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2024-05-17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精选9篇)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1篇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证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推进学术积累和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在编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职员等。第三条 学术活动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第二章 学术规范

第四条 基本学术规范

(一)所有教职员工在科学研究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并认真实践学术道德规范。

(二)进行科学研究,应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三)申请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人员、学术活动指导人员、实验人员等。第五条 学术引文规范

(一)科学研究及其成果应合理使用引文。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在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是纸质还是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二)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三)引证目的应该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被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第六条 学术成果规范

(一)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合作作品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承担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二)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或说明情况。(三)对应经而未经学术界内部严谨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不应向媒体公布。

(四)凡接受合法资助的研究项目,其最终成果发表时,应以适当的方式标注资助来源,向提供过指导、建议、帮助或资助的个人或机构致谢。标注或致谢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七条 学术评价规范

(一)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同行专家评价和回避制度。(二)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基本标准。自然科学应以揭示自然规律,探索自然现象,解决科学和生产实际中的问题为标准;社会科学应以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

(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评价意见措辞要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际领先、填补重大空白”等词语。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要对其评价意见负责,涉密的应该保密,对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应承担责任。

第八条 学术批评规范

(一)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和学术争鸣。

(二)学术批评应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学术批评不得诋毁名誉、捏造事实、打击报复。

第三章 学术责任

第九条 学校在教职员工的学术规范建设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和相关政策并向教师作广泛的宣传。

(二)在人事录用、职称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情况,对有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根据程序进行严格调查,并做出明确结论。对确实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向教师通报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的情况。第十条 教师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一)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二)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三)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未经原作者同意,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明知不可能参加项目研究而作为项目参加人申报项目。

(五)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依所在学科惯例应经而未经学校或其他学术机构组织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

(六)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

(七)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露。(八)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十一条

教师有违反上述第十条有关学术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一)属于本规范第十条第一、二、三项情形,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或开除处分。(二)属于本规范第十条第四、五、六、七、八项情形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大过或撤职处分。

第四章 制度保障

第十二条 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对本规范适应对象的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院长办公会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该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所在系系主任共同讨论,并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解释,然后决定是否对该项举报正式立项调查。

第十四条 对正式列入调查的举报,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被举报人,并责成学术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事实和结论进行认定。如有必要,可分别通知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证人到会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据。如果调查对象涉及学校负责人或学术委员会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指定专门工作小组对投诉事实和结论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涉及学术道德问题,或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应主动回避,退出调查。当事人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上述人员与自己有特殊利益关系,不宜参加调查,经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要求相关人士回避。

第十六条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第十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将审议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举报人。如果被投诉人对审议结果不满,可要求学术委员会举行公开听证,重新审议。

第十八条 院长办公会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正式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并撤销所有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奖励或其它资格。如当事人的行为侵犯其他人或单位的权益,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可责令其向有关个人或单位公开赔礼道歉,补偿损失。

第十九条 给当事人处分时,应制作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可向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内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处分决定应同时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如认为处分不妥,可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院纪律委员会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在院长办公会做出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决定以前,除非公开听证,一切程序和资料均应保密,所有涉及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和处理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处

2007年8月15日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2篇

科研诚信主要是指科技人员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循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

人所共知,学者的本职工作就是从事学术研究,而良好的学风则是保障学者的学术航向的前提。这也都是一个学者之所以成其为学者、学术之所以成其为学术的常识。作为青年大学生,我们是民族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是社会诚信的实践者。“青年信于世界,则国信于世界”,因此我们青年大学生应当担当时代重任,做诚实笃信的典范,拒绝在学术道德中迷失自我。

当今社会是一个市场化越演越烈的社会,我们的一切都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功利性。而就连最崇高的学术界也难免受其荼毒。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中国是礼仪之邦,诚信则是修身安邦的基石。我们必须从此时此刻做起,加强自身的道德素质建设,与学术腐败作斗争,建立一个和谐纯净的学术氛围,这不仅是有利于自身,也是有利于社会的。因此,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刚入校门时就学习学术道德规范是十分必要且及时的。

通过本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在学术研究中,充分尊重他人已获得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的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

(二)学术成果的发布、发表应通过正常渠道,如学术期刊、有良好声誉的出版社、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等;

(三)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或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的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被评价成果的价值;

(四)在科技探索中,必须一丝不苟地记录并如实报告实验结果和统计资料;

(五)合作作品应按照在学术成果产生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大小原则确定署名的先后,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指导教师经审阅同意后为通讯作者,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六)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研究人员。

通过这次学习,我充分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它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科学的社会信誉、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3篇

一、注重科学道德建设, 弘扬创造精神

弘扬创造精神, 坚持开拓创新, 促进学术交流, 服务科研生产, 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努力传播科学知识, 率先垂范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注重科技人才培养, 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提倡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诚实劳动的优良品质, 提高科研诚信意识, 为繁荣我国科技事业而积极努力工作。

二、注重学术诚信教育, 规范学术行为

科技期刊应尊重作者权益, 对存在署名有争议、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不诚信地一稿多投、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 坚决拒绝刊登。一经发现, 由本刊或联合中国科协所属相关科技期刊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拒绝刊登有其署名的稿件、通知其所在单位等处理;轻者给予3-5年不允许刊发其论文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 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终生不刊用该作者的论文, 通报国家基金资助部门, 并转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一个单位屡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科技期刊将要求该单位对所投稿件作学术预审, 并将只受理经过单位预审的来稿。当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单位负责人时, 将通报上一级单位。

三、注重编者队伍建设, 恪守职业道德

注重专家办刊, 加强同行评议建设。发挥期刊编委会和审稿专家作用, 严格稿件学术质量审查规范, 客观、公正对待每篇稿件。建立明确的审稿、撤稿及发布制度, 维护学术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严重差错等问题, 应在最短的时间内, 通过及时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进行纠正, 并通知收录有关文章的数据库予以撤稿。如发现审稿人利用审稿谋取私利乃至剽窃所审稿件内容时, 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终生禁止其审稿乃至公开披露等处分。

四、注重作者队伍建设, 遵循职业规范

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均应对论文工作做出过实质性贡献, 并对文章负责。论文投稿前, 所有署名作者均须对稿件的全部研究内容进行审查, 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确保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并同意署名及共同作者的署名排序。署名作者应对为此项研究做出过某种贡献的合作人员和机构予以感谢。论文发表时, 应对非涉密研究项目获得的经费支持及来源予以标明。论文的作者应明确说明使用过或引用过他人的工作, 如果发现已投递或发表的文章中存有问题, 应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予以修正或提出撤回。

中国科协欢迎其他部门科技期刊共同努力, 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强化科研诚信,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共同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4篇

关键词:研究生 学术道德 学术规范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大高校大量扩招研究生,导致研究生生源的质量参差不齐。再加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部分研究生变得浮躁与急功近利,由此引发了一些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这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国家人才的培养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

1.随意修改实验数据

一些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特殊需要,或者为了证明自己想要的实验结果,会随意修改甚至伪造研究实验中涉及的一些数据,这是最典型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之一。

一项针对研究生随意修改实验数据现象的专项调查数据显示,约有33%的研究生会在进行研究实验或者在写学术与学位论文时,因为时间紧迫或者实际需要等原因,而随意修改甚至伪造几项实验数据,从而使自己能够快速拿到学位证书。由此可以看出,部分研究生对于这一学术不端的行为都抱着无所谓以及不在乎的态度,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行业内的正常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到研究生事业的正常发展。

2.抄袭以及剽窃现象

目前,部分研究生在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的过程中存在着抄袭或者剽窃的现象。如有些研究生在撰写学位或学术论文时,会故意隐匿一些学术论点的来源,或者明明引用了他人的学术观點与实验结果,却故意不标引注明,甚至有些研究生会直接抄袭或者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些都属于非常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3.研究论文署名混乱

研究论文中的署名混乱也是一种不良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很多研究生在写论文或发表论文时,喜欢随意增减或者更改论文作者的署名,有时甚至出现署名“搭便车”的情况。而这其中,既有学生之间互相搭便车,亦有师生之间互相搭便车的情况,被署名的作者之一很可能根本从未参与过此项研究的实验与论文的撰写。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途径

1.规范课程教学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研究生导师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主要途径都是让学生自学教材,只有很少一部分研究生从学校开展的专项课程中学习相关知识。课程教学是教育的最重要手段,只有通过专门的课程教学,才能让研究生形成相应的思想观念,并把其思想观念运用到实践中。

2.设立管理机构

高校等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管理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督与处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此管理机构应该负责审议学术道德方面的各类政策与规范,并对学术不端与违反规范者进行有力惩处;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举报制度,让广大师生之间互相监督、相互检举,从而公平、公正、公开地调查与仲裁相关事件。因为学术道德问题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全社会的一大重要问题,只有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运行形成一套良性的互动机制,才能让研究生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更加明确自己的行为。

3.加大学术规范教育力度

高校应当加大宣传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力度,弘扬学术道德规范意识,加强宣传相关的国家法律与学校规定,为研究生营造出一个风气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学术正气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到研究生的精神品格之中。

三、结语

国家只有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的工作,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管理机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才能让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挥出最大作用。

参考文献:

[1]戴雪飞.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根源和学术道德教育机制建设的再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9,(11).

[2]本刊特约评论员.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 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1).

※本文系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项目“贵州省研究生学术道德现状调查及学术道德教育模式初探”;项目编号:黔教研合JG(2013)020 。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5篇

第一条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繁荣,强化我校教职员工的学术诚信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各类在读学生、以及其它以名义从事学术及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各类在读学生、以及其它以名义从事学术及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五条应当遵守下述学术诚信要求:

(一)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尊重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注明转引出处。

(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

(三)学术成果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发表。

(四)在进行学术评价时,遵循公正、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六条在学术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学术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专家鉴定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四)未参加研究,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六)其它学术界公认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学术诚信的管理

(一)校学术委员会是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估学校学术诚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二)必要时校学术委员会可以成立独立的临时工作小组,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三)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为学院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

(四)学术诚信管理工作方针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原则是: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对学术不端行为,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劝阻、制止。

(六)在人事录用、职称职务晋升、项目申报、成果发布和考核评估之前,应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认真核查候选人遵守学术诚信的情况。

第八条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认定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应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向校学术委员会举报,校学术委员会有责任为举报人保密。

(二)校学术委员会在接到举报后立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查询、讨论,必要时可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解释。

(三)对于启动正式调查的可能涉及学术不端的行为,校学术委员会可以委托被举报人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查,也可以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四)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应与被举报人或举报人存在亲属等密切关系。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五)正式调查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实认定,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延长调查时间。

(六)校学术委员会将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在书面调查报告被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报告的不同意见。

(七)校学术委员会在以上调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审议,做出事实认定与处理建议,结果须以无记名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

(八)参与调查的所有人员在受理举报和调查过程中,不得泄露调查和处理情况并须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证人。

(九)若认定结果与举报人列举的事实不符,校学术委员会需要对举报人是否构成诬告做出认定。因诬告搅乱学院正常学术秩序,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也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校学术委员会也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处理和申诉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可视其行为和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1、处理方式包括:责令向有关个人或部门公开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暂停或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暂缓学术晋升,撤销获得的有关奖励或其他资格,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开除等行政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做出,也可以并用。

2、行政处分决定须由校长办公会通过,开除处分须经学校党委会批准。

3、处分决定书应送达当事人。

(二)当事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6篇

为促进我院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的提高,调动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河南教育学院文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修改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4年度参加学术会议作如下规定。

1.主动搜集会议信息,凭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向学院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原则上会议的主办方应为国家级学术团体及其专业委员会或高校,会议内容应与参会教师的研究领域与专业相关。

2.参会教师要积极向会议提交论文和做会议交流发言。

3.参会教师须至少在会议报到的前10天提出参会申请,并在会议结束返校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包括参会的会议资料、图片信息和通讯报道等),及时反馈最新科研动态和学术信息。

4.参会教师所在教研室要及时组织本教研室的全体教师进行分享交流,如有必要,可在全系进行交流。

5.参会时,往返车(船)票、会务费或培训费、住宿费等费用应符合国家、学校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并统一使用公务卡支出。会后,凭公务卡、刷卡小票、发票和会议通知按学校报销程序报销。

6.本年度,原则上每位教师可申请参加一次学术会议(省内学术年会除外)。

7.参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会议举办方规定的各项纪律,积极参与会议议程安排的各种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不

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到会。参会期间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该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文学院。

河南教育学院文学院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7篇

坚持开拓创新, 促进学术交流, 服务科研生产, 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努力传播科学知识, 率先垂范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注重科技人才培养, 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提倡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诚实劳动的优良品质, 提高科研诚信意识, 为繁荣我国科技事业而积极努力工作。

二、开展学术诚信教育, 规范学术行为

科技期刊应充分尊重作者权益, 对存在署名有争议, 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 以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 坚决拒绝刊登。一经发现, 由该刊或联合中国科协所属相关科技期刊, 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拒绝刊登有其署名的稿件、通知其所在单位等处理;轻者给予3-5年不允许刊发其论文的处罚;情节严重者, 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该作者的论文永久不得刊用, 同时通报国家基金资助等部门, 并转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一个单位屡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科技期刊将要求该单位对所投稿件作学术预审, 并将只受理经过单位预审的来稿。当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单位负责人时, 将通报上一级单位。

三、加强编审者队伍建设, 恪守职业道德

注重专家办刊, 加强通函评议建设。发挥期刊编委会和审稿专家作用, 严格稿件学术质量审查规范, 客观、公正对待所有稿件。

建立明确的审稿、撤稿及发布制度, 维护学术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严重差错等问题, 应在最短的时间内, 采取及时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进行纠正, 并通知收录有关文章的数据库予以撤稿。

如发现审稿人利用审稿谋取私利乃至剽窃所审稿件内容时, 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永久禁止其审稿乃至公开披露等处分。

四、明确署名责任权利, 严格遵循职业规范

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均应对论文工作做出过实质性贡献, 并对文章负责。

论文投稿前, 所有署名作者均须对稿件的全部研究内容进行审查, 确保结果真实可信, 确保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并同意署名及共同作者的署名排序。署名作者应在文章中对为此项研究做出过某种贡献的合作人员和机构予以标明。论文作者应明确说明使用或引用他人的工作, 如果发现已提交或发表的文章中存有问题, 应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予以修正或提出撤回。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8篇

关键词:从众效应,大学生,学术道德

一、大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现状的调查

为了了解大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现状, 笔者编制了学术道德现状调查问卷, 从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 对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内容的了解程度、行为现状、态度认识等方面设计了30 个封闭式问题, 共填写有效问卷171 份。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 大学生对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内容较为了解

71.9%的大学生了解教育部颁布的 《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90%以上的大学生都认为考试作弊、购买他人学术产品、在论文署名中“搭便车”、引用文献未注明、一稿多投、篡改伪造研究数据等行为都是学术不端的具体表现。研究生因为系统的学术道德教育, 较本科生更为了解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包含的内容。

(二) 部分大学生出现违反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

50.87%的大学生认为身边的同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但人数很少;7.02%的学生认为该行为非常普遍;42.11%的学生认为周围没有这种行为。 在对自身是否出现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中, 笔者发现考试作弊、把别人的论文剪切拼凑成自己的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最为突出, 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三) 大学生对违反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过于包容

虽然学生对违反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有清晰的认识, 但只有38.6%的学生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制止或举报, 52.63%的学生会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 大学生把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多归为外部原因

在对造成大学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原因的调查中发现, 77.19%的学生认为社会风气不良是首要原因;40.32%的学生认为大家都这样做, 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26.32%的学生承认是因为自己没有牢固地掌握知识, 无奈才出现学术不端的行为。

二、从众效应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中的影响

(一) 从众效应的原理

从众是指在群体压力下, 个体在认知、判断、信念与行为等方面自愿地与群体中的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现象。造成从众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在一个集体环境中, 个体由于不熟悉环境或情况, 需要从其他的途径来寻找证明自己行为合理性的信息, 这时, 其他人的行为就是最好的参照物。

第二, 任何一个群体都有一种价值判断的倾向和对不符合价值观的行为的惩罚措施, 与群体保持一致的成员更容易被群体接纳、喜欢和优待, 偏离群体行为的成员则常常被群体厌恶、拒绝和制裁。

第三, 群体凝聚力强的集体能够使成员产生较强的群体认同感, 成员具有对群体做贡献和履行义务的自我要求, 就自然而然地会做出符合群体价值观倾向的行为。

从众行为具有两面性, 一方面它抑制了个体的个性发展, 扼杀了创造力, 使个体缺乏主见、墨守成规, 在不良的群体环境中产生越来越坏的影响; 另一方面, 从众行为能够帮助个体更快地学习他人的经验智慧, 克服个体的固执己见、盲目自信。良好的群体环境能够修正个体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促进群体目标的更快达成。

(二) 从众效应对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观念的影响

通过对问卷的调查分析以及对部分学生的采访, 笔者发现, 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意识水平很多时候受到了外部集体环境的影响。

当有一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时, 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批判这种行为, 在从众效应的影响下, 日积月累, 学生就会对学术不端行为慢慢忽视和接受, 意志不坚定的人也会开始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这会产生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同样, 从众效应也能在积极向上的集体中产生正面的影响。在对一个本科毕业论文全优的宿舍的访谈中, 笔者发现从众效应对凝聚力强的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带动作用, 宿舍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在相互督促着完成毕业论文, 交流查找文献资料、排版、写作等经验,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三、从众效应在大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中的应用

(一) 在关键结点做好学生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1.在入学时做好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形成正面的舆论环境

按照从众心理的形成原因, 个体在进入新环境或本身知识不足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从众行为。也就是说, 在这两种情况下, 个体最容易被群体影响, 并逐渐形成较为固定的思维、行为习惯。要利用好从众效应, 就要在入学教育和学术道德养成阶段加强教育和引导, 通过学术道德制度教育、签署学术道德承诺书、优秀学生代表宣讲等途径, 在新生班级、宿舍中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2.加强本科低年级阶段学生的学术道德基础教育

随着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的深入开展, 很多本科生在大一、大二就开始尝试科学研究。但此时他们的学术训练还没有起步, 很多学生对研究项目的逻辑推理、研究方法、选题的确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论文结构的安排与技巧等知识都不太了解, 容易产生调查研究不严谨、照抄论文等现象。在学生第一次进行学术研究时, 如果没有充分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训练, 就容易滋生学术研究的惰性习惯, 将不严谨、不规范的学术研究方法固化成自己未来科学研究的方式。为解决这个问题, 高校应该在本科生低年级时就有针对性地开设《论文写作》《社会学研究》等选修课, 给学生提供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法及工具, 为学生未来的科研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作为大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指导者, 对学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水平有重要的影响。无论是任课教师、本科毕业论文导师, 还是研究生导师, 都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修养和道德自律, 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学校可将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与教师的教学评价结合起来, 建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责任机制, 不断加强导师对学生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三) 严格学术道德纪律

如果一个学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又没有受到惩罚, 就很容易使周围的其他同学开始产生侥幸心理, 出现“劣币驱良币”的问题。学校应该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及时的惩罚, 要在学生群体中形成正面的行为引导。

(四) 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作用

大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大多是围绕不同群体展开的, 除了班级、宿舍这样的群体, 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类社团组织、微信朋友圈等群体对学生的影响更加直接。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中不能忽视对社团学生骨干的教育, 在学生骨干中要执行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制”, 并发挥社团骨干的舆论导向作用, 在社团中形成尊重科学、严谨治学的氛围。学校社团联合会也可以组织举行各社团之间的“学习之星”展示, 对社团中的科研、学习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 树立正面典型。老师、辅导员要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寻找学生中的“意见领袖”, 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 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渗透到日常信息的传播中。

参考文献

[1]陈丹丹.大学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认知研究---基于成都市高校的数据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2, (5) .

[2]刘君.大学生科学道德现状分析与对策初探[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7) .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 第9篇

加拿大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学术道德建设具有很高的水平。多伦多大学是加拿大最优秀的医学博士类大学,滑铁卢大学是加拿大最优秀的综合类大学。这两所著名学府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建设方面都有卓越成效,并且各具特色,代表了加拿大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最高水平。它们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建立以诚信、公平为核心的学术道德理念

多伦多大学认为,诚信和公平是最基本的价值理念,也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核心价值观。多伦多大学十分重视学术研究中的学术道德,要求研究生遵守最高标准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所有研究生认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学术道德体系的完整性和学术竞争的公平性,多伦多大学反对一切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和全面的学术规范行为准则。多伦多大学还制定了严格的《学术行为准则》和《研究生行为守则》。《学术行为准则》的《前言》明确指出:“诚信和公平是学术教育的基础,在知识的追求和传播过程中必须体现出学术伦理和道德原则。”[1]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多伦多大学以教育为前提,以惩罚为保障,立足于鼓励良好的学术行为,使每位研究生都形成符合学术道德要求的学术行为习惯,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同时,对学术不端行为,多伦多大学的处理和惩罚也是十分严肃的,不论多么优秀的研究生,一旦违背学术道德,做出学术不端行为,该行为得到确定后,都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多伦多大学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剽窃和欺骗的借口。

滑铁卢大学认为,诚信是与美德、诚实、荣誉相联系的核心价值观。道德的行为和作一个好公民是每一个人对实现公正的社会目标所应做出的最基本的贡献。一个有道德的人总是在任何时候都致力于做出正确的行为。个人的道德是一个渐进的、终生的承诺,通过一系列细小的行为为社会创造更大的利益。滑铁卢大学非常重视学术道德,为了保持完整的学术道德文化,滑铁卢大学要求每位成员都要发扬诚实、信任、尊重、公平和责任的精神。[2]

二、设立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专门管理机构

在学术道德和规范建设方面,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都设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诚信办公室、学术申诉委员会等。

在多伦多大学,从专业系别的系主任到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和主管副院长,再到全校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审查委员会、学术申诉委员会,多伦多大学建立了层次清晰的学术事务管理机构体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科研项目的评估和审定、学位的授予、课程标准的制定、课程内容的指导等工作;学术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学校级别的学术行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若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不认可,可以向学术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这一程序保证了学生的学术权利和自由。完善的学术管理体系保证了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学术研究的规范得以贯彻执行。

在滑铁卢大学,学术规范建设涉及到学术活动的方方面面。学校设有专门负责学术诚信事务的机构———学术诚信办公室,专为全校学术活动提供学术支持。[3]该办公室建立了学术道德专题网站,为全校学术工作者提供各种学术资源的链接,还发布各种各样的学术诚信报告。在滑铁卢大学的学术道德教育工作中,学术诚信办公室是一个重要的机构。滑铁卢大学还设有专门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权力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每年公布全校学生的学术行为报告,学校还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学术规范规章制度和处罚条例,如第33号政策———学术伦理行为、69号政策———兴趣冲突、71号政策———学生纪律、72号政策———学生申诉等,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同时为了维护学术道德,滑铁卢大学还提供了各种辅助资源帮助研究生避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比如,学校图书馆提供如何利用学术资源的讲座,学院组成不同专业学科的学术工作坊向学生提供学术讨论,协作中心提供写作指导等。

三、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准则

学术制度是否完善关系到学术活动是否有章可循。要想使学术活动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则必须首先建立完善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规范制度。加拿大优秀的大学都有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政策,这些文件把学术道德的含义、学术道德的重要意义、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别、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流程、申诉制度等内容界定得非常清楚,并且具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这是我国大学在学术道德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

多伦多大学的学术行为准则对剽窃、伪造成绩、购买论文、篡改成果或实验数据、捏造虚假信息等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并且对与学术不端相关的细节问题也做了明确界定。准则还规定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惩罚措施。多伦多大学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分为四个级别:导师级、系主任级、主管院长级、全校审理委员会级。情节轻微的不端行为(在整个课程中比重不超过10%或者在1门考试范围内),系主任有权处理,惩罚措施最严重的是本课程成绩为零分。如果情节更严重,则必须上报给主管院长。院长组织由研究生本人、导师、系主任和院长参加的专门会议。若研究生承认,则经集体商议给出处理决定;如研究生不承认,则上报教务长,进入全校审理委员会级别。届时,认证会将更加严格深入,确认后的惩罚也会更严厉。

具体的惩罚措施分为两类:院系级别和审理委员会级别。院系级别处罚有:口头或书面承诺,重新提交论文,取消成绩,降级重修,取消使用图书馆或计算机权利,处以罚金,12个月内禁止参加某课程或学术活动等。审理委员会级别的惩罚有:停止1门或多门课程,停止某研究项目或课题最长5年时间;向大学理事会提交开除研究生的建议;向大学理事会提交建议取消学分、已颁发的学位、毕业文凭、学术荣誉等;在校报公布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结果。

如果研究生对某一阶段的惩罚措施不认可,可以在惩罚作出后21天内提出申诉,教务长会根据申诉要求确定重新审查或者维持决定。可以说严格规范的学术活动约束机制和良好的学术活动制度保障了多伦多大学的学术活动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滑铁卢大学的第71号政策是关于学生的纪律政策,[4]第72号政策是关于学生申诉的政策。这两个政策文件也是主要针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在纪律政策中,滑铁卢大学规定研究生应坚守的学术道德包括诚实、信任、公平、尊重和责任等价值观,详细界定了什么行为是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和哪些行为是学术不端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和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理程序由导师调查、学院非正式调查、正式调查、学术管理委员会调查、确认、决定处罚措施、学生申诉等环节构成。在决定采用何种处罚措施时,为了保护研究生的利益,学校会考虑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环境、违规程度、对他人影响程度、学生的学术经验水平、学生的合理解释、认错态度等。为了保护研究生的权益,申诉政策允许研究生在处罚下达10日内提交申请,申诉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交证据、发布文件、组成裁定委员会、不进行申诉、无需听证而直接驳回申诉、口头听证、正式听证、类似情况的处理、审议和裁定等环节。如果学术惩罚已经是最终惩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申诉。申诉制度为学术争议的公平处理提供了保障。

四、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手段完善学术道德课程

为使研究生了解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遵守哪些规范和原则,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还开设了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这些课程有效地预防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多伦多大学专题的学术道德课程和平时课程中的学术道德渗透贯穿整个大学课程体系的全过程。教师在课堂上需要告之学生相关的研究规范,使研究生明确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被禁止。针对研究生的特点,学校要求每位研究生都要学习《学术行为准则》和《研究生行为守则》,尤其要明确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学术行为的道德规范问题。学生在学术道德课程学习后,要进行专门的学术道德考试,通过考试使学生明确清晰地了解学术要求。

滑铁卢大学也有完善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课程体系。主要课程包括在院系开设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还有平时课程中的学术规范渗透以及全校的网络课程,包括学术道德在线课程和学术道德专题网站。[5]滑铁卢大学的在线学术道德课程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学术道德的定义、学术道德的回报及挑战、学术道德的基本原则及学术不端行为等基本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学校有代表性的专业学生对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观点;第三部分用漫画的形式展示了学生在学术活动的考试、作业以及合作研究等方面的学术道德要求以及要注意的问题。滑铁卢大学还开设了研究生与学术道德专题网站。[6]

在滑铁卢大学,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不再是课堂上单纯知识的传授,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和意识的培养。这个培养的过程不枯燥、不单调、生动、有趣,学校注意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和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意识。具体的教学手段有文字、图像、视频、漫画、故事案例、课程、政策、处罚条例等多种手段。例如,滑铁卢大学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专题网站就提供了一整套漫画和视频教程,涵盖了研究生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学术问题,包括合作研究、学术诚信、学术政策、相关资源等内容,对不同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对违背了规则将受到怎样的惩罚也都通过漫画和视频的形式呈现出来。[7]这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发挥导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作用

导师对研究生在学术技能、学术道德方面的影响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导师与学生接触时间长,了解程度深,导师和研究生如能形成良性的关系,就能够培养出良好的学术风气。多伦多大学、滑铁卢大学都非常重视导师对研究生的影响,甚至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负责。[8]

在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要承担重要责任,导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教授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指导和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在多伦多大学,导师和研究生共同担负着坚守学术诚信原则的责任,教师要保证为所有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研究生则要在严格的学术道德标准下从事学术活动。多伦多大学要求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以实现各级完善的学术规范为共同目标,保证学术研究的质量,导师在教学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必须使研究生理解和掌握学术规范的原则。滑铁卢大学以卓越学术为目标,严格规定了导师和学生的学术行为要求。导师有责任预防研究生发生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如果导师注意到研究生有潜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要马上找研究生讨论,注意研究生的陈述与反应。但对研究生的惩罚,并不属于导师的职权范围,导师只能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报告系主任。不过,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也要负连带责任,受到相关惩罚。

六、结语

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建设方面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和体系保证,以诚信、公平为学术道德建设的核心理念,建立了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制定了严格完善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准则,依据丰富全面的学术道德教育课程,采用生动活泼的教育手段,加上研究生导师的尽职尽责引导与监督,因此在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方面卓有成效。

我国的研究生群体数量庞大,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育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尚处在起步阶段,各种政策还不完善,完整的学术规范教育体系也还没有建立。加拿大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摘要: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本文介绍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理念、政策、措施及经验,以期为我国大学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加拿大,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研究生

参考文献

[1]University of Toronto Governing Council,Code of Behavioron Academic Matters[EB/OL].http://www.governingcouncil.utoronto.ca/policies/behaveac.htm,02-08-2010.

[2][3][4][5]University of Waterloo,Office of AcademicIntegrity[EB/OL].http://uwaterloo.ca/academicintegrity/Academic Integrity/i-ndex.html,03-08-2010.

[6]University of Waterloo,Policy71-Students Discipline[EB/OL].http://www.adm.uwaterloo.ca/infosec/Policies/policy71.htm,04-08-2010.

[7]University of Waterloo,The Gold Standard of AcademicExcellence[EB/OL].http://uwaterloo.ca/academicinteg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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