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2024-07-22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精选6篇)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1篇

附件1 河南省2009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建设资金项目指南

一、项目名称

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

二、项目建设方向和目的

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省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根据财政厅《河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项目指南。

三、立项条件

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粮食增产潜力大,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群众对节水灌溉有强烈要求,地方政府对节水灌溉工作高度重视,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作物灌溉制度的试验工作,研究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指标体系;项目建成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四、项目建设内容

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内容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所选择的节水灌溉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生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具有普遍推广适用价值。一是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大力推广渠道防渗技术。二是在地表水缺乏而地下水又相对丰富且地下水埋藏较浅的平原井灌区,采取开采与补给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普及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条件适宜时,可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适度发展喷灌、微灌工程。三是在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山丘区,修建水窑、水池,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工程。四是在种植模式统一,地下水较为丰富且埋藏适中、回补条件好的地区,适度引进和发展移动式卷盘喷灌机。

五、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

1.示范项目要围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实现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研究确定作物蒸发蒸腾量、作物需水规律、灌溉制度、灌溉效益等基础资料,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实现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2.项目建成后,要求每个示范项目新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不小于1500亩,项目区域内灌溉水利用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万元农业产值耗水量有较大下降;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通过发展节水灌溉,使生态环境用水明显增加,高耗水作物明显减少;粮食生产区,通过节水挖潜,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粮食高产稳产;经济发达及城市郊区,为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优质、高效的农业示范园区提供可靠的灌溉条件。

六、立项程序和申报要求

1.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程序申报。各级财政和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作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2.各省辖市和扩权县(市)在选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时,必须对当地的自然地理优势、资源优势、经济优势、技术优势进行认真考察,组织项目单位一起对项目进行论证,填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经专家论证后,由财政、水利部门联合逐级行文申报。

省属项目由相关单位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填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由省水利厅转报省财政厅。

3.具体申报要求:

(1)省辖市所辖县(市、区)8个(含8个)以上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其它市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济源市及扩权县(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2)省辖市、扩权县(市)申报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8年预算安排资金额度的120%。

(3)每个项目区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500亩,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50万元。(4)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市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七、资金使用和管理

1.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财政补助、地方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省财政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田间管网、枢纽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其它方面的资金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2.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要加强财务账目管理,严格财务开支手续,严禁白条列支,以拨作支,以领代报,并搞好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勘测设计费、论证费、验收费等各种管理费用不得超过项目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监理费不得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2.5%,严禁超支,否则视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八、项目实施

1.节水示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监督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水利部门负责项目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省辖市水利部门负责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批(扩权县(市)工程实施方案委托所在市水利局审批),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省属项目的工程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负责审批。2.财政、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负责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3.示范项目的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节水灌溉材料设备选购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做到质优价廉。

4.示范项目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按期完工。

5.省辖市财政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省财政和水利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巡回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项目检查情况将作为安排下项目计划的重要依据。

6.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每半年向省辖市及省财政和水利部门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终了,写出书面总结逐级上报省财政和水利部门。

九、项目验收

示范项目建成后,要按照《河南省财政预算内资金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及时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所在县(市)财政、水利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和初验;省辖市财政、水利部门按有关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扩权县(市)项目委托所在省辖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验收)。

省辖市财政、水利部门在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验收工作情况及通过验收项目的相关资料报省水利、财政厅备案。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的验收结果进行审查后进行抽验。

省属项目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验收。

十、建后管理

1.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2.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制,明确管护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3.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作用,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措施,使项目的运行管理做到良性循环。

4.项目管理单位要及时观测、收集、整理、分析工程运行的基本数据和示范区的节水、增产、效益等资料。各级财政和水利部门要跟踪问效,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全省节水灌溉工作的开展。

5.要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不断积累经验,收集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使示范项目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6.示范项目建成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十一、本项目指南由省财政厅、水利厅负责解释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2篇

([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进一步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并指导和带动全国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司修订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编制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

3、《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二OO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1: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 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四条 示范项目不同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要从系统选型、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水费改革、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在上年的12月底前联合向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申请中央资金示范项目申报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计委对可研报告的批复。

第六条 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已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当年资金可能,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取,联合下达示范项目投资计划。

第七条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已批复的可研报告抓紧组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多渠道筹集,中央与地方配套的比例为:东部地区1:

2、中西部地区1:1。第九条 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条 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十二条 示范项目的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节水灌溉材料设备选购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的方式,做到质优价廉。

第十三条 示范项目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按期完工。

第十四条 省级计委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巡回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省水利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会同省级计委按有关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验收后,应及时向水利部农水司报送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七章 建后管护 第十七条 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十八条 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制,明确管护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 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作用,改革措施,使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做到良性循环。

第二十条 要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使示范项目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商水利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 1.1 为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成的示范项目对全国节水灌溉发展切实起到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1.2 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验,由示范项目所在县水利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组

要积极探索和实行水价、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

开展必要的田间观测和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注意收

附则

1.总 则

第八章 织进行;第二阶段为省级验收,由省水利厅(局)牵头会同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水利部将会同国家计委对各省示范项目的验收成果报告进行审核。

2.验收依据

2.1 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2 经省级计委、水利厅(局)审查批复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含因特殊原因导致《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后的批复意见)。

2.3 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2.4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

2.5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

2.6 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验收的基本要求

示范项目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通过验收。

3.1 建设规模、各单项工程质量、技术及效益指标均达到《实施方案》中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

3.2 建设资金按计划执行,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制定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政策和水费计收办法。

3.4 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工程管护新机制。

3.5 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3.6 验收资料齐全,符合建档要求。

3.7 项目建成后,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应有效益,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有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为当地及邻近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及地方配套资金(包括农民自筹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其批复实施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修改后经原审批单位审批意见)、有关图表等。

(2)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测报告、隐蔽工程分阶段的验收意见,项目实施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经县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审计结果证明。

(4)工程试运行报告、决算报告、竣工报告和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反映工程建设的相关照片及录像资料等。

(5)针对不同节水工程措施和主要作物开展的田间观测试验报告。

4.验收资料

(6)确保示范项目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建立的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

(7)本办法印发的有关表格内容。

5.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5.1 第一阶段验收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对照验收基本要求进行自查自验,认为已经达到验收标准后,由所在县(市)水利局向省水利厅提出验收申请。

5.2 第二阶段验收工作由省水利厅(局)负责,会同计委及有关部门,并邀请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对申请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验收。

5.3 验收步骤

(1)听取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

(2)实地考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项目区部分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工程类型、完成面积、施工和设备质量、运行管护及效益发挥等情况,同时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3)验收委员会对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通过验收。项目评定分“优良工程”、“合格工程”及“不合格工程”三个档次。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打分说明》(附件)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验收委员会成员独立填写《验收专家评分表》(附表1),相应各项取平均值填入《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证书》(附表2-1)。总分90分以上为“优良工程”,70-89分为“合格工程”,69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验收委员会要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提出客观、实事求是的综合性评价意见,委员会成员均应在验收报告栏内签字(附表2-2及附表2-3)。

(4)编写验收报告。并附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全体成员的签名(附表3)。当有部分成员对某些问题甚至验收是否通过持保留意见时,在验收报告中应予客观反映。

(5)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委员会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改进期限,整改后及时进行复验;对确不能通过验收的示范项目,在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如实上报。

6.验收总结与复查

6.1 省水利厅(局)在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上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内容包括:

(1)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工作概况;项目建设任务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投资计划完成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效益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及文档建设情况;问题和建议;验收结论。

(2)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

(3)工程建设前后照片或录相带。

6.2 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 7.1 经批复的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和相关图表);

7.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

7.3 资金拨付文件、7.4 项目实施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及隐蔽工程分阶段的验收意见;

7.5 项目试运行报告、7.6 验收总结报告、7、存档文件及资料

10%左右的比例对各省验收通过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工程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竣工报告和建设工作总结报告;《验收证书》及《验收专家评分表》、《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7.7 有代表性的工程照片及录像带等资料。

其中7.6-7.7的资料应报水利部农水司备案。

8、附则

8.1 本办法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打分说明

一、前期工作(1.2分)

1.项目《可研报告》(0.4分)

项目《可研报告》按水利部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充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节水灌溉技术和发展模式,对当地及周边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0.4分);《可研报告》基本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充分,基本达到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一定的示范作用(0.2分);未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论证不够充分,所提技术、经济指标不尽合理,缺乏示范意义(0分)。

2.项目《实施方案》(0.8分)

项目《实施方案》按水利部下发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技术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概预算精确,有明确的建设管理组织,并建立了良性运行机制(0.8分);《实施方案》基本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明确、技术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投资概预算欠精确,建设管理组织不明确(0.4分);《实施方案》未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不明确、设计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投资概预算不准确,无法指导项目实施(0分)。

二、工程建设(3.0分)

1.完成情况(1.5分)

严格按省级计委和水利厅(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并保证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1.5分);按省级计委和水利厅(局)批复的建设内容施工,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1.2分)。

2.建设质量(1.5分)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主体工程质量优秀(1.5分);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质量较好(1.0分);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工程质量问题较多(0.2-0.5分)。

三、资金使用(2.0分)

1.地方配套资金(1.5分)

满足与中央下达资金规定的配套比例,并根据计划需求及时到位,且专项用于示范项目建设(1.5分);不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但差额部分能在下得到解决,且资金专项用于示范项目建设(0.8分);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要求,但非专项用于示范项目或不满足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差额部分也未作安排(0分)。

2.资金管理(0.5分)

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务资料齐全(0.5分);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较健全,基本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务资料较齐全(0.3分);资金使用与管理混乱,财务资料不齐全(0~0.1分)。

四、改革与管理(1.2分)

1.实行“三项制度”改革(0.3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经验(0.3分);在实行“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的尝试,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0.15分);没有推行“三项制度”改革(0分)。

2.管理体制改革(0.2分)

因地制宜地对节水灌溉工程进行承包经营、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0.2分);制定了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初步效果(0.1分);没有进行管理体制改革(0分)。

3.水价改革(0.2分)

项目区实行新水新价,群众认同,做到了按成本计费,水费收入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0.2分);项目区采取了水价改革措施,实行新水新价,但不能达到按成本计费(0.1分);无水价改革措施(0分)。

4.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0.5分)

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及时健全工程管护组织和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0.5分);管理责任基本明确,有相关的工程管护组织和管理制度(0.3分);管理责任不明确,无相关的工程管护组织和管理制度(0分)。

五、效益(2.0分)

示范项目区内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及水分生产率有明显提高,节水、增产达到批复的指标要求,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同时促进了当地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为当地及周边地区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分);工程设施能够坚持使用,正常发挥效益,项目区内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及水份生产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节水、增产基本达到批复的指标要求,没有进行观测对比试验,提供不出节水增效数据分析,未进行过宣传推广(1.0分);只供参观表演,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节水、增产效益,未起到示范带动作用(0.2-0分)。

六、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总结(0.6分)

工作总结内容客观、翔实,总结成绩、经验及教训有深度,对今后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0.6分);工作总结较客观,对成绩、经验及教训有一定认识,对今后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0.4分);工作总结一般化(0.2分)。

附件3

《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 写 提 纲

一、综合说明

1、项目背景

2、简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编制的依据和过程

3、简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范围、规模、内容与工期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实施意见

5、经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整个项目综合评价的结论

6、组织领导和管理机制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主要从资源、效益、当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方面论证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从技术、经济条件(资金投入)及当地领导和群众对节水灌溉的认识等方面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三、项目区概况

1、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及范围

(2)水文气象

(3)地形、地貌及土壤

(4)水资源(包括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分析及新开发水源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5)耕地种类、数量及开发潜力,作物种植结构情况及今后结构调整趋势

(6)自然灾害

2、社会经济状况

(1)人口及劳力

(2)土地利用现状

(3)农业生产水平

(4)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

(5)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现状

3、基础设施

(1)水利骨干工程现状(主要针对灌溉和排水工程)

(2)田间工程现状

(3)交通及电力

四、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

(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及可利用水资源量)

(2)供需平衡分区

(3)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及供需平衡情况

(4)项目区设计水平年(P=50%,P=75%)可供水量、需水量预测及供需平衡分析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节水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

选择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模式,确定不同节水灌溉工程措施规模。

2、节水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1)各种节水灌溉工程的总体布局(灌溉工程及有排涝任务的排水工程)

(2)与节水灌溉工程配套的农业生产技术措施

(3)节水型灌溉制度的制定

(4)典型工程设计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3篇

鉴于新疆各地水资源季节短缺不平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关部门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进行节水灌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经过广大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的努力总结出一条甜菜压碱、小麦过度、棉花增效的土地快速发展经验。

当前各地发展节水灌溉正在掀起高潮, 根据近几年实施节水灌溉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在今后实施节水灌溉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 对本地区选择节水灌溉技术实施方案作好充分论证

目前节水灌溉技术有很多种, 但都有一定的适宜范围, 必须因地制宜, 必须作好本地区的水资源、气候、土壤、经济状况、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调查研究, 进行多方案比较充分论证, 特别要考虑各地区土地二轮承包30年不变和土地值换的情况, 选择最适合本地发展的节水灌溉技术方案。如经济实力强的地区, 地形比较平坦、土壤条件为壤土、砂壤土、水资源保证率在80%以上, 农民管理水平较好的地方, 应考虑耕层下滴灌和膜下滴灌;如经济实力弱的地方, 则可考虑采取简易的田间节水灌溉技术, 即平整土地、软管灌、膜上灌技术;如新开发的土地最好选择喷灌压碱的实施方案。切忌主观盲目, 互相攀比, 不按经济规律办事, 不考虑本身条件, 一味追求高新技术, 造成不良后果。为解决好因地制宜的问题, 建议从县级开始, 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 制定节水灌溉区划与规划, 并由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讨论通过, 以指导各地节水灌溉的发展, 尽量减少人为干预, 避免盲目性。

2 严格执行节水灌溉的质量标准, 加强工程管理

尽管目前适合我国应用的节水灌溉技术有很多种, 不论采用那种节水技术, 工程质量标准要一致的。国家水利部近几年颁布《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喷灌工程设计手册》、《微灌技术规范》、《农田灌溉水制度标准》。但有些地区在实施节水灌溉中, 不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 不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多技术方案比较论证。某些工程在建设中行政干预多, 一味追求高新技术, 不按质量标准实施, 使建好的项目不能发挥效益。特别是节水灌溉安装工程, 各地组织的施工技术人员素质相差较大, 工程质量也相差较大。因此, 建议各地方在实施节水灌溉过程中, 一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 从总体规划设计, 单项实施技术方案的选择必须安排懂技术人员参加负责。二是材料选择必须要实行招投标, 必须对材料市场价格, 质量进行调查。三是选择施工队伍必须进行调查了解, 选择施工经验多、管理水平高, 单位施工员素质好的施工企业。四是在项目管理上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工程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办法。五是工程验收过程必须从用水指标, 工程指标和效益指标三个方面以确定工程质量的优良、合格。六是加速对基层干部, 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本地区的节水灌溉技术培训推广网络。

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应与农业节水增产技术紧密结合

过去发展节水灌溉过程中, 往往只重视单项工程技术, 而没有注意将农业增产技术措施予以配套, 水产出效益不高。当前农业节水增产技术一般包括:水肥耦合技术、蓄水保墒的耕作技术、作物种植结构的合理布局、提高作物抗旱能力的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技术, 采用化学药剂的抑制作物蒸腾、抗旱、吸水、保水技术以及耐旱品种的选育技术等。如何掌握30~60cm地层土壤水分, 使农作物不受旱, 按不同生育期需水量进行灌溉, 就必须运用先进的监测设备掌握土壤中的含水率, 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与农业增产技术组装配套, 发挥综合的节水增产效益。为此建议在建设规模较大的节水灌溉工程时, 应有农业部门参与论证和实施。

4 选择质量合格的滴灌带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4篇

摘要:灌溉工程设计,应保证适时适量满足项目区作物不同时期生长发育阶段需要的人工补充水量,同时满足作物除涝的要求。

关键词:河套灌区;灌溉工程;模式;研究

河套灌区地表水资源丰富,原有灌溉渠系较多,灌溉建筑物较多,易选取黄灌渠自流灌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水源(供水)工程。二是输(配)水工程和田间工程。三是农田防洪除涝工程设计。

1.灌溉制度设计

1.1灌溉设计标准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99,以及项目区采用渠灌的特点,灌溉设计保证率采用75%。

1.2地下水利用量(Wk)的确定

地下水利用量是指地下水借土壤毛细管作用上升至作物根系吸水层内而被利用的水量。参照《水工设计手册(第八卷)》确定。

1.3主要作物需水量

作物需水量以内蒙古水科院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主要作物灌溉制度与需水量等值线图》为依据确定,主要作物需水量见表1-1。

1.4 设计灌溉定额

M=E-Po-(Wo-W)-Wk

式中:M-作物生育期灌溉定额(m3/亩);

E-作物需水量(m3/亩);

po-有效降雨量(m3庙);

(Wo-W)-播前及生育期末土层内的储水量(m3/亩);

Wk-地下水补给量(m3/亩)。

1.5 秋浇灌溉制度

为使作物根系层土壤中盐分处于平衡状态,需通过一年一度的秋浇的淋洗,维持盐分平衡,达到逐步淡化的目的,秋浇与播前储水灌溉,按灌区耕地土壤为非盐化考虑,选定本项目区秋浇定额为100m3/亩,秋浇面积比例为95%的耕地。

1.6综合灌溉定额

根据上述灌溉制度设计,计算出综合灌溉定额,详见表1-2。

2.渠道工程设计

2.1灌溉渠道设计

(1)灌溉水利用系数

根据土壤条件、渠道流量、衬砌情况、地下水位等因素,结合项目区灌溉实际,计算各级渠道的渠系水利用系数。

(2)渠道流量计算

根据渠道现状运行情况和渠道的灌溉方式,本着满足现状灌溉要求,并考虑到渠道现状灌溉引水流量、灌溉面积与灌溉制度。

以斗渠-1控制范围座典型流量计算,斗渠-1控制面积约为1.56万亩。斗渠1下设12条农渠,可分成4个轮灌组,同时工作的农渠为3条。

斗渠输水至田间净流量:

Q=A×q

式中:A-为斗渠控制面积(万亩);

q-为设计灌水模数(m3/s·万亩);

Q-为斗渠应送至田间的净流量(m3/s)。

斗渠1控制面积为0.97万亩,设计灌水模数为0.524m3/(s·万亩)。

经过计算得:

Q斗1田净=A×q=0.51m3/s

农渠净流量计算:

Q农田净=Q斗1田净/(n×k)

Q农净=Q农田净

式中:Q农田净-为农渠的田间净流量(m3/s);

Q农净-为农渠净流量(m3/s);

Q斗1田净-为斗渠1应送至田间的净流量(m3/s);

n-为斗渠以下同时灌水的农渠数;

k-为农渠下同时灌水的毛渠数;

η-田间水利用系数。

Q斗1田净为0.51m3/s,因为农渠分组轮灌,同时工作的农渠有2条,同时工作的毛渠数有3条,所以农渠的田间净流量为:

Q农田净=Q斗1田净/(n×k)=0.085(m3/s)

取田间水利用系数η=0.861,则农渠的净流量为:

Q农净=Q农田净/η=0.099(m3/s)

灌区土壤属中粘壤土,可以查出相应的土壤透水性参数:A=1.9,m=0.4。

农渠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

σ'0×σ=ε0A/(100Q农净m)

式中:σ'-衬砌农渠的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

σ'-土质农渠的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

ε0-衬砌渠道渗水损失修正系数,取0.3;

A-渠床土壤透水系数,取1.9;

m-渠床土壤透水指数,取0.4;

Q农净-农渠的净流量,(m3/s)。

计算得:σ'0×σ=0.016

农渠毛流量(设计流量)计算:

Q农毛=Q农净(1+σ'L农)

式中:Q农毛-农渠的设计流量,(m3/s);

Q农净-农渠的净流量,(m3/s);

L-农渠的平均工作长度,(km)。

计算得:Q农毛=Q农净(1+σ'L)=0.099(m3/s)

农渠设计流量计算:

Q农净=3×Q农毛=0.297(m3/s)

斗渠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

斗渠1设计流量计算:

斗渠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

经过计算得

斗渠1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2.2渠道断面设计

(1)梯形渠道断面参数选择

①比降。初步确定主干比降为1:6000和1:5000左右,农渠比降为1:3500左右,毛渠比降为1:2500左右。

②渠床糙率。混凝土衬砌防渗渠道渠床糙率系数衬砌渠采用0.016,土渠采用0.025。

③流速。根据渠道淤积流速公式:

[V]=C√(R)

式中:R为水力半径,以m计;

C为系数,与悬浮泥沙粒径和水力粗度有关,还与渠壁糙率有关。

近似计算时,对于砂土、粘壤土或粘土渠道,如取糙率n=0.016,悬浮泥沙不大于0.25mm时,C=0.50。

④超高。根据《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分析确定,渠道混凝土防渗层超高为0.10m~0.15m。

(2)渠道横断面设计:

渠道断面水力要素计算:

根据渠道断面水力要素计算公式,分别计算斗渠、农渠的水力要素。

式中:A-过水断面面积(m2)-湿周(m)

R-水力半径(m)C-谢才系数

Q设计-设计流量(m3/s)V一渠道平均流速(m/s)

b-渠道底宽 h-渠道水深

m-边坡比 i-渠道比降

n-粗糙率(衬砌渠0.016,土渠0.025)

(3)渠道纵断面设计

田间各级渠道设计水位应相互衔接。农渠的水位应高出灌溉范围内地面0.20m,斗渠的设计水位应高出农渠水位0.2m。

按照明渠均匀流的公式设计渠道水位,过程如下:

H=H0+△h+∑Li+∑φ

式中:H-渠道进水口处的设计水位(m);

H0-渠道控制灌溉面积内参考点高程(m);

△h-参考点与该处末级固定渠道水位的高差,取0.20m;

∑Li-沿程水头损失之和;

i-渠道的比降;

I-渠道的长度(m);

φ-水流通过各级渠道及建筑物的水头损失(0.08m)。

(4)渠堤设计

为保证渠道的稳定性,本次设计对渠道填筑土方全部进行夯实,对堤顶高度、宽度和外倾度进行整修,堤顶宽度为0.4m~0.6m。

(5)渠道防冻、防渗结构设计

①防渗结构。弧形脚梯形断面渠道底部铺设0.3m厚的中粗砂防冻层,两侧铺设0.04m厚的聚苯板(容重20kg/m3);中粗砂和聚苯板上面铺设0.2mm厚聚乙烯薄膜;薄膜上用0.03m厚M10砂浆垫层铺装0.06m厚混凝土预制板。

②结构缝、伸缩缝及填缝材料。

a.伸缩缝间距及填缝材料。根据《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砼板护砌梯形断面采用聚乙烯膜防渗、每隔6.25m设置一道缝宽2.5cm的横向伸缩缝。

填缝材料:在伸缩缝内填充9cm深沥青砂浆。

b.砌筑结构缝及填缝材料。砼板做保护层,防渗砌筑均采用矩形缝,结构缝缝宽2.5cm,填充材料为M15水泥砂浆。

③封顶板。本次设计衬砌渠道封顶板为600×400×60mm矩形C20砼预制板并与坡面顶层板预制为整体。

④渠道防冻胀设计

a.设计的原则和依据。依据《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98,工程地点的标准冻土深根据《内蒙古河套灌区利用自治区政府专项资金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取1985年~1997年的多年平均值为0.98m,即Zk=0.98m。

b.设计冻深计算。设计冻深采用《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98公式:Zdf·φd·φω·Zk

式中Zd-设计冻深(cm);

φf-冻深年际变化的频率模比系数;

φd-日照及其遮荫程度影响系数;

φω-地下水位影响系数。

φk-标准冻深(cm)。

日照及遮荫程度影响系数φd,依据公式φd=a+bφi计算。

地下水位影响系数φω=(1+ae-Zwo)/(1+ae-Zwi)计算确定。

式中α-系数,分中壤土和砂壤土;

Zwo-气象台(站)的地下水位深度(m),取2.0m;

Zwi-计算点的地下水位深度(m)。

c.设计冻胀量(东西走向渠道)。针对灌区内渠道的走向均为东西走向分中壤土、砂壤土土质分别进行计算渠坡(阴、阳坡)、渠底的设计冻胀量。

根据《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91中地基土的冻胀性工程分类,结合冻胀量计算成果,本次设计的渠道的渠坡及渠底属于Ⅲ类。

防冻胀措施本着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吸取近几年河套灌区渠道防渗工程经验,结合防冻试验研究成果,衬砌渠道采取铺设聚苯乙烯板防冻保温措施。防冻效果比较理想且技术比较成熟。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5篇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颁布日期:2005.08.09实施日期:2005.08.09修改日期:

法规文号:发改投资[2005]1506号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 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四条

示范项目不同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要从系统选型、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水费改革、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在上年的12月底前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申请中央资金示范项目申报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对可研报告的批复。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已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当年资金可能,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取,联合下达示范项目投资计划。

第七条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已批复的可研报告抓紧组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多渠道筹集,中央与地方配套的比例为:东部地区1:

2、中西部地区1:1。

第九条

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条

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

第十二条

示范项目的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节水灌溉材料设备选购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的方式,做到质优价廉。

第十三条

示范项目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按期完工。第十四条

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巡回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省水利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按有关要求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验收后,应及时向水利部农水司报送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七章 建后管护

第十七条

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十八条

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制,明确管护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

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作用,要积极探索和实行水价、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措施,使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做到良性循环。

第二十条

要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开展必要的田间观测和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注意收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使示范项目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第二十一条

示范项目建成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第6篇

水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总结提纲

一、示范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位置及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内容,可研及实施方案的批复情况等。

二、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状况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是否按批复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技术或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3、项目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4、项目施工质量。主要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数据统计。

三、项目管理

1、工程管理。管理机构设置、项目招投标、监理制、合同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等。

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事故处理,项目单位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保证从立项、建设、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3、资金管理。工程预算和投资计划、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匹配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竣工决算等。

4、项目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中央、省、市、县、乡、村的各项工作协调,包括:资金、占地、道路建设、植树、出工等。

四、运行与效益

对工程初期运用及不同节水工程措施开展的观测及观测资料进行分析。从节约用水、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在减少岁修费用、清淤量、维护用工,提高输水能力,改善用水秩序,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灌溉服务能力和质量,保证适时适量供水对农业增产增收带来的影响;在建立科学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效果如何。用有科学依据的数据分析和有指导、宣传意义的典型实例,详细说明示范项目的效果及普及意义。

1、项目投入、产出分析。益本比、内部回收率、投资回收年限。

2、增产、增收效益。

3、节水效益。渠道、渠系水利用系数的变化,用水定额的减少、节水可扩大灌溉面积等。

4、节地效益。减少占地面积及百分比、增加耕种面积及效益。

5、省工、省时。灌溉流速提高,减少灌溉周期、节约轮灌时间,减少灌溉用工等。

6、示范宣传效益。综合社会效益、周边幅射影响。

7、生态环境。少用水对改善地表、地下水及流域下游用水环境,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等。

8、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和良好用水秩序的建立,对减轻农民负担、减少收费难度的作用。

9、促进了以水价和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的综合改革,建立了节水新机制。

10、示范工程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五、经验与体会

1、节水示范工程对节约用水、发展质量效益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对推动当地节水灌溉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2、在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协调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和配合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改革水价和渠道产权,建立高效节水机制的经验和体会,在示范、宣传和推广方面的有益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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