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

2024-06-26

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精选5篇)

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 第1篇

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

自2003年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并成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郑功成便开始在全国人大呼吁社会保险立法之事,并多次提交制定社会保险法的议案;2007年4月,郑功成的一篇《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与立法中若干问题的看法》,递交到了国务院领导手中,得到高度评价;同年12月,在《社会保险法》首次审议后,郑功成即应邀为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做《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社会保险立法》专题报告;在《社会保险法》立法前后四次审议中,郑功成每次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可谓这部法律出台不折不扣的见证者和推动者。

2010年11月11日,《社会保险法》通过的第13天。记者如约于下午3时赶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在一办公楼前苦等1个小时后,满面微笑的郑功成出现在走廊尽头,腋下夹着厚厚的教学资料。《社会保险法》的通过,令其心情大好……

“四审稿依然有改动”

记者:从1994年《社会保险法》列入立法规划,可谓16年磨一剑,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终于获得全国人大通过成为正式法律。在以往的采访中,你一直希望《社会保险法》快一点出台。你的笑容好像已经告诉了我你的心情。

郑功成:的确来之不易。由于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性制度安排,也是涉及全民切身利益尤其是劳资双方与政府责任的领域,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作为一部民生法律,《社会保险法》保障的是劳动者的福利权利,化解的是劳资矛盾,调节的是初次分配中的利益格局,维护的是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它构成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正是因为社会保险具有这样特殊的地位,它才在任何国家都是事关基本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

记者: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的第十四条中增加了一款新的内容:“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此次《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是否意味着宪法中的这句话将更有力量?

郑功成:通过立法,社会保险关系上升到了法律规范的层面,劳动者宪定的社会保障权利才被具体的法律化了。我国宪法是规定了国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利的,但如果没有具体的法律保障,这种宪法确定的权益就可能流于纸面。同时,法律的制定,责任主体各方才能确切地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被社会保险所覆盖的人群才会真正享有确切的稳定的安全预期。与过去社会保险领域没有法律而只有行政法规、规章甚至政策性文件相比,《社会保险法》显然在更高的层面上对劳动者的福利权益进行了保障。记者:在任何一个国家,立法都是不同社会群体博弈的过程。《社会保险法》经过四审才得以通过,充分说明了这种博弈的激烈。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你的很多建议得以采纳。不知道四审您是否有“新的收获”?

郑功成:准确的说法应当是在立法机关历经五稿,因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较四审稿又做了一些修订,这在以往立法中是少见的。我在四审中提出的意见中就有两条被吸收了,一条是针对第64条第三款的,原文是“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我认为这样规定不妥,它不仅让人误认为省级统筹是法定层次,而且将直接影响全国统筹的推进,因而建议删除“实行省级统筹”六字,直接规定为“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这样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是全国统筹,这是法律明确的要求;一条是针对第72条第一款的,原文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街道、乡镇设立工作站点。”我认为不宜这样规定,它容易导致现行条条分割的行政格局延伸到乡镇,这不符合基层政务走向集中开放式服务的趋势,社会保障体制在上层可以按照部门分工,但在基层却要尽可能地方便服务对象,尽可能设置综合办事网点,因此,我建议删除“在社区、街道、乡镇设立工作站点”而代之以服务网点。上述两条意见均被采纳,最后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即是这样规定的。由此可见,《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还是比较审慎的。

“这的确是一个里程碑”

记者:《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构成了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的顶层架构,您如何看待《社会保险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郑功成:《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的一个标志。将其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是不为过的。它的标志性意义在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长期的实验性阶段正式走向定型、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阶段。

同时,我认为《社会保险法》也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社会法部门十分重要的一部支架性法律,它甚至可以被看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这七个法律部门中,社会法建设相对薄弱。《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改变了这个状况。

记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意在促进就业以及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于劳动者来说将有哪些意义? 郑功成:《社会保险法》本质上是劳动者的权益法、福利法,是专门维护劳动者权益,解决劳动者后顾之忧,并增进劳动者福利的法律。它突出以劳动权利为基础,实行权利义务相结合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缴费形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者在养老、疾病医疗、职业伤害、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为目标,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和维护劳动者福利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两项基本的权利。首先,社会保险权利与就业权利是并行的。其次,社会保险权利是就业权利的保障。有人说,就业权是社会保险权实现的前提,但社会保险权实际上更利于促使劳动就业权利的实现。有了就业,有了工作,不等于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是一个不等式。劳动者有了就业,而没有社会保险,就不能合理分享到社会分配当中其应享有的份额。我以前说过劳动的三种境界:劳有所得、劳有所值、劳能共享。而劳有所值、劳能共享是与社会保险密切相关的。对于劳动者而言,合理的薪酬体系应该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和职业福利,高工资并不等于解除后顾之忧,只有强化社会保险制度,才能在更好地调节劳资之间的利益格局的同时,增进劳动者的福利。社会保险权利的落实,实际上是完善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它构成了劳动者劳动报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促使初次分配在劳方、资方以及政府三方之间的利益格局更加公平合理具有重大意义。其三,《社会保险法》规范的内容和权利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因为规范的范畴已经超越了劳动和就业的范畴,比如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都是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法》不仅赋予了劳动者社会保险权,也赋予了城乡居民相应的社会保险权。

“《社会保险法》有四大特点”

记者:《社会保险法》在内容上除了对现行一些制度进行了规定,是否也有一些创新性和前瞻性的规定,您印象最为深刻是什么?或者说,这部法律有哪些特点?

郑功成:我认为,《社会保险法》具有如下一些特点。首先,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分别对五大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规定。而在国外,一般都是单项立法的。

第二个特点是它具有发展性。从内容上来看,我们可以发现,长期实践基本成熟的制度已经上升到法律规范,另一方面,没有成熟的内容虽然没有上升到具体、清晰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但也规定了它的目标性和方向性。比如统筹层次,《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再比如社会保险的征缴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个特点是它具有特殊性。《社会保险法》的一些内容充分考虑到了中国的国情,做出了一些特殊性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允许“补缴”的规定,在国际上一般是比较少见的。这实际上是对改革过程中,一些利益受损者(下岗职工等)的一种补偿。再比如视同缴费的问题,《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视同缴费的问题解决的也是特定的问题,这在国外也是少有的。

第四个特点是它具有创新性。《社会保险法》表明,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走上了一条保险型的道路,不可能走福利国家的道路,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的紧密结合。比如养老保险的统账结合的模式,从国际上来看,它具有创新性,《社会保险法》把它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面。此外,《社会保险法》涵盖了非就业者的城乡居民,这在全世界也是比较少见的

“授权条款多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遗憾”

记者:社会保障的制度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是立法先行,就是先制定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然后再确立制度,是以法律确立制度,而我们则是经过不断的摸索,在现行制度已经矛盾重重的情况下,出台了这部法律,并且授权条款很多,您如何看? 郑功成:社会保险的国际普遍规律都是先行立法,通过立法确立制度,然后才能实施。我国建国初期也是先立法,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但由于改革开放这30年,我们走了一条渐进式的改革之路,决定社会保险的经济的社会的乃至政治的很多因素,都处于渐变的过程当中,所以社会保险的改革也不可能采取先立法后实施的国际惯例路径走过来。社会保险的改革必然不能背离国家大的改革背景,所以要先试点后推行。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经过20多年的改革,社会保险制度不能总是试而不定,而是急切需要进入定型、稳定和实现可持续的发展阶段。因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如果长期试而不定,不仅直接损害着制度的严肃性与可靠性,也给各地追求制度变革中的“过度创新”创造了条件,以往几乎每一个社会保险项目在全国各地都会出现多种“模式”,这在早期可以理解,但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就绝对不是正常现象,因为它只能给未来的制度整合埋下重大隐患,时间愈长,代价愈大,只有及时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保证制度走向稳定,并在稳定的基础上走向定型,并且不断完善。

记者:渐进式改革也是一把双刃剑,长期试点遗留下来的矛盾,变成了许多授权条款。我发现,从二审稿的十几处授权条款在三审稿中只剩五处,到最终的法律又增加到20多处,应当说立法背后的博弈异常激烈。而舆论现在诟病最多的正是这些授权条款。

郑功成:授权条款的确偏多了一些,这是《社会保险法》的不足之处。但这个缺陷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些授权条款的确也不适合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养老保险的费率问题,好像还没有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险法不规定费率的。但我们的社会保险法为什么就没规定呢?因为我们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缴费比例、养老制度也各有千秋,要在制度没有全国统一的情况下统一保险费率、降低费率,当然有难度。所以这个法律目前回避了费率。因为必须下降,下降有多大的空间,还要进一步研究。

在这些授权条款中,有的是因为制度还有不成熟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但一部分授权条款不是这样的,也是我感到遗憾的。比如在《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五十九条中,仍然是一个不明不白的授权性条款:“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世界范围来看,同样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在不同地区分别由不同的机构征缴,是绝无仅有的现象,不同的国家或者由完全财政税务部门征缴,或者完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我的观点一贯是,社会保险的经办始终应该由一个部门负责到底,不容分割。但遗憾的是,由于部门的原因和人为的原因,立法分歧过大而给这个法律留下了一些硬伤。

“两大任务”

记者:《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后,对于这部法律的执行和落实,您有何建议? 郑功成:《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制建设便一蹴而就。我们要认识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落实。我认为,我们面临着两大任务。

首先,加强普法宣传,让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都能够明确各自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责任。

其次,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不一,亦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还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走向完善。对一些现行法律中还没有规范清晰或者明确授权中央政府制定相应法规进行调控的事项,就应当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必须要在《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前出台这些法规,以为社会保险行为提供更具操作性的依据。或者说,所有授权性条款,都应该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都可以找到依据。不能在法律实施后,相关法规还不能出台,这会使法律的效力大打折扣,这是应当避免的现象。还有,我们应及时检讨现行的制度安排,对于那些不合乎法律规范的试点及时进行纠正,切实按照《社会保险法》来推进工作。

总之,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与制度建设,急切需要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来规范,但现阶段指望这部《社会保险法》能够尽善尽美显然是不现实的。在我们已经尽可能地制定了一部较好的社会保险法律的同时,应加快社会保险改革步伐及相关法规建设,仍然是确立这一制度并使之不断走向完善的重要条件。

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 第2篇

制图:张芳曼

近几年,多次到东、中、西部多个省市进行社会保障专题调研,一个最为深刻的印象,就是养老保险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一方面,人们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并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按月领取一笔数额不等的养老金、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0年增长持肯定态度;另一方面,也有人深感怀疑、不安与焦虑,比如,担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可靠,不满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等。当前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疑虑,有必要进行客观分析和理性回应。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靠吗?

有必要澄清养老金缺口、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所谓养老金缺口,是指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分三种情况:一是当期(年)出现的收支缺口;二是历史留下的收支缺口,即所谓历史欠账;三是未来收支缺口,即预测在若干年后可能出现的收不抵支现象。如果不加定语,养老金缺口就是指当期收不抵支状况。当前一些媒体不时报道的职工养老金缺口问题,其实是一个被有意或无意模糊化了的说法。因为它往往将历史的、当期的、未来的情况混淆在一起,或者以地区分割的、非正常情形下的局部缺口来替代正常情形下的全国收支状况,或者对基于国际惯例与政府公共责任的财政补贴作了剔除,结果造成不必要的人心惶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法中明确的全国性制度安排,下面表格中的数据充分表明,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都有结余,当期根本不存在缺口。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从下表可见,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和滚存结余的基金积累规模都在持续扩大,财政补贴所占比例虽有起伏,但总体呈相对下降趋势。从全国看,这一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至于有人说这种结余中的财政补贴部分应当扣除,是不懂社会保险制度知识的表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20多年前始建于德国,当时就是由政府分担责任的,这是政府承担公共责任的一种具体体现。何况我国的财政补贴事实上是对计划经济时代中老年职工养老金历史欠账的一种补偿。因此,一部分地区当期出现养老金缺口而另一部分地区出现结余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养老保险资金不足,而是制度处于地区分割情形下地区之间养老金难以调剂,治本之策应当是尽快依法将这一制度提升为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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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留下的职工养老金缺口确实存在,这是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变、从单位保险制向社会保险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上世纪智利将现收现付型公共养老金改革成个人账户式养老金时,也曾出现巨额缺口,只不过智利采取的是做实个人账户而发行长达数十年特种国债的做法。我国目前出现个人账户空账现象,是因为我国选择了与智利不同的偿债方式。智利一次性做实个人账户,政府需要承担长期国债偿还义务;我国部分做实个人账户,政府逐年给予相应支出补贴。两者殊途同归,都是由政府承担制度转型成本的偿付责任。因此,不应因个人账户出现空账而动摇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

对于一些人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金缺口,确实需要居安思危、提前应对。但预测所依据的变量不同,结果也会不同。决定未来收支缺口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经济增长率、人口增长率、对现行制度的适度调整等,这些因素发生变化,预测结果就会变化。拿人口因素来说,普遍的预测结论是2030年老年人口超过3.6亿,但这只是基于过去计划生育政策和以60岁为老年人基准年龄的预测,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以及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导致老年人基准年龄的提升,这个预测结论必然会发生偏差。预测数据可以作为决策参考,但不应片面强调悲观预测结果而令公众丧失对制度的信心。

●基金积累越多越好吗?

不能用开银行的思维方式办养老保险

有人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越多越好,这是银行家开银行的思维方式,但发展养老保险不是开银行。养老基金的积累不仅取决于未来的需要,还要考虑代际负担公平以及资本市场风险,并非越多越好。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始国德国为例,其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但养老保险制度坚持采用现收现付模式,追求的是收支平衡。当2011年出现基金盈余45亿欧元时,德国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将养老保险费率从19.9%(劳资缴费各占50%)降至19.6%,并提升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但同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延迟退休年龄,从65岁逐步延长到2029年的67岁。德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20多年稳定发展的事实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并适时调整,即使没有基金积累,也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采取完全积累制的美国401K私人养老金计划,其资产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缩减率高达26%,表明基金制养老金难以规避资本市场风险。因此,对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理性态度应当是:收不抵支无疑不可持续,适度的基金积累是未雨绸缪,但积累过多则有违代际公平并可能潜藏巨大的贬值风险。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规模已达2万多亿元,当务之急是避免基金持续贬值,实现保值增值。

综上,作为全国性制度安排,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不存在当期基金缺口问题,局部地区缺口是制度地区分割导致缴费负担不公、基金余缺分化的不良后果,在实现基金全国统筹后会自然消失。再加上个人账户空账将逐步化解,已有基金积累为制度长远发展提供支持,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当是可靠的。再看世界上不时传来商业保险公司破产的消息,但迄

今从未出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产的情况,表明这一制度因循多方分担责任、群体互助共济、政府财政担保的法制化轨道,可以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

●困扰制度改革的难题能破解吗?

根本办法是优化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

强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靠性,并不意味着我国现行制度没有缺陷。调研发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已具有普惠性特征的同时,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承担着超越自身功能的压力,形成了“养老金水平越来越高—人们期望越来越高—不满意度越来越高”的怪圈。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长期双轨并存的格局,损害了老中青三代人的养老权益公平。三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不仅造成各地费率负担不均与互济性弱化,而且影响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大局与地区协调发展全局。四是责任不清与责任分担机制失衡: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政府责任与市场责任、中央政府责任与地方政府责任仍然缺乏清晰的边界;企业与政府负担重、个人负担轻,中央政府负担重、地方政府负担轻。针对这些问题,当前特别需要做好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现行制度是顶层设计的基础,不可能推倒重来。应从现实条件出发,突出普惠性、公平性、互济性与可持续性理念,促使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优化之后走向成熟、定型。

理论上可以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到2020年,建成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组成的法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辅之以补充养老保险,覆盖90%以上的城乡适龄参保人口,为每个退休者提供相对公平、水平适当的养老金。在替代率方面,职工与公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一层次)替代率可设定为45%左右,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第二层次)替代率可设定为10%—25%,两个层次养老金合计替代率达到55%—70%。在基金积累规模方面,应统筹考虑战略储备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积累规模,如果偏重战略储备基金积累就应减少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如果偏重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则应控制战略储备基金规模,基金积累总量可以确定为同期GDP的10%—20%。这样,既能保证满足未来养老金支付高峰期的资金需要,又可规避基金贬值风险。

深化改革具有紧迫性,改革方案应有可操作性。当前,需要打出优化制度安排的组合拳:一是尽快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方案,在全国实现费率统一、待遇调整公平、经办统一、信息统一。二是逐步调整筹资责任分担机制,实现养老保险责任分担相对均衡。在全国统筹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用人单位与参保者个人的实际总缴费率控制在20%,其中个人缴费率为8%,单位缴费率降低至12%;同时明确财政对各类养老保险的固定补贴比例。三是尽快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参保,并采取与企业职工一样的待遇调整办法。四是尽快明确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包括基金管理层级、投资方式及个人账户所有者收益回报率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有两个时下流行的预期需要调整。一是指

望制度优化一蹴而就。这并不现实。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十分复杂,从现实制度安排到理想制度安排需要相应的过渡方案,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二是指望优化制度即可以完全消除养老金差距。这同样不现实。养老保险待遇高低取决于个人缴费多寡与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额和缴费年限不同,其养老金水平也会有高低之别。养老保险改革的目的,是在实现机会公平、权益公平的条件下,将当前过大的养老金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而不是实行新的平均主义。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解决所有养老问题吗?

老有所养需要一个完整的养老制度体系

调研中还发现,人们对养老保险普遍期望过高,几乎将养老保险制度等同于老有所养的全部制度安排。事实上,养老保险能为老年人提供一定经济来源,却无法自动解决老年人所需养老服务等问题。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规模最大、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弱化最显著的国家,更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养老制度体系。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构成其中两大支柱。此外,还需要建立老年福利津贴、完善老年优待政策等。完整的老有所养制度体系如下图所示。

郑功成谈《社会保险法》 第3篇

近两年,1919酒类直供可谓捷报连连。2014年8月13日,1919登陆新三板,成为内地首家挂牌的酒类流通公众公司。在创立初的8年半时间里,杨陵江最多时仅拥有41家门店;而上市后仅仅用了14个月时间,现在这个数字已经扩大了10倍有余,至接近500家,覆盖了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2015年11月11日,1919酒类直供发布公告战略合并购酒网,并通报了两者“双11”销售总额达4.25亿元,销售额排名行业第一。在巨大的总销售额背后,还有一些数字彰显着1919内部健康顺畅的脉络:1919“双11”总共接到20多万单,第一单只用了9分钟配送到位;“双11”当晚在顾客允许的情况下配送了6000多单,一个小时内全部配送了出去;80%的订单推送到了门店,30小时就完成了全部订单的配送。这无疑是一家内外兼修的企业。

创始人杨陵江曾不只一次说过:“我们不是传统的经销商,也不是传统连锁商业,更不是传统B2C电商,我们是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酒类服务平台商,并专注于酒类行业,致力于打造从商家到消费者之间最快捷、成本最低、推广效率最好的专业平台。”而杨陵江,从来都不是一个说空话大话的人。走到今天这一步,时代潮流功不可没,但究其决定性因素,还是杨陵江自身准确的判断、隐忍的坚持与对细节的注重。

望向远方的目光

杨陵江出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县。上世纪70年代的甘洛县,山清水秀,但机会贫瘠。山峦遮住了许多家乡人的视线,但这其中不包括杨陵江。他的目光从未停止望向更远的地方。1993年,杨陵江只身来到成都学习酒店管理,毕业后大多数同学都顺理成章回到了家乡凉山,但杨陵江选择留在了成都。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成都锦江宾馆服务生。

为了能够留在城市中发展,改变家庭面貌,杨陵江比其他同事更加珍惜这个机会。杨陵江所做的事情就是,别人不愿意管的东西,他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学;别人嫌脏嫌累避之不及的事情,他主动迎上去并且处理得干净利落。比如,他注意到酒店的发电机经常出现故障,于是主动跟师傅学习修理技术,久而久之,发电机故障时,经理第一个想起的人总是杨陵江;又比如,酒店时而有喝醉的顾客,弄得满地污物时,其他服务生往往躲都来不及,只有杨陵江每次主动照顾顾客后,还将污物处理掉,再用抹布一点一点将地砖抹干净……一个人若能够长期坚持做好一件简单的事情,那这个人就不简单。

若杨陵江愿意留在锦江宾馆,也可以预料,以他的用心与努力,他在酒店管理行业也将会有长足的发展。但杨陵江没有留恋这份在家人看来足以维持生计的酒店工作,他知道,自己毅然走出凉山,不是为了仅仅停留在这里。1998年,他成了一名酒水经销商,首笔即获得40万元创业资金,几乎全部来自他在锦江宾馆做服务生时结识到的朋友的投资。

可以说,渠道拓展是酒水经销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除了酒吧外,杨陵江还将终端门店纳入服务范围,如餐饮店、酒店。日益壮大之时,这种处在中间的境地越来越让杨陵江头疼,他既需要和上游供应链厂家打好关系,同时又要和下游客户保持友好往来,并且拥有的话语权极少。这里面盘踞的一些灰色地带,让生性磊落的杨陵江也难以忍受;最关键的是,他意识到,传统酒业运作模式——从酒厂到客户之间要经历的层层中间商,其实并非不可或缺。杨陵江想:“做中间商不可避免地会受制于人,而且影响生意的因素太多了,必须寻找一种能够独立掌控的经营模式。”

1919的创立与蛰伏

杨陵江首次工作所效力的锦江宾馆是西南地区首家五星级酒店,这里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与对服务细节的重视程度给杨陵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并对他之后的事业都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创立至今始终注重的“优化管理体系、服务的流程化、细节的优化处理”,是1919在时代的狂风以及自身快速的扩张中能够保持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秘诀。1919开始时的那些门店,就像一个微小但精密巧妙的结构,包含着自身成长所需的全部要素,当条件成熟,即可迅速复制增长而不破坏原始的秩序。

2006年,以苏宁、国美、麦当劳等为代表的国内新兴的终端连锁模式,在日益壮大的消费市场上占据越来越多的注意力。杨陵江敏锐地意识到,直接面向消费者可以打通上下游关系——既能掌握第一手消费需求,又能为厂家创造更大的收益。转型并不容易,虽然杨陵江不缺乏这样的眼光与勇气,但是对企业中的许多员工来说,要他们放弃现成的利益,转而拥抱彼时看上去尚有些虚无的新模式,并非一件易事。但杨陵江力排众议,带领企业由中间商转向了终端商,为今天的1919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来自员工的压力并未持续太久,不久之后事实就证明了这个决策的正确性。2006年,1919共在成都开设了3家门店,当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与上年度做中间商所能达到的销售额基本持平。此外,杨陵江从1919成立初始就立志打造中国最时尚的酒类品牌,不论是品牌文化还是包装设计、店面陈列,都是参照欧美前沿设计。许多消费者第一次踏进1919门店,就是被门店现代化的布置和细节处体现的用心所吸引。可以说,时尚是1919品牌创立的核心点之一。

杨陵江相信,1919的方向一定是顺应时代潮流与社会生产力变革的。他早已做好了“离经叛道”的准备,并且在蛰伏期间还在为1919筹谋更长远的未来。一开始,1919就打破了传统门店的运营方法:一是以成都市区为中心,大力拓展门店,抢占终端;二是采用零售发展会员制,重视数据的收集与会员维护。

到了2013年底,1919门店已拓展至40家,并拥有超过20万会员。用今天流行的“互联网思维”解释,相比传统的零售端,1919更加注重用户体验。然而,传统的酒水“大商”们仍不很看好1919的模式,很长的一段时间中,甚至直到现在,杨陵江和他的1919一直处于被行业酒厂封杀的重点对象名单上。但杨陵江坚信,过多层级、低效率的分销体制一定是行业的痛点,只是一时因既得利益者庞大而转型困难缓慢,所以他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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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江明白,别人一时无法接受1919,不过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是1919的局部而非全局。而他深谙围棋精神,这种游戏起源于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棋盘游戏,其中深藏着博弈与辩证的思想,最是讲究隐忍和布局。最简单的规则,恰恰能带来最复杂的变化,在纵横各19条线产生的361个交叉点上,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轮流下子,平静的黑白交错间,其实风云变幻。

与传统从业者和解

传统酒类流通行业以多层级分销为主要模式,酒厂通过一级、二级经销商实现销售,经销商再通过更多的分销商层层分销。在酒水黄金十年间,利润无限向上游和中游倾斜。然而,流通环节的层级越多,整个体系越臃肿,分配效率就越低,层层加价和费用也导致终端零售价格过高。最不合理的时候,就是变革将要来临的时候。

2014年3月,郎酒下发《关于1919连锁转向整顿情况的通报》,要求经销商停止向酒仙网、1919供货,经销商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分销商给酒仙网、1919及其关联企业供货,否则按照规定扣除经销商违约金。类似的事件还有2012年12月,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14家经销商“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的行为给予扣除违约金、市场支持费等处罚,这其中有11家经销商就是因为供货给1919而受到处罚的。

然而,之后的事情有了出人意料的反转,2013年3月22日,五粮液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因价格管控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22日上午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罚款2.02亿元。

除此之外,2014年茅台多次发表声明撇清与1919的关系,并于11月19日在经销商会上发布关于封杀1919的严厉举措。

面对频频遭遇封杀的境况,杨陵江看得很开。1919从酒厂进货然后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相当于把中间经销商的利益还给了消费者,虽然没有在根本上损害酒厂的利益,但是由于行业的长久积淀,各级经销商所占的比重还是非常大,酒厂必须关注到传统经销商的利益,所以封杀1919是很正常的选择。直到“八项规定”的出台与落实严重冲击了高端白酒原有的价格体系并引发渠道变革,1919不同于传统酒类经销的新型商业模式,才被业界认真重新估值。

近两年,由于1919的规模与出货量越来越大,不少传统酒类行业从业者已经发现了1919所具有的明显优势和先进模式,所以尽管与某些名酒厂家及传统经销商仍时有冲突,但准备拥抱1919商业模式的人也在增多。比如说,今年五粮液集团与1919共同开发了一款专供1919渠道独家发售的425ml 52度五粮液,一举成为今年酒类电商中的爆款。再比如,因1919跨过中间经销环节而丧失利润的一些经销商,选择与1919合作开店,向1919交付直管店保证金与管理费用,以类似肯德基加盟店的形式,成为门店法人代表,享受1919提供的标准货品、人员、培训、信息系统等等,并获得高额收益。

如今,1919成都总部前台的那个宽敞明亮的茶歇区,渐渐成为众多经销商和酒厂人员集中拜访的地方。从封杀、排斥到合作,1919等待这样的信号灯已久,这其中象征的思想转变非常明显,也表明了今后行业洗牌、再融合的发展趋势。

由于其超前性,杨陵江每走一步都会招致不少异议,前行也是阻力不断。在相对传统的酒类行业,2006年1919跨越了中间经销环节迈向零售端这第一步已是顶风前行;眼见风力减弱,本可以稍事休息,杨陵江却又第一时间琢磨起了1919的下一步。

打通任督“2”脉

这是个没有启动“O2O”模式都不好意思谈生意的年代。早在2008年,杨陵江就开始带领1919团队探索O2O模式,将电话订单和网上订单作为渠道之一,所产生的订单分配到离顾客最近的门店,然后直送到顾客手中。2011年,1919投入巨资启动运营信息系统化矩阵,包括采购、仓储、物流、财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CRM会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企业的信息化改造,在原来的基础上,为真正实现O2O铺设好信息化通路;同时,1919酒类网上商城开始上线试运营,并拓展了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淘宝天猫等国内16大第三方电商平台。

让杨陵江颇感骄傲的是,虽然许多同行都有线下门店,但是真正将酒类零售做出品牌的很少,而得益于其信息化系统,1919做到了这一点。杨陵江认为,真正的零售企业是能够突破各自为政,在店与店之间实现数据和资源的交换,让线下门店互相支撑,以达到规模效应,其背后需要强大的后台系统作为支持。1919之所以能够提供19分钟立即送的服务,也得益于这套后台信息系统。

尽管近几年是电商发展的黄金年代,但实体店仍是1919模式的重中之重。在杨陵江看来,线下才是O2O的关键,因为O2O的核心在于“最后一公里”的送达。同时,电商线下店铺的把控力也极其重要,因为门店及其人员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其产品质量、服务细节都直接影响二次消费的几率。如果线下布局的数量或质量不够高,就很难体现综合优势。

对1919来说,线上更多是作为方便顾客的一个订单平台。1919把线下门店作为线上订单的仓库和配送站,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购物体验。如此一来,很多时候顾客拿到啤酒时,可能还是冰的,体验自然更佳。“送货是利用门店人员的富余精力,门店本身就是仓库,库存不需要单独租赁库房,不需要仓储费,不需要单独的物流。相比于传统B2C电商高达10%左右的物流成本,1919的物流费接近于零。”杨陵江说。

如果说O2O中两个“O”的铺设耗时耗资,中间那个“2”的真正连通则更能说明企业掌舵者运筹帷幄的长线功力。杨陵江每走一步,都光明磊落有目共睹,但总有人不明白他的用意或者不相信他能成功,直到1919布局完成才恍然大悟。打通了任督“2”脉的1919,2016年计划在600个城市开到1500家线下门店,全面提高“立即送”的服务速度,并在线上继续一路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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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梦想很实际

正处于事业黄金上升期的杨陵江,看上去是疲倦中带着兴奋的。他的生活基本在工作、交通、睡觉这三点一线中循环往复。大概1919的每个员工都知道,如果半夜三更接到微信群的消息,那八成是来自CEO杨陵江。现阶段的杨陵江,基本没有享受生活的时间,“我的减压方式比较疯狂一点,就是在微信群里面闹,我可以半夜三更闹半个小时。”杨陵江指的闹,其实是有感而发,谈工作,谈逻辑,发表一篇数条语音消息组成的或长或短的演讲。也许某一天,他讲的是他的梦想——赚更多的钱,对员工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合作者负责。

作为一家大型酒类服务平台商的老板,杨陵江对于酒却没有过多的执念。他无疑是喜爱饮酒、享受饮酒氛围的,但他不喜欢为了应酬而喝酒,更在意的是能否和家人、同事、二三好友共同分享好酒。“其实我也很想去享受享受生活,多一些时间去陪伴家人,但是现在很多事情需要亲力亲为,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无奈吧。我希望能早一些退休,去和朋友们品品酒聊聊天,带着家人四处旅行。现在这么努力工作,也是想为将来的退休生活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杨陵江笑着说。

受到杨陵江实际的人生哲学的影响,虽然1919现在已经是一家成规模的酒类服务平台商,但它的目标仍旧是——用最低的价格让消费者买到喜欢的酒,给消费者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带来真正的实惠。杨陵江无意去思考一些类似于“中国酒文化”这样形而上的问题,他说自己是个俗人,只想着多赚些钱,给股东,给员工,给家人。

杨陵江的思维并不发散与抽象,总是聚焦在前方。拥有完善的会员制度,手握初具规模的大数据资源,杨陵江下一个重要棋子的落点是,让1919真正成为一家带有资本运作性质的平台公司,让其他部门都成为这个平台的组成单元。在杨陵江的设想中,未来的1919会是一家依靠数据营销和供应链服务取胜的平台公司:比如负责营销推广的职能中心独立为广告公司,凭借对酒类市场的熟悉与专业的营销技巧,除了继续为1919提供品牌服务之外,还可以到市场上去接单,为其他需要的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样地,人力资源中心具有资深酒类行业从业人员招聘、培训经验,可以转变为人力资源公司,服务于酒类行业的所有企业;如此等等。

就像杨陵江之前重重迈出的每一步一样,这一步棋听起来似乎又有些超前,但实际上,杨陵江已经开始注册这些公司,内部的种种尝试也正在一一开展。杨陵江谦称自己是个俗人,只想赚钱,其实高手对弈,胜在对全局的掌控能力。对现在的杨陵江来说,不到功成名就,不谈风花雪月。

1919开始时的那些门店,就像一个微小但精密巧妙的结构,包含着自身成长所需的全部要素,当条件成熟,即可迅速复制增长而不破坏原始的秩序。

杨陵江相信,1919的方向一定是顺应时代潮流与社会生产力变革的。他早已做好了“离经叛道”的准备,并且在蛰伏期间还在为1919筹谋更长远的未来。

如果说O2O中两个“O”的铺设耗时耗资,中间那个“2”的真正连通则更能说明企业掌舵者运筹帷幄的长线功力。

马到功成成语 第4篇

【简拼】:mdgc

【解释】:形容事情顺利,一开始就取得胜利。

【出处】:元·郑廷玉《楚昭公》第四折:“只愿你马到功成,奏凯而还。”

【示例】:向使微臣督剿江、淮、豫、楚间,果能运筹制胜,~,各省抚臣岂易于为力? 明·卢象昇《剿荡衍期听候处分并陈贼势兵情疏》

【近义词】:马到成功

包含功成的成语 第5篇

[功成行满] 功:世界各地;行:善行。封建迷信指功德成就,道行圆满。

[功成身退] 身:自身,自己。指大功告成之后,自行隐退,不再复出。

[功成名遂] 遂:成就。功绩建立了,名声也有了。

[功成名就] 功:功业。就:达到。功绩取得了,名声也有了。

[功成骨枯] 比喻为了一己私利,让其他许多人为之付出巨大的牺牲。

[功成弗居] 形容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同“功成不居”。

[功成不居] 居:承当,占有。原意是任其自然存在,不去占为己有。后形容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身退功成] 指功业成就,退隐家园。

[马上功成] 指凭武功建国。

[马到功成] 形容事情顺利,一开始就取得胜利。

[九转功成] 转:循环变华。原为道家语,指炼得九转金丹。后常比喻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而终于获得成功。

[功败垂成] 垂:接近,快要。事情在将要成功的.时候遭到了失败。

[功到自然成] 下了足够功夫,事情自然就会取得成效。

[大功告成] 功:事业;告:宣告。指巨大工程或重要任务宣告完成。

[大功毕成] 指大工程或大任务宣告完成。同“大功告成”。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谚语。比喻只要有决心,肯下功夫,多么难的事也能做成功。

[指日成功] 指不久即可成功。

[马到成功] 形容工作刚开始就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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