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07-14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精选15篇)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的通

各街道社会服务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排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的通知》(x民发〔201x〕xx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是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及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在消防、卫生、饮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达到签订责任书的标准;

(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制度的建立健全(包括安全工作制度及预案、安全领导小组的建立、服务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等);

(三)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建筑消防、安保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2篇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响应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防火自检自查。检查包括各项目部仓库、食堂、职工宿舍、职工活动场所、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重点防火部位等。

检查重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履行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消防工作记录等。

检查时间:2018年8月至9月 检查要求:

1、项目部开展自检自查。施工现场将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进行专项检查。

2、各项目部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及检查过程、隐患整改图片上报江西分公司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3篇

在老年人口逐年递增, 家庭养老又无法满足正常养老需求的背景下, 养老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由于缺少相关服务的保障, 同时, 处于行政部门监管的相对盲区, 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如何正视问题, 解决问题, 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1 社会的发展需要老有所养、养有所安

随着社会的发展, 老年人占我国人口比重逐年递增, 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需求日益强烈, 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为应对社会养老的需要, 除传统的居家养老形式外, 只能向入住养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机构的方式逐步发展。目前, 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共有4.19万个、床位355万张, 每50人拥有不到1张床。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求。另一方面, 火灾形势不容乐观, 养老的安全压力急剧增加。在养老机构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 各种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却跟进不及时, 消防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分析近年来该类场所的火灾事故, 主要特点有: (1) 多人伤亡火灾屡有发生。 (2) 火灾的起数逐年递增。 (3) 人为因素是火灾发生的主因。用火用电及吸烟不慎引发火灾占全国养老机构火灾总数的88%以上。 (4) 放大效应大。养老机构属于特殊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 尤其是有老年人由于火灾造成伤亡的话, 极易引发社会和媒体炒作, 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2 找到问题根源, 才能破题求解

要解决安全养老的问题, 必须找到当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的根源, 透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2.1 建设起点低, 历史“欠账”多

据调查, 一些养老院、敬老院是在废旧厂房、学校等基础上改造而成的, 耐火等级低, 火灾荷载相对较大, 加之准入标准不高, 且多由国家或政府开办, 这些建筑存在的消防隐患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显现, 同时, 随着时间推移, 原有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等已不能满足当前使用性质的要求。

2.2 前期规划不够合理, 导致后期问题难治理

据不完全统计, 大部分养老院设置在居民小区内, 有的甚至直接设置在居民住户内, 没有预留的防火间距, 有的消防水源不足或缺失, 有的周边违章搭建房屋挤占消防通道, 很容易被相邻建筑的火灾等突发状况影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无法靠消防部门出台几套法律、采取查封关停等措施就能彻底解决。还需城建、规划等多部门协调破解。

2.3 消防设施欠账多, 维修保养不到位

养老业本为服务行业, 根本上属于微利行业, 而消防投入又属消耗型的投资, 对于他们来讲, 投入和收入存在极大落差, 消防设施和器材缺失或带病运行现象普遍存在。

2.4 消防常识欠缺, 消防意识淡薄

由于消防安全常识缺乏, 用火用电不注意, 生活习惯等各种因素影响, 老年人随意吸烟的现象十分突出, 加之年龄等现实情况, 如发现不及时, 极易诱发火灾事故。同时, 养老院工作人员多为外来务工者, 素质参差不齐, 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安全方面的培训, 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且岗位不固定, 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 没有正确的自防自救方法保护, 也无法做到有效快速的疏散老年人。

3 要想彻底解决养老机构安全问题, 就必须抓本源、治根本

3.1 政府、行业、社会共同担责

3.1.1 政府统揽

除公办养老机构以外, 政府应鼓励多种形式的民办机构的建设, 同时将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行政部门应把好建设源头, 将消防审批作为前置审批项目, 建设、民政等部门等应认真核实单位是否经过了消防行政审批,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消防行政审批的养老机构, 各部门应联合执法, 责令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并督促跟踪直至隐患全部消除。

3.1.2 行业约束

城建、民政等部门应建立行业准入机制, 将消防安全的内容纳入养老机构行业的准入标准, 严格审查消防行政审批文件, 并作为依据规定开办规模及用途等。推行标准化的管理机制, 制定科学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消防管理办法, 在现有人员基础上积极培养发展兼职消防队伍, 使其切实掌握消防安全制度, 有效开展日常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 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 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 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建立行业户籍化管理机制, 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户籍化平台, 充实并完善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风险及薄弱环节并加以分析解决, 确保切实提高养老机构自律意识, 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3.1.3 社会扶持

各级媒体、网络等等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优势, 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养老机构的公益性、福利性等特点, 大力改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环境, 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2“源头、中间、末端”全程管控

3.2.1 源头把关

规划部门在规划建设养老机构之初, 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的需要, 对建筑安全距离、消防水源等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范围, 并做好相关衔接。按照“高标准设防”的要求, 消防部门在前期审批阶段, 应提高养老机构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消防设施等准入门槛, 提升养老机构抗御火灾的能力。

3.2.2 过程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应将辖区内养老机构列为消防重点监管对象, 既要依法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又要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应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 督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整合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现有力量, 组建专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 加强对厨房、配电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和巡查, 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2.3 强化治理

依托各级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 建立消防及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养老机构的联查联治机制, 一旦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督促指导各类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整改现有火灾隐患, 避免恶略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整改确有困难、短期内无法保证安全使用的场所, 各部门应创新合理的执法治理机制, 采取关、停、并、转、迁等办法分期分批解决, 尽量实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同时, 解决社会问题。

3.3“人防、物防”多管齐下

3.3.1 提高人的素质

从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阶段性考核演练等几方面入手, 重点强化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再上岗, 切实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同时要加强对老人的经常性教育, 抓好宣传, 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保证用火用电安全。搞好阶段性演练, 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序地灭火和疏散, 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3.2 加强物的管理

人为因素是养老机构发生火灾事故的主因之一, 其中用火用电不慎、对易燃可燃物控制不到位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 要想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必须从源头抓起, 加强火、汽、油及可燃物的管理, 遏制火灾发生的源头。养老机构自身应制定详细的火、电、油管理规定, 定期没收并处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及可燃易燃物, 设置吸烟室, 定时定位集中管理, 对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要坚决杜绝。

参考文献

[1]高凌.老年人群消防安全问题刍议[C].节能环保和谐发展——2007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 (四) , 2007.

[2]朱方龙.相变消防服装的传热性能研究[C].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 (一) , 2008.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4篇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5篇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在“119”消防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防御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县一些学校存在着不少火灾隐患,有的学校领导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尤其一些学校存在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有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门负责人员;制定工作计划、量化工作标准和落实责任制度。

二、突出重点,迅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学生宿舍、供电设施、燃气设施、锅炉房和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在整改期间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三、落实各项措施,严惩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为确保消防安全检查效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以下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对于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二是对于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三是对于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四是对于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必须责令限期整改,严禁使用明火、蜡烛照明;五是对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六是对于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或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

四、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开展消防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要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受益整个社会”。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内部的闭路电视、黑板报、宣传栏,采取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学生、员工了解和掌握在学习、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火灾预防常识。要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并使消防演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六、工作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自纠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

2、督查整改阶段:11月16—11月25日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26—11月30日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在11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活动方案、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工作总结等装订成册报教育局基建站。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附:消防考核表.xls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6篇

信息来源:施工安全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154 京建发〔2018〕22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公安消防支队,各消防监督处,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发生多起火情事故,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形势较为严峻,特别是随着入夏施工期的到来,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随之增多。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市防火委的总体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

(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成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两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具体负责全市大检查活动的综合协调与信息传递工作。各区住建委和消防支队、各消防监督处应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所属辖区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具体检查与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设立市级联合检查组

市级联合检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共同组成市级联合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在施项目进行抽查。各区检查组也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检查,既要检查市重点项目,也要注重对规模小项目的检查,既要检查结构施工项目,也要检查装修改造项目等。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大检查期间要重点整治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违章动火动焊,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在做好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临时施工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敷设等事项检查的同时,重点应加强四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查合法性。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明文件,是否取得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证明文件或备案凭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是否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二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施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工地现场是否挂牌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实施监理。三查可燃易燃材料管理。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网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临时用房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建,且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可燃易燃材料是否进行及时处理或有效防护,严禁在在施建筑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四查动火动焊管理。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用火证审批制度并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应清理现场可燃物,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与保温、防水施工等交叉作业;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和有损坏的乙炔瓶;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是否进行有效隔离和防护。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8日)。各区住建委、消防支队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检查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隐患阶段(5月19日-6月22日)。集中开展检查,区住建委会同区消防支队,按照检查项目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依法严格处罚,建立专项检查档案。

第三阶段:总结报送阶段(6月24日-6月30日)。各区住建委、各区消防支队报送总结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公安局消防局汇总,整理消防安全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施工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带队督查检查,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实名制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建筑行业系统、集团、总公司,施工单位要结合《消防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消防安全规定,通过设立黑板报、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三)协调配合、严格执法。各区住建委、公安消防支队要及时进行沟通和联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联合大检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列出清单,责成建设、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2018年5月10日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7篇

各院部: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自2月17日起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器炉、酒精炉等,以求做到防患于未燃,确保安全。

各院(部)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自查工作,并要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宣教传教育,使广大师生能做到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珍惜自已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做守法公民。

学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持之以恒,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部门)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抽查情况纳入年终综治工作考评业绩。

特此通知

关于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 第8篇

摘要: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巨大冲击。人口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的大趋势。由于家庭照料功能渐渐弱化,养老机构的数量远远满足不了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成为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养老保障

1.社区居家养老概念及相关理论

1.1概念界定。首先,从养老地点看,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居住在家中进行养老。其次,从提供主体看,将家庭成员照顾与社区照料合二为一。最后,从服务内容上看,主要包括: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开展一定数量的文体活动,如组织老年人文娱比赛,建立并组织适合老年人的兴趣俱乐部等。

1.2福利多元化理论。福利多元理论是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前提,它提出了由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而非单方面的依赖政府。同时也充分发挥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提供对老年人更好的社会保障,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可以通过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达到服务多样化和品质高效化的双赢;另一方面,随着多种主体的共同参与,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各种各样的养老需求。

1.3马斯洛需求理论。马斯洛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种需求,其中生理需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而安全需求又是在生理需求基础之上所产生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需要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医疗护理保障系统,从而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2.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服务单一,服务设施缺乏。从整体而言,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扮演生产者的角色,而非组织承担者、管理者和购买者的角色。导致政府干预过多所形成垄断的不利局面。同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其服务内容和项目涵盖面较小,对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只是日常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照顾,而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的层面涉及较少。

2.2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缺乏统筹。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并未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及规范的运行办法,暂时由民政部统一对其进行管理。而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来完成这些工作在执行方面会有很大难度,成为一大阻碍。

2.3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不足,资金使用缺乏针对性。政府的财政支出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我国已经进入了“未富先老”的阶段,并且其资金来源只是单一的从地方财政支出获取,造成政府财政紧缩。在资金使用方面,由于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社区捐助必然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由于有些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人不放心把钱直接捐赠给社区,所以筹集资金也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

2.4服务队伍规模小、素质低。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入户服务,对服务人员来说,工作量大,支付待遇较低,发展空间较小等方面限制了其从事此岗位的意愿。我国居家养老发展较晚,推广较慢,相应的培训也不标准、不系统,;必然成为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阻碍。

3.国外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经验借鉴

3.1英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英国目前实行的居家养老模式是“社区照顾”模式,此模式主要由经营人员、主要工作人员、照顾人员组成,政府对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范围和任职资格都有明确的要求,保证各类人员各行其职,防止出现职权滥用的行为,使老年人更好的安享晚年。

3.2美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美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由家庭、社区、社会三个层次共同组成。从家庭层面来看,通过设立家庭保健中心可以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从社区层面来讲,设立老人活动中心,调动老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从社会层次来看,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正常发展。

3.3日本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日本重视家庭的福利保障功能,提倡“家中养老”。其工作体系为“管理员—专业工作人员—照顾员”,志愿者在充当工作人员与照顾员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3.4国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经验借鉴

(1)重视和加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化建设。要以法律为准绳,有选择性地吸收和采纳各国政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进我国老年人服务事业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2)实现老年服务的多元化。我国社区老年服务的运营资金大多数是由财政承担,所以政府财政支出较大,不利于我国其他事业的发展,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实现老年服务的社会化和多元化。(3)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发达国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模式的可取性和优越性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专门的社会团体和相应的服务机构;第二,有针对于各类社区老年服务人员的培训课程;第三,是有相对严格的执行标准和要求。

4.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4.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大多数的先进国家比较重视与老年人相配套的各种福利设施的建设,例如福利中心、康复中心等。在我国来看,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不尽完善,要求我们在发展社区老年人服务工作的同时,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不断地改进设施。除此之外,老年人身体素质较差,所以医疗服务设施也要相应完善;也可以在社区开展心理咨询中心,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4.2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加强评估机制。政府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我国出现的老龄化问题,必须明确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才能充分的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使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此外,还需要上门服务人员定时对服务对象进行咨询,以便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提出缺点以及改进意见。同时,各相关部门还应全程监控设施投入是否落实到位,服务水平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等方面。

4.3开拓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在财政方面,建立居家养老的财政预算制度和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对于为社区服务的人员酬劳、支撑社区服务项目正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项目经费应落实到位,并要根据经济的增长和消费水平的增加逐年提高标准。除了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还应加强对其的监督机制。

4.4扩大服务队伍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素质。首先,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其次,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最后,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

5.结论

通过对比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采取的养老方式,结合我国当前时期的基本国情得出,居家养老是一种可行性的养老方式。在全球大力推行福利和公用管理改革的大环境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应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顺应时代的潮流,大力推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补充,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普惠性社会养老体系,走出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道路,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能真正意义的享受到以家庭资源、社会资源、政府资源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竹琳.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的角色和功能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2]李玉玲.社区居家养老:文献综述[J].江海纵横,2008,1:27-29.

[3]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移[J].南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6:40-48.

[4]王宏娟.城市居家養老的可行性分析[J].消费导刊,2008,02:1-19.

[5]张辛梓.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D].山东经济学院,2011.

[6]张建国,张莉华.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研究——以徐汇区天平街道养老服务实践为例[J].求实,2012,S2:235-237.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9篇

大检查的通知

为认真吸取 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和元宵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地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高层建筑及在建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领导。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明显增加,消防安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尽最大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平安。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1•22”和省公安厅“12•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及时组织对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排查。要将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部门和单位,节日娱乐庆祝、民俗文化和大型集会、经贸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地和易燃易爆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扎实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公安部“七个一律”,推行错时执法工作制度,把警力部署在火灾多发时段和场所。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严格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各消防大队要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中普及火灾预防知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出入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知识。要根据春运人流集中的特点,组织力量在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单位的“四个能力”。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0篇

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两委、乡属各部门:

为建设平安甲定,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和谐,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甲定水族乡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吴光雄(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程兴林(乡政法委书记)蒙明新(乡政府副乡长)成员:陆万龙(乡安监站站长)吴良梅(乡卫生院院长)

吴吉庭(乡中心学校校长)

何明源(乡派出所干警)

吴龙阶(乡综治办主任)

沈士能(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中心,沈士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在本乡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各村露天采石点。

2、化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全乡烟花爆竹零售店。

3、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乡重点建筑类项目。

4、道路交通安全。

5、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乡机关、各站所及各村村办。

6、学校安全及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乡中心学校。

7、医院安全及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乡卫生院。

8、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被检查单位:各农家店。

9、森林防火安全。被检查单位:各行政村。

三、方法步骤1、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5日,由各村、各站所开展全面排查。

2、2012年1月16日至1月22日,由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工作小组进行督查。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临近年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容易多发,各村、各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现场能整改的,要责令相关人员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措施责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进行督查。

甲定水族乡人民政府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1篇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4〕14号 【发布日期】2004-03-02 【生效日期】2004-03-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穗府办〔2004〕1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2月15日吉林、浙江省两宗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3月8日至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医院、学校、幼托场所、敬老院(含老年公寓)、车站、码头、机场和文化体育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出租屋,“二合一”、“三合一”经营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五)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建筑;

(六)重点森林与草原火险区、火灾高发区,清明节期间祭奠、扫墓场所和重大活动场所等。

二、检查的内容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物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宾馆、旅馆的客房和商场内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场所内是否按规范要求限制人员流量;

(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八)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九)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十)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十一)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二)扑救森林火灾的机具,交通、通讯工具是否完整好用;

(十三)是否配备森林消防专职消防队伍;

(十四)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

三、检查办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8日至3月28日。由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自查,逐项抓好整改。

第二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3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穗单位,各地驻穗办分别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4月4日至4月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和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三)认真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查找火灾隐患,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五)请各区(县级市)、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市公安消防局。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二日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2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号《关于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成立了6名干部、4名消防大队官兵为成员的3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召集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就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全国近期发生敬老院消防安全事故,对易发消防事故的原因、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明确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建立机制。在检查的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养老中心、县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11个养老服务机构中看,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对于消防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基本到位。各养老机构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上报一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我局每季度组织1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把消防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3篇

五教发„2010‟45号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平安上学,平安回家,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决定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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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工作。检查学校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情况;重点检查防范楼梯(道)间踩踏、防火责任制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宿舍值班制度以及巡查制度等是否健全规范,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宿舍、厕所、围墙和校内各类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三)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宿及交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寄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情况,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工具使用情况。

(四)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教学工作。重点检查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紧急疏散演练情况;对正在进行校安工程项目施工的学校,要检查其是否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督查,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情况。

(五)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处在治安问题突出地段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三、检查时间 1、5月4日至5月7日,教育局分组检查。2、5月4日至5月12日,各学校组织自查,并于5月12日前向教育局提交自查报告。3、5月13日至5月18日,教育局抽查并向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书面报告检查总结。

4、在本次安全检查期间,要做好迎接区、市局领导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的原则,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需要时要当家教辅导 课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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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要按“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安排校园安全工作,全面细致开展自查,教育到位、防范到位。

2、迅速行动起来。此次大检查是按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开展的全县性的统一行动,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研究和部署本次大检查工作,要立即行动,召开各层次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具体项目

2、检查分组情况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检查 紧急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综治委

抄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共印发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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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具体项目

1、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是否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4、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5、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50岁以下男性,健康、盘查、预约、接、访、送)、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是否符合规定;

6、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7、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8、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9、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

10、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专兼职安全工作联络员;

11、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2、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13、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儿童接送制度;

14、有无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15、安全教育课程课时安排情况,教育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16、是否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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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18、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19、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20、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楼梯、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管理情况,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或已进行了必要和及时的维修;

22、学校围墙、门窗和厕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3、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24、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25、管制刀具检查是否日常化、制度化;

26、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

27、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28、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29、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30、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31、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32、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接受定期体检

33、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34、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35、有无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36、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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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是否执行晨检、消毒制度;

38、接送幼儿的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9、凡有住校生的学校,是否实行领导带班、全校教职工夜间轮流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40、女生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加固门窗、安装报警装臵;

41、对校外寄宿生监管情况,是否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严禁学生租住不符合人身安全的房屋;

42、是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43、校园周边道路有无交通安全标志,校门口有无流动小商贩、小摊点;

44、民办教育机构有无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5、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46、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是否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47、是否有妥善安臵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

48、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49、应急设备标志及校园监控设备设臵情况; 50、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51、校园网能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52、学校到校、离校、在校时间是否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走读生是否上晚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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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田福栓

成 员:李富贵 李顺国

检查单位:县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民办培训机构 第二组:

组 长:付志强

成 员:韩玉林 史润林

检查单位:城内各中小学(含校内幼儿园)一中 三中五中 七中 同德 旭日 一小 二小 三小 四小 育仁 蒙校 第三组:

组 长:田松红

成 员:郭奋毅 车 勇

检查单位:美林 什巴 海子堰 银定图 第二中学 塔尔湖小学 丰裕中心校 乃日中心校 新公中中心校 联丰中心校 上述学校幼儿园,共10所学校。第四组:

组 长:李月清

成 员:屈虎明 杨 燕

检查单位:城内各学校校外寄宿点一小 二小 三小 四小 育仁 三中 第五组:

组 长:李桂枝

成 员:赵春霞 张志平

检查单位:和胜中心校 胜丰中心校 城南中心校 荣义中心校 向阳中心校 复兴中心校 天吉泰中心校 第六中学 瑞峰学校 牧羊海学校 上述学校幼儿园

五原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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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4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押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安XXX部《XXXXXXXXXXXXXXXXXXXXXXX》精神,针对前段时期对我市部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为切实抓好各项安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细致查找薄弱环节和防范漏洞,督导、监督狠抓隐患整改,狠抓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坚决防止发生大的问题。市公安局、青岛银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十天的以规范金融网点交接款前预清场、金库安全和武装押运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省内外发生多起暴力抢劫或企图以爆炸方式侵害金融网点的恶性案件,严重损害人员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教训极为惨痛。究其原因,除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穷凶极恶外,金融单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金融单位和押运人员没有认真做好交接款前的预清场等工作有关,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统一规范交接款等重点环节,做

好交接款前的预清场工作,规范押运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春节将至,盗抢银行犯罪进入高发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安保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公安、银监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确保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

二、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是银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内容,重点是以规范金融网点交接款前预清场、金库安全和武装押运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所有营业场所交接款前及时清理区域无关人员、车辆以及物品,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可疑物体和隐患,使交接款环节更加科学规范和安全;使业务库实体、技术防范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消除,特别是金库门、锁具以及密码有效管理,技防覆盖严密、有效,出入库人员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使所有押运人员普遍接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能力,严格遵守押运操作规程,坚决防止因违规操作而酿成大的事端。严格押运枪弹管理,严密交接手续,坚决防止枪支弹药漏管失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检查方法和奖惩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

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要提出批评意见,并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因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局和青岛银监局将通过调阅录像、暗访等形式,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三、全面开展“春节”单位内部安全大检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在单位内部广泛开展自查自纠、互检互查、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安全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对于重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库等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看管,严格责任措施,坚决盯死看牢,全力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万无一失。

(二)要细化完善安全防范制度。要对本单位安全防范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要重点落实节日期间出入管理制度、门卫检查制度、监控系统职守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加强对进出人员和机动车辆的管理;落实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制度,切实保障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实时监督管理。

(三)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培训。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保密教育,对处于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要落实治安隐患整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对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四、全面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

201x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第15篇

王景山
组员:

徐光 于红 杨明 亓颖
第三组
组长:罗司军
组员:

徐光 谢东斗 杨明 亓颖
第四组
组长:

杨汝元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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