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2024-06-29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精选12篇)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1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郭家台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拟由3人组成,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均为兼职。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

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2.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换届选举工作形成一致意见。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应多于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人数1名。

4.根据党员大会提出的委员候选人选,经支部履行考察和进一步征求意见程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进入选举程序。

三、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办法由郭家台小学党支部制定,支部的选举工作按照选举办法规定进行。

2.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选举按差额20%进行,即: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应选人数为3人,差额1人。

3.党支部书记以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当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4.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委员会成员分工报教育局党委批复后,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2篇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一届委员会主持。

二、经县直机关党工委批准,下一届委员会由**人组成。

三、中共**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首先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的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四、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票的填写和计票。

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不赞成,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弃权,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就在后面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他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出的选票,选举

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所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者,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我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一次取全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八、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其次由主席台上人员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全过程进行监督。记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中共**县**局支部委员会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3篇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村党支部委员应选 名,确定正式候选人

名。

三、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办法进行。

四、党员大会由上届党支部书记(特殊情况也可由乡党委派人)主持,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乡党委同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不能准确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3)年老体弱长年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其它原因外出半年以上联系不上的;(5)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在本支部临时挂靠党组织关系的;

(7)经党组织书面通知或两名以上党员通知本人,无故不参加选举大会的。

五、大会设监票员

名,计票员1名,唱票员1名,监票员由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计票员和唱票员由村党支部从党员中指定。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

六、选举不设流动票箱。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不委托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不识字的由乡党委指定人员代笔。

七、选票上所列正式候选人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应选

名,实行差额选举,同意的划“○”不同意的划“×”,不同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在另选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上划“○”。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投票结束后,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九、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取足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当获得赞成票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第一次选举时得票多少为序,按差额1名的办法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不再另选他人。另行选举仍不过半数的,不足的名额暂缺,不再进行选举。如遇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另行选举。

十一、支部委员产生后,报乡党委审批,由党委组织召开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宣布。

十二、本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我村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大会的议程,本次大会的任务是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我支部共有党员 名,其中正式党员 名,有选举权的党员 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

名,按规定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的党员

名。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名,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名。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现在我宣布今天会议纪律: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现在开始。

全体起立,奏《国歌》。请坐下。(同志们,本次党员大会主要有以下议程,下面我们逐项进行)

1、由

同志宣读《 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选举办法。对 选举办法(草案)》进行表决。大家有没有不同意见,有意见请发表。没有。现在进行表决,同意这个选举办法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

3、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提名,同志为大会监票人,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或同意的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宣布

同志为计票人和

同志唱票人。

4、进行大会选举。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清点完毕)村支部党员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人,今天因病、因事请假的 人,实到会党员 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请监票人、工作人员领取选票。分发选票。现在向大家讲解选票。关于填写选票的方法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对照选票说一下(按选票样式解说),另写他人时,注意有小名的写官名,同名同姓的写清大小、队别。现在请监票人检查票箱,没有问题,贴封加锁,请大家依次到秘密写票室填写选票。现在开始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投票,然后党员依次投票。投票完毕,有没有没填写选票的?没有。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

人,发出选票 张,核对无误,剩下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

5、请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开箱清点选票票数。清点结果: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人,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三者一致(或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计票。党员原地休息。

6、报告并宣布选举结果。请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

7、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经乡党委审批下列 名同志当选为中共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8、下面召开新一届支委第一次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请全体与会人员原地休息。下面由我宣布: 同志当选为党支部书记; 同志当选为党支部副书记; 同志当选为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

9、同志们:

村党支部党员大会,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大会的任务。现在我宣布:

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请全体起立,奏《国际歌》。请坐下。

10、散会。

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议程 主持人()清点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人数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党员情况

二、唱(奏)国际歌

三、×××同志代表×××党支部作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工作报告

五、×××宣读支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提请大会通过

六、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提请大会通过

七、大会表决通过支委会推荐的监票人名单、计票人名单,提请大会通过

八、分发选票

九、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十、开始计票

十一、由监票人报告得票结果

十二、主持人正式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即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明确委员分工

十四、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名单

十五、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宣布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 ×××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说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九届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议程

1、清点到会人数(到会五分之四以上方可开会)

2、宣布会议主要任务:(1)听取支部工作报告(2)选新一届党支部班子

3、宣读选举方案,通过选举方法、职数、候选人条件

4、同志作支部工作报告

5、乡领导讲话

6、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会议(请非党员暂时离开会场):(1)推荐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2)工作人员开始工作:清点人数、清查票箱,并向大会报告

(3)发放推荐票

(4)说明写票注意事项: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5)开始投票(6)开始计票(7)报告计票结果:先报告所有得票人得票数,再报告前5名初步候选人得票数。

(休会,将初步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查)

7、村民代表测评推荐会

(1)首先说明村民代表测评推荐是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的,即5选3,取前4名.并对党委审查后的5名初步候选人略作介绍。

(2)推选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3)工作人员开始工作:清点人数、清查票箱,并向大会报告

(4)发放推荐票

(5)说明写票注意事项: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6)开始投票(7)开始计票

(8)报告计票结果:先报告所有得票人得票数,再报告前4名初步候选人得票数。

(休会,将初步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查后印制选票)

8、党员选举大会

(1)清点人数,说明未到会党员情况,确认到会人数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方可开会.(2)正式候选人介绍(3)通过选举办法(4)工作人员开始工作:清点人数、清查票箱,并向大会报告

(5)发放选票

(6)说明写票注意事项: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7)开始投票(8)开始计票

(9)报告计票结果:先报告所有得票人得票数,再报告前3名得票数和选举结果(注意是否过半)。

(体会,报乡党委审批)

9、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10、向大会宣布第一次会议情况

11、新当选支部书记讲话

土地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村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4篇

(两推一选)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梅沟村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中共南里乡委员会和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党员和群众推荐产生,然后经组织考察,中共南里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选举采用差额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五、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即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工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中共南里乡委员会审批。

六、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八、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两人(含两人)以上得票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填写选票时,根据不同选票的具体要求填写。

十、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接受委托不能超过1人。因故未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名。以上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通过。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第5篇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院党委组织协调,各基层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换届范围和时间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涵盖三个党支部。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五、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1、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上一届支部书记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书记。

2、选举结果报批

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全委会闭会后,选举结果应及时报院党委,经学院党委确认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支部选举工作,是我校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3.优化结构,选优配强。要以党支部选举工作为契机,优化党支部班子结构,配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最终版] 第6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街道党工委同意,村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1人,经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应符合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2、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和愿望,熟悉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时期群众工作;

3、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自身素质高。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文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其他不符合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的。

党总支班子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选须经村党总支初审、街道党工委审核、区级部门联审,经审查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能作为候选人。若出现未经资格审查,以“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或按票数成为二次选举候选人的,仍须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或不能作为二次选举的候选人。

四、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的情况提出,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候选人预备人选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好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创业承诺。不进行三项承诺的,不能列为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不能提交党员大会参与选举。

五、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应选名额3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1名。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再由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六、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和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仍在留党察看期内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街道党工委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通过。已提名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八、填写选票时,符号要正确,笔划要清楚。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如赞成,就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或符号不正确的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或符号不正确的为弃权。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大会选举,设投票箱一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由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遇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

河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7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镇党委和上届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

三、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候选人名单经过党员推荐、群众测评推荐、党委审查,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

五、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票上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六、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选则为无效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过半数票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数从高到低顺序取足应选人数。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七、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不赞成票,可投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赞成的,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记号,另选他人的,在空栏内填写姓名并在其上方画“○”,要求字迹工整,符号准确,无法辨认部分视为无效。

八、选举设监票人和计票人3名,由党员大会推荐非候选人的正式党员担任。

九、会场设一个票箱。党员必须亲自投票,因故未到会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本人意志代写。

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8篇

1、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党员的意愿,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2、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利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选举有效。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分一至两轮进行。即如果第一轮选举后,被填上选票的人员其中有一人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填上选票的人员的赞成票都未过半,则按得票数取前两名作为村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其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即为当选,赞成票未过半,则应重新选举。

4、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未参会党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9篇

(先直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

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供参考)

(先直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

(年月日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乡(镇)委员会批准,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本次党员大会先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名,再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主持。

三、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两步进行。选举时先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再按照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20%的要求,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

四、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对一下五类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乡(镇)党委确认,并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不计入应到会人数。○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

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对明知选举时间而故意不到会或无理由中途退席不参加投票选举的,由党员大会通过后作为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并提交乡(镇)党委对该党员进行党纪处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

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和当年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5对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配合,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等方面不支持,甚至干扰阻碍的;6○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7长期外出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在村里工作且不

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上述不符合资格条件党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通过贿选当选的,经查实,不但当选无效,而且本村换届工作经费由该责任人担负。

六、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党员会议、户主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并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根据村工作三年规划和发展目标,提出并签订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经公示后向乡(镇)党委请示。乡(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支部,经公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是大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是,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记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

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或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或“√”,只写姓名不画“○”或“√”的选票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时设监、计票人名,监、计票人由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的方式,每位领取选票后先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选票填写好后直接投入票箱。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领票投票,再由主持人领票投票,然后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完善“一定三有”措施建立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委会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支委会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条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

第四条换届前,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第五条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委员和 1

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党员推荐

第六条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

第七条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支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第八条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九条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第四章群众推荐

第十条村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

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第十一条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十二条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支委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五章组织考察

第十三条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第六章党内选举

第十五条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

第十六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十七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第十八条新一届支委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选举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选举结束后,村党支部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章候选人条件

第二十条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以及乡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符合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带

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公道正派理念强和奉献精神强的要求。基本选拔标准:(1)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3)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律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口碑不好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或群众同时推荐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1人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八章监督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内选举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成员分别从不是候选人初步人选和候选人的党员或村民代表中推选,经相关会议表决通过。计票监督组每组不少于3人。

第二十三条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乡镇党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出缺时,参照本办法产生。

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11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县局党委批准,本届神木县第七小学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本届神木县第七小学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神木县第七小学党支部委员会征求多数党员意见提出,经县教育局党委批准同意确定候选人,提交本次会议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设候选人11名,应选4名。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会议的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相应空格栏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相应空格栏内画一个“×”;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相应空格栏内画一个“○”,不画“○”的视为无效;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名单;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落选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再进行差额选举。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的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以后另行增补。但已进行二次选举且均未选出的,不进行第三次选举。

八、选举设监票人一名,在到会的党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村党支部选举办法 第12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上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进行差额选举。经乡党委批准,新一届党支部成员职数设置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书记应选名额1名,副书记应选名额1名,委员应选名额3名。书记候选人2名,差额1名;副书记候选人2名,差额1名;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由乡党委派人主持,并组织群众和党员公开推荐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乡党委收回选票汇总,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为:第一,在推选正副组长、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会议上,由全村选民群众投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二,在第一次党员大会上,由全体党员民主投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三,由乡党委根据群众和党员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名单公示;第四,乡党委将初步人选考察结果反馈给村党支部;第五,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乡党委审批;第六,乡党委对上报的预备人选名单进行研究,批复给村党支部;第七,村党支部根据乡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员大会上提出并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最后由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选举前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每人演讲时间限8分钟内),并回答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

六、大会选举分三次进行,首先进行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的选举,然后进行副书记的选举,最后进行委员的选举。三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结果。

七、大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 1

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投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按照顺序组织党员投票。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由党员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并通过,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可由主持党员大会的支部委员会从正式党员中指定。监票人在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三、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并向大会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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