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规范标准

2024-09-19

城市管理规范标准(精选6篇)

城市管理规范标准 第1篇

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清扫保洁 1.1 作业时间 1.1.1 普扫

一类街道:每日晨7:00时前完成。

二类街道:每日晨7:30时前完成。1.1.2 保洁

5月至10月:每日晨7:00时至晚22:0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日晨7:00时至21:00时。1.2 作业频次 1.2.1 普扫

每日大扫及用降尘软扫帚清理人行道积尘各1次。1.2.2 保洁

按作业时间全方位、全时段巡回保洁 1.3 作业人员

清扫保洁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上印有所在公司中文标识)、佩带工作牌,按规定上岗作业。1.4 作业工具

扫地车、大扫把、降尘软扫帚、密闭式撮箕、保洁桶。1.5 作业标准

一类街道(含商业繁华街道):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包括隔离栏、隔离礅、花盆底部周边)。

二类街道: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污水和灰带。

立交桥、高架桥、车行隧道、人行天桥:桥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包括隔离栏、隔离墩底部、周边),桥栏杆整洁且无乱贴、乱画,隧道两壁无明显污渍,桥面及车行隧道路面保洁质量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公交站台:整洁,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无烟蒂、纸屑、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机械化清扫作业:一类街道每日机扫不低于2次。1〃6 标准要求

一类街道: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4个(片)、痰迹数少于4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二类街道: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少于5片、纸屑及塑膜数少于6片、烟蒂数少于8个、痰迹数少于8处、污水面积小于0.5平方米、其它废弃物少于2处。

按作业定额配备清扫保洁人员:特殊繁华重点地带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5人/1000平方米,一类街道1.5人/2800平方米,二类街道1.5人/3000平方米。2 冲洗除尘 2.1 道路冲洗 2.1.1 作业时间

每日凌晨2:30时至凌晨7:00时。2.1.2 作业频次

每日1次。2.1.3 作业范围

中心城区三环路(含三环路)一类街道、重点区域、出入城通道。

2.1.4 作业标准

洒水车辆作业时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冲洗除尘后的路段无积灰积泥。2.2 道路洒水除尘 2.2.1 作业时间

每日9:00时至17:00时。2.1.2 作业频次

每日不低于2次。2.2.3 作业范围

中心城区主要街道。2.2.4 作业标准

洒水车辆作业时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洒水除尘后的路段无明显扬尘。2.3 路沿石清洗 2.3.1 作业时间

每日9:00时至17:00时。2.3.2 作业频次

每周隔日清洗1次。2.3.3 作业范围

中心城区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道路。2.3.4 作业标准

采用人工清洗或洒水车冲洗,清洗后的路沿石无积灰积泥和灰带。

2.4 人行道地砖清洗 2.4.1 作业频次

每周清洗1次。2.4.2 作业范围

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人行道。2〃4〃3 作业标准

采用人工或机械清洗至无积尘、无油渍、污垢。2〃5 标准要求

车行道路及两侧路边沟、路沿石无灰带、积泥、积尘;人行道方块砖无明显积尘、油渍、污垢。3 垃圾收集 运输 3.1 袋装化区域 3.1.1 作业时间:

集中收运时段为每日晨5:00时至7:30时,巡回收运至晚23:00时。3.1.2 作业工具

人力三轮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转运车、可卸式垃圾转运车、中小型垃圾机动转运车及压缩站配套转运车。3.1.3 作业频次

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2次或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巡回收运次数。

3.1.4 收集作业标准

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消毒;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3.1.5 运输作业标准

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撒漏、滴漏,无翻拣垃圾现象。3.2 非袋装化区域 3〃2〃1 作业标准

桶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垃圾收集及时,无垃圾外溢和翻拣垃圾现象。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蝇、蚊孳生季节应每天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3〃2〃2 标准要求

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保证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严禁翻拣垃圾,对各垃圾收运点定期清洗、消毒。4 环卫设施 4.1 公共厕所 4.1.1 设施标准:

附属设施完好、整洁,标志牌清洁、不歪斜;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排污管道通;公共厕所指示牌指示准确、明显,有中英文标识,建(构)筑物整洁、无破损、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

4.1.2 作业标准

每日清洗便槽及地面各2次并见脏及时清洗。每周全面清洗、消毒、除尘1次。4〃1〃3 标准要求:

标志牌明显、规范;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免费开放公厕标识明显,收费公厕《公厕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公示。管理人员佩证上岗,服装整齐、整洁,文明服务。

特级、一级公厕(旅游三星级以上公厕):无烟蒂纸屑、无阻塞、无尿垢、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无蛆蝇、无恶臭;门窗、隔板、蹲位、便池、地面、周围环境(含管理用房)洁净。

二级公厕(旅游二星级以上公厕):无阻塞、尿垢、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无蛆蝇;墙壁、门窗、隔板、蹲位、便池、除粪口、室外环境卫生“五净”。

三级公厕(旅游一星级公厕):无阻塞、无尿垢、无积尘蛛网、无积水;墙壁、门窗、蹲位、便池、除粪口、室外环境卫生“四净”。

4.2 垃圾压缩站 4〃2〃1 作业标准

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无积尘、蛛网,站内建筑外墙清洁,无积灰、污渍。操作平台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理等设施,无积尘,无撒漏垃圾。垃圾容器周边无撒漏垃圾。蚊蝇孳生季节喷药灭蚊蝇每周1次。4.3 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运输车 4.3.1 三轮车作业标准

干净、整洁、完好无破损、无油漆脱落。4.3.2 机动车作业标准

外观整洁,密闭良好,无破损、无油漆脱落,运输过程中无撒漏、滴漏。

4.3.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

车箱密闭,无破损,车容车貌整洁、机械性能良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用证、建筑渣土处臵许可证两证齐全;装载建筑垃圾车辆出工地必须冲洗除尘;严禁超装超载,运输途中无撒漏。4.4 垃圾收集容器 4〃1〃1 作业标准

定位设臵,摆放整齐。设臵点及周围2-3平方米内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容器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整洁、无油漆脱落。垃圾定时转运,无满溢和散落。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消毒和灭蚊蝇药物。

4.5 果屑箱 4〃5〃1 作业标准

无破损、无油漆脱落,外观整洁。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每日清洗箱体1次。4〃5〃2 标准要求

环卫设施设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定期维护,整洁、无破损。运输车辆外观整洁,密闭良好,无破损,车辆按技术规定及时维护保养。5 生活垃圾填埋处置

生活垃圾处臵主要分为填埋处臵和焚烧处臵。5〃1 进场垃圾控制范围

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和来源不清的垃圾。5〃2 填埋作业管理 5〃2〃1 检验计量

垃圾进场需进行检验,称重计量后方可入场处臵。5〃2〃2 分单元填埋

填埋库区实行分区、分单元作业,分层填埋处臵垃圾。5〃2〃3 摊铺压实

垃圾进入填埋库区后,使用推土机进行推移、摊铺,然后进行消杀灭蝇,逐层碾压密实。5〃2〃4 每日覆盖

对进入库区的垃圾逐层碾压密实后,用素土进行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为30厘米左右。5〃2〃5 堆体控制

按要求对垃圾堆体进行放坡,边坡坡度小于1:3,及时用素土对边坡进行覆盖。5〃3 填埋机械设备管理

填埋机械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使用,建立设备台帐、运行记录、使用率和完好率档案等制度。5〃4 填埋场环境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对大气、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噪声、沼气、苍蝇密度等监测项目的主要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建立完整的 监测资料档案;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根据季节变化和苍蝇繁殖规律,定期进行消洒灭蝇。5〃5 填埋安全运行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生产过程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各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防爆、防讯、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5〃5〃1 生产安全

各岗位操作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填埋区夜间作业须有照明设施,现场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或其它具有明显警示作用的工作服。

填埋堆体边坡不大于1:3,每一单元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6米。填埋堆体上不准搭建封闭型建、构筑物。

夜间垃圾车入场倾倒和使用机械推方作业时,坚持不靠边行驶,不违章涉险作业。5〃5〃2 防火防爆安全

生活垃圾填埋场各明显位臵应配有禁烟和防火标志并配备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生产控制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不允许出现明火、不允许吸烟。

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配备便携式气体成分测量分析仪,在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测。

定期对填埋堆体产生的填埋气体进行导排,控制甲烷气体浓度,防止爆炸。5〃5〃3 交通安全

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清楚规范,场区内运输管理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场区道路明显位臵应设臵限速标志,填埋区应设臵现场指挥人员。

进场车辆要严格按照指示路线到指定区域倾倒垃圾。6 生活垃圾焚烧处置 6〃1 进场垃圾控制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场严禁接收危险废弃物进行焚烧处臵。6〃2 焚烧处臵管理

生活垃圾需进行检验、称重计量后方可入场进行焚烧处臵。生活垃圾焚烧场应该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运行管理,并建立各种资料台帐。

城市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场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建立各种运营资料档案。

运营单位应完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进场生活垃圾数量、设备运行情况、运营情况及环境监测报告。6〃3 焚烧残余物的处臵

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

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先进行稳定化处理再运输至危废安全填埋场填埋。

其他尾气净化装臵排放的固体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6〃4 焚烧场环境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场应对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生活垃圾焚烧场产生的废水及垃圾渗滤液要经过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场焚烧炉各项技术指标及烟气、废水、废渣处理系统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场特别要做好二噁英类物质的污染防治。7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7〃1 医疗废物收运管理

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

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处臵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运送路线应该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车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运送前,处臵单位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

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7〃2 医疗废物进场管理

医疗废物运至处臵单位时,应由专人核对《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登记数量与实际接收的数量是否符合,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表明已接收到废物。

如发现接收量与登记量不相符,接收人员立刻向处臵单位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组织查明情况。同时,处臵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说明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医疗废物处臵场应每天统计接收医疗废物的数量或重量,并输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7〃3 医疗废物处臵场运行管理

严格按照设计工艺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技术规范》执行。7〃4 医疗废物处臵设备管理

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范畴,必须使用专用转运车、转运箱并且符合有关要求。

医疗废物焚烧炉必须满足规定的“焚烧炉温”和“停留时间”等指标。

7〃5 医疗废物处臵场环境管理

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臵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7〃6 安全运行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防各类突发事件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爆、防汛、防雷、防突发事件。医疗废物转运车、转运箱等设备要按要求清洗、消毒,防疾病传播。餐厨垃圾处置管理 8〃1 餐厨垃圾收运管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设臵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安装油水分离装臵或设臵隔油池等设施。

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

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分别单独收集。城市管理部门应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桶洁地净。

餐厨垃圾应实行密闭化运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不得滴漏、撒落。8〃2 餐厨垃圾处臵管理

餐厨垃圾处臵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并配臵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

从事餐厨垃圾处臵的单位应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臵标准,实施无害化处臵,并维护处臵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臵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臵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微生物菌剂处臵餐厨垃圾的,应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8〃3 餐厨垃圾处臵设备管理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具有餐厨垃圾运输明显标识,并保持整洁完好、清洁、卫生,餐厨垃圾处理机械全部密封。8〃4 餐厨垃圾处臵场环境管理

餐厨垃圾处理单位产生的污水、臭气、残渣、噪声等经处理后各项指标均应达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9 粪渣无害化处置 9〃1 进场控制范围

进场粪渣应来自粪井、化粪池,严禁来源不清、不符合工艺规范的污水、污泥等其它物质进场。9〃2 收运管理

具有收运粪渣许可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将收运的粪渣运输至指定的粪渣处臵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收运过程中,进粪接口与抽粪车排放管对接严密,卸粪过程中粪渣不应遗洒。卸粪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进粪接口、抽粪车排放管口及地面,无粪渣残留,无粪渣遗洒。9〃3 设备管理

粪渣处臵设施、设备严格按照设计的工艺要求使用。建立设备台帐、运行记录、使用率和完好率档案等制度。粪渣运输车辆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密闭整洁,并与处理设备进料装臵匹配,不得遗洒。

9〃4 粪渣处理场环境管理

厂界噪声、厂界有害气体(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及臭气浓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厂区不得有明显恶臭,除臭系统出口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规定。9〃5 安全运行管理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应具有完备的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人员应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有防火、防爆、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成都市市容秩序管理标准 城市道路 1〃1 一类街道

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它经营活动; 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臵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堆放物料和搭建临时建筑;

无占用城市道路摊晒物品、堆放和倾倒垃圾、废弃物; 无占用城市道路进行麻将等棋牌活动;

无占用城市道路擅自设臵机动车停车场(点),经批准设臵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标牌和标线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城市道路清洁有序,无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行为。

1〃2 二类街道

严格控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它经营活动;

严格控制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堆放物料和搭建临时建筑,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臵集贸市场行为;

严格控制城市道路摊晒物品,禁止堆放和倾倒垃圾、废弃物; 无占用城市道路擅自设臵机动车停车场(点),经批准设臵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标牌和标线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城市道路清洁有序,无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行为。2 公共绿地

无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行为;

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进行建设的行为,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无擅自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行为; 无穿行绿篱、爬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行为; 无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行为; 公共绿地内无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沙、采石、挖药、铲草、狩猎、捕鸟、葬坟、放牧行为;

无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行为,禁止擅自砍伐或古树名木行为。城区水域环境

无擅自侵占、覆盖城区河道以及封断河堤、设泵取水,圈占水面、堵塞河道、掏捞沙石行为;

无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行为; 无擅自挖掘河堤或占用河堤保护区道路、绿地进行建设和堆放物品行为,禁止损毁河堤和河道管理设施;

河堤保护区范围内无家畜家禽等养殖场,水域内无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排放污水、粪便行为。4 施工工地

施工、拆迁、待建工地应设臵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实施打围作业; 待建工地三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对工地区域进行临时绿化;

拆除建(构)筑物应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实施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实体隔离或封闭,隔离或封闭装臵不低于1.5米,并设臵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新建、改建、扩建或装修、装饰等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时,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

施工、拆迁等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待建工地内不得乱搭乱建,不得积存垃圾;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

三、城市景观容貌管理标准 城市街道景观容貌管理标准

城市街道临街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建筑(构)物屋顶设施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

主要道路两侧和窗口地区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和市区标志性构筑物应设臵夜景灯光,各种灯饰和霓虹灯管应保持设施完好,有缺损的应及时修复与更换,并按规定的亮灯时间开启灯光设施。

临街阳台、窗台、观景台无擅自改建和扩建,无擅自安装的外臵式防护栏,阳台、窗台、观景台无吊挂杂物和有碍观瞻物品的现象。

临街同一住宅楼设臵的遮雨(阳)蓬规格、色彩统一,并且保持清洁美观。

建筑物外墙面保持整洁,无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外墙面砖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玻璃幕墙每半年清洗一次,建筑外墙涂料每两年粉刷一次。

新建建筑物外墙空调外机应统一按规划设计指定的位臵安装,不得随意变更位臵和破坏建筑物外墙立面,安装设臵牢固安全。临街建筑物一楼空调外机安装高度不低于2米,陈旧破损或已丧失功能的空调外机要及时修复或拆除。空调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的排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城区街道两侧及繁华路段在建筑物前经批准设臵的围墙应采用花窗透景围墙或半透景围墙,也可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和攀援植物等形式分界,院内空地应实施景观绿化。

新建、扩建、改建工地应设臵实体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应设臵照明装臵,外墙应作美化装饰,拆迁工地应采取隔离或封闭等安全措施。

待建工地应设臵通透式围墙,围墙内应种植绿篱和临时绿化;围墙应设臵照明装臵。地块使用权者应保持围墙及绿化的整洁,清除杂草和垃圾。

城区农贸市场应设臵环境卫生设施,落实清扫保洁措施。道路与桥梁经常保持平坦、完好、畅通。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应及时修复。

地面设臵的各种井盖齐备完好。道路开挖和井下施工作业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

排水、排污管道保持畅通。污水、自来水不外溢,雨水积水应及时排除。

城区范围内的树木、护栏、电杆等无晾晒衣物和吊挂杂物现象。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

户外广告设臵符合《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划》的要求。

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臵详细规划》,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审批设臵的户外广告,无超高、超宽、超面积违规设臵的现象;无未经批准非法设臵的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设臵不影响建(构)筑物安全;不损毁绿地;不影响相邻单位或住户的通风、采光;不影响道路通行。

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设臵、制作、安装户外广告设施,保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

设臵的户外广告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必须及时(72小时内)进行整改。

设臵的户外广告设施每年必须进行2次以上安全检查。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真实、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的汉字、字母、符号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定。招牌、标识(标牌)、路名牌、信息亭设置管理标准 3〃1 招牌设臵管理标准

招牌按要求设臵于门楣上方,做到一店一招,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影响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与城市景观容貌相协调。

不得利用建筑物顶部或在建筑物20米以上立面设臵招牌。单块招牌设臵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并按规定使用新型材料制作,配臵夜景光源。

不得利用招牌推介产品和发布经营服务信息或广告。保持招牌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安全,无残缺破损、缺笔少划,并根据区域特色,设臵与城市风貌相一致的商招、店招标识(标牌、路名牌)。3〃2 路名牌设臵管理标准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臵路名牌、指路牌、指示牌、标识牌、告示牌等,确需设臵的须报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经批准设臵的路名牌、各类标识牌应严格按规定点位、数量、规格、式样、材质、要求和设臵时间设臵,并按规定配臵夜景光源,保持灯饰完好,整体清洁,与街景协调,确保安全。

无占用人行道、盲道设臵的标识(标牌)、路名牌。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信息亭,必须按规定数量、式样和点位设臵,配臵夜景光源,保持灯饰完好,保证亭体整洁,无未经批准的广告信息,无乱张贴、乱书写的“牛皮癣”。4 城市夜景照明管理标准 4〃1 城市路灯照明

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不得低于98%。照明设施完好率不得低于85%。城市路灯照明发生非正常亮灯,大面积熄灯、倒杆、断线、绞线、线路短路、灯具损毁、灯具配电箱外壳带电、电器火灾等事故处理率必须达到100%。4〃2 城市路灯照明的养护维修

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符合原设计要求。

灯杆(包括金属灯杆和钢筋混凝土灯杆)保持无倾斜、弯曲,安埋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

架空导线应保持张弛相对平衡,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并保持无松脱、无绞线、无折叠、无硬弯、无断股、无严重氧化,无绝缘破损现象。

电缆绝缘良好,接地可靠,连接牢固,无漏电、无接头过热现象,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碰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

配电室和控制室保持外墙坚固,门窗安装牢靠,无漏雨进水,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燥,室内外整洁,防火、防盗窃,防小动物装臵及照明设施齐全。做好定期清扫保洁工作。4〃3 城市光彩工程

亮灯率保持在规定亮灯时间的(不含拉闸限电时间)99%以上,有特殊要求的光彩工程照明设施亮灯率按临时通知为准。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9%以上,事故处理率,保持,100%。光彩工程照明设施应随时保持其清洁、完好和有效,其考核标准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光彩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灯,每日开灯时间于路灯同步进行,关灯时间:5-10月晚12时关灯;11月至4月晚11时关灯。重要节日或特殊情况按要求执行。

光彩工程照明设施维护检修人员,在对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时,不得擅自改变该设施的光源、灯具、灯杆等型号规格。所维护的设施在完成维护作业后,必须与原设计一致。

四、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标准 设施完好标准 1.1 道路

1.1.1 车行道(包括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

路面铺筑平整、密实,与路面检查井等其它构筑物顺接,无明显沉陷、网裂、松散、错台、拥包、烂边、唧泥、缝料散失、混凝土板块松动等病害。块石路面砌块整齐、稳定,填缝饱满,无松动、缺损、错台、沉陷、碎裂,更换的砌块颜色、图案、材质、规格应与原路面一致。

路面修补形状应规则,边线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中线,接头平顺。

无明显井座沉陷。

平石安砌稳固、接头平整、线型直顺。1.1.2 人行道

人行道平整、线性直顺,无明显沉陷、坑凼、拱胀、积水。人行道砖面材无缺损、错位、松动。路沿石、嵌边石无破损,无明显倾斜、移位。

无障碍通道、盲道设施完善。坡道坡面应平整,且不光滑,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0厘米。盲道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井盖等障碍物,在行进盲道(条形)的起点、终点及转弯处应设圆点形提示盲道(圆点形)。

检查井与相邻路面无明显错台。车辆隔离墩保持完好。

无混凝土残桩、钢筋等施工残留物及废弃树池。

补换人行道砖的材质、外观、尺寸、色调与周边砖基本保持一致。

1.1.3 护栏

护栏整齐,无倾斜、位移、脱节,钢管无弯曲,油漆无漏刷,颜色一致,基座无缺损,栏杆及基座无污渍、尘土、“牛皮癣”。1.1.4 道路设施修复时限

车行道(包括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

坑凼面积在0.04m以上,明显沉陷、网裂、松散、裂缝、烂边、井座沉陷、唧泥、拥包、错台、缝料散失、混凝土板块松动的,接到信息通知起,一类道路2日内修复;

二、三类道路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在2日内修复,其余病害在4日内修复。(因不可抗拒原因可顺延;如遇道路塌陷等影响交通及安全的突发性特殊情况,均必须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人行道

一类道路人行道中的“零破损”人行道砖松动、缺失、烂边,路沿石或嵌边石缺失、明显移位、倾斜等,发现上述问题,必须在当日内修复。一般人行道必须在5日内修复。

道路护栏

每天早上8点前,必须修复夜间损坏护栏。接到护栏损坏信息后,管养单位一小时内必须排除安全隐患。

2水箅、井盖等缺失、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在当日内修复。

掘路修复

掘路施工完成后当日应进场修复路面。1.2 桥梁 1.2.1 桥面铺装

桥面平整完好,无明显网裂、坑凼、破碎、洞穴、拥包、积水。

桥面修补形状应规则,边线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中线,接头平顺。

1.2.2 人行道

同道路人行道1.1.2。1.2.3 栏杆或护栏

栏杆或护栏无松动错位,构件完好。钢筋混凝土及石材栏杆或护栏构件无缺损、无露筋锈蚀。栏杆无“牛皮癣”。1.2.4 伸缩缝

伸缩缝平整、直顺。

橡胶止水带完好,无泥土等杂物填塞。

伸缩缝混凝土保护带完好,与相邻桥面高差符合规范要求。1.2.5 墩台

墩台表面完好,无破损、露筋;无污秽、乱栓、乱挂、“牛皮癣”、杂草。

墩台编号完整正确,无损坏、缺失、覆盖。1.2.6 桥梁附属设施及其它

桥面泄水孔、排水管完好畅通;防撞墩混凝土表面无破损;桥体无牛皮癣及污秽,桥梁清洁;桥名牌、标志、标牌完好干净,安装牢固正确。

1.2.7 桥梁设施修复时限

桥面坑凼、拥包;人行道砖松动、损坏;墩台混凝土剥落、露筋;防撞墩、防撞墙、搭板、挡墙、翼墙、护坡等损坏要求在发现之日起2日内修复。

墩台编号损坏,限高、限载牌遗失等,要求在发现之日起5日内修复。

水箅、井盖等缺失、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在当日内修复。2 日常巡查 2.1 巡查周期 2.1.1 道路

一类管理道路:巡查人员每天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含周末和节假日),其中至少步行巡查一次,第二次可骑车巡查。

二类管理道路: 巡查人员每天骑车或步行巡查一次,一周至少步行巡查两次。

三类管理道路`:巡查人员每天骑车或步行巡查一次,一周至少步行巡查一次。2.1.2 桥梁 Ⅰ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查周期不应超过一天。Ⅱ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查周期不宜超过三天。Ⅲ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巡查周期可在七天之间。2.1.3 护栏

每天早上6:00-8:00巡查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护栏完成第一次巡查,8:00-19:00结合保洁人员工作安排实施不间断巡查。

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须临时组织安排夜间巡查。2.2 巡查要求

2.2.1 巡查及护栏保洁人员配备

道路每5公里配备一名巡查人员。桥梁根据桥梁的巡视量酌情配足巡查人员。护栏设施每500米不少于1名保洁员。2.2.2 巡查人员着装

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必须统一着装。道路(桥梁)巡查人员穿着印有“道路(桥梁)巡查”的反光标志服,同时胸前佩带由主管局核发的“道路(桥梁)巡查”工作牌。2.2.3 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必须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做好巡查日记备查。巡查记录表可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附录A“城镇道路巡查表”范本进行规范。2.2.4 问题处臵

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对危及车辆、行人安全的问题要采取临时处臵措施。

五、成都市城市道路分类说明

(一)道路分类

1、一类管理道路指道路所在区域为广场、商业繁华地区、省市领导机关所在地、外事活动所在地及城市重要旅游路线。

2、二类管理道路

指道路所在区域为商业地区、区级机关所在地或重点企事业单位所在地。

3、三类管理道路

指除一、二类外的其它道路。

(二)桥梁养护类别及等级划分

1、根据城市桥梁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城市桥梁养护类别分为以下五类:

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的桥梁。Ⅱ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快速路网上的桥梁。Ⅲ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Ⅳ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次干路上的桥梁。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城市支路和街坊路上的桥梁。

2、根据各类桥梁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桥梁养护等级按下列规定划分:

Ⅰ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Ⅰ—Ⅲ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及Ⅳ、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中的集会中心、繁华地区、重要生产科研区及游览地区附近的桥梁。

Ⅱ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Ⅳ、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中区域集会点、商业区及旅游路线或市区之间的联络线、主要地区或重点企业所在地附近的桥梁。

Ⅲ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及居民区、工业区的主要道路上的桥梁。

城市管理规范标准 第2篇

1、总则

为高效优质地管理城市绿地,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园林效果,制定本标准。

2、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2.1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5%,草坪四季常绿,无厚重粉尘覆盖,无坑洼积水,无垃圾、落叶、杂土堆,无卫生死角。2.1.1生长势

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植物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2.1.2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草坪修剪春夏季20天一次,秋冬季40天一次,高度控制在:马尼拉草、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10厘米以下;地被植物修剪应高度一致,边缘整齐。2.1.3浇灌、施肥

根据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晚各浇水一次;每年施肥不少于四次,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2.1.4清除杂草

清除杂草是一项日常工作,应做到杂草率低于5%,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2.1.5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2.1.6补植

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密度适宜,补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恢复原景观效果。2.1.7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根据地下害虫发生规律及时进行防治。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店,提倡使用生物农药。2.2灌木的管理

灌木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杂物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2.2.1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枯枝断枝。2.2.2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2.2.3清除杂草、松土、覆土

须经常清除杂草和松上,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土壤无板结现象。2.2.4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晚各浇水一次;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3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2.2.5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或病株。补植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的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2.2.6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店,提倡使用生物农药。2.3地栽花卉的管理

地栽花卉的管理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新 颖美观,具有立体感、艺术感。2.3.1生长势

生长势好,着花率高,花期一致,花朵的大小和颜色应与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相符,花朵分布均匀,花色纯正,冠幅整齐,不小于20厘米,花盖度≥85%,无缺枝败叶,叶色正常无不良症状,生长协调美观,无病虫害、折损、擦伤、压伤、冷害、水渍、药害、灼伤、斑点、褪色、倒伏、徒长。2.3.2修剪、整理

地栽花卉在花朵、花序处于盛花后期应将其及时摘除,有碍观瞻的叶片、枝条也应及时修剪,以免影响观赏效果。2.3.3清除杂草、松土

须经常清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地栽花卉的杂草;松土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2.3.4浇灌、施肥

地栽花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晚各浇水一次;一般应在第一次换花时增施有机肥料做底肥,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也可用根外追肥方式施肥。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2.3.5补植

须及时补植缺株和已衰退的植株。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 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2.3.6病虫害的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2.4乔木的管理

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基本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2.4.1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良好,生长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树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2.4.2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树高控制在高压线下2米以上,不能遮挡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 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同时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每年应至少整形修剪一次。2.4.3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2.4.4松土、覆土

乔木每年松土、覆土不少于两次。树穴大小为植株地径的5倍,要求边缘线整齐,树穴内无杂草、垃圾、杂物。2.4.5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地被植物。2.4.6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2.4.7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2.4.8病虫害的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2.5水池和水生植物的管理

水池和水生植物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须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水生植物须生长旺盛,叶色浓绿,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无病叶、枯叶。2.6环境卫生的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应定期“灭四害”,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滋生物。2.6.1清洁、保洁

须在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前清除绿地的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景石外的石头砖块和干枝枯叶等。清除后应注意及时巡查、随时清理、保洁。花坛及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每周至少一次)。2.6.2清运 归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不准过夜,不准焚烧。保洁器具应放在隐蔽处。2.7绿地的维护

绿地维护的标准是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完整,花草树木 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无乱停乱放等现象。2.7.1保护

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应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2.7.2监管

绿地内不准堆放东西,禁止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在绿地上进行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2.7.3补植

绿地如遭人为破坏,应及时修复,保证绿地的完整。2.8设施的维护

设施维护的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残缺和歪斜。2.8.1保护

保护护栏、支撑架等绿化设施,对任何人的破坏行为应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护水电设施,及时关锁好水电闸门开关,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盗用绿化用水。2.8.2维修

城市管理规范标准 第3篇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对完美生活质量的贡献超过了许多其他领域[1]。随着社会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社区居民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社区日益成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呈“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畸形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从社区层面看,我国社区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以显著提高和多样化发展,但社区管理与服务明显滞后,社区文化、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与人们现实需求的矛盾凸显。

社区建设是解决当前迫切社会问题的工具[2]。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是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依据、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管理与服务设施对于建设强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社区起着重要的作用[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社区生活的日益丰富多样,人们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需求日益迫切。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社区信息化、社区教育,以及新城市主义等有关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问题引发我国政界和学界的关注,我国对社区建设越来越重视。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完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强调城市管理与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3年9月,国务院部署城市社区年底前须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并要求住建部、国土部、民政部和各省级政府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国外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及其标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普遍认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对社区设施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4],社区供水、网络、文化、教育等管理与服务设施完善与否对社区经济社会效益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5~6]。反之,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复杂和模糊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是极其不利的[7]。近年来,绿色社区设置是研究的热点[8~9]。国内现有的研究主要是关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研究,而缺乏对其标准体系的研究,如: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归属、社会管理、空间规划[10~11];指标体系[11~12];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理论和开发模式[13~14];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成因[1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目标、任务和方法[15~16];项目内容、投资主体、建设标准、人员配备[17]等,但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的研究十分薄弱。本文研究了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体系的现状,初步提出了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取得的成就,也发现存在很多不足,并提出了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2研究范围和数据

本文收集了我国目前现行的和已经立项但未颁布的有关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30项。其中,现行的标准有19项,已经立项但未颁布的标准11项,现行的标准来自国家标准馆。已经立项但未颁布的标准资料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此外,我国现行标准中有关于“居住区”“居民区”等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的标准59项,本研究选取了其中4项有关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其他55项因其范畴、功能和性质与本研究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有较大区别,因此没有列入本研究标准数据。

本文把我国现有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分成了10类和10个体系类目,对我国社区进行纵向比较,与国外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进行横向比较,并对重点标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得出结论。

3城市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体系

截至2013年8月,包括2011年已经立项尚未完成的11项标准,我国共有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30项。现有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涵盖了我国社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文体活动、医疗卫生、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等等,这些设施标准按照项目类别,我们可以将其分为10个类别,分别是空间设施、商业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安全检测设施、信息管理系统、行政管理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这些标准进一步按照专业体系类目分,可以分为民政信息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等10个类目(见表1)。

4城市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分析

4.1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化取得的成就

4.1.1体现了绿色社区、安全社区、感知社区和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理念

随着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迁,单位管理模式转向社区治理模式,基于空间分异,演生了3种不同的社区模式,即:减灾社区模式、感知社区模式与和谐社区模式[18]。与此相适应,我国也制修订了相应的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关于减灾社区模式,其相应标准有: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用于智能建筑和社区节能的远程监测和控制的总体框架(YDCPZZ3714-2010)、安全社区监管信息化技术规范(安监总政法[2009]34号-4);关于感知社区模式,其相应标准有:社区信息化管理流程与数据集成、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基本要求、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关于和谐社区,相应标准有:社区建设基本术语(2010)、社区服务实施配置规范(MZ/T-2008)、社区组织办公及公益服务设施建设、村民选举场地通用要求(MZ2008-Q-001)、社区公共安全设施设置(2010)等。这些设施标准的理念、原则和内容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绿色社区、安全社区、感知社区和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理念。

4.1.2项目类别和体系类目基本齐全

按照社区居民生产和实践活动的需要,社区居民需要的管理与服务设施主要有空间设施、文化设施、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商业活动、信息管理、市政公用、安全保卫、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10类设施。目前,我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除教育设施外,社区基础实施标准基本上涉及了上述10类社区居民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所需的管理与服务设施的类别和项目体系。

4.1.3标准化呈加速发展态势

我国社区标准化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比较迅速,特别是近年来社区标准化工作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态势。如:“十五”期间制修订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仅2项,但“十一五”期间制修订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18项,“十二五”期间,其中2011年立项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就有8项。由此可见,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完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以来,我国加大了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的力度,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制修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目前我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制修订工作还正处在加速发展期,这从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发展趋势图不难看出(如图1所示)。

4.1.4内容越来越体现民生,趋向于满足人们社区公共服务、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等方向发展[18]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观念的改变,人们越来越注重休闲娱乐文化生活,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也趋向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等民生方面的需要。如:2011年,我国立项的8项标准全部是关于社区文化、体育、休闲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

4.2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资料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部资料

4.2.1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缺乏顶层设计和完整体系

当前,关于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理念、原则、管理与服务设施的类别和体系类目、水平和内容等尚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尚无完整体系。例如:目前社区尚无以社区为基本实施单元的社区教育设施相关标准,仅有居住区层面的教育设施,如:托儿所、幼儿园和小学的相关标准。这从社区层面上来说人们对于越来越注重和需要的儿童教育是很不相适应的。

4.2.2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结构不合理

现有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和安全保卫设施,这三类占总设施标准的57%,而对于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后,居民更加注重和迫切需要的是教育设施、娱乐休闲设施、文化设施等,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和老年大学、广场、绿地、小憩园、图书馆等。目前,社区层面尚无教育设施标准,休闲娱乐和文化设施标准也数量很少,远远不能满足居民快速增长的文化休闲生活需求。当前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数量分布结构与居民的需求趋向是不相符的,也是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重服务发展趋向相背离的(如图2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部资料

资料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部资料

4.2.3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不符合社区建设差异性和多样性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社区空间分异的加剧,社区管理主体和居住群体的复杂化,以及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多样化,我国社区类型呈多样化发展趋势。

社区类型多样化衍生和社区群体差异性发展,要求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在力求实现均衡发展的同时,也体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例如:在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根据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和当地居民特点应设置除了“应配置”外,还设置“宜配置”项目,体现出管理与服务设施的地方特色和差异。

4.2.4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滞后,不能适应社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标准制修订工作仍滞后于社区实践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建设也日新月异,但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却明显滞后。如:2004年北京东城区实施社区网格化服务与管理以来,取得了成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东城区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已经成为国内许多城市实行城市服务管理的典型样板。如今,中国其他城市正借鉴其成功经验,稳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北京其他区计划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19]。2012年,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已经确定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已经在试点城市普遍开展。但关于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尚无国家标准,仅有地方标准。这对于全国各试点城市,以及其他城市开展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是很不相适应的。

4.2.5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制修订周期长,更新慢

标准制定周期过长是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比较普遍的问题。据统计,一项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从立项到标准出版历时长达5年之久。为了缩短标准制修订实施的周期,2000年DIN规定,从提出标准化动议到正式出版标准的整个周期,不得超过36个月[20]。总体上来说,我国往往一项标准从立项制定到发布实施同样周期过长,这样导致我国一项标准发布之日起就已经滞后于现实情况,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例如:城市居住区建筑电话通信设计安装图集自1995年发布以来一直没有进行更新,使用之久接近18年,而这些标准规定对象范围内容在近20年内却发生了巨大变化。

5结语

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是进一步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我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起步晚,而社区管理与服务改革步伐快、变化大,我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仍然比较落后。

当前,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化工作,一是要继续强化绿色社区、感知社区、安全社区和和谐社区等先进理念,做好顶层规划和设计,完善管理与服务设施标准体系建设;二是要实现标准下沉。目前,要实现部分标准从居住区为实施单元到社区为实施单元的下沉,加强对当前社区层面居民迫切需求而又相对缺乏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类别和项目体系标准的制修订,如:教育设施、休闲设施、安全保卫设施等标准的制修订;三是标准要缩短制修订和更新周期,提高标准的实施效用;四是在推进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配置均衡发展的同时,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生活风俗习惯的差异性,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的配置也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标准支撑城市精细管理 第4篇

世界城市建设的再思考

城市环境,是城市软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北京城市运行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锐介绍,国外有很多城市环境建设的成功案例,比如美国的克利夫兰把钢铁作为首要部门,把城市变成了森林城市,推动绿色资源的开发。克利夫兰通过生态环境的建设,包括加强城市的重建,以及对组建的密集型规划,提倡绿色节能、建筑等等。

德国蒙斯特城是集欧洲古典建筑艺术和自然田园风光于一体的城市,该城市从细节入手,把细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支点,靠城市自然、环保、休闲、人文等多种因素,强调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建设。具体表现在,交通方面减少车辆的使用,开辟了大量的自行车专用道等。

芬兰是连续七年荣登全球竞争力榜首的北欧小国,它的城市规划,通过结构优化,创造充足的公共空间和交通设施,在交通上通过弹性的停车系统实现有效管理。

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中国现在进入一个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复合污染的阶段。一个是区域性的大气复合污染,以PM2.5为主要特征,第二个是流域性的水污染。管理措施在短期内不足以应对这些问题,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十一五”只有两种,“十二五”增加了四种。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讲到,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在一个区域层面上,通过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综合利用经济发展,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区域经济环境的承载力,实现区域污染物减排,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系列的立法规划、政策管理和技术手段来落实。

首先关于立法,大幅度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形成中国的“清洁空气法”。美国的“清洁空气法”六十多万字,二百七十多个条款,中国的不到一万字,仅是美国的七十分之一。

“中国要想做好这个事,立法上大幅度修改区域污染的防治法,明确责任。”王毅介绍说,在整个区域环境管理的体系体制上,要优先设立环境保护的大主旨。在此大主旨下,可以设置分区域的派出机构。现在环保部有所谓的部级联谊会议,监察中心,但是起不到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监管问题。地方也可以建立委员会,例如京津冀地区,需要建立区域环保机制。同时要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包括对于政府的环境绩效的考评工作。

王毅建议,要有区域性的国家投资布局和融资机制的创新,包括资源税、环境税的改革,以及脱硫脱销电价的政策,排放许可证等制度均需要明确。

标准化建设

“标准是什么?标准就是一种约束。如果没有标准的理念,标准的思维和方法,人类就没有现代文明。”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王忠敏说。

标准化的形成和发展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推动了科技发展和进步,方便了贸易和生活。标准是科学成果的重要载体,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

王忠敏认为,城市建设中标准化的问题应注重五个方面:

第一,城市规划的标准化。城市规划是一座城市的历史,也是一座城市的现状和未来。

第二,标准化不是政绩工程,必须是专家和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商的产物。比如,莫斯科现在的下水道建于沙皇时代,现在仍好用。巴黎的街道建于七百年前,现在有好多街道依然完好无损。

第三,民生工程的标准化。城市中的环境、住宅、交通、购物、休闲、求学、医疗等要优先规划,优化规划才能使城市更适合民生的需要。合理布局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第三产业,才能实现人民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目标。

第四,围绕城市产业特点实施标准化,根据生产加工制造和高科技企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制定标准化的发展战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第二产业的过程中,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包括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等。

第五,城市管理的标准化。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建设,市政建设,城市安全和应急处理等等。

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标准化在城市规划的协调,公共管理能力的提高,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协调,管理理念的提升,生活程序的便利等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

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综合业务管理部副巡视员邓瑞德称,目前,全国有26个省市区出台了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有二十多个城市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北京市也出台了首都标准化战略。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柴文忠提出,在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方面,要以科技创新的引领,以标准化的工作为保障,以信息化作为支撑手段。科技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以行业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来支撑我们城市管理各行业的技术水平的提升。二是科技創新。例如,生活垃圾处理的一个比重,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的比例是4:4:3,要想确定这样的比例,首先是基于经济发展的水平,技术的保障,保证环境的承载能力,保证市民百姓对环境的要求,保证历年来对北京市垃圾成分的监测。没有这些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研究,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标准化方面,从城市管理的领域,首先是分领域,全方位地来研究完善标准体系。第二,从标准的制定转变成标准的制定、实施、评估的全过程管理。第三,从侧重技术标准转变为既管结果又管过程。

城市管理责任考核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5篇

一、基本工作(按70%计入总分)

(一)环境卫生管理(350分)

1、广场、游园等地面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边角无淤泥,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废弃物,无堆放杂物。(60分)

2、绿化带、树穴无杂物、垃圾。(40分)

3、按规定设置的废物箱、垃圾房(箱)设施完好,箱体清洁,实行日产日清,周边环境卫生清洁。(50分)

4、厕所设施完好,排水通畅,无粪便淤塞,内部整洁,厕内无明显异味。(35分)

5、垃圾池外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35分)

6、垃圾运输车辆车体整洁,实行密闭运输,运输中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35分)

得分标准:每项都合格者得满分;每一项当中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的按分值比例扣分;每发现一起违法违章工程运输车扣5 分;交办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分。

(二)园林管理局(200分)

1、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杂草,园路无破损,座椅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60分)

2、草坪、nh地被修剪及时,无大面积露土。(40分)

3、乔木无缺株、枯枝、死树,无明显病虫危害。(40分)

4、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毁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依树搭棚、栓系牲畜等行为。(40分)

5、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时,可督促各沿街单位门前摆放一定数量的盆花。(20分)

得分标准:每项都合格者得满分;每一项当中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的按分值比例扣分;交办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分。

(三)市道路处(70分)

1、道路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路沿石、无障碍设施完好。及时更换损毁、缺失的人行道板、路沿石等。(40分)

2、无擅自挖掘道路现象,经审批的施工方,按规定时间、面积要求施工,竣工后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30分)

(四)市排水维护管理处(40分)

1、城区河道无污水外溢,水面无污染杂物。(10分)

2、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污水管道保持畅通。(10分)

3、附属设施完好,下水道井盖等损毁、缺失的,及时更换、补设。(20分)

(五)市路灯维护管理处(40分)

1、照明设施亮灯率、完好率达标,路灯、景观灯、附属设施等功能完好,运行正常,外观整洁。照明设施有损毁、缺失的,及时整修、更换、补设。(40 分)

得分标准:每项都合格者得满分;每一项当中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的按分值比例扣分;交办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分。

二、社会综合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打出分数。

三、交办任务(按10%计入总分)

各责任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交办任务每有一次未按规定完成的扣2分。

四、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在城市管理方面成绩突出,创出先进典型经验,在国家、省、市、区级媒体专题专版予以介绍、推广的,分别加8分、5分、3分。承办国家、省、市、区级现场会的,每次分别加15分、10分、5分;

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第6篇

总则

1.1

为高效优质地管理城市绿地,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园林效果,根据《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标准。1.2

根据绿地的重要程度将其管理分为特级管理、一级管理、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4种类型。特级管理绿地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制定;重要绿地与造型行道树

划为一级管理;次要绿地划为三级管理;除一级管理和三级管理外的划为二级管理。随着城市的发展,绿地的管理级别将做相应的调整。

1.3

本标准所指城市绿地为公共绿地、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化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其它绿地可参照选择执行。

一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2.1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一级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9%以上,杂草率低于1%,草坪四季常绿,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无厚重粉尘覆盖。2.1.1 生长势

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超过该植物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2.1.2 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25厘米以下,使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其他草坪和地被植物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2.1.3 浇灌、施肥

根据草坪和地被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在干旱的秋、冬季应加强浇水和施肥,以保持良好的长势。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2.1.4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2.1.5 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2.1.6 补植

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密,补植后应加强养护,保证其迅速覆盖。2.1.7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2

灌木的管理

灌木一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和创意,造型美观。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

2.2.1 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超过该种类型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枯枝断枝。

2.2.2 修剪

灌木的修剪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2.2.3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2.2.4 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3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2.2.5 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2.2.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3

地栽花卉管理

地栽花卉均按一级管理,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新颖美观,具有立体感、艺术感和创意。

2.3.1 生长势

生长势好,着花率高,花期一致,花朵的大小和颜色应与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相符,花朵分布均匀,花色纯正,冠幅整齐,不小于20厘米,花盖度≥85%,无缺枝败叶,叶色正常无不良症状,生长协调美观,无病虫害、折损、擦伤、压伤、冷害、水渍、药害、灼伤、斑点、褪色、倒伏、徒长。

2.3.2 修剪

地栽花卉在花朵、花序处于盛花后期应将其及时摘除,以免影响观赏效果。2.3.3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2.3.4 浇灌、施肥

地栽花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一般应在每次换花前增施有机肥做底肥,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也可用根外追肥方式施肥。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2.3.5 补植

须及时补植缺株和已衰退的植株。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有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单块花坛上有30%的地栽花卉处于盛花后期时,必须进行更新,更新种植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七日。新种植的地栽花卉须初花者10~15%,含苞欲放的花蕾者≥90%。重大节日期间(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九·八贸洽会、台交会及特别时日),所有地栽花卉须处于盛花期,无空置现象。

2.3.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4

乔木的管理

乔木一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2.4.1 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良好,生长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度。

2.4.2 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期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棠不空又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徒长枝。

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同时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

2.4.3 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cm。挖穴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

2.4.4 覆土

行道树树穴覆土不得低于路面20厘米。2.4.5 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

2.4.6 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2.4.7 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随着树木的长大,须及时放松护树带,以免嵌入树皮内。

2.4.8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5

水池和水生植物的管理

水池和水生植物一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须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水生植物须生长旺盛,叶色浓绿,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无病叶、枯叶。

2.6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的一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干枯枝叶。2.6.1 清洁、保洁

须在上午8:30、下午2:30前清除绿地的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景石除外的石头砖块和干枝枯叶等。清除后应注意及时巡查、随时清理、保洁。

2.6.2 清运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不准过夜,不准焚烧。保洁器具应当在隐蔽处。2.7

绿地的维护

绿地维护的一级管理标准是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无乱停乱放。

2.7.1 保护

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应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2.7.2 监管

绿地内不准堆放东西,禁止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不准设摊摆卖。不准在非运动草地上进行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2.7.3 补植

绿地如遭人为破坏,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绿地的完整。

2.8

设施的维护

设施维护的一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残缺和歪斜。2.8.1 保护

保护护栏等绿化设施,对任何人的破坏行为应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单位:保护供水设施,及时关锁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防止盗用绿化用水;应及时更换被损、失效的护树干、护树板、护树带等,保持护树架完整有效。

2.8.2 维修

遭人为破坏的设施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整。

二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3.1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二级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良好,整齐美观,草坪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无厚重粉尘覆盖。3.1.1 生长势

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较好,生长势达到该植物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

3.1.2 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不超过30厘米,使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其他草坪和地被植物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3.1.3 浇灌、施肥

根据草坪和地被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在干旱的秋、冬季,适当增加浇水、施肥以保证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3.1.4

3.1.5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3.1.6 补植

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基本无裸露地。补植要密,补植后应加强养护,保证其迅速覆盖。

3.1.7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3.2

灌木的管理

灌木二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

3.2.1 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型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正常,无枯枝断枝。3.2.2 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残花应及时剪除;绿篱和花坛整形应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

3.2.3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3.2.4 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3.2.5 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应与原来的品种一致,规格应与原来的规格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3.2.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3.3

乔木的管理

乔木二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正常,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3.3.1 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较好,生长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正常,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度。

3.3.2 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避免把花芽剪掉,使花乔木适时开花,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枝叶不宜密集、重叠,也不能太疏;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徒长枝等不必要的枝条。

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切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应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

3.3.3 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cm。挖穴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

3.3.4 覆土

行道树树穴覆土不得低于路面20厘米。3.3.5 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

3.3.6 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应与原来的品种一致,规格应与原来的规格接近,至少保留二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1.8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3.3.7 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随着树木的长大,须及时放松护树带,以免嵌入树皮内。

3.3.8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3.4

垂直绿化的管理

垂直绿化的管理暂划为二级管理。其标准是攀援植物生长良好,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5%以上,四季常绿(落叶类除外),有花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无厚重粉尘覆盖。

3.4.1 生长势

攀援植物须生长势良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较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

3.4.2 浇灌、施肥

攀援植物须经常浇水以保证其生长需要。每年除重点施肥3次外,根据管养情况适当追肥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3.4.3 修剪

3.4.4

3.4.5 攀援植物的修剪应根据该种类的生长特性,确定修剪时间,避免剪掉花芽。补植

须及时补植缺株。补植应补回原来的品种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3.5

水池和水生植物的管理

水池和水生植物二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5条规定,环境卫生二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6条规定,绿地维护二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7条规定,设施维护二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8条规定。

三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4.1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三级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良好,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无厚重粉尘覆盖。

4.1.1 生长势

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较好,生长势达到平均年生长量;色相基本一致,无明显枯黄叶。

4.1.2 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及其生物学特性,禾本科草坪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其他草坪和地被植物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4.1.3 浇灌、施肥

须在秋、冬季雨水缺少季节,适当增加浇水以保证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在春、夏季,根据植物的长势进行施肥;秋冬季结合浇水适当追肥。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4.1.4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4.1.5 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及时补植被破坏的植株,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4.1.6 补植

在每年春、夏季适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基本无裸露地。补植后应加强养护。4.1.7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10%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4.2

灌木的管理

灌木三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正常,造型较美观,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感,能适时开花,无厚重粉尘覆盖。4.2.1 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较好,生长势接近该种类型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正常,无枯枝断枝。4.2.2 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绿篱和花坛整形应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

4.2.3 除杂草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4.2.4 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一般须在每年春季重点施肥1次。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4.2.5 补植

须在每年春、夏季不失时机的补植缺株。品种应与原来的品种一致,规格应与原来的规格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4.2.6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10%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4.3

乔木的管理

乔木三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正常,无死树缺株。4.3.1 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较好,生长势接近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正常,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5度。

4.3.2 修剪

行道树应定期修剪,保持树冠完整,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应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

4.3.3 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并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重点施肥1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肥料应埋施,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切忌肥料裸露。4.3.4 覆土

行道树树穴覆土不得低于路面20厘米。

4.3.5 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

4.3.6 补植

须在每年春、夏季不失时机的补植缺株。品种应与原来的品种一致,规格应与原来的规格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4.3.7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10%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4.4

环境卫生三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6条规定,绿地维护三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7条规定,设施维护三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标准的第2.8条规定。

古树名木的管理

5.1

古树名木的管理均按乔木一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其标准是古树名木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管养科学,抚育精心,保护珍品。

5.2

环境条件

不随意改变环境条件,在古树名木边缘以外地面三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及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5.3

保护

在古树名木周围建立围栏,围栏可用砖石水泥围砌,或用钢筋栏。围栏面积应尽量大于树冠的投影面积,使树冠的滴水线范围在围栏之内,以有效地避免人畜对古树的伤害。同时进行填土。填土时,先将树下杂物、石块进行清理,将古树基部腐朽和被伤害部位进行挖除、消毒;然后,将树冠范围内地面板结的土壤进行疏松,填入松软肥土或森林表土,填土高度以不见裸露根系为原则。防止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缠绕、绳索、铁丝;用树木作施工的支撑物。

5.4

修剪

对严重衰老的古树的树冠部分进行重度裁剪,裁剪掉衰老和干枯的枝条,以缩短树体内营养运输线,提高体液的循环速度,促发健壮的枝梢。同时,对于有病腐木、过度衰老的枝条以及病虫枝条进行适当的修剪,达到树冠通风透光、改善生长发育条件的目的。

5.5

浇灌、施肥

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灌,可以在古树名木根部周围开挖环形沟进行浇灌,浇灌时在沟内分次浇透水,使其浸润参透,然后以土覆盖沟面。或对古树进行叶面喷雾,水中可加入少量叶面速效肥料和微量元素。古树名木的施肥须适时适量,肥料以迟效性有机肥料为主。肥料须埋施,先在树冠外围滴水线以下的地面挖深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淋足水,切忌肥料裸露。

5.6

防台风

对生长不均衡树木主干或延伸较长的枝桠设立支柱,台风前后加强管理,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5.7

病虫害防治

随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5.8

创伤的修复

古树名木受到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受到创伤,会造成劈裂、折断、腐枝、疮痂、溃疡、孔洞、剥皮、干枯等创伤。对于创伤应及时处理,首先应加以清洗、剪除或挖除,消除腐垢杂物后,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5.9

建卡立档

统一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和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并须对所有的古树名木建立生长情况档案,每年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及生长情况,以供以后管养参考。

附则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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