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024-07-16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精选15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1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2篇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3篇

1 劳动合同签订中劳动者权益之保护。

1.1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强制性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要负两方面的法律责任: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第14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保护。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 这种短视的做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十分不利, 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因此, 《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 它的推出有利于保证劳动者的稳定感并进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其体现的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之处在于:1.2.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 而非累计时间达到十年以上, 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法律作这样的规定, 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 就能说明他已经胜任了这份工作, 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劳动者愿意, 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1.2.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 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已在该单位工作满十年, 但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 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1.2.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 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者提出, 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 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不同意。[1]

2 劳动关系解除中劳动者权益之保护。2.1

赋予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即对合同双方产生约束效力。虽然劳动合同可依双方协商而解除。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不能单方任意终止劳动关系, 否则, 将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从以往实践看, 导致许多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在于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 为劳动者提供已承诺的用工条件、福利待遇及报酬, 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用工中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而引发纠纷。劳动者无奈只得辞职, 并承受因辞职对自己的不利。为此,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该法定解除权分两种, 一种是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一种是无需提前通知, 只要出现相应的法定情形, 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种法定解除权须存在以下情形下方可行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劳动者权益的; (5) 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种法定解除权须存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此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行使法定解除权不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还可得到相应的补偿。2.2赋予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2.2.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前提条件是, 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 此种情况下,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2.2.2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38条之所以赋予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违法行为, 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此等情形下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实属无奈。因此《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又是对用人单位违约或违法的惩罚。2.2.3非过失辞退劳动者时的经济补偿。依《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三种情形下, 劳动者无过失, 用人单位也无过错, 但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2.2.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时的经济补偿。市场竞争, 优胜劣汰。经济性裁员中, 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 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 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但因此被辞退的劳动者毕竟受到经济损失。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 因《劳动合同法》46条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这体现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宗旨。

3 劳动关系终止中劳动者权益之保护。

所谓劳动合同终止, 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 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法》不仅赋予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 同时劳动关系终止中也赋予劳动者一定条件下的经济补偿请求权。3.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本应取决于双方自愿。但《劳动合同法》在此对劳动者进行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劳动合同法》在此情形下对劳动者的保护, 也作了一定限制, (1) 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 (2) 须劳动者在维持原有合同约定条件或提高情况下同意续订劳动合同。3.2特殊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规定,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在上述情形下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中, 劳动者是无辜的, 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所以《劳动合同法》规定, 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2]有法不依的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为此《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依照第47条规定[7]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85条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逾期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规定旨在通过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从而促使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参考文献

[1]许浩.劳动合同法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误读[Z].人民网, 2007, 11, 19.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4篇

根据建发股份公告,这也意味着公司正式宣布终止其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分立上市的计划。公司本次筹划的分立上市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虽经专业机构和专家论证,但由于本次方案较为复杂,时机不成熟,为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近一年,投资者等来的结果却是分立上市终止,不确定性引发的巨大机会成本引人深思。

新规显威,投资者呼吁维权

今年5月底沪深交易所出台“最严”停复牌新规,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不得超3个月”的规定,让不少“停牌钉子户”备受压力。根据新规,深交所规定累计停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上交所则规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

受此影响,已有超100家上市公司宣布复牌。其中,建发股份6月8日晚发布公告称,终止其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分立上市的计划,理由是“方案较为复杂,时机不成熟”。该公司管理层解释称,公司重组方案系经反复论证,已向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法律上并无障碍,但因属于涉及监管政策难以把握的重大无先例事项,当前时机尚不成熟,若继续停牌论证势必旷日持久。对于后续是否继续实施重组?建发股份董事长回应称:“根据规定,公司承诺本次复牌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将视市场和政策变化而采取最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资本运作方式,当然不排除在时机成熟时再次筹划分立上市。”

短期来看,停复牌新规的出台确实效果明显,上市公司随意停牌、停牌时间过长等问题都将遭到严控,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已被推向风口浪尖,复牌只是时间问题。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必须尽快完善金融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也有助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停牌重组破产,复牌接连跌停

建发股份自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拟将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等两个不同的业务板块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人员进行划分,并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具体方案为,建发股份划分其持有的房地产子公司股权划入分立后新设立的建发发展,由其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方持有并继续运营房地产的资产和业务,本次分立实施后,建发发展将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而公司除上述房地产股权资产之外的其他所有资产均为供应链运营业务形成的资产,将继续归属于建发股份。

为避免分立出现零碎股,公司拟在实施本次分立的同时实施每10股转增9股送红股1股并现金分红0.15元的分红送转方案,在假设没有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情形下,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将增加一倍,变为56.70亿股,使得分立后建发股份的股本与建发发展的股本均可设为28.35亿股。若平均划分,则原建发股份所有股东在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每股公司股票将转换为1股建发股份的股份和1股建发发展的股份。本次分立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建发集团,分立上市后,建发股份和建发发展的控股股东仍为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厦门市国资委,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分立不构成借壳上市。分立后两家公司的股东名册和股权结构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时的建发股份股东情况完全一致,股权结构均为建发集团持股44.97%,其他A股公众股东持股55.03%。

然而,这份停牌长达近一年时间的重组案,最终换来’终止”两字。停牌期间,公司曾在2015年7月披露了两份增持计划,即基于对建发股份未来发展的信息,建发股份复牌后承诺分别出资不低于1200万元和3亿元增持公司股票。而公司的最新公告中重申,以上承诺继续有效,并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执行完毕。但复牌后公司连续一字跌停,截止2016年6月15日,公司股价已跌到14元,低于大股东所述的收盘价格低于16元的情况,可股价仍然无量跌停。可见,大股东仍未出手增持,后续股价还有一定的下跌空间。未来大股东将兑现承诺增持肩负起维稳使命,还是借机抄底仍是未知数。

主营业务饱和,或遇发展瓶颈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建发股份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即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2015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合计营业收入共1280.89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225.67亿元,同比增长22.41%,毛利率为36.57%;供应链运营业务营业收入1052.64亿元同比增长3.10%,毛利率仅为3.69%。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按产品分类来看,钢铁占比26%,矿产品占比13%,浆纸占比11%,这三大工业品占比为50%。

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板块营收占比超过80%,但是,表中的财务数据也清晰的反应了公司正面临发展困境。虽然公司营收已超千亿,但主要贡献来自于毛利率不超过4%的供应链运营业务。数据显示,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2011年利润为35.81亿元,到2015年利润也仅为38.86亿元,5年时间仅仅增长8.52%。这说明虽然公司的营收在持续增长,利润却没有同步实现增长。从行业的角度来看,交通物流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为9.37%,高于公司的3.69%。可以看出,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过低,而公司虽然供应链运营业务方面深耕多年,但并未产生规模效应,甚至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在经济增速放缓、传统行业产能过剩、大宗商品价格大跌、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的新形势下,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异常复杂,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当然,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近几年来增长较快,其营收占比达到新高的17.62%。但是,站在房地产行业白银时代的风口,企业要想做大做强难度极大。

可以看出,传统的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显然不能吸引投资者。公司必须在转型突破上寻求机遇,并切实产生经济效益,否则可能陷入发展瓶颈,使得未来的不确定性加大。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知 第5篇

报送材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三份);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登记备案花名册(二份);

3、劳动合同原件(二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没有失业证必须提供带有当事人信息的用工备案花名册;如在没有用工备案花名册就必须提供带有市劳动部门合同鉴证章的劳动合同书;如以上材料都没有,就必须提供人事档案里带有劳动部门公章的招工表、定级表或升级表);

5、职工劳动手册;

6、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登记备案花名册电子版;

情况分类:

1、劳动者单方解除的:需提供本人手写的申请书复印件;

2、双方协商一致和合同期满的:分清哪方先提议的,如用人单位先提出的,须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清补偿金额,劳动者必须签字,另附双方协议书复印件;如劳动者先提出的,只须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栏中写清是个人自愿提出的,另附双方协议收复印件或个人手写的终止申请复印件;

3、用人单位针对有过错职工解除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和工会意见书的复印件,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有劳动者签字的送达通知书复印件,如劳动者不签或联系不上的,需先发特快专递通知本人,然后登报公示,并提供两样材料的复印件;

4、破产和改制:须提供法院判决宣告书和政府发放改制文件的复印件,经济补偿协议复印件;(解除时间为破产、改制时间)

5、经济性裁员解除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须先提供单位情况说明或裁减人员方案,经审核后再通知如何办理。

注意事项: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须在七个工作之日之内办理;

2、要认真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的每一项,不能有任何涂改;

3、用人单位应本着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佐证充分为原则,认真负责地提供每项材料。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样本 第6篇

关于解除或终止XXX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XXX同志,男(女),XXXX年XX月出生,文化程度XX,XXXX年X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XXXX,现在本单位工作XX年。身份证号:XXXX,社保号:XXXX,户口所在: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成都市外农村户口请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由于XXXXXX(原因),本单位于XXXX年XX月,提出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劳动合同到期的填写:提出终止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XXX单位(单位工章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经办人:单位联系电话:

本人家庭住址: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注:

一、办理失业保险需带资料:

(一)成都户口: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农业银行本人的存折或卡;③属合同到期的需带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成都市外城镇户口:

1、在成都市领取待遇需准备:①身份证原件;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③《暂住证》;④本人的农业银行存折或卡;⑤属合同到期的需带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待遇需准备:①身份证原件;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③属合同到期的需带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所在地就业部门出据的《失保待遇接收函》。

(三)成都市外农村户口:①身份证原件;②农业银行本人存折或卡;③属合同到期的需带本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前请到龙泉驿区社保局基金征集科将个人身份由“城镇工”修改为“农民工”。)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①因月底失保系统全市封闭运行,其办理待遇时间为:成都市户口及成都市外城镇户口每月1—24日的工作日,成都市外农村户口每月的1—20日的工作日;②单位停止缴费60天以内到区人力资源交流中心3号窗口办理。

三、用人单位须注意: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为打印稿;②办理失保待遇前请单位在龙泉驿区社保局将申领失保待遇人员由单位缴费转为个体缴费(办减少)。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7篇

(劳动者姓名)(劳动保障卡

号:),户籍为市外地区街道,于年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款项摘要:),于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8篇

近期, 受到食品安全负面影响股价遭遇重创的百胜餐饮集团 (YUM.NYSE)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备份文件称, 已在全球范围内停止与食品安全肇事者、百胜集团供应商之一的福喜集团合作。百胜方面表示, 此次福喜集团“质量门”事件打击了中国消费者的信心, 影响了旗下各品牌的形象, 直接导致过去十天肯德基、必胜客在中国的同店销售受到影响。

随着多家企业停止与肉食加工巨头“福喜”的业务往来, 中国本土养殖企业或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9篇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原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_

日,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从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特此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抄送:

单位盖章 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10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详细地址:经办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身份证号:电话:详细地址:

第一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款之规定;经 □单位

决定□本人要求 □双方协商同意,因从年月日起,□解除 □终止于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正常工资至年月日止,从年月日起停缴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协助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竞业限制规定,不得泄露损害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和形象,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11篇

甲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按规定乙方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

3、按规定乙方由社区管理机构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郑煤集团公司、用人单位、职工本人、职工档案各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12篇

姓 名性 别出 生年月 国籍(地区)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性质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工种)

解除或终止原因劳动者:(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事人)

用人单位(盖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13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详细地址:经办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详细地址:

第一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款之规定:经□单位决定□本人要求□双方协商同意,因从年月日起,□解除□终止于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正常工资至年月日止,从年月日起停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协助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条 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条款之规定,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元;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元;支付一次性补偿费:元,合计(大写)。

第四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款之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违约金:元,合计(大写)。

第五条 乙方必须遵守竞业限制规定,不得泄露损害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和形象,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①一式三联,一联甲方留存,二联乙方留存,三联代证明。②□框内选定打√,否定打×。③金额合计应大写。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律师 第14篇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职于本公司,从***岗位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因下列第 项情形,你与我公司**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请您于**年**月**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XXXXXX

**有限公司(盖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第15篇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该同志与我单位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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