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

2024-06-16

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精选10篇)

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 第1篇

昌乐县西湖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品牌影响力及社会满意度,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市、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考核内容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主要包括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深入开展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1、思想教育为主。以建立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思想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新时期教师职业特点,着力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总体水平,努力做到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2、致力解决突出问题。立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通过开展师德考核,发现和致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快建立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致力探索建 1

立现代化学校管理的体制机制,将学校办学和教师职业行为置于广泛监督之下,不断提升学校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4、集中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师德考核,发现总结和推广一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更好地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在广大教师队伍中形成选树标杆、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提升昌乐优质教育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原则主要通过教职工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议、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评价等方式进行,每学期一次。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成立师德考核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主要负责师德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师德考核办法标准。学校根据《方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考核办法和打分标准,提请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审议表决,且85%以上同意方可施行。考核办法和标准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签定师德建设承诺书。每学期教职工与学校签定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师德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一份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组织教职工民主评议。学期末,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情况和师德承诺践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五)组织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评价。学期末,由学校按审议表决通过的考核办法,组织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价(非教学人员可不进行学生和家长评价),评价意见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分别按“满意”90分、“基本满意”85分、“不满意”50分核算学生和家长对教师师德的评价得分。学生满意度调查评价采取随机抽取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学生家长调查评价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或随机抽取教师所任班级学生家长电话号码进行调查的方式进行。

(六)拟定考核意见。由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小组评议、民主评议、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评价情况,形成教师师德考核结果。

(七)反馈。通过书面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向教职工本人反馈考核意见,并帮助分析存在问题和督促整改。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成绩的计算

师德考核成绩按考核小组评议分、民主评议分、学生评价分和家长评价分核算确定。非教学人员考核成绩按考核小组评议和民主评议分确定。

(二)确定考核结果

主要根据师德考核成绩,综合教师日常表现情况,确定每位教师的师德考核结果。共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60%;最终比例由县教育局根据办学满意度调查结果确定。其中,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市、县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损害教师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使用

学校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录入《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电子档案系统》,并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成绩。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优树先时优先推荐。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的评选将师德考评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教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取消一切评优资格;连续两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教师岗位;内两个学期师德考核均不合格者,其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 第2篇

为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再上台阶,营造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信赖的教师队伍,实践公平教育,促进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我校从各方面着手,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确保教师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勇于探究,特制定我校师德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倡导诚信奉献、敬业爱生的师德师风,进一步完善由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四个层次全方位的师德评议机制,引导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对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教育行为、师表形象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促进全体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师德教育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组员全体教师组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师德建设工作网络。

2、结合学校实际,把师德建设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以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统一布置,务求实效。按照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把师德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表彰。

三、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开展 “规范在我心中”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进一步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治教的道德意识。

2、举办 “以德修身、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师德培训系列讲座,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师德建设重在宣传,贵在坚持。利用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师德建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并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二)、开展活动、增强效果。

学校将开展主题突出、喜闻乐见的师德建设活动,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1、开展“牵手传爱”行动,对学困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进行特别的扶持,用真爱拥抱我们的学生、以真心感动我们的孩子,把希望带给我们的学生,把学生的潜能挖掘出来,促进学生进步,推动学校和谐发展。

在活动中,要求每位教师作好“四个一”,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教师的爱是真挚的,无处不在的。具体实施如下:

(1)、找一名帮扶学生。要求每一位教师在自己班里找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与他结成对子,从学习和生活上帮助他,让他感受到学校、班级大家庭的温暖。

(2)、做一次深入家访。要求每一位教师做一次深入家访,走出学校,走进家庭,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教师作好家访记录,以求实效。

(3)、写一份心得体会。要求每位教师写出活动体会,并进行一次汇报交流。

这“三个一”贯穿在“牵手传爱”活动中,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让老师们学会真爱学生,让学生体会教师的真爱,从而全面地健康地成长。

2、组织开展 “关注学生成长”案例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通过活动,让每位教师在活动中有所体会,有所感悟,知道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样说,怎样做,使教师做到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三)、深入学习,树立典型。

1、广大教师要继续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教的法制意识,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和精神。进一步树立以德治教的道德意识。

2、认真组织学习师德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好身边的重大典型,在学校形成自强不息、诚实守信、乐观进取的精神风貌。

3、树立典型,学校将组织全校评选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活动,表彰部分优秀教师,以先进思想教育人,以先进事迹激励人,以榜样力量鼓舞人。

4、利用广播、板报、宣传上级有关师德教育的有关文件,公示

学校的先进教师。

5、学校召开师德建设讨论会,学习会和座谈会,及时发现典型,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四)、严格规范,明确责任。

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把师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在学生中开展 “我最喜欢的老师”问卷调查活动,使教师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了解学生的需要,从而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以适应新时期学生的需要。

3、认真落实师德评价办法,通过开展师德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家长评教、领导评价等五级评价,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

2014.2师德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5--7人,校长任组长。

2.考核程序:

⑴被考核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⑵考核采取在自评、互评、学生评、考核小组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做出考核结论。

⑶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学校等方面意见;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成长。

3、考核等次评定

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为90分以上、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⑵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⑺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4、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

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 第3篇

此前, 湖南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意见, 明确了绩效考核将和师德挂钩。在所有的考核指标中, 师德位列第一位。稍后, 湖南首次推出学校智能绩效考核管理软件, 量化考核师德。

湖南规定师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而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人力资源研究所开发的这套绩效考核管理软件, 分为师德、综治安全、班级管理、常规教学等六大指标, 其中师德成为这个系统中首要的考核指标、总分为25分, 占教师绩效考核总得分的四分之一。

这套绩效考核管理软件一面世, 得到长沙、常德等市部分中小学校青睐。作为智能绩效考核管理软件的第一个受益者, 长沙市大同小学副校长周方苗认为, 这套考核系统操作简便, 能公平、公正地反映每一个教职工的月工作表现, 为学校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师德考核“落地”才有效 第4篇

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这是对师德监督与管理的重要举措。为人师表,首先要讲师德;立德树人,首先要立师德。教师只有具备高尚的师德,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通过师德考核,促进教师师德的提高,势在必行。问题是,师德考核如何才能发挥实效呢?笔者认为,师德考核要真正发挥实效,就必须“落地”。

首先,评价标准必须明确、具体。目前,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师德考核办法或标准。但这些考核办法或标准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内容标准笼统模糊,空话、套话太多,可操作性不强。比如,里面经常有“尊重学生”“认真教学”的表述。但是,何谓“尊重学生”?何谓“不尊重学生”?怎样算“认真教学”?怎样算“不认真教学”?语焉不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应该有准确的定位、清晰的边界,这样才便于考核。希望有关部门能从“教师专业化”的角度去制定师德考核标准。

其次,评价方式和手段必须科学。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有两种现象需要警惕:一是个别教师为了获得高分,私下进行游说,暗地拉票;二是个别领导“一言堂”,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师德。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实施这项工作,可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学生和家长参与测评、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这种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有助于全方位地反映教师的真实情况。另外,师德考核还要注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有助于清晰、准确地描述教师师德的状况。

最后,师德考核激励机制需要健全。师德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我们要发挥好师德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首先,要注重加强师德教育,激发教师的道德自觉与道德自律。其次,要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使用。比如,可以借助师德考核工作开展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活动,对那些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再比如,可以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总之,我们要通过师德考核工作,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大盘中心学校师德考核办法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讲政治、有大局意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相关法令或文件,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3.坚持师德要求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相结合,将师德考核规范化,更加符合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要求。

4.立体化、全方位的对教师展开考核,要进行充分的互评、考核组评议、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通过综合测评得分并确定等次。

二、考核对象:

本校所有被聘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组织与程序

(一)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荣

组员:李福能、李云宏、高大刚。

(二)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与教师考核结合进行,被考核教师对照上级所发《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要在专项工作会上作简要个人师德师风自述报告。

2.在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考核小组评议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被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权重分别为:教师互评权重为25%,家长评议占25%、学生评议占15%、考核小组评议占35%。3.确定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数排名前25%的确定为优秀,75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造成责任事故的;(2)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责任事故的;

(4)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5)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6)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7)违反社会公德,参与邪教,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播反动言论,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其他法律法规的。4.反馈确认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作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四、考核内容(细则、分值及权重见附件2)

(一)贯彻立德树人思想:10分

(二)遵守规章制度:20分

(三)爱岗敬业:18分

(四)爱生如子:20分

(五)爱校如家:12分

(六)团结协作:10分

(七)家校合作:10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2.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对师德表现差、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3.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六、几点说明:

1.未尽事宜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商讨后提出解决意见。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附件1:城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 附件2:城固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量化评分表 附件3:城固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汇总表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城固县大盘中心学校

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第6篇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订《台子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做到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3.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内容为依据,本考核办法确定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终身学习、奖励表彰八个方面作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考核标准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师德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写入《滨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方法

师德考核采取学区教师互评、服务对象评议和校委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尊重事实,力求客观真实地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师德水平。

1.学区教师互评。由学区主任组织本学区教师,根据每位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学区教师之间相互评议。(30分)

2.服务对象评议。三至六年级任课教师,由任教班级学生进行评议。任教班数较多的教师,由学区选出两个班的学生进行评议。一至二年级,由学生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家长不少于任教学生数的70%,担任两个以上班教学的老师,选其中两个班的学生家长进行评议。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评议,由各学区政教主任组织实施。教辅人员由全体班主任进行评议(30分)

3.校委会评议评议。由校委会全体成员根据每位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水平评议。(40分)

学区教师互评、服务对象评议、校委会评议三项得分相加后

得出被考核人师德考核评议成绩。评议成绩减去师德常规检查扣分,再加上当表彰奖励所得分,汇总后即为被考核人师德考核成绩。师德考核成绩,计入个人综合考核。

五、减分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2~5分。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参与有偿家教或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给学生有偿补课、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擅自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指定购买,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5.在办公室、教室内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的;

6.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的;

7.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或脱岗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9.班主任、跟车教师、任课教师在日常管理、跟车、上课、值班过程中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0.不按要求参加大典、运动会、各种公益活动以及教委、学校组织的要求教师参加的大型活动的;

11.造谣生事,对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同事之间闹不团结,给其他教师身心造成伤害的;

12.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六、加分项

1.获得省、市、县、镇和学校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分别加5、4、3、2、1分;

2.在国家、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师德论文的,分别加3、2、1.5、1分;

3.参加上级安排的师德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先进道德模范事迹被报道、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校委会研究后酌情加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个人综合考核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师德考核须为优秀等次。

2.推荐申报特级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师德标兵等荣誉的近三年师德考核须为优秀(参加师德考核不满三年的,参加考核以来的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3.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的优先。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三年的师德考核鉴定情况,参加师德考核不满三年的,提交参加考核以来的师德考核结果。

5.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个人综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不得参与评优评模。

6.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八、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实施师德考核工作。

九、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校务委员会。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倡导优良教风,提高教师师德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教师师德考核是考核的一部分,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参加师德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全体人员。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第四条 师德考核以《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1)为评议的主要内容,开展评议工作。

第五条 在综合考核时,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1)对教师进行师德考评,填写《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附件2)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附件3),并评定等次。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良:考评总分85分以上,或本获师德表彰。

合格:考评总分65-84分,本未出现师德问题,未发生教学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不合格:考评总分64分以下,本出现教学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在教学中出现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教师、学生对其师德反映强烈者。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师德考核和全员综合考核一起在年末进行。通过自评、交叉评议、科室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第八条 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在全员综合考核的同时,作出师德小结并如实填写在《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中(附件2和附件3);

(二)学校在组织管理人员、教师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1)的内容对教师进行考评打分,并写出评语,同时将教师本师德表彰及问题处理意见填写在考评表中。

(三)学校考核小组对学生和科室的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等次。

(四)学校将考核等次及意见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字,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

(五)考核等次和考核材料与综合考核结果一起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六)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 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经学校批准向被考核人答复。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九条 教师师德考核是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其结果是评先表彰、职务评聘、考核、提薪晋职、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优良的教师参加上述考评选拔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综合考核方能评为优秀。

第十条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该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取消单项先进评选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其违规情节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待聘、解聘教师岗位、取消教师资格。

第六章 考核组织

第十一条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小组负责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及时处理教师在师德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的汇总、教师师德档案的记载和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则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第8篇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师德,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 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领导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师德考核责任,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即为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结果。学校纪委办、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第七条 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综合评议、结果反馈、异议处理、学校审定。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对照师德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

(二)综合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总结情况结合师德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三)结果反馈。各单位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四)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五)学校审定。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四章 考核内容及结果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_和国家法律法规、丑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形象的言行;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与统一,损害国家尊严、民族团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危及意识形态安全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有组织、参与黄赌毒、传销、邪教组织等活动,或传播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四)通过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有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容及错误思想等行为;

(五)有违反教学纪律,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在课堂教学、科研实验、课外实践等活动中面临突发危险时,有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行为;

(七)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讽刺、侮辱、恐吓、歧视、体罚学生,或教唆学生讽刺、侮辱、恐吓、歧视、欺凌他人;

(八)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九)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买卖论文、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各类学术评价活动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与科研行为规范的行为;

(十)在招生、考试、推优、入党、保研、奖学金评定、就业及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十一)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十二)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教职工师德考核合格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职工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第9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内容、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 考核标准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考核详细内容见附表)。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二、坚持师德师风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三、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

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第三章 考核组织、形式、程序

第五条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实验教学部)、研究生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和监督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以及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学校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并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一、专任教师考核所在教学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1,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学生评价。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量化打分,取其平均分。对担任两个班及以上的任课教师,按各班测评分数取其平均值计算。填写附表2,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学生评价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单位评价。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填写附表3。在机关行政部门工作的老师根据所教授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在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为自己评分。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对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教学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教学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二、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考核有所在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4,上交所在单位。

单位评价。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进行评价,填写附表5。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对个人自评、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第七条 针对专任教师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三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30%、学生评价占30%,单位评价占40%。

第八条 针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的个人自评、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二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40%、单位评价占6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第九条 有违反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详见《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行为之一者,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在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导师遴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推选及干部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

第十二条 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所在岗位,并给予降职降级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承担。

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第10篇

师德建设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育人工作,师德为本。加强师德建设,是培育优秀人才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建设,按照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树立高尚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培育优秀高级人才为目标,结合我系实际,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学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理念,为建设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职工队伍,全面推进我系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员、全程、全面原则。全员是指师德建设应面向所有教职工。全程是指师德建设应涵盖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全面是指兼顾内容与形式、观念与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师德建设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建设目标

1.全体教职工师德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师德建设任务及履行师德规范要求融入岗位基本职责,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校训在工作实际中进一步体现,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得以传承。

2.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目标,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精神,普遍形成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良师风、教风、学风。

3.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工作思路

以师德教育为先导,建立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师德建设过程管理,大胆创新,有重点、分阶段,全面扎实地推进师德建设工作。

1.落实师德建设规划,制定师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体系与责任体系,营造师德建设的浓厚氛围,注重基础平台的建设。

2.落实师德建设各项计划及制度,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建设机制。

三、主要内容与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思想道德建设要抓紧抓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理论学习;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及《西安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宣传与教育;践行“祖国利益高于一切”校训,继承“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加强校风学风的宣传教育和以围绕学校改革发展推进观念变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思想的宣传与教育。

我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及教育,切实提高历史使命感、职业责任感、教师荣誉感,使校风学风深入人心,教育服务理念不断改进与提升。

1.建立多种学习的平台,推进理论阵地建设。

2.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3.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教职工的全员育人理念与职业责任感。4.深入开展校风学风的宣传。

5.加大先进师德典型的宣传力度。建设师德专题网页,广泛宣传学校教职工中先进师德典型事迹,宣传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先进理念,开展持续的、有特色、有重点的教育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6.以青年教师为重点,以继续教育为载体,加强师德与人文素养的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师德规范与制度建设,完善师德规范与制度体系

贯彻全员、全程、全面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师德规范体系,明确全校教职工的育人责任与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建设与管理服务之间的相互结合,不断完善师德制度体系,以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教职工行为;加强监督与管理,不断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将师德建设落到实处。

结合时代特点与学校发展需求,通过不断注入新思想等,丰富和完善师德内涵,并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师德管理制度,在制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制度过程中,明确师德建设要求,加强师德全程管理。制定并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在考核中加强师德考核,把师德考核作为各级各类先进评选、个人职务晋升等的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师德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的综合激励机制,不断强化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三)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道德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的立身之本,事关教师形象、学校声誉、学科发展。因此,要大力宣传和贯彻《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西安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积极开展面向广大教职工的自律教育,维护人格和学术尊严,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让“诚信为荣、造假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力提倡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锐意创新、甘于寂寞的科学精神,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不良现象,保持并发展优良的学术风气;对学术研究、知识创新采取鼓励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校内学术政策,优化学术发展环境。加强科学研究过程的跟踪监督与管理,维护学术清正,发现不良行为,严肃查处。

(四)建立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师德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1.新职工师德教育机制。一是坚持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师德教育制度。岗前培训是指对新教师进行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岗位培训主要针对年轻教师,除专业进修外,坚持请名师作师德方面的报告。二是通过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加强教师的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三是加强对教师教书育人意识的培养。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强化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四是把师德教育作为每年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不断修炼自己的品行。五是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者和师德骨干队伍培训制度。

2.师德激励机制。根据《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关于做好2012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文件,开展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的评选及表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尚师德,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把师德和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和梯队培养等方面优先考虑;充分尊重教师教书育人的劳动成果,积极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

3.师德考核和监督制度 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体系。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先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建立“师德不良劝诫”制度等。

4.青年教师培训机制。在青年教师的继续教育体系中加大师德培训力度,确保师德教育培养占有一定的比重。

5.重点建设机制。相关职能机构应定期召开师德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师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建设计划、实施措施,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师德建设的工作重点,并责成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6.结合实际,探索长期、稳定、有实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实施措施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在建立规范和引导机制,引导和教育广大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重在教育,重在引导,重在建设,具体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为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系教职员工在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组织部、宣传部、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建设安全工程系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系主任为小组长,系副主任等为组员。主要职责是制定系师德建设计划、方案及考核办法,研讨师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政策并提出建议等。

三、实施措施:

(一)抓好组织落实。

(1)师德师风建设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检查督促等工作,形成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格局。

(2)师德师风建设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3)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统筹安排、通力合作。(4)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进行相关的考核评比。

(二)抓好制度落实。

为了建立起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教职工对于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目标明确,有章可循,走教学、科研和师德建设三者相结合之路。逐步完善适合我校实际的师德量化指标的评估工作机制,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

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教育阶段要达到师德师风建设的教育活动在思想上得以发动、观念上得以更新、行动上得以体现、建设中得以完善的思想引领作用。

(二)对照检查阶段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师德师风的状况及学生、教师的问卷进行综合分析,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收获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上报相关领导。

(三)整改提高阶段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对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整改机制。坚持边整边改,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间表,使得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果得以巩固。

(四)总结表彰阶段

此阶段对师德师风建设经验进行总结,每一位教师要写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结。全系进行评比,对典型经验要进行推广示范。

师德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为人师表,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的提高,切实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全系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依照《规范》为依据,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组织

以系为单位组织考核,并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由被考核人进行每学期自我总结评估,并填写考核表,考核表在每期期末前两周交到系办公室,自评分满分为20分;

(二)测评:

一、是由考核组组织学生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问卷调查,占30分

二、是由考核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问卷调查,占有30分;

(三)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考核组评价占20分。

在此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确定被考核人师德等次。

(四)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公示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五)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安全工程系考核领导小组解释

(二)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核同时进行。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上一篇:校运会加油稿15到20字下一篇:给班主任的一封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