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2024-06-16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精选6篇)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第1篇

2011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运政执法实际,今年开展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主题的法制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培训,营造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运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组长:杨良俊

副组长:晋秀平、齐胜、李强、马如平、沈洁芳 成员:洪军、江风、徐雪松、徐崇朝、王平平、闫宗华、章世罡、姚文涛、吴忠婷、冯静、周霆、王翀、张庆、李有生、路林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3月)。制定法制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县所及处各部门。各县所要根据方案

要求及时成立法制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县所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处法制科备案。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1年3月—10月)。

1.学习培训的方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每周安排集中学习一次,授课人采取PPT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交通运输部规章;(5)地方政府规章;(6)交通运输部、省厅、省局规范性文件

2、根据上级要求,择期开展脱产集中培训(含军训和市处组织骨干培训班)

3.培训分工

市处法制科统一负责指导全市运管系统法制培训工作。各县所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培训工作,对本单位的执法人员按照方案进行培训考核。

4.考试安排

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各县所自行出卷,年底市处将组织一次全市运政法人员考试。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1年11月)。

各县所对照法制培训方案认真执行落实,并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30日前向市处法制科提交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所要高度重视法制培训工作,围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主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注重培训实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运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开展“四学活动”,通过学习、思考、总结,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对外宣传和对内的信息交流。围绕培训主题,各县市要定期编制培训简报,报送市运管处法制科。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以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运政执法工作,树立运管队伍新形象。

附:市处培训课程表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第2篇

根据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交通,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今年将全面开展以 “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主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使我市交通执法队伍普遍接受一次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解决执法队伍和人员宗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及执法权力和利益挂钩等问题,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转变执法工作作风,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树立新型执法理念,通过教育培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树立人本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等五个方面的现代执法理念。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五个方面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从交通工作实际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开展法律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使交通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三)保障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用语等执法行为,促使交通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证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追求执法公正与效率、廉洁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统一。

(四)树立文明执法形象,通过教育培训使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显著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队容严整、仪表端庄,守纪律,讲文明,有礼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违法创收等严重损害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一)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王义成任组长,谢军任副组长,李军、张全山、曹荣祥等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李军任办公室主任,张全山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起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三、具体安排

(一)学习动员(2011年4月)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及时成立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法制科备案。

(二)学习培训(2011年5月—11月)。

1.学习培训方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短期培训相结合以及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8个学时,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一次,授课人可采取PPT形式进行教学。市局下半年择期组织集中培训(含军训和市局组织骨干培训班)。

2.培训分工,市局法制科统一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的执法人员按照

方案进行培训考核。

3.考试安排,各单位结合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综合业务知识考试,市局结合执法证件年审,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抽考。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1年12月)。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机构对照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方案认真执行落实,并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30日前向市局法制科提交总结报告。

四、学习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安徽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滁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文书制作及各部门专业法律法规。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主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注重培训实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安排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练兵以及理论测验和专业考试考核,定期开展指导督促检查。把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辞退的依据之一。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第3篇

(一)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概念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作为行政执法风险的一部分, 是指在具体的交通运输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 偏离或违背了有关立法精神, 从而导致国家或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 所引起对执法者过错追究的可能。

由此可见,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是责任风险, 存在执法风险的对象是交通运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判定的标准是是否存在程序和实体违法、或对相关政策执行不力, 是否损害了国家和相对人利益。

执法风险发生的结果会降低行政效率, 产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干部的腐败行为, 影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形象。

(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

1)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的承担主体是交通运输机关和个人。交通运输执法风险是交通运输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所造成的风险。

根据行政法的理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家依法设置、执行并实施交通运输法律、管理国家交通运输事务的国家机关, 它依法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 其职责是执行、实施交通运输法律, 管理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事务, 由此,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的承担主体是交通运输机关。

2)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是交通运输执法机关在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 是由于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瑕疵而造成的。

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是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 交通运输执法过程的实质和核心是使法律法规发生实质效力, 从而使法律精神得以体现和发挥, 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是贯穿于一切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实质和灵魂, 任何违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带来行政执法风险。

3) 与交通运输管理所期望达到执法的目标相违背, 超出行政行为及行政责任本身而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意味着是否严格遵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交通运输执法除严格落实交通运输法律的实体内容与立法精神外, 还必须严格遵照有关交通运输程序法所确定的执法程序进行。

在判别某一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实质要件中, 除了执法内容必须合法外, 还必须同时符合程序合法的条件, 否则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的分类

(一) 按照是否存在法定职责划分

可分为法定风险与非法定风险两大类, 前者又可分为法律责任风险和党纪政纪风险。

1) 法律责任风险, 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的风险, 主要来源于各级审计监察、人民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追究。党纪政纪风险来源于上级党政机关的纪律监督。

2) 非法定风险, 是指由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为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投诉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环节致使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监督存在信息错误而诱发的风险。

(二) 按照损害利益对象划分

可分为外侵性执法风险和内侵性执法风险。

前者是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损害既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也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后者是指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身造成了损害, 包括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以及在采取扣车、扣证等行政强制过程中而造成执法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

(三) 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划分

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下辖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2个局, 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质监局、职业资格中心7个直属机构。执法风险按照部门可以分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风险、海事部门执法风险、以及路政部门、港航部门、运管部门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执法风险。

(四) 按照行政行为种类划分

分为抽象行政行为风险和具体行政行为风险。前者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如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要符合《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后者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做出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按照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具体性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前者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后者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实施上述具体行政行为时, 面临着可能的执法风险。

(五) 按照风险责任主体划分

可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前者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行政机关, 是指以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公共组织, 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六) 按照主观心理态度划分

可分为故意和过失。前者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后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七) 按照发生频率划分

可分为高频执法风险, 中频执法风险和低频执法风险。高频执法风险如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程序不到位;中频执法风险如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意思表达不清晰;低频执法风险如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冲突。

三、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产生背景

当前,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 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这一时期, 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在这种情况下, 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执法风险来源复杂多样。

(一) 政策调整风险

一是交通运输大部制改革导致行业监管范围逐步扩大, 对监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的职能大大扩展, 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从城市建设部门转移至交通运输部门, 民用航空管理和邮政管理也将实质性纳入交通运输部门。

二是交通运输行业税费改革对执法理念提出更高的要求。取消养路费、道路运输管理费, 清理规范收费公路, 交通运输部门职能从建设养护向管理服务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强县、强镇扩权, 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下移管理重心, 下放管理权限, 从行政控制型向法治服务型转变。

三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对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二) 行业立法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扩展, 相当数量的交通运输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 改革趋前、立法滞后等矛盾日益凸显。

一是立法缺位。如出租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二是立法滞后。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需要及时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三是规章变动性较大。经常增补、修改、删除, 缺乏稳定性。

四是立法不科学。可操作性不强, 自由裁量权较大不同程度的存在。

五是法制不统一。

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体系应保持统一,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但是我国目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 之前多是部门立法, 因此各类规范性文件多、杂、繁、乱, 在《行政强制法》出台之前, 地方性法规、规章甚至一般规范性文件都可以创设行政强制措施, 或者任意扩大行政强制的对象、条件及种类。

对于基层执法人员而言, 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仍是重要的执法工作依据, 如果文件自身具有违法的授权或者委托内容, 那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仍要承担执法责任风险。同样, 无法可依的情况, 也会导致执法责任风险显著提高。

(三) 工作业务程序风险

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 如果是招投标程序权力集中在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的权力又集中在领导个人, 那么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就形同虚设,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不到位, 利害关系人听证会应当举行而不举行, 都可能导致许可被撤销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 对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就存在受贿和滥用职权的风险。

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相分离的原则, 地方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也统一设计了电子处罚系统, 但是一线操作过程中, 往往由相同的工作人员同时操作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程序, 严格的工作程序不被遵守, 信息化办公规范功能弱化为零。

(四) 信息化风险

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公路、水路等多个行业, 目前都在开展管理和执法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本质是人机合一, 提高工作效率, 规范工作程序。目前信息化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各类软件标准不统一, 对内许可、处罚、信用考核、稽查数据无法及时互动;对外与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数据库交换不畅;路上、水上执法人员手持执法装备无线网络化功能还没有完全实现。

二是数据处理风险。系统自身存在的数据标准不统一, 录入存在人为错误, 缺录、重复录入、变更不及时的问题普遍存在, 数据质量不高, 系统升级不及时。

三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可能引发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的等安全事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从业资格证件审核等环节, 内部工作人员和软件开发人员利用数据库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危险时刻存在。

四是信息系统与管理、执法实践需求相脱节。系统开发的工作人员不懂得法律法规, 从事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不懂得系统开发, 信息化和规范化不能有效地结合起来。

(五) 队伍建设风险

一是执法装备老化带来的风险。稽查车 (船、艇) 使用年份过长, 更新不及时,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 执法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极易受到侵害。

二是执法装备不能实现信息化和有效利用的风险。当行政相对人对现场执法程序产生疑问, 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或者举报检举时, 因为完整视听资料的缺失承担不利后果。

三是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的需要, 其一准入门槛较低, 高学历、对口专业的人才较少;其二岗位培训缺乏, 包括任前、任中、轮岗、晋升培训都缺少系统性和规划性;其三是人员缺编较多。在各级单位中存在大量岗位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或者企业借调人员, 有的地方上述人员承担一线执法工作;其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还没有统一部署实施, 降低职位发展预期的吸引力。

(六) 服务体系风险

一是执法加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心目中尚未形成。部分工作人员仍以上级机关、部门自身为中心的观念尚未根本转变, 公共权力部门化, 部门权力个人化的现象较普遍, 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任重道远, 无论是窗口工作人员、一线执法人员还是机关领导干部, 如果存在服务态度问题, 都会引起举报投诉。

二是服务标准尚不完善, 服务质量与效率不高。如网上咨询服务、投诉举报限时回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解释不到位都会引发的监督风险。

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004年3月, 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标志着国家政府部门的行政模式全面进入依法行政的新阶段。

随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 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行政过错追究力度的不断扩大,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 执法风险越来越大,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成了社会各行各业中的“高危行业”。

近年来, 随着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 监督渠道不断拓宽、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纪检监察部门对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问题持续关注, 检察机关对渎职行为的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 审判机关对行政案件从合法性审查到合理性审查的介入, 新闻媒体把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舆论监督焦点, 交通运输执法面临的内外部压力越来越大, 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显得尤为紧迫。

近年来, 河南、湖南等地交通运输系统发生一系列案件, 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交通运输法制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执法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工作, 对广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既要严格要求, 也要加强保护。

(一)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的有益尝试

2011年, 浙江海事局开展的《海事执法责任风险预控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

该局借鉴国内外、其他专业领域的风险控制理论, 通过对海事执法责任案例的分析归纳, 推导出计算海事执法风险的数学模型, 结合调研数据, 标识出执法风险的分布, 划分出各项海事执法业务的风险等级, 明确风险诱发因素, 结合辖区海事行政执法实践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

课题完成后, 浙江海事局抓紧实施该课题理论研究成果在执法实践中的转化应用, 针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人员采取防控措施, 编制了《海事执法责任风险防范指导手册》, 将统一印制并下发每位海事执法人员, 为实现有效监管, 安全履职, 优质服务提供良好指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惩防体系框架建设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2012年, 该课题由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负责,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厅直相关单位参加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惩防体系框架建设研究》总课题及5个子课题已圆满完成, 形成了10万字左右的课题报告。

后由厅科教处组织, 来自省纪委、省检察院、省教育纪工委和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的7位专家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研究》科研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其他交通运输系统进行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尝试还有:南海救助局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广州打捞局编制《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等。

(二) 现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 风险监控职能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

1)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与具体管理工作未能紧密联系, 执法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单项工作没能充分渗透到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去。

2) 交通执法风险管理的主体分散, 同时缺乏相应统一管理协调机制, 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的局面, 影响了风险管理效能的发挥。

2. 风险监控范围不全面

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信息的业务监控范围还不够全面, 风险监控指标设计不够科学,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内部监控尚未实现信息化、动态化、日常化。

3. 风险监控方式不科学

主要表现为:

1) 执法风险监控环节上重事后风险监控、轻过程监控, 目前实行的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基本上都属于事后监控, 难以从源头上制止和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的发生。

2) 风险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 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 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 导致执法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管理问题中的原因分析

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以上问题, 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交通运输机关及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风险管理方法、手段落后, 管理体系尚未健全等方面。

具体表现在如下:

一是风险管理认识上的不足, 使得对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由于风险管理引入交通运输领域的时间较短, 一些干部对执法风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简单的将执法风险与执法责任、风险管理与执法监督简单等同起来, 所以在风险管理中存在重事后监督, 轻事前防范、事中监控现象, 缺乏将风险管理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的全面风险意识, 没有形成主动管理风险、风险组合发生的观念, 把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看作是单项工作, 未能将此渗透到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中去。

二是风险管理方法、手段落后, 影响了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的水平。

风险管理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它是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数学工具, 以系统论为研究方法, 来研究风险发生规律、控制技术的一门学科。

我国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风险管理的方法、技术缺乏较深的理解, 偏重于交通运输收执法风险的定性分析, 对于识别和量化的风险指标还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

在管理手段上,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定量研究还不深入, 风险评估尚未形成系统的指标和制度, 没有建立切合实际的风险衡量、评估模型和比较系统科学的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 影响了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健全, 影响了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效能的发挥。

1) 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尚未作为一项工作职能明确纳入各级管理机关的工作范畴, 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研究、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工作。

2) 风险管理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 缺乏统一的风险管理制度、流程、标准, 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管理绩效环节尚未建立科学的方法体系, 风险监控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 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 以致使权力运行得不到有效制约。

摘要:文章立足于当前我国和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从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概念与特征论述入手, 着重分析了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的特点和其产生相关的交通运输系统内外的一些较复杂的主要的深层次原因, 并对交通运输执法风险作了科学分类。在此基础上, 梳理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实务和研究的现状, 厘清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中的症结所在, 为交通运输执法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前瞻性思考。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风险,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邓婷婷.我国公路行政执法对策研究[D].长安大学, 2012.

[2]任彦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D].西南政法大学, 2009.

[3]范冠峰, 沈勇.如何确立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J].经济研究导刊, 2013.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第4篇

1、执法调查取证难

运政执法稽查是运输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运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经常遇到部分乘客、群众不愿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一些违法违章运输经营者面对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刁蛮耍赖,甚至还对执法人员辱骂、威胁等,部分群众也不理解,个别还帮着作伪证甚至指责执法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使运政执法工作难于有效开展。例如:运管部门每年都会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治理活动,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当中,一些私家车、商务车、面包车、机动三轮车等都有可能成为经常非法营运的“黑车”,他们经常停放在客运站附近等客,但未载客时没有非法营运的证据,即便载客后被查到,乘客也可能因为不愿得罪车主、不想耽搁时间等原因,而謊称自己与车主是亲戚、熟人、朋友等,没有收钱,没有交易,只是帮忙、捎带,使执法人员取不到充分、有效、确凿的证据,也就难以对黑车实施查扣和处罚等措施。

2、处罚依据执行难

同样以非法营运的“黑车”为例,许多“黑车”经营者的面包车、三轮车均为二手车,车辆价值较低,车主多为无职业、低收入者、农民等,家庭经济状况不太好,部分还是劳动能力较差的残疾人、中老年人等。执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车主却没有能力交纳罚款,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中对“未经许可擅自营运”(即非法营运的“黑车”)规定“非法收入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额较高,即使按最低限3万元,也很难执行到位。许多黑车价值仅几千元,面对如此高额罚款,车主要么弃车不理,要么软磨硬缠,故意做出一些偏激危险的举动,如不吃饭、不下车、扬言威胁、四处上访等,往往使执法人员难以权衡轻重,害怕万一造成意外后果;要么就千方百计找人说情,找执法人员面临亲戚朋友、相关单位甚至上级领导等各方面的较大压力和阻力,致使一些程序到位、证据确凿的案件最终却难以执行下去,或者只能象征性地处罚一点儿,收缴的罚款与决定书上的数额相差过大,根本起不到震慑和取缔的作用。

3、违法行为界定难

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违章行为有时难以界定,使运政执法人员难以准确把握。以笔者所在小县城为例,公交、出租、班线客车之间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重复交叉较多,互相争抢客源、恶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但由于各类车辆经营范围的划定等不是十分明确,查处时往往难以界定各自的违章行为。二是个别法规条款释义不很细致清楚,且罚款额度起点高、幅度大,具体执法时不好掌握。例如《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规定: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至3倍的罚款。例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内的出租车承包经营者之间频繁转让车辆,车价不断被炒高,远高于车价值数倍,显然包含了车辆经营权的因素,执法人员认为这是非法转让经营权的行为,但出租公司则认为经营权是公司的,公司车辆并没有转让到其他公司去,因此不存在非法转让。同时,如果执法人员要对此行为进行处罚,那么出租公司的非法收入和处罚1-3倍的数额可高达几十万,根本难以执行,如不予处罚,又怎样遏制这种不良现象?类似这样的难题时常让基层执法人员感到很困惑。

4、法律文书简化难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此之处,应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立案处罚。一个案件从开始立案、调查取证、讨论审核到作出处罚决定、听证、送达、执行直至最后结案,需要制作填写的法律文书达15至20余种。目前,按照《道条》及部、省等法规条例的规定,低于50元的罚款很少,超过1000元的处罚很多,大部分案件都需要用到一般程序。如对一名私营货车主处罚100元,即便是事实很清楚、证据很确凿,车主愿意当场交纳,也要按一般程序进行,十几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并经审核、签字、整理装订完毕,需要几名执法人员配合并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如果是处罚数额较大或较复杂的案件需要制作的文书和花费时间更多。许多车主根本不愿意耽搁时间来配合执法人员作法律文书,往往是急着交钱走人,一再催促,这就导致了日常执法工作中办案效率低、案件文书不完整、字迹潦草、签字不全等一系列的问题,难以简化和规范。

二、改进和完善运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针对运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探索运政执法工作的规律,切实将运政执法工作放在重要议题来抓,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完善和提高:

1、重视研究,指导改进运政执法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运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加强研究,解决运政执法工作中的规律性问题,将更多的人、财、物力投入到运政管理和运政执法工作当中。

2、加强管理,规范完善运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部门内部管理,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权责分明、政令畅通、工作规范、统一协调,符合运政执法特点的综合执法管理体系,提高运政执法的规范化、统一化程度。二是改善执法装备,简化执法案件文书和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符合运政管理工作需要的案件统一办理流程和文书范本。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运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执法检查、执法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及熟练运用程度,通过相互学习、探讨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简化法律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使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以人为本,树立运政执法文明形象。一是要协调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关系,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决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建议权、陈述申辨权。二是要严格执法风纪,注重教育引导、政策宣传,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坚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严谨,程序规范,公正执法,时时处处树立运政执法的文明形象,争取管理对象的积极配合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运政执法环境。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第5篇

同志们:

经过认真充分的筹备,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宣传信息员培训班,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培训,全面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宣传员的宣传意识和写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宣传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交通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开创执法工作新局面,这也是落实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年”活动、实现“五个提升”的重要举措。

为提高此次培训的层次和质量,我们有幸邀请到东方今报媒体运营中心总监夏友胜、省厅办公室主任徐磊等领导作专题讲座。他们都是新闻写作和宣传信息工作的专家,希望大家珍惜本次机会,认真学习领会。

下面,我就切实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执法宣传工作的紧迫感

当今,我们已经步入信息化时代,宣传工作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有人说,干工作既要靠做,也要靠说;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做了不说,工作埋没;既做又说,工作推动。这些话不一定全对,但它从一个方面提醒我们,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如果我们不重视宣传工作,就会逐渐失去话语权、主动权。社会上对执法工作的指责、误解甚至攻击,与我们自身的宣传不到位是有一定的关联的。执法宣传是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机构抓好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做好执法宣传对内可以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对外能树立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执法宣传是引领执法工作方向的旗帜,是社会了解执法工作的桥梁,是执法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先进执法理念和执法经验的播种机,是解剖执法难题的`手术刀。全系统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执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执法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去年10月份举办首期宣传信息员培训班以来,全省执法宣传工作呈现出对内宣传富有成效、对外宣传成绩斐然的喜人局面。尤其是广大基层的宣传信息员们,克难攻坚,无私奉献,笔耕不辍,为宣传本单位业绩、树立交通执法新形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应该说,广大信息员队伍是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的队伍,是一支富有战斗力、富有奉献精神、值得信赖的队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执法宣传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单位对新闻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写稿不够多、投稿不踊跃、稿件质量差,甚至几个月没有一篇稿件。这些问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需要我们增强危机感、紧迫感,从加大工作力度入手,从强化素质入手,进一步搞好交通执法宣传工作。

二、找准突破口,围绕中心强化执法宣传

要使执法宣传工作有特色、有深度,首先必须找准宣传突破口,这就是要始终围绕执法工作重点开展宣传,要解决好“宣传什么”、“怎么宣传”、“谁来宣传”问题。弄清了这几个问题,我们就明白了执法宣传工作的本质意义,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就会明显提高,方向就会明确,视野就会变得宽广,增强重视和做好执法宣传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第一个问题是“宣传什么”。简单来说就是让执法机构想说的说出去,让媒体想报道的早报道,让群众想知道的早知道。具体而论,就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张旗鼓地宣传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治理超限超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大局取得的成绩,颂扬全体执法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充分表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严打违法行为、整治自身队伍的决心和信心,用鲜活的事例、丰硕的成果,鼓舞士气,昂扬斗志,增进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可,构建和谐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二个问题是“怎么宣传”。当前和今后,我们要紧紧围绕“五个提升”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辐射面,主动占据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阵地,积极打造平台,凝聚队伍合力,全力在“自媒体时代”讲好执法故事,传播正能量,树立新形象。关键要开展好年初执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宣传,切实加大典型人物和事迹宣传,进一步加强执法文化宣传。

第三个问题是“谁来宣传”。建立一支素质精良、吃苦耐劳、扎实工作的宣传信息员队伍,是做好执法宣传工作的基本保证。一个单位的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是不是选对了人。作为宣传信息员,各单位把你们推选到这个岗位上来,体现了组织的重视和信任。从事宣传工作,不但可以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和水平,又可以体现自身的作用和价值,使自己得到提高,但同时也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这就需要大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学会把小题材做实做新,大题材上做精做亮,要做到眼勤、嘴勤、腿勤、脑勤、手勤,不断挖掘有深度的新闻宣传点,善于找出新闻背后的新闻,注意抓典型,搞好重点报道、典型宣传,切切实实承担起宣传责任。

三、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戒骄戒躁,学有所成

今天在座的信息员,都是各单位宣传工作的骨干,也是全省执法宣传工作的中坚力量,都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写作基础,但宣传工作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广大信息员力戒浮躁,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总结经验和优点,查摆问题和不足,搞好与授课老师的互动、与培训同学的互动,交流思想、相互借鉴、共同学习,用学到的理论指导今后的工作,真正做到培训期间有收获、回去以后有反思、今后工作有进步。

另外要强调的是,全体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上下课要统一带队前往;正课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无故缺课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培训期间所有人员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要切实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授课结束后,省局将采取现场一一提问的方式,对大家进行考试。

最后,祝大家学有所成,工作进步!

最新道路运输执法培训 第6篇

(市领导 XXX)(2014年1月 日)

同志们:

“金蟒穿云去,紫骝踏雪来”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吸取XXXX事件教训,剖析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整顿执法队伍,提高全体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再创交通运输新辉煌。刚才,XX局长做了一个很好的讲话,很具体、很深刻、很全面。下面,我就XXXX事件和目前一段时间工作安排谈自己几点意见。

一、继续深入开展“转作风正法纪提素质”活动,严禁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在全市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队伍中广泛开展了“转作风正法纪提素质”活动。这个活动就是以XXXX事件为背景。“XXXX”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这个事件的过程我在这里不多叙述,但是事件发生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事件的影响和教训深刻而沉痛。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案件,此事件反映出交通运输管理中长期存在以罚代管、以罚养人的乱象,充分暴露了监管部门监管缺失,措施不力,要求不严的问题,折射出交通公路行政执法不规范及官僚主义作风,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给全市乃至全省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我们有必要总结问题。

(一)交通执法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执法人员违规执法。部分执法人员违规上路,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不卸,随意降低或提高收费和处罚标准,私自和超限超载车主约定利益关系,违规办理“月票”、“年票”。二是部分人员以权谋私。个别执法人员伙同社会闲杂人员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方式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参与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借机敛财,以权谋私。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人员良莠不齐,整体素质偏低;部分执法人员不注重提高个人素质,服务意识差,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缺乏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四是路政管理机构臃肿。由于执法队伍庞大,管理人员较多,严重超编,导致出现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以罚代管、以罚养超,以罚养人”的乱象。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一时部分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社会公德严重缺失,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二是对执法人员法制教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教育培训多停留在形式上,实际效果差。部分执法人员法纪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知法犯法现象。三是由于监督机制、奖罚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不能及时跟进,手段薄弱,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力度不够,出现了公路“三乱”现象。加之,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罚不到位,形成监督、监管的真空地带。

(三)做好整改工作的措施有: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对全市交通公路执法队伍集中进行为期2个月的“转作风,正法纪,提素质”教育活动。二是对全市交通公路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查摆纠正。三是对全市交通公路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在交通系统开展“我是交通人,我该怎么办,怎么去执法,为谁去执法”大讨论和“四查一纠”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执法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人员的宗旨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执法人性化、规范化。

二、总结一年来工作,客观分析成绩和不足

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XXXX事件就全盘否定我市2013年的交通运输工作取得的成绩,2013年,可以说我们的成绩是显著的,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

(一)2013年我市交通运输取得可喜成绩

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沱浍河复航工程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建设任务。大青沟船闸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混凝土浇筑和综合楼施工;黄口船闸正在进行基坑和引航道土方开挖。航道工程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和堤防填筑施工。港区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和建设用地征迁工作。桥梁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建设用地征迁准备工作。沱河段航道工程正在实施土方开挖和疏浚。船闸工程正在实施建设用地征迁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筹备。港区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和建设用地征迁工作。桥梁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建设用地征迁准备工作。

做好济祁高速公路(二期)、郑徐高铁(永城段)、邢商永地方铁路等项目协调工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优良的环境保障。郑徐高铁(永城段)获得全线三省(安徽、江苏、河南)施工环境、征地征迁速度和施工进度等综合评比三项第一,并在我市召开了现场观摩会。

民生工程取得新进展。农村公路及桥梁改造顺利推进,9月10日招标结束后,施工企业迅速进场,全面掀起施工高潮。截止目前,通村公路10公里已全部完工,其余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工。

公交9、10、11路新线路路线方案已在有关媒体进行了公示,购车资金的筹集方案已制定,正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年底前可开通运营。停车场选址已经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选。我市首个公交车首末站已于12月12日开工建设,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争取市政府出台了《永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永城市三轮车运输管理办法》,为规范出租车和三轮车运营提供了依据。为解决出租车运价问题,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永城市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批复》,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解决了出租车长期不打表的根本障碍。按照“规范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对道路运输秩序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进一步转变养护理念,创新养护手段,坚持科技化、机械化、规范化养护,在认真做好日常养护管理的基础上,抓好农村公路路面大中小修、桥涵改造、公路绿化、标志牌完善、排水设施等养护专项工程,公路路况明显改善,通行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了道路标志标牌、公里碑、百米桩、警示桩等公路附属设施。通行水平明显提升在今年的“好路杯”检查中,获得好评。

(二)我市交通运输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看到我们去的成绩的同时,必须认识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还存在很多问题,有些还是深层次和亟待解决的问题,XXXX事件就是这些问题的集中反映。

一是配套资金少。目前交通建设采用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的融资体制,而上级补助资金有限,地方需配套大量资金。如,农村公路建设每公里县道、乡道需配套90万元、50万元;沱浍河航运工程需地方配套6亿多元;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压力巨大。

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省交通运输厅每年下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50万元,而我市每年需养护资金约2500万元。虽然市财政每年补贴一定的养护资金,但由于财力有限,养护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公路养护难以正常开展。

二是项目征地难。我市建设用地指标有限,解决交通项目建设永久性用地占补平衡指标比较困难。土地征用、拆迁安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与群众的要求有差距。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农民也希望得到资金补偿,或以其它方式补偿,但我们无力解决,致使工作推动慢。

三是运输市场乱。客运车辆一般是挂靠公司经营,管理难度较大。各运输公司之间、线路之间、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行业和政府形象;1-5路公交车属私人经营,运营不规范,惠民政策难以落实,没有体现公交的公益性质,亟待实施运营体制改革;货运及物流企业多、小、散、弱,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低。货运市场培育手段缺乏,目前尚没有成形的货运交易市场,车货双方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影响了运输的效率和效益;出租车辆是挂靠出租车公司经营,管理手段薄弱,监管水平低,经营不规范,服务质量整体不高,投诉事件较多。

四是执法环境差。还存在着交通执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误区,对超限超载治理、路政运政执法不理解,有的甚至把正常执法等同于公路三乱,使交通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五是遗留问题多。交通系统干部职工1600多人,局机关将近50人,仅有19个公务员编制,没有事业编制,10个在编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基本没有编制,而且没有养老保险,工作不安心,有后顾之忧。特别是拖摩养路费改革以后,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而解决编制问题靠县级协调几乎不可能。建议省厅与有关部门协调,打开缺口,合理设臵编制。局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如运输企业职工月工资不足800元,辛苦在一线的养护工人工资也只有1000多元,吃饭问题成为交通运输最巨大的压力,最现实的问题。

三、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

(一)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平安是金,安全是福。春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认真做好春运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我们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我们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利益保证,与我们在座的各位息息相关。

一是突出重点,预防为主,抓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春运工作,保障安全是底线。2013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营运客车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要充分认清今年春运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春运工作。二是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力争让每位旅客满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千方百计为春运乘客提供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在春运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春运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臵果断的有效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提前谋划2014年工作,确保开门红

要深度谋划明年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要做好计划,确保实现开门红。未启动工程抓前期,在建工程抓进度,着力抓好沱浍河复航工程建设、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郑徐高铁(永城段)、邢商永地方铁路(永城段)等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全力争取S327(马桥至永夏界)改建工程、S324大修工程、S325(老城至永夏界)改造工程,全力争取列入2014年计划并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绕城公路立项,以解决G301、S324、S325等国、省干省穿越城区的问题。

要提前规划各项工作。力争早谋划、早下手、早出效果。要 思谋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剖析过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思谋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进度,更新观念,创新方法,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节奏,更好的质量,更高的效率,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转变作风、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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