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4-08-21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决定2011—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为使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三年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内容: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等十九项突出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为治理启动年。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分析总结以往通病治理经验,找准目前新增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开展通病治理专项治理技术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治理活动。

2012年为治理深化年。在2011年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依据制定的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继续深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拓宽治理范围,强化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为总结提高年。全面总结前两年质量通病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质量通病治理专项制度,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到2013年,全市住宅工程十九项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下降,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青岛市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兴书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孙宗贤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成 员: 梁 斌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刘玉勇 市城乡建设委设计管理处处长

李 毅 市城乡建设委墙改办主任

夏太和 市建设工业产品管理办公室

刘维刚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国昌 市城乡建设委工程处处长

蓝淑青 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三、通病专项治理内容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四、通病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我市近年来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结合当地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和通病特点,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三年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二)强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过程控制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着重落实我市制定的《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及近年来我市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规定。工程施工前,各建设责任主体应从工程设计、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严格方案审批和样板领路制度;强化工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加强对先进的施工工艺的推广与应用;严格功能试验制度,强化中间环节验收。

(三)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见附件),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验收交付使用。

设计单位应根据专项治理内容、《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涉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在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列入重点审查内容,未落实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涉及质量通病防治做法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专项治理内容,并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专业承包企业应提出专业承包工程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和现场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方案,施工中要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

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等其他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四)建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省、市有关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培养一批通病专项治理典型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我市将在2012年和2013年,全面开展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评选工作,对治理措施得力、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样板工程予以全市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青岛杯、省级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泰山杯、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资质及业绩考核等挂钩,对未开展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工程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优;对活动开展不积极,通病治理不力的责任主体,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资质升级时给予限制,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加强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与政府监管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参照省、市的做法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调度掌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成效;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专项治理措施列入竞标内容。工程造价监管机构应对专项治理措施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增加的费用,编制合理的计价依据。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通病问题和隐患。工程完工后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五、2011年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阶段:1~3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通病治理领导机构;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通病治理技术培训,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提高人员技术素质,全面启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二)措施制定与落实阶段:4~11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市质量通病治理有关文件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治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要把外门窗(墙)渗漏、卫生间渗漏、屋面渗漏等用户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措施必须细化,责任必须明确;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12月份,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市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单位的绩效考核。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

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应将以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列入专项治理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请参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的要求,认真编制本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于

****年**月**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建设、施工、监理各一份。

附件二: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手册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 言

住宅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实施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标志。

本手册主要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结合我市近几年住宅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经验进行编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手册重点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投诉较为集中的主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予以介绍。分土建和安装两篇共19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本手册作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的配套措施,各建设责任主体在从事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一并执行。本手册的发放对象:本市住宅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

目 录

第一篇 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

1二、填充墙墙面裂缝防治措施„„„„„„„„„„„„„„„„„„„9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防治措施„„„„„„„„„„„„„1

2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防治措施„„„„„„„„„„„„„„1

2五、外窗渗漏防治措施„„„„„„„„„„„„„„„„„„„„„26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防治措施„„„„„„„„„„„„„28

七、屋面渗漏防治措施„„„„„„„„„„„„„„„„„„„„„29

八、栏杆、扶手施工控制措施„„„„„„„„„„„„„„„„„„„

31九、安全玻璃施工控制措施„„„„„„„„„„„„„„„„„„„

32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施工控制措施„„„„„„„„„„„„„„3第二篇 安装篇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防治措施„„„„„„„„„„„3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防治措施„„„„„„„„„3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防治措施„„„„„„„„„„„„„37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治措施„„„„„„„„„„„38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防治措施„„„„„„„„„38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防治措施„„„„„„40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防治措施„„„„„„„„„„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防治措施„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防治措施„„„„„42 第一篇 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

(一)楼板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二)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3、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对楼板配筋方案不合理、构造配筋设置不到位、楼板刚度过小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4、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实施。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5、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

(4)模板周转套数;

(5)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

(6)电气线管位置、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板厚控制;

(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

(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

(12)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拆模时间控制;

(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6、监理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治监理要点。

7、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与供应

1、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掺合料总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25%,最大不应超过30%。

2、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3、预拌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严格配合比设计及计量。掺合料和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等施工技术参数,应满足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4、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施工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

(2)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的预计龄期;

(3)混凝土自浇筑起至吊装钢筋、模板等施工荷载时间建议;

(4)混凝土养护方式及时间建议;

(5)混凝土自身特性可能引起裂缝的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5、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三)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及和易性、保水性、粘聚性等性能进行逐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2、模板体系施工

(1)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模板材料的选取与支撑体系的支设,除满足设计计算工况和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施工中吊装荷载撞击效应对模板体系刚度及稳定性产生的影响。

(2)模板支撑体系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立杆上、中、下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横向杆件,确保整个模板体系稳定可靠。

(3)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底应设置垫板。

(4)模板体系周转套数不宜少于4套。

(5)模板体系周转使用前应检查修补、调换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残缺部件。

3、钢筋绑扎与线管敷设

(1)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控制负弯矩钢筋位置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其间距不宜超过800mm。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

(2)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垫块数量每0.8m2不少于1个。

(3)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线管应敷设在板上、下两层钢筋中间,且宜与钢筋成斜交布置或平行于板短跨方向。

①线管敷设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线管交错叠放。

②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

③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水平间距不宜小于50mm,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④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4、混凝土浇捣与养护

(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2)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3)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楼板厚度控制准确。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提出以下楼板厚度控制施工工艺。

①拉控制线法

施工要点:楼板施工前,在每跨柱子的插筋上(剪力墙结构在暗柱插筋上)根据标高标出结构+50点,且用红油漆做好标识。+50点之间对角拉设细绳水平线,且保证水平线拉紧。浇注混凝土时,操作工人在每跨之间,根据水平线做出混凝土板面的控制点,控制点要均匀分布,距离不要超过2m,控制点与水平线的距离为500mm。最后根据控制点,采用两米刮尺将每跨的混凝土面找平。

②预埋插筋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在楼板钢筋上预先设置插筋,插筋高出板面不小于500mm,间距不超过5米,根据标高,在插筋上标识出结构+50线标识点,具体控制方法同1。当楼面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时,将露出板面的插筋截除。

③制作标准卡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楼板厚度制作标准的钢筋卡(详见下图),操作工人在混凝土找平时,根据钢筋卡来控制楼板厚度。操作中要保持钢筋卡上下垂直,否则会造成控制误差。

④标准马凳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板厚制作标准马凳(详见下图),施工时直接将马凳放在模板上,马凳间距不超过2m。操作工人根据马凳高度,用刮尺找平混凝土板面。完成找平后应及时将马凳取出,清理干净待用。

⑤预置PVC电线套管法

施工要点: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将预先截好的与楼板厚度等厚的PVC电线套管绑在钢筋上,保证套管垂直、牢固。套管位置作为控制楼板厚度的控制点,每个房间设置数量不宜少于三处,并作为隐蔽验收的内容。为避免套管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造成堵塞,可事先将套管的上口封堵,方便以后进行验证性检查。

(3)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拌混凝土初凝时间和出厂时间,确定混凝土浇捣时间,保证在混凝土初凝前完成浇捣找平工作。

(4)混凝土楼板振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确保振捣质量。

(5)混凝土终凝前应对板面进行抹压。板面抹压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板面上荷与模板拆除

(1)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板面上人放线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18h(4月-11月)和24h(12月-次年3月);板面吊运模板、钢筋等材料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36h(4月-11月)和48h(12月-次年3月)。

(2)吊运材料应做到少吊轻放,材料堆放处应事先铺设木垫板,位置应避开楼板跨中部位,力求减少吊运荷载对楼板造成的冲击。

(3)严格控制楼板拆模时间。楼板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值后,方可拆除支承模板。

(4)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

6、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防治措施

(一)砌体原材料质量控制

1、蒸压(养)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d后方可用上墙砌筑。

2、严格控制砌块的含水率。施工现场具备存放条件时,宜提前将墙体材料购进存放。

3、墙体材料现场存放时应设置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

4、搬运墙体材料应注意成品保护,防止出现断裂、缺棱掉角现象。

5、砌筑砂浆(包括预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抹灰砂浆配合比,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中砂拌制砂浆。砌筑砂浆采用“砂浆王”等外加剂时,必须严格按配合比计量。

(二)墙体砌筑质量控制

1、墙体砌筑前,可将墙体材料适当洒水湿润,水浸入深度宜小于1cm。严禁将墙体材料在水中提前浸泡或雨水淋湿后上墙。

2、墙体砌筑时,应采用皮数杆挂线砌筑,控制好灰缝厚度和平直度。砌块墙体采用普通砂浆砌筑时,灰缝厚度一般控制在1.5cm~2cm。

3、砌块墙体水平饱满度均要达到90%以上,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均要达到80%以上。砌墙时,为确保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施工时宜采用打顶头灰或二次灌浆法。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嵌缝。

4、填充墙底部应砌筑高度不小于20cm实体砖墙或混凝土坎台。

5、填充墙与周边混凝土结构竖向衔接处,宜留1.5cm~2cm灰缝。待墙体砌筑完成后,采用干硬性砂浆二次嵌缝,并确保密实。采用的干硬性砂浆可掺加不大于水泥重量的5%的膨胀剂。

6、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7、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当采用顶部“滚砖”补砌时,“滚砖”两端及中间宜采用预制异型预制砖进行补砌,滚砖斜度宜控制在约60度;当采用梁(板)底预留30-50mm,用干硬性C25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防腐木楔@600mm挤紧)。

8、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剔槽深度应保持线管管壁外表面距墙面基层15mm,并用1:3水泥砂浆抹实。

9、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Ф6@500拉结筋,补砌时应润湿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

10、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

(三)墙体抹灰质量控制

1、墙体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墙体表面上的砂浆、灰尘和污垢。

2、墙体抹灰前应采用1:3水泥砂浆将砌块开裂(先剃槽)、凹凸不平部位抹平,并对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3、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应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钢丝网与不同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100㎜。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х20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2mm,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并宜采用先成网后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间距不大于300mm。

4、在墙表面喷涂抹灰结合层。喷涂结合层前,墙面应适当浇水湿润。结合层应采用界面剂与水泥浆拌合或1:1水泥砂浆加水泥重量20%的801胶。结合层养护至少三天后再进行墙体抹灰。

5、抹灰前墙面应适量浇水,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并同时检查基体抗裂措施实施情况。

6、墙体抹灰应分层进行,一般不宜少于两层。底层抹灰完成后,可在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等宜开裂部位,增贴一道防碱网格布。

7、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纤维材料。必要时,可在底层抹灰和面层之间增加玻纤网。如墙面抹灰有施工缝时,各层之间施工缝应相互错开。

8、墙面抹灰应控制抹灰每层厚度。抹灰总厚度超过35㎜时,应采取加设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防治措施

参见填充墙墙面裂缝施工控制措施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防治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外墙外保温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均应经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节能效果,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2、外墙外保温设计应明确基层抹灰要求,并应对门窗洞口四周、外墙细部及突出构件等做好防水保温细部设计,出具节点详图。

3、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标准设计图集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保温设计做法。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外墙保温层需设置分格缝的,应由设计单位明确位置及处理措施。

5、保温材料及产品进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并按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

6、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应与其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7、保温材料应有青岛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技术(产品)备案证。EPS板自然条件下陈化期不得低于42天,60度恒温蒸汽养护不得低于5天;XPS板陈化期不得低于28天。

8、涂料饰面应采用与保温系统相容的柔性耐水腻子和高弹性涂料。

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使用列入国家和山东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10、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列入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予以审查,不允许建设单位单独发包。

总承包企业可将外墙外保温工程分包给具有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施工,严禁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11、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保温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逐级审批后,方可施工。

1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墙面,经建设、监理、总承包单位检查符合要求,报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样板墙面应包含外墙外保温系统起端、终端处、门窗洞口以及外墙挑出构件等部位。

13、外墙装饰线、空调搁板等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保温措施。当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应参照《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图集和山东省《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L07J108~112)的相关构造详图施工。

14、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对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理工程师须检查保温板粘贴形式、有效粘贴面积等技术指标。

15、外墙外保温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应在外墙脚手架支撑系统拆除之前完成,不得使用吊篮施工。

16、幕墙与结构收口处、外墙装饰收口、门窗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及设备支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在其与保温层结合的间隙应采取可靠措施做防水密封处理。

17、外墙施工完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抹面胶浆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外墙及外门窗不得渗漏。饰面层应平整、洁净,阴阳角和横竖线条应顺直、方正、清晰美观,窗台、压顶、水平线条等流水坡向应正确。

18、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外墙(窗)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控制

1、外墙基层处理及找平层施工

(1)外墙抹灰前,墙身上各种进户管线、空调管孔、水落管和空调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外墙墙身上的对拉螺栓孔、脚手架拉结点及脚手架眼等应进行可靠封堵;外墙门窗洞口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门窗辅框应安装完成。上述内容均应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封堵脚手架眼和孔洞时,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封堵严密。

(3)穿墙螺栓孔宜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防水膨胀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封堵后孔洞外侧表面应进行防水处理。

(4)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墙体表面必须进行整体抹灰找平。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墙体表面上的砂浆、灰尘和污垢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并对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填充墙与混凝土交接处应按要求钉挂防裂网,防裂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在外墙表面做甩浆结合层和浇水湿润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外保温粘贴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并办理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挂网、分层抹灰等防裂防空鼓的加强措施。

(5)在突出外墙面的挑檐、雨棚、空调隔板的根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2、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1)保温板应采用满粘或条粘法粘贴,粘结面积不得小于80%。

条粘法示意图

(2)涂料饰面时,当采用EPS板做保温层,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宜采用以粘结为主,锚栓固定为辅的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当采用XPS板做保温层,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4个,锚栓在墙体转角、门窗洞口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加密,其间距不大于300mm,锚栓距基层墙体边缘应不小于60mm,锚栓拉拔力不得小于0.3MPa。

(3)墙面为面砖饰面时,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将EPS、XPS板固定在墙面上,锚栓应安装在玻纤网布或后热镀锌电焊网外,锚栓数量每平方米不应少于6个,靠近墙面阳角的部位应适当增多。

(5)以XPS板为保温层时,应对XPS板表面进行粗造化处理,并应在两面喷刷专用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宜为水泥基界面砂浆。

(6)保温板之间应拼接紧密,并与相邻板齐平,胶粘剂的压实厚度宜控制在3-5mm,贴好后应立即刮除板缝和板侧面残留的胶粘剂。保温板间残留缝隙应采用阻燃型聚氨酯发泡材料填缝,板件高差不得大于1.5mm。

(7)洞口四角处的保温板应采用整块保温板切割成型,拼缝离开角部至少200mm(如下图示),不得拼接。门窗洞口上部和突出建筑物的装饰腰线、女儿墙压顶等有排水要求的外墙部位应采用专用成品塑料滴水线条。

门窗洞口排板示意图

窗台、窗膀保温构造应按照《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图集和山东省《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L07J108~112的相关窗口保温构造详图施工。

窗台保温构造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角钢护边,具体做法参照相关标准设计图集施工(当为砌体窗台时,应在窗台标高处设置C20的混凝土压顶,最小厚60mm,用以固定窗台角钢护边)。窗台顶面应内高外低,高差不应小于10mm。

窗台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窗膀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窗楣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角钢护边节点参考图示

(8)装饰线条应采用与墙体保温性能相同的聚苯板施工。

(9)外墙外保温系统锚固件的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式锚栓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拉拔力试验,单个锚栓拉拔力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0.3KN,检验数量为1‟,且不应少于3个。

XPS板固定应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其锚固件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拉拔力试验,其试验数量参照后置式锚栓执行。

(10)首层墙面必须加铺一层加强耐碱玻纤网布。墙的阴阳角处玻纤网布应双向绕角互相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200mm。在外墙阳角、门窗膀、窗台处应使用带玻纤网的成品塑料护角条(网),也可以使用不带玻纤网的成品塑料护角条。

注:①③节点用于建筑首层墙体和其他可能遭受冲击力的部位。

外墙阳角、阴角保温基本构造

窗弦处设置成品塑料滴水条

塑料滴水条 成品塑料护角条

(11)耐碱网格布粘贴时,洞口处应在其四周各加贴一块长300mm、宽200mm的45°斜向耐碱玻纤网布;转角处两侧的耐碱玻纤网布应互绕搭接,每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或可采用附加网处理。

(12)玻纤网布在保温系统下列终端处应进行翻包处理:

①门窗洞口、管道或其他设备穿墙洞部位;

②勒脚、阳台、雨篷等系统终端部位;

③变形缝等需终止系统的部位;

④保温系统在女儿墙不连续的部位。

勒脚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水落管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女儿墙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变形缝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变形缝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出屋面管道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13)玻纤网布(后热镀锌电焊网)铺设时,玻纤网布(后热镀锌电焊网)应处于两道抹面胶浆中间位置。当墙面以涂料饰面时,抹面胶总厚度应控制在3~5mm(首层应控制在5~7mm)。当墙面以面砖饰面时,抹面胶总厚度玻纤网布应控制在5~7mm(后热镀锌电焊网应控制在7~10mm)。玻纤网布不得皱褶、翘边和外露。

抹面胶浆在连续墙面上的施工间歇处,应留茬断开,留茬处抹面胶浆不应完全覆盖已铺好的玻纤网布,需与玻纤网布、底层胶浆呈台阶型坡茬,留茬间距不小于150mm,以保证玻纤网布搭接处的墙面平整度。

(14)外保温系统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柔性面砖等轻质饰面材料,不宜采用饰面砖。当采用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最大高度不应超过40米。

(15)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①喷涂法施工时,外墙基层应涂刷封闭底涂。喷涂前应采取遮挡措施对门窗、脚手架等非喷涂部位进行保护。

②喷涂硬泡聚氨酯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③喷涂后的聚氨酯硬泡保温层应充分熟化2~3天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喷涂硬泡聚氨酯采用抹面胶浆时,抹面层厚度控制:普通型3-5mm;加强型5-7mm。并应严格控制表面平整度超差。

五、外窗渗漏防治措施

(一)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适合的间隙;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二)在采用后塞安装法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在内外墙抹灰时,应坚持样板领路,确保企口尺寸与门窗尺寸协调,门窗洞口抹灰面与门窗框间距8—10mm,避免预留尺寸过小或过大,影响发泡效果。

(三)门窗安装应坚持样板领路。窗下框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固定片宜为镀锌铁片,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窗侧面及顶面打孔后工艺孔冒安装前应用密封胶封严。

条件具备情况下应优先采用附框安装法。

(四)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将砂浆、窗框临时固定木楔、灰尘等杂物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五)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前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无裂纹、气泡,转角处平顺、严密。

(六)当窗外侧抹灰时,应作防水处理。外窗台上应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坡度不小于10%,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10mm。窗楣上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七)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连接,并应伸入上下基层不应少于15mm。拼接时应带胶拼接,外缝采用硅酮密封胶密封。

窗扇滑撑安装应用不锈钢材质紧固螺钉,与框扇增强型钢或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外墙窗下框安装节点参考图示

(八)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置,满足排水要求。

(九)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置。

(十)外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外窗现场淋水见证检验,并形成记录。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防治措施

(一)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楼板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止水台,高度不小于120mm,且应与楼板同时浇筑。

(二)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三)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管道穿楼板处宜采用止水节施工法。

穿楼板面(Ⅰ型)穿楼板面(Ⅱ型)

PVC-U管穿楼板的节点技术处理参考图示

(四)对于沿地面敷设的给水、采暖管道,在进入有水房间处,应沿有水房间隔墙外侧抬高至防水层上反高度以上后,再穿过隔墙进入卫生间,避免破坏防水层。

(五)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门口处地面标高应低于相邻无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不小于20mm。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穿过楼板的管道根部应设置阻水台,且阻水台不应直接做在地面面层上。阻水台高度应提前预留,保证高出成品地面20mm。有套管的,必须保证套管高度满足上口高出成品地面20mm。

(七)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即防水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前检查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少于20-30mm,并形成记录。工程竣前检查应带水检查。

七、屋面渗漏防治措施

(一)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图纸设计中应明确节点细部做法。

(二)屋面防水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三)防水工程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确定技术措施,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四)防水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检测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井)道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卷材屋面女儿墙节点做法参考图示

卷材屋面泛水节点参考图示

(七)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八)伸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设备底座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底部应做防水台,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九)屋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范围内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水落口,水落口处防水层应伸入水落口内部不应小于50㎜,并用防水材料密封。

(十)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4.0m。

(十一)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

(十二)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蓄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处不少于30mm。工程竣前检查应带水检查。

八、栏杆、扶手施工控制措施

(一)施工图纸应明确栏杆、扶手详图及栏杆固定节点做法。

(二)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有效高度应≥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 栏杆有效高度应≥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栏杆高度参考图示

(三)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 其高度≥1.05m。

(四)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地面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五)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 采用垂直杆件作为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九、安全玻璃施工控制措施

(一)施工图纸中应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二)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三)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四)以下部位应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1、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单块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

3、距离可踏面高度90cm以下的塑钢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其他落地窗;

4、玻璃幕墙;

5、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以及吊顶和雨棚;

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及屏风;

7、门玻璃;

8、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内天井中庭的栏板;

9、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五)以下部位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夹层玻璃:

1、离地面高度大于3m的屋面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2、当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

(六)当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允许使用玻璃栏板。

(七)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对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情况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施工控制措施

(一)六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每隔三层应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测量主体结构垂直度,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

(二)每层楼面应弹出轴线,测一次水平,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

(三)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测一次水平,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

(四)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注明的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

(五)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等的测量,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按每检验批10%的房间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测量记录。

安装篇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防治措施

(一)施工图纸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洗衣机地漏须使用专用地漏或直通式地漏,直通式地漏的支管应增加返水弯,返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二)施工前应根据基准线标高及地漏所处位置并结合地面坡度要求确定地漏安装标高,保证地漏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地漏顶面应低于地面面层5mm,水封深度应不小于50mm。

(三)施工预埋阶段,应预埋成品地漏,地漏周遍应做好防水工作。

(四)已安装完毕的地漏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堵塞。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采暖管道渗漏施工控制措施

(一)对采暖方案不合理、散热器未设置恒温控制阀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二)散热器的片数和管道的管径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三)根据工作压力、水温等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同时有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管材与管件相匹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检。

(四)采暖管道穿过楼地面、隔墙应设置套管。穿楼地面套管底部与装饰面齐平,上面高出楼地面20mm(卫生间50mm),穿隔墙套管应与装饰面齐平,套管内用油麻填塞。

(五)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随时封堵管道甩口,防止杂物和焊渣进入管道。

(六)隐蔽安装的采暖管道在墙、地面上应标明其位置和走向。

(七)采暖管道的连接

1、采用丝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套丝时不得出现断丝、缺丝、乱丝,连接后外露2-3扣,并应清理干净,做好防腐处理。

2、采用热熔方式连接的管道,管材与管件应使用同一厂家材料,切割管材应平整并垂直于管材轴线,热熔时根据管道材质、操作环境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加热时间及熔接深度。

3、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管道,不能存在缺焊、砂眼、夹渣等缺陷,壁厚超过4毫米应进行坡口。

(八)散热器与散热器支管的安装

1、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构造正确,埋设牢固,位置准确。

2、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塑料管应在转弯处安装管卡,在阀门处安装固定支架;

3、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无要求时,应为30mm,距窗台不应小于50mm;距地面高度设计无要求时,挂装应为150~200mm, 卫生间散热器底部距地不应小于200mm, 散热器排气阀的排气孔应向外斜45°安装。

(九)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冲洗和调试。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应在逐户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试压,并形成记录。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防治措施

(一)对采暖方案不合理、地面辐射采暖未设置分室温控装置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二)地面辐射采暖地盘管的盘管间距和管道的管径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三)根据工作压力、水温等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同时有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管材与管件相匹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检。

(四)室内粗装修完毕,窗户安装完毕,待铺管地面平整清洁。做好找平层,表面应保证平整无杂物。

(五)在供暖房间所有墙、柱与楼(地)板相交的位置均应敷设保温带。

(六)保温隔热层要求隔热材料要铺设均匀平整,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七)辐射防腐层铺设要平整,保证搭接长度。

(八)安装铺设地热管时,注意随时封堵管道甩口,防止杂物进入管道。按照设计图纸敷设地热管,间距敷设水平误差应小于10 mm;垂直误差应小于5 mm。安装铺设地热管时,地热管固定卡要安装牢固转弯处间距200 mm~300 mm;水平间距500 mm~600 mm。地热管弯曲弧度不得小于10D。地热管敷设完毕后注意成品保护,不得进人踩踏,严禁硬物磕碰

(九)铺设钢丝网,固定卡要安装牢固,移位不超过30mm。

(十)集、分水器固定于墙壁或专用箱内要牢固,距地面宜大于300 mm。

(十一)隐蔽安装的采暖管道在墙面上应标明其位置和走向。

(十二)当铺设现浇层时,砂浆和室内温度不应低于5℃,地热管中应保持试验压力。

(十三)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冲洗和调试。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应在逐户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试压,并形成记录。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治措施

(一)在选购风机、风阀时,注意选择质量和信誉较好厂家的产品。

(二)各类通风、空调管道连接要严密、无漏风点。

(三)土建风道内壁应抹灰,保证风道内壁严密、平整、光滑。

(四)柔性软管外形应保持平整、不扭曲、不起皱,不能用做变径、天圆地方、弯头。

(五)空调新风系统、全空气系统、送、排风系统的风口应有风量调节阀。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提供的风量参数对通风、空调系统进行风量平衡调试,并作好记录。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防治措施

(一)每个电源进线处都需做各自的总等电位联结,所有总等电位联结系统之间应就近互相连通,使整个建筑物电气装置处于同一电位水平上。

(二)要安装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结。(标准同浴室)

(三)卫生间等电位:

1、设计单位应明确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所选用的标准图集。等电位联结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铜芯软导线,导线压接应采用接线端子并搪锡处理,压接螺栓应为热镀锌材料,弹簧垫圈、平垫圈应齐全,并压接牢固。联结导线应穿管暗敷。

2、混凝土浇筑期间应注意,等电位联结干线需与地板钢筋至少要有两处连接点(焊接连接);墙体为混凝土墙时,墙内钢筋网宜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

3、安装阶段中,如果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如果浴室内原无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

4、散热器的支管为金属材料时,支管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散热器的支管为非金属材料时,散热器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5、精装修卫生间除满足设计要求外,下列部位应进行等电位联结:金属陶瓷浴盆及金属管道;淋浴供水用的金属管道;洗脸盆下与金属排水管道相连的金属存水弯;金属给排水立管; 洗脸盆金属支托架固定与混凝土墙内钢筋相连时,金属支托架。

卫生间等电位做法参考图示

6、等电位箱内端子板材质及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7、卫生间等局部等电位联结施工完成后,应全数做导通测试并形成记录。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防治措施

(一)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板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接头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其中导管、线槽应采用的跨接地线应为铜芯软导线。

(二)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可靠;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

(三)金属导管、线槽(母线槽)、桥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其中母线槽和桥架的支架也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四)桥架、金属导管、配电箱等不同金属材料之间连接处,应做可靠的接地跨接。

(五)配电箱箱壳的接地必须从接地排上直接接出。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防治措施

(一)套接紧定式金属套管所选配的导管及接头、紧定螺钉、爪型螺母等连接件应符合《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0)的要求。

(二)导管与接头连接时,管端应插到止位环处,紧定螺钉应紧固并拧断钉头。

(三)导管与箱(盒)连接时,爪型螺母的爪应压紧并刺入箱(盒)壁。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防治措施

(一)塑料管及配件的壁厚和外观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JG3050的要求。

(二)导管敷设后引出地面部位、转弯部位应及时采取防止导管扁、折、断开的措施,配管接口部位应增加防止断裂的加固措施。

(三)焊接钢管敷设前应对焊接钢管内壁进行防腐处理。

(四)金属导管煨弯使用的弯管器或模具应与导管管径及其弯曲半径相匹配,并应由熟练的技术工人操作。

(五)导管敷设后在管口端用拉动法检查铁丝引线应灵活,否则应整改或返工。

(六)金属导管禁止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管不得套管焊接。应根据不同的钢管、不同敷设方式,采用管接头连接、套管连接等。

(七)金属导管末端的管口及中间连接的管口均应打磨光滑,较大管径的管口应打喇叭口或磨光。

(八)配管施工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对管口采取可靠措施封堵。

(九)管内穿线应在抹灰完成后进行,穿线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线管内无积水或杂物。

(十)穿线时应在管口上套护口帽,防止导线划伤,杜绝先穿线后套护口的做法。配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截面积的40%。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防治措施

(一)住宅配电箱下沿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5m,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照明箱(盘)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 线)汇流排,零地排截面应大于零、地线最大截面积,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三)电线(缆)保护管进入箱、盘时,应按对应的开关、设备位置布置管口的排列顺序。

(四)导线应连接紧密,压接牢固,不伤芯线,不得剪去线芯。同一端子上导线压接不多于 2 根,且导线截面积相同,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PE、N汇流排导线应按顺时针压接。

(五)开关回路标识应齐全,编号对应。

(六)配电箱内漏电开关应逐一进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2篇

青建管字„201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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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

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附件1)及《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附件2)。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2.《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质量

整治

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一: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

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决定2011—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为使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三年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内容: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等十九项突出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为治理启动年。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分析总结以往通病治理经验,找准目前新增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质量通病治理 措施;开展通病治理专项治理技术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治理活动。

2012年为治理深化年。在2011年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依据制定的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继续深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拓宽治理范围,强化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为总结提高年。全面总结前两年质量通病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质量通病治理专项制度,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到2013年,全市住宅工程十九项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下降,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青岛市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赵兴书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孙宗贤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成 员: 梁 斌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刘玉勇

市城乡建设委设计管理处处长 李

市城乡建设委墙改办主任 夏太和

市建设工业产品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维刚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国昌

市城乡建设委工程处处长 蓝淑青

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三、通病专项治理内容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四、通病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我市近年来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结合当地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和通病特点,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三年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二)强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过程控制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着重落实我市制定的《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及近年来我市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规定。工程施工前,各建设责任主体应从工程设计、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严格方案审批和样板领路制度;强化工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加强对先进的施工工艺的推广与应用;严格功能试验制度,强化中间环节验收。

(三)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见附件),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验收交付使用。

设计单位应根据专项治理内容、《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涉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在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列入重点审查内容,未落实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涉及质量通病防治做法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专项治理内容,并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专业承包企业应提出专业承包工程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 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和现场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方案,施工中要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

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等其他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四)建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省、市有关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培养一批通病专项治理典型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我市将在2012年和2013年,全面开展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评选工作,对治理措施得力、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样板工程予以全市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青岛杯、省级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泰山杯、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资质及业绩考核等挂钩,对未开展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工程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优;对活动开展不积极,通病治理不力的责任主 体,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资质升级时给予限制,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加强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与政府监管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参照省、市的做法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调度掌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成效;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专项治理措施列入竞标内容。工程造价监管机构应对专项治理措施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增加的费用,编制合理的计价依据。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通病问题和隐患。工程完工后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五、2011年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阶段:1~3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通病治理领导机构;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通病治理技术培训,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提高人员技术素质,全面启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二)措施制定与落实阶段:4~11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市质量通病治理有关文件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治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要把外门窗(墙)渗漏、卫生间渗漏、屋面渗漏等用户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措施必须细化,责任必须明确;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12月份,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市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单位的绩效考核。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应将以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列入专项治理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请参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的要求,认真编制本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于

年 月 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建设、施工、监理各一份。

附件二: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手册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 言

住宅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实施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标志。

本手册主要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结合我市近几年住宅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经验进行编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手册重点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投诉较为集中的主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予以介绍。分土建和安装两篇共19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本手册作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的配套措施,各建设责任主体在从事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一并执行。本手册的发放对象:本市住宅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

目 录

第一篇 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1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防治措施„„„„„„„„„„„„„„„„„„„9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防治措施„„„„„„„„„„„„„12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防治措施„„„„„„„„„„„„„„12

五、外窗渗漏防治措施„„„„„„„„„„„„„„„„„„„„„26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防治措施„„„„„„„„„„„„„28

七、屋面渗漏防治措施„„„„„„„„„„„„„„„„„„„„„29

八、栏杆、扶手施工控制措施„„„„„„„„„„„„„„„„„„„31

九、安全玻璃施工控制措施„„„„„„„„„„„„„„„„„„„32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施工控制措施„„„„„„„„„„„„„„34 第二篇 安装篇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防治措施„„„„„„„„„„„35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防治措施„„„„„„„„„35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防治措施„„„„„„„„„„„„„37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治措施„„„„„„„„„„„38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防治措施„„„„„„„„„38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防治措施„„„„„„40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防治措施„„„„„„„„„„41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防治措施„41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防治措施„„„„„42

第一篇 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

(一)楼板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臵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臵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臵。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臵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 -6- 在板的上表面布臵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臵设臵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臵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二)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3、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对楼板配筋方案不合理、构造配筋设臵不到位、楼板刚度过小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4、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实施。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5、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

-7- 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4)模板周转套数;

(5)钢筋位臵、保护层厚度控制;(6)电气线管位臵、多层线管交叉控制;(7)板厚控制;(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12)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13)拆模时间控制;(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6、监理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治监理要点。

7、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与供应

1、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 -8- 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掺合料总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25%,最大不应超过30%。

2、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3、预拌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严格配合比设计及计量。掺合料和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等施工技术参数,应满足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4、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施工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

(2)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的预计龄期;

(3)混凝土自浇筑起至吊装钢筋、模板等施工荷载时间建议;(4)混凝土养护方式及时间建议;

(5)混凝土自身特性可能引起裂缝的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5、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三)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按规定对预拌混

-9- 凝土坍落度及和易性、保水性、粘聚性等性能进行逐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臵、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2、模板体系施工

(1)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模板材料的选取与支撑体系的支设,除满足设计计算工况和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施工中吊装荷载撞击效应对模板体系刚度及稳定性产生的影响。(2)模板支撑体系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立杆上、中、下部位应设臵必要的横向杆件,确保整个模板体系稳定可靠。

(3)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底应设臵垫板。(4)模板体系周转套数不宜少于4套。

(5)模板体系周转使用前应检查修补、调换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残缺部件。

3、钢筋绑扎与线管敷设

(1)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臵的控制。控制负弯矩钢筋位臵应设臵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其间距不宜超过800mm。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

-10-(2)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垫块数量每0.8m不少于1个。

(3)管线应尽量布臵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臵管线时,线管应敷设在板上、下两层钢筋中间,且宜与钢筋成斜交布臵或平行于板短跨方向。

①线管敷设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线管交错叠放。

②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

③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水平间距不宜小于50mm,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④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4、混凝土浇捣与养护

(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不得随意留臵施工缝。

(2)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3)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楼板厚度控制准确。

2-11-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提出以下楼板厚度控制施工工艺。

①拉控制线法

施工要点:楼板施工前,在每跨柱子的插筋上(剪力墙结构在暗柱插筋上)根据标高标出结构+50点,且用红油漆做好标识。+50点之间对角拉设细绳水平线,且保证水平线拉紧。浇注混凝土时,操作工人在每跨之间,根据水平线做出混凝土板面的控制点,控制点要均匀分布,距离不要超过2m,控制点与水平线的距离为500mm。最后根据控制点,采用两米刮尺将每跨的混凝土面找平。

②预埋插筋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在楼板钢筋上预先设臵插筋,插筋高出板面不小于500mm,间距不超过5米,根据标高,在插筋上标识出结构+50线标识点,具体控制方法同1。当楼面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时,将露出板面的插筋截除。

③制作标准卡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楼板厚度制作标准的钢筋卡(详见下图),操作工人在混凝土找平时,根据钢筋卡来控制楼板厚度。操作中要保持钢筋卡上下垂直,否则会造成控制误差。

600φ12钢筋楼板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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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标准卡

④标准马凳法

施工要点: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板厚制作标准马凳(详见下图),施工时直接将马凳放在模板上,马凳间距不超过2m。操作工人根据马凳高度,用刮尺找平混凝土板面。完成找平后应及

楼板厚度时将马凳取出,清理干净待用。

⑤预臵PVC电线

φ12钢筋套管法

标准马凳 施工要点: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将预先截好的与楼板厚度等厚的PVC电线套管绑在钢筋上,保证套管垂直、牢固。套管位臵作为控制楼板厚度的控制点,每个房间设臵数量不宜少于三处,并作为隐蔽验收的内容。为避免套管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造成堵塞,可事先将套管的上口封堵,方便以后进行验证性检查。(3)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拌混凝土初凝时间和出厂时间,确定混凝土浇捣时间,保证在混凝土初凝前完成浇捣找平工作。(4)混凝土楼板振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确保振捣质量。(5)混凝土终凝前应对板面进行抹压。板面抹压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板面上荷与模板拆除

-13-(1)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板面上人放线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18h(4月-11月)和24h(12月-次年3月);板面吊运模板、钢筋等材料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36h(4月-11月)和48h(12月-次年3月)。

(2)吊运材料应做到少吊轻放,材料堆放处应事先铺设木垫板,位臵应避开楼板跨中部位,力求减少吊运荷载对楼板造成的冲击。

(3)严格控制楼板拆模时间。楼板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值后,方可拆除支承模板。

(4)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

6、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防治措施

(一)砌体原材料质量控制

1、蒸压(养)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d后方可用上墙砌筑。

2、严格控制砌块的含水率。施工现场具备存放条件时,宜提前将墙体材料购进存放。

3、墙体材料现场存放时应设臵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

4、搬运墙体材料应注意成品保护,防止出现断裂、缺棱掉 -14- 角现象。

5、砌筑砂浆(包括预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抹灰砂浆配合比,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和含泥量超标的中砂拌制砂浆。砌筑砂浆采用“砂浆王”等外加剂时,必须严格按配合比计量。

(二)墙体砌筑质量控制

1、墙体砌筑前,可将墙体材料适当洒水湿润,水浸入深度宜小于1cm。严禁将墙体材料在水中提前浸泡或雨水淋湿后上墙。

2、墙体砌筑时,应采用皮数杆挂线砌筑,控制好灰缝厚度和平直度。砌块墙体采用普通砂浆砌筑时,灰缝厚度一般控制在1.5cm~2cm。

3、砌块墙体水平饱满度均要达到90%以上,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均要达到80%以上。砌墙时,为确保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施工时宜采用打顶头灰或二次灌浆法。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嵌缝。

4、填充墙底部应砌筑高度不小于20cm实体砖墙或混凝土坎台。

5、填充墙与周边混凝土结构竖向衔接处,宜留1.5cm~2cm灰缝。待墙体砌筑完成后,采用干硬性砂浆二次嵌缝,并确保密实。采用的干硬性砂浆可掺加不大于水泥重量的5%的膨胀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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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7、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当采用顶部“滚砖”补砌时,“滚砖”两端及中间宜采用预制异型预制砖进行补砌,滚砖斜度宜控制在约60度;当采用梁(板)底预留30-50mm,用干硬性C25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防腐木楔@600mm挤紧)。

8、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剔槽深度应保持线管管壁外表面距墙面基层15mm,并用1:3水泥砂浆抹实。

9、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Ф6@500拉结筋,补砌时应润湿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

10、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臵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

(三)墙体抹灰质量控制

1、墙体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墙体表面上的砂浆、灰尘和污垢。

2、墙体抹灰前应采用1:3水泥砂浆将砌块开裂(先剃槽)、凹凸不平部位抹平,并对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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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应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钢丝网与不同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100㎜。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х20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2mm,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并宜采用先成网后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间距不大于300mm。

4、在墙表面喷涂抹灰结合层。喷涂结合层前,墙面应适当浇水湿润。结合层应采用界面剂与水泥浆拌合或1:1水泥砂浆加水泥重量20%的801胶。结合层养护至少三天后再进行墙体抹灰。

5、抹灰前墙面应适量浇水,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并同时检查基体抗裂措施实施情况。

6、墙体抹灰应分层进行,一般不宜少于两层。底层抹灰完成后,可在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等易开裂部位,增贴一道防碱网格布。

7、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纤维材料。必要时,可在底层抹灰和面层之间增加玻纤网。如墙面抹灰有施工缝时,各层之间施工缝应相互错开。

8、墙面抹灰应控制抹灰每层厚度。抹灰总厚度超过35㎜时,应采取加设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防治措施 参见填充墙墙面裂缝施工控制措施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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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1、外墙外保温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均应经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节能效果,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2、外墙外保温设计应明确基层抹灰要求,并应对门窗洞口四周、外墙细部及突出构件等做好防水保温细部设计,出具节点详图。

3、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标准设计图集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保温设计做法。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外墙保温层需设臵分格缝的,应由设计单位明确位臵及处理措施。

5、保温材料及产品进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并按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

6、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应与其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7、保温材料应有青岛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技术(产品)备案证。EPS板自然条件下陈化期不得低于42天,60度恒温蒸汽养护不得低于5天;XPS板陈化期不得低于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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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涂料饰面应采用与保温系统相容的柔性耐水腻子和高弹性涂料。

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使用列入国家和山东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10、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列入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予以审查,不允许建设单位单独发包。

总承包企业可将外墙外保温工程分包给具有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施工,严禁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11、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保温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逐级审批后,方可施工。

1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墙面,经建设、监理、总承包单位检查符合要求,报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样板墙面应包含外墙外保温系统起端、终端处、门窗洞口以及外墙挑出构件等部位。

13、外墙装饰线、空调搁板等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保温措施。当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应参照《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图集和山东省《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L07J108~112)的相关构造详图施工。

14、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19- 对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理工程师须检查保温板粘贴形式、有效粘贴面积等技术指标。

15、外墙外保温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应在外墙脚手架支撑系统拆除之前完成,不得使用吊篮施工。

16、幕墙与结构收口处、外墙装饰收口、门窗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及设备支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在其与保温层结合的间隙应采取可靠措施做防水密封处理。

17、外墙施工完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抹面胶浆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外墙及外门窗不得渗漏。饰面层应平整、洁净,阴阳角和横竖线条应顺直、方正、清晰美观,窗台、压顶、水平线条等流水坡向应正确。

18、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外墙(窗)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控制

1、外墙基层处理及找平层施工

(1)外墙抹灰前,墙身上各种进户管线、空调管孔、水落管和空调支架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外墙墙身上的对拉螺栓孔、脚手架拉结点及脚手架眼等应进行可靠封堵;外墙门窗洞口尺寸和位臵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门窗辅框应安装完成。上述内容均应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0-(2)封堵脚手架眼和孔洞时,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封堵严密。

(3)穿墙螺栓孔宜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防水膨胀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封堵后孔洞外侧表面应进行防水处理。

(4)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墙体表面必须进行整体抹灰找平。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墙体表面上的砂浆、灰尘和污垢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并对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填充墙与混凝土交接处应按要求钉挂防裂网,防裂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在外墙表面做甩浆结合层和浇水湿润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外保温粘贴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并办理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挂网、分层抹灰等防裂防空鼓的加强措施。

(5)在突出外墙面的挑檐、雨棚、空调隔板的根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2、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1)保温板应采用满粘或条粘法粘贴,粘结面积不得小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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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粘法示意图

(2)涂料饰面时,当采用EPS板做保温层,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宜采用以粘结为主,锚栓固定为辅的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当采用XPS板做保温层,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4个,锚栓在墙体转角、门窗洞口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加密,其间距不大于300mm,锚栓距基层墙体边缘应不小于60mm,锚栓拉拔力不得小于0.3MPa。

(3)墙面为面砖饰面时,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将EPS、XPS板固定在墙面上,锚栓应安装在玻纤网布或后热镀锌电焊网外,锚栓数量每平方米不应少于6个,靠近墙面阳角的部位应适当增多。

(5)以XPS板为保温层时,应对XPS板表面进行粗造化处理,并应在两面喷刷专用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宜为水泥基界面砂浆。

-22-(6)保温板之间应拼接紧密,并与相邻板齐平,胶粘剂的压实厚度宜控制在3-5mm,贴好后应立即刮除板缝和板侧面残留的胶粘剂。保温板间残留缝隙应采用阻燃型聚氨酯发泡材料填缝,板件高差不得大于1.5mm。

(7)洞口四角处的保温板应采用整块保温板切割成型,拼缝离开角部至少200mm(如下图示),不得拼接。门窗洞口上部和突出建筑物的装饰腰线、女儿墙压顶等有排水要求的外墙部位应采用专用成品塑料滴水线条。

门窗洞口排板示意图

窗台、窗膀保温构造应按照《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图集和山东省《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L07J108~112的相关窗口保温构造详图施工。

窗台保温构造必须按设计要求设臵角钢护边,具体做法参照相关标准设计图集施工(当为砌体窗台时,应在窗台标高处设臵C20的混凝土压顶,最小厚60mm,用以固定窗台角钢护边)。窗台顶面应内高外低,高差不应小于10mm。

-23- 24 -窗台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窗膀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窗楣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角钢护边节点参考图示

(8)装饰线条应采用与墙体保温性能相同的聚苯板施工。(9)外墙外保温系统锚固件的数量、位臵、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臵式锚栓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拉拔力试验,单个锚栓拉拔力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0.3KN,检验数量为1‟,且不应少于3个。

-25- XPS板固定应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其锚固件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拉拔力试验,其试验数量参照后臵式锚栓执行。

(10)首层墙面必须加铺一层加强耐碱玻纤网布。墙的阴阳角处玻纤网布应双向绕角互相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200mm。在外墙阳角、门窗膀、窗台处应使用带玻纤网的成品塑料护角条(网),也可以使用不带玻纤网的成品塑料护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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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③节点用于建筑首层墙体和其他可能遭受冲击力的部位。

外墙阳角、阴角保温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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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弦处设臵成品塑料滴水条

塑料滴水条

成品塑料护角条

-28-(11)耐碱网格布粘贴时,洞口处应在其四周各加贴一块长300mm、宽200mm的45°斜向耐碱玻纤网布;转角处两侧的耐碱玻纤网布应互绕搭接,每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或可采用附加网处理。

(12)玻纤网布在保温系统下列终端处应进行翻包处理: ①门窗洞口、管道或其他设备穿墙洞部位;

②勒脚、阳台、雨篷等系统终端部位;

③变形缝等需终止系统的部位;

④保温系统在女儿墙不连续的部位。

勒脚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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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落管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女儿墙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变形缝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变形缝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出屋面管道保温节点参考图示

(13)玻纤网布(后热镀锌电焊网)铺设时,玻纤网布(后热镀锌电焊网)应处于两道抹面胶浆中间位臵。当墙面以涂料饰面时,抹面胶总厚度应控制在3~5mm(首层应控制在5~7mm)。

-31- 当墙面以面砖饰面时,抹面胶总厚度玻纤网布应控制在5~7mm(后热镀锌电焊网应控制在7~10mm)。玻纤网布不得皱褶、翘边和外露。

抹面胶浆在连续墙面上的施工间歇处,应留茬断开,留茬处抹面胶浆不应完全覆盖已铺好的玻纤网布,需与玻纤网布、底层胶浆呈台阶型坡茬,留茬间距不小于150mm,以保证玻纤网布搭接处的墙面平整度。

(14)外保温系统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柔性面砖等轻质饰面材料,不宜采用饰面砖。当采用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最大高度不应超过40米。

(15)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①喷涂法施工时,外墙基层应涂刷封闭底涂。喷涂前应采取遮挡措施对门窗、脚手架等非喷涂部位进行保护。

②喷涂硬泡聚氨酯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③喷涂后的聚氨酯硬泡保温层应充分熟化2~3天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喷涂硬泡聚氨酯采用抹面胶浆时,抹面层厚度控制:普通型3-5mm;加强型5-7mm。并应严格控制表面平整度超差。

五、外窗渗漏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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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适合的间隙;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二)在采用后塞安装法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在内外墙抹灰时,应坚持样板领路,确保企口尺寸与门窗尺寸协调,门窗洞口抹灰面与门窗框间距8—10mm,避免预留尺寸过小或过大,影响发泡效果。

(三)门窗安装应坚持样板领路。窗下框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固定片宜为镀锌铁片,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窗侧面及顶面打孔后工艺孔冒安装前应用密封胶封严。

条件具备情况下应优先采用附框安装法。

(四)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将砂浆、窗框临时固定木楔、灰尘等杂物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五)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前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无裂纹、气泡,转角处平顺、严密。

(六)当窗外侧抹灰时,应作防水处理。外窗台上应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坡度不小于10%,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10mm。窗楣上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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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连接,并应伸入上下基层不应少于15mm。拼接时应带胶拼接,外缝采用硅酮密封胶密封。

窗扇滑撑安装应用不锈钢材质紧固螺钉,与框扇增强型钢或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外墙窗下框安装节点参考图示

(八)外窗排水孔位臵、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臵,满足排水要求。

(九)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臵。

(十)外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外窗现场淋水见证检验,并形成记录。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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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楼板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止水台,高度不小于120mm,且应与楼板同时浇筑。

(二)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三)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管道穿楼板处宜采用止水节施工法。

穿楼板面(Ⅰ型)穿楼板面(Ⅱ型)

PVC-U管穿楼板的节点技术处理参考图示

(四)对于沿地面敷设的给水、采暖管道,在进入有水房间处,应沿有水房间隔墙外侧抬高至防水层上反高度以上后,再穿过隔墙进入卫生间,避免破坏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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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门口处地面标高应低于相邻无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不小于20mm。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穿过楼板的管道根部应设臵阻水台,且阻水台不应直接做在地面面层上。阻水台高度应提前预留,保证高出成品地面20mm。有套管的,必须保证套管高度满足上口高出成品地面20mm。

(七)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即防水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前检查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少于20-30mm,并形成记录。工程竣前检查应带水检查。

七、屋面渗漏防治措施

(一)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图纸设计中应明确节点细部做法。

(二)屋面防水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三)防水工程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确定技术措施,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四)防水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检测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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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井)道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卷材屋面女儿墙节点做法参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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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材屋面泛水节点参考图示

(七)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八)伸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设备底座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底部应做防水台,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九)屋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范围内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水落口,水落口处防水层应伸入水落口内部不应小于50㎜,并用防水材料密封。

(十)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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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

(十二)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蓄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处不少于30mm。工程竣前检查应带水检查。

八、栏杆、扶手施工控制措施

(一)施工图纸应明确栏杆、扶手详图及栏杆固定节点做法。

(二)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臵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有效高度应≥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 栏杆有效高度应≥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 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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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高度参考图示

(三)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 其高度≥1.05m。

(四)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当窗台高度≤0.45m时, 从窗台面起计算,当窗台高度>0.45m时,从楼地面面层起计算, 其高度不应低于窗台高度。

(五)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 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 采用垂直杆件作为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九、安全玻璃施工控制措施

(一)施工图纸中应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二)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存档。

(三)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四)以下部位应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1、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单块面积大于1.5m的窗玻璃;

3、距离可踏面高度90cm以下的塑钢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其他落地窗;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3篇

桂建质安监字[2012]33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针对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对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和我区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8月5日至9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的内容有2个:

(一)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梁柱节点的混凝土浇筑质量;

(二)板负弯矩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方式 活动分3个层次进行:

(一)第一层次:2012年8月5日至9月5日,由监督机构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辖区内所有主体未封顶的在建工程开展自查,由施工单位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在9月5日前将其连同治理总结材料送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第二层次:2012年8月20日~9月20日,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查,填写附件3和附件4,并结合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情况撰写书面总结。各监督机构在9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及附件3和附件4发送到我站电子信箱(邮件地址:gxzljd@126.com)。

(三)第三层次:2012年10月,我站结合全区质量安全大检查开展督查,督查以抽查的形式进行。

三、治理方法

施工、监理单位按以下程序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一)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梁柱节点的混凝土浇筑质量

1. 施工项目部针对梁柱不同混凝土强度时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方案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施工、监理项目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相应工种工人对专项治理方案进行学习,要求留存学习照片、签名等资料。

3. 按方案浇筑混凝土节点,按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每层留存至少30%的节点浇筑前、浇筑中和浇筑后照片,照片上应标明节点部位。

4.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施工员在现场检查,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理。5. 项目经理、总监对专项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后继改进措施。

(二)板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

1. 施工项目部针对板负弯矩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负弯矩钢筋的支撑方式、支撑间距以及具体工艺操作要求等治理措施,方案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施工、监理项目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相应工种工人对专项治理方案进行学习,要求留存学习照片、签名等资料。

3. 按方案采取控制措施,每层留存至少30%的板类构件混凝土浇筑前、浇筑中和浇筑后照片,照片上应标明构件部位。

4.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施工员在现场检查,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理。5. 至少对其中一层的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当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时,其结果不作为子分部验收的依据。

6. 项目经理、总监对专项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后继改进措施。

四、监督抽查的内容

(一)施工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二)施工、监理项目部相关人员对专项治理方案学习的资料。

(三)治理的效果,有条件的监督机构可以实施监督抽测或使用便捷式仪器抽查。

(四)施工、监理项目部的检查表和相关的留存资料。

五、其它要求

1. 各地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搞好本次治理活动。

2. 各监督机构开展活动前要先组织站内的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使每位监督员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目的,统一检查的方法、步骤、要求和填写表格的标准。

3. 请各监督机构于8月5日前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和监理项目部,要求他们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4. 请各监督机构务必按时向我站报送总结资料,并留存本次活动的各类原始资料。

5. 本通知中的附件可登陆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下载(网址:)。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4篇

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全面推进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交发[2009]43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全面治理影响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质量通病,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现提出实施方案附后,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路 工程 质量 通知 浦江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日印发

抄送:市交通局、市交通质监站,县公路管理段。浦江县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交发[2009]43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全面治理影响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质量通病,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一、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混凝土质量通病,全面提高我县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美观性,保证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有效使用。

(一)杜绝强度不达标混凝土构件,有效控制混凝土强度离散性。混凝土强度必须大于设计强度且严格控制在设计强度的1.3倍以内。

(二)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钢筋、水泥、支座、锚夹具、外加剂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混凝土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在模板安装过程中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后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四)杜绝混凝土构件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气孔、裂缝、错台、露筋等现象显著减少,混凝土外观质量综合评分有明显提高。

(五)预应力孔道压浆的饱满度有明显提高,裂缝、隧道衬砌厚度等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六)建成一批精品混凝土结构物,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混凝土施工的工艺、工法,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混凝土工程施工队伍。

二、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1、治理范围

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桥涵(通道)、隧道、混凝土支挡工程。

2、主要内容(1)管理通病

质量责任制不明确、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键工程没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工艺、工法,质量责任划分未覆盖到分项工程;部分关键工序质量责任人未落实;质量责任奖惩不落实等。

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不规范:试验设备及人员数量、资质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检测频率不足;试验检测适用标准错误;试验检测资料造假;委托试验管理不规范等。

设计管理不到位:设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设计代表未驻现场或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等。

合同有关质量条款履约不到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或不熟悉质量控制措施;分包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劳务分包未经监理批准;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管理不到位等。

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处理不规范:对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整改结果不够明确,未附相应证明资料;出现质量事故未及时按规定报告和处理。

(2)施工工艺通病

模板加工制作工艺差:模板变形、漏浆、错台,表面处理不够到位,厚度、刚度不足等。

钢筋骨架加工制作差:钢筋不够顺直、钢筋间距不均匀;保护层垫块制作、放置欠规范;钢筋焊接工艺差;预应力筋及波纹管定位不规范;锚垫板放置不准确等。

混凝土生产、浇筑、养护不规范:混凝土计量不准确,配合比控制不严格;现场坍落度指标失控;混凝土浇筑分层明显;振捣不到位或过振;混凝土养生不规范等。

预应力施工不规范:张拉设备未及时标定;工序安排不够合理,穿束后放置时间过长;先简后联桥梁负弯矩张拉欠规范;张拉时龄期控制不规范;孔道压浆不及时,不密实等。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偏差大:支座处标高误差大;构件安装前沿线不顺直,相邻构件安装错台明显;横向混凝土连接质量差等。

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规范及修补质量欠佳:混凝土界面的浮浆清理不干净、骨料未能充分外露、凿毛的密度和深度不够,影响新老混凝土的良好结合;混凝土缺陷修补不规范,色差大;对严重表面缺陷无技术处治方案。

隧道施工工艺欠规范:开挖超挖或欠挖明显,光面爆破炮眼间距控制不准确;初期支护喷混凝土不均匀,钢拱架设置不规范,锚杆及钢筋网片布设欠合理;防排水处理欠规范等。

支挡工程砌筑工艺差:石块砌筑错缝明显,间隙偏大,未按一顺一丁或二顺一丁砌筑;浆砌工艺砂浆坐浆欠饱满等。

(3)实体质量通病

质量技术指标合格率低: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钢筋布设偏差超标;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偏差大。

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砼表面存在蜂窝、麻面、露筋、色差、错台现象;通道、桥台沉降缝歪斜;砼裂缝超限。

原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原材料堆放场地未有效硬化,砂、石材料混堆或杂质过多;钢材、水泥保管措施不到位,造成钢材锈蚀、水泥变质。

三、治理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局成立全县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加志,副组长:张根法、潘兴虎,成员:楼文辉、方三期、于明镇、黄国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楼文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具体方案,对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抓好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形成成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质量通病治理效果好的项目和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2、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本工程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3、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应根据我局治理方案及所在工程特点,负责制定本工程的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责任,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工程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形成长效机制。

(二)强化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到位。

1、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要求。我局将转发省厅、市局即将出台的有关进一步加强砼构件预制管理、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实施办法、监理总监负责制等相关规定,各项目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2、形成治理工作的协调性机制。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组织完成工程项目混凝土质量通病调查、分析研究等各项工作,科学制定和部署专项治理措施。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整合管理、技术资源,群策群力,保证项目质量通病治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3、强化建设管理的科学性。一是建设单位在新开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时,要列入质量通病治理的措施内容,并注重对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方案的审查。二是建设单位应坚持“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合理标段”的原则,根据各自工程特点,明确治理目标和环节,细化治理措施,认真组织制定治理混凝土质量通病实施要点,落实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责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和有效的激励制度,对治理通病行之有效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治理不当、措施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处罚。

4、强化勘察设计的服务意识。一是勘察设计单位要深化勘察、优化设计,使勘察设计切合工程实际,便于实际施工,便于质量控制,安全可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减少设计差错。二是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现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变更设计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涉及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设计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从设计的角度提出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和质量要求。

5、强化施工精细化管理。一是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确保不留质量隐患。二是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层层落实到人,施工技术人员要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治理质量通病,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高具体实施人员治理质量通病的意识和技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标化工地建设,开展文明工地建设达标活动,并按照省厅要求执行所有构件的集中预制,确保各类构件的预制质量。四是要加强对原材料、模板制作安装及混凝土拌和、运输、振捣、养护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五是重视混凝土施工动态控制,加强试验检测及数据分析,对发生变异的数据应重点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六是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开展各项混凝土质量技术指标检测。

6、强化社会监理的责任心。一是监理单位要细化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严格实行工序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二是监理人员对涉及结构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工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做到重点盯防、严格旁站、及时检测。三是要分析混凝土质量通病易发环节和因素,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事前控制措施,提高预控能力。四是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理,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现场管理、试验检测、工程验收等各个重要关口。五是对现场监理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将监理指令落到实处。

7、强化试验检测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格工地试验室检查和考核,确保现场试验室人员数量和资质、试验环境、设备满足要求,同时相应母体试验室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确保现场试验检测工作规范有序。二是积极推广先进的试验检测技术和方法。三是保证检测工作及时、客观、科学、准确,通过数据动态分析,掌握混凝土质量状况,并对下一阶段的施工提供指导。

(三)推行精细管理,确保治理效果

1、确保原材料质量。加强对钢材(钢铰线)、集料、锚夹具、支座、连接器、外加剂、波纹管等进场检验。所有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坚决杜绝边检验边使用以及未检验就使用的违规现象,检验合格的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保管和使用。严禁使用锈蚀严重的钢材(钢铰线),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立即清退出场并做好记录。

2、慎重选用外加剂。选用混凝土外加剂要熟悉其产品性能,所用外加剂必须按规定进行报批和检验,经检验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对工程质量和耐久性有不利影响的外加剂。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管理和检测工作。

3、严格控制配合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材料、混凝土质量波动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配合比调整、报批。加强混凝土拌和管理,确保计量准确、搅拌均匀,防止离析。

4、规范施工工艺。模板制作质量符合要求,安装必须牢固,对于支架支撑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按时检查,确保支架、模板牢固;钢筋加工与安装要规范,严格控制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混凝土振捣要规范,合理控制浇注厚度,避免过振、松顶和漏振;混凝土保湿养护要加强,养护时间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加强对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张拉、孔道压浆等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预应力筋张拉要实行强度和龄期双控,并采用真空压浆技术,确保孔道内浆体饱满;加强隧道支护质量控制,尤其是要加强隧道初期支护厚度、锚杆打设、钢筋网片、二衬厚度等的质量管理。

5、加强混凝土构件质量检测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混凝土强度、工后钢筋保护层厚度、隧道锚杆长度等指标的无损检测,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测,监理单位应做好全过程旁站和确认工作。要加强委托加工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旁站、检验、检测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9月)。

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应根据局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9月底前报我局备案。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应重视典型引导,抓点带面。根据我市公路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确定义乌至浦江公路浦江段工程为我县通病治理典型示范项目,其中第二合同段作为项目的典型示范标段。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10月-2011年3月)。

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要按照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提出具体可行的治理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确保质量责任到人,通病治理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经验总结(2011年4月-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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