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2024-09-13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精选6篇)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1篇

四部委修订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效有序运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通过项目合作,促进《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第三条 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符合《公约》、《议定书》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应促进环境友好技术转让,在中国开展合作的重点领域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甲烷。

第五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应保证透明、高效,明确各项目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 在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企业不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义务。

第七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外合作方用于购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国家设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项目审核理事会)。项目审核理事会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和中国气象局。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的主管机构,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第十条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审核理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申报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二)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提出涉及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规则的建议。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受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

(二)依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审核意见,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批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三)出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函;

(四)组织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五)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承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交易的对外谈判,并签订购买协议;

(二)负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工程建设;

(三)按照《公约》、《议定书》和有关缔约方会议的决定,以及与国外合作方签订购买协议的要求,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委的监督;

(四)按照国际规则接受对项目合格性和项目减排量的核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记录。在接受核实和提供信息过程中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转让情况;

(六)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就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并接受质询;

(七)企业资质发生变更后主动申报;

(八)根据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减排量转让交易额;

(九)承担依法应由其履行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申请和实施程序

第十四 条附件所列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的申请,其余项目实施机构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组织企业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附件所列中央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机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资质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登记表)批复复印件;

(五)项目设计文件;

(六)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说明;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六条 如果项目在申报时尚未确定国外买方,项目实施机构在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必须注明该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为单边项目。获国家批准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将转入中国国家账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方可将这些减排量从中国国家账户中转出。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接到附件所列中央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八条 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除附件所列中央企业外的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项目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项目实施机构的申请作出否定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本办法附件所列中央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转报的项目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不超过三十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

第二十条 项目审核理事会召开会议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参与方的参与资格;

(二)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的相关批复;

(三)方法学应用;

(四)温室气体减排量计算;

(五)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六)减排量购买资金的额外性;

(七)技术转让情况;

(八)预计减排量的转让期限;

(九)监测计划;

(十)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意见,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作出是否出具批准函的决定。对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同意批准的项目,从项目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办理批准手续;对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同意批准,但需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在接到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的修改完善材料后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办理批准手续;对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不同意批准的项目,不予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由经营实体提交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申请注册。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项目实施机构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成功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注册状况,在项目每次减排量签发和转让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签发和转让有关情况。

第二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或当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时,不一次告知项目实施机构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涉及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接收、受理、审批项目申请,以及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涉及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予以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项目实施机构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及实施过程中,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与项目减排量转让收入相当的罚款,罚款收入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就地上缴中央国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机构在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批准函后,企业股权变更为外资或外资控股的,自动丧失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资格,股权变更后取得的项目减排量转让收入归国家所有。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在减排量交易完成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按时足额缴纳减排量交易额分成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项目实施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机构伪造、涂改批准函,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发达国家缔约方是指《公约》附件一中所列的国家。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是指《议定书》下为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专门设置的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经营实体是指由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指定的审定和核证机构。

第三十六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国家和项目实施机构所有,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分成。国家与项目实施机构减排量转让交易额分配比例如下:

(一)氢氟碳化物(HFC)类项目,国家收取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65%;

(二)己二酸生产中的氧化亚氮(N2O)项目,国家收取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30%;

(三)硝酸等生产中的氧化亚氮(N2O)项目,国家收取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10%;

(四)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收取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5%;

(五)其它类型项目,国家收取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交易额的2%。

国家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转让交易额收取的资金,用于支持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由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收取。

第三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准项目2012 年后产生的减排量,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才可转让,项目实施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科学技术部、外交部、财政部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 年10 月12日起实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附: 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的中央企业名单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4.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5.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6.中国盐业总公司 7.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0.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4.国家电网公司 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7.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9.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1.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22.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25.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26.中国铝业公司 27.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8.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9.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30.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3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3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33.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34.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3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36.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37.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39.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41.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2篇

根据***„201*‟**号文件《关于下达201*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县2012年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及县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抓好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种草养羊项目,促进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既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效应,又要搞好项目乡镇项目村的项目实施,做到点面结合,使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养殖增效、农民增收,全面实现养殖效益、生态效益和扶贫效益同步发展,特拟定本运行机制。

一、工作思路

按照“县抓落实、乡镇实施、项目到村到户”的原则。立足我县自然资源,瞄准贫困群体,以县扶贫办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县草地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乡镇政府按照省办批复方案组织实施项目;以种羊场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科技示范带动,通过示范效应,推行区域化种植,规范化饲养,标准化管理,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

二、运行模式

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采取“政府+中心+养殖户”的运行模式。示范区草场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草地中心按照区域规划,遵照“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原则,实行“政府统领、分片管理、划区轮牧”的方式运作。圈舍、土地流转费和草场管理费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养羊户不再享受圈舍补助和草种配送。圈舍修缮、水、电等费用由养殖户承担,原则上养殖户不得购买商品羊进入草场;种羊场由草地中心经营。

(一)项目户选择

1、诚信度高、服从管理、保密性强、与周边农户和睦相处,年龄-1-

18-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养羊技能。

3、有安全防范意识,能确保生产安全。

(二)审批程序

1、养殖户向乡镇产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请县产业领导小组审批。

2、县产业领导小组逐一审核乡镇上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为项目养殖户。

3、被确认为项目养殖户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与养殖户签订养殖协议,建立养殖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表、乡镇有册,县草地中心有纸质和电子档案,实行规范管理,报县扶贫办备案。

(三)政策措施

1、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扶贫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国土所、林业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2、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养殖科技含量。县草地中心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督促指导,从村级兽医、养殖大户、村干部中通过技术培训,择优录用辅导员。

3、物资补助及补助(投放)标准。

(1)圈舍:新建圈舍按60元/m补助,改造圈舍按25元/m补助,圈舍补助示范户75m、一般户30 m。

(2)草种:按100元/亩用于草种采购,草种由草地中心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3)基础母羊:按500元/只(体重20公斤)的标准作为购羊周转金,羊只体重达不到20公斤的不予验收。

三、滚动发展机制

项目户基础母羊采购与投放。采取“农户自购、以币投羊” 统一222

2验收的方式投放,种公羊统一由草地中心配备,每6-12月轮换一次;第一年草种统一配送。农户统一按投10只交2只的比例上交县草地中心,按省扶贫办规定上交部分60%用于滚动发展,40%用于乡镇和草地中心业务开展运作经费,乡镇人民政府与县草地中心实行5︰5分成。满三年,等量收回原投放的基础母羊,由县草地中心用于滚动发展扶持其他贫困户。

四、工作职责

(一)县扶贫办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种草养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扶贫资金结算、报账、审计等有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金投入种草养羊项目。向省、市扶贫办报告工作进度,争取省、市扶贫办的支持,申请项目验收。

(二)县草地中心职责。县草地中心负责配合县扶贫办项目实施搞好工作,为项目实施技术支撑主体,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服务,根据种草养羊生产环节的需要,开展技术培训,落实技术措施。结合我县实际,与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项目实施前期调查,划定项目实施区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职责。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圈舍用地、用材、用水、用电及项目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税务、工商部门要按照有关扶贫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等工作,大力支持项目实施。

(四)项目乡镇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切实组织相关站所、中心、村支两委实施好项目,确保有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抓好摸底调查,落实好养羊户,协调解决种草、建圈的土地流转

和用材审批手续。负责对项目养羊户进行监管,防止套取项目资金、擅自出售项目羊群。专职人员负责督促项目养羊户种草、建圈及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做好草料储备、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督促指导,随时掌握羊群动态。

五、奖惩机制

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种草养羊项目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措施,逐级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办公。县委政府将制定考核办法,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全面考核,兑现奖惩。

(一)奖励办法。2012年县财政预算25万元作为草地生态畜牧业奖励资金。以后根据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模逐年追加预算。

1、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监督措施有力,羊群稳定、长势良好、效益显著的乡镇,实行奖励。

对新发展并巩固基础养羊户200户以上的乡镇,奖励现金5万元(其中: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0.5万元);对新发展并巩固基础养羊户100户以上的乡镇,奖励现金3万元(其中: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0.3万元);对新发展并巩固基础养羊户50户以上的乡镇,奖励乡镇现金1万元(其中: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0.1万元)。

2、县扶贫办、草地中心完成目标任务各奖励5万元。

3、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贡献情况进行奖励。

4、实行干部包片负责制,每产1只羔羊,双月后奖励干部10元;满三年等量收回原投放的基础母羊,每只补助干部20元。

(二)责任追究。

1、县委政府将项目实施情况对乡镇进行目标考核。凡对项目实施重视不够、组织措施不力、督促不到位造成项目羊群流失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作风拖沓,玩忽职守,对项目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对整个项目验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2、对技术干部负责的项目养殖农户,凡受胎率达不到90%、产羔成活率达不到90% 的,不得享受产羔奖;对受胎率、产羔成活率达不到70% 的,扣发绩效工资。

3、对落实到项目区负责技术指导的业务干部,凡因责任心不强,指导措施不力,服务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诫勉谈话;给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其责任外,不得享受年终奖励工资;对通过教育仍执迷不悟、屡教不改者,实行待岗。

***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3篇

一、绩效预算运行机制系统层次分析

绩效预算运行机制包括内部因素层、中间配套措施层、外部宏观因素层(图1-1所示),内部因素主要包括:绩效合同、绩效报告、绩效审计和组织流程再造;中间微观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会计制度、信息化平台、管理科学方法和专业化技术人才;外部因素包括政治制度、市场、法律和新公共管理政策等宏观因素。这些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于绩效预算的三个层面:宏观层面的总财力约束、战略层面的资源配置和利用、运营层面的高效执行。

二、绩效预算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一)绩效合同

在传统预算中,预算部门和支出部门之间没有明显的合同关系。绩效合同在绩效预算中是一种绩效协议书,即由核心预算部门(尤其指财政部或者预算管理办公室)同各部门即支出机构之间签订的绩效合同,也有部门内部各部部长通气下属的主执行官(Chief Executives)之间的预算协议。签订绩效合同对于实施绩效预算意义重大,绩效合同将传统预算中存在的隐性合同转化为显性合同,从而将公共预算转变成为一种合同预算。在绩效预算中,各个组织之间的预算关系从一种等级制的关系转变成为平等的讨价还价的合同关系。这种基于平等、共同协商制定的合同更容易得到执行,并且减少执行成本。

(二)绩效报告

绩效报告中的年度绩效报告是对管理者、决策者和公众的一种反馈,报告所花费资源和取得的成果,即如何完成原始目标。项目管理者最好能定期地获得此类信息,最少也需提供一个成果的年度总编和报告。政府绩效要求任何支出机构在报告时,应该将绩效评价信息和项目评价结果联系在一起,并且必须和以前的绩效计划目标相一致。在对绩效进行评估和报告的时候,必须紧扣开始在绩效合同中设定的结果,而不能偏离。这就是绩效预算中的一种至关重要的内控机制。在评估过程中,绩效报告制度是部门实现内部控制、自我约束的一种重要的机制。

(三)绩效审计

审计作为一种控制手段,是一种事后监控。与绩效预算的实施相结合,在所有实施绩效预算的国家中,都广泛地开展了绩效审计。不同国家实施绩效审计的共同特征是:首先,都有严格的立法,以此来保证绩效审计的权威性;其次,各国的审计机构都是独立于政府机构的,因此,他们的审计结果相对比较公正。绩效审计也被称为“3E”审计,主要是指对指经济性 (Economy) 、效率性 (Efficiency) 、效果性 (Effectiveness) 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要更好实现其功能,一要最大限度培养职员的能力;二要建立并遵守基础财务会计和管理的统一透明的标准以及程序性规则;三要对财政信息系统的控制实现标准化和集中化。

(四)公共预算部门组织流程再造

绩效预算中的部门组织再造是基于大幅提高公共预算部门的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及创新能力,通过变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对政府公共组织进行根本性的转型改造。

三、绩效预算外部宏观因素分析

(一)预算控制体制改革

政府在市场经济社会本来是政治主体,而非经济主体;但为了进行政治活动提供一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也要作为经济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公共财政既然是政府作为主体进行的经济活动,就不能像民间部门的经济活动一样由市场控制,因为政府作为经济主体,在根本上还是在公共领域活动的政治主体,所以必须有一个由政治过程决定的控制系统。同时公共财政也要进行资源配置、产品分配,这个控制系统就不同于一般的政治过程。这就要有把政治决定“翻译”、“转换”成经济决定的特别的装置或系统,这种以政治决定为基础的控制政府经济活动的系统就是预算或预算制度,民主政治在绩效预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预算控制体制改革要提到政治改革的高度, 结合国家政治体制的完善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综合规划与实施。必须在政治控制方面树立人大权威,, 落实公共责任。人大行使预算包括预算调整的审批决策权,首先必须掌握充分的财政经济信息,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证,有渠道来提供,有专业人员来审查;其次必须保证足够的审查时间来保证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这就需要人大内部机构、机制进行适当调整改革;再者体现公共责任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人员包括行政官员的预算责任,确保预算控制的公正透明。

(二)法律制度因素

绩效预算实施主要涉及到预算资金使用部门、人民代表大会、纳税人这三方的法律关系,其中预算资金使用部门是实施绩效预算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纳税人是实施绩效预算两个最重要的外部监督主体,因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设立就构成了实施绩效预算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三)市场机制

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是社会公众的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而政府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制度的核心制度, 是公共财政制度赖以存在和运转的基本制度,政府预算具有的计划性、归一性、公开性、法治性等根本特点,决定了真正的政府预算是可以有效地约束政府行为,使政府必须遵循市场的意愿行事,只能把行为限制在弥补市场失效的范围内,而不能干预市场正常活动。

由于绩效预算是与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的预算管理方法,因此要实施绩效预算,必须对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和财政的公共化程度进行考察。在完善的市场机制条件下,市场对政府行为的约束决定了必须实行以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而作为公共财政制度起源的公共预算不仅是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基础,而且实现市场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体现纳税人对公共服务要求的中枢。

(四)新公共管理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规模浩大的新公共管理改革热潮,政府和公共部门由于规模巨大且具有垄断性,使得政府协调管理困难。庞大的政府雇员队伍既是选民,又是管理对象,这使政府管理中出现失调、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现象,导致公众不满,对政府的信任感下降。传统的政府行政理念和以官僚制为基础的行政模式受到了严厉批判,如何改进政府公共部门绩效, 以相对经济的手段、花最少的钱,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成为公共部门行政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摆脱这种困境,提高部门公共行政效果,公共部门就必须对自身的组织结构、制度安排以及现行的公共管理模式等进行检查、评估,找出症结,以寻求改革和创新之路。于是, 西方国家开始把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方法及技术运用到政府公共部门之中,政府改革中出现了用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的潮流,出现了注重管理而不是政策,注重绩效评估和效率;重视产出目标、限制性项目合同、金钱刺激和自主管理的新管理风格。

四、绩效预算中间层次配套措施分析

绩效预算实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其他配套改革。绩效预算制度本身在实施中的难点问题, 以及现行观念、方法和技术基础 (人员素质、基础数据等) 、预算会计改革制度基础等建设问题,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主要的配套措施包括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公共财政信息网络平台搭建,管理科学方法与技术的运用,财政管理及其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与培养。

公共财政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绩效预算实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也就不可能推进绩效预算,绩效预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的预算制度;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绩效预算的实施至关重要,绩效预算要求项目成本衡量准确,要求反映政府活动成本充分和完整,这些都需要财政信息完全充分,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信息系统,才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政信息;绩效预算的科学管理工具和方法能够促进绩效预算的实施进程,同时提高绩效预算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能够通过反馈进行正向激励;绩效预算的实施要求有一支能熟悉制度框架、了解政策内涵并运用现代化手段处理业务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队伍。

五、结束语

绩效预算运行机制是指能够保障绩效预算制度实施和运行的内在机能及其运行方式,是影响这种运动的各种内外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实施绩效预算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保证绩效预算顺利高效实施,必须协调绩效预算运行机制的各种因素。以促进绩效预算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加快绩效预算实施的进程。

摘要:绩效预算是一种新的财政预算理念和方法, 它把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理念融入公共财政管理之中, 能够有效降低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成本, 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但是当前绩效预算缺乏系统的运行机制研究。分析影响绩效预算运行的内外部因素及其互动管理, 将给企业实施绩效预算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绩效预算,运行机制,影响因素分析

参考文献

[1]韩锟.实行绩效预算的影响因素分析[J].当代财经, 2009 (9) .

[2]郑佩丽.提高财会人员自身素质的对策[J].当代经济, 2008 (6) .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4篇

关键词:土木工程 运行机制 完善

1、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都非常快。在发展过程中,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当前建设领域中问题最突出的是管理不够规范,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两大问题。

(1)项目法人制的落实还有较大的死角

现在项目建设的投资和运行主体呈现多样化。有的是项目筹资、建设管理、运营、还贷一体化的项目法人制运作;有的则是筹资建设一个单位一帮人,运营还贷又是另一个单位另一帮人;再加上国有企业的“官”实质上是上级任命的,今天干这个事,这些人的短期化行为势必会带到项目管理中来,这个基础未做好自然会涉及到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2)招投標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和行业保护主义仍比较严重,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比较严重。二是承发包的价格不合理。

(3)设计质量与责任挂钩不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对施工单位要求II、III类设计变更过死,不管设计如何变更都不可调整。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是地质钻勘不准,因此引起的设计变更和增加,本不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可以控制的,也要求施工单位事前预测列入包干,导致实施中包不住而拆东墙补西墙,为偷工减料留下隐患。

(4)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从甲方来看,制定的合同条件过度存在“不平等条款”。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目前在全世界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标准合同条件,80年代中期就在我国一些外资项目上运用。因此实施管理非常困难。二是从施工单位来看,投标时承诺的是一套,上场又是另一套。投标时列入标书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上场时大多很难到位,而且许多派不上用场。“一流的标书,二流的管理,三流的设备,四流的队伍”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5)工程监理面窄,且素质有差距

工程监理应该是从项目可研、设计、施工、交付的全过程多方位的监理。而我国目前的工程监理现状主要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理和验工计价的数量核准、签认工作。这几年,由于施工和监理的原因造成的“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其惨重的损失。

(6)施工单位“以包代管”非法转包依然存在

工程造价低使施工单位要靠“广种薄收”维持生计,加之包工队、民工大量涌入建筑市场,有的施工企业纯粹是“皮包公司”,无队伍、无机械,靠企业的资质和各种途径揽到任务,提取一定的费用后就违规分包、非法转包。

(7)建设资金不能有效地运用到项目中去

由于工程造价越来越低,施工企业为维持生计需要从项目抽取一定的资金,有的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缺乏对项目的制造成本、利润等经济指标的正确分析,有的根本不知道现场该用多少钱才能把质量优良的工程建造起来,不管项目“肥瘦”都砍一刀,把有限的建设资金抽回企业本部,由此造成了工程资金缺口大,直接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

2、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问题的原因

(1)管理体制与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不相适应

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单件性和永久性,这就决定了要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从可研到竣工交付),决定了要进度快、成本低、质量优、安全好,决定了要强约束的控制性管理等等。

(2)依法进行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仍有一定差距

目前,国家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地方上也有了不少规章,应该说有法可依的问题己基本得到了解决。

(3)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责权利脱节的现象明显

由于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劳资、用人、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滞后,责权利脱节、有责无权、责利不匹配,大锅饭的分配形式等普遍存在,没有形成责权利有机统一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

3、完善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运行机制

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内容非常丰富,要使项目管理中的各项管理要素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相互驱动、协调运行,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管理运行机制。

(1)建立承揽任务拓宽市场的激励机制

企业没有任务,就没有项目管理的前提,没有任务,企业就会倒闭,员工就要失业。所以,企业必须采取一切有利于承揽任务拓宽市场的措施,调动员工关心企业和承揽任务的积极性,多揽任务,揽好任务。

(2)落实“两层分离”和“两制建设”的运行机制

通过落实项目法施工,促进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成本核算制”,使各级责任明确,责、权、利挂钩,形成压力和动力的统一,调动搞好施工项目管理的积极性。

(3)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机制

实践证明,项目管理成也项目经理,败也项目经理,这是中铁十六局多年项目管理的经验总结。

(4)坚持以制度明确的规范管理机制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要通过明确企业层、项目经理层、作业层的责任,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岗位职责,按各自责任、职责进行管理,才能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5)建立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的营销机制

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企业内部在投入生产要素时,也要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采取企业内部竞争方式选择生产要素,促进内部生产要素质量的提高。

(6)坚持责、权、利统一的分配机制

要真正打破大锅饭,对作业层,按照工序单价承包核算,按绩效量化到班组和每个员工计算劳动报酬;对项目经理部,要按照岗位职责、按岗薪制管理,利益分配与岗位的责、权、利挂钩。

(7)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5篇

0、引言

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大踏步前进,在当前新形势下,不断加强了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工作建设,其优势和作用逐渐凸显出来。尤其是国内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利于为我国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工作奠定基础,所以,在此阶段中,亟待在这方面进行进一步强化,做好相关跟踪审计工作,进而大大提高审计监督的效果,快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脚步。下面从以建立滚动审计项目库为核心,统筹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立项,以建立专门的审计联动机制为核心,统筹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实施。以提升审计能力为核心,夯实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基础等方面,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以建立滚动审计项目库为核心,统筹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立项

审计机关必须对国家重大政策进行正确分层,划分配套政策的不同领域,全面掌握国家各项重大政策。并以此为基础,就长期和短期发展制定出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对应的项目规划和项目目标,确保全面落实审计工作。此外,必须将政策间的关系协调好,建立独立性审计(调查)和吸附型审计(调查)为一体的“1拖N”的审计模式,通过多兵种集成作战代替单兵种作战,对每一年份之间的审计项目间关系进行协调。以跟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审计为例,针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进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使用情况、产业高端共性技术供给机制建设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标情况以及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情况等开展独立审计调查,而针对财税、信贷和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情况,处于其它审计调查项目中的情况开展全面审计调查[1].

2、以建立专门的审计联动机制为核心,统筹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实施

审计机关要严格落实组织管理,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的相关工作,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结合贯彻落实过程、融合审计现场和成果,构成“四位一体”的审计工作机制:第一,建立标准化组织管理。按照审计机关上下级、内部业务等部门相统一的原则,管理和落实重大政策执行的跟踪审计。比如,跟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审计,通过审计署执行中央制定政策执行情况、央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四大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情况等的审计,通过地方审计机关[2],对对地方配套政策的出台及其执行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地方的发展情况、地方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情况等同步进行审计。不仅如此,还要合理分配和规划不同审计机关内部业务部门之间不同的审计内容。第二,统一审计方案。发挥带头业务部门的领导作用,开展各项重大政策执行的跟踪审计,并制定与之对应的不同审计工作整体规划,对审计的方向、内容和规范进行确定,各审计小组按照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要求,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第三,统一协调组织。领导部门必须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保证全部审计部门能实时享受所有审计信息,对存在的审计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研究解决对策。第四,统一对成果的应用。审计机关必须基于横向和纵向的视角,构建完善的审计成果档案,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真实效果。就横向上而言,要总结和规划相互联系的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集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你,从宏观和总体上把握好审计内容。就纵向上来说,跟踪审计必须有针对性,和各项政策应相匹配,对跟踪审计集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归纳和分析不同时期表现的不同审计问题。

3、以提升审计能力为核心,夯实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基础

国家重大政策的`重要性决定了能力执行跟踪审计水平较高,审计机关要积极引进人才,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创新审计技术,科学制定指标体系,对审计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在满足政策执行跟踪深究需求上做出贡献。首先,提高审计人力资源素质。审计机关要拓宽渠道,建设专业能力较强的审计业务人才,提高审计队伍的判断能力,培养专业水平高、领导能力强的审计精英,建设专业、高端的审计人才队伍。其次,研发和引进先进审计技术[3].审计机关要大力建设审计信息化,推动高效、职能、规范、全面的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提升审计信息化的层次,集中配置管理审计资源,促进数字化审计业务和智能化审计方式的实现,保证合理科学进行审计决策,最终实现智能全面的审计工作方式,保证实时共享审计信息,统一审计业务以及大力创新审计模式。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力建设审计数据中心,针对不同领域和行业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法和标准,进而保证对审计进行整体分析,找出审计存在的问题,全面研究数字化审计模式。不仅如此,引进先进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手段,采用全新的编制审计计划、优化配置资源、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并积极组织和展开审计工作,同时利用统计审计成果、审计公告以及运用审计成果等方面的方法和手段,对最近的审计动向进行实时跟踪,了解审计工作存在的各方面不足,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严格防范和规避风险[4].最后,科学建立审计指标体系。由于执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审计,尤其是评价政策实施成果,因而审计机关应该针对性地在社会、经济、群众、生态环境各个方面,建立完善健全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审计工作者提供执行依据。

4、结束语

在目前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我国审计监督工作中离不开科学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就目前我国审计的国情来看,必须强化各方面的管理,积极构建健全审计管理体系,为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仅仅依靠过去传统审计经验和审计技术措施已经很难确保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于是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的跟踪审计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巫建国。后危机时代:我国反周期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J].财政与税务。2011(1):8-15.

[2]柏必成。政策变迁动力的理论分析[J].公共行政。2011(1):61-66.

[3]丛明。建立和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税制与税收政策[J].涉外税务。2010(9):5-9.

物业管理项目运行机制 第6篇

1 “项目教学中心”的含义

“项目教学中心”是以先进的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为指导,以信息学院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师为主,优秀学生共同参与,通过承接校内外真实项目和工程,服务学校师生和社会,推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提高师生能力发展的一种类似校办公司的实体机构。

2 组织结构与功能

“项目教学中心”是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和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内设有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和若干个导师学长制工作室。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主要功能为对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其主要业务包括经营和销售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电子类产品,提供微机维修和系统运维服务,洽谈和承接校内外网站开发、视频拍摄、平面设计、多媒体资源设计等真实工程项目,提供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培训项目服务,提供复印、打印、卡类充值、格子代售、快递收发等服务,凸显它在校内的店面功能,着重培养学生的营销与策划、沟通与礼仪以及电子商务等专业和职业能力素质。

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主要功能是为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场所和物业管理服务,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业和创新能力。创业实践基地主要由创业学生团队进行管理,在创业实践基地中提供了完善的水电、网络和办公环境,创业团队进驻基地办公。创业团队通常由在校学生负责,联合企业导师和工作人员工作,团队以准公司的形式运行和管理,由创业团队负责人进行项目、人力资源、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对外承接并完成真实项目或开展营销业务。

导师学长制工作室将“导师制”和“学长制”以及“工作室制”三者相结合起来,以工作室为平台,由专业教师主导,联合企业工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以学生为主体完成项目。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的主要功能包括:承担校内外真实生产性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各项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比赛的团队培育任务和指导工作;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工作,例如广东省的攀登计划、挑战杯参赛项目;开展基于真实项目的实践教学和项目化实训教学工作,真正做到以项目为驱动,实现“产、学、研”融为一体。在导师学长制工作室中师生关系类似于“师傅带徒弟”的关系,高年级与低年级学生的关系类似于“学长带学弟”的关系。导师学长制作的工作模式有利于专业教师组织高水平的学生团队完成真实项目,也有利于项目知识的管理和团队人才的可持续培养。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的关系与“前店后厂”较为类似。总之,“项目教学中心”的功能综合了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学生竞赛培养基地、人才培养试验基地、开展深度校企合作的实践基地和社会服务中心。

3 运行机制与模式

3.1 “项目教学中心”的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

“项目教学中心”的所有场地均在校内,学校已经建设好水、电和基本装修等基础设施,场地室内环境建设和基本办公桌椅设备由学校完成前期投资,充分利用学校建设示范性院校建设资金、信息学院省级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等项目资助完成前期硬件设施建设。在建设“项目教学中心”时力求凸显信息学院“专业、实用和高效”的特性,以满足信息学院师生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生创业实践的需求为最终目标。“项目教学中心”配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由其负责“项目教学中心”的总体业务申报管理和日常运行工作;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的负责人为专业教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则配有一名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辅导员兼任指导老师,服务中心由一个大约八至十个人的学生团队负责运营,团队中有一名组织策划和管理能力较强的负责人完成学生团队的管理和各项主要业务的经营。

3.2 “项目教学中心”的运行模式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基本运行模式:营业时间是每天早上八点至晚上八点,由学生团队负责人根据成员各自空闲时间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确定销售产品,启动资金由信息学院垫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外承接真实工程项目,并将项目信息如项目需求、工期要求、制作要求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导师学长制工作室负责人,由工作室负责人跟进、协调和组织相关人员完成项目。

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基本运行模式:每个学期,有意向进行大学生创业并想进驻信息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学生,可向信息学院项目教学中心递交《信息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表》,阐明预期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创业内容、创业团队组织与分工、项目预期运行模式、存在的风险和回避方式等相关信息;由项目教学中心组织由创业指导老师、企业或行业有关专家和信息学院领导组成的团队对申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优质创业项目,并在信息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将进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孵化,孵化期限一般为半年;孵化期结束后,达到盈利标准的创业项目可以正式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没有达标的创业项目退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运作模式如图

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的基本运行模式: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学年开始时组织工作室的申报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阐明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工作室主要项目及来源、工作室预期目标,由信息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给出是否立项的意见;工作室立项后承接项目,项目的来源有三条途径,它们是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接的项目、校企合作项目和导师自己承接的项目;项目方案制定,由导师负责,高年级的学长协助,与用户充分沟通和协调,制定符合用户需求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由导师本人带领或指导学长和学弟学妹们组成的学生团队完成项目的执行,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准时保质完成;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导师和学长根据用户的需求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在确保符合用户需求的情况下再交给用户验收。立项周期结束后进行工作室的考核,决定是否继续运营或退出。

3.3 “项目教学中心”的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教学中心”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和有效的运作,信息学院制定了《信息学院项目教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信息学院自主创业评奖评优办法》和《信息学院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管理条例》等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项目教学中心”中各个运作主体的责任、权力和利益。

其中主要利益分配情况是:①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方面,学生团队的工资是靠销售产品和承接项目提成的,销售额利润的70%用于团队的工资和奖励,30%用于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运营,项目利润的20%奖励给项目承接人;②创业实践基地方面,正式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创业团队,需要缴纳水电费、网络费和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扶持在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孵化期的创业团队;③导师学长制工作室方面,承接项目创收的20%给项目承接人,60%由导师分配给项目团队人员,20%留给项目教学中心奖励导师工作室的负责人以及维持导师工作室的运作开销。利益分配比例会根据创收情况,适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4 实践成效

4.1 建立导师学长制工作室,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基于导师学长制的工作室教学模式是以工作室为空间依托,以导师(专业教师、行业和企业专业人员)为主导,以辅助项目化教学和完成生产性项目、竞赛项目和课题项目为主要任务。实行导师负责制,学长是导师的助手,传承导师的知识、能力和技能,碰到问题时,与导师共同研究或自学研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同时,学长要帮带团队中的学弟学妹,确保工作室的延续性。

信息学院积极探索基于“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近3年的实践,完善和建立了“导师学长制工作室”相关管理制度,目前成立了8个“导师学长制工作室”。其中编号为1~4的工作室覆盖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原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编号为5~6的工作室覆盖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编号为7~8的工作室则覆盖了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在真实项目方面,以为例,各工作室共完成了视频拍摄制作、网站设计与开发、虚拟现实技术服务、微机运维等生产性真实项目27个。比赛方面,各工作室承担的专业比赛团队指导和项目培育任务有国家级比赛5项、省级比赛7项。

4.2 配套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孵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项目教学中心”人性化管理的创业制度和配套完善的创业环境,激发了信息学院大学们的创业热情,近三年来,共有12个创业项目进入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孵化,不少项目在孵化期结束后正式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创业的业务范围主要有数码产品销售、数字影视制作、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销售、虚拟现实与3D建模与开发、网站建设与开发等方面的.项目;创业项目的主要的特点包括:运营资本多方融合,学生、企业、风险投资或众筹资助;团队人员跨学院多个专业组成,人员由信息学院、国际商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学生组成;越来越重视持有核心技术创业,由原来侧重电商营销转为虚拟现实技术、3D建模与开发、信息系统设计等具有更高专业技术含量的业务;创业项目数量、参与人数与团队规模逐年增长。近三年已经有4个团队孵化成功后,组建独立的注册公司。

4.3 促进校企合作深度开展,产学研训激活办学活力

搭建以“导师学长制工作室”为纽带的校、行、企合作平台,引进企业生产性项目、聘请企业工程师和行业专家为导师,实行校、行、企共同开发校内教学实训项目,完成生产性项目,实现由“项目教学中心”协调校企行多方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形成“校企共建,过程共管、人才共享”的合作育人机制,有效增强办学活力,促进多方深度合作。

以网站开发工作室为例,信息学院专业教师与广州多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共同担任项目导师,合力推动深度校企合作,共建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已获得广东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具体表现为:①校内教师通过多迪的网站工作平台承接真实项目,指导学生团队完成;②企业导师也定期到校通过开设专业技术讲座、技术培训、实训周联合授课、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形式,让学生接触最新的前沿技术;③信息学院定期派送教师到企业进修,系统地学习PHP网站开发、商业网站平台、平面设计与前端技术、HTML5与移动应用开发、网页特效等相关技术,提高了师资技术水平,通过“教、学、研、训”,保证了课程教学内容与企业人才需求保持一致,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

4.4 实施真实项目教学实践,全面推动课程教学改革

“项目教学中心”这一平台本身的运行及其衍生出来的项目成果、资源和管理经验,均有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使课程项目化教学更加专业化、精细化。来自校内和校外的真实项目是“项目教学中心”的教学载体,能整合和利用来自学校、二级学院及企业的三方的教学资源,并将其成果最终反哺于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具体包括: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完善;企业一线案例向学校项目教学案例的转化与重构;以及校企合作共同完成项目化课程标准、教学内容设置、实训条件与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化课程教材的建设等方面。

4.5 培育职业专业核心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项目教学中心”的运行方式类似公司,对进入“项目教学中心”的学生,一方面,对新进员工实行职前培训,包括个人和社交礼仪、职场沟通、有效执行能力、时间管理、团队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质量和成本控制意识、营销策划等内容,增强其职业核心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在项目实践过程中导师向学生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指引和专业学习技术路径咨询,激发其学习专业理论和技术的动机,提高其专业水平,使得学生在校内就具备了公司员工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就业,能够迅速融入到企业,快速实现角色转换和高效工作。近三学年信息学院学生参加“项目教学中心”人数和比例逐渐上升。

近三年综合测评数据统计分析表明,在“项目教学中心”实践过的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在学业绩点、道德操守、社团活动能力和比赛成绩方面均要明显高于不参加“项目教学中心工作”的学生。以为例,信息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的学生均为项目教学中心的核心骨干成员。“项目教学中心”的示范作用明显,通过在项目教学中心工作的优秀学生带头示范,提高了信息学院广大学子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对建设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作用明显。

4.6 利用专业技术服务社会,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提升

“项目教学中心”既有销售产品、培训和考证以及承接生产性项目等有偿服务,也承担竞赛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实现服务社会,为信息学院增加创收,同时通过竞赛项目获奖、校企合作完成生产性项目提升信息学院和学校的知名度。目前,“项目教学中心”承担的培训就包括了Adobe系列培训和考证、计算机等级培训和考证、高新技术等级考试、摄影技术培训等项目,培训社会和人员超过两千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经过近三年的实践,“项目教学中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也在运行的过程中得以解决和改进。

(1)学生创业项目申报不稳定。表现为有时一个学期没有一个项目申报,有时又有比较多的项目申报,这样不利于创业项目孵化的连续性和工作场所资源的有效利用;解决的办法是通过将个别申报的创业项目与挑战杯、攀登计划等常规创新创业项目结合起来,尽可能合理分配资源。

(2)“导师学长制工作室”承接项目时间和数量有差异。表现为项目数量不够均匀,有些工作室的项目比较多,有些相对少,同一工作室有时项目较多忙不过来,有时又业务较少或无项目可做,这些情况不利于工作室的持续运行,给学生团队的培育带来一定的困难。解决的办法是承接项目和参加比赛两手抓,做到用项目培育团队,以比赛稳定团队,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培育和挑选比赛种子选手。

(3)实际项目要求与师生能力不相符合的问题。表现为真实项目的技术要求、时间限制和经费要求往往比常规课程教学的标准和要求要高很多,有时会出现导师接了项目,学生团队实际能力不足,项目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致出现只好最后由导师亲自接手,加班加点完成项目的情况。解决的办法是项目组要量力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合理规划和安排项目进度。导师在平时也要加强对学生团队定期技术培训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响应和解决学生问题,在必要时引入企业技术力量支持。

(4)各个项目团队的管理与传承问题。表现为受到学生毕业升学、团队合作困难或突然离职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团队的人员稳定性不好或人员结构不合理的情况。解决的办法是:发挥导师学长制优势,重点做好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层授权、小组管理、强化项目文档管理和交接,优化团队结构和年级人数分布,尽量避免上述因素影响项目团队发展和项目的正常运行。

(5)原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限制。目前项目教学中心的项目如果涉及学校层面,即由外部企事业单位委托工作室完成,并要用标准合同签署的项目在校内均要按二级学院创收项目或横向课题或技术服务进行管理。根据原有的学校财务制度要求,项目创收经费按相关管理制度分类划分后只有总额的38%可用于支付师生劳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3月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正案)》,明确软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将人力资源成本费的上限从50%提高到60%。这一规定,为长期被诟病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大大松绑,也为“项目教学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

6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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