我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就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有必要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比较好的办法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设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在现有的格式处罚决定书无此项的情况下,另附文书说明,体现了科学执法、理性执法。同时也可以起到法律宣传与教育的作用。

4、举报回复函。由于许多匿名举报不会被查处,为引起重视不少举报人采取署名举报方式,受理举报机关除负有保密义务外,应保障举报人对其举报查处的知情权,因此对举报人地址清楚的,应将举报查处结果发回复函;对地址不详但留有电话号码的应电话回复查处情况并作好记录。

六、其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引用法律条文。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反映行政执法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逻辑思维清晰。比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除了第二款、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外,不要忘记了首先违反的是第一款禁止性规范。又如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所适用法律应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的规定,不要习惯地将上位法列前。

2、想象竞合的法律适用。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而规范本身不存在必然的重合或包容。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择重原则”,比如无证经营假药行为,虽然《药品管理法》在财产罚上是同一幅度,但性质却不同,刑法上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刑事责任追究非常严格,最高量刑幅度是死刑,客观方面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其他物品(包括药品)客观方面要满足情节严重的特征,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可见销售假药性质更严重,应择重按销售假药处理。《药品抽验管理办法》规定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无需检验而直接进行处罚只能对一般情况而言,如有假药嫌疑,应进一步查清假药,追根朔源,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我们的职责。

3、合理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是性质类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一致,但方式不同。只要能达到控制的目的,应优先选择查封。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解除时便利,减少执法成本,加上药监部门一般无合适保管条件。扣押时,有时现场对货物难以清点,只能集装扣押,应在每件货物上贴上有当事人签章的密封封条,清查时请当事人一起开封,清点登记签字,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4、正确理解法律用语。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不要忽视了一些常见的法律概念。比如:不少文书开头部分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法人单位指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指主要负责人,个别新来的稽查人员易混淆为两个自然人。

5、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我国目前还未出台《证人保护法》,但《刑法》、《监察法》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都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受理举报的机关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即使举报失实。如果是故意诬告、陷害也应由国家的有关机关来追究。实际工作中,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受理举报查处的案件,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当事人一般对行政机关没有意见而对举报人意见大。因此对举报人必须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6、要让当事人正当行使听证权利。听证是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依法需要听证的必须告之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实践中要求听证的当事人一般对处罚存有较大争议。听证主持人必须保持中立,注意对证据质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负责任地写出听证意见书报行政机关负责人,以便合法合理地作出处理决定。

7、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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