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2024-07-07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精选8篇)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1篇

XXX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为方便群众就医看病,村委会特制定XXX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一、村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治病救人,服务群众。

二、村卫生服务站要保证室内外干净整洁,确保治疗室、输液室冬季不冷、夏季不热,保障空调、暖气正常使用。村委会负责补贴用电电费60%(凭电表数字),锅炉取暖燃煤补贴60%(凭购煤发票)。其余部分由卫生服务站支付。

三、村委会负责电话座机安装,花费由卫生服务站支付。村卫生服务站需保障通讯畅通。

四、村委会负责采暖设备维修,及时支付维修费。冬季烧锅炉由卫生服务站自己负责。要正确操作,注意人生安全。如果出现任何责任事故,责任由卫生服务站负责。

五、村卫生服务站要保证进药渠道正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接受群众监督,服从镇卫生院和村委会领导。

六、要按时上下班,夜间要安排值班。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

XXX村村委会XXX村卫生服务站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2篇

2012年,我局行政服务审批服务工作按照“以民为本、坚持标准、快速审批、优质服务”的工作原则,继续采取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使窗口工作蒸蒸日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为了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让群众和企业办证更快捷、方便,我局窗口继续采取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一是免费为群众绘图。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办理要求,业主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图,但由于受文化程度、绘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业主不会画图,有的虽然会画,但离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为此,我局窗口急群众之所急,免费为业主绘制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图。这样,不仅方便了群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也提高了有关资料的质量,所以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今年我局窗口已免费为业主绘制生产经营场所布局示意图400多张。二是免费开展技术指导。为了方便群众办证,我局窗口在行政许可程序启动前,提前介入,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卫生技术指导。申请人只要向我局窗口提出技术指导的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就免费上门指导,避免了申请人既费钱又费时情况的发生。通过事前介入技术指导,一些新许可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更加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功能布局更加合理,工艺流程更加科学,由此从源头上减少了食品、环境等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今年已免费为群众现场卫生技术指导80多次。三是免费送证下乡。由于我县是山区县,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所以到县城办事不是很方便。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窗口在现场审查时碰到资料齐全的农村经营户,就为他们代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今年已送证下乡10余次。四是免费提供各种资料。我局窗口针对有部分群众不会写租房协议的情况,起草了标准的《租房协议》免费提供给群众;针对有部分经营户不会起草卫生制度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免费提供给经营户。今年已免费提供资料500多份。

二、完成现场审查和发证工作。我局窗口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查和发证工作。今年我局已经开展现场审查500多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450多份、医疗机构年检130多家、发放医师证书、护士证书120多本。

三、进一步完善许可资料。今年我局窗口先后派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许可工作业务培训,并进一步完善许可资料,使许可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同时,为方便群众,少跑冤枉路,我局窗口继续为局里代收农村卫生协会会员费,使各医疗单位不用再跑局里。今年已代收费120多人次。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我局窗口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做好有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承担《磐安卫生》的编辑任务。今年以来,我局窗口已经在报纸、网站、内部刊物上发表信息和新闻300多篇。同时,编辑出版《磐安卫生》11期,并发放到各机关单位和个行政村,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局窗口积极参加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审批提速竞赛、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活动。

2013年,我局窗口的工作计划是:

一、继续实施一系列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需。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实现行政许可服务提速提效。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争做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浅谈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管理 第3篇

1 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载体。案卷评查是有关部门依照规范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书、证据资料等材料按要求归档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分的活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十一条指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立卷归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案卷质量情况”作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案卷评查, 评价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文书制作规范性, 可以发现卫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有利于执法人员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改进工作, 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 是推进依法行政, 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促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

2 案卷评查管理的相关要素

加强案卷评查活动的管理, 需要建立一个好的案卷评查制度, 不断完善其中包涵的要素, 如组织机构、评查标准、评查人员、评查方式、激励政策等。

2.1 建立专门组织机构。

案卷评查是一个综合性、连续性的工作, 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或者由综合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保证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2 完善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需要有一个全面、实用、可操作性强的评查标准。评查标准规定了评查项目、评查内容、评查要求和量化标准, 对保证案卷评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及评查质量至关重要。可以说, 评查标准在评查制度的诸要素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我们在案卷评查实践中, 针对卫生行政处罚中一些常见的、易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将评查项目分解为处罚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程序、案卷制作五部分, 每部分详细规定评查内容。评查分数实行千分制, 对每一条内容合理赋以分值并明确扣分依据和扣分标准。除要求评查内容全面外, 我们重点把握了评查标准的可操作性, 详细规定评查标准, 避免不同评查人员因理解不同而导致评查计分不一致性;选用客观性较强, 能够较好测量的指标, 增强评查的可操作性。

2.3 精选评查人员。

评查人员既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又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精通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熟练掌握评查标准, 保证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应挑选素质强, 业务精的人员组成评查专家库。评查前对评查人员进行评查标准的培训, 达成对评查标准正确一致的理解, 对于保证评查的客观公正, 提高评查效率大有裨益。

2.4 运用多种评查方式。

一是组织全省案卷评查活动, 抽调各市卫生监督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 按照专业分组, 对各市随机抽取的案卷进行互评互查。每份案卷设评查人和复核人各1名, 详细记录案卷评查得分及扣分理由, 并由评查人和复核人签名, 对评查结果有争议的, 提交本专业组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强内部案卷评查工作, 如定期对本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按季度或每3~5个案卷组织一次评查会, 及时进行评查总结。结合案件合议、典型案例研讨等工作, 对执法活动进行质量监控。三是邀请政府法制部门、法院、大专院校专家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指导案卷制作, 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案卷评查与稽查工作相结合, 把案卷评查作为稽查工作的一种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业务科室和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提出稽查意见。

2.5 重视激励政策。

案卷评查具有监督、规范控制、纠错、培训和指导的功能[1]。结合评查结果, 制定适当的激励政策。评出优秀案卷和优秀办案人员等奖项, 对相应的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予以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评查发现的优秀案卷和存在典型问题的案卷进行展示, 让执法人员观摩;对执法案卷评查的结果进行通报, 并列入年度市级监督机构工作考核评议指标等。通过以上措施, 提高了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案卷质量意识, 达到以评促学, 以评促改的目的。

3 需要完善的几个方面

3.1 规范案卷评查工作。

案卷评查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健全案卷评查相关制度[2], 如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制度、典型案卷讲评制度等。二是建立全省案卷评查专家库, 在案卷评查评比中, 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查组, 保证评查公正高效。三是不断完善评查标准, 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执法案卷跟踪评查, 实行案卷质量动态监测, 随时发现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提供贴切详细的指导意见。四是将案卷评查融入卫生监督执法日常工作中, 加强案卷互评互查活动, 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有机会参与评查活动, 在评查中交流学习, 在评查中整改提高。评查标准体现了执法行为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对执法行为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执法人员通过参加评查活动, 掌握评查标准, 就能更好地掌握执法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关键环节, 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

3.2 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的培训。

执法文书是执法活动的法律凭证, 记载着卫生执法行为, 直接影响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 其制作水平的高低, 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技能。从我们对全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看, 文书制作和案卷整理不规范是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除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外,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制作的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 这是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 也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

3.3 扩大评查范围。

扩大案卷评查范围, 对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案卷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在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基础上, 逐步开展卫生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3.4 落实执法责任制。

案卷评查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结合, 把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对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建立“权责一致, 奖罚分明”的约束机制。对办案能力突出, 评查成绩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 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妨碍正常行政管理秩序, 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及时予以责任追究, 以形成对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此外, 应把案卷评查作为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方式和内容, 监督和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摘要: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对于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提出, 从建立专门组织机构, 完善评查标准, 精选评查人员, 运用多种评查方式, 重视激励政策等方面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管理, 以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从规范案卷评查工作, 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培训, 扩大评查范围, 落实执法责任制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案卷质量意识, 提高案卷质量。

关键词:依法行政,案卷,评查,管理

参考文献

[1]吴卫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刍论[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 (4) :74.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4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行政;设施建设

一、 城市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

经济水平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又把目光投入到了环境卫生中。环境卫生折射出了人们的生活状况。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创造一个美丽的城市,是政府在管理中需要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角度出发,去全面的阐述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需要做事的重要工作,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一) 简述。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是现在和未来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同时环境卫生工作关系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是一面明镜,照亮了城市生活,体现着城市的人民素质,展现着政府的管理职能的落实状况。“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如何更好的实现这一个目标,就要求政府结合人口、资源、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进行环境管理的时候,要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结合现代化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要求,全面的进行环境卫生的整治。

(二) 意义。环境卫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一方面来讲,环境卫生的好坏关系到了城市的生活面貌、人们的道德素养。另一方面环境卫生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而折射出了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反应城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M城市,在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努力下,该市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很快的提升。但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开始几年,人们都在享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年份的不断增长,工厂不断的增加,城市环境卫生愈演愈烈。以前的蓝天白云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扩散的小尘埃。M城市以前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居于前三,现在幸福指数不断的下降。

这个例子中,M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破坏了环境卫生,造成了人们的幸福感不断的下降。可见,环境卫生对人们生活的重要性,政府应更好的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有效的管理工厂的生产和排放,还给人们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 城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经济飞速发展,带来了有好处有坏处。更多的坏处体现在了环境卫生的破坏上面。近几年,一个调查栏目“穹顶之上”,更加深入的调查了这个事情,揭露了现在社会环境卫生的污染状况,值得人们深思。本文通过结合各省市的城市发展状况,针对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能面对的一些困难,进行分析筹划。

(一) 大多城市现今发展状况。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不断落实,环境状况的改变,人们越来越多的意识到环境卫生保护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政府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并不是有效的对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改善。通过调查发现,现今的城市卫生发展状况如下:

A、 经济发展的速度太快,环境卫生改善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资源浪费情况严重。并且“工厂泛滥、烟雾肆意排放、资源浪费”这一现象也比较严重。

B、 分类清洁垃圾房不断的建起来了,但是间隔距离太长、垃圾的运输效率太低。对垃圾二次加工处理的能力低。许多高级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不能够及时的进行二次处理。

C、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出门不爱上厕所。什么原因造成这一现象呢。在走访中,可以发现,人们对公共厕所有太大的抵触心理。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公共厕所管理水平较低,公共厕所整体规划及厕内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对粪便的清洗保洁状况不太良好。

D、这点主要针对环卫车辆。大多县级城市里面用到的依然是环卫工人骑着一辆普通的三轮车进行一段一清扫。这样的效率远远跟不上,垃圾平均产生的速率。在一些繁华的街道, 零星垃圾满地,路边的垃圾随处可见,这就需要使用多功能高效率的环卫作业车辆结合人员,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 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政府在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的时候,会遇到多种问题,政府要针对上诉的状况,提出针对性的政策。不断改变由环境破坏带来的污染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例如:我国于2007年4月10日经建设部第1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并与同年7月1日实施。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垃圾的堆放问题。这个办法的实施对垃圾的堆放有了一个规定,使人们有了准则约束,进而步步改善了卫生环境问题。

究竟如何去落实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呢?下面几点措施可以进行参考。

首先,政府要不断的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大力度落实相关政策。第二,积极学习引进科学化的环卫技术如引进高级的环卫车辆、先进的技术,加快环境设施的建设,提高街道环境保护功能;第三,科學规范的进行管理,对污染严重的厂房,积极的寻访,鼓励人们引进先进的排污技术。最后,政府和人们要积极的配合起来,全民总动员,共同保护环境卫生。

四、 总结

城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了后代子孙的繁衍,因此政府要加大力度去保护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的环卫水平。政府在不断的落实的时候,人们也要不断的支持,帮助政策的尽快落实。环境卫生和经济发展要统筹发展,对环卫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帮助。

参考文献:

[1]王晋堂.对祸害城市环境者总得有个办法[J]. 北京观察. 2006(08)

[2]2003年我国城市环境在改善[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4(02)

[3]纪晓岚.现代城市环境特征探讨[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3(05)

[4]孙钰.创建城市环境美好的未来[J]. 环境保护. 2006(09)

广平县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汇报 第5篇

工 作 汇 报

广平县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现有干部职工8人,是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文化水平较高、充满活力的年轻队伍,承担着卫生局行政审批许可和新农合县外就医转诊、报销工作。成立一年多以来,在县卫生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这个工作重心,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度,不断改进工作办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促进卫生局行政审批和农合县外就医转诊、报销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明确工作目标

我们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实中求新,着力提升全科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以“道德素质良好、服务宗旨明确、基础工作规范、工作实绩明显”为主要内容,扎实有效地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新工作理念

在窗口服务工作中,我们一贯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为指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提出了“零距离服务、零障碍流程、零差错办理、零投诉目标”的工作理念,具体做法是:1

一是公开透明,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案卷管理,方便群众办事,对入住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卫生系统相关的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审批、送达、变更等各个阶段进行逐一梳理,明确审批责任、承诺期限,印制、发放“明白卡”、“办事指南”,并对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确保了卫生系统相关行政许可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我科通过每周召开例会的方式,汇总当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让每个工作人员出主意、提建议,拿出最佳解决方案,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安排、计划下一周工作,并采取以会代培的形式,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急迫感,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组织全体经办人员参加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在工作中实践文明礼仪,努力规范自己的服务行为,体现自身服务的价值,展示良好个人修养,不断提升卫生系统良好窗口形象。

三是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直以来,我科坚持“严格把关就是最好的服务”的宗旨,从细处入手,从环节抓起,采取“细制度严要求,细手续严把关,细程序严审批”的“三细三严”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窗口服务限时承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个岗位的日常工作机制,做到文明办理“八公开”,即政策法规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投诉监督渠道公开、办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执法和处罚依据公开。注重细节,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越级减档,维护行政审批服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以人为本,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惠弱”措施,全方位体现服务的人性化。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体办事,在距离服务大厅门口最近处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摆放醒目标识牌,方便他们办事。对前来办事的弱势群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按照“谁接待、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热情解答政策咨询。对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对不识字、不会写字的群众,耐心解释,手把手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体办事,针对具体办事事项,优先办理,尽量缩短办理时限,让弱势群体在最短的时限办理完毕;对办理当中遇到困难的,主动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受到了广大弱势群体的普遍称赞。

五是不辞辛劳,彰显高效服务典范

卫生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新农合补偿发放工作,工作强度尤为突出。我科经办人员不辞辛劳,每天面对单调的显示器屏幕,耐心细致的逐项逐一核算医疗费用,宁可辛苦一些,多说一句话,不让农民群众多跑一趟,特别在报销人数集中时,提前上班,晚下班,晚上加班,尽最大能力、最快速度结算、审核医疗费用补偿款。同时,为了避免领款集中时出现秩序混乱,细心安排,公示领款须知,一次告知领款人携带的相关手续及取款银行地点,合理疏导,实行叫号领款制度,按照先后顺序,叫号领款,确保领款工作顺利进行,让每一个参合患者及时领到新农合补偿款。一年多来,新农合补偿款发放工作,秩序井然,没有发生一例投诉案件,受到了领款人的一直好评和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的肯定。

在全科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1--8月共办理转诊2080余人次,发放农合补偿款340余万元,其中补办医疗证100余本。行政审批许可543件,每一项审批比法定规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构建廉政窗口

第一,加强内部监控机制建设。我科认真梳理审批服务流程,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监控重点,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确定各自岗位的个性工作,明确其工作程序、要求、责任,承诺办理标准、时限,编制成“行政审批服务廉政风险承诺书”,与每一名经办人员逐一签订,提高了经办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廉政建设,提升了审批服务效率,树

立了卫生窗口良好形象。

第二,重视意见征询与整改。我们在醒目位臵设立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意见箱、投诉箱,在服务结束后真诚地邀请办理人对工作工作进行评议与建议;认真查找在规范服务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要求办理人员不得实行有偿服务,不得收取办理人的任何好处。

第三,增强人员廉政意识。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逐年提高,新农合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新农合违规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为了提高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重要性的认识,让每一名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廉洁自律,防微杜渐,我科开展了新农合风险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观看视频、自学等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和典型案例,提高经办人员政治敏感性,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使用。

四、巩固工作成果

通过科室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窗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 “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卫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多次收到服务对象赠送的锦旗、感谢信,服务经验曾多次被《健康报》、长城网、《邯郸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县电视台还进行了专题报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细化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始终遵循“公开、规范、便民、高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6篇

开展行政(便民)窗口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创满意站所(办事窗口)‛、‚行政(便民)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活动以来,我所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行政‛,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继续完善制定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我所的工作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质、群众更加满意。

一、树立服务宗旨,努力开展创满意站所规范化建设

我所把开展‚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创满意站所”同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满意基层(站)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思想教育学习及培训活动,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把进一步规范我所监督员的执法行为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工作,规范出工作效率、规范提升服务品质、规范能让群众的满意。

加强职工学习培训,积极表彰先进,树立集体荣誉感和个人争先创优意识,获得‚区级文明单位‛、‚卫生系统五好党基层组织‛、‚先进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深化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内容和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实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和‚立足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

二、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有据可依

对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系统地清理,落实10项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停止执行规范已明确取消审批事项。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履行职权,依法实施卫生监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位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执法八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制定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制度、行政许可统计办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使行政许可从受理、审查、决定以及许可的期限、听证、变更、撤销等方面的实施程序进行了规定,确保卫生许可工作规范、高效、便捷。

三、不断深化推行‚一站式‛服务,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改革深化行政许可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自2004年推出‚一站式‛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了‚集中受理、主动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审批制度。办证中心共接待各类办事人员近3万余人次。共新发、换放卫生许可证3387户,其中食品卫生2946户、公共场所437户,放射诊疗4户。

向社会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受到上级领导和办事群众的好评。

1、优质服务当先。在工作中,注重规范工作人员言行、礼仪、规范。办证窗口和职能科室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所有工作人员熟悉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准确解答管理相对人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并免费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示范文本、《办证指南》,许可证镜框等;对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办证中心积极与区工商分局、环保分局等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及时提醒有关办事人员掌握和了解办证程序,避免办事人员跑空路而发生误事。无论在上级多次明查暗访中还是群众问卷调查都得到充分肯定。由于成绩显著,办证窗口曾被授予‚巾帼示范岗‛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2、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特殊‛群体。对残疾人、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的办证人员,实行全程陪同或代办服务,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人员减免相关办证费用。经常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为群众办理申请、受理、发证业务。

农贸市场卫生许可证的发、换证,往往是集中办理,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办事秩序,都是利用双休日加班,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帮办‛。工作认真仔细,做到无差错、无遗漏,得到了市场管理人员的赞赏和好评。

在区效能办、纠风办多次的明查暗访中,我所工作人员均能遵守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认真,无不良记录。

3、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按照‚规范、高效、热情、便民‛的原则,监督员在接到同意受理的卫生许可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现场完成初步卫生审核,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即可发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及时发放卫生许可证。

积极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对较偏远乡镇等实行现场办公受理许可、审查、送证上门近1000余份,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为本区新农村建设、生活新品质示范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如今,我们的每位监督员在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中,在权利与服务、责任上有了新的认识,出现了行为规范的良好风气,对管理相对人的要求只要合理、只要我们能做到就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这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将这项现代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厅堂化设施,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的形式具体体现出来,努力实现‚高水平工作、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的工作目标,真正树立起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适用本办法。

涉及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和申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法制司具体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组织复议听证;

(三)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承办国务院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中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办理的事项;

(六)依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七)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八)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九)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

(十一)指导和监督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十三)做好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其他相关事宜。第四条 各司局负责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并明确一位司局领导分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由本司局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名义直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提出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

(二)协助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本司局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因下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三)负责由本司局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并确定人员作为委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四)负责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而发生涉及本司局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名义直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并确定人员作为委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五)协同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其他与本司局主管业务范围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六)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条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并配备必需的办案设施、设备。

第二章 行政复议

第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是:

(一)对国家卫生计生委直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的;

(二)对国家卫生计生委直接委托的其他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的;

(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的;

(四)国务院指定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第七条 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起行政复议的,由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受理。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登记。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的形式提出。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申请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其他司局收到书面行政复议申请的,应于当日即时转送行政复议办公室。第八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主要审查下列事项:

(一)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期限;

(二)是否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或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有明确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是否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管辖范围;

(五)是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已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理。

第九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具体行政行为由两个以上司局共同作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司局应当协商一致后,按前款规定提出书面答复;协商不成的,由委领导指定其中一个司局,按前款规定提出书面答复。第十条 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被申请人印章或司局印章:

(一)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部门;

(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

(四)对申请人具体复议请求的意见和理由;

(五)作出答复的日期。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分类编号,并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实地调查、听证等其他方式审理。

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提交委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举行听证或需要实地调查的,被申请人或相关司局应当配合,并派人参加。

第十三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组织进行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内容和要求。受委托机关或组织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并按要求的期限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向行政复议办公室主动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 审查申请人一并提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时,应当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一)该规定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结论;

(二)该规定是其他行政机关制定的,应当在7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制定该规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十五条 依法中止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止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在5日内恢复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 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办公室可以组织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调解。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十八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审理情况,向委领导提出复议决定建议: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予以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或不当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建议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四)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五)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和终止决定书由法制司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委印章并依法送达。

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驳回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委领导签发,加盖委印章并依法送达。第二十一条 复议案件办结后,复议人员应当将案件文书立卷归档。

第三章 行政应诉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副本由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接收。公文收发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副本的,应当于当日即时转送行政复议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对起诉状副本进行登记后,交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司局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有关司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5日内拟出答辩状,并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材料原件一并送行政复议办公室。

经行政复议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委领导审定,并按法定期限报送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有关司局确定一名诉讼代理人,经行政复议办公室推荐,报委主任决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委主任决定,办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第二十六条 行政诉讼案件结案后,诉讼代理人应当将案件文书在案件审理完毕后10日内交行政复议办公室立卷归档。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由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接收。经登记后交由主管业务司局办理。

有关司局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拟出答复意见,经行政复议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委领导审定,并按法定期限报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四章 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委领导批准后,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九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委领导批准后,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

被申请人应当及时将履行情况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提出处理意见,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送达有关机关。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处理,并在60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办公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建议,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直接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一)拒绝履行复议决定的;

(二)逾期不提供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状的;

(三)不接受委托出庭或者严重失职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行政村卫生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8篇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后勤保障机制是应对突卫事件的前提和保证, 作为集结物资储备、仪器设备及卫生硬件供应于一体的后勤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进一步加大卫生资金投入力度, 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和效率是推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

1. 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机构日常经费投入

公共卫生机构是应对突卫事件的主力单位和政府部门, 充足的经费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重要资源, 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卫生机构, 要特别重视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和使用状况, 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编人员全额在岗, 形成完善的人员工资、业务经费、仪器设备投入及办公经费的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刚性和权威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措施, 做好公共卫生的投入和监管工作,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合理比例的投入, 确保卫生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疾控专项经费、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的及时落实。同时要彻底排查卫生机构和疾控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状况, 各地区适当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 依据各部门和机构的业务量、人员数量、日常工作绩效等评测后拨付款项, 确保经费使用的效率、效率和效果。

2.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经费投入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与应急措施的落实都需要资金的保障。政府作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执行机构, 要注重对突卫事件应急工作资金的合理投入, 建立专项资金和应急经费进行调配, 合理应对卫生突发事件。首先要完善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应急经费储备制度, 各地在进行卫生经费预算和调配中, 要充分考虑和权衡突发卫生事件资金的配置额度。其次要设立针对应急仪器设备、应急装备及车辆配置等固定资产的投入, 及时更新和强化卫生应急的硬件配置。最后设立常态化项目的经费支出目录, 经常性用于日常应急演练、卫生应急教育培训、部门化卫生协作经费、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等支出项目。

3. 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进一步健全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按照统筹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制定和设置卫生应急物质储备的标准、指标及种类, 科学核定卫生物资的数量、型号、区域供给及目录规范。建设全国统一卫生应急物资调配信息系统和电子化的流通平台, 省市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 在卫生应急物资生产、销售、流转、配送、储备及监控中努力实现信息化处理, 加强与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卫生医疗单位及其他政府职能机关的沟通协调, 促使卫生应急物资资源共享与合理化利用, 充分依据市场机制和调配方式, 科学评估物资的耗损和市值, 实现资源的合理调配, 提高救灾物资高效化利用。

二、加强卫生应急人才队伍机制建设,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 调整和补充各级卫生应急部门和疾控机构的高素质人才数量

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要把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放置到突出位置。我国幅员辽阔, 东西部发展不均衡, 很多地区卫生应急物资设备投入大, 但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人才的缺失却严重影响公共卫生问题的科学化处理。各级政府要把疾控事业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卫生规划的战略方向, 保证卫生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对于疾控人才的不足和缺失, 首先要切实根据各地和区域的疾控预防情况, 依据卫生技术指标和应急标准, 充分衡量经济发展、卫生服务人口、辐射区域等诸多因素, 适时核定部门工作人员编制和专业人才计划, 科学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次,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政策引导和人才规划工作, 通过资源优势和政策效果吸引高素质、专业化、高学历人才到基层就业和服务, 推动疾控事业和卫生应急工作持续开展。然后要通过公开招考和定向招录等弹性化的手段引进急缺的技术人才, 有计划和分批次的解决专业人员老龄化及技术人员断层等突发问题。最后要采用一切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培训和再教育的方式为专业人员提供深造平台, 统筹安排基层实践岗位, 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 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体系虽已初步建设完成, 但是基础力量薄弱、工作效能低下已是不争的事实。要着重和特别加强卫生应急专家和现场应急处理两个队伍的建设步伐, 加快医疗急救和志愿者两个队伍的建设, 形成四个队伍日常演练和常态化培训的格局, 深化相互之间的联动机制和互动水平, 进一步增强整体化和共同参与的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1) 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团队建设。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应急现状, 设立卫生应急专家资源库和信息库, 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形式开展日常培训教育、经验学术交流、卫生信息研判及科研项目沟通等活动, 进一步实现专家信息的共享和沟通机制, 提升卫生应急专家团队对于突卫事件高效化解决的贡献度。

(2) 提高突卫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卫生应急处置人员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基层和一线人员, 其医疗救助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对于危机的控制和消除起到直接的作用, 一方面要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合适的卫生医疗仪器和防护装置, 先进的通讯设备和处置器械。另一方面加强日常的实验实训和实践培训, 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整体化提高卫生应急的效能。

(3) 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医疗救助水平对于卫生应急管理整体效能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分类培训和分级教育的原则统一设定培训项目和教育内容, 系统化整合各类资源, 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体系。在保证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和专业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决策指挥能力日常化培训提升的基础上, 加强应急处理和应急过程的技术培训和理论教育, 根据突卫事件态势发展的特殊情况和地区差异, 开展多种形式和多项内容的培训, 适时调整培训纲要和计划, 进一步做好培训效率评测和教育任务评估等内容。

(4) 开展卫生应急常态化演练和实训。省市区县应急办公室应周密部署常态化的突卫事件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人员队伍实训, 通过应急演练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训, 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和弊端, 提升应急人员综合技能的同时, 也对未来应急方案和预案的整改提供相关依据。特别是基层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卫生应急编制目录和计划, 制定科学化与合理性的卫生应急演练管理办法, 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科目和多场景和复杂化的演练内容, 各级部门要协助配合, 联合演练, 达到常态化应急准备的目的。

三、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机制建设, 实现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卫生应急预案机制建设的完善和健全可以有效降低突卫事件带来的损害和破坏, 确保按照预设的方案和计划及时高效的展开应急处理和救助工作, 卫生应急预案是在明晰和辨识突发卫生事件的类型、特征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 对于应急设备仪器、物资经费、专业人员、救援行动计划及指挥协调预先进行具体性的谋划和全面的计划。

1. 建立预案管理常态化和动态化运行机制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 通过对于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判断, 评测事态发展的趋势和未来走向, 综合辨识可能发生的危机和威胁, 根据掌握的各类信息和信号进行预案的流程设计, 一旦突卫事件发生和蔓延, 根据预案的设定进行实施和推进, 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更新预案设置。

2. 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的全程化评估机制

突发卫生事件的危机信号和风险因素尤其是特殊性和规律性, 要充分识别重大公共卫生威胁信号和信息, 进行相应的识别和辨析。全方面分析以往突卫事件的发生原因、类型、级别、风险因素、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 最终明确预案级别和预警分级, 为下一步的整体预案设定提供重要参照和依据。

3. 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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