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2024-09-23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精选6篇)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第1篇

土石方开挖及拆除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总则

1.1 为了加强土石方开挖和混凝土拆除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更好的进行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保证计量支付,严格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2 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N-QHSKJG-02)、监理合同(合同编号(LN-QHCXJG-01)、监理规划、设计文件与图纸、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编制。

适用工程范围内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4)《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7)《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查规范》(SL251-2000);(8)《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1994).1.3 本细则适用范围:清河水库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左右岸泄洪洞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及混凝土拆除工程。

1.4 承包人必须切实贯彻本细则各项规定并按其实施。本细则未涉及部分仍然执行合同文件,与合同文件有矛盾之处,以监理工程师解释为准。2 开工申请控制

2.1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2 承包人应在明挖的单位工程开工前14d(28d)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包括: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 2)开挖程序、方法和爆破实验; 3)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 4)主要开挖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6)土石料的利用和弃渣措施; 7)开挖边坡的保护加固和排水措施 8)质量与安全环保措施;

2.3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深孔预裂或光面爆破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包人应先进行必要的爆破实验。试验前编制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爆破试验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实验内容和目的; 2)实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实验组数和爆破计划;

4)观(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2.4不允许在新浇筑混凝土和灌浆完成地段附近进行爆破作业。如却需进行该项爆破作业时,承包人应事先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于实施的14d以前完成爆破实验和设计,向监理部报送作业措施计划,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作业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申请爆破作业的理由与作业范围。(2)爆破实验与监测成果资料。(3)钻爆方法及设计钻爆参数。(4)爆破前后对比检查措施。

(5)防震、防护措施和必须的补强、补灌措施。(6)其他必须报告情况。

2.5在任一开挖单元工程开工7d前,承包人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6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同意按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及“修改后重新递交”三种。

2.7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递交”,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8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期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同意执行。

2.9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与施工。

2.10 承包人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3 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土石方开挖方案和爆破设计方案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纪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收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 4

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要按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 开挖应至上而下按设计要求坡度进行,上下游左右岸土石方开挖都属高边坡开挖,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3.6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发包人(设计代表),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3.7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

(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用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纪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发包人、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8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9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线路、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3.10 基础和边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人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条件。

3.11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纪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3)钻孔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纪录。(4)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6)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纪录与统计。(7)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8)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9)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人指示,报送每周施工纪录。4 施工质量控制

4.1 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线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

(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

(3)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0mm。相应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位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4)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0mm。相应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4.2 爆破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对钻孔、装药、起爆的质量控制。

(1)造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角度、孔径和孔深应按爆破设计或技术要求和合同要求进行,必须时还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2)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的石碴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3)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格的联结和起爆必须按爆破设计或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

(4)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7

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纪录与成果整理。4.3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应达到80%—50%。对于节理裂隙及发育岩体达到50%—10%。

(2)相邻两炮孔间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4.4 严格控制预裂孔或主爆孔装药量,使爆破振动速度不超过10cm/s要求,以确保混凝土大坝绝对安全。

4.5 紧邻建筑物设计岩石坡面或岩石建基面均必须预留足够的保护层。

除非已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保护层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作业方法分层开挖。最后一层炮孔不得穿入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范围,剩余0.2m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4.6 岩体底部紧邻建筑物的爆破开挖,应布设防震孔,严格控制爆破参数,通过现场试验证明可行并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4.7 开挖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1)采用水平孔预裂或光面爆破方法。

(2)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3)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的距离。

4.8 除非合同和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对永久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应沿设计开挖轮廓面采用预裂爆破,或施工光面爆破。如果岩 8

坡坡度较缓,不具备或不能进行沿开挖轮廓面倾斜钻孔时,则应采取预留斜面保护层开挖方法。

4.9 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

(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

(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圆滑状。

4.10 对于在外界环境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4.11 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12 开挖碴料除有用料按监理指定的堆放场地堆存外,废料、弃渣一律运至发包人提供的弃渣场,防止料场、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碴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杜绝随意堆置,倾倒弃碴。

4.13 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包人的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4.14 混凝土拆除工程: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向监理部递交混凝土凿除和拆除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凿除或拆除程序和方法、各部分工程数量和进度表、施工临时设施、出碴规则、弃碴处理以及劳动力、9

材料、设备计划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等,上述图纸和文件未经监理部审批之前,所有凿除和拆除施工均不得实施。

4.15 施工时要保证周围混凝土的完好,应采用人工凿除、液压镐、钻孔楔劈、静态膨胀剂等方法拆除。

4.16 不论采用那种混凝土拆除方法,均不得松动破坏原建基面。4.17 凡贯穿在凿除或拆除区和保留区之间的钢筋,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4.18 混凝土拆除距边线20cm范围内不应用风镐拆除,而应该用人工钎子、平锤沿开挖边线两侧凿齐、表面浮碴要清理干净。5 工程验收

边坡开挖全部完工后,应进行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

(1)边坡开挖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

(2)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工期、质量、施工违约情况、合同支付情况等)。

(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纪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6 计量支付

6.1土石方计量支付

(1)土石方明挖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以立方米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场地清理、石料场的勘察、取样实验、地质描绘、爆破试验、开挖过程中弃料和废 10

料的运输、堆放和处理、工程完建后料场整治和清理等工作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每立方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6.2 混凝土拆除计量支付

混凝土凿除和拆除的支付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支付量测应按施工详图或由监理工程师规定修正的需完成的凿除和拆除边线进行工程量计算。所有为支付而进行的开工前测量和完工后的量测成果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混凝土钻孔和凿除或拆除、弃碴的运输和堆存等都不单独进行量测和支付,均应包括相应单价之中。

6.3干砌石拆除计量支付

干砌石拆除应以施工图纸和监理指示的拆除建筑物体积计算,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该单价包括拆除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6.4房屋拆除按本合同工程量报价单规定的立方米单价支付,该单价包括拆除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6.5金属结构拆除按本合同工程量报价单规定的每吨单价支付,该单价包括拆除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第2篇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范围:坝基、坝肩、岸坡、隧洞、等基础的开挖以及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和旧建筑物拆除等工程。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将下述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

⑴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测大纲)(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2.2承包人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⑵计算的放样数据。

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⑷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⑸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

⑹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

2.3岸坡及其它开挖工程开挖前3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填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

⑴开挖施工布置图。

⑵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⑶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⑷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其壁面的防护。

⑸出碴(土)、弃碴(土)措施及其土石料的利用计划与土石场堆置设计。⑹施工排水措施。⑺安全作业措施。

⑻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措施。⑼施工进度计划报告。

⑽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4任何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到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但是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基础、隧洞、岸坡等按着设计要求开挖,并在清理就绪后,承包人必须向监理部报送中间申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安排进行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工作。

2.6上述报送的文件和需要审签的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返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7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单的3~12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2.8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量工作,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图、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量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检查开挖数据及高程。

⑵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内容的纵、横数据面图及地形图。

⑶测绘岸坡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现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开挖面貌图。⑷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⑸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3.2隧洞开挖数据及地形图规格

⑴原始地面地形比例为:1∶100~1∶500。

⑵用于工程量数据计算的断面比例为1∶100~1∶200。⑶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

3.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7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原始记录资料,以利于监理工作的进行。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包括下述内容: ⑴观测资料。

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配置以及劳动力组合。⑶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

⑷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及处理过程。⑸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

⑹质量检查原始资料。若开挖完成,承包人还必须主动配合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相应开挖部位的地质描图;并向监理部报送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

3.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核定的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出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3.5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施工质量控制

4.1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数据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规格,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覆盖层的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50㎝,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5㎝。

4.2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需要修改坡度时由设计单位确定。

基础开挖宜采取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或井),层层下挖并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泄水。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在挖方两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稳定。

4.3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方法。高度较大的永久或半永久性边坡,应分台阶开挖。如采用其它方式开挖,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4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边坡,当其对边坡稳定有不利影响时,在开挖过程中,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共同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5岩石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4.5.1对于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 ⑴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不应大于±20㎝。

⑵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的一个台阶坡脚的位置偏差,以及整体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5.2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其开挖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6钻孔爆破施工前,应按照要求进行爆破试验。爆破试验前,应编制试验大纲报监理审批。大纲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爆破材料性能试验。⑵爆破参数试验。⑶爆破破坏范围试验。⑷爆破地震效应试验。

4.7爆破设计、爆破施工必须按批准的爆破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和施工。4.8对岩体保护层进行分层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建基面1.5m的范围;炮孔装药直径不应大于40mm;应采用梯段爆破方法。

第二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内。

炮孔方向与水平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炮孔直径不应大于32mm。应采用单孔起爆方法。

第三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厚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4.9一次性爆破法开挖

4.9.1如果采用在紧邻水平建基面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必须是在申报批准方可进行。

4.9.2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应采用梯段爆破法。⑵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

⑶炮孔底应设置用柔软材料填充或由空气充任垫层段。4.9.3无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水平建基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法。⑵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法。⑶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

4.10特殊部位附近的爆破,应满足有关安全保护的要求。必要时要通过监理审批。

4.11隧洞开挖,不应欠挖,尽量减少超挖。泄洪洞、发电引水洞,超挖不得大于20㎝,放空洞开挖,超挖不得大于15㎝。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允许值可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人商定。

4.12隧洞开挖,其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下列要求:

⑴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面上均匀分布。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10%。

⑵相邻两炮孔间的岩面不平整,不应大于15㎝。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⑶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20㎝。⑷预裂缝的宽度,不应小于0.5㎝。

4.13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能够使用的开挖土石料必须堆放至设计文件标明或者监理部指定的储料场中。土石料的堆存应按有关图纸要求或报经监理部批准的作业计划,分层堆存,并应保证以后可以顺利取出这些土石料加以利用。严禁将能够使用的土石料与废弃料混杂。

4.14开挖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保护法规。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

5.1根据设计和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和后续要填筑的区块(或衬砌的分段)划分,每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具体划分办法另行确定。

5.2基础和隧洞开挖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下列主要资料。⑴建筑物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有建筑物的实际基础面的平面位置、分块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

⑵与施工详图,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处,应增测剖面图。⑶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地质素描图及主要工程照片。

⑷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⑸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部分及其质量评价)。

⑹开挖填筑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和图号及设计文件文号)。

⑺《基础验收证书》应整理成册。⑻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归档。

5.3本细则未列入单项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评定方法、检测数量、表格标准化等未尽事项,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执行。工程计量和结算支付

6.1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6.2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露出地形进行测量。

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后,承建单位应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道工序开挖以前报送监理部确认。

6.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出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报价中,不再进行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6.4在施工期间一直到最终开挖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对堆碴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不是由于承包人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施工地质方,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审核,可列入支付工程计量。

6.5土石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支付量测应按着施工详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并经过监理部确认的开挖线和纵坡进行支付工程计量。

工程土石方开挖设备管理要领 第3篇

关键词:土石方,设备,管理

土石方工程离不开施工设备, 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需要大量的施工设备。机械设备是土石方工程的物质技术保证。施工进度的加快与工程质量的提高、消耗与成本的降低及工程效益的提高, 都是由机械设备的装配率、完好率与利用率所决定的。本文就如何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1 根据施工内容选择

施工内容是选择土石方机械的主要依据。如进行路基的土石方装运及挖填方的压实整形作业, 应选择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平地机、光轮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矿山开采或岩石地区施工应选用空压机、凿岩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开挖建筑基础或沟渠应选用挖掘机;码头松散物料的搬运应选用装载机和自卸汽车。

2 使用管理

由于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分散, 拥有量多且品种复杂, 所以对此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应有专门的工程机械设备工程师专管负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机定人, 实行机长负责制, 应建立健全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台帐, 详细记录机械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性能、出厂日期、购买到场日期、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2.1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从属于单位工作的主体, 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几年来重特大事故频繁, 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的损失, 反映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约不力、职责不明、意识淡化、侥幸心理等。安全工作能否全面运行与实践, 取决于单位领导层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程度、整体意识以及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能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2 施工管理

2.2.1 施工机械的正确调配

施工机械的正确调配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1) 适应当地条件, 保证施工质量、生产能力满足整个施工过程的要求;2) 机械设备要配套, 各类设备均能发挥效率, 特别应注意充分发挥主导机械的效率;3) 挖运机械工作方式合理。掌握施工高峰时段的施工强度, 结合实际和设备的生产能力, 选定参数计算复核机械数量;4) 设备机动、灵活、高效、低耗、便于维修、运行费用低、通用性强, 能承担先后施工的工程项目, 机械利用率高;5) 合理布置工作面, 改善道路条件, 减少机械转移时间。

2.2.2 施工工序的合理安排

在进行单元工程分段作业的基础上, 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使各工序之间进行有机的结合:1) 施工机械进行工作时, 施工员带领班组及时进行初检工作;2) 第一段工作结束, 施工员带领施工机械去第二段进行施工, 技术员带领施工队伍相关人员进行完工段复检工作, 质检员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3) 质检员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复检结果核实后, 找出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抽检工作;4) 质检合格后, 对所检验工段及时下达开工通知。由于施工机械工作时间一般要比质检工作时间长, 因此以上工作程序可以顺利进行且互不干扰, 各工序之间的工作也更具有条理性和针对性, 对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工程效益。

2.3 配件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是生产单位及时有效地修理机械设备的保障, 是机械设备现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 必须结合当地市场供应配件的情况, 做到“小库房, 大市场”的物资配件供应和管理原则, 重视和加强机械物资配件的开拓和管理工作, 重点设备和进口设备的易损件要有定量储存, 由于它们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 适当储备是必需的。同时采取批量订购, 从原厂定货, 这样价格相对便宜, 可以大大减少工程成本。对一般设备, 仅订一些维护保养件, 如各种滤芯、密封件等, 可以避免占用大量资金。拓宽当地市场, 进驻工地后, 对当地机械设备市场、机电修理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 深入市场了解情况, 同一些供应商、代理商建立良好关系, 开拓和建立机电产品、机械配件、机电设备维修、大宗物资易损材料的采购、修理供应网络。并针对以上情况, 对一些价格高、不常坏的零部件项目的配件不做库存, 既降低了库存, 又减少了资金占用, 也缩短了供货周期。

3 维修、保养

3.1 及时保养

许多机械设备应在撤场前就做好保养, 然后运回停放场地, 比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铲运机等。施工现场水、电、人均有, 便于设备的清洁、维修、调试, 而有些设备需一边运转、一边检修。

3.2 计划保养

统一协调维修、保养管理, 注重保养。对大、中型设备应有保养计划, 要按时、按级、按项、按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要防止以修代保, 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 防患于未然。

4 结束语

在竞争激烈的土石方工程建设行业, 科学制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机械管理方案, 精心安排施工计划, 高速度、高质量、低成本施工就显尤为重要。总之, 要搞好机械设备综合管理, 需要各级单位领导重视, 各部门的配合, 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使机械设备管理进入市场竞争, 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 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 使机械设备综合管理水平走向良性循环轨道。作为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管理人员,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 必须立足本职工作, 不断总结经验, 在管理中求效益, 在质量上求生存, 为社会创造更大的效益, 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龚莉.筑路机械的合理使用与保养[J].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 2006.

[2]杨光良.民营土石方机械化施工企业现状分析[J].四川农机, 2006.

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第4篇

【摘 要】土石方平衡在以开挖为主的工程里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我们主要从数据采集到内业计算再到最终出结算量这一流程上进行过程控制,在这个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扎实可靠,这是我们保证土石方工程量平衡的基础和根本方法。

【关键词】大面积土方;开挖;土方石平衡;方法

1.外业数据的采集

1.1采集要点

外业数据采集一定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最后碎步的原则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地形条件往往不会像书上介绍的那样平整,通常是地形崎岖复杂,一个坑套着一个坑,有些甚至出现连环坑,并且还带有一定的坡度,如下图1所示:图中有四个边坡和四条下渠道路,道路下面还掺杂着一些基坑。这样,按照外业数据采集的原则,我们必须先对图中编辑为“1”的点位进行数据采集,然后在对点号为2的数据进行采集。

图1

1.2数据移交

外业数据采集完毕,要注意及时的将数据移交给内业人员,防止时间长了记不清地形或是数据的遗失。在移交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移交手续,外业带班班长将外业数据点位展放在绘图软件上,向内业人员详细的介绍实测地形的相关情况,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移交完毕,应有内业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才算是告一段落。

1.3外业数据采集中的工作技巧

在外业数据采集过程中,由于受地形的制约,某些点位难免会测不到。如果我们对这些点位不进行测量,那么会影响采集的精度,如果对一两个点进行采集,重新架设仪器,势必会浪费很多时间。对于这样一些点位,我们通常可以先用钢尺量一下该点距棱镜头的实际距离,然后通过悬空棱镜在测站更改棱镜高的办法来测测取改点数据,这样即不影响精度又节省了时间。

还有一些点位,通过更改棱镜高的办法也无法测到,但是我们可以测取到与待测点高程相似的其他点位的高程和待测点的平面坐标,在观测手簿上做好标记,向内业人员交代清楚,这样我们也可以在不影响精度的条件下节省不少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内业计算工作

2.1展点、修改三角网、生成等高线

内业人员在收到外业数据之后,应当及时的将外业数据展放到绘图软件上。我们以CASS7.0为例,介绍土方计算的相关技巧。内业人员将点位展放在绘图软件上后,首先应该粗略的建立DTM,然后生成等高线。看看有没有外业过程中明显测错的点位和相应的高程,发现问题及时的像外业带班班长询问,及早解决。将粗糙的、易于观察的毛病纠正过来之后,再在图上重新建立DTM,构建三角网,生成等高线。

三角网的修改反映在等高线上就是要求等高线不交叉,而且要求等高线圆滑、无明显的折点。三角形的长边一般应该是和等高线平行的,这也是在作图过程中的一个经验。当遇见特殊地形时,如坡脚或是坡顶,我们可以用地性线来把特殊地形上同一类型的点连接起来,这样就避免了繁琐的修改三角形,从而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角网的修改往往是参照生成的等高线来进行的,在修改三角网的过程中,我们会反复的边修改三角网,边生成等高线,观察修改的三角网是不是符合生成的等高线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切忌,每修改一次三角网,注意将“修改结果存盘”,这样才能将修改后的三角网参与等高线的生成,否则,修改三角网的工作等于白做。

2.2绘制断面图

在南方CASS7.0里面,绘制断面图的方法有四种:由已知点坐标生成、根据里程文件、根据等高线、根据三角网。根据已知点坐标来绘制断面图,由于受地形条件的限制,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和其他三种方法比起来精度最低,因此在对外计算过程中这种方法我们一般不予考虑。根据里程文件生成的断面线是批量生成的,其精度也不高,即使有时候采取相关措施,不批量生成,但是工作量要加大很多。因此在大面积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我们通常采用根据等高线和根据三角网来进行。由于等高线的生成是随着三角网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我本人认为根据三角网生成断面图是相对比较精确的生成断面图的方法,在这里重点介绍,其他的就不在一一阐述了。

我们根据三角网绘制断面线的依据就是断面线和三角网之间有交点,我们可以根据交点高程和交点到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对比来绘制等高线。在南方CASS7.0里面,由于有相应的应用程序,绘制起来就简单的多了,具体如下:选择“工程应用/绘断面图/根据三角网”命令,命令行提示:请选取断面线,这是我们要选取需要绘制横断面的断面线,屏幕上会弹出对话框,我们可以根据对话框提示进行相关的操作。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生成横断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里程距中心线的距离这一要素,因为这在设计断面和实测断面相比较得出工程量这一步骤中相当重要。

2.3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我们一般采用Excel表格和南方CASS7.0生成的断面图相结合所生成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断面法计算工程量。在制作Excel表格时,要注意将所需要的信息全部显示出来。一般要注意包含一下几点:第一、在Excel表格的表头上,要将工程名称和工程部位写清楚。这样做我们的成果无论让谁看起来都能理清头绪,知道我们做这些工程量是哪里产生的。第二、要有相应的细部桩号和与之相对应的序号。相应的细部桩号和与之相对应的序号,是为了防止第三方弄虚作假,任意抽掉或是加上一些无关断面,影响计算结果的客观真实性。第三、要有相应的断面间距以及相应桩号的断面面积和相邻桩号的平均断面面积。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更直观的反映我们所计算的工程量的理论依据,增强起说服力。第四、要有相邻两个桩号的体积。所有相邻两个桩号的体积相加也就是该工作区域的总体积。所以,相邻两个桩号的体积是基础,是我们的数据来源,这个内容必不可少。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如果我们所计算的工程量在单页内不能完全显示时,那么需要我们在Excel表格里的每一页一定要显示单页页码和总页码,另外,单页上也要显示本页总工程量和累计前面所有页的总工程量。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使我们的工程量计量工作更加科学、客观。

3.土石方平衡的有关技巧

作业队是土石方工作中人的因素,是土石方工作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对工程量的计算往往更为直接和方便。但是由于经济因素的影响,如果让他们单独计算土石方工程量或者是说如果依他们所做的计算为结算依据的话,那么他们所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往往是偏大的。鉴于此,为了有多方校核,也为了避免在工程量结算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可以让作业队先独自计算其作业的工程量,然后和测量队计算值进行比对,如果外协队伍计算的作业量大于测量队计算量的百分之十,则可以找第三方公正单位进行单独核算,三个单位所做的计算结果有两个单位更为接近的,结算作业量取这两个单位的平均数,其中所请第三方单位的费用由偏差较大的一方拿出。如果(下转第337页)(上接第265页)作业队所计算的本月工程量和测量队计算的本月工程量小雨百分之十,那么最终结算结果以测量队的为准。例如:如果作业队计算的本月工程量为111万立方米,测量队计算的本月工程量为100万立方米,那么由于双方计算差值大于百分之十,按规定,我们可以找第三方单位。如果第三方单位单独核算的工程量为98万立方米,那么最终作业队的工程量我们就按99万立方米计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完全有作业队拿出。

4.结语

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5篇

一、总则

1.1 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开挖和爆破工程的监理。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施工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4 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和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图。

(3)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4)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5)土石方调配方案。

(6)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7)施工排水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2.4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爆破粒径,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

(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观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2.5承建单位在任一土石方分部工程开工7 天以前,应进行施工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相应的A 类表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二份。审查意见包括“ 同意”、“修改后再报”、“不同意”等内容。

2.7 除非接到的审查意见为“同意”,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48h 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8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9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设计(包括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引用)应用前必须得到监理部的批准或认证。

2.10根据公安管理部门的要求,土石方的爆破施工方案须首先报公安局审查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三、施工质量控制

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爆破设计等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监理部规定的申报程序。

3.2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施工断面及控制施工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4)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部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施工技术员、调度员、质检员、安全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认真处理。

3.5爆破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对钻孔、装药、起爆的质量控制。

(1)造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角度、孔径和孔深应按爆破设计规定或技术要求进行,必须报请监理现场检查。

(2)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碴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3)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格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爆破申请单或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

(4)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记录与成果整理。

3.6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排危。

3.7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8 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承建单位应在完成上一工序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报经监理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3.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

(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爆破设计等文件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因弃碴不当造成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人员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3.10场平工程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

3.11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四、施工进度控制

4.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或修改计划,以使施工进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对工期的要求。如果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部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评价,并发出书面警告,同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4.2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遇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计划延误,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五、施工投资控制

5.1对计量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工程准确计量,避免因工程隐蔽而无法对工程量进行复核而导致索赔事件。

5.2对变更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条件,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继续研究分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向业主提出建议,慎重决策,减少不必要的变更。

5.3对索赔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采用谨慎的态度,合理的方法,尽量避免和减少工程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同时作好业主向承包人的合同索赔调查,认证和费用计算工作。

5.4对风险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部位进行风险预测,制定风险防护措施,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对投资和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

六、施工安全控制

6.1爆破施工,承建单位应事先编制作业方案,报经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地方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6.2石方爆破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气象条件等合理选用爆破方法,其爆堆高度、爆落范围、石渣块径等均应与装渣方法相适应。

6.3爆破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确定爆破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

(3)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破坏;

(4)防止爆炸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对人体的危害;

(5)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

(6)发布爆破通告,将爆破地点、每次爆破起爆时间、安全警戒范围、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并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7)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

6.4爆破施工时,承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6.5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 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承建单位应严格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及公安部门批准的最大装药量。

6.6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应由承建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检验、使用、销毁等,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起爆器材的加工,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用量。

6.7承建单位完成爆破作业后,应超过爆后检查时间,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爆后检查内容应包括:(1)确认有无盲炮;(2)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岩、危石;(3)松软岩土或砂矿床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

6.8处理盲炮前,承建单位爆破领导人应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处理盲炮,承建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七、工程支付与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支付坚持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分项工程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量测核定为手段”的原则。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监理部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监理员负责核定其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工序、分项工程工程量的计量,标段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工程量,总监全面核定计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

八、信息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往来文件、表格、记录,由总监办公室分发签收并按业主和监理部档案管理的要求,分门别类整理编目,妥善保管。如需查阅,须经总监批准,不得携带离开。

九、工程验收

9.1挖方、填方工程和爆破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土石方竣工图;

(2)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和文件;

(3)施工原始纪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质量检查和验收纪录

(6)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结果;

(7)工程竣工报告。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第6篇

编制:

审批:

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厦门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位于环岛东路西侧,海峡明珠大厦北侧,下堡路南侧,由厦门富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238.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21.73平方米,其中地上15层,地下3层。拟建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21.90m,商业部分基础顶标高为(相对标高)-12.60m,地下室外缘基础高度为500mm(垫层厚100),基坑内电梯井开挖深度约2.5m,基坑周长约350m,目前场地标高介于17.96~22.42m之间,总体地势呈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的趋势,基坑开挖深度约-9.50~14.10m。基坑围护结构形式采用围护桩加多道锚索、自然放坡以及复合土钉墙的支护体系。围护桩沿地下室外轮廓线布置。围护桩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锚索为拉力型锚索;坡面采用喷射砼防护。场地大致已沿红线砌筑围墙,围墙外为城市道路。场地外围道路均埋设有各种地下管线,施工前应进一步查明其情况。

建设单位:厦门富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勘察单位: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及细则编制依据

1、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台商总部大厦基坑围护工程》 工程施工图以及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周边环境情况等资料;

2、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有关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程、法规和图集;

3、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手册》;

4、执行的有关主要规范、规程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岩石锚杆(索)技术规程》(CECCS22:200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51—200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 55—200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198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1997)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

5、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监理工作的特点

本工程基坑有三层纯地下室10多米的基坑深度且场地南侧紧邻用地红线为海峡明珠深基坑,其基坑深度已开挖至20.0m(黄海标高1.50m),上部土层采用锚索支护体系并结合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护面,下部基岩采用定向光面爆破,垂直开挖,部分破碎区域喷射混凝土护面处理。此处交接部位应根据开挖地质揭露情况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规范允许坡率进行自然放坡挂网喷面支护;根据临近建筑基坑施工经验并结合地堪资料,基坑临近塔埔东路侧基岩面起伏较大,局部基岩风化剧烈,推测基坑侧壁可能大部分由土包石状的强风化岩层组成,土方开挖时会有大面积持续的爆破。故在土方开挖前除应进行施工爆破论证外,我方建议在该侧宜分段、分层进行爆破开挖,随挖随喷护,并应加强该侧的日常巡视和监测工作,出现险情应及时知会设计单位进行调整设计。

土方开挖工程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

(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

五、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措施

一、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控制总工期目标为前提。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如因施工原因延误进度,则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赶上,如是建设单位或其它方面的原因,监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协调。

1.天气变化虽影响土方外运,但雨天等一般天气变化不能做为工期延误的因素;

2.机械设备情况是指设备的保养状况和数量,不能因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工期;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省、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质量。对施工合同以外的工程量进行签证,签证单必须及时报与监理和业主,如将需签证部分隐蔽或行为完毕,再要求签证,则不予签证。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四、坡顶或坑边不准堆土或堆载。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5m。基坑边0.8m范围内不得堆土。

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六、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

七、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八、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十、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十一、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

十二、工程事故的处理:一般工程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重大工程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报告,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六、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的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核土方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5)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

2、土方开挖阶段

(1)土方开挖的原则

①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则。

③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注意开挖方式,应按“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进行控制。

(2)基坑开挖时,先降水,一般地下水位挖制在坑底面以下50cm,并加强对降水效果的监测以及地面、坑底排水畅通,以免基坑积水,使土质软化,产生安全隐患。

(3)严格按“挖土原则”施工。当一旦发现偏离,应及时纠偏,直致恢复正常状态时方可继续施工。

(4)进行信息化施工管理。依靠基坑监测资料,对数据认真审核,结合现场观测进行分析,当发现地面沉降、位移,产生裂缝等,应及时磋商,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警戒值时,应下发工程暂停令,监理召集现场有关单位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后,方可恢复挖土,以免造成基坑坍塌、人员伤亡事故。

(5)开挖出的土方,若暂时堆放在地面,应保持与坑边的距离及堆土高度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违反。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要求亦同。

(6)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

①基坑挖深2m时,坑边四周应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及安全网,防护栏底部15cm高设挡板,防止重物坠落坑内伤人,并在坑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扶梯,工人上下应走扶梯,禁止爬坡攀登。

②坑内支撑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支撑上不得堆积物体。

③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行守。

④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注砼加固;车辆过内支撑,应铺厚钢板,下面垫土不小于500mm。

⑤挖土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前后间距不应小于2-3m。

⑥每日尤其是大雨过后,必须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无异常情况时可继续工作。

(7)土方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①严格监管承包单位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土石方机械强制性条文。

②防止机械故障翻车,物体、人员高空坠落、机械作业面伤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实到位。

(8)基坑回填

①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②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③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既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9)爆破工程

施工准备(应向公安局申报手续,还应有专业的爆破公司制作专项方案): 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勘探确定爆破工程数量,对爆破点的土层、地质和岩体

爆破工艺流程图现场勘查↓业主审查←爆破设计↓机具人员配备→施工准备↓钻孔↓防护覆盖←装药↓起爆↓解除警戒←检查线路↓清碴→检查处理瞎炮危石←警戒防护→连接起爆网络←设立供风站或移动式空压机←爆破器材准备→公安部门审批情况要仔细探明。对爆破点周边环境如电力线、通讯线、管道、民房、道路、果林、农业资源以及其他设备进行详细勘查,可以以照片、录像或与当事人签定爆破前房屋、设备状态鉴定书,以便在爆破后进行对比参照,防止产生纠纷。并根据所得资料制定爆破方法或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准备钻孔机具和爆破器材,对风、水、电供应检查和落实保证钻孔和爆破作业的需要。

七、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

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

九、安全施工措施

(1)每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2)挖掘机开挖过程中,铲臂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滞留。

(3)浮土清理及边坡修整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量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

(4)机械开挖整个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密切监视边坡稳定情况,确保人机安全。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如发现有裂纹或部份坍塌现象,应采用砖砌护坡挡土。

(5)基坑四周用脚手钢管搭设高1000mm,立杆间距为1800mm的围护栏杆,围护栏杆漆成红白相间色,间距为300mm。

(6)施工机械不准撞击护坡桩、腰梁和拉杆,机械挖土与人工清槽要采用轮换工作面作业,确保配合施工的安全。

(7)挖、卸土场的出入口要设安全岗,配备专人指挥车。

(8)距基槽边线3m范围内,不准机械行驶和停放,不得集中堆放材料及弃土,以防边坡坍塌。

十、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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