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优惠协议范文

2024-08-21

旅游优惠协议范文(精选9篇)

旅游优惠协议 第1篇

旅游优惠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

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令订定、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为凭。并以诚信为最高处理原则、上述之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优惠协议 第2篇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双方根据本协议向对方的客户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具体协商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可在对方营业场所放置宣传手册等资料以宣传双方的商业信息。

2.甲方会员凭会员卡在乙方消费可享受VIP客人凭VIP卡可在甲方享受免费健身一次,消费可享受折优惠。

3.甲方提供给乙方一定数量的运动(体验卡),乙方客人在登记购买VIP卡时可免费领取体验卡壹张,凭体验卡可在甲方享受免费健身一次。

4.甲方在举办有关俱乐部会员活动时,乙方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5.双方有权就各自重大活动获得对方提供的产品或赠品作为赞助,具体数量和价值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二、附件

1.协议有效期一年(2008年2009年月日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2.双方不可对对方会员和VIP客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行推销,否则此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未尽适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旅游优惠协议 第3篇

2010年8月13日, 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共同推进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 计划从2010年开始, 在继续开展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和星级农家乐评定的同时, 创建一批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休闲农业示范点, 打造一批国家级星级示范企业 (园区) , 引导和带动全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四川省委农工委主任张宁、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省旅游局局长张谷签署了框架协议。四川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省农业厅副厅长傅志康、省旅游局副局长李永清、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涂建华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框架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全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工作联席会议,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协调和制定关于推进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二是制定发展规划。加强与四川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总体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基础建设规划、全省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 因地制宜, 突出特色, 制定全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加强品牌建设。从2010年开始, 三方将联合开展四川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行动”, 举办“中国西部·四川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节”并推动形成知名品牌, 带动全省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介, 推出展现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产品、创意农产品, 为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搭建平台。四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将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蓝色证书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体系, 大力开展农业技术知识、接待礼仪、游客服务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引导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更新发展观念, 创新服务理念, 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同时, 双方还就加大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投入, 加强信息交流达成共识。

四川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在致辞中说, 今后几年, 省农业厅将加大与省委农工委、省旅游局的合作力度, 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 在工作推进上形成强大合力, 加快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示范企业 (园区) , 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长三角旅游优惠大比拼 第4篇

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最早为中国出这个点子的是有“欧元之父”之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按照他去年底提出的建议,中国可以拿出1万亿元人民币发给民众,限定在一个季度内用完。由此测算,可拉动中国经济1.33万亿元,相当于单季度GDP的18%。

国内最大的出租车内互动媒体触动传媒公司,近日公布了一份80多万人参与的、以“经济危机”为主题的消费行为调查结果。此次调查从去年12月份开始并持续到今年1月。结果显示,沪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短期内已发生巨大变化,有优惠折扣功能的消费券成为白领新宠。

此次调查被投放在了沪上8000辆安装了触动传媒互动荧屏的出租车上。从乘坐出租车的主要人群来看,大部分的出租车乘客都是高收入、高学历和高消费的白领一族。举例而言,其中93%是月收入接近万元的高收入人群。

面对商家铺天盖地的打折狂潮,42.61%的乘客表示,眼下正是一个购买价格低廉且质量有保证的商品的绝佳时机,且他们中的大多数表示会牢牢把握这个消费机遇(49.38%受访者认为自己会享受商家提供的折扣并会积极消费);仅7.94%的乘客愿意购买低价但质量不确定的商品来节省开支。

此外,调查结果还显示,小幅折扣成为了消费者进行购物的着手点。而近来,有优惠折扣功能的消费券成为白领新宠——有38.15%的人表示会更加关注各种促销、折扣活动的信息,而其中18.15%的人表示自己“以前从不搜集此类信息,近期开始关心了”。

于是在今年,“消费券”这一词汇比往年更加吸引人们的关注。自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09年要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的政策,成都、杭州等一批城市,已陆续向市民发放了数以千万元计的消费券。随后,以旅游促销为目的的特定消费券也在长三角地区成为新的“时尚”,据初步估算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各个城市发出的旅游券优惠总额将超过2亿元。

杭州:外地散客花40元抵10元

在尝到消费券带来的甜头之后,杭州把吸金的目标瞄向省外的游客,他们计划从3月初开始向国内主要客源市场进行旅游促销,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同时推向港澳台地区,3月10日前发放完毕,共派发一亿元旅游券。这些旅游券单张面额为10元,10张组成一套,共计100元。计划发放总数为100万套,分两期推出。首期计划发放40万套,其中上海地区为8万套。第二期则根据第一期发放成效和情况再确定数量,额度不超过60万套。第二期发放时,还将有部分旅游券投向上海地区。

据了解,旅游券可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及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五县(市)范围内指定的180多处主要旅游景区、游船、饭店、餐饮、茶楼、足浴、旅游演艺等场所使用,并仅限外地散客在旅游券指定使用的消费场所使用,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和其他享受团体优惠的团队则不能使用。

持券者在指定商家消费时,享受商家既有优惠后,按消费应付金额,每满40元可使用10元旅游券,另支付3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不设上限。使用范围景点首道门票、游船船票、演出门票、宾馆房费、餐饮类(包含海鲜、酒水)、茶楼、足浴类的全部消费。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杭州将对参与活动的商家进行严格挑选,所有商家必须接受市旅委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监督和执法。商家回收旅游券时,还要记录使用者的身份证号码及电话联系方式,以便统计信息。

不过,到目前为止杭州市仍未公布详细的领取方案,此前有消息称将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发放:一是通过广场促销活动发放:另一个是同长三角地区邮政局合作,将旅游券夹于《杭州旅游指南》捆绑投递到客源市场居民家中。但具体的细节目前还在制订之中:另外还会和其他运营商合作发放。不过原先透露的发放时间已经延迟,而杭州银行在外地的网点也将成为发放的渠道之一。

南京:凭年卡半价游景点

南京的旅游优惠项目分别针对外地游客和本地居民两类。从1月26日开始,华东六省一市只要持有所在地区的有效公园年卡,就可以享受南京27个市属景区门票的半价优惠。像中山陵、明孝陵、玄武湖和莫愁湖这样的南京标志性景区都在优惠之列。初步估算,这样的优惠总额不少于8000万元,同样是大手笔。

外地游客如果没有公园年卡,也可以在这27家景区的售票处现场购买,每卡收费150元,情侣卡为270元。据了解,这27家景区的门票常规价格在8~80元不等,如果想去一次南京就玩够本,还真需要好好策划一番,好在华东地区的居民去南京都很方便,多次分批地玩够也不难。和杭州的优惠方式比起来,南京推出的半价游园好处是不受名额限制,大家都能享受,但缺点也很明显,只对景区门票有效,其他消费无法抵扣,不够实惠。

除了用半价游吸引外地游客外,南京本地的居民如果够幸运,就能享受到全免费的“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南京市从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的89万户家庭中,通过摇号选取20万户“幸运家庭”,每户发放100元“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居民凭券可以在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指定的37个乡村旅游点抵扣同等额度的消费费用。

听上去100元不算多,但是这些券是允许你“友情赠送”的,换句话说如果你“人缘”够好,就能拿到足够多的实惠。根据规则。券可累计使用,每次抵扣额度不能超过一次消费总额的50%,总额也不能超过500元的限额。从南京周边农家乐的消费水平来看,一个拥有100元消费券的三口之家,除了用券自己再花100元,不仅能吃上一顿丰盛的农家餐,还能再买一箱草莓或鸡蛋,或几种蔬菜带走,应该算是很实用的。

宁波:景点优惠各自为阵

继杭州、南京之后,一项名为“畅游阿拉宁波”的活动也开始实施,并延续至年底。这项意在刺激旅游消费的举措,将惠及宁波的本地游客和外地游客,主要通过旅游企业直接让利打折、赠送免费旅游门票和网上下载电子优惠券等方式进行让利,同时组织部分旅行社推出若干条特惠旅游线路。

这种“企业让利、政府补贴”的推广方式,直接吸引了宁波当地百余家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和乡村旅游点参与其中。仅在宁波东钱湖景区,已经开始发放总价800万元的消费券,而在河姆渡遗址所在地余姚。更是将这个数字一举提高到2200万元。此外鄞州区财政出资1300万元用于奖励外地游客接待;镇海区推出了面向外

来务工人员的旅游年卡;慈溪市政府则斥资200万元统一采购门票,免费发放到全市大中小学生手中。

与杭州“40元抵10元”方式相异的是,余姚等地目前发放面值20元的消费券,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不过每位游客在一个景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据宁波方面称,因为当地各个县市区旅游资源分布不平衡,不像杭州那样集中。所以才采取了各县市区自行印发消费券的方式,以此拉动旅游市场。

宁波的优惠券发放途径针对宁波市民和外地游客各有不同。对于本地市民来说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以各旅游企业直接让利打折和网上下载电子优惠券方式,给广大市民提供优惠;二是推出百万大奖派送活动,将面向宁波市民开展幸运抽奖活动,奖品将通过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宁波旅游网、阿拉旅游杂志等公共平台向宁波市民发放。对于外地游客,宁波方面则主要借助旅行社发放,据称这是为了保障每一张优惠券都能起到作用。

上海:逢周二半价促销

和其他城市相比,上海对于是否发放消费券一直未有定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上海就没有促销活动,从现在起每逢周二,包括东方明珠、金茂大厦观光厅在内的18个景点将半价迎客,不管是否上海居民都可以享受。

这次的优惠活动从2月24日起至4月28日止,为期两个月。活动期间的每个星期二,市民游客若前往这18家景点。均可享受半价门票的优惠。参加此次优惠活动的18家景点中。包含了上海的两家5A级景区:东方明珠和野生动物园:此外,既有作为上海新地标的环球金融中心观光厅、金茂大厦观光厅,又有古色古香的文庙、方塔园;既有生态绿色型景点如世纪公园、余山国家森林公园、月湖雕塑公园等,又有“红色”景点如宋庆龄故居、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等;有时尚体验类景点如银七星室内滑雪场、上海国际赛车场等。也有科普教育类景点如城市规划展示馆、科技馆以及长风海洋世界等;而上海影视乐园、杜莎夫人蜡像馆等以影视、名人为看点的景区也位列其中。这些景点无论从类型上还是主题上均能适应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消费需求的游客。

除了这些不用“券”的优惠之外,上海同样在计划发行类似优惠券的产品——“上海旅游欢迎卡”,游客持卡可在上海的景点、餐饮、文化演出等消费场所实现一卡付费,欢迎卡还可根据外地游客在沪天数,推出不同优惠幅度,吸引游客延长在沪逗留时间。

其他: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淳安千岛湖旅游局将拿出10万张千岛湖门票,价值1200万元,向长三角市场发放。这次千岛湖有史以来最大的“免费午餐”,首批受益的地区是杭州和上海。然后延伸至江苏、福建、安徽等城市,除了通过旅行社向游客发放外,还将通过城市的总工会、劳动局和邮政局等渠道,赠送给客源地市场低收入人群或部分特殊人群。所有10万张门票计划将在5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成。

另外,千岛湖旅游消费券面额为10元1张,一套5张50元,总共发放20万套。其中10万套与杭州市旅委捆绑发送。另外10万套通过促销活动在社区、旅行社发放。使用范围包括千岛湖各大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土特产消费等,在千岛湖100余家消费场所均可使用。

桐庐计划推出价值4000万元的旅游抵价券,面向长三角发放。桐庐一些大景点都纳入此活动,如瑶琳、严子陵、红灯笼外婆家、大奇山、天日溪漂流等。发放的形式是与媒体、旅行社、俱乐部等合作。买景区门票,“桐庐旅游券”满40元抵用20元,每人每景限用一张,住宿消费满100元抵用20元,最高每人可抵用40元。另外,拿杭州旅游消费券在桐庐消费,优惠还能升级。根据规定,使用杭州旅游消费券。只能满40元抵用10元,在桐庐消费满40元能够抵用20元。而且,“桐庐旅游券”还能和杭州旅游消费券合并使用。

安吉推出“安吉——中国美丽的乡村”共享券3000万元,派送到长三角市民5000户城镇家庭、500家企事业单位、100个社区、300家旅行社、各地市民和游客凭共享券到指定景区、饭店、土特产市场、农家乐实打实消费,这些共享券最晚可用到明年3月。

餐饮优惠协议书 第5篇

甲方:(单位/先生/小姐)(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餐饮店)(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作为乙方长期消费客户,在乙方(餐饮店)以下经营消费时可享受以下优惠。

一、优惠政策

1、餐饮:(餐饮店)点菜8.8折(海鲜、酒水、香烟除外)的优惠。标准餐不打折。

2、会议室:按执行价8折。

执行价:

会议:______元/桌

小会议:______元/桌

3、凡在本店消费均可享受菜品8.8折优惠。

二、乙方提供折扣优惠只适用于现金消费或酒店协议消费单位。

1、甲方授权人所签单金额(或累计金)为最终结算依据。

2、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或转帐:

甲方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结算方式:月结。甲方须于每月30日前按月结清当月帐单,否则视为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停止本协议的执行。

4、甲方在协议期间有任何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如需修改,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七、甲方授权签单消费确认只限本协议上甲方提供的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亲笔签字笔迹一份。以此名单和笔迹为签章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有效签名样本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甲方地址: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景区门票优惠协议(二) 第6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__________旅游,开拓客源市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___________景区门票优惠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给予___________景区门票打折的购票待遇。旺季(3月1日至10月底)门票6折优惠,淡季(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门票5折优惠。

二、甲方对乙方老年团、学生团等特殊团队给予减免:凭本人有效证件,老年人、在校学生按四折折扣,并在此基础上再按七折计算购票;伤残军人、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人门票全免。乙方享受甲方搞活动时的门票优惠待遇。

三、甲方在一年内对乙方给予促销补助,1000人以内部分每人补助1元,1000人以上部分每人补助2元,按未折扣前购票人次计算,合同期满一次性清算。

四、乙方负有积极促销推介___________景区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在兑付促销补助时,乙方应提供促销宣传资料。

五、乙方在购票时应提供传真或介绍信、通知单,以便甲方计售票和备案。

六、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景区门票优惠协议,方可享受本协议规定的折扣和补助。

七、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如遇门票价格政策性调整,门票折扣及补助办法不变。甲方在调整门票价格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八、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旅游局(公章)乙方: 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优惠协议 第7篇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南京卡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手机:

经营商户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店堂咨询电话:

鉴于:

1、甲方与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下简称“苏果超市”)合作并经苏果超市授权开展“苏果超市会员优惠”服务(以下简称“会员优惠”),为此募集特约商户进行合作,以苏果超市、特约商户共同为持有苏果超市会员卡的苏果会员(以下简称“苏果会员”)提供优质网络积分增值服务平台,结合媒体与产业的资源,促进会员优惠与特约商户的整体发展。

2、乙方志愿加入甲方会员优惠特约商户合作系统,成为特约商户,并承诺向苏果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的促销优惠活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凡苏果会员在乙方经营场所消费,均可持会员卡以苏果积分享受 1

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内容的一种或多种:

1、□ 折扣优惠:享受消费折扣不低于折。

2、□ 现金抵扣: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苏果超市或甲方公布的苏果积分抵用规则在结账时直接折抵现金。

3、□ 礼品优惠:

(如:赠送特色礼品一份,最高价值元;赠送特色礼品,最高价值元;优先预订等等)

4、□ 其他优惠:

备注: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上述优惠和服务为乙方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最优惠条件。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读卡设备、管理软件,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套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操作软件押金人民币壹仟元。

2、合作期间,甲方同意采用适当的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定网站、会员手册、会员卡面POP宣传打印等)向苏果会员开展特约商户宣传。乙方授权甲方免费使用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照片等宣传素材,用于甲方宣传中发布甲乙双方合作的服务项目和优惠措施。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宣传素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如出现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情形,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在其营业场所内的显要位置处摆放由甲方制作的带有苏果超市及甲方商号、商标形象的牌匾及相关文宣用品,并不得向苏果超市及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软件,并负责乙方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及系统网络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

4、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会员优惠特约商户标志牌1块。

5、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合作因故中止、解除的,甲方收回读卡设备、特约商户标志牌、卸载操作软件,在读卡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退还设备押金。

6、为促进初始运营阶段支持乙方提供会员最佳的优惠力度,双方于本协议约定的促销活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会员手册印制宣传、网站网页维护宣传、会员卡面POP条促销信息打印等宣传方式,相关宣传成本由甲方承担,不向乙方收取宣传成本。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为经合法工商登记、合法经营的商户、商铺。

2、乙方须保证于商户店堂醒目处悬挂苏果会员优惠特约商户标志牌,张贴会员优惠海报,并按照苏果超市及甲方的要求及时妥善布置、维护、补充和撤换。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使用、制作或发布任何提及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或者包含苏果超市和甲方名称、商标、标志、产品、卡样、活动内容、照片等宣传材料。

3、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给予来商户消费的苏果会员以积分抵用促销优惠活动,并且承诺与其他类似合作系统所提供给苏果会员优惠的消费折扣或让利的额度相等。

4、苏果会员享有持苏果会员卡以苏果积分享有消费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不得因提供上述合作优惠和服务而向苏果会员加收任何附加费用,也不得将折扣、抵扣成本转嫁给苏果会员。苏果会员进行积分抵扣时应向乙方出示苏果会员卡,乙方须将会员卡插入读卡设备,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苏果超市或甲方公布的积分抵扣规则扣除相应积分。

5、乙方负责为苏果会员在乙方营业场所购买的乙方商品和所享受的乙方服务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甲方非商品或服务之提供者,与乙方之间亦无任何乙方商品或服务之广告、代理、保证或促销关系;倘若客户与乙方之间有产品或服务之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保证向苏果会员提供上述的合作优惠与优质服务。若苏果会员提出在乙方营业场所未能享受上述优惠和服务,一经查实,乙方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弥补给苏果会员以乙方所承诺的优惠和服务;若接到苏果会员的投诉,经核实无误后,乙方应立即改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7、甲方提供的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软件必须连接互联网在线实施,乙方须自行提供电脑、互联网或电话拨号环境传输终端数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投资的读卡设备等硬件设施,乙方应妥善保管及使用,因乙方或乙

方工作人员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毁损丢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读卡器如非人为损坏(如机壳开裂、电子元件短路)不在毁损范围内,读卡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应按购买价每台人民币7,500元向甲方赔偿。

9、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合作因故中止、解除的,乙方必须将读卡设备、特约商户标志牌、管理软件完好归还甲方,如有毁损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不予退还,押金不足抵偿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0、乙方承诺,乙方及其所有的职员或代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因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而获悉的关于苏果超市和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任何其他商户的信息、或任何持卡人的信息,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四、促销活动约定及期限

1、乙方承诺提供甲方会员名额,单次消费给予%的折扣优惠,优惠部分不含。

2、本促销活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3、其他促销优惠。

4、单次使用优惠活动抵用扣除分苏果积分。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以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促销活动期限为准,活动期满合作协议自动终止,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2、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本协议执行情况,以保障双方及苏果会员的权利,并定期沟通、友好协商解决苏果会员在乙方营业场所消费时遇到的相关问题。

六、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果提出终止或变更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方,并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终止或变更本协议。

2、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更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读卡设备及管理软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全部营业资产的所有权或营业权转让承包与他人或部分营业资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让承包与他人,足以影响其正常营业。

(2)乙方依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和解、整顿、申请宣告破产、停止营业,或因诉讼案件而受财产保全及强制执行。

(3)乙方名称、地址或实际营业项目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

(4)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的第三方合作方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而造成苏果会员的投诉,影响较大而乙方又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对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到实际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合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旅游优惠协议 第8篇

1 BOT特许协议的含义

BOT特许协议是指一个国家向私人投资者 (包括境外投资者) , 约定在一定期间, 在指定地区内, 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 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 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BOT项目通常涉及东道国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 而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一般具有政府垄断性。政府允许私人投资者以BOT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实际上是东道国政府授予私人投资者的特许权[1]。

2 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BOT项目通常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安排, 如特许协议、建设合同、经常管理合同、回购协议、股东协议等。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国际契约, 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国内契约;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私法契约, 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公法契约[2], 即适用于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2.1 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是国际契约还是国内契约

从近几年来成功将BOT模式引入到旅游开发上的经验来看, 其特许权协议的主体主要是我国政府和国内的私人投资者, 在实际实行的特许协议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 协议一方为我国政府, 投资方为国内私人投资者, 基于政府允许, 享有专属于国家的开发经营权;

2) 国内私人投资者从事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 由于这些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专属于国家, 故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权必须政府特别允许;

3) 个别情况下, 国家可以为某一具体项目的特许协议及相关问题专门立法, 如开发区内的动植物保护法规等, 这些主要是涉及到旅游开发中的敏感问题而在协议中政府特殊规定, 以保护资源的后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保障措施。

从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的特许协议的表现特征以及我国目前对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文化遗产等资源实行政策限制来看, 此类项目协议的主体双方是我国政府和国内私人投资者, 可见我国目前的旅游类BOT项目中特许协议有明显国内契约倾向, 不属于国际契约。

2.2 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对我国政府与国内私营企业签订的旅游类BOT项目的特许协议, 一直存在着是属于公法性质还是属于私法性质的争论。笔者认为, 我国旅游类BOT特许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基础设施建设类的BOT项目, 前者是基于利用非官方资本减轻当地政府财政负担, 针对当地的旅游资源开发, 而快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步伐, 注重经济效益;后者是基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不仅仅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更多的是体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目的, 它追求的是更为广泛的公共利益。作为基础设施类的BOT项目因为政府在协议中特殊地位, 其特许协议应该是一种行政性的合同。但具体到旅游类BOT项目的特许协议, 政府谋求的是经济利益下的可持续发展, 则不应视为行政合同, 而应视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更为适用于旅游类开发项目。

3 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中的法律障碍及相关建议

3.1 我国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中的法律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法制环境逐步完善。《合同法》、《外汇管理条例》、《公司法》等法律的出台或修订为特许协议的运用奠定了法律基础。1995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简称《管理通知》和《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简称《吸收通知》直接为特许协议构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应该说运用特许协议方式投资已经基本有法可依。但是BOT项目特许协议的庞杂结构及产生的复杂法律问题同现行特许协议立法的粗略和矛盾已形成巨大反差, 并由此引发了私人投资者对我国BOT投资环境的消极评价。目前旅游类BOT项目特许协议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 政府保证的模糊性

由于旅游类BOT项目同国家基础设施类的BOT项目一样, 存在巨大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项目公司往往要求我国政府在特许授权法律文件中作出种种担保。因此, 政府担保与否及担保的充分程度, 是投资者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这也是旅游类BOT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我国法律法规却对政府担保作出了种种限制。《吸收通知》第3条规定, “政府机构一般不应对项目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如外汇兑换担保、贷款担保等) 。如项目确需担保, 必须事先征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方可对外作出承诺”。本人认为禁止政府提供贷款担保是合理的, 这是因为政府以BOT模式吸引私营资本进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主要原因即在于当地政府引进外资本来就基于自身建设资金的短缺, 若政府对项目融资再作出贷款担保, 当项目收益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 政府将承担还款义务, 这与原本利用BOT模式的初衷是不相符合的。

3.1.2 立法不完善

BOT投资方式在我国面临法律障碍的主要原因是现在立法没有包容BOT方式的特殊性, 没有给BOT留有特定的空间。我国目前尚无系统完整的BOT特许协议立法, BOT项目的实际运作无法可依, 缺乏政策指导和法规保障。如何规范BOT模式的操作程序和运作方式, 制订有关BOT管理办法和相关框架文件已成为急需弥补的立法空白。且《吸收通知》主要针对外商的规定, 也使内资介入旅游类BOT项目时无法可依[3]。

3.1.3 关于投资回报率方面的法律障碍

《管理通知》规定, 政府对BOT项目投资回报率不作保证。然而在BOT项目的实际操作中, 己经存在三种投资回报模式, 即“自负盈亏式投资回报模式”、“固定比率式投资回报模式”、“弹性比率式投资回报模式”[1]。然而, 在实践过程中, 对那些投资额巨大、经营期短且我国政府担保不充分、项目经营风险较大的旅游类BOT项目, 投资者往往会要求采用“固定比率式”或“弹性比率式”的投资回报模式, 以降低经营风险。

3.2 相关建议

(1) 加强我国BOT立法进程。完善BOT投融资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 解决与现有一些投资法规之间的抵触或矛盾的条例, 为非官方资本投资旅游类的BOT项目提供法律依据。

(2) 建立专门的国家主管机关, 负责制定全国旅游BOT方式的宏观实施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提出有关旅游类BOT方式的立法规划, 负责旅游类BOT投资方式特许协议的审批、审查, 负责对旅游类BOT项目运作的宏观管理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3) 通过特许协议形式为旅游类BOT项目公司作出诸如经营期保证和项目的后勤保证, 有利于提高投资人的信心, 降低投资风险。在实践过程中, 非官方资本投资于我国的旅游类BOT项目, 为保证其经营收益, 往往要求政府作出不竞争保证, 即要求政府承诺在同一地区不设立过多的同类项目, 以避免过度竞争引起投资者经营收益下降。因此政府要作出相关的不竞争保证, 对于在该地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以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尤为重要。

(4) 旅游开发项目的特许期限事关特许协议双方根本利益, 是特许协议的核心条款之一, 但现行特许协议立法并未作专项规定。因而要在未来的BOT立法中要明确特许期限的规定, 考虑到旅游类开发的特殊性, 如果不能做统一规定, 可以分类作出期限确定原则, 不仅要规定期限的上下线, 还应规定发生何种事由, 期限可以变更, 以及期限变更的程序和对价等。

参考文献

[1]邢娜.BOT特许协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当代经理人, 2006, (1) .

[2]张美红.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新论[J].北方经贸, 2005 (12) .

微博淘金玩转旅游优惠 第9篇

作为推特的狂热粉丝,史密斯为做到完全依靠推特资源旅行,在出发前为自己立下几条规矩。例如,他在旅行期间不会为自己的出行、住宿支出一分钱,只会把钱用在吃饭和购物上,如果没有人给他提供帮助,他宁可露宿街头,而且他只接受“推特”用户的帮助。

旅行中,史密斯及时更新自己的微博,与其他博友分享旅途见闻,并把下一步的出行、住宿全部交由博友安排。这些博友来自各行各业,虽与他素昧平生却热情帮忙,有的提供酒店房间、有的提供船票、机票。就这样史密斯借助微博资源走遍半个地球,途中不仅未花一分钱的路费,还为慈善组织筹得5000英镑善款。

不同优惠分门别类

像史密斯一样,完全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上,虽然充满惊喜,但还是过于冒险。不过通过微博这一现下当红麻辣的的平台,为自己的旅行淘得一分实惠,倒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

从双方的性质上讲,微博实时、便捷,与旅游“在路上”的状态不谋而合。微博提供“社交+媒体”平台,用户乐于在此交流信息、分享感受,也容易接受他人的推荐。旅游属于体验型服务,即时消费型产品,人们在消费前往往会参考别人的评价,两者再次找到契合点。

目前,微博已然成为各大旅游相关机构推广的一大利器:与游客、旅游机构等相关行业零距离、零时间多点互动,发布线路推介与惠民措施,在线与网友互动,解答大家关心的旅游问题等。

据新浪微博负责人介绍,目前新浪微博中已有500多个旅游类微博通过新浪认证,包括境内外旅游局、景区、博物馆等。其中,境内旅游局330多个,包括国家旅游局、山东、湖南、四川、浙江、云南、福建等10多个省级旅游局;境外旅游局50多个,包括韩国、日本、美国、西班牙、德国、瑞典、瑞士、马来西亚等国。

事实上,可以淘优惠的微博远远不止这些。因为除了旅游局和景区之外,还有旅行社以及旅游网站、航空公司、酒店、旅游类相关媒体、团购网站等等都开设了官方微博,活动内容精彩纷呈。

旅游局微博淘金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营销活动是各类旅游促销活动中力度最大,普及面最广的,适合大多数的普通旅游者。而想要了解最新的促销活动信息,最快最全面的途径无疑是关注他们的官方微博。现在新浪微博联手新浪旅游推出国内外旅游局、风景名胜区一键关注页面(http://travel.sina.com.cn/z/travelweibo),网友的微博淘金可以更方便。

目前的一键关注页,汇聚了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四川省旅游迪拜旅游局等100多家境内旅游局,以及迪拜旅游局、瑞士国家旅游局等境外旅游局。各家旅游局的微博内容都很丰富。既有权威的旅游资讯、景区数据,也有火热的促销活动。比如山东省旅游局官方微博就设有包括优惠专区、天气预报、美食推荐、旅游百科等栏目,实用性极强。浙江安吉旅委在微博上采取互动的形式,定期派发景区门票和小礼品等,受到网民的关注。

综合来看,这类微博优惠最大的特征是信息更新快、普及面广。基本上各地举行的促销活动都会第一时间发布,而且绝大多数优惠都是“零门槛”,再辅以交通、气象等实用信息,绝对是网友出行必备的工具之一。

最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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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供应商微博淘金

更多的促销还来自于旅行社、在线旅游网站等旅行供应商。最早进驻微博这一阵地的,无疑是同属IT阵营的在线旅游网站,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国内一线的在线旅游网站,都已在第一时间进驻微博。

这类企业的官方微博通常会设置多个“马甲”,比较常见的形式是单独设立团购的账号,比如艺龙、携程均如此,而在主微博上着重介绍各地的风情,以及举办各类抽奖活动,具体的特价产品销售则由“马甲”账号发布,再由主账号转发,从而形成明显的区分。而抽奖活动多为鼓励用户参与,奖品也大多为比较热门的数码产品,偶尔会与一些旅游目的地推出免费旅游名额。

比较传统的旅行社对于微博的认知仍然有待深入,现在积极运用微博平台推广的旅行社并不常见,但是也有表现不错的尝鲜者。大众国旅已在新浪、腾迅开设了官方微博,其微博内容主要以特价线路为主,并将其定价为“微线路”,也计划通过微博互动、白领交友等形式开展大型特定微活动。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未来大众国旅将把这些微旅游线路汇总成为一个微旅游线路库,同时在此基础上,把这些线路设计成为组合式、菜单式、可选择的旅游线路,使其真正成为大众化、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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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国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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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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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微博淘金

航空公司也是微博优惠活动的主力军。以往航空公司票务销售均依托代理机构,但是随着携程这样超大型代理机构的壮大,航空公司越来越感觉掌握销售渠道的重要性,除了不断提高自营销售网络的销售额之外,任何扩大自己影响力的渠道也都十分重视,而信息可以直接传递给客户的微博平台,更是重中之重。

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内航空公司都已开设官方微博,即便是习惯于“朝南坐”的三大航也不例外,而且其优惠活动之频繁更甚于小型航空和民营航空公司。外航也已逐步进驻,不过多为亚洲区域的航空公司。

从发布的内容来看,航空公司的微博仍然集中于各自举办的促销活动,尤其是特价机票。偶尔也会与目的地主管部门一起推出特惠的自由行套餐。也有一些航空公司和微博运营方合作,推出一些便民的服务。如海南航空就已推出航班动态微查询,微博用户只需要输入航班号@海南航空(例如:HU7181@海南航空),就能立刻收到该航班动态信息回复。

最新优惠

@中国南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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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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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龙航空

北京-河内往返1590元 起;北京-马尼拉往返1590元起;北京-吉隆坡往返1690元起;北京-曼谷往返1790元起。 这么优惠的价格,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http://t.cn/aE3S71

酒店微博淘金

相比于其他同行业的其他环节,酒店在微博上的促销力度要逊色不少。目前积极申请开办微博的酒店很多,他们主要是两种,一类是连锁酒店,他们一方面产品价格便宜,同时优惠促销活动覆盖面也更广;另一种是高星级酒店,这类酒店尽管很多都属于同一个品牌管理商,但是由于业主不同反而较少以集团形象出现,更多是个别项目的名义出现,然后通过相互间转发共享优惠信息。

从发布的内容来看,酒店主动运营的促销计划较少,这也与目前整个酒店行业自主定价能力受到分销渠道限制有一定关系。酒店微博一般更倾向于展示其特色的服务项目以及美食精选。可以说,或许关注酒店的微博很难找到特别实惠的选项,但是却有可能提高你旅途的含金量。

最新优惠

@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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